2015-04-08 新聞話題.食安拉警報
豆芽漂白削9千萬 黑心商輕判8月
台南市邱姓男子涉嫌以工業用漂白劑浸泡豆芽菜漂白,十年來賣出逾萬噸問題豆芽,讓不知情民眾吃進肚裡。台南地院法官認為,豆芽沒驗出漂白劑殘留,與塑化劑、劣豬油相比危害較輕,昨天判邱姓男子八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法官的判決讓外界認為不可思議。有民眾批評,既然沒問題「何不把漂白豆芽菜照三餐煮給法官吃?」台南地檢署也認為,邱使用漂白劑增加豆芽菜賣相,且對下游盤商隱匿,已構成詐欺,將對被告涉詐欺提起上訴。邱姓男子(四十歲)為讓豆芽更白、延長保鮮,向黃姓藥劑業務員購買俗稱「保險粉」的「低亞硫酸鈉」,交由鄭姓員工漂白豆芽,十年來賣出一萬八百公噸問題豆芽,不法獲利九千萬元。台南市衛生局去年一月揭發邱的惡行,他停用保險粉,下游盤商卻反映賣相差。四天後,他又買保險粉洗豆芽,被檢警查獲,台南地檢署依詐欺與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起訴。邱姓男子辯稱,第二次訂購的是食品級保險粉,黃男則說,他沒賣過食品級保險粉,他不知道不能以保險粉洗豆芽。法官指出,食安法明定保險粉不能添加在生鮮蔬果中,不能以不清楚法律卸責。台南地院發現,保險粉主要成分二氧化硫,豆芽雖曾浸泡保險粉,但洗滌、揮發後較無危害人體安全。且據食品藥物管理署函文,現有資料無法確定保險粉危害人體,也缺乏經保險粉漂白蔬菜會危害健康的資料。法官認為,與假豬油、塑化劑相較,豆芽未殘留漂白劑危害較輕,加上承認犯行,因此判邱男八月徒刑、鄭男五個月,黃男六個月,可易科罰金。詐欺部分,法官認為,菜販應明瞭泡過保險粉的豆芽特別白,邱不曾騙攤商豆芽沒加保險粉也無殘留,詐欺判無罪。 ◎ 隨時掌握第一手健康訊息,快加入【元氣網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