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銀首創的「留房養老」安養信託,對多數民眾仍相當陌生,《橘世代周報》整理出民眾可能有的疑問,以QA方式請兆豐銀做進一步說明。
Q1.什麼是「留房養老」安養信託?
A:高齡者將可出租的不動產交付信託,產權由銀行管理,銀行則依信託契約的約定,將租金收益用於指定用途。租賃事務可由高齡者自行管理,或委由銀行合作的業者辦理代租或代管。
Q2.「留房養老」申請對象及資格有限制嗎?
A:委託人須年滿55歲(註:子女委託不受此限)。有可出租的不動產(共同持有的也可以)。已受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的高齡者,須由監護人或輔助人協同辦理。
Q3.租金收益可以支付的項目有哪些?
A:與高齡者生活、照護相關均可支付,如醫療、安養院費用、看護費用或生活用品購買等。
Q4.房子若還有貸款可否申辦?
A:可以。交付信託不影響原貸款的抵押權設定,但租金收益須優先用於還本付息。
Q5.申請到核准簽約需要多久作業時間?
A:約15個營業日。簽核期間除KYC(認識你的客戶)程序,銀行會各方了解委託人的安養需求,如日常生活所需、緊急情況的處理和財產傳承的各方面規畫。
Q6.如果委託人(即受益人)於信託存續期間往生,要如何處理?
A:委託人死亡時信託財產即成為遺產,依遺囑和民法辦理。
Q7.如果委託人(即受益人)於信託存續期間失智或失能,要如何處理?
A:(1)由監護人或輔助人續依原信託契約代理委託人指示受託人(銀行)。監護人或輔助人不得任意終止信託契約,如需變更信託契約的約定,也須經受託人及信託監察人的同意。
(2)配合民法新增的「意定監護」制度,委託人得於信託契約簽訂時預先簽訂「意定監護契約」,經公證後陳報法院,於失智或失能情形發生時,得由委託人選任之人擔任監護人。
Q8.違章建築可否申辦?
A:違章建築如附屬於合法建物,原則上仍可出租以及交付信託。但因違章建築情況不一,如於租賃期間因遭舉報而拆除,銀行須依法配合辦理。此外,如違章建築已達被認定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屬於即報即拆的對象,不建議申辦。
Q9.除了房子,委託人還可併同交付哪些財產?
A:金錢、有價證券及保險金(如長照險)都在受理範圍。
Q10.「留房養老」收費項目包括哪些?
A:(1)信託簽約費、信託管理費及契約修改費等項目;契約修改無次數限制,但需支付契約修改費,至於契約變更的範圍要銀行可執行。
(2)依委託人的需求,租賃事務可自行與代租代管業者商議,或同意由銀行合作的代租代管業者簽訂委任契約,收費項目以實支實付為主。
舉例:若房子坐落地點的租金行情只有每月4萬元,卻要受託人負責找到每月5萬元的承租戶,銀行就不會受理。
Q11.如果子女想要將自己名下房子租金收益用於父母的照護上,可以辦理安養信託嗎?
A:可以。子女可將自己的不動產交付信託,將租金收益用於照護父母,且不受須年滿55歲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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