愈來愈多人認同「我的房子就是我的退休金」,有意申辦以房養老貸款。但因以房養老是市場上相對較新的貸款商品,民眾不熟悉、疑問也多,加上事前未與家人充分溝通,且處理過程會比一般房貸長,常常辦到中途「喊卡」。
銀行主管根據過往實例,整理出以房養老貸款常見2大誤解及4大疑問:
2大誤解
1.申辦後房子就變銀行的
以房養老貸款只是把房子抵押給銀行,所有權及使用權還是借款人的,到期只要清償借款,房子就會回歸所有權人或繼承人。
2.期限未滿,往生會吃虧
若申辦後身故,生活費還沒領完,銀行會先洽繼承人,詢問願不願意還款,若未積欠利息,就只要償還已借貸的本金,若有積欠利息,則要連同本利一起還。不願還款,銀行才會拍賣房子,清償後若有餘款會交付給繼承人,不會吃虧。但若拍賣所得不足以清償本利,建議繼承人選擇拋棄繼承免於被追討,銀行會將未清款列為呆帳。
4大疑問
1.貸款中的房子是否可申辦?
可以,但銀行會將目前沒還完的房貸金額,納為考量。
2.出租中的房子可否申辦?
可以,但通常銀行辦理出租房屋估價時會扣除押租金,放款成數會降低。
3.身故後房子如何處分?
銀行會先請繼承人清償借款,繼承人可出錢清償、或自行售房來償還,或與銀行協商,改由繼承人「借新還舊」。若繼承人不願處理,銀行才會聲請拍賣。
4.借款人失智了怎麼辦?
若借款人因失智等因素喪失行為能力,經監護人同意後,銀行仍可繼續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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