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署近期要求各醫院,不得讓使用標靶藥物等口服癌症新藥病人使用健保病房,癌友無法符合商業保單「要住院才能理賠」要求,被迫中斷治療。此事在癌症病友圈炸鍋,病友紛出面表示,自己遇到無法申請商保理賠或是理賠打折,且部分醫院早有風聲,因各醫院標準不一,導致病友被迫轉院。
救命藥歸為「非必要治療」癌友:逼走上街頭抗議
乳癌病友張小姐表示,自己已完成近半標靶療程,因不符健保用藥資格、須自費用藥,每次住院都要繳近5萬元治療費用,因住在「健保病房」,能向商業保險申請理賠。三月初她住院治療,醫師告訴她,「這是最後一次」,因應醫院政策,以後使用標靶藥物的癌友,被歸類為「非必要住院」,只能選擇自費病房。
沒了「健保病房住院事實」,張小姐申請商保理賠時受阻,上周才剛出院,近5萬治療費,商保僅願支付65%。院方說她屬於「非必要住院」;個管師也說,台大、北榮等國內頂尖醫學中心,連化療都要自費住院,除非嚴重到需要輸血,或化療藥物要打2、3天以上,才能算是「必要住院」。
「我的救命藥,為何被認定是非必要治療?」張小姐激動表示,自己是三陽性乳癌,轉移風險極高,且病友陷入經濟困境才須商保給付,保險業者擔心有人濫用訂下支付限制,但「我們是依醫囑治療,真的很需要藥物救命。」
張小姐是乳癌病友「花漾女孩GOGOGO」社群成員,群內已經炸鍋。有癌友表示,自己不論健保住院、自費住院都被認定是非必要住院而拒賠;也有病人上訴到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打半年官司卻敗訴;有人說,根本問題出在商業保險的理賠方式。甚至有病友直言,現況若不改變,是逼病友走上街頭抗議。
癌友小倩表示,自己住健保病房,保險公司仍以「非必要治療」拒絕理賠,她已被拒絕支付5、6次,每月支付20多萬標靶藥,也擔心下次治療是否還有健保床可住。當初保險就是為重大疾病時能獲保障,但保險公司擁有「否決權」,形同握有病友生殺大權,「保險公司不賠,你連用藥機會都沒有。」
健保不給付 還阻商保路 乳癌權威陳訓徹不解
「哎,搞不懂為什麼會這樣」 台灣乳房腫瘤手術暨重建醫學會創會理事長陳訓徹說,為幫患者減少經濟負擔,多數醫院會協助使用自費使用高價癌症用藥,協助安排一到二天住院,幫助他們符合商保資格,補貼高價自費用藥的負擔,陳訓徹說,這樣的方式長年以來健保署與商保業者都沒有說破,用行動支持患者續命。但是健保署現在卻要查,為什麼自費使用癌藥,且患者住一到兩天醫院的情形,如果無法說明原因,醫院就得全數吃下讓患者住院的費用。
他說,健保署開放部分負擔,以每次自費要價20多萬的達文西手術為例,健保署也有給付部分,但很多癌友使用的癌藥新藥,都已經是最後一線「救命藥」,臨床上沒有濫用,不解健保署不但沒有給付部分,還要砍掉醫院協助他們申請商保的機會,住一天健保床「健保署僅支出1000到2000元,但患者可以申請到全額的商保」。
陳訓徹說,即使患者是使用口服藥劑,看似沒有住院的必要,但有些藥物仍需要觀察至少一天,如暈眩、嘔吐等嚴重副作用,都可能影響患者的健康。
(責任編輯:周佩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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