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6 焦點.生死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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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8 醫聲.醫聲要聞
也想有小孩!她轟民進黨阻代孕法案 爭取27年恐落空
「我有卵子、先生,唯獨沒有健康的子宮,為什麼不能擁有自己的孩子?」倡議代理孕母27年的和信治癌中心藥劑部主任陳昭姿說,少子化已成國安問題,為何不能成全那些不能生,但願意養,且有能力養的夫妻、夫夫心願;在性平會反對下,代理孕母法案即將付諸流水,一切歸零,讓人痛心。性平會反對 法案遭綠冷凍陳昭姿在臉書貼文,「我的代孕法案再度被我長期支持的政黨糟蹋了,我沒有義務愛它,沒有義務忠於它,但我有權力監督它!」「感謝吳秉叡委員2020年5月協助完成代孕法一讀,但此案後來被多數黨民進黨冷凍,因性平會一堆老女人反對,二讀想必也難過關,所以根本未優先排入會期討論。」「性平會成員中有著一群永遠杯葛我的女性。」陳昭姿說,這些人打著女性主義的旗幟,卻是異常保守,聽不到先天子宮異常、無法懷孕生育女性的卑微請求。令人難過的是,這一屆立委任職即將結束,這代表所有努力一場空,必須重新再來過。陳昭姿指出,國民黨執政時,當時國健署署長邱淑媞積極推動代理孕母法案,沒想到自己人執政8年,反而遭打壓,明明這麼多人有這方面需求,政府卻永遠不正視。「解鈴還須繫鈴人,民進黨要讓法案通過是舉手之勞的事。」邱淑媞說,代理孕母法案要在今年通過,「應該是沒辦法了」,當一名女性無法生育的原因,來自於沒有子宮,內心除長期受到「疾病的烙印」外,又擔心公婆沒有面子,讓需要代理孕母合法化的女性是「弱勢中的弱勢」。現行「人工生殖法」第2條第3款規定「受術夫妻:指接受人工生殖之夫及妻,且妻能以其子宮孕育生產胎兒者。」因此,排除代孕的情況。邱淑媞說,若要開放代孕,刪除「且妻能以其子宮孕育生產胎兒者」等文字即可。邱淑媞說,代理孕母就是人工生殖技術的一種方式,如今已開放捐卵,對於不孕女性來說,可以使用別人的卵子受孕,代理孕母則是藉由別人的子宮孕育自己的孩子,「這為何不行?」代理孕母在人工生殖技術上沒有問題,但當初受到少數支持民進黨的民間團體反對,因此,如果民進黨政府要讓法規通過,「它就會過了」,若是國民黨執政想要通過法案,還會受到民進黨反對。逾八成支持 盼有相關配套邱淑媞表示,國健署多次針對代理孕母一案舉辦全國性民調,超過八成受訪者支持有條件開放代理孕母制度。例如,2010年民調指出,53.5%民眾贊成妻子子宮無法懷孕的不孕夫妻,可以找人代孕,這些贊成者中,高達95.6%贊成給予代理孕母因懷孕所需的費用或損失。2013年民調更顯示,86%民眾贊成針對某些特殊情況,在有相關配套和管理的條件下,將代理孕母技術納入規範,提供給經過評估、有特殊需要的民眾;88.26%贊成委託者提供代孕者營養和健康風險補償。醫界:代孕有條件開放 解少子困境不過,目前人工生殖法的代理孕母部分,討論相當多元。王瑞生表示,醫界整體對於人工生殖法的修法其實樂見其成,反彈不大,不過婦女團體會擔心女性子宮被商品化。試管嬰兒之父、台北婦產科診所生殖中心創辦人暨執行長曾啟瑞指出,代理孕母不是常態,是「不得已的選項」,例如先天沒有子宮、只有卵巢的女性,可以做試管,但一定要代理孕母,或是洗腎、高血壓、腎臟疾病等患者都不適合懷孕,可能會影響健康,並非不想要承受疼痛就找代理孕母。因此他表示,只要擬定好配套措施,就可以避免讓代理孕母成為「有錢人專屬的服務」,人工生殖法應該跟得上時代腳步,制訂規範,就能保障捐精、捐卵者、代理孕母、求子者等權益。「有生育意願的人,不應該剝奪他們成為人父、人母的權利。」台北婦產科診所生殖中心副院長王瑞生指出,有些人是因為先天無子宮,或因為疾病手術切除,或子宮內膜腔太薄,導致無法一直受孕,甚至同志伴侶,都需要代理孕母,我國想提升生育率,應適時放寬法規。透過人工生殖順利產子兒子的媽媽A也表示,為了生小孩與丈夫做了十多次的試管都失敗,連醫師都找不到原因,除了年紀大不可改變的因素;也曾想過到國外找代理孕母,雖然後續有成功受孕,但當時陷在求子不得的愁雲慘霧中,壓力非常龐大,「不應該一開始就拒絕我們。」希望台灣可以在法規上做好配套措施,讓想要孩子的族群都能夠有所選擇。專長生殖內分泌及不孕症治療的台大醫院婦產部主任陳思原表示,要做代孕,台灣專科醫師技術應無問題,但現行法規嚴格,醫師只能建議當事人至代孕合法的國家;部分醫師參與國際會議學術交流,如果認識國外專精代孕醫師,也會將相關資訊提供給求診民眾。不孕治療權威教授李茂盛表示,代理孕母在台灣仍屬違法,但需求人數逐年增加,政府應重視,不要再讓相關草案延宕立法,如果這些想生且有能力生育的民眾一償夙願,相信也有助於改善少子化困境。單身、同志邊緣化 赴美求子代價近6百萬元 陳昭姿爭取半輩子的代理孕母草案極可能胎死腹中,日前一名兩性權威專家建議她,如果想讓代理孕母法案上路,不再拖延下去,可能必須跟同志綁在一起,對象從生殖系統異常女性擴大至同志伴侶,或許執政黨基於選票考量,可能將其排入本會期優先法案。王瑞生也說,現行人工生殖法將同性婚姻伴侶排除在外,如果夫夫們想養育下一代,就必須到國外找捐卵者、孕母,付出雙重費用;也有女同志伴侶來到診所希望凍卵,但台灣的人工生殖法規定一定要「夫妻」關係才能放入胚胎,導致他們只能將卵子送往國外,從國外找捐精者,才能放到自己的子宮內。對於人工生殖法修法,醫界樂見其成,希望政府能夠有條件開放代理孕母。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理事鄒宗翰表示,台灣生育率已然低靡,應讓想要小孩、有經濟能力的族群,能夠合法擁有生育權,且台灣生殖技術不輸歐美,不少國外夫妻來台求子,但因人工生殖法不合時宜,島內單身及同志族群卻被排拒在外。例如,女性凍卵後,若要解凍使用,當事人須處於婚姻關係,建議單身女性也能使用自身凍卵,懷孕生子;同時,女同志族群也應該能夠使用人工生殖的醫療資源。【延伸閱讀:凍卵要花多少錢?有年齡限制嗎?有政府補助嗎?凍卵流程、費用及副作用一次看】鄒宗翰與伴侶經歷了三年半赴美國的求子歷程,他說,要找到代孕者前就得先花一年多的時間「互相面試」,要植入胚胎前,孕母得吃避孕藥避免排出自己的卵,同時補充賀爾蒙、雌激素讓子宮內膜增厚,讓胚胎順利著床,但經過四次嘗試,都沒能成功。「每次的失敗都在提醒我們,真的要生這個小孩嗎?」鄒宗翰表示,目前與伴侶成功育出四個胚胎,第一次植入是最健康的胚胎,有成功率七成,但找不到原因的失敗,全部心力都抵押在上面,卻一直活在不確定當中,自己與伴侶內心都相當煎熬。鄒宗翰說明,代孕在美國是「互相選擇」,部分代孕者可能不幫同志、單身者代孕,因此配對過程相當繁雜;從計畫生養小孩開始,與生殖中心簽約就花了三、四個月,配對到代孕者花費一年多,植入過程中又花了一年;目前規劃更換代孕者,即使最順利狀況下,恐怕也要花上四、五年才求得一子。已透過代理孕母求得一位女兒的伊森,他從2019年就開始規劃,中間經歷疫情一度延宕,透過仲介公司媒合,但第一位代孕者因心理疾患,懷孕後嚴重失眠、嘔吐、情緒不穩,短短七天就流產。後續在親友介紹下,找到另一位孕母。伊森表示,帶著代理孕母到泰國進行胚胎植入時,礙於當地法規,得要先與代理孕母具有婚姻關係,植入胚胎後回到台灣生產。伊森的女兒順利出生後,還得先對代孕者「提起訴訟」,進行親子鑑定,證明女兒與代孕者之間99.9%「無親子關係」,後續跑法院流程,取得公文,再拿著公文到戶政事務所將名義上的媽媽除名,才能進行後續伴侶領養女兒的手續。「我們不可能把花上百萬生小孩當作兒戲。」伊森表示,願意又有經濟能力希望生小孩的人都非常喜愛小朋友,為了生下孩子,與伴侶花了三、四年生,不像是異性戀會有不小心懷孕的狀況,都是歷經很多千辛萬苦才生下來的。男同志求子的費用相當高昂,鄒宗翰表示,為了取得胚胎已經花費100萬,植入胚胎前給代孕者的醫藥費、營養費每次就要20萬,已進行四次;若下次順利成功懷孕,加上後續代孕者的保險、生活費、營養品費用、醫療費用,總計400至500萬跑不掉;有另一對男同志伴侶,找代孕者懷孕後又流產,前前後後花費高達700萬,都得把房子拿出來抵押貸款。「同志族群在求子的過程中得面對很多汙名。」鄒宗翰表示,自己快要40歲,伴侶則40多歲了,大多數人都已經在規劃退休,但我們仍關注在小孩上,真的很想陪伴一個生命成長;同志也是社會的一部份,也相當願意為國家奉獻,由衷希望國家能夠讓想要小孩的同志,擁有基本人權,在這塊深愛的土地上,平等的生養小孩。事實上,民進黨一名高層人士的美國金孫,就是花錢請代理孕母幫忙,才順利出世;該名高層的大兒子畢業於名校,考上會計師,表現優異,在與另一名東方男性結婚後,計畫代孕事宜;現已撫養一名兩三歲的小男生,規畫再做一次,希望再生一個男寶寶,因為兩個大男人自認無法妥善照顧女嬰。目前除了到美國、加拿大等代理孕母合法化的國家,也有許多到泰國、烏克蘭等地求子的同志伴侶。鄒宗翰指出,目前有很多仲介公司在協助媒合,但沒有法律保障,當出現糾紛時根本無法提告;但需求一直存在,只要台灣代孕者沒有合法化前,就會持續走向地下化,也定會叢生非常多亂象與問題。礙於台灣人工生殖法的延宕,遲遲無法進入會期討論,下個會期中可能也無法排入議程。王瑞生說,國外已有國家開放「單親人工生殖」、「未婚懷孕」等選項,全球生育率低,頂客族不想生小孩,要提升生育率「法規要開放一點」,讓不想結婚但想要生小孩的單親者自己生小孩,不用認領。社會已有代孕共識 僅差法案臨門一腳目前社會對於代理孕母的共識成熟,人工生殖技術、相關配套也沒有問題,但缺乏當事人願意站出來爭取權益。邱淑媞說,多年來也只有陳昭姿、藝人小嫻願意站出來,使得這群弱勢族群長時間被欺負、霸凌。曾啟瑞指出,代理孕母的需求不大,但是無法生育者的「基本人權」,應該納入尋求人工生殖法的保障範圍內,「給他們一條生路」,韓國、日本、新加坡等國都已有相關規範,台灣其實只差臨門一腳。邱淑媞指出,代理孕母制度在其他國家均已成熟,美國或正在發生戰爭的烏克蘭都有制度,連保守的英國也上路多年,並在經驗、科學數據、代理孕母孩子的權益及福祉都有相關配套措施,「台灣憑什麼不能做,沒有道理。」(責任編輯:周佩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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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2 醫聲.醫聲要聞
男性受暴比例逐年上升 同性伴侶常威脅出櫃
「有人的地方就有關係,有關係就會有親密關係問題發生。」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說,親密關係不只是人權議題,還是公衛議題、法律議題,除了影響個人身心狀況,也會帶來社會、醫療成本增加。保護司今天公布調查數據,在台灣,婦女一生中遭受親密伴侶暴力的盛行率為19%,意即每5位女性就有1人遭受親密關係暴力,又以精神暴力盛行率為最高;同時亦發現男性被害人、同性伴侶求助人數均逐年增加。張秀鴛表示,國內家庭暴力採取通報制,在通報的案件中,親密關係暴力約占5成,被害人雖以女性為主,占比為8成,但男性被害人比例逐年上升,已從17%增加至22%;被害人年齡則因適婚年齡關係,求助者仍以30歲以上佔多數,但30歲以下的求助人數逐年上升,已從108年的17%增加至111年的20%,且多數被害人在家暴發生數月至2年內就會通報,「與過去隱忍7至8年才通報的情況不同,這代表求助機制受到認可。」她也說,同婚釋憲案通過後,同性伴侶也納入親密關係暴力的關注對象,並觀察到同性伴侶受暴後求助人數逐年增加,案件樣態則與其他親密關係暴力雷同,以肢體及精神暴力為主,占比分別為58%及48%;值得注意的是,同性伴侶的精神暴力常以「威脅出櫃」或「分手就自殘」的形態出現。「過去社會氛圍男強女弱,親密關係暴力被害人以女性居多,但近年通報案件中看到變化,兩性互為加害人、被害人的比例增加。」張秀鴛表示,以往的親密關係暴力型態為男女權力不平等造成的「權控型暴力」,近年因為情境因素,如:子女教養、第三者介入等問題引發的「情境式暴力」因素漸增;兩性互為加害人的通報案數比例,也從108年的17%增加至111年的24%。張秀鴛表示,以往民眾對家暴事件的印象是一張張「驗傷單」,但是親密關係精神暴力是「看不見的傷」,且暴力樣態會互相夾雜,從精神暴力衍生到肢體暴力,許多被害人最後則因肢體暴力出來求助,若在精神暴力發生時就介入阻止,問題就不會那麼嚴重;根據保護司調查,台灣婦女遭受親密伴侶暴力的樣態以精神暴力為主,終生盛行率約17%;精神暴力又可分為六大類型:「監控行動」、「言語貶抑」、「威脅出櫃」、「情緒勒索」、「經濟控制」、「冷漠忽視」。台灣防暴聯盟副理事長林美薰說,精神暴力會在被害人身上「留下很深的刮痕」,且不論是否與被害人同在一地,精神暴力都會持續影響被害人,讓其心生恐懼;民眾應培養「創傷意識」,覺察自己的行為是否已經造成另一半精神受創,就像近期不斷爆出的Me Too事件,每個人都是局內人,且性別暴力不會獨自存在,性騷、性侵、家暴都應透過每一個人自我覺察來防治。保護司今天舉辦「『這是愛?還是傷害?』親密關係精神暴力主題影展記者會」。保護司表示,影展將在7/15開始,於台北、台中及高雄播出,民眾可免費觀影,希望透過影響呼籲大眾認識、了解,並重視精神暴力及其帶來的傷害。★珍惜生命,若您或身邊的人有心理困擾,可撥打安心專線:1925|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張老師專線:1980看更多:親密關係「精神暴力」盛行率居冠 衛福部:一方式可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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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5 醫聲.醫聲要聞
3個月內逾5百人申訴性影像受害 多為視訊裸聊案件
政壇Me Too暴風圈持續擴大,臉書也出現反擊性暴力的自發行動。數十個標榜「自拍外流、前任自拍外流」的臉書社團被網友揭發,利用短網址、限時發布等躲避臉書審查的方式,持續散播來路不明的私密性影像。網友號召更多人檢舉這些社團並搜尋社團成員,若發現有臉友,應嚴正告知對方這是刑事犯罪。趨於支持被害人、制裁加害人的社會風氣成形,被害人也勇於申訴和報警。今年3到5月向衛福部性影像處理中心申訴的人數較去年同期大幅成長,成年人就超過500人,是去年同期的5倍;兒少則超過80人,是去年同期的兩倍,許多案件受害者先行報警。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司長張秀鴛指出,去年3到5月,衛福部性影像處理中心共收到103名成年性影像被害人的申訴,平均每個月幾十人。今年3到5月,申訴人大幅提升,共有527名被害人申訴,是去年同期的5.1倍,每個月申訴人數都達到1、2百人以上,其中視訊裸聊案件很多,Telegram外流案件也增加很多。111年成人性影像申訴3月:32名被害人4月:29名被害人5月:42名被害人112年成人性影像申訴3月:127 被害人4月:157 被害人5月:243被害人張秀鴛分析,人數大增的可能原因有三。首先是手機、網路等科技普及;再者今年相關法規修正生效、處理中心成立,民眾知道有求助管道;第三是因幾起重大新聞發生,名人呼籲下,被害人較以往更勇於求助。至於兒少性影像被害人,衛福部性影像處理中心去年3到5月共收到36名被害人申訴,今年3到5月則增為83人,是去年同期的2.3倍。張秀鴛分析,兒少案人數成長,是因為有愈來愈多案件是由警政單位請處理中心協助移除下架,這也顯示愈來愈多兒少性影像案件開始勇於報警。111年兒少性影像申訴3月:13 被害人4月:11被害人5月:12被害人112年 兒少性影像申訴3月:18 被害人4月:28 被害人5月:37 被害人張秀鴛強調,在刑法、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四法聯防」下,不只偷拍有刑責,包括分享、下載、換臉、無故持有兒少性影像,這些行為都有刑責,最高可以關5年。張秀鴛提醒,被害人若發現自身影像,建議不動聲色快速截圖保留證據,包括群組名稱、散播者的帳號名稱、影像被張貼的網址、網站名稱,並向「性影像集中處理中心」提出申訴。處理中心可立即要求網站經營者限制瀏覽或下架內容,會協助當事人依自身意願提出刑事告訴。有害兒少身心發展之網際網路內容,也可向「iWIN 網路內容防護機構」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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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4 醫聲.醫聲要聞
FB社團流出私密照遭抵制 衛福部籲檢舉:5件事可抓去關
政壇Me Too暴風圈持續擴大的同時,臉書和Dcard昨天出現另一個反擊性暴力的戰場。有網友針對使用RISU短網址限時發布性私密影像並強調「自拍外流、前任自拍流出」的諸多粉絲專頁,邀請更多人去檢舉這些粉專,同時搜尋這些粉專的成員,檢查是否有自己的臉友在內,若有,應勸導對方這是刑事犯罪。「檢舉是我們鼓勵的!」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司長張秀鴛今上午受訪表示,網路真的水很深,變化非常快速,但網路世界是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呼籲被害人可向「性影像集中處理中心」就會與檢警聯手進行調查。性影像集中處理中心: https://tw-ncii.win.org.tw/張秀鴛說,另外要提醒的是,根據今年初通過的修法,在刑法、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四法聯防」下,不是只有偷拍有刑責,分享、下載、換臉、無故持有兒少性影像,這些行為都有刑責,最高可以關5年。張秀鴛表示,更重要的是被害人的發聲。若發現自身影像,建議不動聲色快速截圖、保留證據,向性影像集中裡中心提出申訴並要求刪除。中心可立即要求網站經營者限制瀏覽或下架,也會協助當事人依自身意願提出刑事告訴。除了申訴,更要報警。衛福部保護司今年3月與法務部和警政署聯合召開記者會,當時內政部警政署防治組副組長斯儀仙提醒,「不知道對方真實身份,也可以報警」,被害人要冷靜保留證據,包括群組名稱、散播者的帳號名稱、影像被張貼的網址和網站名稱,千萬不要一看到就封鎖、刪除。斯儀仙指出,全國派出所24小時受理報案,第一時間就會協助下架。如果擔心自身安全,警政單位可採取緊急措施,也會轉介免費法律諮詢、心理諮商、社工陪同等資源,提供最好的服務和保護。張秀鴛呼籲,社會大眾務必要了解,以下5件事都是犯罪行為,每一件有刑責:1. 偷拍他人性影像:成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2. 無正當理由持有兒少性影像:1年以下有期徒刑。3. 分享性影像給別人:5年以下有期徒刑。4. 下載性私密影像:5年以下以求徒刑。5. 製造換臉(deepfake)性影像:5年以下有期徒刑。3月開記者會時,法務部主任檢察官朱華君表示,根據刑法第28章之一「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幾乎都是「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至少要判2個月有期徒刑。此外,根據「一罪一罰」原則,根據事證的不同,刑期可累計,例如可證明在不同時間點分享影像,就是多次。張秀鴛補充說,如果持有多人性私密影像,幾個人願意站出來就算幾個罪。今年1月10日立院三讀通過修正「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2月15日總統公布施行。修法後由「性影像集中處理中心」網站受理申訴,今年成人申訴案件增為去年同期的3倍,受害人數是去年近4倍,6成是25歲以下,最年長是74歲;兒少案件數則為去年同期的一半、受害人數略減,多與國高中生使用手機有關,最年幼為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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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2 焦點.元氣新聞
民進黨前黨工揭性騷/不要隱忍!專家教面對職場性騷擾自保3步驟
民進黨婦女部爆發女黨工遭合作導演於車內性騷擾案件,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透露,自己年輕時也遇到乘車時遭主管性騷擾的情況,因自己明確表達感到不適,加上前坐乘客不時轉頭確認情況,才免於受到傷害。王玥好提醒,民眾應該要有身體自主權的觀念,儘可能不要當默不做聲的受害者。唯有加害者受到制裁,才能杜絕再犯的可能性。職場性騷擾須明確反應、不要隱忍,避免加害人更進一步騷擾此次案件中女黨工起初認為對方只是長輩對學生的關心,王玥好則強調身體自主權的觀念,要尊重別人的身體自主,也要維護自己,當身體接觸引起不舒服的時候,若擔心有灰色地帶,不必第一時間就說出「色狼、變態」等字眼,應反應「客觀事實」。她舉例,可以表達「你的手碰到我的某某部位,讓我很不舒服。」若對方無異性騷,自然就會遠離;若仍繼續行為,則性騷擾的機會高,王玥好建議被害人明確反應、不要隱忍,避免加害人更進一步騷擾,「許多加害人是在試探,色大膽小,強勢反應可以嚇走一部分加害者。」「有時最安全的地方反而最危險。」王玥好說,職場性騷擾常發生在交際應酬等場合,被害人借助酒酣耳熱創造機會拉近身體距離,並認為親近擁抱是自然的。但她強調,身體互動的接受程度依照兩人關係之間而定,每個人有自己的身體界線,應該彼此說明、核對。王玥好指出,若性騷擾事件發生在車內,建議被害人除了明確表達感受到不適、要求對方保持距離以外,也可以創造機會,如以暈車為由,在停車時交換座位。她透露,自己剛出社會時也發生過在車內遭遇性騷的事件,當時她表達不適以後,前座乘客就不斷回頭看,並且找話題與她聊天,不讓車內成為安靜、讓加害人有犯罪機會的空間。至於事件中被害人因受到驚嚇,無法立即反應,王玥好表示,這是正常情況,在缺乏預防演練的情況下,愣住、僵住都是自然反應,可以做的是透過更多演練,讓民眾遇到性騷擾案件時能夠在黃金時間內反應自救。不過她也說,目前相關演練仍不普及,應對被害者事後求救給予肯定、支持,並協助尋找資源,尋求行政救濟和資法支持,「要讓她們知道,不是孤單一人面對一切。」王玥好指出,性騷擾事後被害人生活安全感降低,影響作息規律,需要適時尋求協助。發生性騷擾事件後,你該怎麼做....王玥好表示,發生性騷擾事件時,首先要保存證據,如影像紀錄、監視器等。她指出,針對預期發生的性騷擾事件,可以預備錄音錄影蒐證,大部分事件屬突發事件,可事後調閱監視器。若發生場所無客觀證據紀錄,王玥好說,應立即向周圍友人、家屬反應,並詳細記錄事發當下的人、事、時、地、物,並向受理單位反應,「關鍵是要跟周圍的人說,日後可以作為間接證人。」王玥好說,職場性騷擾可向單位主管反應,一般性騷擾事件則可尋求警察或社政單位協助。她指出,若民眾無法辨別案件類別時,可撥打113或尋找相關民間團體協助。針對職場性騷擾,不少被害人遇到向主管反映後,被「河蟹」的情況,此次案件也不例外,時任民進黨婦女部主任的許嘉恬卻要其以大局為重。王玥好指出,現行「性別工作平等法」中性騷擾的反應對象有模糊之處,並未明定應由哪一層級主管受理犯應事件,讓組織留有空間。她表示,從這次案件中,前民進黨副秘書長林飛帆接受到不願繼續申訴的訊息,到底是加害人真的不願申訴,還是因為直屬主管處理時,已造成被害人不適,影響對人的信任感才不願申訴,應該要由第二人核對,釐清真相。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建議民眾的自保三步驟為:一、保持冷靜。二、記住加害人特徵。三、立即呼救或報警處理。為了鼓勵性騷擾被害人勇於申訴求助,保護司編印「性騷擾被害人權益說明手冊」,讓遇到鹹豬手的民眾知道如何提出行政申訴或刑事告訴等救濟資訊。該手冊已公布於衛福部保護司網站的性騷擾防治宣導專區,供民眾下載使用。責任編輯:吳依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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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7 活動.精彩回顧
精彩回顧 /你居住的城市失智友善嗎?失智症識能與友善環境滿意度大調查
【得獎名單公佈】感謝大家對「失智症識能與友善環境滿意度大調查」的熱情支持,得獎名單如下:🎁【台塩】有福同享禮盒(內含關鍵錠PLUS *1+膠原葉黃素金盞花萃取物軟膠囊*1)/市價1,280元(共計10名)許○榕0983-09X-XXX陳○睿0919-82X-XXX饒○年0924-02X-XXX鍾○家0911-62X-XXX呂○昌0921-08X-XXX江○敏04-2627-XXXX陳○佑0922-10X-XXX陳○雄0983-50X-XXX林○玉0938-93X-XXX謝○臻0934-30X-XXX🎁【印嘉】特級初榨印加果油250ml/市價1,280元(共計4名)倪○慧0976-67X-XXX徐○松0988-30X-XXX鄭○仁0911-18X-XXX潘○豪0921-94X-XXX🎁【鮮選我】鹽麴調味禮盒(內含塩麴風味料*1+塩麴*1+頂級黑豆鹽麴厚醬油*1)/市價765元(共計10名)蔡○祐0919-80X-XXX陳○錚0918-03X-XXX陳○璇0989-19X-XXX陳○婷0930-29X-XXX孫○琪0978-22X-XXX張○維04-837X-XXX蔡○崇0921-11X-XXX李○南0921-96X-XXX譚○琪0976-32X-XXX林○真0936-49X-XXX失智友善並非僅表現於態度,而是一連串系統化的策略、行動。如同程式撰寫,呈現在大眾眼前的成果,仰賴各式各樣的元素,符號、數字、字母環環相扣、缺一不可,從城市(程式)中,我們能找出錯誤修正並持續優化。台灣是全球第13個、全亞洲第2個制定國家級失智症政策的國家,但你居住的城市失智友善嗎?生活在居住的城市,對於失智友善的感受為何?「失智症識能與友善環境滿意度大調查」從失智友善社區看友善城市,並從四大元素中的「友善居民」、「友善組織」、「友善環境」、「友善參與」來看我們與失智友善的距離,幫助自己也幫助其他失智症家庭獲得更多的支持、關懷與更具體的協助。失智友善社區4元素1.友善居民:對失智症有正確識能、尊重人權、消除歧視、願給協助與關懷。2.友善組織:(商店/銀行/小吃店/派出所/廟宇/教會等組織)對失智症有正確認識提供友善購物環境、茶水及休憩、協助通報、主動關懷。3.友善環境:改善無障礙設施/斜坡/照明/防滑/交通等安全及社會參與。4.友善參與:多元行銷宣導、建立社區網絡、守護失智者、維持失智者及照顧者日常生活及社會參與。你居住的城市失智友善嗎?失智症識能與友善環境滿意度大調查問卷連結👉點此前往▶活動時間即日起-06月09日00:00止活動贈品1.台塩生技-有福同享禮盒(內含關鍵錠PLUS *1+膠原葉黃素金盞花萃取物軟膠囊*1)/市價1,280元(共計10名)2.【印嘉】特級初榨印加果油250ml/市價1,280元(共計4名)3.鮮選我-鹽麴調味禮盒(內含塩麴風味料*1+塩麴*1+頂級黑豆鹽麴厚醬油*1)/市價765元(共計10名)隱私權聲明1.此問卷將根據統計結果,公開於聯合報系相關平台,並作為新聞報導之用(統計結果不會出現個資,敬請放心填答)。2.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如有任何變更內容或詳細注意事項將公布於本網頁,恕不另行通知。資料來源與審閱專家1.問卷資料參考來源: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失智守護天使數位課程、內政部委託研究報告《高齡失智者友善社區環境設計準則》2.問卷審閱專家:臺北榮民總醫院高齡醫學中心主治醫師 陳亮宇、中山醫學大學醫學社會暨社會工作學系副教授/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理事長 郭慈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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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8 養生.家庭婚姻
小六單親弟存錢「想請媽吃麥當勞」卡片逼哭3萬人!呂秋遠給離婚爸媽10點探視權建議
上週日(5/14)是一年一度的母親節,本是一家團圓的溫馨日子,律師呂秋遠卻透露一個讓人不捨的事件,一名小六童因父母離異,跟爸爸生活,他寫卡片想請久未謀面的媽媽吃麥當勞,希望媽媽能回來看看自己,讓眾多網友看完鼻酸眼眶泛淚!呂秋遠在臉書發文透露,一名已經要上國一的小男孩,於父母離婚後跟爸爸過生活,已經許久沒見到媽媽了。孩子思念媽媽,寫了一張卡片,希望媽媽看到後可以來看看自己,短短兩行字盡訴思念之情。卡片內容為「走過千山萬水,看塵(盡)紛擾,歷經風風雨雨,嘗盡酸甜苦辣,唯有媽媽的關懷不曾動搖,今天是母親節,期待您回來看看我。我愛您,媽媽。」呂秋遠心疼地對孩子的媽媽喊話「如果妳是這位媽媽,請妳有空回去看看妳的孩子!妳的孩子為了母親節,特別存了一點錢,只希望能請妳一起吃麥當勞,『他真的很想妳』」。並表示,如果你遇到什麼困難,請告訴我;若是爸爸不讓你探望,我會協助你。但如果是你不願意去看,請你看看這張卡片,他只是希望你,可以抱抱他、看看他,他很想你。網友們看完後紛紛表示不捨,鼻酸說道,「在成人的戰爭,小孩又何辜呢」、「小六孩子的文字,居然這麼的令人催淚」、「希望未來的母親節不是他最討厭的節日,他需要的是媽媽的擁抱」、「每個孩子都是母親拼了自己的命,讓我們平安出生,來到這奇幻冒險的新世界。相信你的媽咪她一定也這樣思念著你。」、「他媽不會看到,只有一些心碎的媽媽看到。」、「希望每顆期待的心都能得到滿足」。也有其他網友分享自身經歷,「我的媽媽在離婚後,都會偷偷回來看我們,被阿公發現,她就搬家,每發現一次就搬一次,一直到我小學六年級,她生病走了,再也不能來偷看我了,我難過的是,她走時才35歲,應該絢爛的人生才要開始,她卻到遙遠的地方去,所以每個媽媽都要好好愛自己,因為我們不是出生就會當媽媽,我們也是邊走邊學習,也祝福每位媽媽都要越走越甘甜,越走越喜樂,母親節快樂啊,希望這個媽媽可以看見孩子的呼喚。」、「我也有同樣經歷,結果前夫的答案是,孩子自己不見我,他沒有阻擋(前夫跟姑姑們已經洗腦孩子,不要見我了🥺)所以就算有探視權,也不一定能見到孩子」、「我也是單親媽媽,分開十年了,我完全無法想像沒有孩子的日子,現在還是會2週回去看他、帶他過來跟我一起住,孩子於我而言是心頭上的肉,是命!」離婚夫妻探視權的法律建議而對於許多網友媽媽詢問,寫該卡片小孩的名字,想幫忙尋人,好促成他們母子吃麥當勞。呂秋遠表示,雖然很想替孩子萬里尋親,但這不是拍電影,母親節結束了,孩子還是找不到媽媽。對於離婚爸媽的孩子探視權,呂秋遠表示,通常離婚後孩子見不到媽媽,有兩種情況,第一種情況是媽有自己的生活,不想見孩子;第二種情況是真的見不到孩子。‧第一種情況 媽媽有自己的生活:媽媽(爸爸)有自己的生活,不想見孩子,這種情況不分男女都有。這個社會裡,我們經常會以「天下無不是的父母」綁架小孩,但事實上,天下多得是沒有父性、母性的人。基本上父母對子女的愛,就不一定是天生的。所以如果不想見孩子,其實也就是這樣,有可能是有自己的家庭不方便,也有可能根本就不愛孩子,為什麼要看?總之,各種原因都有可能,對於這樣的父母,呂秋遠只拜託一件事:「不要在孩子成年後跟他要錢扶養自己」。‧第二種情況 媽媽真的見不到孩子:媽媽(爸爸)真的見不到孩子,這又可以分為細微的兩種不同情境。第一種情境,是爸爸或媽媽不給看,無論是離婚協議上根本沒規定,或是故意只准對方來家裡看,讓對方不想來,甚至不准對方來學校看,學校同情媽媽,稍微給看,爸爸就大發雷霆,威脅轉校。第二種情境,協議或裁定上根本就有規定,是爸爸或媽媽跟對方說,孩子不想看你。或者孩子看到爸爸或媽媽就躲起來、生氣、冷漠,導致爸爸或媽媽很受傷,最後不想來看。這種情況,我的建議就是提告,以下是法律方面的10點建議:1.探視權,是天賦人權,不論對方有沒有負擔扶養費,都必須讓對方有合理的時間與孩子相處。2.一般合理的探視時間,是每個月隔週的時間,讓對方在星期六接孩子,星期日晚上送回來。過年、連續假日、暑假、寒假、父親節、母親節等等,對方都有權利與孩子相處。3.在離婚協議書上載明,對方不能看小孩,跟小孩斷絕聯絡,那是完全沒用的。只要對方想看,就得讓對方看。4.不讓對方看到孩子,輕則被認定是不友善父母,會被強制執行與罰鍰,重則會被改定監護權。5.不要把探視權無法行使的原因歸咎給孩子,除非孩子的年紀已經大於14歲。當兩邊父母不合作,孩子就會有忠誠議題。孩子很快就會學會在兩邊父母當中取巧,甚至學會說謊,被迫講對方喜歡聽的話。6.多數法院的法官,並不吃主要照顧者這一套說詞:「孩子不願意看媽媽(爸爸)」。法官會反問主要照顧者一句話:「孩子不想上課、不願意吃飯,你也是尊重孩子意願嗎?」呂秋遠表示,相信我,通常法官反問這句話,就是面露殺機的時候。7.即便對方曾經對孩子家暴,也只是會在保護令期間不能帶回家,讓孩子跟對方在家暴中心會面交往而已,不會完全斷絕親情的聯繫。一旦保護令結束,只要沒有新事證,就會回歸正常會面交往模式。但性侵害例外,這對於探視權來說,是唯一死刑。8.如果孩子真心不願意去見對方,請找專業機構協助,一起找出原因。對方對孩子長期家暴,或是孩子長期目睹家暴,乃至於對方長期不來探視、不負擔家用、扶養費,這些都有可能導致孩子想要為媽媽或爸爸出這口氣,這需要時間修補。9.不要太擔心自己沒能力養小孩,所以把孩子的監護權給對方。經濟因素只是法院考量的部分原因,重點還是孩子與父母的親密度。給了監護權以後,要改回來,難如登天。10.孩子不是父母的財產,以親情勒索孩子,讓孩子介入父母紛爭,往後孩子就會變成你意想不到的樣子。延伸閱讀:.產後兩天收老公「分手信」,歐陽靖:人生沒有劇本,被迫孤身,那就更堅強!.離婚、喪偶=人生悲劇?周品均:「無論幾歲,人生不要想著要靠誰」.癌逝妻留紙條!其中「一句話」讓人動容 每年做1件事不留遺憾責任編輯:陳學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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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7 焦點.元氣新聞
立院三讀開放同志家庭收養小孩!婚姻平權邁一大步 6方法保護小孩免於歧視
同婚專法通過4周年前夕,立法院院會今三讀通過同婚專法修正案,明定同性配偶也能共同收養子女,或由一方單獨收養他方子女,相關規範準用民法收養的規定。對此,台灣伴侶權益權益推動聯盟表示,今日三讀通過同性伴侶無血緣收養,讓台灣未來不分性傾向均能收養無血緣的孩子,讓下一代可以在愛的家庭中長大。立院三讀開放同志家庭收養小孩伴侶盟指出,台灣在2019年5月24日開放同性伴侶登記結婚,但同婚專法第20條卻限制同志家庭的收養資格,僅開放同性配偶一方收養他方親生子女,不准同性配偶一方收養他方之養子女或共同收養無血緣的孩子,造成已經有養子女的同性配偶被迫在法律上單親,完全不符合兒童最佳利益;且毫無實證基礎就將同性配偶與異性配偶進行差別待遇,也不符合大法官釋字第748號解釋所揭示的性傾向平等原則。伴侶盟表示,此次立法院三讀通過同婚專法修正案,開放同性配偶可比照異性配偶共同收養無血緣子女,對同志社群而言無疑是振奮的,今年隨著跨國同婚與無血緣收養的完滿,讓同志團體對於後續兩岸同婚、人工生殖、婚生推定、以及同婚回歸民法有更多的信心與期待,也相信台灣的民主制度一定會讓平權的願望步步實現。伴盟認為,此次修法能夠順利完成是執政黨的推動與朝野黨團的一致決定,能在同婚專法通過4周年前夕有這樣圓滿的結果,有賴行政院與不同黨派立委共同促成,以及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同志家長們與諸多性別與人權團體長期倡議的努力所致。這一次的成功再次證明台灣的社會共識是LGBTI人權保障與促進性別平等,未來我們也會在這樣的共識基礎上繼續往平權的方向努力。面對歧視 6種保護小孩的方法若同志領養的小孩面對歧視時,以下這些方法可以幫助保護小孩免受歧視:1.提供情感支持:作為父母,重要的是給予小孩情感上的支持和鼓勵,讓他們感到被愛和接納。建立一個溫暖、支持和包容的家庭環境,幫助他們建立自信,抵抗外界歧視的影響。2.教育和啟發:幫助小孩理解多元和包容的重要性。透過教育他們有關性別平等、人權和尊重他人不同的觀念,培養他們的包容心和正義感,以應對可能遇到的歧視。3.提供社交支持:建立聯繫和交流的機會,讓小孩與其他同齡人或家庭接觸,包括有類似背景的孩子和家庭。這可以幫助小孩找到歸屬感,並建立支持網絡,減少孤立感。4.溝通和倡導:與學校、教育機構和相關組織保持緊密聯繫,與他們溝通小孩面臨的歧視問題,並倡導為小孩提供平等和包容的環境。提供相關資料和教育資源,幫助增加對同志家庭的理解和尊重。5.尋求法律支持:了解當地法律對於歧視行為的規定,如果小孩面臨嚴重的歧視問題,尋求法律援助和支持,維護他們的權益。與律師或相關組織合作,尋求法律途徑來應對歧視問題。6.提供心理諮詢:尋求專業心理諮詢師的幫助,幫助小孩應對歧視帶來的負面影響。心理諮詢可以提供情感支持,增強應對能力,幫助他們建立積極的心態和健康的心理狀態。延伸閱讀:.跨性別是跨越了什麼?從各學界觀點來看性別多元.癌末男同志臨終仍得不到父認同 父親:叫他去死吧!.多元性別的性平教育 兒少精神科醫師支持從小開始責任編輯:陳學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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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8 焦點.元氣新聞
投書/再生醫療立法 應以實證醫學與病人保護為基礎
數百位醫藥生科與法律學者、專業學會及病權團體罕見地共同連署反對再生醫療法第九條第一項第二、三款規定(參考「再生醫療要立法、病人權益要保障」連署書),明顯表現出專家的憂心與疑慮。其實再生醫療立法為產業與病患所共同期待的發展,只要在法律規範完整且兼顧病人權利之前提下,各界也多樂觀其成。但政院版再生醫療法草案第九條第一項第二、三款規範內容卻可能無法符合法律明確性要求,因其過度且空泛地放寬療效與安全性的管制,將可能造成病人權利嚴重受損。衛福部長除於四月二十一日提出衛福部版本,刪除第九條第二、三款內容,日前受訪亦說明「如果原來條文寫的不夠精確,各界產生誤解部分,文字上面並非不能夠再做修正」;而連署專家也多支持衛福部修正第二、三款的立場,並針對如何補救政院版過度開放的漏洞提出建議。首先,第二款規定大幅放寬再生醫療只要具「初步(而非確定)療效」便可「廣泛」使用在「一般」病人身上,對於花費高額費用(動輒百千萬)卻只能使用具「初步(不確定)療效」的病人,保障顯然不足,甚至是對病人健康權的侵害,亦違反聯合國規定健康權保障應符合「衛生服務必須在科學和醫學上是適當和高品質、且經科學證實」的基本要求。至於第三款允許提供「不含基因改造或轉殖之人類細胞及其衍生物之細胞治療」,甚至連基本「證實安全性及初步療效」之條件都省略未提,更為空泛的條文不僅違背科學邏輯,亦直接忽視攸關病人健康之品質安全與療效確保。而在具體操作上,初步療效之認定應否具有統計意義的臨床實證、是否已具備足夠人體安全性數據,以及細胞用法、細胞數量及適應症等問題,目前草案均無明確規範,條文與立法理由均未提供基本判斷準則,將可能導致業者僅以小概率的特殊醫療報告來擴大解讀初步療效,使民眾陷於被誤導相信療效的風險。其次,有論者主張初期癌症或罕病患者可能不符合第一款「危及生命或嚴重失能疾病」定義,而無法提早接受再生醫療;但此論點卻忽略,例外允許「初步(不確定)療效」再生醫療提供初期癌症或罕病患者使用之前提要件,仍應如第一款讓其優先接受國內已有、且具確定療效之醫療技術、藥品或醫療器材,依照國際醫學治療準則做治療,而非執意開放療效不確定之再生醫療,否則不啻變相鼓勵病人放棄已具實證之治療方式、以自費當「療效不確定與風險不明」的再生醫療的白老鼠,甚至干擾正規治療方案而延誤病人治療。而且,即使真的要回應此問題,也應該徵詢專家學者評估是否修正第一款並將初期癌症或罕病患者有條件納入,而不應該以癌症或罕病族群為藉口,混淆夾帶第二款「全面性」地開放療效不確定之再生醫療,用於一般根本並非癌症或罕病的病人。第三,「初步療效」再生醫療之風險管制架構充滿矛盾。若將再生醫療法草案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與再生醫療製劑條例草案第九條放在一起對照比較,可發現「僅具初步療效」的「再生製劑」要能夠許可使用,需要滿足以下要件:①診治危及生命或嚴重失能之疾病②完成第二期臨床試驗,經審查風險效益③核予有效期間不超過五年之許可,期滿不得展延。但同樣「僅具初步療效」的「再生技術」,就算有勉強類似條件②之要求(但也只是在立法理由中說明須經人體試驗累積相當數據,法條中卻沒有明文,更遑論是否應達到類似二期臨床試驗之嚴謹程度),卻對條件①、③完全沒有規範。對僅具初步療效的「再生製劑」之嚴格要求,衛福部主張是「適當風險管制」之必要限制,但同樣的風險管制要求卻又不適用在同樣僅具初步療效的「再生技術」,如此不僅管制政策上充滿矛盾,一緊一鬆的管制模式實難稱對於病人權利保障已達完善。進一步而言,病人要如何區分用在自己身上是技術用細胞還是製劑用細胞?如何瞭解兩者同樣都是主管機關許可卻可能有療效與風險不確定性上的極大差異?第四,若在管制上係參照美國規範將再生醫療分為技術與製劑雙軌管理,則低風險再生技術應滿足四項基本要件:①最小操作②同源使用③不合併其他物質使用④沒有系統性影響但我國再生醫療法對此卻完全沒有規範,只是在第二款空泛地規定只要有「初步療效」即可開放,管制上實有過度放寬的立法缺漏。最後,雖有論者認為病人試用權(right to try)應有保障,但這其實與第二款內容完全無關。以美國為例,雖然允許符合條件病人使用尚未取得許可證之研究藥物,但仍有嚴格限制,以避免病人因病急亂求秘方反而造成傷害:符合試用權條件的病人必須被診斷患有威脅生命疾病或狀況,且既有已核准治療方案對之無效,且其無法參與合格研究藥物的臨床試驗。然而以上這類情境,在我國已可被第一款所涵括而能適當保障病人試用權。第二款對一般病人(非重症病人)毫無設限地開放不具確定療效的再生醫療,不僅與病人試用權立法精神相違背,更有意圖假借第一款重症病人之需要夾帶第二款過關之嫌。綜上,政院版再生醫療法草案第九條第一項第二、三款之空泛規範,顯然無法滿足對民眾生命健康保障之基本要求,但目前對第二、三款之重要政策辯護,卻是以產業利益(刪除第二、三款將導致部分生技公司倒閉)凌駕病人健康安全之上,或是將提出建議者直接污名化為反對再生醫療立法;其實多數專家都支持再生醫療立法,只是因這部法案攸關病人權益與產業發展,因此希望能廣泛凝聚各界建議與批評,讓法案更臻成熟完美。而在我們面前已經有美國、歐盟、日本的規範作為參考,實在沒有理由接受過度放寬的政院版本。更多的討論與必要修正,應該只是連署的數百位學者專家及專業團體,大家希望政府能兌現其保障民眾健康承諾的一個卑微請求。●「再生醫療要立法、病人權益要保障」連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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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6 焦點.焦點
最後一批和平醫院醫護人員撤出滿20周年 SARS二十週年紀念專書 向背負歷史傷痕的無私大愛醫護人員致敬
困擾全球超過三年的COVID-19疫情在近日逐漸進入尾聲,除了準備迎來5/12的護士節,疫情指揮中心也於近日舉辦終場記者會,1197個日子在疫情壟罩之下奮力堅守崗位,讓台灣在國際之中,也稱得上是執行力相當優良的國家!在醫療團隊的守護之下,讓人不禁想起20年前烙印於台灣人民心中的那場「世紀之疫」SARS(Severe Acute Respiatory Syndrome),而5/8正是當年「和平醫院封院」最後一批醫護人員撤出的日子。《2003 SARS和平歸來:和平不再,永不歸來》由資深媒體人、政治評論員兼作家的黃光芹所撰寫,歷經數年田野考察,將大量相關報章、當事人訪談、調查報告…等數千筆資料,悉心濃縮至近十萬字、400頁的篇幅,詳盡道出2003年台灣遭受SARS疫情時的面貌,更帶領大家近一步挖掘當年轟動一時「和平SARS風暴」的悲劇真相,是一本不畏情勢,只求真實的世紀大作。和平醫院事件造成網友熱議,同為當時封院事件關係人的前北市衛生局長 邱淑媞女士,昨日在社群創建相關事件的粉絲專頁,在一片支持醫療團隊,與抨擊政策的聲浪中,她針對過去的防疫事件進行了駁斥。有鑑於當時政府採取的防疫措施,一直存在著爭議,然而對於這些問題和討論,邱淑媞女士顯然持有不同的觀點和看法。對此,馬克吐溫製作人汪怡昕表示,從影視、書籍到社群,讓「和平醫院事件」重新浮上檯面,這些曝光絕對不是為了娛樂性,而是希望能夠更直接面對問題,讓更多事件的參與者,開啟雙向對話和交流。也讓更多民眾藉此獲得更全面和客觀的觀點,一起拼湊不同的聲音和看法,重建當時封院事件的歷史記憶。 台灣首部政治劇!國際橋牌社(Island Nation)將歷史事件化為影集除了《2003 SARS和平歸來:和平不再,永不歸來》新書上市,影視圈同時推出電影《疫起》與影集《和平歸來》,三者皆紀錄台灣在2003年遭受SARS的重大影響,尤其以「和平醫院封院事件」為背景,揭露20年前的此刻,台北市立和平醫院被迫封院14天,上千名醫護人員和病患無法逃離造成群聚感染,在恐懼與病毒籠罩之下身心俱疲,最後不幸造成30人死亡、1人自殺的悲劇,而這個數據,甚至佔了當時台灣SARS死亡總人數的一半。有些人會質疑,電影和劇集中的情節過於荒唐誇大,但根據國際橋牌社(Island Nation)劇組說明,《和平歸來》影集在拍攝前,耗費了近2年半的時間收集資料,並找尋當年現場人員進行訪談,經過實證,這些觀眾不敢置信的情節,都是當年在和平醫院內所有人無法抗拒的真實經歷。周經凱、張裕泰,那些我們所知與不知的,將近50人的親自陳述作者黃光芹女士在和平歸來新書中收錄將近50位當時一線人員的親自口述,除了力求真實,更是為了還給當時受難,至今仍受苦的醫護人員平反的機會。其中和平醫院前急診室主任張裕泰醫師,與當時下達決策的台北市前衛生局長邱淑媞,兩人的「隔空對談」與媒體消息仍延續至今。張裕泰醫師強調,封院的決策並不是不可行,而是應該要有詳盡的配套,他更直言:「不是把所有人塞在同一個地方,一了百了,不尊重人的生存權。」在高壓的封院環境下,政策仍朝令夕改,出院變得未知與遙不可及,更別提任由命運擺布的生命存亡。而被貼上「落跑醫師」標籤的周經凱醫師,在當時任職和平醫院消化外科主任的他,因為抵抗政府召回隔離的命令,遭北市府以違抗政府重大政令、嚴重傷害政府信譽為由,記2大過免職、罰款24萬元、停業3個月,但這真的是他應得的嗎?為求平反,周經凱醫師花了7年與將近200萬打官司,只為求一個真相,卻始終獲得敗訴,他憤憤說道:「當時的決策已經嚴重違反WHO的規定,我們的人權、生命權又被放在哪裡?」和平醫院封院事件不僅展現台灣醫療產業的悲歌,更顯示當年政府未妥善規劃配套措施的草率行徑。在地方與中央的角力對抗下,因為政治考量所犧牲掉的人權讓本該成為防線的醫療院所迅速失控,成為考驗人性的煉獄。作者用盡生命親自田野調查,收集當年數千筆資料,詳實比對文獻與真實事件的落差,力求接近真相,只為如實闡述二十年前和平醫院內的恐慌、困境和煎熬,這些有別於戲劇的珍貴資料與真實口述,都將收錄在《2003 SARS和平歸來:和平不再,永不歸來》新書內,揭露更多當年並未對外坦承的悲劇秘辛。地方與中央的對抗,用文字揭露那些不敢曝光的悲劇秘辛2003年5月8日和平醫院撤出淨空,而封院的時間更是不可置信的將近半個月。受困人數至今仍眾說紛紜,唯一可知的是,超過千名員工被迫受困於和平醫院內,而院內病床只有400多床,醫療資源遠遠不足。在SARS的壟罩之下,人命不只受到疾病威脅,更因為國家不當措施,需要與機關、法律、人性抗衡,在恐懼之中又多了一絲荒唐與無奈。根據事後統計,當時院內醫護人員及員工共計有57人為疑似病例,其中7人死亡,而民眾部份則有97名病例,其中死亡人數高達24人。 然而5/8的撤出淨空,卻不是自由,而是痛苦的開始。從5/1 陳靜秋護理長 殉職開始,儘管解除封院,但恐懼彷彿永無止盡的襲來,未知的焦慮深深烙印在當時受困人員心中,更讓人不解與氣憤的,是在撤離後,當時暴露於高風險的交叉感染環境中犧牲自我的醫護人員,竟還要面臨無止境的無情司法審判。根據受訪者親自口述,至今仍有醫師因為當時SARS訴訟纏身,而與封院相關的法律訴訟案件,居然高達2000筆,大量當時受困於院內的醫護人員被懲處、究責、吊銷執照、指控偽造文書…等,但卻沒有一個在當時草率下決策的高層被咎責或懲處,相當令人震驚與不解。疫後時代的下的改變,在重建與再生後,致敬那些堅守崗位的人們和平醫院撤出淨空,但揮之不去的陰影卻再也無法平復,《2003 SARS和平歸來:和平不再,永不歸來》新書的上市,不僅是對於當時疫情的回顧和分析,更是為了讓全台灣、甚至全世界知道,在20年前有這麼一段悲慘的歷史,不能也不該被遺忘。從推薦人名單,包含:前總統 陳水扁、前行政院長 游錫堃、前台北市副市長 葉金川、前疾管局長 蘇益仁、和平醫院醫師林重威父親 林亨華…等當年身處風暴現場的當事人,便可以知道,這是一本毫不遮掩,只為將真相公開的真實著作。這本書的出版,除了喚醒曾經參與這段歷史的人,對當年疫情的歷史和教訓,更讓未曾參與這段的歷史的人,了解當時「SARS和平封院」的真相,這些不忍回憶的疫情悲劇,與醫護人員的勇敢和犧牲,都成就了現今台灣醫療法令的修定、人權的重視,與指揮系統的重整。這是值得被傳誦並且積極正視的故事,邀請大家一起購書支持!📒新書購書通路國際橋牌社官網:https://is.gd/2QQW8X博客來:https://is.gd/HkoYKg金石堂:https://is.gd/4DxMNl讀冊:https://is.gd/myvQW8誠品:https://is.gd/epcJoVMOMO購物:https://is.gd/BlGNKiPChome:https://is.gd/FcT5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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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2 失智.失智100問
失智者財務危機 1/3遭家屬剝削!輕、中、重度失智如何保住財產 律師提建議
高齡八十四歲的國民黨前副祕書長、救國團名譽召集人李鍾桂,已故丈夫為前司法院長施啟揚,夫婦權傾一時,兩人膝下無子女,四年前施逝世後,李的健康每況愈下,且罹患失智症,近日爆發親信搬空數千萬老本,包括轉移房產、變賣股票,李鍾桂家人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已獲准,並提起刑事告訴。【延伸閱讀】政壇女強人李鍾桂失智疑被搬空千萬?3道防火牆幫失智家人守住錢失智症早期財物損失 三分之一是被家屬剝削財務超高齡社會來臨,失智發生率與年齡成正比,台灣失智症協會二〇一九年首次失智者財物損失風險案例調查,共收集七十四個案例,高達卅四人被騙時尚未被診斷為失智症,且多達六十五人尚無輔助或監護宣告,顯示財物損失可能為失智症早期徵兆。當中有廿五人被家屬剝削財務,比例高達三分之一,案件數居冠,其次才是詐騙集團,其餘則包括朋友或同事、商家、陌生人、金融人員、看護、法律、社會福利人員等。財務剝削管道排名則為金融服務、買賣、借貸和理財等,導致五十名失智者損失動產、十六人損失不動產、六人身分被盜用,但僅有廿四人採取法律訴訟救濟。台灣失智症協會秘書長陳筠靜表示,根據監察院人權報告,失智者訴訟11年來增加17倍,包括監護宣告或財產、遺囑、指定扶養等訴訟,大多與近親剝削濫用、不當安排有關。金融剝削中除了財物剝削以外,「知情權剝削」也值得關注,意即子女自行濫用失智長輩的印鑑、進行投資,連銀行帳單都不讓失智者看,失智長輩對於自己的財務安排,完全不知情。「後面我會養你,你先分財產。」部分子女利用親情、話術,要長者提前進行財產分配。陳筠靜表示,也發生不少案例是,子女並未如當初承諾,提供長者該有的照顧安排,甚至部分長者財務狀況佳,原有生活水平高,但透過近親安排,反而失去原有生活水準。此外也有晚年嫁娶、形成親戚關係,也可能涉及不當目的性婚姻。一名90多歲陳奶奶罹患失智症,長期與小兒子同住,也是小兒子負擔照顧責任,大兒子則負責帶奶奶就醫。至今單身未婚的小兒子指控,大兒子私下申請為奶奶的輔助人,陸續挪移數百萬元財產,質疑是因為姪子打算出國唸書,哥哥利用親情操弄失智媽媽將財產轉移,因此主動提告,希望爭取自己擔任媽媽的輔助人,保住媽媽的財產。財產及早規畫 家屬介入常造成糾紛也有人晚年後想將不動產轉為資金活用,卻因為失智症受到阻礙。一對高齡夫妻共同持有房產,先生為失智症患者,太太則為照顧者,兩人做好規劃,希望將房產售出做財務信託,沒想到遭兒子反對,認為父母若售出房產,會影響到他未來繼承特留份,甚至威脅父母若敢賣房將提告,指控母親故意讓失智父親作出不當決定。台灣失智症協會理事長、長庚醫院學術組副教授級主治醫師徐文俊提醒,根據國內外調查,常見高齡者遭家人掠奪財物,若長者已經失智,即使回朔當時狀態,也難確認當下是否遭親人詐騙,使得案件處理上更加複雜。有晚輩不認同長輩的處理財務方式,並不一定與失智症相關,但建議民眾應該及早規畫,而非等到失智後才讓家屬介入處理。財產「身心障礙安養信託」 律師:提前規畫為上策【記者許政榆/台北即時報導】國民黨前副祕書長、救國團名譽召集人李鍾桂罹患重度失智症,引發親信與家屬爭產大戰。專家表示,民眾無論有無慢性病或罹患失智症,在不同時期應及早思考,做好未來的財務規畫,也提醒民眾做輔助宣告、監護宣告「並非萬靈丹」,因我國欠缺完整監督機制,也可以考慮使用身心障礙安養信託,花小錢保障辛苦一輩子的老本。台灣失智症協會理事、宇皓法律事務所律師鄭嘉欣表示,以李鍾桂案例,因財產已被移轉出去,家屬僅能進行刑民事提告,刑事包括準詐欺,民事則是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返還。不過法官除了按照病歷,也會根據在場公證人、見證人或錄音、錄影跡證一併考量,但失智者容易附和、順著照顧者的話,即使有錄影存證,也難證明是失智者本意,家屬若要指控失智者當下是遭詐騙,難度非常高。意定監護、信託契約 輕度失智前要完成鄭嘉欣建議,民眾尚未失智前,甚至邁入中年都應該提前思考、規畫,包括「意定監護」決定自己未來的監護人是誰,像是同志愛人、同袍好友等,不一定要選擇自己的親屬,此外亦可有多位監護人,分別管理自己的醫療、財務。不過意定監護只有監護權,若要保障財產,須透過保險、信託契約來規畫,以及醫療委任代理、臨終照護決定、過世後遺產處理,建議在輕度失智前都要做完。中度失智 考慮他益信託、遺囑信託若已是中度失智,仍留有些許判斷能力,鄭嘉欣表示,家屬可與失智症患者討論,是否做金融註記或不動產預告註記、預立第二聯絡人等,甚至身旁的家庭照顧者,擔心自己「走得更早」,未來沒有人可以照顧失智者,亦可以考慮做他益信託、遺囑信託,或將自己的保險金以分期方式、達到「類信託」效益,即使自己不在了,保險仍會定期撥錢給失智者使用。重度失智輔助宣告、監護宣告 欠缺監督機制重度失智患者會牽涉輔助宣告、監護宣告問題,鄭嘉欣強調,輔助與監護宣告「不是萬靈丹」,一旦做了監護宣告,等於輔助人想怎麼使用監護人的現金、股票、有價證券、車子、黃金「都可以」,只有在處分財產清冊上的不動產時,才需要經過法院許可,我國法官至今未在主文上宣告,要求輔助人按月做財產清冊報告、交付信託,我國的監護宣告欠缺監督機制。鄭嘉欣說,相較韓國有公設監護監督人,按時監督民眾的財產是否遭輔助人濫用,若沒有子女的長者,韓國也有公設監護人。但我國欠缺監護監督人、輔助監護人制度,也欠缺具有公信力的信託監察人。在我國制度尚未完善前,她也推薦民眾可使用「身心障礙安養信託」,費用約僅百分之一至二,比起千萬元資產遭人騙走,不如花小錢做好下半輩子金融保障。台灣失智症協會秘書長陳筠靜建議,高齡者可預先做不動產註記,並指定聯絡人,當未來不動產進行移轉、分割時,地政事務所也能同步向聯絡人確認。也呼籲民眾應及早進行財務規畫、醫療及照護決定,並與家人取得共識,提前做意定監護、信託契約及相關註記,信託契約中亦可載明信託關係不因委託人受監護或輔助宣告而消滅 ,保障自己未來失智或因病無法表達己意,法官仍可依照紀錄有脈絡可循。若有相關需求可撥打全國失智症關懷專線0800-474-580(失智時,我幫您)。(責任編輯:葉姿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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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8 焦點.杏林.診間
醫病平台/讓阻礙女性生育自主的高牆倒下吧——談生育保健法的倫理議題
編者按:繼2/20-24的婦產科江盛醫師的三篇「生與不生」的論述之後,這星期我們邀請由關心這議題的女性婦產科醫師、法律專家與醫學倫理做更深入的探討。婦產科資深醫師以一青少年未婚懷孕的典型案例,提出具備青少年親善照護理念的醫療院所如何運用醫病共享決策模式來協助當事人一起討論「生與不生」的困境,提供意外懷孕多元選擇管道之會談過程,以及協助青少年了解目前的法律規定,取得父母或監護人的協助並參與有關他們自己的照護抉擇的作法。一位醫學大學公衛所的法律專家就「生或不生,妻子一定要取得丈夫同意嗎?」提出正反兩面的看法,保障婦女身體自主權固然重要,但也要兼顧胎兒生命的保障,並表示與其用刑罰處罰墮胎,建議關注更具體的議題,如提昇婦女避孕等措施的資訊與可近性,特別是青少年,以及如何善待選擇懷孕生產的母親們,親職友善的上下班等職場環境。最後一位醫學院兼具醫學倫理背景的臨床醫師說明台灣擬修改行之有年的《優生保健法》,將「人工流產需配偶同意」之規定刪除,並增列未成年之人工流產同意的第三方規定。對這即將到來的「生育保健法」,發出感性的「讓阻礙女性生育自主的高牆倒下吧」的呼籲。欣聞國民健康署為39年前立法的《優生保健法》提出修正草案,將更名為「生育保健法」,擬將人工流產需配偶同意之規定刪除、並增列未成年之人工流產同意的第三方規定。筆者感到非常贊同,畢竟未婚的成年女性,只要符合法律的要件,可以自主的決定是否施行人工流產。但根據現行《優生保健法》,已婚的成年女性,卻一定要經過配偶的同意。在和諧的、雙方相互尊重的家庭,原本夫妻就會好好去討論生育子女的議題。但是當夫妻關係不佳,甚至有各種冷熱暴力時,婦女沒辦法在家庭之中得到良好的支持,更易因懷孕及生產過程影響身心健康時,如果還需要經過配偶的簽字「允許」方能進行人工流產,這確實構成了對婚姻中女性的歧視。在聯合國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The 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 CEDAW)的第21號建議指出: 關於懷孕、人工流產、結紮、生養子女等決定,女性最好是與配偶或伴侶協商後作決定,但不應受到配偶/伴侶、父母親或政府的限制。目前的修法方向的確對台灣尊重人權,並重視性別平權的國際名聲,再度跨出了一大步。雖然修法符合國際潮流,但倫理上最常見的顧慮是——女性的生育自主權固然重要,但是胎兒的生命權也值得重視。以法規作嚴謹的把關,確實是符合人們素樸的道德信仰。在2022年6月30日英國經濟學人雜誌有篇精彩的文章,其標題是「在全球,禁令並無法減少人工流產,但會讓懷孕的照顧更糟」。這篇文章以嚴謹的數據為基礎,將不同的國家依據人工流產的法規分為五類:人工流產完全合法、有限制但大多情況下可合法執行(該文裡台灣歸屬於此類)、基於健康因素才合法、為拯救婦女性命才合法、完全禁止。不論法律規定的寬嚴與否,每年大概都有千分之40左右的育齡女性(15到49歲)作人工流產。最讓人驚訝的是,即使在完全禁止人工流產的國家,每年大概有千分之80的育齡女性在預期外懷孕,其中有一半依舊想辦法做了人工流產。這些法律外的管道包括:黑市購買藥物、網路購買、透過女性生育自主倡議機構代為取得藥物、找密醫協助、到其他合法的國家/州執行人工流產。例如波蘭的法律規定只有在性犯罪、亂倫以及拯救女性生命的情況下得以合法施行人工流產,所以在2020年波蘭全國只有23個合法的人工流產,但非政府組織估計波蘭一年大概有15萬例非法的人工流產。以愛爾蘭為例,在2018年的公投讓人工流產合法化之後,該年有6600人工流產案例。但在公投合法化之前,光是在英格蘭合法執行的人工流產裡,有3000位女性登記了愛爾蘭的地址。在美國,很多州是不允許人工流產的,所以在州邊境就出現了行動診所,讓人工流產不合法之州居民可以來合法州進行人工流產。由於許多國家的人工流產不合法,婦女只能想辦法從不合法管道取得人工流產的藥物,或尋求密醫,但就無從察覺子宮外孕等嚴重問題,而可能遇到大出血、嚴重感染等威脅生命的情況。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估計,每年大概有23000名女性死於不安全的人工流產。是否放寬人工流產的議題,一般描繪出的倫理兩難是「女性自主權」與「胎兒生命權」的二元對立。但筆者認為,每一個案例,涉及的是女性本身的身心健康與風險承擔。懷孕及生產從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也從來沒有絕對的安全。即使胎兒順利生出,但生產過程的壓力、照顧孩子的壓力,讓多少女性得到產後憂鬱症?又有多少女性因懷孕及育養子女而犧牲自己的職涯?如果配偶或伴侶沒辦法給予足夠的支持與體諒,職場沒辦法給予包容的環境,為什麼要把所謂的胎兒生命權的壓力都放在女性身上?另一個科學性的脈絡是,在比較先進的工業化國家,非預期懷孕的比例比較少,原因是有比較現代化的避孕方式。但即使如此,不論是保險套、避孕藥、子宮內避孕器,每年都有相當的失敗率,連結紮都有意外懷孕的可能性。對於青少年及未婚男女,務實的、有效的兩性教育,良好的避孕教育(認真避孕保護對方才是真愛),充足且容易取得的武器(保險套、避孕藥),確實能夠減少非預期懷孕的比率,這部分是很值得去努力的。但對於已經身心成熟的婦女,面對非預期的驚喜或驚嚇,光是決定要人工流產,就懷抱著許多糾結了。我們這些不負責懷孕的男性們,就還是多關懷、多支持女性朋友的決定吧!(本文作者為三寶爸,謹以此文致敬辛苦的太太,及全天下的偉大媽媽們)延伸閱讀醫病平台/生?不生?墮胎在法律、政治和社會上的爭議-2/20醫病平台/生?不生?打破傳統性別迷思的女性-2/22醫病平台/生?不生?生育控制和人口成長-2/24醫病平台/青少年意外懷孕,生或不生?——運用醫病共享決策會談模式協助當事人作決定-4/24醫病平台/生或不生,妻子一定要取得丈夫同意嗎?-4/26責任編輯:吳依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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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2 醫聲.領袖開講
院長講堂/身心疾病強制治療是剝奪人權?三總北投分院長楊斯年:接受醫療也是人權
新冠疫情對精神層面的衝擊大。三軍總醫院北投分院院長楊斯年表示,許多民眾人生規畫被打亂,如今疫後身心調適更為重要,期許政府盡早規畫分層級、分對象、分階段,執行全民疫後心理調查,才有助人民早日恢復疫後新常態生活。精神病患照顧比率不足台灣民眾近期容易受外在事物波動影響「如驚弓之鳥」,楊斯年表示,這樣反應屬於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的前兆,是新冠疫情災難對人民的影響,若未妥善處理,便造成社會解構、動盪不穩定,甚至經濟停滯,政府應正視身心疾病問題並提早規畫,召開國是會議、挹注經費進行調查。有別於一般疾病,楊斯年認為,精神疾病病人被妥善照顧比率不足,以思覺失調症為例,台灣約12.5萬名患者,但納入健保署照顧品質方案只有9.1萬人,但真正獲得照顧僅6萬多人。原因在於思覺失調症、躁鬱症、嚴重型憂鬱症患者,不會主動就醫,隨著疾病惡化,精神錯亂無法正常生活,可能自傷或傷人。震驚社會的鐵路殺警案、小燈泡案,使精神病患犯罪多了汙名化標籤。楊斯年說,思覺失調症的9萬多名患者,僅四分之一接受規律治療,當社會不了解精神病患接受「強制治療」的重要性,加上制度未完善時,患者更難以留在醫療體系接受診療,病情難以穩定控制,一旦問題再度發生,家屬也更不敢讓患者就醫。強制治療才能補安全網他表示,「當外界質疑強制治療是剝奪人權時,其實接受醫療也是一種人權。」強制治療包括住院治療及社區治療,社區治療的病人毋須住院,醫護定期到居家評估。近年我國建置司法精神病院欲收治犯罪精神病患,但楊斯年認為,精神病患強制治療才是關鍵,去年公告精神衛生法修法,未來強制住院最多2個月,可延長一次,等於一次強制住院最多4個月,「思覺失調症可能在4個月內康復嗎?」且為提升人權,病人可以提出抗告,醫師還得出庭解釋為何病人需要強制住院,都增加治療難度。楊斯年期許社會正確認識、理解精神病患接受強制治療,才能補足社會安全網不足。積極推動「軍陣精神醫療」楊斯年於106年接任三軍總醫院北投分院院長,積極推動「軍陣精神醫療」,每年於全台舉辦上百場精神巡迴宣教講座及提供外展服務,維護國軍弟兄身心健康;在台北市、新北市拓展「社區精神醫療」,與各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合作,提供緊急醫療服務。楊斯年小檔案●年齡:56歲●專長:失眠症、憂鬱症、情感性疾病、身心症、思覺失調症●現職:三軍總醫院北投分院院長●學歷:國防醫學院醫學系、陽明大學醫務管理碩士、陽明交大衛生福利研究所博士●經歷:教育部部定講師、三軍總醫院精神科主治醫師、國軍桃園總醫院精神科主治醫師給病人的一句話● 精神疾病特性,病患若沒有得到良好治療,或是不自覺需要就醫,會造成嚴重心理後遺症,容易產生心理疾病,呼籲大家要好好照顧自己,有困難時要求助。(責任編輯:葉姿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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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4 醫聲.領袖開講
再生醫療雙法立院審議中 台灣藥學會:草案失衡、違背通則
衛福部「再生醫療法」草案及「再生醫療製劑條例」草案,目前送立法院審議中。台灣藥學會、醫藥品法規學會與台大藥學專業學院國際藥政法規研究平台共同發聲明,表示再生醫療雙法立法目的在兼顧病人需求與再生醫療臨床應用之品質與安全,應予以支持,但草案嚴重失衡,違背國際法規作業通則,恐置民眾於不確定風險中。聲明內容如下:再生醫療法草案第九條及再生醫療製劑條例草案第六條之有附款許可立法目的,在於針對病人未能滿足之醫療需求(unmet medical need),儘早提供再生醫療技術與再生醫療製劑,自應嚴格規範,確保病人權益。因此,兩法各司其職,必須以相同標準,確保再生醫療之品質、安全性及有效性,以資保障病人。依照國際慣例,所有藥品的核准,毋論取得藥品許可證或有附款許可(conditional approval0,皆由法規單位(regulatory body/藥政主管機關,台灣為衛福部食藥署)依其權責,獨立審查決定。歐、美、日等先進國家均未見另立非醫藥品審查專業機制,重複審議,因此,目前再生醫療法草案第五條第七款規定,不僅延宕產業需求,更是貽笑國際,應予刪除,再生醫療製劑條例第六條,亦應配合修正,以符國際作業規範。再者,再生醫療法第九條,對於病人進一步使用再生醫療技術之例外狀況,較之醫療製劑之附條款許可,理應更加嚴謹,反而未見納入再生醫療審議會加以審議,令人擔心,應予修正納入。目前衛福部訂定細胞治療特管辦法收費標準,對病人而言是付費參加臨床試驗,此次立法規範,固然立意良善,但,兩法之間,必須取得平衡,以相同標準保護病人。而台灣已於民國87年成立「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建立與國際接軌之專業審查機制,以臨床角度思考(clinical oriented)的法規審查體系(regulatory system),應予充分授權,則台灣民眾甚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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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0 焦點.健康知識+
疼痛別硬忍,吃藥、放鬆能減輕!數字量表判斷痛到哪個程度
60歲陳先生最近因為急性膽囊炎住院,住院期間腹部仍會疼痛,造成白天活動力下降,晚上也睡不好,護理師詢問是否需要止痛藥物時,陳先生和家屬堅決表示:「不要吃止痛藥,藥吃太多傷胃又傷腰子(腎),且人家說止痛藥一吃就要吃一輩子,這點小痛忍過去就好。」世界衛生組織WHO將每年10月11日訂為「世界鎮痛日」,並將疼痛定義為第五個生命徵象,且宣示緩解疼痛不適是每一個人的人權。疼痛是種主觀感覺,當感覺疼痛時,正視自己的疼痛,多數都可以藉由藥物或非藥物的方式來改善並控制。當有疼痛感受時,可使用數字等級量表或臉譜量表兩種方式告訴醫護人員你的不適,並嘗試說明疼痛性質,如鈍痛、抽痛、脹痛、悶痛等,是否有讓疼痛增加或減少的因素?如活動後或觸摸時疼痛感會增加,是否有輻射痛?如疼痛感從胸口蔓延到手臂,以及疼痛持續時間及強烈程度。一、數字等級量表利用0-10分的數字表達疼痛程度。「0分」表示完全沒有疼痛感,「10分」表示最痛的感受。二、臉譜量表依6個臉譜表達個人疼痛強度,從0:愉快的笑臉、2:微笑的臉、4:有些不舒服、6:更多不舒服、8:痛到想哭,到10:流眼淚的大哭,透過觀察圖片臉部的表情進行自我判斷,找出自己目前疼痛感受程度與哪一個分數相近。疼痛時,可以嘗試運用幾個技巧減輕疼痛,如深呼吸放鬆技巧、改變姿位調整舒適擺位、按摩、做其他事情轉移注意力,或徵詢醫療人員是否可使用冷、熱敷緩減不適。(責任編輯葉姿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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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8 醫聲.肝病清除
台監獄受刑人也加入消除C肝行列 國際公衛深感不可思議
監獄受刑人也是有健康人權!在2月15日至19日於台北舉辦的亞太肝臟研究協會年會(APASL2023)「亞洲消除C肝政策論壇」中,國立中山大學副校長暨醫學院院長、肝膽胰內科講座教授、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肝膽胰內科主治醫師余明隆報告醫療團隊深入澎湖監獄,並說服、幫助監獄受刑人接受C肝篩檢、治療成效,而這項成果引起在場國際學者興趣,對於監獄受刑人也願意加入消除C肝行列,深感不可思議。余明隆教授與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團隊、三軍總醫院本院、澎湖分院團隊共同執行上述計畫,研究成果也已登上〈世界腸胃病學期刊〉(World journal of gastroenterology)、〈科學報告〉(Scientific Reports)。監獄受刑人罹患C肝 多願意好好接受治療余明隆教授指出,從研究數據來看,在監獄中,受刑人是靜脈毒癮者的話,出現C肝的風險比較高。而針對這些高風險族群進行C肝篩檢、治療,較能事半功倍,研究人員先執行C肝篩檢計畫,其中有212名確診C肝的受刑人自願參與這次C肝消除計畫,另有91人早先已確診患有C肝,並已接受C肝全口服藥物的治療,這91人為控制組。結果顯示,212名患者中,很少人有糖尿病、高血壓、高血脂、晚期肝纖維化與慢性腎臟病等疾病,不過他們的C肝病毒RNA指數卻是偏高,這些人都願意接受治療,之後,達95.8%的人在用藥12週後抽血即驗不到C肝病毒,控制組用藥12週後抽血驗不到C肝病毒的比率則是94.5%,在這過程中,並沒有患者治療失敗、治療中斷或有任何嚴重副作用。研究認為,如果醫療團隊外展進入監獄,並進行大規模C肝篩檢,只要受刑人一確診就馬上現場給予C肝全口服抗病毒藥物,並讓療程持續下去,這樣就有機會成功消除監獄C肝威脅。消除C肝計畫延伸監獄 每個環節都重要余明隆教授表示,在亞太地區,要將消除C肝的觸角延伸至監獄,相對較困難,若要進入監獄,醫療團隊事先要和獄政管理單位大量溝通,像他們就花了三個月時間溝通,確保每個環節都安全無虞,並將出意外的風險降到最低。此外,他們也事先錄製衛教宣傳影片,讓受刑人了解接受C肝篩檢、治療的好處,同時也鼓勵受刑人多重視自己的健康,因此受刑人接受篩檢、治療的意願就大幅提升。今年二月起,健保署放寬規定,讓過去沒接受過治療的C肝病患在第一次使用健保給付的C肝全口服抗病毒新藥時,可以不用檢測病毒基因型,這代表診斷時間可以縮減,病患也可以更快速接受治療。彰化縣衛生局成績 表現亮眼此外,彰化縣政府衛生局局長葉彥伯也在「亞洲消除C肝政策論壇」分享彰化縣消除C肝經驗,他分析,根據2022年彰化縣衛生局一項計劃顯示,在彰化縣8232名HIV陽性、靜脈毒癮者與監獄受刑人中,接受C肝篩檢的比率達92.89%,其中,確診C肝且接受抗病毒治療的比率則是93.61%。在提升監獄受刑人C肝篩檢率方面,葉彥伯局長未來希望將C肝檢測納入新監獄受刑人常規檢查,監獄受刑人每年健康檢查也希望納入C肝檢測。在提升治療率上,當監獄受刑人確診C肝,希望這類病患未來也可以按時程轉介醫療團隊,且用藥流程要簡化,病患才比較樂意接受治療。消除C肝計畫導入監獄模式 值得各國學習、思考全球消除肝炎聯盟(Coalition for Global Hepatitis Elimination)主任約翰‧沃德(John W. Ward)受訪時表示,在消除C肝的過程中,台灣將慢性C肝門診導入監獄模式是一項很重要的成就,而這種模式很值得世界各國學習、思考,不過台灣未來想徹底消除C肝威脅,還是面臨一些挑戰,像社區服務的擴展、支持政策者是否可以以永續角度持續支持、響應等,都是挑戰,期待所有人、各界通力合作,共同為消除C肝努力、打拼,讓C肝病毒不再輕易傷害人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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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7 焦點.元氣新聞
「真誠的告白──我最後的囑咐」星雲大師遺囑全文公開
【編註】佛光山開山宗長、國際佛光會創辦人星雲法師2月5日圓寂,佛光山也在今(6日)清晨發布公告證實。星雲法師多年前在《人間福報》寫的「真誠的告白──我最後的囑咐」一文,提及他一生信仰佛陀,「法界一切都是我的,但形相上的無常,一切都不是我的」,所留下的一切都將奉獻出去,被外界視為「遺囑」。以下為星雲法師《真誠的告白──我最後的囑咐》全文。各位朋友、各位徒眾:先和各位道別,下面做一個真誠的告白,跟大家告假,謝謝。我一生,人家都以為我很有錢,事實上我以貧窮為職志。我童年家貧如洗,但我不感到我是貧苦的孩子,我心中覺得富有。到了老年,人家以為我很富有,擁有多少學校、文化、出版、基金會,但我卻覺得自己空無一物,因為那都是十方大眾的,不是我的。在世界上,我雖然建設了多少寺院,但我不想為自己建一房一舍,為自己添一桌一椅,我上無片瓦,下無寸土,佛教僧伽物品都是十方共有,哪裡有個人的呢?但在我的內心可又覺得世界都是我的。我一生,不曾使用辦公桌,也沒有自己的櫥櫃,雖然徒眾用心幫我設置,但我從來沒有用過。我一生,沒有上過幾次街,買過東西;一生沒有存款,我的所有一切都是大眾的、都是佛光山的,一切都歸於常住、社會,所有徒眾也應該學習「將此身心奉給佛教」,做一個隨緣的人生。我一生,人家都以為我聚眾有方,事實上我的內心非常孤寂,我沒有最喜歡的人,也沒有最厭惡的人。別人認為我有多少弟子、信徒,但我沒有把他們認為是我的,我只希望大家在佛教裡各有所歸。我沒有什麼個人物質上的分配,說哪一塊錢分給你們,哪一塊房舍土地分給你們,也沒有哪一個人拿什麼紀念品。你要,那麼多的書,隨便在哪裡都可以取得一本做為紀念;你不要,我有什麼良言好話也沒有用。我只有人間佛教供你們學習,只有道場供你們護持。我對大家也沒有何好、何壞,在常住都有制度,升級都有一定的標準,但世間法上總難以平衡,升級的依據:事業、學業、道業、功業,這裡面大小、高低、有無,看的標準各有不同,都與福德因緣有關。所以大家升級與否,不是我個人所能左右,這是我對所有的徒眾深深抱歉,我不能為你們仗義直言,做到圓滿。不過,你們也應該學習受委屈,宗務委員會決議你們的功績升降,出家道行,自有佛法評量,不在世法上來論長道短。今後,我所掛念的是徒眾的調職,佛光山它不是政府,但是單位多,又有調職制度,傳燈會竭盡所能安排適能適任,對於個人所長、想法縱有所差,大家都要忍耐。世間難以論平等,我們要把它創造成和平、美滿的人生,但也要看在哪個角度來論平等。未來如有不同意見,大家要依循《佛光山清規》,可以更改,但要經過大眾的同意。我一生,人家都以為我創業艱難,事實上我覺得非常簡易;因為集體創作,我只是眾中之一,做時全力以赴,結果自然隨緣。許多人以為我善於管理,事實上我只是懂得「無為而治」。感謝大家互助合作,除了戒律與法制之外,我們都沒有權力去管理別人。對於世間的一切,來了,並沒有覺得歡喜,去了,也沒有覺得可惜。總想,人生應該任性逍遙,隨緣自在,能夠與道相應、與法相契,就是最富有的人生。我一生,服膺於「給」的哲學,總是給人讚歎、給人滿願;我立下佛光人工作信條:給人信心,給人歡喜,給人希望,給人方便。因為我深知結緣的重要,心裡只想到處結緣、到處散播佛法種子。我立志興辦各種教育,因為從小我沒有進過正規的學校讀書,明白教育才能提升自我,改變氣質。我也發心著書立說,因為從佛陀那裡一脈相承的法水流長,我不能不把心裡的泉源用來供應世間。我這一生奉行「以退為進、以眾為我、以無為有、以空為樂」的人生觀,凡我出家弟子,都應本諸出離心,以出世的思想做入世的事業,生活要求簡樸,不要積聚。過去三衣一具、頭陀十八物、衣單兩斤半,這許多優良傳統,都合乎戒律,都應該深思熟記。佛光弟子不私自募緣,不私自請託,不私置產業,不私造飲食,不私收徒眾,不私蓄金錢,不私建道場,不私交信者,大家都能這樣做到,佛光山的法脈會更加光耀永遠。所謂「光榮歸於佛陀,成就歸於大眾,利益歸於社會,功德歸於信徒」,大家應該好好奉行。須知「佛道遍滿虛空,真理充塞法界」,法界一切都是我的,但形相上的無常,一切都不是我的,不要對世俗有太多留戀。人間佛教雖然不捨世間,但是「猶如木人看花鳥」,不要太多留意、太多分別。時時以眾為我,以教為命,在佛道上安身立命。凡我徒眾,擁有佛法就好,金錢、物質,儘量與人結緣,因為那是人間共有的財富。對於財務經濟,點滴歸公,我們每個人一切都是常住供應,不需紛爭,不要占有,只要大家正信辦道,生活應該不足掛慮。也希望徒眾不要為世間這種衣食住行太多的分心掛礙,此實不足道也。我希望常住淨財要用於十方,不要保留,這才是佛光山未來的平安之道。除了道糧需要以外,如果還有淨財,一律都布施文化、教育、慈善。佛光山取之十方、施之十方,我們要濟助急難,關心鰥寡孤獨,或隨緣做些施捨予貧困民眾。因為災難、貧苦是人間的不幸,急難救助,這是理所當然要給予一些助緣。佛光山、佛陀紀念館等土地以及所有的別分院道場,都不是國有的,也不是租借的,都是常住陸續以淨資購買。所有一切全為佛光山常住所有,沒有與人合股共業。沒有牽連,也沒有借貸,常住開山以來,從未向外借貸。對於那許多別分院道場都要好好輔導、整修,給予信徒方便。如果實在不能維持,得到宗委會、信徒的同意,把它結束,淨財集中到教育、文化、公益基金,私人不可分配。和佛教界、道友都不共金錢來往,要有來往就是布施,沒有償還,不可借貸,免除日後紛爭。我這一生信仰佛陀,以佛陀為我的導師,為我的道路。未來,大家在佛道的修學上,佛陀、十大弟子都是我們的榜樣,佛教的宗門祖師都是我們的模範。在佛法的弘傳上,世界各地的道場,要儘量給予本土化,請當地徒眾住持;我對人間佛教的所有言教,都要能傳達到家家戶戶,為人所接受。我一生,以弘揚人間佛教為職志,佛說的、人要的、淨化的、善美的,凡有助於幸福人生增進的教法,都是人間佛教。苦,要視為我們增上緣的力量;無常,不是定型的,可以改變我們未來的一切,促進人生的美好。空,不是沒有,空是建設有的,要空了才有,我一生一無所有,不是真空生妙有嗎?我堅信人間佛教必然是未來人類世界的一道光明;說好話是真,做好事是善,存好心是美,讓三好運動的真善美要在社會裡生根。智就是般若,仁就是慈悲,勇就是菩提,要努力做到,讓戒定慧在我們的心裡成長,以實踐菩薩道做為我們人間的修行。人間佛教的本源發自於佛陀,現在已經成為普遍的氣候,所以佛光山、佛光會的發展,必定會成為佛教界一個正派的團體。但世間的人事各有所執,自古以來,在印度就有上座部、大眾部,傳到中國有八大宗派,在教義上實踐理念各有不同,無可厚非,但如果在人我是非上較量,那完全不能契合佛心。假如你們有心,為團結佛光僧信四眾,可以效法過去古德聖賢成立一個宗派;但所謂創宗立派,則是看後代行人的作為,如果後來的人對佛教有所貢獻,又眾望所歸,有個當代佛教的宗派來為佛教撐持,做擎天一柱,這也未嘗不可。對人間佛教弘法事業方法有所不滿意的,所謂「我執已除,法執難改」,要另立門戶,我們也要有雅量接受這種佛光的分燈法脈,只要對宗門沒有傷害,不要給予排擠,還是要給予包容。我們的理念不在於自我的成就,是在於佛法能夠傳承,不分男女老少。在「佛光大道」上,僧信四眾現在已有規模。佛光山的僧眾比丘、比丘尼要擔綱,佛光會的優婆塞、優婆夷也要出一些人才,有所發揮,彼此不容分散力量,凝聚共識,讓大家有團聚的向心力,使佛光會日日增上,俾使佛光普照、法水長流。對於佛光會會員在社會上合乎八正道精神意義的事業,都要鼓勵並且幫助他們發展。佛光會永遠為佛光山教團所屬,僧信和諧,不爭彼此,不必對立,等於空有是一體兩面。佛光山已經推行民主的制度,今後佛光山和佛光會的領導人,都按照常住的循序,不要有所爭論,要以大眾意見為歸。我倡導「平等」,深信男女、貧富都在平等之中,不可以有所歧視。眾生皆有佛性,情與無情,都能同圓種智,所以我從「人權的尊重」到「生權的提倡」,希望徹底落實「眾生平等」的精神。大家對山上的老樹、小花,要多多愛護,山下的村民、百姓,應該給予關懷;育幼院的兒童要多多鼓勵,精舍安養的老人要時常慰問,對開山的諸長老要給予尊重。我對兩岸視如一家,我對世界都如兄弟姐妹,我希望把美好的因緣留給人間,把佛法的情誼留給信者,把信心的種子留給自己,把無上的榮耀留給佛教大眾。但願普世大眾,都能信仰因緣果報,希望每位仁者,都能奉行慈悲喜捨,把一切的心意留在人間。人間佛教的事業:如辦大學、電台、報紙、編輯出版、雲水書車、養老育幼等,凡有利於社會公共事業的都應該交由教團擔當,給予支持,不可間斷;滴水坊要把「滴水之恩」做得更加美好。對於佛光祖庭宜興大覺寺,有緣分,要常去禮拜。我對社會的文教、公益數數尊重,所以有一個公益信託教育基金,現在已有十餘億元,除了少數由信眾發心捐贈,全由過去的稿費和一筆字義賣所得。今後,山上的長老可以護持,也希望佛教人士或熱心公益者的遺產都可以參與進來,讓公益基金壯大,更能造福全民,成為國家社會的一股清流。像真善美傳播貢獻獎、三好校園獎、全球華文文學星雲獎、星雲教育獎等,其他再有項目,只要經濟許可,將來都可以設立。我們對於社會總要增加養分,這是每一個佛教徒不可以推卻的責任。在教育上,開支最浩繁的,就是常住辦的幾所大學、中學等;若有緣分,無條件的贈予有緣人管理,不可買賣;如果賣學校,對那些募款辦學的人怎麼交代?這對佛光山的名譽不好,會給人批評。對於協助佛光山文化教育發展的社團,如有興辦,應該量力補助,以使其有心人更加團結。如有良言建議,甚至批評,只要是善意的,也不要排拒,要以聞過則喜的雅量接受,我們總要接受大家的意見,他人才會更加擁護。我時常看到園藝組的徒眾們在那裡除草修花,看到環保組的同道們在那裡做資源回收分類,看到工程組的修繕、都監院的服務、大寮裡的典座,以及殿堂裡的香燈、殿主等,那種投入,任勞任怨,實在是山上成功的動力,我只有感動、感激。沒有大家的發心,何能有今日的佛光山?今後,對於客堂的接待,對於信徒的招呼,對於義工的參與,要有種種教育訓練,以使我們的教團更增臻完美。所以,集體創作的精神,要永遠的、無怨無悔的堅持下去,這是我一生的志願。因為誰都不能單獨存在,大家要互助互敬、共存共榮,那才是懂得佛法的核心精神,寧可以個人犧牲忍耐,不要讓常住和大眾受到損失。我的鄉親前輩唐朝鑑真大師,經過多少磨難到達日本弘法傳播文化,在七十五高齡,自知歸鄉無望,他寫下遺偈:「山川異域,日月同天,寄諸佛子,共結來緣。」在人生的生命之流裡,如同大江東去,終會有再回來的一日,人的生命一期圓滿,還會有另一期生命的開始。人類不能獨居於世間,生活需要士農工商的供應,生存需要地水火風的助緣;大自然裡,日月星辰、山河大地,都是我們的生命,大家要愛惜我們所居住的地球,要幫助地球上的一切眾生,因為他們都是曾經給我、助我的人,對我們都有恩惠。我們大家都生活在因緣裡,要彼此相依相助。我們每一個人都是「生沒有帶來,死也沒有帶去」,回顧自己這一生,我不知道曾為人間帶來什麼?但我帶走了人間多少的歡喜、多少的善緣。我難以忘記多少信徒對我的喜捨、對我的護持、多少同門的祝福,我也難以忘記刻骨銘心的助緣。我這一生所受到的佛恩、友誼,真是無比浩蕩,我應該在人間活得很有價值。我願生生世世為佛陀奉獻,為大眾服務,以此上報四重恩。現在,我雖然帶走了你們對我的尊重,帶走了你們給我的緣分,帶走了你們對我的關懷,帶走了你們與我的情誼,未來我會加倍補償你們。我一生所發表過的言論,如:「集體創作、制度領導、非佛不作、唯法所依」,又如傳法說偈:「佛光菩提種,遍灑五大洲,開花結果時,光照寰宇周」,希望大家都能謹記、實踐。所謂「有佛法就有辦法」,凡我信者,要實踐慈悲、喜捨、結緣、報恩、和諧、正派、服務、正常、誠信、忍耐、公平、正義、發心、行佛……這些都是佛法,能夠實踐,你就會有辦法。我一生雖然遭逢大時代的種種考驗,但我感到人生非常幸福,我享受苦難、貧窮、奮鬥、空無;我體會「四大皆有」,我感覺人生「花開四季」,佛陀、信徒給我的太多了。雖然出家,注定要犧牲享受,但其實吾人也享受了犧牲的妙樂,我覺得在佛法裡的禪悅法喜,就已享受不盡了。對於人生的最後,我沒有舍利子,各種繁文縟節一概全免,只要寫上簡單幾個字,或是有心對我懷念者,可以唱誦「人間音緣」的佛曲。如果大家心中有人間佛教,時時奉行人間佛教,我想,這就是對我最好的懷念,也是我所衷心期盼。最後我所掛念的,除了信眾的幸福安樂,要重視世界各地辦的大學,這是我們的根本;山上的大眾,尤其叢林學院的師生,他們未來都是未來佛光山菩提種子,要他們健全、發心,人間佛教才能長久與天地同在,與大眾共存。法幢不容傾倒,慧燈不可熄滅,期願大家未來都能在人間佛教的大道上繼續精進,大家相互勉勵,共同為教珍重。心懷度眾慈悲願,身似法海不繫舟;問我一生何所求,平安幸福照五洲。於佛光山開山寮(本文於二○一三年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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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6 醫聲.慢病防治
投票|糖尿病患共通症狀不是糖尿!醫籲正名去歧視、鼓勵就醫
您知道嗎,糖尿病患者的共通症狀竟然不是糖尿,而是高血糖。根據日本糖尿病協會日前調查,近八成受訪患者希望糖尿病更名,該協會於是發起一連串更名運動。台灣基層糖尿病協會也呼籲「糖尿病」更名為「高血糖症」。閱讀本篇醫師論述後,邀請您在文末投票區域與我們分享您的觀點:去年(2022年)11月,筆者注意到一份網路新聞,由於糖尿病病名無法反映實際病狀且給人負面觀感,由日本專科醫師組成的「日本糖尿病協會」提出糖尿病更名的活動。在筆者40多年的糖尿病臨床治療照護經驗中,的確發現對罹患疾病的個人而言,不當的名稱,會讓部分的個人難以接受,尤其是較年輕的患者,因此會造成日後個人對自我照護的疏忽,而影響到身體健康狀況。因此也就此議題提出幾項個人看法:糖尿病原因眾多,共同表現是高血糖不是尿糖糖尿病主要是胰臟功能衰退,胰島素分泌不足或是周邊器官組織胰島素阻抗增加等原因造成血糖持續處於偏高的一種狀態,長期高血糖可能造成心血管疾病、慢性腎臟疾病、視網膜病變及神經病變等併發症。其他造成高血醣的原因,目前認為可能跟免疫異常、慢性發炎、腸胃菌叢失衡、腸泌素分泌減少、升糖素分泌增加、腎臟尿糖再吸收增加,大腦食慾調節障礙等因素有關。所以造成糖尿病的原因眾多,單以糖尿病一個病名其實無法完整反映病人的實際健康情況。目前國際上針對糖尿病的診斷標準包括下列四項,患者符合其中一項即可診斷為糖尿病:1.糖化血色素(HbA1c)≧6.5%;2.空腹血漿血糖≧126 mg/dL;3.口服葡萄糖耐受試驗第2小時血漿血糖≧200 mg/dL;4.典型的高血糖症狀(多吃、多喝、多尿與體重減輕)且隨機血漿血糖≧200 mg/dL。過去的診斷名稱負面且不符合實際診斷情形糖尿病的名稱來自於患者尿液裡出現糖分,但目前糖尿病的診斷已經不以尿液出現葡萄糖來診斷,許多患者尿液裡並未驗出糖,事實上只有當血糖過高到超出腎臟負荷時,糖分才會經尿液排出。患者共同症狀為高血糖,所以血糖檢測才是國際上診斷的標準方式,「糖尿病」這個名稱並不符合當前疾病的診斷定義。加上「尿」這個字給人不潔的觀感等,過去電視廣告上的印象是罹患糖尿病的個人上完廁所後小便斗容易到處爬滿螞蟻,這病名容易讓人聯想到「廁所」、「馬桶」、「尿液」、「螞蟻」等等汙穢、髒亂、不潔的印象。「病」這個字,意思是指人的生理或心理方面處於不正常的狀態,也給人不健康負面觀感,「我有XX病」 常是患者說不出口的心理陰影。罹患糖尿病的個人會為了隱瞞罹病的「不正常」,表現出自己是「正常」和他人一樣,試圖維持「正常」的社交生活,而隱藏疾病需要執行的健康行為,大吃大喝、暴飲暴食,甚至刻意不服用藥物或漏打胰島素,造成長期血糖控制不良。疾病污名化對疾病防治的負面影響有些媒體報導「糖尿病患者的肥胖比例比較高,糖尿病患者的飲食生活習慣較差,糖尿病患者有較少的運動時間」、「糖尿病是老年人的慢性病」等,有好吃、懶惰、衰老的意涵,尤其是年紀較輕的個人,認為此疾病是老年人得專利,不願接受罹病的事實,這些對於糖尿病的疾病污名化不只是對患者的心理傷害,更對疾病防治有負面影響。可能造成患者不敢去面對,不想讓其他人知道自己有血糖問題,不想讓家人、朋友知道自己有在注射胰島素,結果使罹病者試圖隱瞞病情而拒絕就醫,造成治療困難,或是造成患者不按時回診,用藥不規則的情形增加,這些情緒上的焦慮及行為上退縮使得血糖的控制變得更加混亂。當高血糖問題無法在早期診斷後迅速獲得適當的控制,後續出現大小血管併發症問題會產生更大的社會醫療負擔。正名的必要性根據日本對糖尿病患者的訪問調查,有高達9成的受訪者對「糖尿病」的名稱感到抗拒與不愉快,高達近八成的受訪者認為改變病名會比較好。對於這個問題,日本糖尿病協會正打算尋求新的病名來取代糖尿病,希望藉由正名讓大家對糖尿病有更正確的了解並改善患者就醫情形。過去成功的疾病正名行動如:1995年日本研究發現,因民眾對精神疾病的誤解,造成患者自我否定而回診率低、中斷治療比例高,因此於 2002 年將舊譯名「精神分裂病」更名為「統合失調症」,經正名宣導後,隨後2年的相關統計顯示,其就診率提升百分之20至40。參考日本經驗,台灣也在2012年,由衛生福利部積極結合民間團體及專業學會推動「精神分裂症」更換譯名活動,以「思覺失調症」來取代原有的譯名。另外,失智症過去俗稱「老年癡呆症」,癡呆一詞具歧視意涵且讓民眾排斥,以致不願正視疾病徵兆,延誤就醫影響治療黃金期。經由台灣失智症協會及各界努力。近年來使用癡呆名詞的報導及負面用語已大幅降低。但「失智」一詞仍有貶抑之意,讓人覺得這些患者都痴呆、喪失智慧、毫無腦力以及生活能力。2004年12月24日,日本厚生勞動省正式提出將「癡呆症」改名為「認知症」的報告書,日本正式開始全國改稱為「認知症」。2011 年美國國家老化研究院與阿茲海默症協會(National Institute on Aging & Alzheimer's Association, NIA-AA) 與2013年美國精神醫學會再將失智症更名為「認知障礙症(major neurocognitive disorder)」,將病症去標籤化及汙名化作用,而世界各國也更改對該症狀的稱呼,以較為中性的「認知障礙症」作為正式官方名詞。美國糖尿病協會近年來在糖尿病照護上也積極推動以人為中心的照護,使用以人為本的非評判性語言(People-first language),以促進患者與醫療專業人員之間的合作。以人為本的語言,將病人(patient)改成個人(person)例如:使用「有肥胖症的人(person with obesity)」,而不是「肥胖者(obese person)」;「患有糖尿病的人(person with diabetes)」優於「糖尿病患者(diabetic patient)」,避免以他們的狀況來定義個人。建議使用包容性和非評判性語言和積極傾聽來引出個人偏好和信念,並評估潛在的護理障礙,以獲得最好的健康預後與健康相關的生活品質。同理,以「有高血糖症的人(person with hyperglycemia)」來稱呼糖尿病患者,即是以「高血糖症」來取代糖尿病的舊名,是更為貼切、符合實際且沒有歧視性的診斷名稱。筆者認為,醫者仁心,以全人照護角度看待每一個罹患高血糖的個人,並重視其個人的人權,藉由正確的命名,避免患者因病名引發的恐懼和羞恥感,反而引起病患的排斥、逃避行為,錯失初期治療的黃金期,強調正確的疾病知識及照護觀念,讓社會大眾能用正向且包容的心態看待疾病的治療與照護。疾病的正名並不會影響現行的診斷、治療及照護原則,僅針對糖尿病三字進行更動,如:過去的「糖尿病前期」改稱為「高血糖症前期」、「糖尿病腎臟病變」改稱「高血糖症腎臟病變」等。在台灣,疾病的更名係由衛福部負責,會先由國健署慢病防治組召集學會、協會、醫師公會、專家學者等關係人進行討論,若取得共識再向上呈報並公告實施,過去失智症、思覺失調症的正名都是循此途徑。台灣基層糖尿病協會已向國健署提議,有待各界進行更多對話後決議是否更名。筆者認為,更名目的除了去污名化、去疾病化,也希望透過議題討論,讓社會大眾對於高血糖症有更深入的認識。※本文作者為台灣基層糖尿病協會理事長暨李氏聯合診所院長,曾任屏東基督教醫院副院長、高雄醫學院醫學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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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4 新冠肺炎.預防自保
王必勝再次保證室外可免戴口罩! 12月初上路
原先本周要宣布的第一階段口罩解禁方案,指揮中心指揮官王必勝昨天改口,下周宣布的機會比較大。王必勝傍晚上廣播節目再次被問及口罩解禁事宜,表示第一階段口罩解禁將於12月初實施,室外可免戴口罩;至於第二階段還要看疫情發展,可能會晚一點。王必勝赴廣播節目「POP大國民」訪問時指出,台灣和日本對口罩的遵從度很高,但有些國家很注重外型,不想戴口罩;也有人覺得有病才要戴口罩,觀念差別大。但他表示,「(口罩規範)一定會越來越鬆,總不能一直戴下去」,第一階段解禁是「室外不戴、室內戴」,預計12月初上路。第二階段則是規定特定場所需要佩戴,如大眾運輸、醫院、長照中心,因較為擁擠或是有脆弱族群,需要保護。至於實施時間要看疫情發展,但因為冬季(呼吸道)傳染病較多,因此會晚一點。而對於周六登場的選舉,王必勝表示,如果有人確診仍搞不清楚前往投票,或被人檢舉都不會在投開票所現場處理,會讓民眾投完票,事後再做懲處。至於發燒、有症狀者也提供特殊動線,防疫指引也要求投票民眾戴好口罩,投開票所也會不斷消毒,相信可以把染疫風險降到最低。王必勝說,雖然外界從學理提到「確診者不能投票違憲」,但憲法中也提到投票不能影響他人權益,「雖然這是我們的見解,但行政機關也有所本」。至於訂出這樣的規定究竟是否合憲,則日後交由大法官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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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3 失智.新手照顧
「候選人匯來買票錢」失智者選前陷混亂 醫提2招預防
2022九合一選舉11月26日登場,候選人頻透過實體、電話拜票爭取選民認同,不過對國內近30萬名失智者來說,外來刺激過多可能會增加混亂、不安情況。醫師提醒,家屬可協助減少收看政論節目頻率,改其他活動轉移注意力,但仍鼓勵失智者參與投票,因投票是基本公民權益。近期有失智者家屬反應,選舉前夕氣氛濃厚,家中的失智長輩變得混亂,甚至高齡媽媽還稱,「打電話拜票的候選人,已匯買票的錢到我帳戶,叫我幫他刷簿子確認。」讓他相當困擾。亞東紀念醫院神經醫學部失智中心主任甄瑞興表示,不同程度的失智者的思考力差異大,中後期的失智者基本上無法語言表達、也無法做出決定,例如不能問他「要不要吃飯」,只能以命令句說「現在要吃飯囉」。因此會受選舉氛圍影響的,多半是有思考力的極早期、早期失智者。甄瑞興指出,臨床失智評估量表(CDR)0.5分的極早期失智者,仍有部分思考能力,也可以上班、執行事務,不過短期記憶不佳,而近期若接到候選人拜票電話,極早期失智者可能會產生混亂、無法判斷;若以阿茲海默症患者而言,並不會增加幻覺,但會讓他不知所措。甄瑞興表示,並非每個失智長輩都會出現混亂,以臨床上統計,約30至40%的個案會伴隨妄想、急躁行為,而多數個案個性溫馴、沈默。若出現混亂時,會協助家屬以行為治療方式來改善,若無法改善時,才會考慮以藥物控制的方式,減少混亂情況發生。臺北榮民總醫院精神部老年精神科主任蔡佳芬表示,失智者因認知功能障礙,會出現混亂、無中生有、劇情不對的對話,例如有候選人電話拜票、或僅由官方語音拜票,對失智者是外來刺激,無法判斷,同時讓他聯想到過去經驗,誤認「候選人買票」,要家人幫忙刷存摺確認款項。蔡佳芬建議,家屬遇到這類情況,避免質問或與其衝突、罵他「亂講」,可改用委婉、較有創意的說法,例如告訴失智長者,現在規定不可以買票,或告訴他現在行情不好,帳面上匯個小錢給長者,假裝「有收到」,盡量安撫失智長者,避免與其爭論。蔡佳芬指出,若失智長者本身熱衷政治,若選情不如預期,少數失智長者出現負向情緒,可能表現過於激烈,建議家屬別讓失智長者看太多政論節目、減少新聞報導刺激,可以增加其他戶外活動。台灣失智症協會副秘書長陳筠靜表示,候選人到家裡按電鈴、問候拜票,對失智長者來說很陌生,即使候選人已離開,失智長者還是會認為「有外人在家」、「東西被拿走」等,容易處在不安、混亂當中。甚至拜票電話、詐騙電話也分不清楚,不小心就把銀行帳戶外洩。陳筠靜指出,對政治狂熱的失智長者,選舉期間容易亢奮,不管在家裡或外面,只要一想起政治話題就激動、跟著電視罵,建議家屬技巧性地降低失智者看政治新聞的頻率,或轉移話題,改聊其他生活事情,不要聚焦在選舉,若出現精神症狀、行為問題影響睡眠,應找醫師諮詢。甄瑞興建議,若情況允許,希望家屬盡量鼓勵失智長者參與投票,讓他參與社會活動,從踏進投票所、蓋章、投票等一系列動作都順利完成時,對失智長輩來說會感覺成功、快樂,彷彿做了一件有意義的事,「失智老人不是植物人,他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只是不記得什麼事」。蔡佳芬提醒,投票是基本人權及公民權,失智者只要沒有被褫奪公權,仍然有權利參與投票,即使失智者蓋錯也無妨。陳筠靜表示,考量選舉程序、資訊多,中央選舉委員會也提供「公民投票易讀版指南」,讓家屬可以帶著失智長者、身心障礙者閱讀,此外投開票所現場都會提供無障礙規劃,若失智者有身障證明也可出示,現場可優先進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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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31 焦點.杏林.診間
醫病平台/看見職業病的社會意義
【編者按】本週的主題是「醫病平台」過去一直沒有機會討論過的「職業醫學」。非常感謝公共衛生鄭雅文教授率先詳細介紹職業病的社會意義,語重心長地道出「讓隱藏於社會角落的職業病個案能被社會肯認,是社會進步的指標」。同時透過鄭教授的推薦,政府單位「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鄒子廉署長以及民間團體「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副執行長吳政龍醫師分別介紹他們在職業醫學所做的努力。希望透過這三位職業醫學重要人物的文章,醫界與社會大眾可以更了解職業醫學的重要性,並支持台灣這方面的努力。歷經多年推動,終於在2021年四月於立法院通過、2022年五一勞動節正式施行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可說是台灣職業健康領域的重要里程碑。新法的主要突破包括整合過去散於不同法律的條文、簡化職業傷病認定程序、提高給付額度、納入所有受僱者,以及成立專責於職災預防與重建的法人機構。新法上路是否能有效保障職災勞工權益、落實雇主責任,仍有待觀察,尤其值得關切的是,台灣職業病低估問題是否得以改善。從統計數據來看,台灣的職業災害發生率有下降趨勢,但與先進國家相較仍高出甚多,仍不斷發生令人遺憾但原本應可預防的災害事故。另一方面,需藉由醫師診斷並對因果關係作認定的職業病,仍有低報與低度補償問題。台灣的職業病認定件數與補償率一直遠低於日本、南韓與歐美先進國家。尤其自2012年以來,雖透過政府政策介入,職業醫學服務量能與可近性大幅提升,但職業病件數卻不增反減,何以如此?回顧歷年來勞保給付的職業病案例,可發現在1997年之前,職業病認定件數每年不到50件。在1997年之後職業病件數大幅增加,究其原因,乃由於塵肺症礦工集體求償運動所致,讓早在二十世紀前期便被許多歐美國家承認為職業病的塵肺症勞工,終於得以獲得職災補償。在2006至2012年間,由於勞動主管機關、職業醫學專科醫師與民間團體的推動,職業病認定件數曾逐年增加,但在2012年之後卻又呈現下滑趨勢。雖在2015、2018及2020年分別增加了146、55及406例職業性癌症,但究其原因,乃是RCA公司罹病員工在多年訴訟之後獲法院判決勝訴,而勞保局決定以專案方式「從寬認定」提供罹癌員工職災保險給付。即便包含了上述RCA員工的職業性癌症個案,台灣整體職業病件數仍在近十年間呈現顯著下降趨勢,從2012年的908件下降至2021年僅有617件。國際勞工組織的報告書指出,世界各國均有職業病低估問題,尤其在勞動人權低落的落後國家,此問題更為嚴重。台灣在近十年出現職業病補償件數下降趨勢,恐非由於職場環境改善,而是職業病勞工更難以獲得認定與補償權益所致。從我們過去對職災勞工進行的訪談研究可發現,職業病難以被認定的原因,除了法律制度上的障礙之外,也存有許多非制度性的障礙,例如工作者缺乏職業病相關知識、缺乏補償權益意識,或因不敢得罪雇主或主管而不尋求職災補償。此外,許多勞工感受到尋求職業病認定過程伴隨的污名,由於不願意被懷疑,而不願意尋求職業病認定。研究也發現,專業工作者對於尋求職業病補償的勞工抱持的態度,是影響職業傷病認定的重要因素,尤其醫師扮演著舉足輕重的社會角色。當醫師能對職業傷病者的處境感同身受、能了解職業傷病認定的社會意義、願意支持勞動權益,職業病患者便會認同並願意尋求職業病認定。何以認定職業病,應該是應努力的政策方向呢?從預防的角度來看,認定職業傷病的目的在於辨識職業危害並加以預防、避免下一個案例出現;而從社會正義的角度來看,認定職業病的另一個重要意義在於課責,要求雇主將員工身心健康保護納入產業經營成本,並在發生傷病事故時承擔補償責任。換言之,職業傷病的認定與補償不僅是照顧弱勢者的社會安全保護機制,更是社會公平與永續經濟的必要基礎。讓隱藏於社會角落的職業病個案能被社會肯認,是社會進步的指標。不論是補償或預防,都需要政府建立制度加以落實,更需要透過專業工作者的合作與宣導,讓安全文化與勞動人權意識能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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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7 焦點.杏林.診間
第32屆醫療奉獻獎/牙醫師藍英哲改善受刑人口腔衛生 「不要再染黑」也改變他們的生命
屏東縣萬巒鄉衛生所、大門前面的公車站,幾位從衛生所看完病出來的老人家正在等公車。當地公車幾個小時一班,老人家忍耐著南台灣的烈日照射,不曉得要等多久才有車可搭。一位穿著醫師白袍的男士忽然出現在衛生所門口,招呼老人家們等一等他,說休診時間到了,他去換掉醫師袍,開車載大家。老人們很開心,紛紛大聲嚷著「多謝多謝藍醫師」。藍英哲醫師,民國77年起在萬巒鄉衛生所擔任牙醫師,不但是整個萬巒鄉唯一的牙醫師,負責照顧全鄉人的牙齒;還經常兼任鄉間長者看診後的司機,開車一一送他們回家。彼此結成好朋友。利他精神早萌芽,從醫後號召偏鄉醫療團。這樣的利他精神,藍英哲似乎天生就有。中學在台北念建國中學,又在台北醫學院念牙醫系,畢業實習他原本還是留在台北的,卻因為班上一位越南僑生想在台北打工賺生活費,藍英哲便將機會讓給那位僑生。兵役退伍後回家鄉屏東開業,卻又因為萬巒鄉衛生所的牙醫師去世,萬巒鄉沒了牙醫師,藍英哲竟將自己的診所收了,下鄉接棒去了。在萬巒鄉衛生所期間,藍英哲需要支援其他偏鄉。偏鄉貧瘠的醫療,進一步催促藍英哲在屏東縣牙醫師公會發起山地離島偏遠地區巡迴醫療團,並出任第一任團長。這個醫療團後來榮獲醫療奉獻獎團體獎。似乎可以說,從號召醫療團開始,藍英哲以「組織」型態落實他的利他精神;因此,後來成為虔誠的佛教徒後,藍英哲加入福智文教基金會當志工,甚至「變本加厲」成為全職志工,組織福智義診團,帶領各科醫療人員往山地偏鄉義診。藍英哲不諱言,自己全副心力投入志工,曾經掀起家庭風暴。那時他大概45歲,執業收入一個月幾十萬。全職志工,銳減至每個月兩萬元不到,而且忙得幾乎完全忽略兩個還在中小學的孩子。孩子年紀小,無法理解「為什麼別家醫師的孩子可以過好日子」,也不諒解父親的選擇。藍英哲靠著福智團體的課程,才終於逐漸改善緊繃的親子關係。孩子現在都長大了,也有了很好的事業,藍英哲回顧往事,覺得那是孩子對父親的考驗,自己「因而學習了如何真誠、耐心的幫助他人」,對於日後為受刑人診治助益很大。偶然開啟診治受刑人之路,至今已七年。藍英哲是七年前偶然的因緣下開啟「進出獄所、診治受刑人」的特殊生涯。起初只在台東的矯正機關泰源技能訓練所為受刑人診療口腔疾病,不久後台東東成技能訓練所「慕名而來」,於是一個禮拜有三天,藍英哲在台東的獄所開六個診。前兩年又增加屏東監獄看診,今年再增加台東監獄、岩灣技訓所。可以說,已長達七年,藍英哲的病人幾乎都是受刑人。替受刑人看診,這是多數同業避之唯恐不及的苦差事,獄所因此非常缺乏醫師。藍英哲答應到泰源技訓所看診之前,泰源技訓所同時間有兩百多位受刑人病患等待治療,從提出就診需求到實際看到診,至少等三個月。前往技訓所路途周折,一來一回奔波400公里。泰源技訓所位置偏僻,藍英哲從屏東前往,路途相當周折。他要透早出門趕早上七點的火車,花兩小時從屏東到台東;再搭一小時接駁車,抵達泰源技訓所;或者搭20分鐘接駁車到東成技訓所。一來一回奔波400公里、車程六個小時,收入還遠不如一般開業。藍英哲卻說自己既然發心,自不計較「本益比」,堅持了下來。也有許多人不解「幹嘛辛苦幫忙犯了罪的人」,藍英哲的回答很簡單:「醫師是救護者而不是懲戒者;受刑人既然是病人,幫助有病痛的人減輕病痛,天經地義。」即使屏東監獄收容有愛滋病患,藍英哲做好防護後如常看診。這麼些年與受刑人接觸下來,他確實瞭解到受刑人有許多值得關懷、需要幫忙的地方。像有一個病患,胸前戴了一個小女生的相片,不離身。原來,女兒才四個月大,他就進了監牢,父女十年來沒見過幾面,非常生疏。病人述說時語氣表情充滿懺悔,藍英哲趕緊鼓勵他未來好好努力補償:「希望我這樣說能帶給他們一些溫暖、光明和希望,未來不再沉淪。」「不要再染黑了!」一語雙關感動受刑人。「看牙不是只幫助受刑人口腔衛生改善,而是生命的真正改變,」藍英哲說。受刑人有的吃檳榔、抽菸,累積大量牙垢,幫受刑人洗牙的時候,他藉機勸受刑人戒菸。有一名受刑人將他的話聽進去,半年後再來洗牙,跟他說:「請幫我把菸垢清乾淨,我戒菸半年了,還有一個月就要出獄。」藍英哲欣慰又感動,看診結束時刻意說道:「我幫你清乾淨了喔,不要再染黑了。」這名受刑人聽懂了他的一語雙關,站起身,回過頭,恭敬的對藍英哲一鞠躬:「醫師,謝謝您!」藍英哲說,要改變一個人很難,「但是只要有一個人願意改變,你所做的就有價值。」有溫暖互動也有遺憾,他曾灰心又再奮起。然而,藍英哲心中也有遺憾。「藍醫師,您是我生命中的貴人,這一生很感謝您。」一名受刑人出獄前寫給藍英哲這樣的小卡片。這名受刑人五十多歲,已入獄十幾年,上顎牙齒全無,下顎僅剩零星幾顆,幸運的得到做假牙的批准。藍英哲協助他裝好假牙,預約出獄後引他接觸學習團體。受刑人在今年一月體面的出獄,藍英哲曾特地北上探望,邀他等學習團體開課了去參加,慢慢修復與家人的關係。可惜沒有來得及,他出獄不滿三個月就自殺了。藍英哲難過的思考:為什麼十幾年牢獄都熬過了,出來了反而踏上絕路?醫師大多對到監所看診有所畏懼,台東東成技能訓練所衛生科長徐志民說,藍英哲單純將受刑人當成病人,認為法律已經給予他們適當懲罰,不能另外剝奪他們就醫權利,應該讓受刑人得到應有人權。徐志民讚美藍醫師體恤受刑人,幫受刑人做假牙,只收材料費用。藍醫師自己卻因長期工作,手部握拳出現板機指。他曾提醒藍醫師適度休息,但藍醫師不願受刑人久等,不肯間斷看診。民國103年,藍英哲疑因過度勞累且有家族性高血壓沒控制好,發生腦幹中風,就醫後奇蹟式復原。許多人勸他,不要再長途奔波這麼累,藍英哲承認有時體力透支,但他拒絕棄捨使命:「生命的價值不在長短,而是一生中做了多少利益別人的事。」對於獲得個人醫療奉獻獎,藍英哲說,得獎是策勵,提醒他不要浪得虛名,要能名實相符。他很感謝牙科團隊、家人一路相伴支持。藍英哲曾遭受刑人提告,目前仍在法院審理。他坦言,知道的當下很錯愕、灰心,但之後調整心態,當成一種學習,「學習如何增長智慧去面對這樣的人」;並且仍然相信絕大多數病患都是感恩的,期勉自己幫助他們的心永不退失:「我清除的是他們牙齒上的汙垢與病根,他們則是給予我機會清除自心的雜染與無明。」藍英哲小檔案年紀:66歲出生地:屏東學歷:台北醫學院牙醫學系現職:寶建醫院牙科負責醫師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監獄特約醫師台東泰源技訓所特約醫師台東東成技訓所特約醫師經歷:人安牙醫診所負責醫師萬巒鄉衛生所牙醫師高雄慈悅牙醫診所屏東縣牙醫師公會山地偏鄉離島地區巡迴醫療團第一任團長得獎紀錄:衛福部健保署頒發104年感謝解決矯正機關收容人牙科就醫問題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頒發111年特殊貢獻獎銅質獎主要事蹟:●近7年來,每周屏東往返台東,深入台東獄所幫收容人看牙。●深入偏鄉醫療,1998年屏縣牙醫師公會發起山地離島偏遠地區巡迴醫療團,擔任第一任團長,帶著簡陋器材到山上為學童看診。●成為福智志工後,籌組福智義診團,每月到偏鄉山區看診、衛教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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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2 焦點.杏林.診間
第32屆醫療奉獻獎/台灣急診醫學之父胡勝川奠定急診制度挽救無數生命
「喔伊、喔伊」救護車高頻聲響穿過街頭,救護員把握黃金時間,到院前先為傷患進行緊急搶救,並同步與醫護人員橫向聯繫。這是現今各大醫院的日常,但三十多年前並非如此。改變台灣急診醫療的推手,是曾獲北市醫師公會杏林獎、也是台灣急診醫學會創會理事長的胡勝川。74歲的他,大半生心力都在推動建置完整的急診醫療制度,不計其數的病患因他的熱情與遠見,在踏進鬼門關前被即時救回。投身急診醫療三十多年,外界稱譽胡勝川是「台灣急診醫學之父」,他表示,急診病人是被社會忽視與遺忘的一群,醫療體系不應如此,自己「只是在特定的時間,做了對的事」。胡勝川是湖北人,1948年出生在南京市,1歲時隨父親的部隊舉家遷來台灣,全家人靠著父親微薄軍餉度日,起初因部隊移防經常搬家,直到1957年落腳台南才結束飄泊日子。赴美學習急診運作,白天醫院學習,小夜坐上救護車出勤。國小畢業後考取南二中,過著上課讀書、下課打球、回家溫習功課的規律生活,酷愛籃球的他,不只投球神準,場上更是拚命,被同學稱為「拚命三郎」。胡勝川不僅有一身好球藝,還有絕佳語文能力,曾拿下學校英語、國語朗誦比賽冠軍。高中自南一中畢業後,胡勝川考上國防醫學院醫學系,畢業後分發到嘉義空軍基地任航空醫官,再轉任台南空軍醫院等地服務,1982年退伍進入台北榮總任心臟內科醫師,升任主治醫師不久,調派急診室副主任,從此與急診結下不解之緣。胡勝川回憶,在急診待了一年多,看到一些不公不義,造成病人權益受損的事情。那個年代急診室採任務編組,沒有專科醫師看診,就算病患應該住院,也要等床等很久,他深感「急診病人不該被不公對待」。榮總當時有讓專任主治醫師輪流出國一年進修的制度,胡勝川因為這個契機,1987年申請到美國加州大學舊金山分校附屬醫院進修,他選擇急診醫學,而非他專長的心臟內科。在美國這一年,他發現美國急診運作方式和台灣截然不同,接觸到高級心臟救命術(Advanced Cardiac Life Support,ACLS),並參與高級創傷救命術、到院前創傷救命術。為更深入了解緊急醫療救護(Emergency Medical Services,EMS)制度,白天在醫院學習,小夜時段坐上救護車一同出勤,還到其他醫院觀摩急診和緊急醫療救護運作情形,從制度、規畫到人員教育養成,有了深入完整認識。借鏡他山之石,胡勝川心想美國有很好的急診制度、急救技術以及到院前救護,這些都不需要花大錢,只要有心就能在國內推廣,對全民大有幫助。1988年學成歸國,立下三大心願:推動高級心臟救命術、推動急診醫學成為專科、推動緊急醫療救護。向衛生署毛遂自薦,擬出緊急醫療救護計畫。滿腔熱血的他到衛生署(衛生福利部前身)醫政處毛遂自薦,說明推動EMS的重要性,當時的醫政處長葉金川認同這個理念,一口答應,並指派科內一名技士協助。當時國內救護車功能陽春,和「小黃」一樣只負責把病人載到醫院,消防隊員也沒有到院前救護的概念。胡勝川把從美國帶回來的資料翻成中文,擬出一套緊急醫療救護計畫,在衛生署支持下選擇宜蘭試辦。從建置EMS指揮中心、規畫一般型救護車設備,到所有消防隊員接受初級救護技術員(EMT-1)訓練,全面建置軟硬體設備,他還編著「到院前緊急醫療救護」一書,成為救護技術員的訓練教材。試行一年後,衛生署舉辦成果發表會,各縣市衛生局、消防局都到場觀摩,並以經費支持各縣市比照辦理,不少縣市政府邀請胡勝川分享經驗、協助建置。胡勝川也協助衛生署制定救護技術員訓練草案、緊急醫療救護法草案,於1994年完成立法。因對緊急醫療的貢獻,榮獲北市醫師公會主辦的第二屆杏林獎。走遍全國開辦ACLS課程,推動急診醫學成為專科。ACLS是胡勝川另個推廣心願。他說,ACLS是專門為心臟停止病人急救的一套技術,當時他先在北榮開課,再全台走透透開辦訓練課程。上課需要教材,他與部內同仁一同將原版教科書翻譯成中文,只要付出就有成果,一開始醫護人員根本不知道什麼是ACLS,到現在ACLS已成為醫院評鑑基準中,醫護人員必備證照,讓一路走來辛苦推動的他倍覺安慰。推動急診醫學成為專科,讓專任醫師在急診室服務,也是胡勝川一直以來的堅持,他四處演講、投書報章雜誌,籌組急診醫學會,倡議推動急診醫學成為主專科、將急診軟硬體設施納入醫院評鑑範圍。政府接納了他的建言,把急診列入醫院評鑑項目,台灣急診服務能有大幅度進步,很大一部分要歸功於急診評鑑;急診醫學後來被列入台灣第19個主專科,胡勝川也成為全台第一位急診醫學部定教授。轉戰東部緊急醫療荒漠,並接下合歡山雪季醫療勤務。眼見回台三大目標已逐步完成,胡勝川決定離開台北,選擇當時還是緊急醫療荒漠的東部,到花蓮慈濟醫院服務,因為慈濟有醫學院,他可繼續「傳道、授業、研究」。他在花蓮繼續訓練EMT救護員、招募專任急診醫師培訓人才,讓花蓮慈濟成為東部急診醫師的培育搖籃。他在花蓮還有個重大貢獻,就是接下合歡山雪季的緊急醫療救護。每年冬天合歡山追雪遊客多,但早年醫療資源欠缺,曾有遊客因高山症死亡,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一直希望雪季時有醫療團隊進駐支援,避免憾事再發生。胡勝川馬上允諾「慈濟來做」,一開始沒有酬勞屬義務性質,由花蓮慈院支援兩名護理人力,醫師部分則靠著他的人脈,找來榮總老同事、徒弟支援,每逢雪季期間周六、日,緊急醫療團隊上山駐診。雪季會遇到春節假期,此時人力極度難排,除夕夜幾乎找不到人上山,有好幾年胡勝川得自己來,就在山上過年,妻兒陪他在合歡山莊圍爐吃年夜飯。儘管辛苦,能把人救回來,胡勝川就覺得值得。及時緩解孩子的高山症,那一夜他最開心的事。有年冬天,一名7、8歲的孩子氣喘求醫,他診斷是高山症,給氧後情況改善離開,沒多久又來敲門,大半夜來來回回四次。那晚他只睡兩小時,醒來吃早餐時,看見這名孩子也在旁和家人開心用餐,整夜的疲憊瞬間消失。三十多年的努力,胡勝川一路走來始終創新,三大心願有的已上軌道,有的成果更是超乎預期,慶幸自己「做了對的事情」。如今女兒也跟隨他的腳步,成為一名優秀的急診醫師。胡勝川笑說,急診醫師內建DNA就是「哪裡需要,我就去哪」,不管重大災難或疫情,急診醫師從不推諉。這兩年新冠肺炎疫情延燒,全台各地的急診醫師堅守第一線,把疫情阻絕院外。但他也發現,部分急診醫師並未真正做到以病人為中心,影響醫病關係,起心動念推廣「急診人文」,還寫了一本書,希望急診醫師能時時以病人為念,做好良性溝通,顧及醫療倫理,也能盡量滿足病人願望。如今,他還在為這新增的第四心願,努力前行。胡勝川小檔案年齡:74歲出生地:南京市學歷: 國防醫學院醫學系、美國加州大學舊金山分校進修現職:花蓮慈濟醫院顧問、急診部主治醫師經歷:台北榮民總醫院急診內科主任花蓮慈濟醫院急診部主任羅東博愛醫院高級顧問花蓮慈濟醫院顧問、急診部主治醫師台灣急診醫學會創會理事長台北市醫師公會第二屆杏林獎主要事蹟:●推廣ACLS高級心臟救命術●推動急診醫學成為專科,建置完整的急診醫療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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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9 焦點.杏林.診間
一人顧35床,崩潰的一夜讓她懷疑是在救人還殺人?暴走女外科劉宗瑀,溫柔堅定地推動醫護勞動人權
今年五月,公視醫療喜劇《村裡來了個暴走女外科》上映後,掀起熱烈討論。在劇中,藝人蔡淑臻飾演個性直來直往、放浪暴走的女外科醫師「小劉」,從醫學中心放逐到鄉村醫院,最終尋回濟世救人的初心。這齣戲正是改編自阮綜合醫院乳房外科主治醫師劉宗瑀的真人真事。人稱「小劉醫師」的劉宗瑀,在網路上寫著一篇篇關於醫護勞動人權、性教育、家庭育兒酸甜苦辣的文章,文筆犀利詼諧,穿插嘻笑怒罵,卻也反映出醫護人員面臨的真實處境,包括:面對生與死,該如何坦然釋懷?當工時過長、工作過勞、長期高壓,又不幸發生醫療糾紛時,該如何保持當初從醫的初心?人生的酸甜苦辣在醫院中活生生地上演,經由小劉醫師的妙筆生花,不但讓局外人得以一窺白色巨塔內爾虞我詐,更顯露出她對捍衛醫護勞動人權的堅定決心。想走外科,卻遭親友勸退在台灣,只要孩子會念書、功課好,難免會被逼念醫學系,劉宗瑀也不例外。第一年考上陽明大學生命科學系的她,在母親的殷殷期盼下選擇重考,隔年考上長庚大學醫學系。畢業後,劉宗瑀先在林口長庚、台北長庚紀念醫院之間往返見習三年,然後返回家鄉高雄,進入高雄長庚紀念醫院擔任住院醫師。在接觸並瞭解各科內容後,她唯一感興趣的就是外科。不過,一開始她的外科之路走得不太順利,「所有人都勸退我說:『女生走外科,很辛苦又累!』」不敵週遭強烈反對聲音,劉宗瑀只好先到兒科待了一年,結果大多數時間都是在處理小孩受傷的問題和安撫家長的情緒。兒科屬於內科,步調較緩慢,「我的個性比較急、沒耐性,外科給人的感覺很熱血,能激勵、感動人心,又可以看到病人有明顯進步,讓我更有成就感。」放不下外科夢的她還是決定轉換跑道,原本打算先做個三、四年,若真的不行再轉到其他科別,「至少我挑戰過了,不會覺得不甘心。」沒想到,這一待就是十幾年,直到今日。血汗外科,吃苦當吃補在外科世界,尤其又是某些血汗醫院中流傳著一句話:「女人當男人用,男人當畜牲用。」不論男女,只要一進入外科全都得認命,把吃苦當吃補。實習期間,劉宗瑀是醫院外科裡的唯一位女醫師。在她之前的上一位女外科醫師早已是師字輩等級,兩人之間隔著二三十年的空窗期,可見女性外科醫師的稀有程度。她解釋,醫學臨床分科把「內外婦兒急」等性命相關的科別稱為「五大科」,工作壓力大、工時長,還需要輪流值班以應付緊急醫療狀況。其中,又以外科的男女醫師比例失衡最嚴重,還有醫護人員過勞、人力分配不均等問題,導致現今願意投身五大科的新血愈來愈少。醫學生畢業後,寧可選擇「三小科」(耳鼻喉、眼、皮膚),受訓過程不但輕鬆,將來還可以在外自行開業。然而,正所謂「外科虐我千百遍,我待外科如初戀。」雖然外科醫師工作時間超長,受訓過程慘無人道,甚至可能有過勞死等生命危險,但每年還是會有一些「想不開」的醫學生選擇踏上這條不歸路。劉宗瑀說,外科醫療現場判斷的緊急感與自己的個性能產生共鳴,老師和學長的個性也都是如此。「開刀房是極高壓的環境,醫生們常常會講些五四三的黃色笑話來放鬆心情。要講黃色笑話我也沒在怕的,甚至可以講得比他們更黃、更暴力!」直來直往的她哈哈大笑,每日混在一群男人堆中,即便被稱做「男人婆」她也毫不在意,因為她清楚,選擇自己真正有興趣的科別,才能走得長久。人力短缺,一人照顧35床然而回想起住院醫師受訓的那段日子,劉宗瑀只能以「慘烈」兩個字來形容。當時住院醫師尚未納入《勞基法》的適用對象,工作採責任制。平日白班結束後,緊接著就要輪值夜班,到了早上只能撐著眼皮繼續工作,每次值班就是連續兩天不用睡覺,而這樣的日子每個月要重複十多次。「休息是什麼?」劉宗瑀說,在住院醫師裡的字典裡,找不到這兩個字。台灣醫學教育人才養成本就不易,尤其外科醫師的培養過程更是漫長,除了要面對扎實嚴酷的醫學教育訓練,開刀久站、值班熬夜、過勞、高壓、高風險等問題,女性更要面臨生理痛、懷孕、水腫等不適。醫療環境的崩壞,不少當初懷著雄心壯志投入外科的學弟們,禁不住如此長期非人道的折磨,一個個陣亡倒下,提出辭呈。當時擔任總醫師的劉宗瑀,要負責各種排班與大小雜事的協調,面臨大票學弟們離職而突然空出來的班表,令她不得不向院方請求協助。然而院方卻決定以現有人力無限擴大負責所有的值班區域,尤其三間共35床的加護病房,原本由三位醫師照顧已頗為吃緊,竟然也縮減到一個人來承擔。負責任的她面對這樣不合理的要求,咬著牙扛了下來,甚至把人力最短缺那幾日加護病房班留給自己值。當時劉宗瑀正懷著第一胎,她白天上班,晚上值大夜照顧三間加護病房的病人,還要兼顧急診室的會診,時常能在深夜裡見到她挺著日益變大的肚子,不斷在不同大樓間來回地奔跑。 一開始,劉宗瑀覺得還能拼一下,但當孕期的不適一個接一個找上門,身心俱疲的她,終於也逼近了臨界點。崩潰的一夜,是救人還是殺人臨盆前兩個月,長期熬夜的她患了重感冒,為了寶寶健康又不敢亂吃藥,病況纏綿不絕,咳嗽一直都好不了。看診時「咳咳咳咳咳」,開刀時「咳咳咳咳咳」,嚴重時甚至一咳就漏尿,不論用產褥墊或成人紙尿布都沒有用,最後居然沒有乾淨的褲子可換穿。但她又不能請產假,總醫師也是臨床訓練的最後階段,只要考過專科醫師證照就能取得主治醫師資格,一旦請假超過兩個月,隔年就得重新受訓一年,之前的辛苦等於付諸流水。除了狂咳不止外,大腹便便的她晚上根本無法躺平睡覺,只能坐在值班室沙發休息。明明是酷暑如火的七月,她全身裹著厚重的衣物卻還是感覺冷得要死。值大夜班時一遇到緊急狀況,老公蜜蜂先生還必須牽著她的手、撐著她到急診室會診,因為她已經完全沒有力氣起身和走路。住進加護病房的病人原本就猶如一顆顆的未爆彈,偏偏在某個值班的夜晚一口氣爆炸開來,先是一名病人呼吸衰竭,又有一名病人血壓下降,當她正在進行急救時,手機響起,另一區的病人癲癇發作。・「小劉醫師三十床的阿公黑掉了!」「立刻On endo(插管)!」劉宗瑀才把喉頭鏡放入病人嘴巴,卻發現左移右挪都抬不起病人的下顎,猛然才想起原來是因為自己挺著大肚子。「幫我拉!」在護理師的幫助下終於順利將氧氣送入病人肺中。・「第二加護病房敗血性休克!」「CPR(心肺復甦術)!」嘴邊喊著,劉宗瑀直接跳上病床上雙手交叉準備心臟按摩,卻被肚子擋住不好施力,只能顫抖著被護理師拉下床,由她們輪流按壓……・護理師大口地喘氣、病床吱呀吱呀地哀嚎、生命監測儀器急促地提醒……混亂間一陣尖銳的手機鈴聲再度響起:「劉醫師,病人seizure(癲癇)!」對面的護理師喊道!「這裡在CPR沒空,先打抗癲癇藥,快死了再叫我!!!」劉宗瑀只能朝著話筒大吼。・・・「我的意識只剩下把工作反射性做完,完全忘記自己其實是個快生產的孕婦。」劉宗瑀回憶說,「從凌晨兩點忙到天亮交班後,護理師把渾身發抖的我架到旁邊的角落吸氧氣,比插管的阿公還要喘。」死死握著細細的氧氣鼻管,劉宗瑀像是抓著汪洋中的稻草,人來人往、嘈雜的急診室中,她只能聽見自己急促的呼吸聲……「再這樣下去,會有病人死的,而我跟肚子裡的小孩也……」恐懼加上喘不上氣,緊緊攫住劉宗瑀的心臟,恍惚間,她突然醒悟:「我怎麼把自己逼到這個地步?這根本不是在救人,而是在殺人!」不願當制度的幫兇,只能離去醫護人力不足,對病人生命安全來說是一大威脅。在醫療崩壞疾風下,醫師與護理人員仿如走到窮途末路。當天回家,劉宗瑀握著蜜蜂先生的手崩潰大哭:「我再也受不了了!我不要再值這種會死人的班、我不想要當這種會害死人的外科醫師!」那是她這輩子第一次說出:「我不要當外科醫師。」當初滿懷雄心壯志的熱情進入外科。受訓期間,師長們醫者仁心的風範,歷歷在目,結果卻是一個個陣亡離職,新進來的戰力又不能馬上派上用場。身陷不足人力的值班陷阱中,醫師被迫去謀殺這些病人……堂堂一個醫學中心,病人居然得快死了才找得到醫師,這樣真的是對的嗎?一週後,劉宗瑀將每晚的值班慘況呈報長官,換來了一番檢討與事後諸葛。她憤而拍桌起身,抗議醫院的值班人力安排簡直與殺人無異,卻無法扭轉院方態度,只換來冷冷一句:「這樣配置符合評鑑規範」。「如此高壓的工作環境,我實在無法再多撐一年。對我來說,專科醫師證照就像一面高牆,身懷六甲的我,想要跳過這面高牆,卻怎麼樣也跳不起來。」劉宗瑀苦笑著說。就這樣,在滿懷悲憤下,她遞出辭呈,跑去屏東當醫師。一個台灣,兩個醫療世界最近,公視播出《村裡來了個暴走女外科》,改編自劉宗瑀的同名小說,正是描述她在屏東行醫寫照。她每天上下班的路線,都跟運豬車同進同出。「我以為屏東在高雄隔壁,相差不大。沒想到跨過高屏溪,城鄉醫療資源差距超乎想像,令我深受震撼,」劉宗瑀坦言。例如,曾有一名七、八十歲的病人求診,經檢查出是手部長出罕見的骨肉瘤。劉宗瑀對病人說,必須先做核磁共振檢查,再切片,然後做化療。但這一切都是按照教科書上教的流程,非常理想化。實際上,在醫療資源不足的屏東,光是做這些檢查和化療,必須分別跑兩、三家醫院,才能完成全部流程,病人很可能就此放棄追蹤與治療。如果病患有心要醫治,則得跨越高屏溪,到高雄的醫學中心或大醫院診治,搭火車轉公車或捷運,從早上排檢查,等到醫師看診,再回到屏東家中,已是晚上。她也曾遇過15、16歲的年輕人因車禍而嚴重外傷,送進急診室時心跳、血壓不穩定,還內出血,需要緊急開刀。但家屬一聽到要搭乘救護車轉到大醫院治療,就放棄了。「原來,我之前是過著多麼『醫療天龍國』的生活。原來,人的命真有貴賤之分,城鄉差距居然如此大不相同。」劉宗瑀感慨地說。那時深刻體會到離開了大城市,鄉下地方的生命力都很強。如果不是強悍的生命力,根本撐不下去!但由於往返屏東和高雄的路途遙遠,每天來回車程至少要三小時。有時半夜急診劉宗瑀被叫回去開刀,開車時精神渙散,醒來時發現自己竟然將車子開到人行道上,讓她嚇出一身冷汗。最後,她還是決定回到高雄市區的醫院工作。(本文獲《醫學有故事》授權刊登,完整內容請看>>精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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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8 焦點.杏林.診間
醫病平台/永久植物人之終止人工營養與斷食善終
【編者按】本週是醫病平台以「斷食善終」為主題的第三次討論。由病人自主權利法的發起人前立委楊玉欣女士發表她對「病人自主」的看法,而後蔡甫昌教授由醫學倫理的角度探討「永久植物人之終止人工營養與斷食善終」,楊秀儀教授從法律觀點看「斷食善終」,是「自殺」還是「生命自主」?我們希望透過這系列,一共九位作者由不同角度探討這重要議題可以增加台灣社會對「斷食善終」有更明確的認識。延伸閱讀:醫病平台/我們的終局是山窮水盡,還是柳暗花明?-奠基於愛與尊重的善終「斷食善終」與醫學上相近之詞彙是「自主停止飲食(voluntarily stopping eating and drinking, VSED)」,自主停止飲食是一種藉由停止飲食來加速死亡進程的自願行為。能夠自主停止飲食的病人,必須具有決定能力,而且是以迎接死亡為主要目的;醫療團隊介入、協助的程度,並不影響這種行為的本質:只要病人是自主自願地做出停止飲食的決定,就可以算是自主停止飲食[1]。因此,心智健全意識清楚的病人要求醫療團隊停止鼻胃管餵食,藉終止「人工營養與水分(Artificial nutrition and hydration, ANH)」來迎接死亡,也算是自主停止飲食。然而,近期在我國引起討論或推廣的斷食善終,從畢柳鶯醫師所分享的案例來看,可分為「病人自主要求停止灌食」與「家人決定終止給予病人人工營養與水分」兩種型態,其本質上與所涉倫理法律議題則有截然不同之意涵。前者屬「有決定能力之當事人行使拒絕醫療介入之權利,他人不應強加其所不願接受之處置於其身上」,此乃屬尊重當事人不受他人干擾與介入之消極權利,較無爭議。後者則是「家人代理病人做出拒絕維持生命治療(包括人工營養與水分)之決定」,對於這樣的決定,家屬是否有代理權、是否符合病人意願、維護其最大利益、是否存在利益衝突、及國家是否必須保護這樣處境之個人……等,則是執行之前必須釐清的問題。在歐美法院之判例上,有長久之歷史與許多不同樣貌之判決與論述,但這些判決經過之歷程都不簡單、論點亦有所不同,讀者可參照筆者較早文獻之介紹[2]。在某些西方國家,對於無決定能力之病人,例如處於永久植物狀態(persistent vegetative state, PVS)者,也能透過「終止給予人工營養和水分」來實現尊嚴的善終,以下介紹英國歷史上重要判例,提供讀者參考。1989年4月,Anthony (Tony) Bland在Hillsborough足球場的推擠事故中,胸部受到重度壓傷,導致腦部缺氧而嚴重受損,隨後陷入永久植物狀態。他需要人工餵食,但是能夠自主呼吸。經過了幾個月的治療,Tony的意識狀態仍未有好轉,醫療團隊和家屬於是決定撤除Tony的維生醫療,包括人工營養和水分[3,4]。Tony的家屬和醫療團隊都有共識,然而醫療團隊卻被檢調單位威脅:若逕行撤除Tony的維生醫療,將面臨謀殺罪的控訴[3]。1992年醫療團隊和家屬向法院提交申請,希望法院宣告「撤除Tony Bland的維生醫療(包括人工營養和水分)」為合法。經過幾次上訴,英國上議院最後宣判撤除維生醫療為合法[3,4]。上議院認為人工營養和水分屬於「醫療處置(medical treatment)」,並且相信若繼續這樣的醫療,對於Tony Bland並無治療上、醫學上或其他方面的好處[4]。1993年3月,醫療團隊撤除Tony的維生醫療,Tony於九天後過世。不過,Tony的父母認為他早在1989年就死於Hillsborough的事故中[3]。Tony Bland案最主要的影響是「確認人工營養和水分為醫療,且與其他維生醫療一樣可以合法撤除」。上議院的判決認為人工餵食對Tony Bland沒有任何好處,因此可以停止。至於何謂「好處」,英國醫學會後來發表的倫理指引有詳細說明:依據2007年生效的《心智能力法》(Mental Capacity Act),任何對於無決定能力病人的治療決定,皆須符合該病人的最佳利益。評估病人的最佳利益時需要考量的因素包括病人的願望、價值觀、意識程度(level of awareness),以及醫療是否在臨床上有效果,能否改善病人的狀況等[4]。就這些方面來看,對Tony Bland這樣的永久植物人而言,人工餵食不符合其最佳利益,因為除了延長植物人無意識的生命,沒有其他作用。雖然Tony Bland案確立了「撤除永久植物人的人工營養」的合法性,但是直到2018年,這類醫療處置都必須經由法院審核通過,才能執行[4],此程序相當耗時且費用昂貴。2018年英國最高法院對Mr. Y案的判決,終於讓法院審核不再是必要程序。Mr. Y於2017年6月因心跳停止而導致缺氧性腦損傷,從此未再恢復意識。9月時主治醫師判斷Mr. Y已處於長期意識障礙(prolonged disorder of consciousness, PDOC)。10月時第二專家意見認定Mr. Y的狀態為植物狀態。隨後,醫療團隊和Mr. Y的家屬達成共識:Mr. Y的人工餵食應該撤除。訴訟程序於11月展開,其目的是確認「法院的核准並非必須」以及「若撤除人工餵食,不須負刑事或民事責任」,本案後來上訴至最高法院。Mr. Y雖於12月因敗血症死亡,但是因為此案涉及重要議題,訴訟仍繼續[5]。最高法院的判決是由法官Lady Black裁定,她認為英國的國內法和《歐洲人權公約》皆無規定「是否撤除長期意識障礙病人的人工餵食,必須交由法院決定」。若長期意識障礙病人未指定代理人,亦未預立醫療決定,對於人工餵食的決策便應根據病人之最佳利益來決定。無論是英國先前的判例或是《心智能力法》,皆未要求將這類案例病人的最佳利益交由法院判斷[5]。Lady Black除了指出現行法律體系中不存在「強制審核」的規定,更主張長期意識障礙病人、人工餵食決策皆不應該以特殊方式對待,而應適用針對醫療處置(medical treatment)的一般性規範框架[5]。具體而言,Lady Black認為《心智能力法》及其實作守則,再加上醫療專業組織發布的指引,已經構成一個完整的規範框架,足以確保良好的醫療執業[6]。總而言之,Lady Black認為,只要病人家屬和醫療團隊對於「什麼是病人的最佳利益」達成共識,並遵守《心智能力法》以及依循相關專業指引,撤除人工餵食的決定便不需法院的介入[7]。以2018年英國Lady Black法官之判決來看,永久植物人雖然無法自主選擇停止飲食,只要家屬和醫療團隊達成「何為病人最佳利益」之共識,並遵守相關法規與專業指引,終止病人之人工營養與水分不再需要經過法院許可即可執行。雖然「依據病人最佳利益來撤除人工餵食」的立意並非加速病人死亡,而是避免病人接受對其無益的醫療;然而認可「維持永久植物狀態」並不符合病人最大利益,因此即使本人沒有明確自主意願之表達,其停止人工營養及水分之決策可以藉由家屬與醫療團隊達成共識來做出,從而此代理決定可將永久植物狀態病人無法自主表拒絕餵食之困境釋放出來,進而實現對維持生命治療之拒絕權,其精神亦是實質回歸維護病人之自主和尊嚴。至於目前畢醫師所推展之「斷食善終」實作,其第二種非由病人本人自主提出終止管灌餵食之型態,是否與我國現行醫學倫理與法規有所扞格或衝突,則可能需要更細膩之分析與檢驗。本文所介紹英國對永久植物狀態病人終止人工營養與水分之法院判決,其論點與強調決策所立基之完整架構(或配套措施),筆者認為深具啟發性,應該很值得我國於規範制訂時參考。儘管如此,在實務上台灣醫界與法界是否能接受透過「斷食善終」之操作而使這類病人其維持生命治療與否之困境得以解決,甚至一步到位、使殊途同歸,則不無存在疑慮。參考文獻[1]Lowers J, Hughes S & Preston NJ. Overview of voluntarily stopping eating and drinking to hasten death. Annals of Palliative Medicine 2021; 10(3), 3611-6.[2]蔡甫昌、方震中、陳麗光、王榮德:長期呼吸器依賴病患撤除維生治療之倫理法律議題。台灣醫學 2012;16(2):156-73。[3]Howe J. The persistent vegetative state, treatment withdrawal, and the Hillsborough disaster: Airedale NHS Trust v Bland. Practical Neurology 2006; 6(4), 238-47.[4]British Medical Association. Withholding and withdrawing life-prolonging medical treatment: guidance for decision making. Oxford: BMJ Books 2007.[5]Huxtable R. Dying too soon or living too long? Withdrawing treatment from patients with prolonged disorders of consciousness after Re Y. BMC Medical Ethics 2019; 20(91).[6]Wade DT. Clinically assisted nutrition and hydration. The BMJ 2018; 362(k3869).[7]An NHS Trust and others (respondents) v Y (by his litigation friend, the Official Solicitor) and another (Appellants) 2018, UKSC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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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5 醫療.腦部.神經
醫療╳消防 跨界對談串聯合作零時差 搶救急性腦中風
腦中風搶救分秒必爭,近年來,醫療和消防體系都積極制定腦中風到院前及到院後處置要點,將病發傷害減到最低。消防啟動 醫院接球內政部消防署緊急救護組科長簡鈺純指出,救護人員是搶救腦中風病患的第一站,119指揮中心也扮演關鍵角色。2018年首屆總統盃社會創新黑客松競賽,選出了「救急救難一站通」,後續由衛福部、消防署、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跨部會合作,深化專案內容。這個平台能達到資料的即時與透通性,除了將13個縣市消防局的手寫救護紀錄於今年7月全面電子化,全國消防機關的到院前資料都用標準格式來進行交換資料,完成到院前及到院後的串流。各縣市已陸續推出救護車建置「12導程心電圖」系統搭配通報及正確後送,有效降低急性心肌梗塞死亡率;而急性腦中風的救治仰賴救護技術員(EMT)正確辨識,並在第一時間送到對的醫院。缺血性急性腦中風非常吃地方醫院的量能,應加強院前通報,消防端啟動之後,醫院要接住球,相互合作將患者的預後品質最佳化。救護評估 醫院備戰社團法人台灣腦中風學會秘書長周中興表示,腦中風與一般慢性病不同,隨著醫療技術的進步,注射靜脈血栓溶解劑(rt-PA)的黃金時間已經從3小時拉長至4.5小時,動脈取栓移除術也從病發8小時甚至24小時都有機會處理。腦神經的功能恢復比其他器官困難,中風會增加罹患血管型失智的風險、引發癲癇和失能,除了患者本身,也增加社會照護成本。除了定時健檢、建立良好生活習慣,更要加強中風衛教知識,學習辨識病兆和緊急送醫。消防端是急救第一線,救護人員於現場評估病患狀況後,提前啟動院前搶救機制,醫院立即通知腦中風治療團隊,包括神經內科、放射科與檢驗部,盡速在一小時內完成所有檢查,確保急救流程順暢。後送整合過程非常重要,有賴E化加速遠距醫療,才能在第一時間作出對的判斷。逆風行動 彰化、雲林在地亮點城市辨識、處置、送對醫院彰化縣消防局埔心分隊小隊長林忠本認為,「送醫時間」是搶救腦中風的重要關鍵,啟動救治流程從民眾撥打119就開始。派遣員先初步透過電話報案辨識,只要民眾有緊急救護需求或疑似腦中風個案,就會立即發派救護車。目前全彰化共有7家醫院可以施打靜脈血栓溶解劑,其中3家可進行動脈取栓移除術;全縣消防救護系統分配平板電腦,透過處置功能提醒,可以在救護車上緊急應變,檢傷病歷也會同步發送到醫療體系的團隊醫師手機群組中,以利醫院在60分鐘內完成檢查程序。目前12導程心電圖已有此流程,未來腦中風也會建立此流程,盡快辨識、處置、送對醫院,可以加速到院後決策治療。建立治療SOP 24小時待命彰化基督教醫院腦中風中心執行長孫穆乾指出,靜脈血栓溶解劑於2004年納入健保,但過了一定的時間就無法給付,彰化基督教醫院以病人權益為優先,提供自費治療的機會,並建立體系醫院SOP、整合專業團隊、優化消防端進入檢傷的通道,2010年的施打量為全台最高。2014年開始開發彰基的中風臨床決策支援系統(iStroke),並使用獲得美國FDA與衛福部TFDA核准通過的遠距醫療設備,建立遠距中風治療系統,不僅能及時醫治,偏遠地區的民眾也能享有更高醫療品質與服務。動眼測試 增強病兆辨識雲林縣消防局緊急救護科科員黃朝群表示,15年前,雲林只有2家醫院能施打靜脈血栓溶解劑,現在則有6家醫院,其中還包括能執行動脈取栓移除術的台大醫院雲林分院,代表醫療端對腦中風救治愈來愈重視,相對的,救護人員的現場處置也會更加積極。在腦中風的病兆辨識方面,原本使用的FAST多加了G(動眼測試),提升辨識度,也將腦中風的救治推進至到院前,爭取黃金時間。中風之鏈要串得很緊密,消防端的到院前通報、轉送和通知責任醫院,以及到院後的醫護團隊合作順暢,環環相扣才有機會。衛教宣導 提高病識感台大醫院雲林分院腦中風中心主任蕭又仁指出,靜脈血栓溶解劑與動脈取栓移除術的問世,讓缺血性腦中風的治療往前邁進了一大步,然其療效與接受治療的時間息息相關。雲林縣的老年人口比例高居全台第2,是腦中風的高危險族群。長輩因觀念不足、無法辨識中風症狀,往往睡一下、休息一下,就錯過黃金治療時間。台大雲林分院除了深入偏鄉社區據點舉辦衛教宣導,也透過加強與消防救護端的到院合作、加速鄰近醫療院所的轉診、與遠距醫療等方式,縮短病人得到適切診斷與緊急處置的時間,大幅提升靜脈血栓溶解劑的施打率與預後,拯救更多偏遠地區的腦中風病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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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5 名人.李伯璋
李伯璋/健保資料庫 研擬雙贏遊戲規則
憲法法庭就爭議十年的健保資料二次利用釋憲案作出判決,一時成為輿論焦點,也為資料利用與隱私保障樹立長遠標竿。全民健保為強制納保,民眾就醫資料隨同醫院申報費用,一併進入健保資料庫,而無從經其同意。但可否事後退出以健保資料從事學術研究等二次利用範圍,判決宣示應以法律賦予民眾得請求停止利用,即退出權,明定行使的主體、事由、程序、效果及例外不允許退出情形,並於三年內立法;倘未及時完成,民眾可逕行請求退出。加密後供學術研究 九成同意本案尚未宣判前,健保署為事先評估未來退出權法制化後可能面對的規模及因應,今年四月進行民調,民眾對於健保資料加密後供學術研究,高達九成同意;同樣加密後供產業研發運用,也有八成同意。高同意率是民眾長期對健保的支持與信賴,健保署也確實藉由資料研究引進療效好的藥品、醫材及新醫療手術等,並訂定合適價格與給付條件;以民眾資料研究,協助健保署正確決定,進而使民眾享有更好的醫療,形成善的循環。在此代表健保署表達對民眾支持的誠摯謝意。健康存摺 研究設立退出選項立法作業是不小的挑戰,但健保署正面看待時代加強隱私保障的趨勢,除啟動立法準備作業,進行相關研究,並同步推動運用科技方式,例如於健康存摺設立退出選項,方便民眾藉由手機即可表達意願。上開判決也宣示應就健保資料目的外利用,以法律明定組織與程序上防護機制,包含資料庫儲存、處理、對外傳輸及對外提供利用主體、目的、要件、範圍及方式等,健保署除將現行作業規範及安全防護措施擇其要項,以法律明定以符法律保留原則外,也將通盤檢討資料利用實務與法制面需求。並邀集法律、公衛、醫療、資訊等領域專家及人權團體表達意見,期待多方折衝溝通後,凝聚共識,使健保資料利用如浴火再生,在隱私保障與醫療衛生促進之法益拉鋸中,謀得可長可久的平衡。立法尚未完備前,對於申請學術研究之案件,健保署除要求具備IRB外,也會邀請學者專家參與審查,並檢視資料利用,以期公正周延。健保資料 有利醫療科技研發健保資料對醫療科技研發具舉足輕重地位,近期就新冠肺炎確診者資料進行深度分析,精準訂定染疫康復者門住診整合醫療計畫,幫助長新冠民眾獲得更好且更有效能的治療;長遠之例則有肝炎治療、追蹤、藥品療效評估等,對於藥品研發及治療方式進步有很大幫助。以健保署的立場,將致力訂定可以讓醫界、學界安心使用健保資料,民眾也能信賴的遊戲規則,研究的成果也將幫助台灣甚至其他國家的醫療進步與民眾健康。在本案判決前,有學者表示某些學術研究「不急迫」,應一概不允,但健保署較不贊成以研究目的急迫區分,汝之蜜糖,彼之砒霜,病患及家屬受病痛所苦,必定期待相關研究愈快愈好,但無此疾者通常較無急迫感;何況有些先驅性研究,日後發現對臨床醫療大有價值,不得不佩服前輩們卓越識見。憲法法庭判決引起學界、醫界等新一波的論辯,意見雖有不同,但都是希望健保資料利用在制度上更加健全,健保署都將正面看待,將之內化為長遠發展的養分,與全民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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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1 焦點.杏林.診間
醫病平台/完善精神醫療,尚缺什麼?
【編者按】本週的主題是「探討精神醫學的難題」。一位精神科醫師透過情緒激動想要自殺急需住院的個案,與年輕醫師探討精神醫學如何幫忙這種病人的緊急措施,我們也邀請到兩位資深精神科醫師,討論「失智老人的住院及其家屬所遭遇的困難」以及「完善精神醫學尚缺什麼?」。希望這些探討可以幫忙社會大眾以及其他臨床科醫師更了解精神醫學的工作性質及其重要性。【延伸閱讀:醫病平台/強制住院與否?精神科醫師的兩難】【延伸閱讀:醫病平台/照顧者累了嗎?或是不孝?談失智症精神行為症狀住院時家屬的為難】身體疾病的醫療力求醫療技術的進步且貴在疾病的生理病理機轉的明確掌握進行所謂「精準醫療」以達到完善身體醫療的境界。然而精神醫療因為「精神」涵蓋「腦-精神功能」、「心理功能」與「自我功能」三個面向的病理機轉。精神病理現象都是歷經人生的辛酸歲月,糾纏著腦功能的變化、心理調適機轉的困擾與一個人自我人生意義與價值的萎縮退化。因此如果有所謂精準的精神醫療,那麼一定要包括四個重要的元素:其一、是病人是歷經了多少人生的辛酸歲月;其二、是腦功能發生了什麼樣的病理機轉;其三、是心理調適機轉展露怎麼樣的病理糾纏、其四、是病人一個人自我人生的意義和價值是有怎麼樣的病理性變化。這四個面向的複雜元素要化約為一個精準的醫療技術來處置,可能在目前的腦科學時代仍然是無法達到的要求,更不用說建基於傳統上心理學的病理理論,來解釋精神病理,那就更是緣木求魚了。「精神」是一個有「生命」的個體,在日常生活中的「一個人生命的外在表徵」。一個人沒有了生命就沒有了他的精神表徵。「精神」的運作有四種功能,包含了「情緒功能」、「行為功能」、「認知功能」與「維持生命運作的生理驅動功能」。一個人藉由精神的四個面向功能,使他和生活的環境,藉由腦神經生物學的機轉,建立了人與環境的內在(神經細胞連接網路)與外在(人生經驗的記憶)連結。正向調適功能的神經細連結,可以催化腦與腦功能的正向發展,也就是提升精神功能的健壯度。精神生活的困擾或者精神疾病的發生都根植於人生歷程中複雜、糾纏不清的「精神發展」的病理機轉之中。這種種左右精神發展的病理機轉,除了腦-神經細胞與其連結網路的天生體質脆弱因素(nature)外,其生活環境因素包括了人生歷程的培育(nurture)因素,也包括了生活環境裡面的社會文化價值觀(culture)因素,另外也包括了人生歷程中未能成功跨越人生各個發展階段的種種發展事功(如求學、父母關係、親密關係、婚姻、工作安排等的發展事功⋯)的因當有精神疾病發生時,要能有完善的精神醫療,就要考慮精神發展過程中導致精神疾病發生的精神病理發展機轉,是否有完整掌握與又有良好處置。就當前台灣精神醫療的現況來看,尤其健保制度之下,全國已有普及的精神醫療,而且有完整的精神科專科醫師養成過程而培育成熟的精神科醫師,在基層、也在醫院裡面,執行有世界水準的「精神」醫療:包括精神科藥物治療、順應腦—精神功能狀態的心理功能調適的會談治療(不是一般根據心理學理論為基礎的心理治療),以及個人自我人生意義與價值的相關治療。有些嚴重的精神疾病病人,因於對自己疾病認識障礙(不了解自己有病、缺乏病識感),或基於台灣社會文化背景,在人人心理上對精神疾病的烙印或羞恥感,造成就診精神科門診或精神科住院的障礙,抗拒精神科的診治或住院治療,因而造成個人精神功能嚴重障礙,無法正常的在社會中生活,其精神困擾的症狀,也無法改善。更會因為精神生活的困擾,干擾整個家庭的生活,甚至於發生干擾社會安寧的司法事件。45年前我在美國的社區精神醫療體系接受臨床訓練服務時,不時要治療因為嚴重疾病而發生病識感缺失的病人。在美國社區精神醫療體系中,可以在精神科的急診處,就依醫療法律的規定,在違背病人的意願下(保護家人、社會與病人的安全),可以填具文件,請病人住院接受精神狀態的檢查與緊急性的醫療處置。病人也都知道他有申訴的權利,可以在上班日隨時向醫院的院長室提出申訴他不願意接受住院處置的請求,病人也都知道在住院後一個禮拜內,就可以在他公設律師陪同下,到法院去訴請法官做判決,當庭他知道,法官的判定結果,是必須要接受住院的治療或者他就可以立刻離開醫院回家。不論法官的判決結論是如何,精神科醫師和病人都是站在同一陣線上,共同合作地為他的人權或為他的精神疾病治療而一起努力。反觀,台灣精神醫療在有關精神醫療的司法層面或有關社會對精神疾病的偏見與烙印方面,主責治療的精神科醫師或醫院和病人、社會往往會處在互不相識的對方,甚至是相互敵對的觀點,站在雙方互相不協調的立場,因而長期以來不時地出現,病人明明需要精神醫療,但是因為社會文化的因素或者我們的精神醫療司法服務系統的體制缺失,使病人無法及時接受所需要的足夠恰當精神醫療,而造成精神病人引起的社會干擾事件。因此,台灣要有完善的精神醫療,尚有三項重大缺失需要補足,若未能有效補足這三個缺失,那麼台灣精神醫療的完善性,仍是落空:其一、必須要建立順暢的精神醫療的相關司法服務系統,修改精神衛生法中僵化條文,這些僵化的條文,美其名是為了保護病人的人權,卻使精神醫療的強制住院治療變成是病人及醫師(或醫院)難以面對的難題與困境,進而傷害病人與民眾的人權。此外,台灣社會一般民眾均對日常生活中的司法運作過於陌生,而視司法為畏途,一般民眾需要充分的認識司法,熟悉並接受法院在日常生活中的運作與功能,如此人權保障才完整,而且精神醫療與司法服務,只要病人的病情需要均能隨手可得。其二、必須有效化解精神疾病是因於心理困擾而造成疾病的不恰當病因觀念。這種太簡化,不具腦科學基礎且不恰當的病因觀念會造成社會上對精神疾病的偏見與烙印,阻礙精神疾病病人就醫的順暢性,強化了病人缺乏需要精神醫療的病識感,也會強化一般社會上排斥精神醫療的態度。在台灣精神衛生法中所訂「社區心理衛生中心(事實上,應該更正為「社區精神衛生中心」才恰當)」的工作,未來必須要能強化社區民眾與精神醫療行政系統工作人員的腦科學與腦發展知識,也要灌注社會大眾,人從小到大,一個人「精神」源自於頭腦和「精神發展」過程的知識,要能暸解一個人成長過程中,「腦結構與功能」的發展和「養育、培育」環境的緊密互動,使父母與學校老師能掌握孩子們成長過程腦功能的特性並給予適當的教養與教育。另外,精神衛生法中的「社區心理衛生中心」,要能夠廣為敎導社區大衆,如何認識腦-精神功能,應對現實生活困難時候的「腦力不足」狀況,而能即時且早期接受必要的精神醫療。 其三、至於生活在社區中的慢性嚴重精神疾病病人,往往因為不服藥而造成社會干擾事件,這不是所謂台灣「社會安全網」就能過避免干擾事件的發生。有必要強化精神衛生法中「社區心理衛生中心」的人員,平常就能夠過和病人及其家人和鄰居們有所認識與互動,有效評估其精神疾病的常識和精神疾病治療的態度,並能以病人及家人的文化、家庭生活特性,調整精神醫療的介入過程,發揮有效的精神醫療,才能使精神醫療達到完善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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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3 焦點.元氣新聞
健保資料庫監督機制不足 侵犯隱私應修法
民間團體以目前健保資料庫強制留存民眾健康、就醫個資等龐大個資,卻欠缺監督、欠缺讓當事人提出停止利用等機制,有違憲之虞,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判決指出,健保法監督機制不足、欠缺當事人請求停止利用相關規定,判決違憲。此外,個人資料保護法則欠缺獨立監督機制,對個人資訊隱私權保障不足,則有違憲之虞,都應於三年內修正。健保署署長李伯璋昨天親至憲法法庭聽判後表示,當時代與人權進步,修法是必然要面對的問題,健保資料庫仍有使用必要性,但人民有請求停止利用其健保資料的權利,「這本來就是可以討論的」,健保署會依大法官意旨研議修法。審判長許宗力宣判時表示,隨科技發展,濫用、不當洩漏人民資訊造成的隱私權侵害,往往是不可回復的災難性傷害,如何落實憲法保障個人資訊隱私非易事,使得本案成為憲法訴訟上路後延長宣判的第一例。許宗力表示,依本判決仍可依法繼續利用個人健保資料,但現行法制確有規範不足之處,不僅個資法制欠缺獨立監督機制,就個人健保資料而言,也欠缺健保資料庫提供第三人目的外利用的明確規定,應於三年內完成立法或修法,如果逾期未完成,當事人可以請求「退出」,保障人民資訊隱私權。我國自一九九五年實施全民健保後,全國民眾從出生到死亡的病歷、用藥、身心狀況等資料全存於龐大的健保資料庫,自二○一一年起更對外提供學術、研發等使用。台灣社會心理復健協會理事長滕西華等民間團體二○一二年以存證信函向健保署表示,拒絕健保署將蒐集到的全民健康保險資料釋出給第三者。健保署表示,因辦理全民健保業務而擁有國人的納保與就醫資料,為促進研究、提升醫療衛生發展,對外提供利用時,都依個資法規定辦理,並有嚴格管制措施。民團提訴願、行政訴訟都遭駁回,二○一七年聲請釋憲。憲法法庭指出,健保法第七十九條、第八十條和其他相關法律就個人健保資料得由健保署以資料庫儲存、處理、對外傳輸及對外提供利用的主體、目的、要件、範圍、方式等,監督防護機制欠缺明確規定,不符合憲法法律保留原則,也違反保障人民資訊隱私權意旨,相關機關三年內應修正或制定專法明定。提供健保業外使用部分,憲法法庭認為欠缺讓當事人請求停止利用的規定,也違反資訊隱私權,同樣要在三年內修法,若逾期未制定或修正法律,當事人可請求停止利用。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六條第一項規定,「有關病歷、醫療、基因…健康檢查…之個人資料,不得蒐集、處理或利用。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公務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基於醫療、衛生…之目的,為統計或學術研究而有必要,且資料經過提供者處理後或經蒐集者依其揭露方式無從識別特定之當事人。」大法官認定未違憲。但是由個資法或其他相關法律規定整體觀察,欠缺獨立監督機制,對個人資訊隱私權保障不足,相關機關三年內應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