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州洛杉磯高等法院法官在一分草擬的判決中決定,咖啡業者必須加註「致癌警語」,因為咖啡豆在烘焙過程中會產生致癌物丙烯醯胺。業者反駁稱,亦有研究證明咖啡有益健康。對此判決,衛福部食藥署經評估決議不跟進,未來將持續觀察國際趨勢,再評估是否標示。
食品在高溫加熱過程中可能產生丙烯醯胺,長期過量食用可能致癌。二○一六年,世界衛生組織(WHO)旗下「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ARC)將咖啡自「可能致癌物」名單移除。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李婉媜表示,咖啡經過高溫烘焙會產生有致癌疑慮的丙烯醯胺,目前丙烯醯胺被列為第二級致癌物,也就是動物實驗證實有致癌風險的物質,但未有人體試驗結果;對於加州判決,台灣目前不跟進,加州的決議屬於美國單一區域的決定,目前國際上也未針對丙烯醯胺做任何限量標準,台灣也僅採建議值。
根據目前建議,每一公斤的咖啡,丙烯醯胺的含量建議應低於450ppb(10億分之1),李婉媜表示,食藥署也從多年前開始輔導業者如何降低食品中的丙烯醯胺,未來也將持續輔導。
林口長庚醫院臨床毒物中心主任顏宗海表示,食物經過攝氏120度以上的加熱過程中,食物的胺基酸會與還原醣,進行梅納反應,進而產生「丙烯醯胺」,丙烯醯胺屬於2A級致癌物質,動物實驗證實,可能會增加腎上腺癌、甲狀腎癌、肺癌與睪丸癌風險,但是沒有充分證據證實會提升人類罹患癌症的風險。
顏宗海表示,丙烯醯胺不僅存在於咖啡豆中,包含薯條、薯餅、洋芋片中皆有,根據建議,人體對於丙烯醯胺的容許攝取量,為每天每公斤2.6微克,以60公斤的成人為例,一天建議不超過156微克,但因丙烯醯胺不是添加物,而是烹調過程中的產物,難以估算攝取量,不過呼籲民眾無須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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