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記者黃玉芳、李樹人╱專訪】
長照法上路後,未來國人每人、每個月平均繳納200至300元長照保險費,就能得到照護服務。根據衛生福利部研議中的方案,考慮讓失能者的主要家庭照顧者領取現金給付,機構照護則以重度失能者為主,輕、中度失能者想住長照機構須補差額。
衛福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長鄧素文說,長照保險跟健保不一樣,必須先經過評估。目前規畫多元評估量表,依照患者失能程度提供適當的服務,失能者無法自行選擇。
目前有些家庭是媳婦、女兒等成員扛起照顧失能者的責任,衛福部社會救助司司長曲同光指出,考量家庭成員的犧牲付出,目前考慮給予現金給付,但每小時給付金額不可能比照長照服務員每小時180元,將會打折。
鄧素文強調,「不是要錢就給現金」,現金給付屬於有條件,會從嚴審查。必須是主要照顧者、需經過訓練且要有一定的照護品質,經過審核才能獲得現金給付。至於聘用外籍看護工,目前傾向不給現金給付。
目前許多失能者都住在24小時的養護機構,曲同光指出,由於各家照護機構收費不一,未來對於長照機構的給付將統一上下限。
但由於機構照護費用高,長照上路後,機構服務將以重度失能者為主,輕度、中度失能者則以社區、居家照護為修先考量,由照服員提供家屬喘息服務、居家照護或日照服務等。如果失能者屬於輕度、中度失能,但家屬仍想讓患者住在機構裡,就必須自行補差額。曲同光強調,希望失能者都能在社區住家接受照護,讓長照機構比重可以逐年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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