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10 退休力.退休力檢測
搜尋
遺產稅
共找到
39
筆 文章
-
-
2024-10-04 退休力.理財準備
想提早贈與,又怕子孫拿到就賣掉…不動產傳承5招,防兒孫翻臉、棄養!
「長輩贈與不動產,希望未來讓兒孫免繳遺產稅,但又擔心他們拿到不動產後就賣掉,或者翻臉不孝、棄養…」CFP®國際認證高級理財規劃顧問王柚鈞,在提供諮詢服務過程中,常遇到樂齡族群出現「疼惜兒孫,又希望為自己留後路」這類兩難心態,不動產、遺產規畫等也成為樂齡族群是否安老的重要關鍵。評估資產規模 提早規畫分配美麗華集團、藝人劉若英的姊姊等,便陷入不動產護產、爭產風波。不想身後事不得安寧,王柚鈞建議,樂齡族群最好平常就思考、準備財產分配、規畫等議題。在規畫不動產傳承、贈與不動產時,可運用「分年贈與」、「共同持有,但長輩持有比例達二分之一以上」與「限制登記」等方法,針對上述兩難情境予以解套。此外,像「信託」、「不動產設定抵押權」等也是解方,不過要使用上述這些方法前,還是需評估資產規模、家庭成員組成、家庭狀況與相關法律規範等,才能減少糾紛,並達到預設目標。王柚鈞認為,若只有一份不動產,與贈與稅相比,遺產稅的「稅賦成本」較低,因此當樂齡族群只有一份不動產,又是自住,建議應保有這份不動產,當有一天離開,就自然傳承下一代,或是運用安養信託,會比較有保障。傳承、贈與不動產5招1.分年贈與2.共同持有,但長輩持有比例達二分之一以上3.限制登記4.信託5.不動產設定抵押權不動產抵押權 需有借貸關係若樂齡族群希望可以提早贈與不動產,則有前述方法可運用,以「共同持有,且持有比例達二分之一以上」來看,王柚鈞指出,由於「土地法」34-1條規定,只要持有人半數以上達成協議,即可對不動產進行買賣等處分、變更,為了避免有人一拿到不動產就趕快賣掉、取得現金,讓自己的不動產持有比例超過二分之一,便顯得非常重要。對於「拿不動產去設抵押權」議題,王柚鈞提醒,有些長輩希望以不動產設定抵押權的方式,也就是將不動產的抵押權設定在長輩自己身上,避免兒孫隨意變賣不動產,但這有一個前提,就是長輩與兒孫必須要有金錢借貸關係,抵押權才成立。「當資產規畫健全,若有一天生病了,或要住養生村、安養機構,較不會有後顧之憂。」王柚鈞表示,對於不少樂齡族群而言,進行資產規畫時,不動產是關鍵一環,這與資產活化、現金流的運作有關,像老屋都更議題,若搭配不動產傳承、移轉,便有許多細節、情況需要考量。不動產課程 助樂齡理財防雷聯合報即將舉辦的退休力理財規畫「不動產篇」課程當中,王柚鈞將以深入淺出的全方位角度說明、分析不動產市場、資金與物件等整體趨勢,並以資產活化角度,引領學員思考如何進行,才是最符合需求的配置形式,他也會援引不同情境實例,讓學員更理解不動產規畫、傳承所需考量重點,期待協助樂齡族群可以擁有更安心、更無後顧之憂的第三人生與更豐富的精采生活。退休5力課程/財務安心系列 解鎖理財投資密碼日期:10/20(日)「不動產篇」買賣傳承面面觀-輕鬆破解誤區11/03(日) 「投資篇」追求財務自由很簡單-提早退休不是夢11/17(日) 「傳承篇」圓滿人生下半場-不讓紛爭來敲門時間:下午2時至4時30分地點: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73號4樓洽詢:02-8692-5588轉5869報名連結:https://shih5869.pse.is/6hmwka
-
2024-08-30 退休力.理財準備
獨居過世,遺產竟落入詐騙集團手中!生前務必立遺囑 2重點確保將遺產留給想給的人
日前新聞報導:「知名律師蔡鴻燊被控與新北市多名里長結夥,利用法律漏洞,盜領無人認領、往生獨居老人的遺產,並透過台北市中山警分局建國派出所警員駱勁達配合查詢個資,3年內成功詐取上億元款項…」看完這新聞後實在覺得納悶:「為何偽造遺囑能詐騙成功?親人都沒有意見嗎?」遺產繼承人有哪些人?民法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所以有繼承權的人只有上面所列之人,現代的人晚婚、不婚、不生、離婚率又高的情況下,有朝一日身故時,若無配偶也沒有子女,父母及祖父母又都已亡故,家中兄姊都比自己早辭世,或者自己是家中獨生子或獨生女,這時沒有繼承人時怎麼辦?無人繼承的遺產將歸國庫繼承開始時,不知應由何人繼承遺產時,依據民法1177條規定,由親屬會議於一個月內選定遺產管理人,並將繼承開始及選定遺產管理人的事由,向法院報明。親屬會議向法院報明後,依據民法1178條第1項規定,法院應依公示催告程序,定六個月以上的期限公告,要求繼承人在期限內承認繼承。若無親屬會議,或親屬會議沒有在一個月內選定遺產管理人時,依據同條第2項規定,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可以聲請法院選任遺產管理人,並由法院依上述規定為公示催告。如果上述六個月的公示催告期限屆滿,仍然沒有繼承人承認繼承時,依據民法1185條規定,在遺產清償債權完畢,並交付遺贈物後,如有剩餘,將歸屬國庫。依據今年7/29媒體的報導:「國產署或所屬分署擔任遺產管理人,近5年(108年至112年)清理代管遺產賸餘遺產收歸國有總值高達43億7129萬元。國產署表示,截至今年6月,代管中遺產案件仍有1718件。國產署指出,無人承認繼承案件主因繼承人拋棄繼承或被繼承人無子女、親人繼承遺產情形,近年來社會經濟型態改變或台灣邁入高齡化或少子化社會結構所致。」可見得身故後無人繼承的案件並不少見!若無繼承人,遺產一定要歸國庫嗎?如果身故時沒有民法1138條的繼承人存在,遺產一定要歸國庫嗎?其實如果身故前有立遺囑,遺囑中可以寫明遺產由哪些人繼承,各可得到多少遺產,這些人並不限定只能是民法1138條的繼承人,也可以是非繼承人的其他任何人,這些人就叫做受遺贈人,只要受遺贈人在遺囑發生效力時仍生存,就可以繼承遺產。就像知名製作人「寬姊」邱瓈寬繼承恩師資深製片裴祥泉1億3500多萬遺產,裴祥泉生前立下遺囑,指定遺產由邱瓈寬及公司員工繼承,雖然邱瓈寬跟公司員工跟裴祥泉並無繼承關係,但因為事先立了遺囑,所以裴祥泉身故後這些受遺贈人就可以跟裴祥泉的繼承人一起繼承遺產,不過遺囑成立要符合形式要件且不可侵犯特留分等細節是另外需注意的部分,這部分暫不在本文探討。所以如果身故時沒有繼承人存在,只要事先成立有效遺囑,遺產就可以由受遺贈人繼承,而不會直接歸國庫。詐騙集團就是利用身故時無繼承人的長者過世後,製造假的代筆遺囑,指定受遺贈人,因為這些長者都沒有繼承人,所以利害關係人就只有國庫,沒有人及時發現遺囑造假,才會讓他們詐取上億元的遺產!遺囑成立2要點1.遺囑中最好要指定遺囑執行人:身故後無繼承人只有受遺贈人的遺囑,若遺囑中沒有指定遺囑執行人,就必須由受遺贈人向法院申請指定遺囑執行人,才能由遺囑執行人管理遺產,申報遺產稅,交付遺產。2.遺囑中指定的遺產最好是全部遺產:若遺囑中指定的只是部分遺產,而非全部遺產,遺囑執行人只能管理遺囑中指定的遺產,至於未列於遺囑中的遺產就是無人繼承的遺產,須由親屬會議選定遺產管理人,或由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向法院聲請選任遺產管理人,遺產管理人須依公式催告程序後清償債權交付遺贈或移交歸屬國庫的遺產。所以若遺囑中若沒有把所有的遺產交代進去,遺產繼承時程序會更加繁瑣。我的遺產我來分配現代社會少子化、高齡化日益嚴重,未來身故遺產無人繼承的案件會越來越常見,如果事前清楚自己的權益,想把遺產留給親近的人,或是多年來照顧自己相扶持的人,甚至想遺愛人間,有特別想協助的慈善機構,都可以事先成立遺囑,寫明遺產要給那些人,如何分配,並指定遺囑執行人,這樣就不會讓詐騙集團有機可趁,讓自己辛苦累積的遺產落入詐騙集團的手中,而是把遺產留給我們關心也關心我們的人,或者依照個人的意願遺愛人間幫助需要幫助的人,發揮遺產最大的價值!作者:陳瑀莘CFP®國際認證理財規劃顧問大專盃財富管理競賽輔導顧問暨專案講師榮獲2013保險信望愛獎優選最佳專業顧問獎(責任編輯:葉姿岑)
-
2024-08-13 退休力.理財準備
收租店面想分給女兒,該在生前贈與還是留遺囑?4種稅試算完再決定!
曾媽媽近期跟朋友聊起退休規劃,大家都頗有感慨,擔心的問題也各有不同,好友們都認同洪蘭教授提到的,老後三寶「老友、老伴、老本」當中,「老本」最重要,因為有錢,老了才不會惹人嫌,長壽才有意義。但是曾媽媽心中有一個擔心,如果把錢全部都留在身邊,當有一天開開心心去跟上帝喝咖啡時,子女會因為爭產而感情破裂,不相往來。尤其是不動產的獨特性,每個物件都是不同的,若要用遺囑做到完全公平的分配,實在太困難了。生前贈與不動產,重重稅務如何解?於是,曾媽媽仍然決定要將名下兩間收租的店面在生前贈與給兩個女兒,在經過了解之後,曾媽媽得知原來在生前贈與店面不但要繳交贈與稅,還須要繳高額的土地增值稅,未來如果女兒出售還會面臨高額的房地合一稅,算一算實在很心疼,只好向擁有不動產稅務專業的財務顧問請教,有甚麼方法可以合法節稅又能達到生前傳承的目的呢?不動產傳承面臨的4種稅務顧問告訴曾媽媽,不動產如果要傳承給下一代,移轉時會有土地增值稅、契稅、遺產及贈與稅,如果出售不動產有獲利時,則須依照所得稅的規定課徵財產交易所得或房地合一稅 :1.土地增值稅 土地增值稅係將現在的土地公告現值減去原地價,扣除地主投入勞力資本改良的費用,計算出土地漲價總數額,所以土地持有期間越長、土地面積越大,在出售或贈與時,可能會有很高額的土地增值稅要繳,所以是需要優先考量的移轉成本。(試算土地增值稅: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服務/線上稅務試算/土地增值稅試算)生前移轉時,土地增值稅在自用住宅有10%的優惠稅率,應好好善用,有機會將最高40%稅率降低至10%,節省四分之三的土地增值稅。若是死後繼承,由於繼承移轉的土地免課土地增值稅,就可以節省下一筆可觀的稅金,日後若子女將繼承得來的土地賣掉,土地的漲價總數額會以繼承開始時計算,相對能降低出售時土地增值稅,所以常聽說不動產用繼承較為節稅,就是這個原因。2.契稅不動產因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占有,都需要繳交契稅,簡單來說,誰取得這筆不動產,誰就要繳交契稅,所以子女跟父母買房,或是受贈而來的房子,都是子女要繳交契稅。契稅是以房屋現值乘以稅率計算,如果是一般的買賣或贈與,契稅稅率都是6%,並且要在契約成立起三十日內申報,想要了解契稅金額可以透過下列方式 :1.向稅務機關申請「稅籍證明」,上面登記的「房屋現值」乘上稅率,就可以得知應納稅額。2.房屋所有權人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以註冊的健保卡,可以透過線上查詢。(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服務/線上查調/查調申請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etw103w?taxType=10&token=-5775733353674344836 )3.遺產及贈與稅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的規定,動產、不動產及有價值的權利在移轉時,都應依法申報納稅,所以在評估贈與和繼承時,要一併計算贈與稅或遺產稅,其中贈與稅的免稅額是以每人每年計算,較容易計算,如果是遺產稅就要按照全部遺產來評估,相對複雜許多。若是不動產要以買賣的方式移轉,就免繳納遺產及贈與稅,但二等親以內親屬間以「買賣」方式移轉房地,因為涉及遺產贈與稅及房地合一稅的申報,若有短報、漏報或是「假買賣,真贈與」的情況,將是重點查核的對象,因此務必要謹慎誠實申報。4.房地合一稅出售10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且持有期間超過2年之房地,就是俗稱的舊制。在舊制不動產交易課稅時,土地是課徵土地增值稅,不列入綜合所得稅課稅範圍,僅在房屋部分計算財產交易所得,但房屋會隨著時間折舊,土地則因稀有性而大幅增值,故產生租稅不公的情況。房地合一稅就是在此背景條件下因應而生,希望能夠落實租稅公平,若出售105年1月1日後取得的房地,適用新制房地合一稅,需在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提出申報,不會統一在所得稅報稅月徵收,其相關規定是在綜合所得稅當中,所以房地合一稅仍是所得稅的一種。房地合一稅在不動產傳承時,到底應如何評估 ? 不同的移轉方式,會影響「取得成本」的認定,如果是贈與或繼承,取得成本會以受贈或繼承時計算遺產及贈與稅的價值來認定,這個金額相對較低,若是買賣,則可以用買賣時的取得成本來認定,未來在計算出售房地所得時,能夠大幅降低所得金額。簡單舉例說明 : 市價2000萬的房地,若是繼承或受贈取得,則課稅價值可能只有500萬,雖然節省了遺產贈與稅,但子女未來出售時,假設仍以2000萬出售,依照房地合一稅計算,視同獲利1500萬 ( 2000萬交易價格 - 500萬取得成本 = 1500萬所得 ),若以現在最高稅率45%來計算,要繳交高達675萬的房地合一所得稅。稅目試算後還需全盤考量 找出最理想贈予方式以上四種稅規定在「平均地權條例」、「契稅條例」、「遺產及贈與稅法」、「綜合所得稅」等不同的稅法當中,如果再加上繼承時須考量的「民法」中應繼分、特留分、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應用,確實是相當的複雜。最後顧問建議曾媽媽仍應將以上每一項稅目進行試算,考量是否有機會適用優惠稅率;同時評估該不動產未來可能變動的情況,甚至考慮受贈子女的婚姻狀況,來決定是生前贈與、買賣或是死後繼承、分配,才是比較完整的不動產移轉規劃評估。畢竟不動產金額都不小,移轉時要繳交的稅金動輒數十萬數百萬,得先仔細評估,以免因小失大。作者:楊馥瑄經歷:TFPA台灣理財規劃產業發展促進會理事樂學網[理財觀念實務班]講師理財周刊線上直播課程講師Smart智富月刊保單評選委員政治大學壽險經營管理碩士學分班台灣大學高階財富管理研究班壽險公會表揚全國最佳績優外勤人員(2006)專業證照:CFP®國際認證高級理財規劃顧問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合格投信投顧相關法規乙科測驗合格人身保險業務員銷售外幣收付非投資型保險商品測驗合格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資格測驗合格財產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合格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合格(責任編輯葉姿岑)
-
2024-07-23 退休力.理財準備
親人臨終前,先幫他把錢領出來可節稅?專家解析為何無法節稅還可能挨告
過去老一輩的長輩普遍認為親人臨終前或死亡後尚未辦理除戶前,為了降低遺產稅,也擔心之後辦後事需要花費沒有資金支應,所以應該要趕快去把親人銀行帳戶的錢領出來。到了現在有些老人家們還是依循著以前的認知這麼做,認為先把錢領出來就對了!親人臨終前,趕快把錢領出來節稅? 以前的年代資料尚未電腦化,國稅局查核全靠人工作業,難免無法面面俱到,所以會有長輩誤以為先把帳戶的錢提領出來,就可以減少帳戶內的存款餘額,來降低遺產稅。早年或許有部分民眾因此少繳了部份的遺產稅,但如今電腦化已非常普及,現在的狀況是,親人身故後民眾通常無法掌控去世的親人有多少遺產,大部分的人會向國稅局申請財產總歸戶,以方便進行遺產稅申報,甚至國稅局還能夠提供民眾辦理遺產稅試算的服務,這就代表國稅局的資料庫中,已經可以查詢到民眾的金融遺產。所以若身故親人的帳戶在臨終之前被大幅提領出來,勢必會成為國稅局要求繼承人說明的重點,若無法合理說明資金流向,國稅局還是會將已提領出來的金額加總回臨終前遺產總額內,計算應納入的遺產稅。所以在親人臨終前提領存款的行為,不僅無法降低遺產稅,反而會因為短報遺產,需補繳遺產稅之外,還要另被加處罰鍰,真的是得不償失。另外提領出來的錢,若無法說明去處或平白無故消失了,其他的繼承人還可能會向領款的人提告侵占。夫妻一體,不過就是領個錢,有這麼嚴重嗎? 至於死亡後尚未辦理除戶前,提領身故親人的存款更是不當的行為,這已經不只是補繳遺產稅再處罰鍰的問題了,這個行為還可能涉及民事及刑事責任。如之前的新聞:「林青霞愛店「東門興記」爆爭產,女兒告80多歲母盜領6300萬」,「東門興記」創始人郭禮忠2017年過世後,郭林初旭提起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法院計算出郭禮忠留下包括不動產、興記商標價值總計2.6億元,一審判決郭林初旭可獲得夫妻婚後剩餘財產差額以及商標;不過長女郭雅慧調閱父親財產清冊,發現母親在父親過世後,未經全體繼承人同意,多次和兒子及媳婦到銀行偽簽父親姓名或父親印鑑,從銀行盜領新台幣與美金共約6,300萬元,涉嫌詐欺取財、偽造私文書、洗錢等罪。有些人不太能理解,夫妻不是一體的嗎?夫妻的錢當然就是兩個人共同的錢,配偶的存款有一部分本來就是我的,不過就是領個錢,有這麼嚴重嗎?人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有些人心想,親人走了,辦後事也需要錢,如果錢被鎖在帳戶內不能用,要去找錢也很麻煩。並且因為戶政辦完除戶後帳戶就會被鎖住,若在除戶之前先把錢領出來,只是為了辦理後事要用的資金,並沒有要規避遺產稅的意圖,所以申報遺產稅時會自動把領出來的錢加總回死時遺產總額內,這樣是不是就沒有逃漏遺產稅問題了?依據民法第 6 條規定:人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一個人從死亡的那一刻起,這個人的權利能力就已經不存在了,所以已身故人的帳戶就已經不能使用提款卡或臨櫃用印鑑及密碼領款。一個人死亡後,帳戶資產依法必須要等拿到國稅局的完稅證明或免稅證明,及遺囑或所有繼承人同意書,才能將帳戶內的存款領出來。但是既然人的權利能力在死亡的那一刻就已不存在,所以死亡後不管是提款卡或臨櫃提款的動作,本人都無法再行使,也無法委託他人辦理了。所以使用身故者的提款卡,或臨櫃使用印鑑加密碼領錢,都是屬於違造文書的行為,而違造文書屬非告訴乃論罪,只要檢調單位知道犯罪事實後就可以依法進行調查提起訴訟。 當被繼承人身故時,國稅局的角色比較著重在稅務部分,至於繼承人因為辦理後事的需要,先行自被繼承人帳戶提領金錢出來的動作是否觸犯違造文書罪,就不是國稅局的事。但是繼承發生時的利害關係人,就是民法1138條的法定繼承人,是否會提出訴訟,也不是當事人能夠掌控的。繼承事件發生通常會存在財產利益,被繼承人在世時,因為利益還未實現,所以此時不易也不覺得會有什麼紛爭。但是當被繼承人身故時,因為繼承人們有各自想法,這個時候分岐就容易出現。新聞就常有家族爭產的紛爭報導,東門興記水餃的案例即是如此。依夫妻法定財產制的規定,夫妻名下的財產是各自管理、各自使用、各自處分。夫妻中的一人身故時,死者名下的帳戶,身故後就不能再動用。但以還在世配偶的想法,夫妻一起打拼的事業,銀行帳戶由夫妻共用也非常合情合理,為何丈夫死亡後,妻子去提領之前兩人共同的帳戶的錢,怎麼就犯罪了呢?對在世的配偶不是很不公平嗎?這時候生存的配偶可以主張婚後財產自己也有貢獻度,主張夫妻財產差額分配,請求身故配偶的婚後財產高於自己名下婚後財產的差額的一半。不過夫妻財產差額分配所請求的財產價值,須等遺產稅申報後才能做移轉登記,如果貿然就逕自從亡故者的帳戶中提領出存款,會被其他繼承人提告違造文書而遭刑法判刑。身故前後花費大,代親人領取存款注意2件事 若考慮到親人身故前的高額醫療或照顧費用,及身故後須辦理後事的費用資金來源,平時夫妻兩人的婚後財產不要全放在其中一人名下,最好平均放在兩人名下的帳戶,這樣若事出突然,還能有資金可領用支應。 但若花費金額太大,生存的一方帳戶金額不足以支應時,親人又已在重病期間,此時雖然可以代親人領取存款,但要注意2點:1.最好先取得所有繼承人的同意且取得同意書,領款之後的資金支付在什麼地方、多少錢,最好要保留單據且記帳,這樣未來才不會被其他繼承人提告侵占。即使未來被提告,因為有同意書,而且帳務有確實記錄,侵占的罪名就不容易成立。2.當親人身故後,申報遺產稅時,要將之前提領出來的金額,扣除掉親人仍生存時花費在親人身上的費用(要有單據或合理)後的餘額,申報在死時遺產總額內,以免被國稅局主張逃漏遺產稅。 若親人已身故,身故後需要的花費,比如說喪葬費用等,絕對不能從已身故的親人名下帳戶領取,否則未來若繼承人間有紛爭,被提告違造文書一定會成立。因此最好繼承人們先彼此協議,且簽同意書由其中一人或數人支付喪葬費用並保留單據,日後待遺產稅申報且完稅後,再以協議分割的方式合法向金融機構領取存款,支付之前代墊支付的費用。如此就算之後繼承人中有人對資金的支付有意見,不想從遺產中先行償還,至少不會有違造文書的非告訴乃論的刑事責任。再者因為事先有寫同意書,已支付喪葬費用的人可以要求其他人返還代墊款項,不用擔心其他繼承人事後反悔。依法依規親情不變質 國人普遍法治觀念偏弱,凡事習慣便宜行事,最後常落得骨肉手足對簿公堂,讓親情撕裂、從此形同陌路,更有甚者互相仇恨而萌生出殺機、鋃鐺入獄等,令人唏噓。會不會讓人覺得,留下遺產反而是惡夢的開始?行事遵法,凡事不要只憑自己的想法,更不要隨便聽信別人不合時宜的過往經驗,每個家庭的狀況不同,唯有了解法律的規定,並依法依規行事,事後才不會有無法彌補的後悔。作者:陳瑀莘CFP®國際認證理財規劃顧問大專盃財富管理競賽輔導顧問暨專案講師榮獲2013保險信望愛獎優選最佳專業顧問獎(責任編輯:葉姿岑)
-
2024-07-07 退休力.理財準備
財產分配一定得找專業代書嗎?自行規畫資產繼承6關鍵重點
鄭先生已經工作二十年,近期因為看到身邊同年齡的親友突然生了重病,內心十分感慨,因此有了想要提早退休的念頭,也開始關心退休金規劃、繼承與傳承等相關問題。在蒐集資訊的過程,卻發現了一個令人困擾的問題:退休金規畫要跟理財專員或保險業務員討論,但繼承問題要請教律師或地政士,而資產傳承似乎跟會計師有關,那到底要從何開始呢?要請教這些專業人士,雖然有很多管道跟選擇,但需要付出高昂的費用,自己的資產應該還沒有達到「高資產」的規模,有需要尋找專業的代書或律師、會計師協助嗎?費用又如何計算呢?還是可以自己規畫就好? 其實鄭先生的問題正是現在許多人共同的疑問,畢竟財務是相當隱私的事,況且大部分的人資產並不複雜也沒那麼龐大,應該不需要付費找專業人士服務,自己規畫可以不用透露個人隱私,也可以節省費用。像鄭先生一樣想要自行規畫退休與傳承的人,建議可以「以終為始」,先思考想要達成哪些退休和傳承目標,透過模擬實際退休情況和辦理繼承的流程,來反推現在的規畫是否符合相關法律規定,能不能真的達到退休和傳承目標;真遇到無法解決的專業問題,再付費尋求專業協助。如此做法既可節省荷包,又能保有隱私,相信這也是大多數人的期望。資產繼承8流程以資產傳承規畫來說,先了解「辦理繼承的流程」是必要的,繼承有八大流程:1.辦理除戶及健保退保2.了解身故後剩餘的財產或債務總額3.繼承人依據情況決定是否拋棄繼承4.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5.辦理不動產過戶繼承6.辦理動產過戶繼承7.申請各項商業保險理賠8.請領各項社會保險理賠其中,前五項程序都是有規定在限期內要完成的,如果沒有在期限內完成會有罰款。初步了解這些程序後,我們可以從中來注意幾個關鍵重點,是在規劃中需要特別注意的。資產傳承規畫6個關鍵重點第一個基本觀:一個人的遺產金額以及繼承人是誰,都是在身故當下就決定了,任意地移動、取用、隱匿遺產都是違法的,千萬不要聽信傳言試圖非法逃漏稅,若是做了錯誤的安排,可能導致需要繳納更高額的稅負或罰金,將得不償失。第二,開始辦理繼承事宜時,第一件事就是要辦理除戶,現在的政府單位和金融機構都有連線通報措施,一旦向戶政機關申辦除戶後,所有的金融資產與不動產都一起凍結,根據我國法令的規定,必須要申報繳納遺產稅取得完稅證明或免稅證明才可以移轉被繼承人的資產,但舉辦葬禮是馬上要進行的事,不會等到申報完遺產稅才來舉行,所以可以評估在生前就透過保險規劃喪葬費用,保險公司憑藉死亡證明書、除戶戶籍謄本及受益人的身分證明文件即可給付身故保險金,這筆金額即可用來作為葬禮的費用。第三,國稅局或壽險公會、監理站能調閱的財產資訊都是有記名的財產及負債,例如在金融機構的存款、股票、已登記的不動產、境內合法的保單、銀行借款、信用卡負債、房貸……等,如果個人名下資產負債情況較複雜,有珠寶、藝術品、黃金、借名登記、境外保單、民間借貸等不記名的資產與負債,建議要自行製作清冊,設立自書遺囑,列名所有財產及希望的分配方式,以免造成將來辦理繼承的困難度。但若是資產過於複雜,不清楚如何盤點資產製作清冊,可以選擇尋找專業客觀的收費財務顧問協助釐清盤點資產。第四,要確定你想要照顧的人是否都有合法的法源依據,可以拿到這筆遺產。依照我國的規定,只有民法的法定繼承人才能按順位享有繼承權。例如鄭先生希望將遺產留給2個子女之外,同時也能照顧哥哥嫂嫂身故後留下的唯一姪子,但姪子不是鄭先生民法上的繼承人,這時鄭先生可以設立有效遺囑,將名下財產在身故後用遺贈的方式給姪子,若是有想要照顧的人或想捐贈的慈善宗教單位,除了遺囑還可以透過信託、保單指定受益人等方式,來達成心願。第五,辦理繼承的程序是相當繁瑣的,親人往生時,家屬通常十分悲傷,還要強打精神去面對這麼多行政流程、準備相關文件、面臨各種不同的意見和聲音,這是非常煎熬的,所以在規劃傳承的時候,建議還是能夠先指定遺囑執行人,讓程序簡化。遺囑執行人在傳承的過程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要慎重挑選,可以是其中一位繼承人(通常是受分配最多的繼承人),或是較懂得繼承程序且有專業知識背景的財務顧問、律師、代書等,較能有效快速的辦理相關程序,並保障權益,執行被繼承人的遺志,以免自己生前做好的各種規劃,身故後卻無法有效執行,徒增家屬困擾。最後,想要做好傳承規劃,除了以上的注意事項,也必須留意未來法令的調整,過去的一些規劃及方法,可能不適用於現在及未來,相對於自己安排,透過專業人士的好處就是能夠及時掌握最新法令,簡化流程,不管選擇自己規劃或是借重專業人士,重點是 :「一定要提早規劃」。作者:楊馥瑄經歷:TFPA台灣理財規劃產業發展促進會理事樂學網[理財觀念實務班]講師理財周刊線上直播課程講師Smart智富月刊保單評選委員政治大學壽險經營管理碩士學分班台灣大學高階財富管理研究班壽險公會表揚全國最佳績優外勤人員(2006)專業證照:CFP®國際認證高級理財規劃顧問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合格投信投顧相關法規乙科測驗合格人身保險業務員銷售外幣收付非投資型保險商品測驗合格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資格測驗合格財產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合格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合格
-
2024-03-15 退休力.理財準備
沒規畫的遺產如一把撕裂親情的利刃!理財規畫顧問一案例說明:有遺囑不夠,還要安排5件事
半年前,從事證券業的朋友帶來一對母子,說要諮詢一些財產規劃。五十歲的兒子看起來挺孝順,但看到近八十歲的媽媽卻是滿臉愁容。我心想:到底發生了什麼事?給兒房、給女錢,為什麼還是有糾紛?經過一番瞭解,才知道媽媽老伴剛過世不久。臨終前,爸爸曾對二個女兒說,要她們孝順媽媽;還對她們說那間住了五十年、坐落台北市精華地段的老厝,要留給與父母同住的弟弟,將來還要傳給孫子。二個女兒雖然當下口頭承諾,但卻在爸爸後事圓滿後,不但不接媽媽的電話,更是避不見面,還請律師發了存證信函給媽媽和弟弟,表明父親的遺產要依照民法應繼分的規定由四人均分,才願意用印蓋章辦理繼承。媽媽難過地說:「多年來我們倆夫妻省吃儉用,做生意賺錢、投資置產,除了老伴名下的老厝之外,還用三個子女的名義,各自買了一間房子在出租;收來的租金也用三個子女的名義存入銀行,存摺印章都是老伴保管。」媽媽接著說:「退休之後,我們倆夫妻倆開銷不大,所以都是用兒子名下帳戶的錢,其他二個女兒名下帳戶的錢都沒有動,兩個帳戶各自已經累積了約八百萬現金,想說可以做為安養晚年之用。但是老伴走了之後,二個女兒透過律師跟我說,存款在她們自己名下,不是父親的遺產,所以那是她們的錢。目前已經去銀行辦理存摺遺失,並且變更印鑑。」沒有規畫的遺產,就是一把撕裂感情的利刃聽完媽媽眼角泛淚、娓娓道來的辛酸事,我不禁嘆了口氣,心想:這又是一個擔心遺產稅太多,早早把資產過戶給子女,卻又沒做好完善規劃,不但引發繼承糾紛,還驟失鉅額退休金的不幸案例。我擔心媽媽過於激動,只好小心翼翼地對她跟兒子說:「由於爸爸生前沒有預立有效的遺囑,儘管二個女兒的要求雖然對不住你們,但他們在法律上是站得住腳的。」然後我仔細地跟這位媽媽說明:「現在已經很難舉證,女兒名下的房子當初是因為結婚、分居或營業的特種贈與,也就無法適用民法第1173條的歸扣規定,來減少女兒可分的遺產。至於女兒銀行存款,來自於其名下房子的租金,更是無法撼動其主權。」事實上,這個案例真要打官司,除了曠日廢時、勞神傷財外,恐怕勝算也不大,而且會讓母女感情決裂,姊弟日後也難見面。眼前可以做的努力,只能盡快透過協商,讓女兒願意退讓;否則老厝最後變成四人共有的窘境,恐怕很難改變。透過我及雙方律師數個月的居中協調,二個女兒最後要求如下:●母親要放棄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老厝要由母親與弟弟均分。●其餘父親遺產由姊妹繼承。●額外補償二個姐姐各五百萬現金●由弟弟承擔一百多萬的遺產稅。而且是五個條件俱足,才願意簽下遺產分割協議書。做好5件事,讓遺願不遺憾!為了達成老伴的遺願,媽媽傷心欲絕地簽下協議書,在盡速申報繳納遺產稅也順利辦妥繼承登記之後,這位媽媽開始進行自己的遺產規劃安排。1.安排財產信託首先,這位媽媽繼承了1/2持分的老厝產權,因為剛繼承沒有鉅額土增稅的困擾,為了避免將來她百年之後,女兒又來爭取繼承權,我建議她善用年度贈與免稅額,繳納數十萬贈與稅,趁著年底、年初,分二年贈與給孫子,確保產權由孫子及兒子持有,將來才能完成老伴想要傳子傳孫的心願。不過,為了防止未來兒子萬一不孝,讓她老人家無所終老,或者年輕的孫子理財不慎、管理不當或遇人不淑,導致家產敗壞,所以要求兒子及孫子二人將老厝產權信託給她管理,讓她能妥善管理保護家產並保有安身立命之所。2.意定監護其次,現代人越來越長壽,年紀越大越容易失智、失能,為了避免屆時透過法院裁定監護人,結果不是妳喜歡的人來照顧妳,不是妳信任的人來管妳的財產,建議這位媽媽與兒子到公證人處簽訂「意定監護」契約,確保未來法院會優先指定兒子當她的監護人,好好照顧她並管理她名下的財產。3.預立醫療決定書同時我也建議媽媽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預先表達當自己在疾病末期、永久昏迷時,是否接受「維持生命治療」、「人工營養或流體餵養」的意願。並指定兒子作為自己的醫療委任代理人,若她處於特定臨床條件時,替她做出醫療決定或表達醫療意願,可避免屆時兒女再次陷於混亂紛爭。4.安養信託最後,由於這位媽媽年歲已高,不想再承受股市波動的風險,希望能有穩定的現金流來支應晚年生活所需,而且還在她名下的股票、現金這些動產,將來也都是女兒可以繼承的遺產。因此建議她將名下數十萬元現金置入與銀行簽訂的「安養信託」當中,以備未來醫療長照之需,並將動產變現後的現金,全數用來購買利率變動型「即期年金保險」,每個月月初保險公司會自動轉匯數萬元的年金至安養信託專戶,供她花用直至百年。5.年金保險指定身故受益人更令她安心的是,若這筆年金她來不及花完,剩餘的年金會透過指定身故受益人的方式,由兒子及孫子繼續領用。最重要的是:依法律規定,年金保險的身故保險金不屬於她的遺產,所以女兒無法再覬覦,最後女兒能繼承的只剩下安養信託中為數不多的現金。我常跟長輩說:「沒事不會寫遺囑,寫遺囑一定有事;但有寫總比沒寫好,至少老伴子孫可以有個依歸。」不過經驗告訴我,只有寫遺囑絕對不夠,若能在生前安排財產信託、意定監護及預立醫療決定書,並購買足額的年金保險,這樣晚年生活才有品質、資產才有機會順利傳承,子孫才能繼續圓融相處。作者/廖一聰現職:立峰理財規劃顧問公司 執行董事經歷:台灣理財規劃產業發展促進會 理事長社團法人臺灣理財顧問認證協會 常務監事公益信託笁樂種子基金 信託監察人南山人壽保險(股)公司 業務區經理專業證照:第一屆 信託公會 家族信託規劃師第一屆 信託公會 高齡金融規劃師第一屆 台灣CFP ®國際認證高級理財規劃顧問第一屆 大陸跨區CFP ® 金融理財師第一屆 香港跨區CFP ® 財務策畫師第一屆 大陸跨區CPB 私人銀行家第一屆 跨證RFA 退休理財規劃顧問責任編輯葉姿岑
-
2024-03-04 退休力.理財準備
有房就不怕沒錢養老?一實例看如何不讓自己落入窮得只剩房子的窘境
阿海的爸爸9年前去世後,因為3個姊弟都已經各自成家,所以都同意把爸爸的遺產:一間房子跟一筆現金全部都由媽媽繼承,讓媽媽自己住在她名下的房子裡,也比較有安全感。現金則是能讓媽媽負擔自己的生活費,不須由3個姊弟分攤。這幾年,媽媽除了進行2次髖關節手術外,生活倒也過的自由自在。直到去年初,媽媽開始到處藏東西,卻一直說東西被偷,還一直說家中有不認識的人進來。這讓家人懷疑媽媽生病了,於是阿海送媽媽到醫院就診,結果醫院診斷媽媽失智。為了照顧失智的媽媽,雖然是三個人,但已經讓姊弟們有點辛苦。去年底,媽媽多次跌倒後,造成尾椎骨裂住院,考慮媽媽已經高齡84歲,所以放棄手術開刀補骨,而是以靜養的方式讓骨裂復原。休養期間,媽媽需要躺著、不能久坐,而且會有一段時間大小便失禁,因此由3姊弟輪流排班照顧媽媽。可能是因為髖關節痛,也可能是失智症快速惡化,媽媽整日裡頻繁吵著要下床上廁所,扶她下床到廁所卻上不出來;如果不扶她起來,媽媽會不分日夜地一直敲牆壁大叫,也因為一直想下床,媽媽還從床上摔下來好幾次,吵得左右鄰居不堪其擾。阿海弟弟也因為照顧媽媽,而導致腰部扭傷。無奈之餘,只好四處找尋可以照顧媽媽的安養中心。後來,總算找到可以安置媽媽的機構,但是問題來了:媽媽帳戶存款餘額只剩20幾萬,但安養中心一個月收費就要5萬多元,阿海姊弟先各拿出10萬元當公積金,來支付媽媽的照顧費用,但是這樣也才30萬,五、六個月就燒光了,而姊弟們各自都有家累負擔,根本沒有能力長期分擔每個月多出來近2萬元的負擔。如果媽媽要住上3~5年,甚至10年,3姊弟無法負擔這筆龐大的費用。這時,阿海有了一個打算:是不是只要把媽媽名下的房子拿去貸款,貸出來的錢就可以解決安養中心的費用缺口了?年紀大了,存款不夠用,可以拿房屋去貸款?申請一般房貸時,銀行會關注的是:1.貸款人的行為能力2.貸款人的還款能力3.擔保品的價值銀行會透過這三點,來決定是否放貸與可貸金額。以阿海家的例子來說,媽媽已經84歲,目前無工作能力,申貸後未來沒有還款能力,更何況媽媽目前狀況為失智狀況,並無完全的行為能力,無法完成合法的法律程序,所以是無法以屋主名義取得一般房貸的。那政府推的以房養老貸款可行嗎?生活中常聽到的「以房養老」,正式名稱叫做「不動產逆向抵押貸款」,讓長者住在自己的房子裡面,而且每月還會有固定的經濟來源支撐生活,這樣就可以把房屋的資產轉換成退休準備金。簡單來說,就是屋主將持有的房屋設定抵押給銀行,銀行在設定的年限內,每個月撥款給房屋所有權人當作養老金。評估「以房養老」時,銀行不會將還款能力列入評估,主要的評估重點反而是房屋的地段及價值。不過在阿海的案例中,最大的問題是:如果屋主(媽媽)沒有辦法意識清楚地表達要貸款意願,最終還是無法申辦以房養老。,所以這個案例到最後,還是無法成功貸款。如果阿海真的需要用房子貸款,就必須幫媽媽申請監護宣告,等監護宣告完成後,監護人就可以為受監護人之利益,管理被監護人的財產。這時,監護人再向銀行提出以房養老的申請,才有機會成功。不過要提醒的是:申請監護宣告時間至少需半年以上,所以沒有辦法馬上解決阿海媽媽養護費用不足的燃眉之急。有人可能會想:阿海有工作、有還款能力,如果是阿海來當貸款人,用媽媽的房子做抵押擔保貸款,這樣是否可行?這個方法的重點是:如果父母意識清楚,是可以透過這種方法貸款,但是這個方法有個問題,那就是:貸款金額屬貸款申辦人的債務,如果父母身故時,這筆債務不能列入遺產中的負債,就有可能要多繳遺產稅。此外,繼承遺產時如果無法協議分割,就會以法定應繼分來分配,房子作為遺產,會由3姊弟平均繼承。這時候,阿海是否可以主張這筆債務是照顧媽媽的支出,要求其他兄弟姊妹一起負擔?答案是不行的。依民法第 1114 條中規定,直系血親相互間互負扶養之義務,所以貸款出來照顧父母是子女的孝心,是盡扶養義務,其他兄弟姊妹沒有一定要分擔的義務,所以如果其他兄弟姊妹不想分擔,阿海會無法求償,而是要獨自負擔這筆房貸債務。這個案例中,阿海媽媽目前已經無完全行為能力,如果阿海拿媽媽的房子去做抵押貸款,不只會有債務問題,還會觸犯違造文書罪,更不用說幫父母賣掉房子變現,當然也不可行!這時阿海突然覺得,雖然擁有一間房子,但是沒有可動用的現金,窘境跟沒有資產的人完全相同!要如何避免自己窮到只剩房子呢?因為房價越來越高,每個人購屋的負擔非常重,常出現財務目標排擠效應,很多人為了買房子,只好把一些長期的財務目標往後遞延,最常見的就是退休金規劃。因此,很多購屋族會安慰自己:沒關係,反正到最後我還會有一間房子可以變現,如果我來不及存好退休金,那就把房子賣了變現,這樣就有一筆錢當退休金了。實務上,當民眾繳完房貸時可能已經60多歲了,已經沒有太多時間再準備退休金,如果身體健康,過著簡樸的生活,靠著勞保與勞退年金,再加上身上的一點存款,初期可能生活還勉強過得去。但目前平均餘命延長,退休後還會活很久,如果未來物價因為通膨而變得越來越高,或者生病需要比較大額的支出,甚至需要被長期照顧時,不管是送機構或請外籍看護,每個月都要再多支出好幾萬元。如果出現現金不夠用的狀況時,房子真的可以換現金來解決錢不夠用問題嗎?加上國人不喜歡有負債,通常只會在需要用大錢時才去貸款,而且大部分的人會認為,一旦貸款就會有利息支出,這樣是不好的。所以,國人一旦還完房貸,非到不得已的情況下,通常不會再重新貸款的。但問題是:當屋主退休後,錢不夠用時才想要貸款,一般房貸就無法申貸了;若年紀大了、意識能力開始出現問題,想要用房子變現更是有難度。最後就會落到有房沒現金,窮到只剩下房子。累積退休金,一定要布局能夠快速變現的資產所以,在思考退休金的時候,就要清楚知道哪些財務目標是可以割捨的,哪些財務目標是一定要留下來的。舉例來說,退休金就是一定要留下來的財務目標。另外,人生中可能發生的風險也必須考慮。如果資源有限,有甚麼可行的方法可以完成必要的財務目標?如果是以購買自用住宅為財務目標,那麼想辦法降低購屋總價、延後購屋時間、充分運用政府政策優惠、增加家庭收入、調整家庭支出等,都是可以考慮的方法,千萬不要把所有的風險都壓在同一個財務目標上。最後要提醒的是:除了保留緊急預備金外,最好要做好兩個準備:第一個準備:是保留一定額度「方便變現」的資產。第二是準備:購買適當的保險,以防風險發生時消耗掉太多好資產。所以呼籲屆齡退休的人,如果發現自己真的窮得只剩一間房子,就該開始考慮資產變現的可能性,包括在退休前先設定好理財型房貸,等到需要錢的時候再提款,還是評估啟動以房養老,又或是大房換小房,市區換郊區,或賣掉房子搬進養生村等,都需要做好準備,而且儘可能在意識清楚的時候做決定,以免辛苦了一輩子,到最後只剩一間無法運用的房子,不僅造成後代的負擔,還讓自己面臨無錢可用的窘境。如果不了解如何進行財務規劃,一定要尋求合格的財務顧問進行協助,才能讓自己擁有一個美好的退休人生。作者:陳瑀莘CFP®國際認證理財規劃顧問大專盃財富管理競賽輔導顧問暨專案講師榮獲2013保險信望愛獎優選最佳專業顧問獎(責任編輯:葉姿岑)
-
2024-03-01 退休力.理財準備
律師認定財產這輩子花不完!何篤霖預習下半生5棟房全立好遺囑
今年58歲的何篤霖開始預習退休生活,甚至寫好遺囑做好財務分配。他坦言,這是一個梳理和身邊的人親密關係的過程,並驚訝從朋友口中發現,原來送別人房子,還得先替對方存一筆「稅源」,「如果我給的人沒錢繳遺產稅,房子在期限內被政府收走就沒意義了」。趁早寫遺囑 沒有寫下來你就給不了何篤霖說,3年前好友羅霈穎過世,告別式上,于美人提醒大家要趁早寫遺囑,「用嘴巴講的沒用,對你好的人,沒有寫下來,你就給不了,後來疫情時全球恐慌,意識到人隨時會走,會留下多少人都不知道,所以我才正式找律師處理這件事」。何篤霖預習下半生 5棟房全立好遺囑何篤霖不投資、不碰股票,20多歲開始工作後買了第1間房給媽媽,之後有了錢就存房買房,手上擁有超過5棟房產,律師攤開他的財務,直接告訴他「你這輩子都花不完」,而立遺囑的過程並不容易,該怎麼給才公平成了苦惱,「5個手指頭總有長有短,例如我給哥哥的孩子,誰努力、誰不努力,都給一樣的錢不公平,但給不一樣也是一種不公平,而且在過程中,人生回憶全湧上來。」最後他決定不管了,全部公平給一樣的,如果特別喜歡哪一個晚輩,可以在活著的時候多塞一點,「真的很難,所以新聞才會有這麼多新聞為遺產的事吵不完,我現在就用力花,最後花不完也沒辦法,遺囑目前已做好公證」。至於該如何花,他思考人生餘命,扣掉後面躺在病床、跑醫院的時間,大約算出還能好好吃喝多少年,「現在清楚剩下的人生很珍貴,房子也不留了,都正掛牌賣出」。想去不同國家 去嘗試不同生活他預習退休,是因為若沒想清楚,一旦突然退下來後,「接著大睡3個月,然後呢,很多人就憂鬱症了,所以退休是需要練習的」。當年出外景到美加宣慰僑胞給他很大震憾,「為何洋人能生活這麼悠閒,而亞洲人卻要一生庸庸碌碌,所以我想去不同國家去嘗試不同生活,但不需要移民,冬天我去曼谷,夏天我去加拿大,只需跟著舒服的季節去長住就好」。律師認定他這生錢花不完,但他也不會因此揮霍,何篤霖說,「我不可能每天吃米其林,它雖然好吃,但坐在哪裡等廚師花兩小時完成藝術品我受不了,我喜歡在市場裡吃陽春麵、乾麵,東西好不好吃跟米其林沒關係,我的個性,就是不會亂花錢的那種」,他想變的,是心境,接受無常,然後接受變老。●「六種動物測驗你的退休力」,歡迎填寫,踏出退休準備的第一步:https://pse.is/3uraub延伸閱讀:.幾歲開始老很快?醫曝3年紀是斷崖式衰老關鍵,6方法延緩老化.眉毛越長更長壽?專家曝50歲後眉毛變長要當心!做好這事才真長壽.運動防癌降低死亡!專家曝每周運動「這時間」抗癌,散步、腳踏車都算責任編輯:陳學梅
-
2023-12-06 退休力.理財準備
子女關係好,不會爭家產?錯!專家建議2件事 做好生前規畫不讓親人變仇人
有一位62歲的阿伯透過關係找到財務顧問,劈頭就問::「2年前繼承的土地,如果現在要賣,稅金該怎麼計算?」這個問題讓財務顧問意識到問題並不單純,於是開始了解故事的經過:110年時阿伯的父親死亡,62歲的他繼承價值上億的土地,土地上的建物為27歲的兒子持有(父親生前就完成贈與)。目前建物租給他人,父親還在世時,租金為父親平日的生活費。阿伯的父親對財產安排很有想法。早在20年前,爸爸與子女們就已經把財產分配確認完成。64歲的姊及60歲的妹妹姊各分得1間透天厝,而透天厝的租金由兩姊妹收取。依照這20年的租金來計算,每個人的收入合計約1~2仟萬。因為已經把兩間透天厝留給女兒,所以阿伯的父親把土地跟地上物留給了兒子及孫子,為了讓子孫可以享有這個土地及建物的獲益,父親特別立遺囑註明:土地不可以買賣、分割,希望可以長久地留給後代子孫。當父親身故後,兩姐妹覺得弟弟持有的這塊地比較值錢,也想分一杯羹。因為按照民法規定,女兒們也有父親的遺產分配權,於是兩人決定訴諸法院,爭取自身的權利。阿伯也是一個老實人,他覺得取得爸爸的遺產是姊姊跟妹妹的權利,也沒鬧到不相往來。但問題是:該怎麼分?才是公平的?什麼是特留分?為什麼會有特留份?依民法特留分的規定,法院可能會判決,姐妹倆各有1/6特留分。什麼是「特留分」? 民法中規定特留分用意是:讓每位繼承人有一個最低的繼承比例,避免因為偏愛的原因,讓遺產都只留給特定一人。讓所有繼承人可以透過法律保障遺產的分配方法,確保公正性。而根據民法第1223條內容,特留分計算是以「應繼分」作為計算對象,並非直接從遺產內容計算。什麼是「應繼分」?所謂「應繼分」就是告訴每個人「應該」分配到多少錢。為什麼會提到「應繼分」?因為只有透過「應繼分」,我們才能計算出特留分。意思就是:先從全部的遺產算出應繼分的金額後,再從算出來的應繼分金額中,計算出特留分的金額。如表1所示,在這個案例中,因阿伯的媽媽已身故,所以應繼分就是三個兒女均分,也就是:阿伯1/3,姊姊1/3,妹妹1/3。而民法中的規定,特留分為應繼分的1/2,也就是:阿伯的特留分是1/6,姊姊特留分是1/6,妹妹特留分是1/6。假設這個案例中,土地價值1.2億,這樣一來,姊姊及妹妹的特留分就會是各2千萬(1.2億X 1/6=2千萬)。買,還是不買?不只是心裡問題,還是經濟問題!在資產評估上,通常法院會請法院特約的估價師估價,如果繼承人覺得有異議,可再向法院申請重新估價,但費用要繼承人負擔。繼承人可以依實際上的狀況向法院提出重新估價結果,再由法院斟酌。目前這個案件的狀況是:法院請當事人三人自己談金額。兩姊妹希望阿伯可以出錢把特留分買下,這樣又可以不變賣土地,又可以分到錢,於是兩姊透過網路查詢,表示這塊土地的市價為80萬/坪,而當事人查詢結果則為30萬/坪。透過律師溝通時,姊妹們說:「只要當事人願意出來跟我們聊,價格好說」。當事人自己也知道,只要願意開口,省個2~3千萬不是問題。但現在還要他拿這麽多錢出來買姊妹倆的特留分,感覺很不好!於是阿伯卡在自己的情緒過不去。於是大家就僵在那邊,沒有個結果。這個案例的關鍵問題在於:土地上的建築物是孫子擁有,如果要賣掉土地來換成現金會有困難。可以請不動產估價師把這個因素列入土地評估中,估價師會按照合法合規的方式,取最符合客戶想法的價值來做評估。我的小孩關係很和諧,不用擔心爭家產?錯!以這個案例來看,如何避免上法院、並讓親人間還是維持良好的關係?我會建議做好生前規劃,用制度來讓事情順理成章。這邊有以下的想法可以與大家分享:一、原本要贈與給女兒的房子,先不要進行生前贈與,而是納入遺產及遺囑。至於租金則匯入專屬帳戶,日後作為繳納遺產稅用。二、若維持目前的財產規劃,父親購買4千萬壽險,身故受益人為兒子。兒子可以拿身故理賠金來付特留分的金額。一般來說,CFP顧問在與客戶對談時,會提醒客戶一件事,那就是法律上子女們的權利。客戶們總會回;「不會啦!我的子女們都相處的非常好,絕對不會發生這樣的事。」但事實上都剛好相反,這是因為每個人會因為自己遇到的人事物、心境及態度改變,導致行為改變。因此,我還是建議大家,可以藉由這個故事,思考如何在生前合法合規地,把財產分配給自己想要給的人,同時保留特留分資產,讓家族相處更和諧。作者/吳幸柔經歷:人壽保險公司行銷經理2023-2024台灣理財促進會教育訓練召委2024MDRT總會財富管理專案委員2023MDRT總會全球會議交流區普通話會議隊長2021MDRT台灣分會區域主席暨講師組召集人專業證照:CFP®國際認證高級理財規劃顧問RFA退休理財規劃顧問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信託執照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資格測驗合格證書壽險業務員資格合格證書財產保險業務員資格合格證書(責任編輯:葉姿岑)
-
2023-08-14 退休力.理財準備
父母名下房產該選擇繼承或贈與?專家教你看懂需稅金計算眉角
李媽媽今年已經92歲,和先生同是大陳義胞,來台生了2男3女,跟先生在胼手胝足在新北市買了一幢小小的透天厝,10多年前老伴也過世。 其餘子女都各自成家,只有未婚的么女小芳和她一同居住互相照顧。近來認識的老朋友一個個過世,想想自己年事己高,五個孩子中最不放心的,就是沒有結婚的小芳,萬一自己走了,誰來照顧她呢?雖然現在耳聰目明、行動也沒有問題,但是人往往說走就走,也很難預料,考慮到其他孩子都成家、有房子,因此想先把名下的這間房子就給小芳,以免孩子為了爭產而彼此反目成仇。在住家前面巷子的房子已經開始都更,聽說如果這間房子都更後少說價值3000萬,如果房子都留給小芳,對其他的小孩好像不公平,所以跟小芳說:「隔壁的張媽媽,現在就把房子過戶給兒子,不要讓女兒回家爭產,我想想也有道理。我先把房子過戶給妳,免得我兩腳一蹬,妳4個哥哥姐姐們,叫你搬出去,我也管不著他們。但全部都給妳,也說不過去。畢竟他們都是我的孩子,乾脆妳每個人就給他們100萬好了。」但這番話卻讓下小芳發愁了,如果依照媽媽的意思,她到底需要拿出多少錢?會不會有其他的問題呢?案例剖析:先看看若依照李媽媽的意思過戶給小芳,需要支付的成本?除了要支付上面的費用,可能衍生的問題包括: 1.小芳是上班族,而且已經55歲,算是接近退休的年齡,未來是否能繼續工作都還是未知數,也沒有那麼多現金可以支付給兄姐。如果真的把手上現金給出去,不足部份等房屋過戶後再貸款,會面臨到退休後還要支付貸款的狀況,生活費一定出問題。2.假設李媽媽這幾年生病,需要醫療費及看護費;或者日後小芳退休生活費不足,需要賣房子來來籌措所需費用時,就會依照105年1月1日起開徵的房地合一新制,若小芳是因受贈與取得房屋時,這時候取得成本就是李媽媽贈與時的價值,小芳就會面臨到高額的房地合一稅;若是透過繼承方式取得房屋時,就會以李媽媽取得房屋時間計算,所以仍適用舊制,也就是僅以房屋部份計算財產交易所得稅。簡單來說,若以現在的市價2000萬售出房屋時,售屋費用30萬元舊制計算公式:(房地總售價-取得成本-出售費用)╳〔出售時房屋評定現值 / (出售時土地公告現值+出售時房屋評定現值)〕(2000萬-430萬元-30萬元)X 15萬/(415萬+15萬)= 53.72萬元計入次年小芳綜合所得稅申報若小芳稅率12% 只需繳交 53.72萬元 X 12% =6 .44萬新制的取得成本贈與時價值430萬,售屋成本30萬,依下列不同時間將房屋售出,房地合一的計算如下: 3.李媽媽提早處理房產,可能引發其他子女不滿,萬一日後有病痛,大家都會推給小芳一人處理。4.兄姐未必認同小芳只要支付一百萬:因為大家都期待都更後的增值,但對小芳來說,只是前一條巷子開始都更,而現在的住家,還沒開始談,是否能都更成功還是未知數。建議解決方法:經考慮李媽媽不識字,且年事已高,公証遺囑公証人需要精神鑑定診斷書,最後經律師代筆遺囑,在不違反特留分的狀況下,遺囑內容將自住的房屋分配比例,小芳52%,其餘四名子女各12% ,小芳做為遺囑執行人,可以直接拿遺囑辦理繼承並過戶。這樣的好處:1.不需現在支付贈與稅、土地增值稅,及給兄姐補償費。2.保留萬一李媽媽久病的費用,兄姐願意一同承担或由小芳貸款支付。3.因為是繼承取得,不論是售屋或是都更,可以用延用舊制,省掉房可觀的房地合一稅。4.小芳未結婚,身後的法定繼承人為在世的兄姐,兄姐可能會考慮繼承的利益,和小芳維持較好的關係。台灣即將邁入超高齡化社會,被繼承人往往只有一間自住的房屋,僅有自住的不動產,手上也沒有多餘的現金,看到周邊的朋友漸漸凋零、死後爭產,所以不希望死後子女為了爭產撕破臉,於是越來越多人跟李媽媽一樣,想要在生前規劃並照顧子女的父母越來越多,若沒有全盤的考量,這些事前準備反而是一場巨大的災難。因此,建議尋找合格的CFP國際認證高級理財規劃顧問,依照不同的情況進行通盤考量,提供全方位的建議,避免掉日後的紛爭。責任編輯:辜子桓
-
2023-07-30 焦點.長期照護
張慶光/做好終活規畫 才能安心享老
最近去了一趟日本,也順便去逛了一些書店,突然發現討論「終活」的書籍多了很多。所謂「終活」是「臨終活動」的縮寫。根據維基百科的定義,這個詞的意思,是對到達生命終點的各種準備的總結,以及為實現這一目標而進行的生活總結。這是日本老年人正在流行的一個風潮,趁自己身體還健康時,安排好自己的身後事,用正面的態度面對死亡,你反而不會害怕死亡。因為唯有把煩心的事預先規畫好,才能好好的面對餘生,活在當下,安心享老。不過要平心靜氣面對自己可能的終點,並且有系統地為自己的謝幕演出寫好劇本並不容易,除了有書籍可以參考外,也有很多服務應運而生。我參觀了一些以高齡者為主的介護用品店,發現他們除了販售商品外,也協助媒合許多服務,從收藏品鑑價、資產處理、遺產稅規畫、家族信託,到生前整理及過世後之遺品整理,甚至遺書撰寫、墓地選擇、告別式規畫都有。日本高齡人口已超過總人口的30%,大家在面對自己身後事顯得坦然也不避諱,而透過專業的協助,不僅可以不留遺憾,也不會讓自己的身後事成為家人的困擾。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經過一次疫情的洗禮,相信大家更有感於生命的無常。與其措手不及,不如及早準備。其實透過終活的規畫,不僅在於走得從容,重點是可以活得清爽。如:生前整理服務可以將家中不要的東西斷捨離,讓生活空間變大,也可回顧一下自己的一生,重新沉浸在那美好的回憶中。把自己的財產做一整理,確認生前生活無虞,也不用一直憂心未來家人間的繼承問題。有沒有想過辦一場自己的生前告別式?要邀請誰?要請誰講話?你最想讓人家記住的容顏是哪一張照片?長眠之地如何選擇?日本甚至有試躺棺木的體驗活動,自己選擇身後的家。台灣在終活的規畫上還有很多改進的空間,主要是大家避諱談,長輩若不主動提起,晚輩更不敢問,往往在最後一段路是全家人忙亂地拼湊出來。生命的盡頭,不一定能如我們預期保有基本的尊嚴。幾年前有一部電影「多桑的待辦事項」在台上演,這部電影是日本有史以來最賣座的紀錄片。電影中的主角是一位工作了43年的社長,一生賣命工作最後退休,原本準備好好去旅遊,去上課,但是卻突然被醫師宣告罹患胃癌末期,生命即將走到終點。如果是你,你會怎麼辦?本片由他的導演女兒掌鏡,忠實呈現一個面對來日無多的父親的「終活」歷程,看他如何豁達的完成一個一個的待辦事項,最後在親人的陪伴下了無遺憾地離去。其中最後一個待辦事項是向陪伴他一生的妻子說:「我愛你」,看到他握著妻子的手說出那句話時,我想每個人都會動容。但這就是終活的意義,面對終點,積極的活,感謝所有愛你及你愛的人,讓最後的歷程是溫暖而有尊嚴的。人生終將落幕,我們無法選擇如何來,卻有機會選擇如何走,以善終為目標,在最後的一段路,為自己而活,即使放手也不留遺憾。
-
2023-07-26 退休力.理財準備
「家產都分了還吵不停!」富爸怒撤銷贈與,竟被兒告上法庭…會計師:財富傳承優先考慮2件事
李爺爺在南部繼承了許多農地,原本價值不高,但10多年前隨著政府開發交通建設,進行土地重劃,讓一輩子務農的李爺爺突然間變成了「李員外」,家族也跟著沾光。李爺爺對兒孫願望通通買單,「只要你喜歡,爺爺買給你!」還曾因為現金太多,春節發紅包都是1萬元起跳。多年下來,李爺爺的存款逐漸花用殆盡,有一次兒子來向爺爺要錢去投資廠房,爺爺卻遲疑,讓兒孫們開始揣度爺爺的財產還剩多少?圍繞身邊的兒孫,也因為爺爺變得「小氣」而逐漸消失,最後陪他過年的竟只剩下外傭「瑪麗與安妮」… 照顧是回報長輩的養育恩情,遺產則是留給摯愛的最後一份禮物,但其中牽扯的金錢利益,卻往往成為撕裂親情的利刃。 不論是影視大亨指定愛徒及員工繼承遺產,卻遭感情疏離的弟妹推翻;又或是政界女強人預立遺囑並成立信託,但仍在失智後引發監護人與遺囑執行人兩方大戰。「生前(生病前)再風光、再有錢,也是告來告去…」信達聯合會計事務所所長胡碩勻感嘆。 身為會計師,他見證許多家庭因為沒做好遺產規劃而陷入困境與紛擾,「很多家庭為了1棟房子、1塊土地、1張保單,甚至是1小筆存款,母子交惡、兄弟互告;還有人提早安排傳承,結果小孩拿到財產就棄養…」像上述的李爺爺,就是胡碩勻職業生涯中遇到的真實案例。 依兒女表現寫「遺囑周記」 「不是每個家庭都和樂融融,小孩有的對你好、有的不好,反正他之後都拿得到遺產,你又拿他沒輒。」對此,胡碩勻的建議是寫「遺囑周記」。他解釋,小時候寫周記、日記,出社會寫年度計畫、年度目標;其實退休後也可以仿造這種模式,開始寫「遺囑周記」或「月記、季記」。 好比今天兒子對爸爸大小聲,晚上就在遺囑周記上扣5%(繼承比例);週末女兒貼心送媽媽去菜市場,那就加10%…,「不必為了孩子孝不孝順而生氣,這(寫遺囑)就很療癒!」 他更提醒,可以有意無意讓孩子知道自己有寫遺囑的習慣,而且時常改來改去,避免財產太早過戶,造成自己晚年生活潦倒。而若擔心遺囑無效,可以每年去做一次公證;就算公證完又想更動也沒關係,只要押上日期、親簽,都會以最新日期為主。 傳承財富「先把自己照顧好」 「簡單說,就是別考驗人性!」胡碩勻說,很多人自認兒女小時候很乖、很孝順,或覺得將金錢與親情掛勾很無情,但實際上有太多「久病床前無孝子」的案例。 他舉例,有名老翁送醫時已無意識,但家屬哀求醫生救到底,原因不是出自愛或不捨,而是因為老翁生前將上億財產轉移到兒女名下,還差3個月才能拖過「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給特定近親,應併入被繼承人遺產總額申報」的時限。為了逃避高達20%的遺產稅率,家屬要求氣切、鼻胃管、各種維生設備都用上,這一拖竟然就過了2年,讓老翁生前飽受折磨。 因此,無論是以何種方式做財富傳承,都要優先考慮兩件事:一、把自己照顧好二、按自己的意思執行「這兩點最重要!」他建議,老後有幾種方式來規劃自己的資產傳承: 1、預立遺囑:除了「特留份」之外,將剩餘多數的財產留給特定人士或單位。2、生前贈與:可「附帶條件」贈與,如明文約定孩子必須每月支付安養費用、定期探視、不能透過視訊或找看護來看等,只要不違反「公序良俗」都能成立。3、信託:將財產交付給金融機構、公司單位、財團法人或信任的親友信託管理,本金他益(受益人是小孩),孳息自益(利息給自己),待百年之後再將受託資產交給受益人,但需支付管理費、贈與稅;若是信託「股票」,贈與者還有所得稅的問題。 傳承也要有「風險規劃」,設下防火牆 除此之外,也要有「風險意識」。胡碩勻有個客戶是中小企業的老闆,由於獨子已經成年,夫妻倆也打算交班,於是將公司經營權陸續轉移到他名下,沒想到年僅30多歲的兒子突然車禍身亡,當時才結婚1個多月。由於兒子與媳婦膝下無子,按照繼承順位,新婚妻可分得一半的公司股份,「接下來就只能看媳婦會不會孝順你!」 胡碩勻說,若有風險意識,不妨「先兵後禮」,在股權過戶給小孩時,設下多道防火牆,如設計閉鎖性條款,讓經營權留在自己名下。 舉例來說,兒子雖擁有90%股權,但爸媽手上握有「特別股」,股權雖小,但投票權是他的20倍,「財產是你的,管控還是我,頂多我不要分配盈餘就好了!」避免苦心經營的公司落入他人之手。 「我遇過更誇張的,父母已經把房子、股權過戶給兒女,但兄弟姊妹還是吵得不可開交。」有一年父親節聚餐,兒女又爭吵不休,氣得爸爸逕自將分出去的股權登記回自己名下,沒想到此舉卻被孩子一狀告上法院,提告爸爸「偽造文書」。 對此,胡碩勻也有解方。他說,在股權過戶前,可請受贈者簽下「無償歸還」的契約書,但日期處空白,只要孩子不出問題就免執行;若真走到撤銷贈與,押上日期就可將股權轉移回來,也不會落得「爸媽被小孩告」的窘境。●原文刊載網址●延伸閱讀:.才尿完又憋不住、夜間頻跑廁所…台灣15%女性為「膀胱過動」所苦!醫:做4件事可改善 .年紀愈大後才明白,獨自旅行的美好就是﹕走過的旅途不會白費,好的壞的都是自己的 .頸部腫塊、聲音沙啞、吞嚥不適!甲狀腺癌警訊與治療,內分泌專科醫師圖文懶人包
-
2023-06-28 醫聲.領袖開講
雨後彩虹 白袍良醫/「得到胸腺癌半年內會死」!林肇堂積極面對兩度開刀,逾10年沒復發
胃腸肝膽科名醫、義大醫院副院長林肇堂,10多年前罹患「胸腺癌」。罹癌當時林肇堂查書上面寫:「如果得到胸腺癌,半年內會死。」當下他慌了、很難過。罹癌的心情與其他癌友一樣,面臨「生氣、為何是我?」想找出罹癌原因,最後就是接受,不會因自己是醫師而有所不同。胃腸肝膽科名醫、義大醫院副院長林肇堂,10多年前健檢發現罹患「胸腺瘤」,手術切除後的病理報告竟顯示,腫瘤是少見混合兩種癌細胞的「胸腺癌」,經再次手術才治癒。受訪時林肇堂打開衣襟,一條很長的疤痕直直地在胸口,「這個傷口,是我人生中最大的疤記,也是勳章。」每天洗澡看著它提醒他,要更重視健康。胸腺瘤開刀 才發現是惡性2012年,林肇堂和太太到台大醫院健檢,並採用低劑量電腦斷層進行肺癌篩檢,沒想到太太沒事,他的影像檢查卻有問題。台大醫院影像醫學部診斷,「看起來像胸腺瘤,一顆直徑約2公分,沒有向外侵犯跡象,不像是惡性。」但他不放心,再詢問現任台大醫院癌醫中心分院副院長、胸腔外科教授陳晉興,建議三個月後再追蹤。雖然追蹤沒有變化,但一顆小小的胸腺瘤埋在胸口,是林肇堂心中沉重的石頭,於是決定開刀,由陳晉興執行胸腔鏡手術。不料,術後第3天準備出院時,台大病理科告知,腫瘤看起來不是良性的,令他相當驚訝。病理報告顯示,是惡性腫瘤,裡面混合兩種癌細胞,一是神經內分泌癌細胞,另一是鱗狀上皮癌細胞。林肇堂立刻查書上面寫:「如果得到胸腺癌,半年內會死。」當下他慌了、很難過。罹癌的心情與其他癌友一樣,面臨「生氣、為何是我?」想找出罹癌原因,最後就是接受,不會因自己是醫師而有所不同。問專家意見 再開刀切除乾淨林肇堂尋求日本德島大學胸腔外科教授近滕和也(Kondo Kazuya)意見,近滕問他:「開刀前判斷是良性還是惡性?開刀前有沒有進行電腦斷層篩檢,查看其他部位有沒有癌細胞轉移?手術時,有沒有將整個腫瘤及周邊的縱膈腔、淋巴腺清除乾淨?」三個問題。林肇堂回說:「只把腫瘤拿掉而已。」近滕因此強烈建議,兩周內立即再度手術,把剩餘的胸腺組織、淋巴腺清乾淨,若錯過治療黃金期,開刀傷口會沾黏,增加再次手術困難度。仍由陳晉興為林肇堂再次執刀,且採行「開胸手術」,為了治療癌症,「再痛,我都要開。」術前把全身總掃描一次,確認身體其他的部位有無轉移,有轉移就一起開掉,甚至心包膜都拿掉一塊,「全部弄乾淨!」林肇堂說,手術將胸骨鋸開,胸口留下20多公分傷疤。術後,林肇堂選擇與癌細胞共存,不化療、電療,「但心情掉到谷底。」體認到他是一名癌症病人,體內癌細胞隨時會復發,像一顆不定時炸彈,因而選擇從台大醫院退休,與太太遊山玩水、放空2年,享受人生。健檢發現腫瘤 慶幸是福報2年後,在輔大校長江漢聲力邀下,2014年林肇堂擔任輔大醫學院院長,2018年成立輔大附醫,後來轉任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消化醫學中心院長,目前則擔任義大醫院副院長。林肇堂探究罹癌原因,可能是台大醫院擔任總醫師2年期間,穿著鉛衣為病人進行膽管、胰管攝影,每次攝影都要經X光檢驗確認,長時間受到高劑量輻射所致,但也是因為此經歷,他成為「台灣內視鏡之父」,國內內視鏡做最好的人。「這可能是一個福報,腫瘤是透過健檢發現,而不是發病才發現。」「如果10多年前沒治療,我可能早就死了,故事就停在59歲。」林肇堂說,他已多活10年,做了好多事情,現在每天都當作生命的最後一天,「身上的一個刀、一個疤,都是好的啟發」。活在當下 看病更具同理心罹癌後,林肇堂面對病人的態度改變很多,現在想的都是如何幫助病人,說服力也比以前更好。就是一個角色的轉變,他現在與病人是同輩,拿出同理心,例如診治只剩半年生命的病人時,會告訴家屬要一起面對,不能隱瞞,包括處理遺產稅等後續問題,「不是只治療病人,也要處理家屬的問題」。如今癌後逾10年沒復發,林肇堂說,得知罹癌時,以為「人生到此為止」,但後來又回到學校、醫院服務,可見人生真的很難規畫,現在「每天都是多賺的一天,開心面對,活在當下」。目前林肇堂每半年進行一次電腦斷層檢查,相信科學證據,信任專家,「Do my best」,然後就順其自然,等待結果,或許有一天等死神第二次來敲門,他也會開心面對「Let it be」。林肇堂小檔案現職:義大醫院副院長、輔大醫院胃腸肝膽科特聘顧問年齡:70歲罹患疾病:胸腺癌發病時間:2012年症狀:無症狀,健檢發現罹癌治療方式:第一次手術切除腫瘤,兩周內再切除剩餘胸腺組織、淋巴腺及部分心包膜想告訴病友的一句話:竭盡所能找到專家治療你的癌症,若已盡力了,就讓命運來決定吧! Do your best, and then let it be. (責任編輯:葉姿岑)
-
2023-05-27 焦點.元氣新聞
爺孫戀是真愛?李坤城兒轟林靖恩「醫院結婚只為搶房產」 控她偽造文書、神主牌險被摔爛
音樂人李坤城今年4月因大腸癌病逝,享壽67歲。他生前與小40歲老婆林靖恩的「爺孫戀」一度成話題,最近又因他病逝再被提起關注,而今(27日)李坤城兒子疑透過父親生前臉書帳號發文,控訴「林小姐」偽造文書,表示「在醫院結婚只是為了偽造生前夫妻贈與搶房產」,為了搶房產在醫院硬是拉爸爸的手去蓋印章結婚,把家裡搞得烏煙瘴氣:「這也叫真愛?這叫貪婪。」李坤城生前臉書今更新,表示「不知他人苦,莫勸人大度」。內容提到「我爸的後事都是我處理的,林小姐在醫院結婚只是為了偽造生前夫妻贈與搶房產。我的姑姑李坤城的妹妹也在一旁照顧就能簽所有醫療同意書文件了,不需要為此而結婚,而且結婚證書我爸根本沒有寫好給林小姐,林小姐自己寫好幾份預備拉我爸的手用蓋指紋的。」接著透露「當時我爸已經手沒辦法簽字了林小姐能還去偽造文書,把我爸的銀行戶頭裡的救命錢領光、車子賣光,生前完全拿到遺產過戶後就躲起來,霸佔著老家,遺產稅也不處理,房貸也不繳。」李坤城兒子還控訴「林小姐」整天在老家喝酒打電動,更會破壞東西摔東西,把從小長大的老家搞得烏煙瘴氣,甚至表示若他沒有去把神主牌搶救去來,可能也落得被摔爛的下場,直轟:「這也叫真愛?這叫貪婪,好笑至極。」不過李坤城兒透露爸爸也非等閒之輩,指出該房產早已貸款過四筆,負債滿滿,但林小姐沒有工作能力因此只等法拍。他酸「林小姐」用盡心機結果搶到負債還沾沾自喜,也繳不起,「只能說是弱智大愚 實在是有夠北七」。而目前林靖恩未對此做出回應。延伸閱讀:.「爺孫戀」李坤城病逝!出現7症狀當心大腸癌已上身:做對2件事可助預防.李坤城小40歲爺孫戀引關注 老少配是各取所需還是有真感情?.台灣一地區大腸癌盛行率第1名!高敏敏曝「8罹癌食物」你一定全吃過!責任編輯:陳學梅
-
2022-12-05 退休力.理財準備
母親離世,她秒領光存款,被姊妹怒告獨吞遺產!律師:處理長輩身後事一定要懂的事
許多人面對長輩離世,悲痛情緒尚未平復,帳單卻一筆筆來,有時候為了方便,就直接從往生者戶頭取錢支用。但要當心此舉已經觸法,更可能因侵犯其他家人遺產繼承的權益而吃上官司。 南投一名林姓女子遭家人指控,在母親過世5小時後竟拿著存摺、印章,領光亡母戶頭裡的26萬存款。事後被姊妹發現,認為她獨吞這筆錢,侵害其他姊妹的繼承權益,憤而報警提告。 林女表示,這筆錢是媽媽生前交代要留給她的補貼,還有部分用來辦理喪葬事宜,「其他姊姊都欠母親錢,母親說要補償我,因為她住院都是我照顧的」。 林女更指提款時,有告知行員母親剛過世,當時對方還回「領一點點錢沒關係」。而且她也不知道法律規定「領出相關存款須經全體繼承人同意」,所以才會逕行領走所有錢。 為釐清此事,法院傳喚相關證人,照顧林母的居家服務員表示,林母住院前很少看過林女出現,也沒聽死者說過比較寵愛哪個女兒,或是要把遺產留給誰。 行員則指出,林女領款時並未說明母親過世,以為只是個人存款領取,更沒有說出「領一點點沒關係」等語。法官認為林女說詞不足採信,但考量她最後將26萬存回,因此依偽造私文書罪判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 法律規定,被繼承人過世後,其名下財產均為遺產,在遺產分割前屬於全體繼承人共同共有,未經全體繼承人的同意,不得擅自提領、處分。如果想要臨櫃提領,就必須繳完遺產稅,並持死亡證明、戶籍謄本等相關證明文件,遵從銀行存款繼承作業處理的標準程序。 這些程序光是用想的就教人頭痛,那萬一是用提款ATM提款機領取呢?事實上這種行為也會構成《刑法》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物罪,民事上則可能涉及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不當得利返還責任。 律師吳挺絹過去曾撰文舉例,某小姐在父親離世後已墊付不少費用,由於弟弟耍賴不分攤相關支出,於是便用父親生前交給她保管的提款卡取出70萬元支付,事後卻被弟弟提告「侵佔遺產」。 「我不懂,我只是把錢領出來付父親的喪葬費用!為什麼我會被弟弟告呢?請問我該怎麼做?」 吳挺絹律師解釋,在父親過世的那一刻,父親存款就成為所有繼承人——也就是媽媽、弟弟及某小姐共有的財產,如果沒有經過「所有」繼承人同意,是不能動用的。 而某小姐冒用父親名義,提領帳戶款項的行為,已觸犯「偽造私文書罪」,通常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1日以1000元折算。另外,某小姐提領的70萬元若不只用於喪葬費,還拿來給付媽媽和自己的生活費,在法律上更有高度可能性,會成立刑法侵占罪。 律師提醒,喪葬費通常是繼承人共同負擔;或是由某個繼承人先代墊之後,留下收據,未來討論遺產分配時,可以從遺產中要求給付。 當然,若是長輩在世時就安排好身後事,如遺產如何分配?喪葬費從哪裡支出?照顧另一半或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費如何安排等,或許就能避免繼承人之間的紛爭,留下更多時間追憶兩代、手足間的快樂時光。●原文刊載網址●延伸閱讀:.疑心老伴外遇、偷東西?當心是「失智」徵兆!醫揭「這些症狀」可能比健忘、迷路更早出現.進入50後「冬季癢」年年報到?皮膚科醫師教3方法輕鬆緩解:每天「這時間」保養最好.她退休11年總花費只有314萬!居無定所走到哪、玩到哪、住到哪,壯遊世界把旅行當生活
-
2022-07-23 退休力.理財準備
單身族如何把遺產給屬意的人?律師:生前贈與+保險指定受益人,2招避掉特留分
根據統計,去年台灣單身人口已超過698萬,加上離婚187.5萬人、喪偶140.03萬人,單身族總人數高達1025.6萬人。對單身族而言,想把遺產留給想要給的人,透過遺囑是方法之一,但不見得是最完善的方法,可考慮分年贈與、信託或保險等方式規畫財產,讓自己隨心所欲,避免徒生遺憾或不必要的家庭糾紛。怕被充公 要先確認繼承人談到財產的傳承,資誠家族及企業永續辦公室協同主持律師鄭策允說,首先要確認繼承人是誰,對單身族來說,當父母親已不在,又沒有兄弟姊妹,如果生前未寫好遺囑,身後留下的財產就會充公國庫。如果有繼承人,不同的財產處理的方式也不同。以不動產為例,鄭策允表示,繼承105年1月1日之前取得的房地,土地交易所得免稅,因此從節稅角度,生前贈與會產生土地交易所得,以繼承方式處理,繼承人未來賣掉,土地交易所得免稅。至於現金或股票等流動資產,想節稅可透過分年贈與,若擔心受贈人隨意動用,可透過信託模式控制;保險方面,壽險給付免稅,但若是巨額投保或高齡投保,可能會被國稅局以實質課稅原則課徵遺產稅。預立遺囑 單純直播不算數至於要把財產分給想要給的人,可以透過預立遺囑,民法規定,遺囑分為五類,分別為自書、公證、密封、代筆和口授,不管是哪一種遺囑都有其法律效力,前提是要遵守法律規定模式。鄭策允說, 以自書為例,一定要自己寫,不能用電腦打字再補簽名;至於公證遺囑則要有公證人,且有一筆公證費用,依規定遺囑財產價值愈高,費用愈貴。目前比較多人用的是代筆遺囑,依規定要指定三個見證人,其中一人負責做筆記,最後宣讀講解,確定後再共同簽名;較少使用的是口授遺囑,且根據現行法律相對比較難做,鄭策允舉例說,網紅館長之前被槍擊,透過現場直播分配財產,依法不見得有效,因為依規定要是生命危急,且要指定兩個見證人才開始口授,見證人要做筆記,最後共同簽名,光直播不能算數。遺囑信託 須找公證人公證實務運作上, 不少民眾會用遺囑信託的方式去規畫,也就是在遺囑設定信託條件,例如指定受託人,把財產移轉到受託人執行,或是訂定每年/月固定給多少錢、一定年紀後才把財產全部給繼承人等,香港藝人沈殿霞、英國黛安娜王妃都採用遺囑信託模式,但遺囑信託必須找公證人公證。不過,預立遺囑不見得能完全依照自己的意思傳承財產,主要是卡在應繼分、特留分等規定。鄭策允表示,單身者身故後若父母還在,父母可優先繼承財產,若父母已不在就是兄弟姊妹。若父母年紀很大,當未預立遺囑,父母親可拋棄繼承,遺產就分配給次順位的兄弟姊妹;若遺囑提到把財產給兄弟姊妹,父母親可不主張前順位的特留分,財產就會給指定繼承人。生前贈與、保險指定受益人 2招避掉特留分如果不想把遺產留給法定繼承人,而是捐作公益或留給想留的人,律師鄭策允建議,如果想把財產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思分配,可藉由生前贈與,目前每年贈與免稅額為244萬元,或透過保險指定受益人的方式,以保險金給付分配財產,就可閃掉應繼分或特留分的問題。另一種方法是透過收養的方式,讓養子女作為第一順位繼承人,但要注意收養者必須大於被收養者20歲。鄭策允也提醒,如果被繼承人有中國大陸的兄弟姊妹,根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規定,每人最高只能繼承200萬元,至於不動產則不能繼承,也就是說,被繼承人即使寫了遺囑,繼承人也沒辦法「有多少、拿多少」。
-
2022-07-21 養生.人生智慧
你的投資型保單買對了嗎?專家點出保戶購買投資型保單常見的10大謬誤
保戶購買投資型保單的十大謬誤 謬誤1. 錯把投資型保單當短線投機標的物。 謬誤2. 不需要固定現金流,卻仍買「月配型」投資型保單。 謬誤3. 誤以為「類全委」就是一檔基金標的。 謬誤4. 最適合買「變額萬能壽險」的人,從不動心…… 謬誤5. 買了就放任不管,賺賠從不關心 謬誤6. 只看年化配息率。 謬誤7. 只想領息,從不打算進入年金給付期。 謬誤8. 寧可頻換基金,也不願投資較低廉的投資型保單。 謬誤9. 手中持有匯損幣別或想賺利差,而買外幣計價保單。 謬誤10.以為沒有錢,不出國,就沒有匯率風險。 【延伸閱讀:投資型保單是什麼?傳統保單VS.自行投資差異在哪?專家告訴你投資前必知道的11個小知識】謬誤1:錯把投資型保單當短線投機標的雖然投資型保單的保單帳戶價值,跟投資的關聯非常大。但是,個人卻完全不贊同把投資型保單,無條件地與一般投資工具劃上等號。 因為首先,由於它是保單,所以,除了投資方面的費用外,它還被抽一筆保單相關費用。筆者完全不建議,一般大眾單純是以「投資」的角度,來購買投資型保單,而是應該從保障需求(特別是年輕人),或是整體退休規劃的角度來購買。 其次,不論是從「用最低的保費,獲得最高的保障」,或是從「退休規劃」的角度,來累積退休金,都必須是「長期投資」的概念。正因為如此,在連結標的的選擇上,筆者建議: 一、必須選擇安穩的標的,以長期投資(持有)。 二、因為累積期長,最好是積極穩健的標的(例如股票型基金或ETF),而不是非常保守的配息型商品。理由有二,其一是當投資組合中,減少風險性資產投資時,整體收益率自然就會比較低。 理由之二是,強調配息型的類全委型投資型保單,絕大多數的投資標的都是所謂的「高收債(垃圾債)基金」上。事實上,它的投資風險並不低,且更重要的是:它的配息,是有可能吃到本金的。 謬誤2:不需要固定現金流,卻仍買「月配型」投資型保單第二個錯誤是,還沒有退休,或是現在完全不需要固定現金流,卻依舊買「月配型」投資型保單。 這個概念大錯特錯的原因有三,其一是:由於這種「定期撥回」是發生在「年金累積」期間。對於還沒有退休的人,理當有固定的薪水收入的人來說,自然就不需要什麼穩定的現金流。更何況,當保戶不需要這筆錢(月撥回)時,很容易就把它花掉,而沒有真正把它存起來,留做日後需要時使用。 個人並不贊成還沒有退休,就買資產撥回投資型保單的原因之二是:每月將配息領出,就無法享有「複利增值」的投資效果。特別是還沒有退休的人,還有一份薪水收入來源,不但不需要靠這張保單「提供固定生活費」,反而更需要趁著還有投資資本的時候,以穩健、積極的方式將退休基金「極大化」。 至於原因三則是:由於月撥回基金,多半投資標的是風險並不低的高收債基金,所以,極有「配息吃到本金」的風險。所以,這種「所領配息來自於本金」的方式,並不符合投資效益。所以,除非選擇月撥回投資型保單的保戶,選擇將配息「再投入」,以發揮複利投資的效果,否則,個人仍舊建議尚未退休的保戶,最好還是選擇風險相對不會高太多,但積極、穩健的投資標的,讓自己的退休基金持續增加,以應付未來真正退休後的生活所需。 如果未退休之人,並不適合買這種「資產撥回」的類全委投資型保單,那麼「已經退休的人」就適合嗎?其實,個人的答案也是「不適合」。因為既然已經退休了,就代表需要一筆固定的生活費來源,那麼,不能夠保證每月都領到「資產撥回」保單,怎麼可能是個最佳的選項呢? 謬誤3:誤以為「類全委」就是一檔基金標的第三個錯誤是,完全不懂「類全委」是保單,以為它不過就是一檔基金標的而已。說來不誇張,關於這樣的問題,不只是一般民眾不知道,居然連銷售的銀行理專都「不知道」!話說有一位理專,打電話給我在投信公司任職的朋友,並質疑為何該公司所合作的某張類全委保單,旗下所連結的配息基金績效,竟然輸給同一檔在銀行銷售的同名基金? 而在這一案例背後所顯示的重大問題在於:不要說一般大眾不知道,連銷售 這些商品的銀行理專「也都不知道」,而類全委是保單根本不是「買不到固定配息基金」之下的替代方案。 因此,我想在此進一步提醒所有投資大眾:首先,不是所有在銀行銷售的產品,就只是投資工具,而不是保險商品;其次,不是有固定配息機制,就是「固定配息」的基金,而不是保險商品;再者,不是有看到有連結一個基金名稱,就代表它是基金投資,而不是保險! 謬誤4:最適合買「變額萬能壽險」的人,從不動心……第四個錯誤是,年紀明明已經很高了,卻是為了節稅目的而買變額萬能壽險。或是最適合買投資型保單的年輕人卻不買。過去,個人聽說不少年紀大的人,之所以仍堅持買變額(萬能)壽險,就是為了「賭」自己萬一不幸身故後,所有的投資資金,都可以「免列入遺產中計算」,以享有節遺產稅的優惠。 但是,這仍然有不少風險。首先,根據國稅局的「實質課稅原則」,只要是「重病」、「高齡」、「短期」、「躉繳」、「密集投保」的案件,不論保險公司理賠與否,國稅局採個案審核,將保單價值視為遺產課10%~20%遺產稅。所以,個人誠心建議想要資產傳承的保戶,一定要以長期規劃的心態進行,以免節稅不成,反而要繳稅及罰款。其次,由於年紀大時,危險費率也越高,一旦遇上投資大幅失利,保戶會有極大的支付危險保費壓力。 另外,投資型保單的最大功用,就是用最低的成本,拉高年輕人的壽險保障。但我常遇到業務員向我抱怨說,現在的年輕人,寧可在股市裡「沖來沖去(指股票市場的「當日沖銷」)」,也不願意買任何壽險保障。因為首先,他們沒有家庭觀念、太過自我,認為自己對父母沒有責任,只有父母對他們才有責任。所以,只願把錢花在自己身上。其次,年輕人普遍認為,父母已經夠有錢了,自己的壽險保障對父母來說,相對「不成比例」。 當然,撇開這些極端的案例,我還是想再次重申:因為投資型保單採自然費率,年紀越輕,保費越是便宜。如果有壽險保障需求,但每月扣掉生活費等正常開銷,就只剩一筆錢,必須同時投資及投保。那麼,投資型保單絕對是最適合的選項。 謬誤5:買了就放任不管,賺賠從不關心事實上,正因為投資型保單的保單帳戶價值,與投資績效息息相關。所以,保戶在購買投資型保單之後,絕對不能夠「擺在那裡完全不聞不問」,以免會嚴重影響未來的保障金額多寡,或是有可能因為年齡增加、危險保費變貴,而讓保單帳戶價值嚴重縮水 謬誤6:只看年化配息率許多保戶會買投資型保單,完全是從「年化報酬率最高」進行考量,完全無視「配息吃到本金」的問題,並忽視匯兌風險。 一直以來,已經有不少業務員向我大吐苦水:「客戶嘴巴說不能接受波動,但簽約時還是找高撥回的商品」。然而,個人這幾年所看過的,買投資型保單大虧的案例,幾乎都有「配息吃到本金」與「嚴重匯損」的問題,實在很值得保戶深刻檢討才是。 謬誤7:只想領息,從不打算進入年金給付期之前,個人聽到一個市場上的常態做法:購買類全委投資型保單的保戶,多數只買變額年金。而且,不是在正式進入年金給付錢就解約,就是把年金開始給付的年齡,全都設在最高的95歲。個人聽到的理由如下: 理由一:因為業務員會跟客戶說(客戶也這麼認為),只要不進入年金給付期,錢就會在帳戶中繼續投資及生利;一旦進入年金給付期,就是用那一整筆錢,以當時的預定利率,計算出一個固定金額的年金,金額可能變的很少而且固定不變;更重要的是,那筆錢已經不能再繼續投資、生利了。 理由之二是:因為年金險開始年金給付之後,保單就不能夠「解約」,也不能夠「保單貸款」。 理由三:一旦進入年金給付期之後,所有給付金額都會固定下來。假設未來市場利率持續走高,保戶就等於「虧到了」。 所以,目前所有買變額年金險的保戶,只著眼於投保後,就立刻開始領取所謂的「配息」(正確的專有名詞是「固定撥回」),且多半在正式進入年金給付期之前,就全部解約。簡單來說,保戶就是買一個「短天期定期給付的保單」,把它拿來當做傳統終身年年還本壽險的替代品。 然而,保戶以上的三大想法,從正確的投資理財規劃上來說,是會有很大問題、風險,以及矛盾點存在的,很難禁得起實證考驗。 例如首先,所謂的「平均月撥回率5%」為例,並不保證「每月撥回」。因為金管會在2021年3月祭出新規定,月月配息型類全委投資型保單,如果要附保證給付,當基金淨值低於80%時,必須停止撥回。所以,保戶根本不可能買到真正的「每月固定給付」的投資型保單。 其次,目前號稱年化配息率不錯的投資型保單,因為都是投資在所謂的「高收益債」上,配息吃到本金的風險並不低。而這些高收益債的風險並不低。特別像最近因為俄烏戰爭的關係,相關債券淨值大幅滑落。如此的影響是:保戶拿到的「配息」,是有極大的機會「配到本金」。也就是說,一旦配息長期吃到本金,除非保戶持續增繳保費,否則,那個號稱可以「月月領息」的帳戶,不用到95歲,可能就會「提領一空」的。 更何況,目前大多數配息的投資型保單,都是所謂「外幣計價」保單。也就是說,保戶就算從中獲利,但都得承受匯率變動的風險。特別是前一陣子台幣升值之際,保戶就算拿到不錯的配息,在匯兌損失之下,實際收到的金額也縮水了。 再者,只有上帝,才會真正知道未來市場利率是走升或降低?既然如此,保戶只要確定每期所領年金,夠支付退休後的各項開銷,且能夠「活的越久,領的越多」就好。假設保戶認為每月的年金金額,不足以支付現有或未來每月生活費。那問題是出在自己「存的退休金不夠多」,而不是年金險的問題。更何況,正式退休、沒了固定收入之後,原本就不應該再進行「有風險的投資」。所以,那句「那筆錢已經不能再繼續投資、生利」的說法,就完全禁不起任何考驗。別說其他的,「凡投資,必有風險」這句話,真的很值得有此類想法的保戶深思。 且再說了,就算在年金累積期,保戶的這筆錢有在「繼續投資且領取配息」。但是,一旦「配息會吃到本金(特別是配息率越高的,吃到本金的機率就越高)」的話,就代表保戶「希望在95歲之前,可以長久領息」的想法,可能是非常不切實際的。因此,買變額年金,並且把年金給付期設定在最晚的95歲的保戶,如何能賭定地認為,這樣的做法,就一定比「直接進入年金給付期」要優? 第四,如果買的保單正確、適合自己,且年金金額正好是所需金額,保戶為什麼要解約?所以,不買年金險,或是買了年金險後,因為「不能解約」的理由,而「永遠不要進入年金給付期」,其實是一個很奇怪的理由。更何況,保戶在進行「保單貸款」後,也是要支付利息的。 第五,年金險的優點,就在於「活的越久,領的越多」,保戶不讓保單進入年金給付期,就無法發揮年金險最重要的「抗長壽風險」的功能。 因為年金險的功能,就是為了提供被保險人「避免長壽風險」之用,讓他們在「活得更長壽」時,還有錢可以繼續領下去。所以,許多保單都有「保證領取期間(例如10年、15年或20年)」。假設保戶沒有領那麼久,剩下來的錢,保險公司會以折現的方式,以「身故保險金」的名義,給付給保單的身故保險金受益人(保證給付未領部分,還可以給指定的身故受益人,這筆錢,也不用計入被保險人的遺產總額中計算,具有一定的節稅效果),保戶實際上並不算吃虧(但值得注意的是:變額年金險在累積期,被保險人(要保人)如果不幸身故,只有退還所繳保費,且不得指定「非要保人法定繼承人之外」的保險受益人;只有當進入年金給付期後,要保人可以任意指定法定或非法定繼承人,為保單的身故受益人)。 更何況,中途將年金解約,如果再買一張保單,也還是要扣一筆費用,等於是讓原本所賺的獲利,再「吐回去」一些,這一來一往之中,會比「直接進入年金給付期而領取年金」要好嗎?以上頗值得保戶再三深思。 最後,順便提一個與高齡者相關的退休規劃議題。大家都知道,年齡是失智症發生與否的最大關鍵因子。年紀越大,罹患失智症的機率就越高。這些買了變額年金險後,卻遲遲不願意進入年金給付期的保戶,其實也在冒一個大風險—萬一自己哪一天失智了,沒法自行將變額年金險解約,或是要照顧自己的子女,得不到提款卡的密碼,就算資產撥回,每月都能順利入到自己的銀行帳戶,這筆錢,恐怕也無法花在自己的身上。 個人之前聽過一位業務員,如此建議想買資產撥回類全委型投資型保單,但擔心中途因為疾病(例如失智、中風)而無法簽名、蓋章領息的年長保戶:如果當事人因為疾病(例如失智、中風)中途無法簽名、蓋章領息,就以「要保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為子女,但子女印章、存摺都放在父母處,錢(配息)由父母領」的方式因應。 不過,這樣做的相關法律及子女不肖的風險,仍舊無法全面排除。個人建議當事人,可以透過辦理「保險金信託」的方式,才能更為周全地解決可能的失智風險問題。其具體做法及流程如下: 要保人(必須等於被保險人)在投保變額年金險時,勾選「年金給付時間(例如65歲)」及「一次給付」,並以「保單受益人(同時必須是要保人及被保險人,因為依照《保險法》,要保人得隨時更改受益人)」的名義為「委託人」,預先向銀行簽訂「保險金信託」(一種「預開型信託」)。之後,保戶再拿著保單,向保險公司進行「批註」,讓這筆未來的整筆保險理賠金,直接進入保險金信託專戶。銀行則依照當初所訂信託契約的內容與給付條款(例如在委託人意識清楚時,錢可以直接匯到委託人指定的帳戶中;假設委託人因為中風或失智時,錢則匯到指定的照顧機構帳戶),定期給付款項給信託受益人(指委託人本身)。 謬誤8:寧可頻換基金,也不願投資較低廉的投資型保單有些投資人寧可在銀行頻繁轉換基金,而被銀行抽去一大筆手續費(贖回及信託管理費),也不願意透過費用可能較為低廉的投資型保單進行投資。我之前聽保險業務員,轉述理專的說法是::「我的客戶只要有賺1%,就很高興了,完全不在意被銀行收了多少基金轉換手續費」。所以,理論上頻繁轉換基金的投資人,仍舊只會選擇在銀行買基金,而不會考慮透過投資型保單這個基金平台。事實上,只要懂得善用投資型保單「不收投資方面費用」,且「每年標的轉換在一定次數內(通常是一年4~6次)免費」的優惠。更何況,有的保險公司的投資標的免費轉換次數,已經可以達到「無限次」了。 謬誤9:手中持有匯損幣別或想賺利差,而買外幣計價保單就個人了解,有的客戶原本手邊,就存有一些外幣,像是美元或澳幣、南非幣等,因為匯率虧損,不願換回台幣,所以買這些匯損幣別計價的投資型保單。但是,也有聽說不少保戶,是抱著「利差、匯差與配息三重賺」的心態,在投資外幣計價的投資型保單。 一直以來,由於海外投資的報酬率,比台灣好很多,所以,國人普遍喜歡把錢,匯到海外投資賺取高利。個人不能說這些投資人的做法是錯的,只是想提醒他們有關海外投資的以下重點: 首先,投資海外必有匯兌風險,不能一心只想獲利,卻不問可能的風險。而這,通常也是非常多「一心只想尋求高獲利」民眾,無心或有意間所忽略掉的。 其次,投資海外的高獲利,一旦減去虧損之後,真的是一盤值得投資的好買賣?就例如壽險業之所以要拉高投資海外比重,就是因為國內投資報酬率太低所致。然而,當海外較高投報率,減去一定的匯損之後,就一定比留在國內投資「還優」? 再者,投資海外部位越大,投資人遭受的虧損影響就越大。凡投資海外,都一定避免不了匯損風險。所以,一旦投資海外的部位很高,又出現匯兌損失,問題就分外顯得嚴重。 最後,投資海外風險除了匯兌外,還包括各種手續費及其他成本。例如國內有不少「複委託」的業務,就是專門幫國人進行海外金融商品的投資。但事實上,這類複委託業務,相關手續費有時並不便宜。 謬誤10:以為沒有錢或不出國,就沒有匯率風險所有以外幣計價的金融商品,不管是定期存款、基金、證券、ETF或保險,全都難逃可能的匯兌風險。所以不要以為「沒有錢、沒有出國,就沒有匯率風險」。 事實上,個人認為要不要進行海外投資,最主要的關鍵在於「目的」與「投資熟悉度(或投資訊息掌握能力)」。而總的來說,如果未來沒有打算在國外定居、工作或退休,也沒有什麼時間做太多功課,老實待在國內投資恐怕才是正道。特別是國內投資資訊取得較易,且國內市場利率(投報率)雖低,卻不表示完全無法找到比擬海外投報率的標的。因為,國內投資至少少掉了匯兌風險,以及跨境的手續費等成本。 當然,就算投資人最後的答案是「可以投資海外」。但也不是把大部分的錢,通通挪到海外去「投資」。不要忘了,投資人現階段如果主要生活重心仍在台灣,各項日常與應付突發事件的緊急支出,就絕對少不了一定的台幣資產。因為想從海外匯回,一是資產變現需要時間,二是也一樣要被金融機構,收一筆不少的國際匯兌成本。 「一年轉換4~6次免轉換費」是否算是優惠? 對投資有何幫助?有些保險公司在推銷投資型保單時,都會有這樣的行銷話術:「月繳數千元,幾百檔投資標的任你選!投資型商品每月保費還能調整,手頭緊時可以少繳一些。」「我們免費提供1年N次投資標的轉換免手續費,到銀行買基金,每次轉換都要錢!」 ……仔細分析,這些保險公司提供的「方便」,有時並不等於「必要」。畢竟,長期投資才能產生較大的複利效果。 真正以長期投資為目標,以及資產配置為原則的投資標的,並不需要頻繁轉換投資標的。因此,投資型保單所提供的「一年轉換4~6次免轉換費用」的優惠,是否真的對每一位保戶有利,卻也得依人而定。因為,原本就沒有頻繁轉換標的的保戶,就是「無利」可言吶。 記得很早之前,曾有某家提供保戶無限制轉換的保險公司做過調查:每位保戶平均轉換的次數大約只有「兩次」而已,就算有每年免費轉換四次的功用,多數保戶事實上都用不上的。 投資海外,要如何避免匯損? 隨著金融市場全球化,以及金融商品不斷地推陳新,「匯兌風險」經常是投資人心頭的一大痛處。個人建議,想要投資海外,又想要避免匯損吃掉投資收益時,可以試試以下幾個方法: 首先,一定要把資產,放在「強勢貨幣」上。 其次,在選擇不同貨幣時,應該選擇以「與投資地區相同的貨幣」為原則。舉例來說,如果投資人選擇美元、歐元與日圓三種不同貨幣,除非是單純做外幣定存,否則應該與投資地區相符才好。從以上的邏輯來看,假設投資人想同時投資美國、歐洲及日本地區,就應該投資以上述三種幣別計價的投資工具(例如共同基金或ETF),這樣才不會因為投資地區與幣價幣別的不同,再產生出另一層的匯兌風險。 ※本文摘自時報出版《想賺錢,要買對投資型保單》
-
2022-07-16 養生.人生智慧
投資型保單是什麼?傳統保單VS.自行投資差異在哪?專家告訴你投資前必知道的11個小知識
什麼是投資型保單? 傳統保單vs. 自行投資,有何不同? 1. 投資型保單的定義? 2. 投資型保單與傳統保單的差異? 3. 透過投資型保單進行投資,與自行投資有何不同? 投資型保單的英文是「Investment Link Product(ILP)」或「Unit Link(UL)」,字面上的意思是「以投資為導向的保險商品」:是一種將部分保費投資在各種投資工具上,而投資績效會直接影響未來保險給付的額度,保戶必須自行承受投資風險的保險商品。 換句話說,投資型保單保戶能享有的保險保障,完全取決於自己的「投資績效」。如果保戶自行決定的投資決策正確、收益大幅增加,保險金額(請見1-3「保額與保障」中的介紹)也會跟著水漲船高;但如果保戶投資失利、獲利縮水,保障就會降到只有最基礎的額度。 反觀傳統型的保險商品,由於所有投資決策是透過保險公司(非保戶自行決定),因此,保戶所獲得的保障,永遠是當初保險公司所承諾的固定金額,絕不會因為保險公司當年度投資大賺錢,而享受再多一些的保障;或是因為保險公司當年度大虧損,而少拿一些保障。 投資型保單VS.傳統保單 正因為以上的差別,投資型保單與傳統型保單間的最大差別就在於:它將「投資選擇權」及「風險」都一併轉嫁給保戶,而保戶所能享受到的好處是:當投資失利時,保戶至少能享有最低的基本壽險保障;但是當投資收益不錯時,這筆錢也能百分之百回饋到保戶自己身上。而這,就是投資型保單裡,很重要的「盈虧自負」概念。 投資型保單的引進,對於台灣保險市場的發展來說,是一個重大的突破,因為它不像傳統型保單保額那樣的一成不變,甚至標榜可以彈性繳交保費。那麼,它與傳統型保單還有哪些重要差異呢?簡單來說,一共有下列六大差異: 一、保障金額不同:傳統型保單的保額是固定的,不論保險公司投資成功或失利,保戶都將獲得原本在簽約時,保險公司所承諾的保障金額。反觀投資型保單的保障金額卻是「變動」的。也就是說,當保戶投資績效優異,可以獲得更高的保障,但失利時也還能獲得最基本的保障。 二、帳戶不同:傳統型保單因為只有一個「一般帳戶」,且這個帳戶是屬於保險公司,所以,如果保險公司因為經營不善而出現倒閉情形,保戶可能得不到任何應有的保障。 至於投資型保單的保戶,就大可以放心了。這是因為,投資型保單是採用「分離帳戶(又成為「專設帳簿」,詳見1-2「三大種類與分離帳戶」中的介紹)」的概念,如果你買是變額壽險或變額萬能壽險,部份保障還是會由保險公司承擔。 另外,就算你是純投資的保戶,特別像是變額年金這類完全沒有身故、失能保障(除了少數幾張保單會在年金累積期間,提供保戶不同金額的身故、失能保障),也因為是採取分離帳戶的關係,就算保險公司倒閉,你也不必擔心這筆投資金額會不見。這是因為保戶放在分離帳戶裡的錢,只可能因為保戶的投資決策不當而虧損,或甚至最終保單帳戶價值歸零,卻不會受到保險公司破產時,債權人的追討而損失。 三、保費計算不同:傳統型保單(終身壽險)是採取「平準費率」,也就是說,從繳費的第一天到最後一次繳費,金額都是完全相同。然而,投資型保單的保費,則是採取「自然費率」,也就是金額會隨著保戶的年齡增加而提高。 (圖1-2)是以同一家保險公司的變額萬能壽險(採自然費率,灰藍色線)及20年繳費、保額平準的不分紅終身壽險(採平準費率,灰色線)為例的每年繳費成本狀況,有助於保戶了解這兩個繳費方式的差別。 四、險種多樣性不同:投資型保單只有「壽險」及「年金險」,主要是「人壽保險」。但傳統保單除了這兩種之外,還有傷害險(意外險)及各種健康險等,種類及保障項目較為多元。 五、繳款彈性不同:投資型保單(變額萬能壽險)讓保戶在「保單帳戶價值足以支付續期保費」的前提下,可以暫停繳費;但傳統型保單(指非躉繳型)的保戶則必須按期繳交保費,否則保單可能因此失效(有關投資型保單的繳費方式,請見1-4「保單相關費用」中的介紹)。 六、費用資訊揭露的透明度不同:傳統保單的保戶,通常並不清楚每次所繳的保費中,到底有多少是做為保險公司的管銷成本,以及業務員的佣金費用?但是在投資型保單中,保險公司必須清楚揭露相關的附加費用、危險保費(提供被保險人最低保障之用)、行政管理費用、轉換、贖回費用,以及各項投資相關費用等。 購買投資型保單VS.自行投資 既然「投資型保單」裡,有「投資」兩個字,且上面也有提到:投資型保單是將「投資決策權」,交還給保戶自己,由保戶自己去選擇投資標的,且保戶將「自負盈虧」。 那麼,很多人就會想:既然如此,買投資型保單,又跟自行投資「有何不同」呢?總的來說,透過投資型保單申購基金,與直接買基金之間的差異如下: 一、投資門檻不同:在「投資門檻」上,一般定期定額買基金,每月至少要花3,000~5,000元,才能買到一支基金;而投資型保單則是提供一個基金投資平台,這個平台有時連結的基金檔數多達30~50支,甚至數百檔以上,也就是說,可以用很少的保費,買到「一籃子」的基金標的。 二、可投資或連結標的數不同:投資人直接買基金,想買哪一檔,完全可按自由意願,從非常多檔的主管機關核准基金、ETF,甚至不同的類全委帳戶中挑選;但是,如果透過投資型保單買基金,只能就該保單提供的基金投資做選擇。當然,換一個角度看,這等於保險公司先幫保戶,篩選出中長期表現優良的基金,才會放到平台上供保戶選擇連結,也許會比投資人自己「在茫茫基金海中撈針」要安全得多。 三、相關費用收取不同:直接買基金與買投資型保單的費用,各有優勝劣敗。由於投資型保單具有保障的功用,所以,相關成本會多出兩筆:「保費(附加)費用」與「危險保費」(相關費用請見下表1-2)。 四、資產保全效果不同:實際以投保100萬元甲型投資型保單的某甲,與直接投資基金的某乙為例。假設6年後,兩者的基金淨值都是200萬元,而兩人都不幸身故,某甲可以從保險公司領到200萬元的身故理賠金,且這部分是可以免計入個人遺產總額中計算;至於某乙的200萬元基金投資淨值,則必須全數列入個人遺產中,計算遺產稅。 五、稅率負擔不同:也許讀者會說:就算保戶買的是沒有壽險保障的「變額年金險」,一樣有「比單純基金投資多出許多相關費用,且收取金額不低」的問題,怎能跟一般投資「相提並論」? 但是,民眾在細數投資型保單「收的費用多於一般投資基金」之際,卻常常忘記投資型保單會比直接資基金,少收取一些費用,並且少掉一些投資上的稅負。 買投資型保單可以「自負盈虧」,這對我有何好處? 由於投資型保單,是把投資的選擇權交還給保戶。因此,保戶未來能夠領到多少的保障,完全取決於當事人的投資績效好壞而定,這與傳統型保單「保障固定」的作法,有極大的不同。 實際以30歲男性,購買100萬元保額為例,假設買的是傳統20年期繳費及保障定期壽險(年繳保費是25,000元,共需繳費20年、保險公司則提供終身的保障),無論他在50歲前發生任何意外,導致身故或全殘時,他從保險公司所獲得的保障,就永遠是100萬元不會改變。 但是以同樣年繳25,000元為例,如果購買的是保額100萬元的變額壽險甲型(身故、全殘保險金為「保險金額」與「保單帳戶價值」較高者給付,詳細解說請見1–3「保額與保障」中的介紹)。那麼,他未來一旦不幸身故,所能夠領取的保險金,就完全要看他自己的投資績效而定了。 假使他的投資績效不錯,保單帳戶價值上漲到了150萬元,那他所獲得的身故理賠金,就是150萬元(「保險金額100萬元」或「保單帳戶價值150萬元」取其高者);如果投資不幸碰壁,保單帳戶價值只剩下50萬元,那麼,他所獲得的身故理賠金,還是有100萬元(「保險金額100萬元」或「保單帳戶價值50萬元」取其高者)。 正因為保戶未來的實際理賠金額,以及保單帳戶價值的總額,都是依照保戶實際投資績效表現而定。所以,投資型保單就有所謂的「投資得好就拿得多,投資得差就只能領到最基本保障」的特性。 ※本文摘自時報出版《想賺錢,要買對投資型保單》
-
2022-06-18 養生.人生智慧
想留房給孩子,該不該先過戶? 律師教你節稅有眉角
財富傳承是長輩留給晚輩的愛,但不少人卻忽略傳承必經的細節「繳稅」,像是贈與稅、遺產稅等。資產的總額,會影響稅負的多寡,暖男律師、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律師透露,在做財富傳承時,透過事前計算就可以略知需繳多少稅,用對策略,更有機會讓自己或子女免繳稅!房產該不該先過戶 律師給解方談到贈與稅、遺產稅,很多人不太了解內涵,甚至道聽塗說,讓自己不小心做了錯誤決定,導致須繳納更多稅。蘇家宏分享案例,曾有一位先生來到他的演講現場,愁眉苦臉地說,「律師,我已經好幾個晚上都睡不著了,因為想把手中的房子留給兒子,我朋友建議,現在趕快把房子過戶給兒子,這樣比較好,真的嗎?」蘇家宏一聽直言「並不需要這樣做」,他分析此案例,當事人想要省遺產稅,所以參考朋友過戶的意見。事實上,當事人的房子公告地價現值不到1000萬元,納入其他財產也沒超過1200萬元。在當時遺產稅免稅額1200萬元(2021/12/31之前)的條件下,若利用遺囑規畫,讓兒子在他過世後繼承,不僅生前不用繳贈與稅,兒子也不用繳遺產稅。最後,蘇家宏耐心地建議,不用立刻把房子過戶,而是寫好一份遺囑,註明把房子留給兒子,就完成了傳承規畫。擁有20年以上財富傳承經驗,接觸過1000個以上家庭,蘇家宏透露,很多人誤以為找律師就是要打官司、爭產,事實上,透過法律的概念做好財富預防性規畫,不僅不會破壞家族感情,更能省下未來可能的官司費用和時間,是一個大家需知的重要觀念。擁多筆不動產 傳承留心遺產稅有些人認為,「我的財產不多,不需要做財富傳承規畫」,蘇家宏提醒,遺產稅免稅額為1333萬元,喪葬費扣除額123萬元,配偶扣除額493萬元,還有各項扣除額與免稅額,因此,如果單身者的遺產總額低於1456萬元,有配偶者的遺產總額低於1949萬元,不用煩惱遺產稅的問題,超過部分就「可能」要計算遺產稅。從累進稅率的精神來觀察,遺產總額超過免稅額及扣除額的部分才是課稅遺產淨額,遺產淨額5000萬元以下課徵10%遺產稅;5000萬~1億元,課徵500萬元,加上超過5000萬元的部分加課徵15%;超過1億元者,課徵1250萬元,加上超過1億元部分再課徵20%。蘇家宏提醒,遺產是含海內外的所有財產,因此有多筆房地產、海外資產的人更要留心,若沒有提前規畫,晚輩在繼承時,就可能面臨被課大筆遺產稅的狀況。
-
2022-05-28 養生.人生智慧
避免爭產失和,寫遺囑不再是禁忌!律師教你財富傳承,留愛不留負擔
過去2年因新冠肺炎的侵襲,很多人被病毒奪走了生命,且多在轉瞬之間,甚至來不及和家人說再見,留下無盡的遺憾。有感於生命的稍縱即逝,不少人開始思考寫遺囑的重要性,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律師表示,遺囑是父母給孩子的祝福,也是守護家庭秩序的重要防線,想要達到無紛爭的財富傳承,寫一份有效的遺囑是不可或缺的一環。避免爭產失和 寫遺囑不再是禁忌過去談到遺囑,多數人是感到忌諱、不吉利的,但隨著時代改變,寫遺囑已不再是避諱的議題,市面上的寫遺囑課,甚至班班爆滿,這樣的改變到底從何而來?蘇家宏透露,他處理財富傳承案件超過上千件、20年以上的經驗,他發現跟20年前比起來,現代人對遺囑的心態更開放也更積極。因為過去大家對遺囑很陌生,所以很少人寫遺囑,造成父母過世後,子女為了遺產分配,往往須上法院打官司,甚至造成手足失和、大家庭從此分裂。若是父母能提前寫好遺囑,像是「手諭」的效果,讓大部分子女能根據遺囑的內容,獲得保障。蘇家宏分享,遺囑是「提前規畫」的概念,現在很多人會來詢問遺囑,諮詢完半數的人對於寫遺囑仍抱持考慮態度;半數的人會很快的完成遺囑,他發現,做完遺囑規畫的人,多數感到安心,因為他們把家庭的秩序掌握在自己手中,也解決了心頭煩惱。有效分配財產 子女不必緊急賣地寫遺囑僅是對自己的財產做好有效分配嗎?蘇家宏補充,其實寫遺囑是全面向的財產規畫。「魔鬼藏在細節裡」,很多父母會忽略一個重點「預留稅源」,透過在規畫遺囑時,律師就可以提供相應的解方。蘇家宏分享一個案例,有位大地主想做財富傳承規畫,由於手中的錢幾乎全投資在土地上,並沒有很多現金。蘇家宏便提醒,若大地主過世後,子女要繼承多筆土地時,必須先繳納大筆遺產稅,屆時恐因繳不出遺產稅得緊急變賣土地。因此,蘇家宏建議大地主,可提前賣一些土地換現金,然後購買人壽保險。等到大地主離世後,子女便可領取保險金作為遺產稅的稅源,提前做好全面規畫,讓全家都可以更安心。
-
2022-05-15 養生.人生智慧
防爭產,財富傳承早規畫!建議父母提早寫好遺囑節稅省,將財產依照自己的心意做好分配
進入中年後,多數人擁有了一定的財富,不再汲汲營營追求財富的累積,更多人開始思考如何做「財富傳承」,才能讓畢生心血為下一代帶來保障。「財富傳承是有錢人的煩惱,我錢不多不用想這一題」,這是多數人的想法,但其實一塊土地、一棟房子、兩張保單都可能因為分配不公造成下一代翻臉爭產,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律師強調,不管是父母、子女、單身族都要及早做好財富傳承規畫,因為「懂法律很重要,但是如何運用法律,更重要!」父親生前留房 沒有法律依據擁有財富傳承20年以上經驗、處理過1000件相關案例的蘇家宏透露,一般人最常因為口頭交代產生家庭糾紛,甚至造成手足對簿公堂的局面。蘇家宏分享,曾經有一位當事人找上他,這位先生是孝順的孩子,獨自照顧生病的父親將近10年,父親也在生前親口交代要把房子留給他,想不到父親過世後,兄弟姊妹都來爭產,更主張父親只有口頭告知,並沒有留下證據。因此,從法律的角度來看,這位孝子的確站不住腳,最後僅能將房子變賣後與手足平分,自己也失去了畢生落腳處。類似案例層出不窮,蘇家宏特別強調財富傳承「提早規畫」的重要性,做父母的也不願看到後代翻臉爭產、子女也不願意權益被剝奪,而單身者未規畫傳承事宜,財產最終可能也只能充公。給父母建議 寫好遺囑節稅省心針對父母常見的擔憂,害怕太早分配財產,子女會不孝順、自己變成下流老人,蘇家宏語重心長提醒,建議父母輩要提前寫好遺囑,才能把家的秩序掌握在自己手中,將財產依照自己的心意做好分配。建議要把大部分的財產先留在手上,因為當財富在自己名下時,「你才是爸爸、媽媽,不用擔心給了財產後,子女各自飛」。在財富傳承時,父母親要特別留意稅務問題,蘇家宏建議,不動產用遺囑的方式傳承給孩子,這樣可避免土地增值稅,並節省房地合一稅。現金則可透過兩個方法,第一是買人壽保險,在要保人、被保險人同為一人,免除逃漏稅的情況下,有可能免計入遺產稅。第二是用每年贈與的方式傳承給下一代,目前每年每位贈與人有244萬元的免稅額度,可透過分年贈與來節稅並達到傳承目的。給子女建議 懂得法律爭取權益不少子女在父母離世後,驚覺財產分配不公,而與手足產生糾紛,面對類似狀況,蘇家宏強調,父母要不要給財產,是父母的自由,爭取時要站在對的位置,爸媽有權利在生前決定要把財產給誰,因為生前的財富屬於「財產」,可以自由規畫,子女能做的是多盡孝道;死後的財富才屬於「遺產」,可透過法律保障來主張權益。舉例來說,假設父母有寫遺囑,儘管遺囑表明把財產只給其中一個小孩,但其他子女可以透過「特留分」的規定來爭取財產分配。若是父母沒有寫遺囑,就可透過「應繼分」的規定來爭取分配權益,這時候就顯現出是否懂得運用法律的重要性。給單身建議 多方規畫布局老後單身族沒有子女照顧,蘇家宏建議,有兩件事要提前規畫。第一,老後要找一位「意定監護人」,簽署意定監護契約,可以是手足或朋友,能代替自己協助做重要決定,將來萬一失智,能協助生活大小事的決策處理。第二,要找到「醫療代理人」,協助自己未來在醫療上能夠代理做決定。財產部分,蘇家宏建議,可將部分財產做信託規畫,讓自己的財產安全、不容易被騙走,可避免未來萬一碰到老年詐騙,財產不致化為烏有。此外,也建議單身族提前寫好遺囑,可規畫財產如何分配、捐贈,讓愛心幫助更多需要的人。
-
2021-12-03 養生.人生智慧
「遺囑」是用來照顧真正想照顧的人!掌握3個關鍵,讓遺囑沒爭議
大疫之年,讓人們對無常有更深體會,面對生死,除了心理調適,更需要事前規劃,尤其是遺囑與遺產繼承,若能事先安排,就能照顧到真正想照顧的人,也能避免後代子孫為此鬧得不愉快。 元貞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陳景筠說,常見遺產紛爭當屬分配不均,尤其台灣老一輩仍有重男輕女觀念,常排除女兒繼承權,或獨厚某個子女。 其次,是被繼承人與繼承人之間財務往來不清。譬如台灣父母喜歡將不動產、股票或存款借名登記在小孩名下,親子生前對簿公堂時有所聞,身後更可能為遺產歸屬產生爭執。 第三,是找不到遺產。陳景筠指出,只要資產在國內,都可以向國稅局申請財產清單與所得資料,就算是金條金飾、古董字畫也能從買賣紀錄找到軌跡,但海外、尤其是中國資產相對難尋。 林林總總問題,或許無法全靠遺囑來解決,但至少遺囑中已載明財產清單,就能大幅減少上述第二、三項狀況。 一、什麼是應繼分、特留分?繼承順序到底怎麼排? 民法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其他繼承人順序分別為:直系血親卑親屬(通常為子女,若子女已經過世,則由孫輩代位繼承)、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 在沒有立遺囑的狀況下,遺產會依據「應繼分」來分配。如果立有遺囑,則按照個人意願去指定分配,但無論遺囑怎麼寫,繼承人仍保有最小比率的「特留分」。 舉例來說,喪偶的王爺爺留下600萬元遺產,若無遺囑指定,兒子A、女兒B按「應繼分」,可各得300萬遺產;如果兒子A早一步離世,就由孫子a1、a2代位繼承這300萬元。 但若王爺爺身前立下遺囑,指定將遺產交給兒子A,妹妹B仍然可以向大哥請求「特留分」,也就是應繼分300萬元÷2=150萬元。 現今有不少頂客族或壯年驟逝案例,以去年夯劇《我的婆婆怎麼那麼可愛》為例,媳婦小鷗沒有孩子,亡夫也沒留下遺囑,按應繼分,小鷗必須和婆婆彩香均分1000萬遺產。但如果婆婆已不在世,小鷗就必須和先生平日素無往來的哥哥、姊姊分遺產,頂多只能取得1/2、即500萬元。 若亡夫有立遺囑,指定將遺產都留給小鷗,則婆婆可要求應繼分的1/2,即250萬元。如果婆婆已離世,大伯、大姑們則可主張應繼分的1/3,也就是166餘萬,小鷗仍可保有剩餘的833萬元遺產。 二、繼承前2年內的贈與,是不是納入遺產分配?要不要繳遺產稅? 不少年邁長輩或重病患者,會先將財產轉移給配偶或子女,避免遺產稅或債務繼承。但依據法令,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及繼承人的財產,都會在被繼承人死亡時視為遺產。 陳景筠舉例,假設A先生有1000萬的房產、2000萬債務,為了防止房子被拿去抵債,便在病重時先過戶給小孩,認為孩子只要拋棄繼承,就能保有房子、又不必償債。但如果房子是在A先生死前2年內過戶,國稅局與債權人仍可將房子視為遺產來追稅或是請求清償。 如果A先生在過世前1年把房子過戶給兒子,女兒在父親過世後得知,是否也能要求哥哥把房子拿出來分配?答案是不行。 陳景筠解釋,由於生前分配財產出於個人意願,「繼承前2年內的贈與必須繳遺產稅,但不納入遺產分配。」不過若是因為結婚、分居、營業而發生的贈與(法律上稱為「生前特種贈與」,性質屬於遺產的預付),女兒仍可主張房子屬於遺產。 A先生若有2000萬遺產,這棟價值1000萬的房子就必須先加回,變成3000萬再除以2,兒子、女兒各分得1500萬。但因為哥哥已獲得1000萬房產,所以只能再分得500萬元。 陳景筠建議,如果被繼承人想節稅,可以利用夫妻間互相贈與免稅,以及1200萬的遺產稅基本免稅額規定,另可利用每年220萬元的贈與免稅額做移轉,或是先分配、做信託等,都能合法達到節稅目的。 三、如何立遺囑才能避免爭議? 目前遺囑共有5種方式:自書遺囑、代筆遺囑、公證遺囑、口授遺囑與密封遺囑。這些方式中,以自書遺囑最簡便,但一定要親筆手寫才有法律效力。 像《我的婆婆》裡,婆婆彩香手寫遺囑,只要符合法定要件,無人見證也有效力。但劇中將遺囑影印多份再蓋手印,寄給子女留存,事實上影本只能做為附件參考,親筆正本才有效力。 而代筆遺囑與公證遺囑是較好的選擇。陳景筠表示,公證遺囑由公證人筆記,但保密性較差,若家族財產眾多,不想公諸他人,就可選擇代筆遺囑。 這兩種方式都是找3名見證者(公證遺囑見證人之一為公證人),由當事人在見證者面前口述遺囑,經代筆人或公證人筆記、宣讀、講解,確認無誤後載明日期,再全體簽名。 密封遺囑與公證遺囑相似,只是由當事人自書遺囑、簽名密封,以防止他人開閱後偽造或變造。 陳景筠建議,可委請律師計算特留分、應繼分,擬好遺囑再找公證人公證,是較推薦的方式。 至於口授遺囑,通常用在重病臥床者身上,透過錄音、見證者來確認遺囑,但效力只有3個月。彌留、失智狀態則不適用口授遺囑。 陳景筠說,其實可將遺囑視為養老規劃的一環,將資產按心意預先做好分配,可用作信託養老,剩下才做成遺囑,目的都在於避免紛爭,「讓老有所終、幼有所託。」 ●原文刊載網址●延伸閱讀:.多囊腎不注意,會有腦動脈瘤引發中風!醫師:出現3個常見症狀,要小心.一顆10萬的植牙有人用20年、也有不到5年就壞掉!「這五點」做好,用一輩子都OK.姐弟抗壓性都很高,只有我…在比較中長大的她也想堅強:你們說的我都懂,但我做不到
-
2021-10-14 失智.失智100問
財務問題/失智父,竟把財產全部贈與給看護?孩子討得回來嗎?
父親叱咤商場,這一生秉持誠信待人,不誆騙、不浮誇、不欺詐,寧可人負我,也絕不負人。告別式時,前來靈堂致哀的人談起父親總是讚許連連,有個長輩談起父親當年慷慨解囊助他一臂之力而得以東山再起,更是說者、聽者都眼眶泛淚。這樣的父親,對他們幾個兄弟姐妹而言,一直都是山一般巍峨的存在,他們敬畏卻也依賴父親,他們仰望卻也信任父親。居家看護對家屬提出存證信函但,他們卻在父親的後事告一段落,準備申報遺產稅、辦理遺產繼承登記時,接到一份從沒料想過的存證信函,寄件人是父親生前的看護趙小姐。父親罹患失智症後,開始出現人、時、地的定向障礙,中度失智症後,迷路了幾次,多虧了附近鄰居機警,總會立即打電話通知他們幾個兄弟姐妹,但他們不敢再讓父親有單獨一人的機會,幾個人商量之後,辭退了日間的居家照服員,改聘用了肯24小時居家照顧的看護。趙小姐從對岸遠嫁來台灣,取得了身分證,據說跟先生感情不睦,話不投機,寧可住在雇主家24小時掙錢也不願意回去與先生同住。醉心閱讀的父親重視教育,對於成績要求向來嚴格,他們幾個兄弟姐妹在父親恩威並施的監督下,個個學有所成,有些歸國在企業位居要津,有些則在國外飛黃騰達,晨昏定省或是日日陪侍在側,卻成了工作忙碌的子女們最奢侈的想望。趙小姐的適時出現,成了及時甘霖,讓他們放下了心中擔心憂懼的大石,對於趙小姐自是充滿感激。失智父,於患病期間立下遺囑存證信函提及,父親生前曾立下遺囑,為感謝趙小姐這幾年盡心盡力、無怨無悔的照顧,願將名下所有之不動產、帳戶內的現金、持有股票等,均贈與給趙小姐,並要求身為繼承人的幾位子女必須尊重其意願,不得有異議。存證信函的最末,語氣義正辭嚴,指責幾位子女過去未盡孝道,違反人倫,反觀身為看護的趙小姐,翻身、餵飯、把屎把尿、推輪椅進出,讓老先生在過世前享有穩妥舒適生活,幾位子女當深切反省,且不該違反遺囑,擅自將遺產登記為公同共有,而應移轉予趙小姐。幾天之後,A律師以遺囑執行人的身分,提出老父親的代筆遺囑,其上全是電腦打字,只有老父親及見證人的簽名是手寫的文字,字跡看得出來是老父親重度失智症後用顫抖、不穩的手寫的,但子女們完全無法置信,父親與母親白手起家,兩人之間鶼鰈情深,生死相許,父親曾承諾先走的母親定會好好守護共同胼手胝足打拼來的家產,以父親一輩子縱橫商場的精明,豈會做出這麼糊塗的決定?又怎麼可能讓兩人一生心血付諸流水?若父親不是罹患失智症,是被有心人士詐欺嗎?若父親不是罹患失智症,若不是腦部神經疾病引起認知功能缺損導致有機可趁,若非認知功能持續惡化而受到有心人士詐欺,怎麼可能會出現這種邏輯完全不通的遺囑?雖然因為無法經常返家探視而難以查知父親日常身體、精神狀況,但至少每三至六個月帶同父親就醫、檢查、治療,藉由過去的病歷、認知評估量表以及理學檢查報告等,仍然可以窺見父親當時的生理功能、認知、推理以及判斷能力,而父親的確有持續性惡化的記憶喪失、語言功能障礙,甚至無法處理複雜的事務。幾個兄弟姐妹商議後,決定仍然依據法律規定,將被繼承人即父親的遺產登記為繼承人公同共有,暫不分割,保留著父母親的遺澤,也收藏著雙親賜予的溫暖。不需要依靠這些財產維生,但這些卻是父母親一生努力的痕跡,不容外人平白插手,甚至不勞而獲。此案子父親的財產,子女們真的難以追回嗎?看了此案子,不禁想問:原告趙小姐是否能舉證此案之父親於生前,是在確實意識清楚、具有足夠之判斷能力下,請他人代筆遺囑?且老先生幾個子女並未罔顧人倫或背棄孝道,仍盡責於每月支付趙小姐看護費用,也負擔父親的生活、醫療費用,衡情論理,一分一毫都不肯讓子女繼承是否符合現有法規、行政機關或司法制度?問題出在哪裡?針對於此,本書擬舉若干實例盡可能為讀者解答疑問,並提出司法及修法建議。本書結合醫學與法律的專業角度,以說故事的方式導出失智症患者法律權益的核心問題,把枯燥無味的法律,寫得生動活潑,輕鬆理解對於失智症者所產生的法律問題。讓罹患失智症的患者及家屬,在穿過層層凝重黑霧後,可以擁抱微曦,再次展露燦爛開懷的笑容。為你,為我,更為了他們,預約一個沒有失智的未來~預約沒有失智的未來,不是期待失智症消失,而是期待能有更多的人看見失智者的困境、聽到失智者的呼救。
-
2021-07-27 養生.人生智慧
靠美股年賺15%以上!美股達人Jenny投資心法,讓頂尖跨國企業幫你賺退休金
編按:近來,台灣人投資美股的風氣漸盛。曾有人分析,同樣投資大盤型ETF,定期定額購入台股0050的年報酬率是10%,而美股SPY的年報酬則是13%。財經作家、JC財經觀點創辦人王怡人(Jenny)認為,美股是全球選擇最多元、最強勢的市場。無論是積極或穩健的投資人,都能從中找到適合自己的投資組合。投資美股,怎麼開始?投資美股,聽起來好像很難?想想你的一天,會用到多少跨國公司的產品:早上起床被iPhone鬧鐘叫醒,來一杯星巴克咖啡。打開電腦工作,用的是微軟公司開發的Windows系統,網頁瀏覽器則是Google。穿上NIKE運動鞋出門運動,戴嬌生的隱形眼鏡,用P&G的洗衣精洗衣。美股,其實就在我們的生活當中。在全球化的時代,每個人都有機會成為跨國公司的股東。「以投資角度來看,美股是全世界最強的資本市場。」財經作家王怡人(Jenny)分析,同樣是走勢貼近大盤趨勢的ETF,台灣知名的「元大台灣50」(0050),成分股包含台股市場上市值前50名的個股,每年創造約10%報酬率。而美股的「標普五百指數ETF」(SPY),成分股則是美國500家大型上市公司,投資報酬率為每年13%。「台股沒有不好,但多一個選擇更好!」她說。為什麼投資美股?選擇多、容易懂、資金流動性高大學就讀商管科系、曾任職大型金融機構,Jenny指出,她的投資歷程和許多人一樣,先從買基金、台股開始。早期台灣人投資美股的風氣還不像今日火熱,她就曾在券商營業員的推薦下,買入由美國中小型企業股組成的「羅素二〇〇〇基金」,算是她的美股初體驗。2012年,當時政府推出證所稅方案,台股交易量下降,她轉以美股為主要投資工具。近10年來,她累積了一套自己的投資心法,目前每年的年化報酬率約為15~20%。「美股市場真的去了就回不來!」她笑說。為什麼要投資美股?Jenny指出,台股的領頭股以電子股為主,產業的技術門檻高,一般投資人較難確實掌握公司的營利狀況。她舉例,「台積電是一家好公司,但晶圓進展我真的不了解,也沒辦法斷言我未來10年能不能獲利。」相對的,美股市場有高達超過8,000檔股票,範圍涵蓋零售、餐飲、旅遊、消費等領域。即使不是專業投資人,也很容易從中找到自己能理解的商業模式。她剛開始買進的蘋果(AAPL)、星巴克(SBUX)、耐吉(NKE),就是一般人耳熟能詳的大企業。再者,美股市場上有許多歷史悠久的公司。例如飲料商可口可樂(KO)、生活用品商寶僑(PG)、綜合製造公司3M(MMM)等。股神巴菲特曾比喻,這些企業因為成立時間早、相較於同業有壟斷性的競爭優勢,「護城河」夠深,更適合長期持有。此外,美股是全球市場,資金流動性非常大,投資人可以更靈活操作。在市場恐慌的時候,美元也是許多人心中可靠的避險性資產。這些都是其他國家股市難以企及的優勢。買美股跟台股一樣簡單!關鍵是「找會成長的好公司」習慣投資台股的人,或許會擔心自己英文不好、認為把錢匯到國外有風險,對投資美股有所保留。但Jenny認為,新手無須擔心語言障礙。目前海外大型券商都有中文下單界面和客服,如果不放心,也可以在國內券商開設複委託帳戶。雖然下單會有手續費,但可以把資金留在國內交割,有任何問題也可隨時詢問營業員。如果交易頻率不是非常頻繁,不失為一個方便的選擇。在投資策略上,她認為,不論台股或美股,投資的核心理念都相同:找到會成長的好公司,股價就會上漲。台灣人投資美股即使看不懂英文財報,也可從認識的公司下手。例如亞馬遜(AMZN)、臉書(FB)、Google母公司Alphabet(GOOG)等。這些指標性企業在經營面上有任何風吹草動,中文媒體一定會有相關報導。喜歡主動選股的人,可以從美股市場中挖掘不少蓄勢待發的成長股。Jenny舉例,幾年前,台灣幾乎沒有以「訂閱經濟」為商業模式的上市公司。但在美國,軟體商Adobe(ADBE)從2012年就開始推動訂閱制服務,以「每月收費」的方式銷售旗下軟體,成功轉型並帶動股價強勢成長。近年來推行訂閱制的串流音樂服務商Spotify(SPOT)、影音串流平台Netflix(NFLX),股價也都有不錯的表現。「美股市場有非常多東西可以學。我每次看財報,都會發現國內很少人談的新趨勢,就像跟著世界的脈動一起成長。」Jenny說。而若是偏好存股領股息,美股也有所謂的「股息成長股」,例如科技股龍頭蘋果(AAPL)公司近5年來,每年的股息成長率都在5~10%左右,能帶來穩定的現金流。習慣被動投資的人,美股有好幾檔知名的指數型ETF,例如追蹤道瓊工業平均指數的DIA、追蹤納斯達克100指數的QQQ、追蹤標普500指數的SPY、VOO等。曾有人計算過,若從1997年開始定期定額投資SPY,年化報酬率約為7%。而若是在最近10年內進場,剛好碰上市場大多頭,年化報酬率更可達14%。複利再投資,長期下來的獲利將相當可觀。如何找到買賣時機點?3條線判斷股價趨勢,股票也要斷捨離找到了會成長的好公司,如何決定買賣的時間點?Jenny指出,她會利用技術分析,判斷股價的趨勢變化。最簡單的3條線,包括:20日平均線(近一個月的股價平均成交價格)、50日平均線(最近一季的股價平均成交價格)和200日平均線(最近一年的股價平均成交價格)。若當前移動平均線的斜率為正、股價在這3條線之上,顯示近期公司股價正在向上成長。反之,則是下跌的訊號。而股價在成長過程中,通常不會「只漲不跌」,而會有段時間波動趨緩。當成長股的股價在「整理」時,就是她買進的時機。如此一來,就可用較低的成本買進有發展前景的企業股票。至於會賣出手中的持股,通常是公司基本面有變化,例如成長趨緩、長期獲利不如預期等。或者,當市場上出現了更好的投資標的,也是她會考慮獲利了結的時機。她強調,股票也要「斷捨離」,當虧損達到5~10%時,她就會當機立斷停損。如果股價反彈,再買回來即可,價差就當作繳保險費。千萬不要一開始捨不得停損,股價卻一路下跌,最終後悔莫及。例如,美國精緻速食Shake Shack(SHAK)的股價在2020年2月到3月間,曾一度因疫情影響重挫。她先賣出,等美國疫情緩和、股價開始反彈後再買回。從2020年4月過後,Shake Shack的股價一路上漲。她算算獲利已到一定程度,便再次將手中的持股賣出,轉為投資郵輪、旅遊、航空等下一波可能因疫情復甦而上漲的股票。Jenny坦言,主動投資確實較花心力。以她自己為例,幾乎每天都花4、5個小時閱讀《華爾街日報》、《金融時報》等財經媒體、研究各公司財報。有些消息是股價的「催化劑」,例如公布財報營收、更換管理階層、有重大併購案、整合業務並清算資產等。這些攸關公司治理的重大訊息都可能造成股價的劇烈變動,投資人不妨多加留意。退休理財需兼顧成長與避險 以大盤型ETF、債券建立穩健投資組合若不想花太多心力研究個股,Jenny建議,可將投資主力放在追蹤大盤指數的美股ETF,例如VTI、VT、SPY、VOO等。不管個別企業發展如何,只要美國整體經濟趨勢仍維持成長,就不太需要擔心獲利受影響。她也會將主動投資的獲利轉投資大盤型ETF,以兼顧投資組合的穩健與成長。此外,退休後少了固定收入,更要留意風險管理。她指出,債券的報酬率雖不如股票,但在股市劇烈波動時,可以發揮保護作用、帶來穩定收益。穩健、保守型的投資人,可維持投資組合中有5~8成的債券。她特別推薦年限長、流通性高的債券ETF,例如iShares 20年期以上美國公債ETF(TLT)、iShares美國核心綜合債券ETF(AGG)、Vanguard總體債券市場ETF(BND)等,都是不錯的避險工具。她也特別提醒退休族,若有遺產規劃,最好定期獲利了結、將錢分批匯回國內,或者一開始就透過複委託帳戶投資。先前曾有人投資美股獲利2千多萬台幣,繼承人卻得聘請海外律師、走完法律程序才能證明自己有合法繼承的身分。扣掉遺產稅、相關行政費用,原本兩千多萬的投資所得幾乎所剩無幾。除了遺產稅以外,台灣稅法也規定每年海外所得超過100萬以上者,應計入個人年度所得,如實申報。投資人如有疑慮可向國稅局確認,避免觸法。談及為何對美股情有獨鍾,Jenny認為,美股可說是全球選擇最多元的市場,也是所有創新趨勢發生的地方。不論是積極或穩健型的投資人,都能在此找到最適合自己的投資組合。熱愛學習的人,也會在研究投資標的的過程受益良多。「做自己喜歡的事又能賺錢,當然是最好的囉!」她笑說。原文:靠美股年賺15%以上!美股達人Jenny的投資心法,讓頂尖跨國企業幫你賺退休金
-
2021-01-13 名人.施昇輝
施昇輝/「破產上天堂」是第三人生花錢最高境界 但花完還沒上天堂怎麼辦?
從電影看第三人生12:《媽媽咪呀》第三人生的花費都是打九折這部將瑞典最知名合唱團ABBA許多膾炙人口的歌曲串連成一部歌舞劇的《媽媽咪呀》,成功地把希臘小島的浪漫與歡樂深植於觀眾的腦海中。2014年,我決定和太太一起去地中海搭郵輪,其中最主要的一個原因就是行程裡包括了希臘的密克諾斯島。太太雖然很興奮,但也有點擔心旅費太貴了,因為一個人要25萬8000元,兩個人的花費就超過50萬元。我提出兩個理由,終於讓她安心跟我去搭郵輪:第一、我是很多人心目中的財經專家,而且幾年來靠著投資「元大台灣50」(0050),真的都能輕鬆賺到不錯的報酬,因此就算花了50萬元,以後一定可以賺得回來。她聽完這個理由,無異議同意了。第二、其實這一次的旅行只要「花」45萬元。她問我是不是已經和旅行社談過,然後他們同意給我們九折價?我說:「並沒有,我們還是要『付』50萬元。」她很困惑地接著問:「那你為什麼說只要『花』45萬元?」我回答她:「如果我們不去搭郵輪,當然可以省下50萬元,但這筆錢就會成為子女未來繼承的遺產,到時候會被課10%的遺產稅,也就是說,他們要拿5萬元繳給國家。」她還是不懂,接著問:「這是什麼意思?」我接著做了結論:「換句話說,這5萬元不管我們要不要去搭郵輪,都不再屬於我們,因此雖然我們『付』了50萬元,但其實只『花』了45萬元,另外5萬元是國家幫我們出的。」她終於聽懂了,這才有了後來這趟我們畢生難忘的郵輪之旅。從上面這個例子,我相信大家都能認同,第三人生的所有花費其實都是打九折。前幾年,遺產稅率還做了修訂,更有錢的人甚至要繳到20%,所以他們的花費就是打八折了。既然打九折、甚至打八折,我們到了第三人生,當然要開心花錢啦!我曾經買過一本教讀者如何規劃遺產稅的書。我看了二十幾頁就決定不看了,因為我根本沒有那麼多錢,何必費神去規劃。對一般人來說,開心把錢花掉,就是最好的遺產稅規劃。在第二人生,我們辛苦工作賺來的錢,有很大一部分要拿去繳稅,任誰都很心痛,尤其是薪水階級,毫無節稅的空間。退休之後,進入第三人生,就可以透過花錢,把稅拿回來。花得愈多,拿得就愈多。這個時候,「節儉」不該再是一種美德。以往的節儉,是為了讓自己能夠過一個經濟無虞的第三人生,現在當然該來好好享受這種成果了。我並不是要大家亂花錢,而是說你如果認為這筆錢值得花,就應該放手去花。除了搭郵輪之外,我有兩次浪擲千金的經驗。一次是2012年在尼泊爾玩飛行傘,花了199美元,另一次是2015年在阿拉斯加搭直升機到冰原上漫步,花了300美元。這種人生可能只有一次的經驗,錯過就不會再來,當然要義無反顧地去花。父母把子女教養成人,已經仁至義盡。到了第三人生,該把剩下來的錢用在自己的身上,不要成天還想為子女多賺一點錢,或多留一點錢,甚至要做到「不留遺產給子女」。「破產上天堂」是第三人生花錢的最高境界,當然很難做到,而且萬一花光了,還沒上天堂,怎麼辦?能夠避免發生此一窘境的方法,就是讓自己每年都有確定的收入能夠入帳,例如去買每年都有5%以上股息殖利率,而且絕對不可能下市的股票,這樣至少能打敗通貨膨脹率,就能毫無後顧之憂地去花錢了。
-
2020-09-18 養生.樂活人生
他把財產全給兒,卻遭棄養沒有任何生活費!死後一毛錢都不想給孩子,該怎麼做?
編按:生前財產分配、贈與或是死後的遺產繼承,如何不造成子孫的反目成仇,是很多父母關心的議題。專攻財產分配、贈與、遺產糾紛的律師、理財規劃顧問(AFP)吳挺絹表示,財產分配、贈與有幾種狀況。首先,是生前進行財產分配贈與,這部分會建議父母親要先「留一手」,心有餘力的時候再做財產贈與及分配。「女兒40幾歲工作不穩定,在家當啃老族,老爺爺身體越來越差,擔心走了之後,太太得不到保障,可以把房子只留給太太嗎?」 「有對夫妻很早就離婚,唯一的兒子跟著媽媽,老是把父親當成提款機,想探視兒子,試著培養感情,但常常撕破臉並發生衝突,若死後一毛錢都不想給兒子,該怎麼做?」 生前財產贈與或是死後的遺產繼承,要如何處理且不造成子孫的反目成仇,是很多父母關心的議題。 專攻財產分配、遺產糾紛的律師、理財規劃顧問(AFP)吳挺絹表示,財產分配主要有幾種狀況。首先,是生前進行財產贈與分配,這部分會建議父母親要先「留一手」,心有餘力的時候再贈與。 因過去就曾發生,新竹有位獨生子向身價千萬元的父親承諾,將所有房地產贈與給他後,每個月給父親2萬元當作生活費,結果贈與之後,卻遭到兒子棄養。由於每月給生活費的口頭承諾,並無白紙黑字寫下來,導致父親無法任意撤銷贈與,造成遺憾。 再來,若是按照自己的意願分配死後遺產的話,則可以透過立遺囑的方式,方式有很多種,最建議的是代筆遺囑和公證遺囑,爭議性相對較小。 不過實際操作上,還是要視每個人的家庭狀況,來評估最適合的財產分配方式,以下就透過兩個案例來觀察,若是不想要讓子女繼承遺產,父母可以怎麼做? 女兒不工作在家當啃老族生前贈與房子給太太求心安! 有一對80幾歲的老夫妻,育有一對子女,老夫妻感情很好,爺爺常常騎腳踏車去幫老奶奶買菜,不過幾個月前,爺爺感冒引起肺炎住院,即便順利出院了,但爺爺心裡知道,自己的身體狀況越來越差,所以出院後,開始規劃財產的安排。 然而,家中的一對子女,女兒長年工作不穩定,不但住在家裡,還時常伸手向老夫妻要錢,曾多次因要不到錢,跟老夫婦發生肢體衝突,在一次的衝突中,女兒脫口而出說:「爸爸過世後,財產都是我的!」這件事讓奶奶一直覺得很不安。 所以在進行財產規劃時,爺爺想把自己唯一的不動產留給太太,讓奶奶有個保障。當時協助此案子進行財產分配的律師吳挺絹說,雖然房地產繼承會較贈與省稅〈不用繳贈與稅和土地增值稅〉,但評估老爺爺的狀況,配偶之間轉移財產同樣免贈與稅,土地增值稅也可以申請暫緩繳納。 因為若爺爺沒有生前贈與過戶給奶奶的話,爺爺離開之後,含房屋在內的所有遺產,將由奶奶、一對子女三人均分,所以事先贈與給配偶,讓其得到一定保障,也是一種財產分配的方式。 但吳挺絹也特別提醒,很多父母為了省遺產稅,房地產會用「假買賣、真贈與」的方式,先將房子過戶給子女,再口頭承諾每月給父母多少錢的生活費,或是房子租金給父母收等,但很常發生贈與之後,子女沒有履行生活費的承諾,「這樣的案例真的不少。」 所以她建議,任何的財產贈與,都要白紙黑字地寫清楚,即寫下房地產的地址、受贈人和贈與人姓名以及彼此的承諾內容等,有白紙黑字寫張契約的話,法律上稱為「附負擔的贈與契約」,未來若子女沒有履行承諾的話,父母就可以要求子女履行,或是撤銷贈與把財產拿回來。 死後一毛錢都不想給兒子,該怎麼做? 除了像上述老夫婦的案例,透過生前贈與的方式、給特定家人一定的保障外,日常生活中也常碰到一種狀況,就是父母死後不想將遺產,留給特定的子孫。 就有對離婚的夫婦,離婚後唯一的兒子由母親扶養,根據父親的說法,孩子長期將他當成提款機,當他想要探望或培養感情時,常常拒他於千里之外,更曾發生過肢體衝突,所以父親在規劃繼承時,跟律師說:「一毛錢都不想留給兒子。」 吳挺絹說,想要在遺產繼承安排中排除特定人的話,可以生前透過「立遺囑」的方式,並在遺囑內清楚明白表示兒子有哪些行為,例如重大虐待或侮辱等行為,造成其身心受創,所以未來不准他繼承遺產,讓他喪失繼承權(依民法第 1145條規定)。 此外也會建議,遺囑內提到的兒子行為,最好也先留下事實證據,例如驗傷單、錄音、錄影或是證人等。 要留意的是,目前立遺囑的方式,有包括公證遺囑、代筆遺囑、自書遺囑、密封遺囑和口授遺囑等方式,其中最建議,同時也是實務上最常使用的是公證遺囑和代筆遺囑。 代筆遺囑是由律師擔任代筆人筆記、擔任見證人,除了律師之外,遺囑人要再指定2位見證人,建議最好再指定1位遺囑執行人;公證遺囑則是由法院或是民間公證人筆記,並由公證人筆記、宣讀、講解,經遺囑人認可後,公證人、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等。 至於父母親常拿一張紙手寫遺囑,也就是所謂的自書遺囑,對此,吳挺絹表示,自書遺囑要註明日期,包括年、月、日,並親自簽名;如果有增減或是塗改,也要註明增減和塗改的地方和字數,並另行簽名。 而且寫完之後,最好也請一名律師幫你看過,並安排遺囑執行人,例如繼承人或信任的親屬、同事或朋友等,以確保手寫的遺囑是符合法律效力的。 ●原文刊載網址 ●延伸閱讀:.做媳婦最高境界,是擁有不喜歡對方的權利!不是讓婆婆喜歡上你,而是懂得尊重你.思路決定出路,格局決定結局!成為擁有高人格的熟齡族,要向這2種人看齊、學習.4有運動、有吃藥,血糖為什麼還是好高?藥師:控制糖尿病,別忘了這3件事
-
2020-07-17 養生.家庭婚姻
唯一房產過戶給兒子後,老父親的結局是這樣...律師:即使是親生子女也不要挑戰人性
「不想計畫,你就是『被計畫』。人的一生在乎尊嚴,可是等到你無法選擇、也無法安排時,此時,還有尊嚴可言嗎?」吳挺絹律師經手許多家庭財產訴訟案件,而後更是積極倡導法律知識給熟齡族群,為的就是辛苦一生的你,不要再最後的重要關頭─「功虧一簣」。「大約在十年前我實習時,89歲的老奶奶在女兒的攙扶下進來,她的訴訟對象是她的四個兒子。人生第一次進法院,卻是家人間對薄公堂,我心裡想,身為一位母親,她的心情一定很複雜與難過吧!一般人對於法律訴訟與流程已經感到很困擾,何況是高齡的奶奶,被自己四個親生兒子告上法院。」 吳挺絹投入高齡者的法律諮詢,是感同身受,以及「看不過去」。 「父母的錢,就是我的錢!」你的兒女是這個想法嗎? 為什麼家人間為了父母財產一事會鬧得不歡而散,甚至是互相控告再所不惜。吳挺絹再次說:「不要挑戰人性。」 「像是前面說的故事,兒子們是在91歲的爸爸進出加護病房、插管臥床後,了解到爸爸可能不久於世,為了避免遺產稅,而商討出一連串的爭產計畫,老奶奶只是其中的一個棋子,兒子們哄騙她簽下贈與房子的契約,當其他姐妹察覺有異、不讓過戶時,兒子就將自己的母親,告上法庭!我們可以進一步討論的是,為什麼兒子們會覺得父母的財產都是自己的?而且都沒有姐妹的份?或是沒有考量父母養老、治病需要的費用?」「我們可以捫心自問,是不是也經常給予兒女觀念:『我們的財產未來都是你(孩子)的。』而讓子孫們把父母的財產,當成了自己未來會拿到的遺產。於是爭產,變成了要拿到『屬於自己的財產』。」 講來令人心寒,華人社會講究孝道,可是一提到利益財產,卻是一毛都不能少。更何況已經先認定:父母的財產是我的。計劃趕不上變化,白紙黑字更勝口頭承諾 「討論遺產糾紛,大家身邊應該都有不少例子,過往親友家人間的恩怨糾葛,隨著利益衝突更加白熱化,許多人竟就在告別式上因為遺產吵成一團。但遺憾的是,如果你都還在世,子女們就急著想要你的財產,辛苦了一輩子,想來更情何以堪吧!」 吳挺絹律師在各地不斷推廣演講,請大家善用法律來保護自己,而不要過於重視「口頭承諾」,尤其是事關資產分配,一定要白紙黑字具名清楚。最重要的是,不要讓別人來幫你計畫,年過50之後,你的退休理財,就需要包括財產分配。 「我再舉個故事,有一位父親將自己唯一的房產過戶到兒子名下,父子間說好,父親可以一直住在這個房子,這是屬於兩人間的默契。」可是計劃趕不上變化,這次是第三者來挑戰。 當這個兒子娶妻後,妻子想換小間一點的房子兩人一起住就好,且換屋後也有一筆現金「小賺一筆」,而原本以為可以安住到老的父親,此時就被下了「逐客令」。房子,道義上是父親購買;但法律上,房子掛的就是兒子的名字。 這個父親想請兒子遵守讓他住到老的承諾,你們猜,這個兒子會選擇父親還是妻子呢? 「不願遷出的父親,最後發現自己的衣物都被推放在大樓的門口,因為房子已經交屋給新屋主了。百般難過、百般不願意,他也只能老年之後『重新開始』,重新租屋、重新找工作。」 無奈嗎?不管訴訟的結果如何,過程中都已經是傷害。但殘酷的現實是這些高齡長輩,幾乎都是敗訴,財產要不回來,原因就在於「舉證不足」。 「你的情緒、情感、心結,都不會是法官衡量的標準,法律需要的是有效力的文件,而不是『一句交代』,關於法律問題一定要詢問專業的律師,千萬不要道聽塗說。」 「家人間情感的千千結,人性的複雜與世事的無常,都不是我們可以預料的,我們只能在更早年,在我們身體健康時、不受限制時,就為自己與晚輩做好安排,不要讓給晚輩的禮物變成了導火線,更不要因此落得老無所歸、老無所養。」 吳挺絹律師的溫馨提醒:1. 「遺願」沒有法律上效力,不能強制要求其他繼承人配合履行,「遺囑」才是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建議立遺囑前,先找律師討論。2. 「借名登記」處理財產,都要簽署「書面借名登記契約」!事先與律師討論,要達成規劃目的,法律上達成目的同時保障自己的方式。 ●原文刊載網址 ●延伸閱讀:.結婚38年,他們感情竟比年輕時更好!退休培養共同興趣,夫妻不吵架、第二人生更快樂.退休,是生命最精華樂章!江育誠:只要做對2件事,黃金人生會更加豐富、精彩.為什麼法國女人,總是如此優雅、不費力?忠於自己,無論幾歲都能美麗自信
-
2020-07-11 橘世代.好野橘
小康之家 財產也要規畫 免留爭產遺憾
許多理財專家及律師建議,財產處理是每個人終究得面對的課題,也因為如此,生前規畫格外重要,否則一旦發生變故,家族之間的感情往往因爭產被撕裂。但若只是小康之家,財產不過就是1棟房子加上平日辛苦攢下的一些積蓄,或是投資的股票,林林總總加起來,還不到繳納遺產稅的最低門檻,也需要規畫嗎?戶頭領2萬 兒媳告偽造文書解答這個問題前,先看看發生在新北市的這個實例。一名林姓男子因為車禍意外往生,他生前在銀行有個戶頭,裡面的存款只有2萬多元。公婆缺生活費,媳婦很貼心,在丈夫過世1周後,把丈夫的存摺和印鑑交給公公,要公公到銀行把錢領出來用,但交代戶頭裡要留1塊錢作為除戶用。老先生領款後在帳戶裡留下10塊錢,把存摺和印鑑交還媳婦去辦除戶。沒想到事後媳婦因為丈夫有筆房產是和大伯共同持分,在辦繼承時和大伯鬧得不太愉快,因此遷怒婆家,4年後向新北地院提告,指公公未經全體繼承人同意就擅自提領,涉嫌偽造文書,媳婦還聲稱,當初辦理遺產申報時,不知丈夫名下還有這個帳戶。老先生開庭時,對這件「天外飛來的官司」一再喊冤,表示自己只有2次拿兒子存摺前往提款,1次是在兒子生前領了10萬元,1次是兒子往生後。老先生還說,媳婦交代留1塊錢就好,當時太太還問原因,領到的2萬多元,媳婦說留給家裡當生活費。法院傳喚老先生的妻子和長子作證,2人均稱提款確實是媳婦授意;法官並從媳婦申報所得稅的資料查出,前3年報稅都有這個帳戶的利息所得,對媳婦不知有此帳戶的說法存疑,判決老先生無罪。法界人士指出,其實像林姓男子這樣的案例時有所聞,家族間互控侵占、偽造文書算是「輕度症狀」,更嚴重的還有親人相殘的情況。繼承人反目 糾紛常常不在錢一般小康家庭若沒有處理好遺產問題 ,家庭成員間一樣會為繼承問題撕破臉,因為糾紛的起因常常不在於「錢」,而在於是否公平的「感覺」。儘管家無恆產,但受到「 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心理因素影響,仍可能為了區區小錢,挑起新仇舊恨,加劇彼此間的誤解猜忌。法界人士指出, 許多遺產糾紛案件,源自於繼承人對自己及其他繼承人為這個家的「付出」質量,認知頗有差距。到底什麼叫公平?在繼承人們心中若難以解開這個結,結果往往就是爭產訴訟。有對兄妹的父親過世多年,哥哥旅居國外,妹妹在台與母親同住,3年前母親往生,在分配遺產時,妹妹堅持多年來照顧母親,付出的遠比哥哥多,因此母親生前曾贈與哥哥100萬元,也要算進遺產均分,兄妹反目,妹妹一狀告進法院。法院判決妹妹敗訴,但兄妹之情已難回到從前。法界人士指出,真實人生裡有太多的例子,建議即使並非豪門巨富,仍需要及早規畫,因為生活裡充滿各種不確定因素和意外,而財產處理是每個人終究得面對的課題,畢竟沒有人樂見因爭產撕裂家族間的感情。【延伸閱讀↘↘↘】。「害怕被詐騙、被啃老?」 付點管理費,為退休預做準備。長榮百億爭產背後更重要的事 預立遺 囑三大重點 好 野 橘 社團來囉! 【歡迎加入】人生下半場,如何活得比現在更好?最基本的準備就是:安穩財務! 【好野橘社團】以40後步入熟齡者的橘世代需求出發,創立社團平台提供熟齡理財計畫,讓大家在此輕鬆談錢、安穩財富,打造橘世代退休現金流!【立刻加入好野橘】
-
2020-07-11 橘世代.好野橘
不讓遺囑變廢紙 公證爭議最少
銘揚地政士事務所代書賴政銘表示,以台灣的風俗民情,不少人認為規畫遺產是件觸霉頭的事情,但為避免日後爭議,預立遺囑是不錯選擇。Q:立遺囑有什麼條件嗎?家屬間口頭或書面做成協議有沒有效?A:家屬間的口頭及書面協議容易引起爭議,最好的作法是將遺囑拿到法院公證,因為有公證效力,就算發生糾紛和訴訟,文件可當作絕對的證據。但是公證人必須逐一審核財產資料,手續較為繁複。公證遺囑是由立遺囑人指定2位以上的見證人,由立遺囑人口述,公證人筆記、宣讀、講解,經立遺囑人認可後,記明時間,再由公證人、見證人及遺囑人同時簽名。專家提醒,公證人必須通過國家資格考試。建議最好在立遺囑時同時錄影,可以減少日後爭議。公證費用視遺產額高低不同,遺產額愈高,公證費也愈高。Q:如果未事先立遺囑,誰有權利可以繼承遺產?A:簡單來說,生前未立遺囑,如有妻小,遺產由妻小均分,如無妻小,則歸父母所有。假設死者有配偶、無子女,其遺產由配偶二分之一,另外二分之一由父母均分,如父母也不在人世,則由兄弟姊妹、祖父母依順位繼承。Q:辦理繼承有時間限制嗎?A: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通常要在6個月內完成,但如果有特殊因素(例如:無法繳稅、找不到繼承人、遺產太多或官司訴訟等),可向相關單位提出展延。Q:親人過世後,若在銀行有定存,繼承人該怎麼做?A:家屬須在30日內至往生者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好除戶登記,再向國稅局申報及繳納遺產稅後,繼承人才能處分遺產。辦理除戶須準備死亡證明書、往生者身分證、戶口名簿,及申請人身分證和印章。申請帳戶結清時,全體繼承人要到場,若無法到場則須提供印鑑證明、簽委託書。除戶不需動到銀行帳戶,但辦理除戶後,銀行帳戶的錢會暫時凍結,直到辦完繼承手續才拿得到。就算是配偶,仍不能自行去銀行領款。另外,計算遺產稅時,金融機構是以死者死亡當天銀行戶頭餘額為計算基準,所以該繳多少稅、能繼承多少錢都是固定的,除戶前將現金領出,不會影響能繼承財產多寡。【延伸閱讀↘↘↘】。能保值的「傳家宅」怎麼選?專家提3點要注意。「害怕被詐騙、被啃老?」 付點管理費,為退休預做準備 好 野 橘 社團來囉! 【歡迎加入】人生下半場,如何活得比現在更好?最基本的準備就是:安穩財務! 【好野橘社團】以40後步入熟齡者的橘世代需求出發,創立社團平台提供熟齡理財計畫,讓大家在此輕鬆談錢、安穩財富,打造橘世代退休現金流!【立刻加入好野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