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13 名人.施昇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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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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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8 養生.樂活人生
他把財產全給兒,卻遭棄養沒有任何生活費!死後一毛錢都不想給孩子,該怎麼做?
編按:生前財產分配、贈與或是死後的遺產繼承,如何不造成子孫的反目成仇,是很多父母關心的議題。專攻財產分配、贈與、遺產糾紛的律師、理財規劃顧問(AFP)吳挺絹表示,財產分配、贈與有幾種狀況。首先,是生前進行財產分配贈與,這部分會建議父母親要先「留一手」,心有餘力的時候再做財產贈與及分配。「女兒40幾歲工作不穩定,在家當啃老族,老爺爺身體越來越差,擔心走了之後,太太得不到保障,可以把房子只留給太太嗎?」 「有對夫妻很早就離婚,唯一的兒子跟著媽媽,老是把父親當成提款機,想探視兒子,試著培養感情,但常常撕破臉並發生衝突,若死後一毛錢都不想給兒子,該怎麼做?」 生前財產贈與或是死後的遺產繼承,要如何處理且不造成子孫的反目成仇,是很多父母關心的議題。 專攻財產分配、遺產糾紛的律師、理財規劃顧問(AFP)吳挺絹表示,財產分配主要有幾種狀況。首先,是生前進行財產贈與分配,這部分會建議父母親要先「留一手」,心有餘力的時候再贈與。 因過去就曾發生,新竹有位獨生子向身價千萬元的父親承諾,將所有房地產贈與給他後,每個月給父親2萬元當作生活費,結果贈與之後,卻遭到兒子棄養。由於每月給生活費的口頭承諾,並無白紙黑字寫下來,導致父親無法任意撤銷贈與,造成遺憾。 再來,若是按照自己的意願分配死後遺產的話,則可以透過立遺囑的方式,方式有很多種,最建議的是代筆遺囑和公證遺囑,爭議性相對較小。 不過實際操作上,還是要視每個人的家庭狀況,來評估最適合的財產分配方式,以下就透過兩個案例來觀察,若是不想要讓子女繼承遺產,父母可以怎麼做? 女兒不工作在家當啃老族生前贈與房子給太太求心安! 有一對80幾歲的老夫妻,育有一對子女,老夫妻感情很好,爺爺常常騎腳踏車去幫老奶奶買菜,不過幾個月前,爺爺感冒引起肺炎住院,即便順利出院了,但爺爺心裡知道,自己的身體狀況越來越差,所以出院後,開始規劃財產的安排。 然而,家中的一對子女,女兒長年工作不穩定,不但住在家裡,還時常伸手向老夫妻要錢,曾多次因要不到錢,跟老夫婦發生肢體衝突,在一次的衝突中,女兒脫口而出說:「爸爸過世後,財產都是我的!」這件事讓奶奶一直覺得很不安。 所以在進行財產規劃時,爺爺想把自己唯一的不動產留給太太,讓奶奶有個保障。當時協助此案子進行財產分配的律師吳挺絹說,雖然房地產繼承會較贈與省稅〈不用繳贈與稅和土地增值稅〉,但評估老爺爺的狀況,配偶之間轉移財產同樣免贈與稅,土地增值稅也可以申請暫緩繳納。 因為若爺爺沒有生前贈與過戶給奶奶的話,爺爺離開之後,含房屋在內的所有遺產,將由奶奶、一對子女三人均分,所以事先贈與給配偶,讓其得到一定保障,也是一種財產分配的方式。 但吳挺絹也特別提醒,很多父母為了省遺產稅,房地產會用「假買賣、真贈與」的方式,先將房子過戶給子女,再口頭承諾每月給父母多少錢的生活費,或是房子租金給父母收等,但很常發生贈與之後,子女沒有履行生活費的承諾,「這樣的案例真的不少。」 所以她建議,任何的財產贈與,都要白紙黑字地寫清楚,即寫下房地產的地址、受贈人和贈與人姓名以及彼此的承諾內容等,有白紙黑字寫張契約的話,法律上稱為「附負擔的贈與契約」,未來若子女沒有履行承諾的話,父母就可以要求子女履行,或是撤銷贈與把財產拿回來。 死後一毛錢都不想給兒子,該怎麼做? 除了像上述老夫婦的案例,透過生前贈與的方式、給特定家人一定的保障外,日常生活中也常碰到一種狀況,就是父母死後不想將遺產,留給特定的子孫。 就有對離婚的夫婦,離婚後唯一的兒子由母親扶養,根據父親的說法,孩子長期將他當成提款機,當他想要探望或培養感情時,常常拒他於千里之外,更曾發生過肢體衝突,所以父親在規劃繼承時,跟律師說:「一毛錢都不想留給兒子。」 吳挺絹說,想要在遺產繼承安排中排除特定人的話,可以生前透過「立遺囑」的方式,並在遺囑內清楚明白表示兒子有哪些行為,例如重大虐待或侮辱等行為,造成其身心受創,所以未來不准他繼承遺產,讓他喪失繼承權(依民法第 1145條規定)。 此外也會建議,遺囑內提到的兒子行為,最好也先留下事實證據,例如驗傷單、錄音、錄影或是證人等。 要留意的是,目前立遺囑的方式,有包括公證遺囑、代筆遺囑、自書遺囑、密封遺囑和口授遺囑等方式,其中最建議,同時也是實務上最常使用的是公證遺囑和代筆遺囑。 代筆遺囑是由律師擔任代筆人筆記、擔任見證人,除了律師之外,遺囑人要再指定2位見證人,建議最好再指定1位遺囑執行人;公證遺囑則是由法院或是民間公證人筆記,並由公證人筆記、宣讀、講解,經遺囑人認可後,公證人、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等。 至於父母親常拿一張紙手寫遺囑,也就是所謂的自書遺囑,對此,吳挺絹表示,自書遺囑要註明日期,包括年、月、日,並親自簽名;如果有增減或是塗改,也要註明增減和塗改的地方和字數,並另行簽名。 而且寫完之後,最好也請一名律師幫你看過,並安排遺囑執行人,例如繼承人或信任的親屬、同事或朋友等,以確保手寫的遺囑是符合法律效力的。 ●原文刊載網址 ●延伸閱讀:.做媳婦最高境界,是擁有不喜歡對方的權利!不是讓婆婆喜歡上你,而是懂得尊重你.思路決定出路,格局決定結局!成為擁有高人格的熟齡族,要向這2種人看齊、學習.4有運動、有吃藥,血糖為什麼還是好高?藥師:控制糖尿病,別忘了這3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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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7 養生.家庭婚姻
唯一房產過戶給兒子後,老父親的結局是這樣...律師:即使是親生子女也不要挑戰人性
「不想計畫,你就是『被計畫』。人的一生在乎尊嚴,可是等到你無法選擇、也無法安排時,此時,還有尊嚴可言嗎?」吳挺絹律師經手許多家庭財產訴訟案件,而後更是積極倡導法律知識給熟齡族群,為的就是辛苦一生的你,不要再最後的重要關頭─「功虧一簣」。「大約在十年前我實習時,89歲的老奶奶在女兒的攙扶下進來,她的訴訟對象是她的四個兒子。人生第一次進法院,卻是家人間對薄公堂,我心裡想,身為一位母親,她的心情一定很複雜與難過吧!一般人對於法律訴訟與流程已經感到很困擾,何況是高齡的奶奶,被自己四個親生兒子告上法院。」 吳挺絹投入高齡者的法律諮詢,是感同身受,以及「看不過去」。 「父母的錢,就是我的錢!」你的兒女是這個想法嗎? 為什麼家人間為了父母財產一事會鬧得不歡而散,甚至是互相控告再所不惜。吳挺絹再次說:「不要挑戰人性。」 「像是前面說的故事,兒子們是在91歲的爸爸進出加護病房、插管臥床後,了解到爸爸可能不久於世,為了避免遺產稅,而商討出一連串的爭產計畫,老奶奶只是其中的一個棋子,兒子們哄騙她簽下贈與房子的契約,當其他姐妹察覺有異、不讓過戶時,兒子就將自己的母親,告上法庭!我們可以進一步討論的是,為什麼兒子們會覺得父母的財產都是自己的?而且都沒有姐妹的份?或是沒有考量父母養老、治病需要的費用?」「我們可以捫心自問,是不是也經常給予兒女觀念:『我們的財產未來都是你(孩子)的。』而讓子孫們把父母的財產,當成了自己未來會拿到的遺產。於是爭產,變成了要拿到『屬於自己的財產』。」 講來令人心寒,華人社會講究孝道,可是一提到利益財產,卻是一毛都不能少。更何況已經先認定:父母的財產是我的。計劃趕不上變化,白紙黑字更勝口頭承諾 「討論遺產糾紛,大家身邊應該都有不少例子,過往親友家人間的恩怨糾葛,隨著利益衝突更加白熱化,許多人竟就在告別式上因為遺產吵成一團。但遺憾的是,如果你都還在世,子女們就急著想要你的財產,辛苦了一輩子,想來更情何以堪吧!」 吳挺絹律師在各地不斷推廣演講,請大家善用法律來保護自己,而不要過於重視「口頭承諾」,尤其是事關資產分配,一定要白紙黑字具名清楚。最重要的是,不要讓別人來幫你計畫,年過50之後,你的退休理財,就需要包括財產分配。 「我再舉個故事,有一位父親將自己唯一的房產過戶到兒子名下,父子間說好,父親可以一直住在這個房子,這是屬於兩人間的默契。」可是計劃趕不上變化,這次是第三者來挑戰。 當這個兒子娶妻後,妻子想換小間一點的房子兩人一起住就好,且換屋後也有一筆現金「小賺一筆」,而原本以為可以安住到老的父親,此時就被下了「逐客令」。房子,道義上是父親購買;但法律上,房子掛的就是兒子的名字。 這個父親想請兒子遵守讓他住到老的承諾,你們猜,這個兒子會選擇父親還是妻子呢? 「不願遷出的父親,最後發現自己的衣物都被推放在大樓的門口,因為房子已經交屋給新屋主了。百般難過、百般不願意,他也只能老年之後『重新開始』,重新租屋、重新找工作。」 無奈嗎?不管訴訟的結果如何,過程中都已經是傷害。但殘酷的現實是這些高齡長輩,幾乎都是敗訴,財產要不回來,原因就在於「舉證不足」。 「你的情緒、情感、心結,都不會是法官衡量的標準,法律需要的是有效力的文件,而不是『一句交代』,關於法律問題一定要詢問專業的律師,千萬不要道聽塗說。」 「家人間情感的千千結,人性的複雜與世事的無常,都不是我們可以預料的,我們只能在更早年,在我們身體健康時、不受限制時,就為自己與晚輩做好安排,不要讓給晚輩的禮物變成了導火線,更不要因此落得老無所歸、老無所養。」 吳挺絹律師的溫馨提醒:1. 「遺願」沒有法律上效力,不能強制要求其他繼承人配合履行,「遺囑」才是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建議立遺囑前,先找律師討論。2. 「借名登記」處理財產,都要簽署「書面借名登記契約」!事先與律師討論,要達成規劃目的,法律上達成目的同時保障自己的方式。 ●原文刊載網址 ●延伸閱讀:.結婚38年,他們感情竟比年輕時更好!退休培養共同興趣,夫妻不吵架、第二人生更快樂.退休,是生命最精華樂章!江育誠:只要做對2件事,黃金人生會更加豐富、精彩.為什麼法國女人,總是如此優雅、不費力?忠於自己,無論幾歲都能美麗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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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1 橘世代.好野橘
小康之家 財產也要規畫 免留爭產遺憾
許多理財專家及律師建議,財產處理是每個人終究得面對的課題,也因為如此,生前規畫格外重要,否則一旦發生變故,家族之間的感情往往因爭產被撕裂。但若只是小康之家,財產不過就是1棟房子加上平日辛苦攢下的一些積蓄,或是投資的股票,林林總總加起來,還不到繳納遺產稅的最低門檻,也需要規畫嗎?戶頭領2萬 兒媳告偽造文書解答這個問題前,先看看發生在新北市的這個實例。一名林姓男子因為車禍意外往生,他生前在銀行有個戶頭,裡面的存款只有2萬多元。公婆缺生活費,媳婦很貼心,在丈夫過世1周後,把丈夫的存摺和印鑑交給公公,要公公到銀行把錢領出來用,但交代戶頭裡要留1塊錢作為除戶用。老先生領款後在帳戶裡留下10塊錢,把存摺和印鑑交還媳婦去辦除戶。沒想到事後媳婦因為丈夫有筆房產是和大伯共同持分,在辦繼承時和大伯鬧得不太愉快,因此遷怒婆家,4年後向新北地院提告,指公公未經全體繼承人同意就擅自提領,涉嫌偽造文書,媳婦還聲稱,當初辦理遺產申報時,不知丈夫名下還有這個帳戶。老先生開庭時,對這件「天外飛來的官司」一再喊冤,表示自己只有2次拿兒子存摺前往提款,1次是在兒子生前領了10萬元,1次是兒子往生後。老先生還說,媳婦交代留1塊錢就好,當時太太還問原因,領到的2萬多元,媳婦說留給家裡當生活費。法院傳喚老先生的妻子和長子作證,2人均稱提款確實是媳婦授意;法官並從媳婦申報所得稅的資料查出,前3年報稅都有這個帳戶的利息所得,對媳婦不知有此帳戶的說法存疑,判決老先生無罪。法界人士指出,其實像林姓男子這樣的案例時有所聞,家族間互控侵占、偽造文書算是「輕度症狀」,更嚴重的還有親人相殘的情況。繼承人反目 糾紛常常不在錢一般小康家庭若沒有處理好遺產問題 ,家庭成員間一樣會為繼承問題撕破臉,因為糾紛的起因常常不在於「錢」,而在於是否公平的「感覺」。儘管家無恆產,但受到「 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心理因素影響,仍可能為了區區小錢,挑起新仇舊恨,加劇彼此間的誤解猜忌。法界人士指出, 許多遺產糾紛案件,源自於繼承人對自己及其他繼承人為這個家的「付出」質量,認知頗有差距。到底什麼叫公平?在繼承人們心中若難以解開這個結,結果往往就是爭產訴訟。有對兄妹的父親過世多年,哥哥旅居國外,妹妹在台與母親同住,3年前母親往生,在分配遺產時,妹妹堅持多年來照顧母親,付出的遠比哥哥多,因此母親生前曾贈與哥哥100萬元,也要算進遺產均分,兄妹反目,妹妹一狀告進法院。法院判決妹妹敗訴,但兄妹之情已難回到從前。法界人士指出,真實人生裡有太多的例子,建議即使並非豪門巨富,仍需要及早規畫,因為生活裡充滿各種不確定因素和意外,而財產處理是每個人終究得面對的課題,畢竟沒有人樂見因爭產撕裂家族間的感情。【延伸閱讀↘↘↘】。「害怕被詐騙、被啃老?」 付點管理費,為退休預做準備。長榮百億爭產背後更重要的事 預立遺 囑三大重點 好 野 橘 社團來囉! 【歡迎加入】人生下半場,如何活得比現在更好?最基本的準備就是:安穩財務! 【好野橘社團】以40後步入熟齡者的橘世代需求出發,創立社團平台提供熟齡理財計畫,讓大家在此輕鬆談錢、安穩財富,打造橘世代退休現金流!【立刻加入好野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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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1 橘世代.好野橘
不讓遺囑變廢紙 公證爭議最少
銘揚地政士事務所代書賴政銘表示,以台灣的風俗民情,不少人認為規畫遺產是件觸霉頭的事情,但為避免日後爭議,預立遺囑是不錯選擇。Q:立遺囑有什麼條件嗎?家屬間口頭或書面做成協議有沒有效?A:家屬間的口頭及書面協議容易引起爭議,最好的作法是將遺囑拿到法院公證,因為有公證效力,就算發生糾紛和訴訟,文件可當作絕對的證據。但是公證人必須逐一審核財產資料,手續較為繁複。公證遺囑是由立遺囑人指定2位以上的見證人,由立遺囑人口述,公證人筆記、宣讀、講解,經立遺囑人認可後,記明時間,再由公證人、見證人及遺囑人同時簽名。專家提醒,公證人必須通過國家資格考試。建議最好在立遺囑時同時錄影,可以減少日後爭議。公證費用視遺產額高低不同,遺產額愈高,公證費也愈高。Q:如果未事先立遺囑,誰有權利可以繼承遺產?A:簡單來說,生前未立遺囑,如有妻小,遺產由妻小均分,如無妻小,則歸父母所有。假設死者有配偶、無子女,其遺產由配偶二分之一,另外二分之一由父母均分,如父母也不在人世,則由兄弟姊妹、祖父母依順位繼承。Q:辦理繼承有時間限制嗎?A: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通常要在6個月內完成,但如果有特殊因素(例如:無法繳稅、找不到繼承人、遺產太多或官司訴訟等),可向相關單位提出展延。Q:親人過世後,若在銀行有定存,繼承人該怎麼做?A:家屬須在30日內至往生者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好除戶登記,再向國稅局申報及繳納遺產稅後,繼承人才能處分遺產。辦理除戶須準備死亡證明書、往生者身分證、戶口名簿,及申請人身分證和印章。申請帳戶結清時,全體繼承人要到場,若無法到場則須提供印鑑證明、簽委託書。除戶不需動到銀行帳戶,但辦理除戶後,銀行帳戶的錢會暫時凍結,直到辦完繼承手續才拿得到。就算是配偶,仍不能自行去銀行領款。另外,計算遺產稅時,金融機構是以死者死亡當天銀行戶頭餘額為計算基準,所以該繳多少稅、能繼承多少錢都是固定的,除戶前將現金領出,不會影響能繼承財產多寡。【延伸閱讀↘↘↘】。能保值的「傳家宅」怎麼選?專家提3點要注意。「害怕被詐騙、被啃老?」 付點管理費,為退休預做準備 好 野 橘 社團來囉! 【歡迎加入】人生下半場,如何活得比現在更好?最基本的準備就是:安穩財務! 【好野橘社團】以40後步入熟齡者的橘世代需求出發,創立社團平台提供熟齡理財計畫,讓大家在此輕鬆談錢、安穩財富,打造橘世代退休現金流!【立刻加入好野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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