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7 養生.人生智慧
搜尋
遺產稅
共找到
33
筆 文章
-
-
2021-01-13 名人.施昇輝
施昇輝/「破產上天堂」是第三人生花錢最高境界 但花完還沒上天堂怎麼辦?
從電影看第三人生12:《媽媽咪呀》第三人生的花費都是打九折這部將瑞典最知名合唱團ABBA許多膾炙人口的歌曲串連成一部歌舞劇的《媽媽咪呀》,成功地把希臘小島的浪漫與歡樂深植於觀眾的腦海中。2014年,我決定和太太一起去地中海搭郵輪,其中最主要的一個原因就是行程裡包括了希臘的密克諾斯島。太太雖然很興奮,但也有點擔心旅費太貴了,因為一個人要25萬8000元,兩個人的花費就超過50萬元。我提出兩個理由,終於讓她安心跟我去搭郵輪:第一、我是很多人心目中的財經專家,而且幾年來靠著投資「元大台灣50」(0050),真的都能輕鬆賺到不錯的報酬,因此就算花了50萬元,以後一定可以賺得回來。她聽完這個理由,無異議同意了。第二、其實這一次的旅行只要「花」45萬元。她問我是不是已經和旅行社談過,然後他們同意給我們九折價?我說:「並沒有,我們還是要『付』50萬元。」她很困惑地接著問:「那你為什麼說只要『花』45萬元?」我回答她:「如果我們不去搭郵輪,當然可以省下50萬元,但這筆錢就會成為子女未來繼承的遺產,到時候會被課10%的遺產稅,也就是說,他們要拿5萬元繳給國家。」她還是不懂,接著問:「這是什麼意思?」我接著做了結論:「換句話說,這5萬元不管我們要不要去搭郵輪,都不再屬於我們,因此雖然我們『付』了50萬元,但其實只『花』了45萬元,另外5萬元是國家幫我們出的。」她終於聽懂了,這才有了後來這趟我們畢生難忘的郵輪之旅。從上面這個例子,我相信大家都能認同,第三人生的所有花費其實都是打九折。前幾年,遺產稅率還做了修訂,更有錢的人甚至要繳到20%,所以他們的花費就是打八折了。既然打九折、甚至打八折,我們到了第三人生,當然要開心花錢啦!我曾經買過一本教讀者如何規劃遺產稅的書。我看了二十幾頁就決定不看了,因為我根本沒有那麼多錢,何必費神去規劃。對一般人來說,開心把錢花掉,就是最好的遺產稅規劃。在第二人生,我們辛苦工作賺來的錢,有很大一部分要拿去繳稅,任誰都很心痛,尤其是薪水階級,毫無節稅的空間。退休之後,進入第三人生,就可以透過花錢,把稅拿回來。花得愈多,拿得就愈多。這個時候,「節儉」不該再是一種美德。以往的節儉,是為了讓自己能夠過一個經濟無虞的第三人生,現在當然該來好好享受這種成果了。我並不是要大家亂花錢,而是說你如果認為這筆錢值得花,就應該放手去花。除了搭郵輪之外,我有兩次浪擲千金的經驗。一次是2012年在尼泊爾玩飛行傘,花了199美元,另一次是2015年在阿拉斯加搭直升機到冰原上漫步,花了300美元。這種人生可能只有一次的經驗,錯過就不會再來,當然要義無反顧地去花。父母把子女教養成人,已經仁至義盡。到了第三人生,該把剩下來的錢用在自己的身上,不要成天還想為子女多賺一點錢,或多留一點錢,甚至要做到「不留遺產給子女」。「破產上天堂」是第三人生花錢的最高境界,當然很難做到,而且萬一花光了,還沒上天堂,怎麼辦?能夠避免發生此一窘境的方法,就是讓自己每年都有確定的收入能夠入帳,例如去買每年都有5%以上股息殖利率,而且絕對不可能下市的股票,這樣至少能打敗通貨膨脹率,就能毫無後顧之憂地去花錢了。
-
2020-09-18 養生.樂活人生
他把財產全給兒,卻遭棄養沒有任何生活費!死後一毛錢都不想給孩子,該怎麼做?
編按:生前財產分配、贈與或是死後的遺產繼承,如何不造成子孫的反目成仇,是很多父母關心的議題。專攻財產分配、贈與、遺產糾紛的律師、理財規劃顧問(AFP)吳挺絹表示,財產分配、贈與有幾種狀況。首先,是生前進行財產分配贈與,這部分會建議父母親要先「留一手」,心有餘力的時候再做財產贈與及分配。「女兒40幾歲工作不穩定,在家當啃老族,老爺爺身體越來越差,擔心走了之後,太太得不到保障,可以把房子只留給太太嗎?」 「有對夫妻很早就離婚,唯一的兒子跟著媽媽,老是把父親當成提款機,想探視兒子,試著培養感情,但常常撕破臉並發生衝突,若死後一毛錢都不想給兒子,該怎麼做?」 生前財產贈與或是死後的遺產繼承,要如何處理且不造成子孫的反目成仇,是很多父母關心的議題。 專攻財產分配、遺產糾紛的律師、理財規劃顧問(AFP)吳挺絹表示,財產分配主要有幾種狀況。首先,是生前進行財產贈與分配,這部分會建議父母親要先「留一手」,心有餘力的時候再贈與。 因過去就曾發生,新竹有位獨生子向身價千萬元的父親承諾,將所有房地產贈與給他後,每個月給父親2萬元當作生活費,結果贈與之後,卻遭到兒子棄養。由於每月給生活費的口頭承諾,並無白紙黑字寫下來,導致父親無法任意撤銷贈與,造成遺憾。 再來,若是按照自己的意願分配死後遺產的話,則可以透過立遺囑的方式,方式有很多種,最建議的是代筆遺囑和公證遺囑,爭議性相對較小。 不過實際操作上,還是要視每個人的家庭狀況,來評估最適合的財產分配方式,以下就透過兩個案例來觀察,若是不想要讓子女繼承遺產,父母可以怎麼做? 女兒不工作在家當啃老族生前贈與房子給太太求心安! 有一對80幾歲的老夫妻,育有一對子女,老夫妻感情很好,爺爺常常騎腳踏車去幫老奶奶買菜,不過幾個月前,爺爺感冒引起肺炎住院,即便順利出院了,但爺爺心裡知道,自己的身體狀況越來越差,所以出院後,開始規劃財產的安排。 然而,家中的一對子女,女兒長年工作不穩定,不但住在家裡,還時常伸手向老夫妻要錢,曾多次因要不到錢,跟老夫婦發生肢體衝突,在一次的衝突中,女兒脫口而出說:「爸爸過世後,財產都是我的!」這件事讓奶奶一直覺得很不安。 所以在進行財產規劃時,爺爺想把自己唯一的不動產留給太太,讓奶奶有個保障。當時協助此案子進行財產分配的律師吳挺絹說,雖然房地產繼承會較贈與省稅〈不用繳贈與稅和土地增值稅〉,但評估老爺爺的狀況,配偶之間轉移財產同樣免贈與稅,土地增值稅也可以申請暫緩繳納。 因為若爺爺沒有生前贈與過戶給奶奶的話,爺爺離開之後,含房屋在內的所有遺產,將由奶奶、一對子女三人均分,所以事先贈與給配偶,讓其得到一定保障,也是一種財產分配的方式。 但吳挺絹也特別提醒,很多父母為了省遺產稅,房地產會用「假買賣、真贈與」的方式,先將房子過戶給子女,再口頭承諾每月給父母多少錢的生活費,或是房子租金給父母收等,但很常發生贈與之後,子女沒有履行生活費的承諾,「這樣的案例真的不少。」 所以她建議,任何的財產贈與,都要白紙黑字地寫清楚,即寫下房地產的地址、受贈人和贈與人姓名以及彼此的承諾內容等,有白紙黑字寫張契約的話,法律上稱為「附負擔的贈與契約」,未來若子女沒有履行承諾的話,父母就可以要求子女履行,或是撤銷贈與把財產拿回來。 死後一毛錢都不想給兒子,該怎麼做? 除了像上述老夫婦的案例,透過生前贈與的方式、給特定家人一定的保障外,日常生活中也常碰到一種狀況,就是父母死後不想將遺產,留給特定的子孫。 就有對離婚的夫婦,離婚後唯一的兒子由母親扶養,根據父親的說法,孩子長期將他當成提款機,當他想要探望或培養感情時,常常拒他於千里之外,更曾發生過肢體衝突,所以父親在規劃繼承時,跟律師說:「一毛錢都不想留給兒子。」 吳挺絹說,想要在遺產繼承安排中排除特定人的話,可以生前透過「立遺囑」的方式,並在遺囑內清楚明白表示兒子有哪些行為,例如重大虐待或侮辱等行為,造成其身心受創,所以未來不准他繼承遺產,讓他喪失繼承權(依民法第 1145條規定)。 此外也會建議,遺囑內提到的兒子行為,最好也先留下事實證據,例如驗傷單、錄音、錄影或是證人等。 要留意的是,目前立遺囑的方式,有包括公證遺囑、代筆遺囑、自書遺囑、密封遺囑和口授遺囑等方式,其中最建議,同時也是實務上最常使用的是公證遺囑和代筆遺囑。 代筆遺囑是由律師擔任代筆人筆記、擔任見證人,除了律師之外,遺囑人要再指定2位見證人,建議最好再指定1位遺囑執行人;公證遺囑則是由法院或是民間公證人筆記,並由公證人筆記、宣讀、講解,經遺囑人認可後,公證人、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等。 至於父母親常拿一張紙手寫遺囑,也就是所謂的自書遺囑,對此,吳挺絹表示,自書遺囑要註明日期,包括年、月、日,並親自簽名;如果有增減或是塗改,也要註明增減和塗改的地方和字數,並另行簽名。 而且寫完之後,最好也請一名律師幫你看過,並安排遺囑執行人,例如繼承人或信任的親屬、同事或朋友等,以確保手寫的遺囑是符合法律效力的。 ●原文刊載網址 ●延伸閱讀:.做媳婦最高境界,是擁有不喜歡對方的權利!不是讓婆婆喜歡上你,而是懂得尊重你.思路決定出路,格局決定結局!成為擁有高人格的熟齡族,要向這2種人看齊、學習.4有運動、有吃藥,血糖為什麼還是好高?藥師:控制糖尿病,別忘了這3件事
共
2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