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戶購買投資型保單的十大謬誤
謬誤1. 錯把投資型保單當短線投機標的物。
謬誤2. 不需要固定現金流,卻仍買「月配型」投資型保單。
謬誤3. 誤以為「類全委」就是一檔基金標的。
謬誤4. 最適合買「變額萬能壽險」的人,從不動心……
謬誤5. 買了就放任不管,賺賠從不關心
謬誤6. 只看年化配息率。
謬誤7. 只想領息,從不打算進入年金給付期。
謬誤8. 寧可頻換基金,也不願投資較低廉的投資型保單。
謬誤9. 手中持有匯損幣別或想賺利差,而買外幣計價保單。
謬誤10.以為沒有錢,不出國,就沒有匯率風險。
【延伸閱讀:投資型保單是什麼?傳統保單VS.自行投資差異在哪?專家告訴你投資前必知道的11個小知識】
謬誤1:錯把投資型保單當短線投機標的
雖然投資型保單的保單帳戶價值,跟投資的關聯非常大。但是,個人卻完全不贊同把投資型保單,無條件地與一般投資工具劃上等號。
因為首先,由於它是保單,所以,除了投資方面的費用外,它還被抽一筆保單相關費用。筆者完全不建議,一般大眾單純是以「投資」的角度,來購買投資型保單,而是應該從保障需求(特別是年輕人),或是整體退休規劃的角度來購買。
其次,不論是從「用最低的保費,獲得最高的保障」,或是從「退休規劃」的角度,來累積退休金,都必須是「長期投資」的概念。正因為如此,在連結標的的選擇上,筆者建議:
一、必須選擇安穩的標的,以長期投資(持有)。
二、因為累積期長,最好是積極穩健的標的(例如股票型基金或ETF),而不是非常保守的配息型商品。理由有二,其一是當投資組合中,減少風險性資產投資時,整體收益率自然就會比較低。
理由之二是,強調配息型的類全委型投資型保單,絕大多數的投資標的都是所謂的「高收債(垃圾債)基金」上。事實上,它的投資風險並不低,且更重要的是:它的配息,是有可能吃到本金的。
謬誤2:不需要固定現金流,卻仍買「月配型」投資型保單
第二個錯誤是,還沒有退休,或是現在完全不需要固定現金流,卻依舊買「月配型」投資型保單。
這個概念大錯特錯的原因有三,其一是:由於這種「定期撥回」是發生在「年金累積」期間。對於還沒有退休的人,理當有固定的薪水收入的人來說,自然就不需要什麼穩定的現金流。更何況,當保戶不需要這筆錢(月撥回)時,很容易就把它花掉,而沒有真正把它存起來,留做日後需要時使用。
個人並不贊成還沒有退休,就買資產撥回投資型保單的原因之二是:每月將配息領出,就無法享有「複利增值」的投資效果。特別是還沒有退休的人,還有一份薪水收入來源,不但不需要靠這張保單「提供固定生活費」,反而更需要趁著還有投資資本的時候,以穩健、積極的方式將退休基金「極大化」。
至於原因三則是:由於月撥回基金,多半投資標的是風險並不低的高收債基金,所以,極有「配息吃到本金」的風險。所以,這種「所領配息來自於本金」的方式,並不符合投資效益。所以,除非選擇月撥回投資型保單的保戶,選擇將配息「再投入」,以發揮複利投資的效果,否則,個人仍舊建議尚未退休的保戶,最好還是選擇風險相對不會高太多,但積極、穩健的投資標的,讓自己的退休基金持續增加,以應付未來真正退休後的生活所需。
如果未退休之人,並不適合買這種「資產撥回」的類全委投資型保單,那麼「已經退休的人」就適合嗎?其實,個人的答案也是「不適合」。因為既然已經退休了,就代表需要一筆固定的生活費來源,那麼,不能夠保證每月都領到「資產撥回」保單,怎麼可能是個最佳的選項呢?
謬誤3:誤以為「類全委」就是一檔基金標的
第三個錯誤是,完全不懂「類全委」是保單,以為它不過就是一檔基金標的而已。說來不誇張,關於這樣的問題,不只是一般民眾不知道,居然連銷售的銀行理專都「不知道」!話說有一位理專,打電話給我在投信公司任職的朋友,並質疑為何該公司所合作的某張類全委保單,旗下所連結的配息基金績效,竟然輸給同一檔在銀行銷售的同名基金?
而在這一案例背後所顯示的重大問題在於:不要說一般大眾不知道,連銷售 這些商品的銀行理專「也都不知道」,而類全委是保單根本不是「買不到固定配息基金」之下的替代方案。
因此,我想在此進一步提醒所有投資大眾:首先,不是所有在銀行銷售的產品,就只是投資工具,而不是保險商品;其次,不是有固定配息機制,就是「固定配息」的基金,而不是保險商品;再者,不是有看到有連結一個基金名稱,就代表它是基金投資,而不是保險!
謬誤4:最適合買「變額萬能壽險」的人,從不動心……
第四個錯誤是,年紀明明已經很高了,卻是為了節稅目的而買變額萬能壽險。或是最適合買投資型保單的年輕人卻不買。過去,個人聽說不少年紀大的人,之所以仍堅持買變額(萬能)壽險,就是為了「賭」自己萬一不幸身故後,所有的投資資金,都可以「免列入遺產中計算」,以享有節遺產稅的優惠。
但是,這仍然有不少風險。首先,根據國稅局的「實質課稅原則」,只要是「重病」、「高齡」、「短期」、「躉繳」、「密集投保」的案件,不論保險公司理賠與否,國稅局採個案審核,將保單價值視為遺產課10%~20%遺產稅。所以,個人誠心建議想要資產傳承的保戶,一定要以長期規劃的心態進行,以免節稅不成,反而要繳稅及罰款。其次,由於年紀大時,危險費率也越高,一旦遇上投資大幅失利,保戶會有極大的支付危險保費壓力。
另外,投資型保單的最大功用,就是用最低的成本,拉高年輕人的壽險保障。但我常遇到業務員向我抱怨說,現在的年輕人,寧可在股市裡「沖來沖去(指股票市場的「當日沖銷」)」,也不願意買任何壽險保障。因為首先,他們沒有家庭觀念、太過自我,認為自己對父母沒有責任,只有父母對他們才有責任。所以,只願把錢花在自己身上。其次,年輕人普遍認為,父母已經夠有錢了,自己的壽險保障對父母來說,相對「不成比例」。
當然,撇開這些極端的案例,我還是想再次重申:因為投資型保單採自然費率,年紀越輕,保費越是便宜。如果有壽險保障需求,但每月扣掉生活費等正常開銷,就只剩一筆錢,必須同時投資及投保。那麼,投資型保單絕對是最適合的選項。
謬誤5:買了就放任不管,賺賠從不關心
事實上,正因為投資型保單的保單帳戶價值,與投資績效息息相關。所以,保戶在購買投資型保單之後,絕對不能夠「擺在那裡完全不聞不問」,以免會嚴重影響未來的保障金額多寡,或是有可能因為年齡增加、危險保費變貴,而讓保單帳戶價值嚴重縮水
謬誤6:只看年化配息率
許多保戶會買投資型保單,完全是從「年化報酬率最高」進行考量,完全無視「配息吃到本金」的問題,並忽視匯兌風險。
一直以來,已經有不少業務員向我大吐苦水:「客戶嘴巴說不能接受波動,但簽約時還是找高撥回的商品」。然而,個人這幾年所看過的,買投資型保單大虧的案例,幾乎都有「配息吃到本金」與「嚴重匯損」的問題,實在很值得保戶深刻檢討才是。
謬誤7:只想領息,從不打算進入年金給付期
之前,個人聽到一個市場上的常態做法:購買類全委投資型保單的保戶,多數只買變額年金。而且,不是在正式進入年金給付錢就解約,就是把年金開始給付的年齡,全都設在最高的95歲。個人聽到的理由如下:
理由一:因為業務員會跟客戶說(客戶也這麼認為),只要不進入年金給付期,錢就會在帳戶中繼續投資及生利;一旦進入年金給付期,就是用那一整筆錢,以當時的預定利率,計算出一個固定金額的年金,金額可能變的很少而且固定不變;更重要的是,那筆錢已經不能再繼續投資、生利了。
理由之二是:因為年金險開始年金給付之後,保單就不能夠「解約」,也不能夠「保單貸款」。
理由三:一旦進入年金給付期之後,所有給付金額都會固定下來。假設未來市場利率持續走高,保戶就等於「虧到了」。
所以,目前所有買變額年金險的保戶,只著眼於投保後,就立刻開始領取所謂的「配息」(正確的專有名詞是「固定撥回」),且多半在正式進入年金給付期之前,就全部解約。簡單來說,保戶就是買一個「短天期定期給付的保單」,把它拿來當做傳統終身年年還本壽險的替代品。
然而,保戶以上的三大想法,從正確的投資理財規劃上來說,是會有很大問題、風險,以及矛盾點存在的,很難禁得起實證考驗。
例如首先,所謂的「平均月撥回率5%」為例,並不保證「每月撥回」。因為金管會在2021年3月祭出新規定,月月配息型類全委投資型保單,如果要附保證給付,當基金淨值低於80%時,必須停止撥回。所以,保戶根本不可能買到真正的「每月固定給付」的投資型保單。
其次,目前號稱年化配息率不錯的投資型保單,因為都是投資在所謂的「高收益債」上,配息吃到本金的風險並不低。而這些高收益債的風險並不低。特別像最近因為俄烏戰爭的關係,相關債券淨值大幅滑落。如此的影響是:保戶拿到的「配息」,是有極大的機會「配到本金」。也就是說,一旦配息長期吃到本金,除非保戶持續增繳保費,否則,那個號稱可以「月月領息」的帳戶,不用到95歲,可能就會「提領一空」的。
更何況,目前大多數配息的投資型保單,都是所謂「外幣計價」保單。也就是說,保戶就算從中獲利,但都得承受匯率變動的風險。特別是前一陣子台幣升值之際,保戶就算拿到不錯的配息,在匯兌損失之下,實際收到的金額也縮水了。
再者,只有上帝,才會真正知道未來市場利率是走升或降低?既然如此,保戶只要確定每期所領年金,夠支付退休後的各項開銷,且能夠「活的越久,領的越多」就好。假設保戶認為每月的年金金額,不足以支付現有或未來每月生活費。那問題是出在自己「存的退休金不夠多」,而不是年金險的問題。更何況,正式退休、沒了固定收入之後,原本就不應該再進行「有風險的投資」。所以,那句「那筆錢已經不能再繼續投資、生利」的說法,就完全禁不起任何考驗。別說其他的,「凡投資,必有風險」這句話,真的很值得有此類想法的保戶深思。
且再說了,就算在年金累積期,保戶的這筆錢有在「繼續投資且領取配息」。但是,一旦「配息會吃到本金(特別是配息率越高的,吃到本金的機率就越高)」的話,就代表保戶「希望在95歲之前,可以長久領息」的想法,可能是非常不切實際的。因此,買變額年金,並且把年金給付期設定在最晚的95歲的保戶,如何能賭定地認為,這樣的做法,就一定比「直接進入年金給付期」要優?
第四,如果買的保單正確、適合自己,且年金金額正好是所需金額,保戶為什麼要解約?所以,不買年金險,或是買了年金險後,因為「不能解約」的理由,而「永遠不要進入年金給付期」,其實是一個很奇怪的理由。更何況,保戶在進行「保單貸款」後,也是要支付利息的。
第五,年金險的優點,就在於「活的越久,領的越多」,保戶不讓保單進入年金給付期,就無法發揮年金險最重要的「抗長壽風險」的功能。
因為年金險的功能,就是為了提供被保險人「避免長壽風險」之用,讓他們在「活得更長壽」時,還有錢可以繼續領下去。所以,許多保單都有「保證領取期間(例如10年、15年或20年)」。假設保戶沒有領那麼久,剩下來的錢,保險公司會以折現的方式,以「身故保險金」的名義,給付給保單的身故保險金受益人(保證給付未領部分,還可以給指定的身故受益人,這筆錢,也不用計入被保險人的遺產總額中計算,具有一定的節稅效果),保戶實際上並不算吃虧(但值得注意的是:變額年金險在累積期,被保險人(要保人)如果不幸身故,只有退還所繳保費,且不得指定「非要保人法定繼承人之外」的保險受益人;只有當進入年金給付期後,要保人可以任意指定法定或非法定繼承人,為保單的身故受益人)。
更何況,中途將年金解約,如果再買一張保單,也還是要扣一筆費用,等於是讓原本所賺的獲利,再「吐回去」一些,這一來一往之中,會比「直接進入年金給付期而領取年金」要好嗎?以上頗值得保戶再三深思。
最後,順便提一個與高齡者相關的退休規劃議題。大家都知道,年齡是失智症發生與否的最大關鍵因子。年紀越大,罹患失智症的機率就越高。這些買了變額年金險後,卻遲遲不願意進入年金給付期的保戶,其實也在冒一個大風險—萬一自己哪一天失智了,沒法自行將變額年金險解約,或是要照顧自己的子女,得不到提款卡的密碼,就算資產撥回,每月都能順利入到自己的銀行帳戶,這筆錢,恐怕也無法花在自己的身上。
個人之前聽過一位業務員,如此建議想買資產撥回類全委型投資型保單,但擔心中途因為疾病(例如失智、中風)而無法簽名、蓋章領息的年長保戶:如果當事人因為疾病(例如失智、中風)中途無法簽名、蓋章領息,就以「要保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為子女,但子女印章、存摺都放在父母處,錢(配息)由父母領」的方式因應。
不過,這樣做的相關法律及子女不肖的風險,仍舊無法全面排除。個人建議當事人,可以透過辦理「保險金信託」的方式,才能更為周全地解決可能的失智風險問題。其具體做法及流程如下:
要保人(必須等於被保險人)在投保變額年金險時,勾選「年金給付時間(例如65歲)」及「一次給付」,並以「保單受益人(同時必須是要保人及被保險人,因為依照《保險法》,要保人得隨時更改受益人)」的名義為「委託人」,預先向銀行簽訂「保險金信託」(一種「預開型信託」)。之後,保戶再拿著保單,向保險公司進行「批註」,讓這筆未來的整筆保險理賠金,直接進入保險金信託專戶。銀行則依照當初所訂信託契約的內容與給付條款(例如在委託人意識清楚時,錢可以直接匯到委託人指定的帳戶中;假設委託人因為中風或失智時,錢則匯到指定的照顧機構帳戶),定期給付款項給信託受益人(指委託人本身)。
謬誤8:寧可頻換基金,也不願投資較低廉的投資型保單
有些投資人寧可在銀行頻繁轉換基金,而被銀行抽去一大筆手續費(贖回及信託管理費),也不願意透過費用可能較為低廉的投資型保單進行投資。我之前聽保險業務員,轉述理專的說法是::「我的客戶只要有賺1%,就很高興了,完全不在意被銀行收了多少基金轉換手續費」。所以,理論上頻繁轉換基金的投資人,仍舊只會選擇在銀行買基金,而不會考慮透過投資型保單這個基金平台。事實上,只要懂得善用投資型保單「不收投資方面費用」,且「每年標的轉換在一定次數內(通常是一年4~6次)免費」的優惠。更何況,有的保險公司的投資標的免費轉換次數,已經可以達到「無限次」了。
謬誤9:手中持有匯損幣別或想賺利差,而買外幣計價保單
就個人了解,有的客戶原本手邊,就存有一些外幣,像是美元或澳幣、南非幣等,因為匯率虧損,不願換回台幣,所以買這些匯損幣別計價的投資型保單。但是,也有聽說不少保戶,是抱著「利差、匯差與配息三重賺」的心態,在投資外幣計價的投資型保單。
一直以來,由於海外投資的報酬率,比台灣好很多,所以,國人普遍喜歡把錢,匯到海外投資賺取高利。個人不能說這些投資人的做法是錯的,只是想提醒他們有關海外投資的以下重點:
首先,投資海外必有匯兌風險,不能一心只想獲利,卻不問可能的風險。而這,通常也是非常多「一心只想尋求高獲利」民眾,無心或有意間所忽略掉的。
其次,投資海外的高獲利,一旦減去虧損之後,真的是一盤值得投資的好買賣?就例如壽險業之所以要拉高投資海外比重,就是因為國內投資報酬率太低所致。然而,當海外較高投報率,減去一定的匯損之後,就一定比留在國內投資「還優」?
再者,投資海外部位越大,投資人遭受的虧損影響就越大。凡投資海外,都一定避免不了匯損風險。所以,一旦投資海外的部位很高,又出現匯兌損失,問題就分外顯得嚴重。
最後,投資海外風險除了匯兌外,還包括各種手續費及其他成本。例如國內有不少「複委託」的業務,就是專門幫國人進行海外金融商品的投資。但事實上,這類複委託業務,相關手續費有時並不便宜。
謬誤10:以為沒有錢或不出國,就沒有匯率風險
所有以外幣計價的金融商品,不管是定期存款、基金、證券、ETF或保險,全都難逃可能的匯兌風險。所以不要以為「沒有錢、沒有出國,就沒有匯率風險」。
事實上,個人認為要不要進行海外投資,最主要的關鍵在於「目的」與「投資熟悉度(或投資訊息掌握能力)」。而總的來說,如果未來沒有打算在國外定居、工作或退休,也沒有什麼時間做太多功課,老實待在國內投資恐怕才是正道。特別是國內投資資訊取得較易,且國內市場利率(投報率)雖低,卻不表示完全無法找到比擬海外投報率的標的。因為,國內投資至少少掉了匯兌風險,以及跨境的手續費等成本。
當然,就算投資人最後的答案是「可以投資海外」。但也不是把大部分的錢,通通挪到海外去「投資」。不要忘了,投資人現階段如果主要生活重心仍在台灣,各項日常與應付突發事件的緊急支出,就絕對少不了一定的台幣資產。因為想從海外匯回,一是資產變現需要時間,二是也一樣要被金融機構,收一筆不少的國際匯兌成本。
「一年轉換4~6次免轉換費」是否算是優惠?
對投資有何幫助?
有些保險公司在推銷投資型保單時,都會有這樣的行銷話術:「月繳數千元,幾百檔投資標的任你選!投資型商品每月保費還能調整,手頭緊時可以少繳一些。」「我們免費提供1年N次投資標的轉換免手續費,到銀行買基金,每次轉換都要錢!」 ……仔細分析,這些保險公司提供的「方便」,有時並不等於「必要」。畢竟,長期投資才能產生較大的複利效果。
真正以長期投資為目標,以及資產配置為原則的投資標的,並不需要頻繁轉換投資標的。因此,投資型保單所提供的「一年轉換4~6次免轉換費用」的優惠,是否真的對每一位保戶有利,卻也得依人而定。因為,原本就沒有頻繁轉換標的的保戶,就是「無利」可言吶。
記得很早之前,曾有某家提供保戶無限制轉換的保險公司做過調查:每位保戶平均轉換的次數大約只有「兩次」而已,就算有每年免費轉換四次的功用,多數保戶事實上都用不上的。
投資海外,要如何避免匯損?
隨著金融市場全球化,以及金融商品不斷地推陳新,「匯兌風險」經常是投資人心頭的一大痛處。個人建議,想要投資海外,又想要避免匯損吃掉投資收益時,可以試試以下幾個方法:
首先,一定要把資產,放在「強勢貨幣」上。
其次,在選擇不同貨幣時,應該選擇以「與投資地區相同的貨幣」為原則。舉例來說,如果投資人選擇美元、歐元與日圓三種不同貨幣,除非是單純做外幣定存,否則應該與投資地區相符才好。從以上的邏輯來看,假設投資人想同時投資美國、歐洲及日本地區,就應該投資以上述三種幣別計價的投資工具(例如共同基金或ETF),這樣才不會因為投資地區與幣價幣別的不同,再產生出另一層的匯兌風險。
※本文摘自時報出版《想賺錢,要買對投資型保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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