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12 養生.家庭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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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8 醫聲.領袖開講
雨後彩虹 白袍良醫/「得到胸腺癌半年內會死」!林肇堂積極面對兩度開刀,逾10年沒復發
胃腸肝膽科名醫、義大醫院副院長林肇堂,10多年前罹患「胸腺癌」。罹癌當時林肇堂查書上面寫:「如果得到胸腺癌,半年內會死。」當下他慌了、很難過。罹癌的心情與其他癌友一樣,面臨「生氣、為何是我?」想找出罹癌原因,最後就是接受,不會因自己是醫師而有所不同。胃腸肝膽科名醫、義大醫院副院長林肇堂,10多年前健檢發現罹患「胸腺瘤」,手術切除後的病理報告竟顯示,腫瘤是少見混合兩種癌細胞的「胸腺癌」,經再次手術才治癒。受訪時林肇堂打開衣襟,一條很長的疤痕直直地在胸口,「這個傷口,是我人生中最大的疤記,也是勳章。」每天洗澡看著它提醒他,要更重視健康。胸腺瘤開刀 才發現是惡性2012年,林肇堂和太太到台大醫院健檢,並採用低劑量電腦斷層進行肺癌篩檢,沒想到太太沒事,他的影像檢查卻有問題。台大醫院影像醫學部診斷,「看起來像胸腺瘤,一顆直徑約2公分,沒有向外侵犯跡象,不像是惡性。」但他不放心,再詢問現任台大醫院癌醫中心分院副院長、胸腔外科教授陳晉興,建議三個月後再追蹤。雖然追蹤沒有變化,但一顆小小的胸腺瘤埋在胸口,是林肇堂心中沉重的石頭,於是決定開刀,由陳晉興執行胸腔鏡手術。不料,術後第3天準備出院時,台大病理科告知,腫瘤看起來不是良性的,令他相當驚訝。病理報告顯示,是惡性腫瘤,裡面混合兩種癌細胞,一是神經內分泌癌細胞,另一是鱗狀上皮癌細胞。林肇堂立刻查書上面寫:「如果得到胸腺癌,半年內會死。」當下他慌了、很難過。罹癌的心情與其他癌友一樣,面臨「生氣、為何是我?」想找出罹癌原因,最後就是接受,不會因自己是醫師而有所不同。問專家意見 再開刀切除乾淨林肇堂尋求日本德島大學胸腔外科教授近滕和也(Kondo Kazuya)意見,近滕問他:「開刀前判斷是良性還是惡性?開刀前有沒有進行電腦斷層篩檢,查看其他部位有沒有癌細胞轉移?手術時,有沒有將整個腫瘤及周邊的縱膈腔、淋巴腺清除乾淨?」三個問題。林肇堂回說:「只把腫瘤拿掉而已。」近滕因此強烈建議,兩周內立即再度手術,把剩餘的胸腺組織、淋巴腺清乾淨,若錯過治療黃金期,開刀傷口會沾黏,增加再次手術困難度。仍由陳晉興為林肇堂再次執刀,且採行「開胸手術」,為了治療癌症,「再痛,我都要開。」術前把全身總掃描一次,確認身體其他的部位有無轉移,有轉移就一起開掉,甚至心包膜都拿掉一塊,「全部弄乾淨!」林肇堂說,手術將胸骨鋸開,胸口留下20多公分傷疤。術後,林肇堂選擇與癌細胞共存,不化療、電療,「但心情掉到谷底。」體認到他是一名癌症病人,體內癌細胞隨時會復發,像一顆不定時炸彈,因而選擇從台大醫院退休,與太太遊山玩水、放空2年,享受人生。健檢發現腫瘤 慶幸是福報2年後,在輔大校長江漢聲力邀下,2014年林肇堂擔任輔大醫學院院長,2018年成立輔大附醫,後來轉任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消化醫學中心院長,目前則擔任義大醫院副院長。林肇堂探究罹癌原因,可能是台大醫院擔任總醫師2年期間,穿著鉛衣為病人進行膽管、胰管攝影,每次攝影都要經X光檢驗確認,長時間受到高劑量輻射所致,但也是因為此經歷,他成為「台灣內視鏡之父」,國內內視鏡做最好的人。「這可能是一個福報,腫瘤是透過健檢發現,而不是發病才發現。」「如果10多年前沒治療,我可能早就死了,故事就停在59歲。」林肇堂說,他已多活10年,做了好多事情,現在每天都當作生命的最後一天,「身上的一個刀、一個疤,都是好的啟發」。活在當下 看病更具同理心罹癌後,林肇堂面對病人的態度改變很多,現在想的都是如何幫助病人,說服力也比以前更好。就是一個角色的轉變,他現在與病人是同輩,拿出同理心,例如診治只剩半年生命的病人時,會告訴家屬要一起面對,不能隱瞞,包括處理遺產稅等後續問題,「不是只治療病人,也要處理家屬的問題」。如今癌後逾10年沒復發,林肇堂說,得知罹癌時,以為「人生到此為止」,但後來又回到學校、醫院服務,可見人生真的很難規畫,現在「每天都是多賺的一天,開心面對,活在當下」。目前林肇堂每半年進行一次電腦斷層檢查,相信科學證據,信任專家,「Do my best」,然後就順其自然,等待結果,或許有一天等死神第二次來敲門,他也會開心面對「Let it be」。林肇堂小檔案現職:義大醫院副院長、輔大醫院胃腸肝膽科特聘顧問年齡:70歲罹患疾病:胸腺癌發病時間:2012年症狀:無症狀,健檢發現罹癌治療方式:第一次手術切除腫瘤,兩周內再切除剩餘胸腺組織、淋巴腺及部分心包膜想告訴病友的一句話:竭盡所能找到專家治療你的癌症,若已盡力了,就讓命運來決定吧! Do your best, and then let it be. (責任編輯:葉姿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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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9 養生.運動健身
台南旅遊行程這樣排!25處必拜訪美食景點 懶人包大公開
有「旅游首都」之稱的台南是一座充滿美食和歷史文化的城市,吸引許多旅遊愛好者。來到台南你可以一邊品嚐在地美食,一邊遊覽豐富景點,一次滿足所有的旅遊慾望,可面對琳琅滿目的旅游推薦你是不是也感到眼花撩亂呢?YouTuber張嘴嘴就將台南所有必吃必玩的景點一一向觀眾介紹,並將他紀錄成影片分享,下面我們就跟著張嘴嘴的腳步一起雲游台南吧!台南是個從古早味的小吃到創意料理,每一口都會讓你驚艷的地方。影片中介紹了多間美食,葉家小卷米粉、豬飼料柑仔店、富盛號碗粿、吻鑽糖半熟乳酪塔專門店、福昇小食、輝哥本土牛肉湯等,都是來到台南必嚐的經典美食。吃飽喝足後,張嘴嘴帶我們來探索台南的必去景點。台南擁有豐富的歷史和文化遺產,赤嵌樓、安平定情碼頭-德陽艦園區、奇美博物館、十鼓仁糖文創園區等,其中十鼓仁糖文創園區還有許多刺激及台灣少見的遊樂設施供遊客體驗,想解放生活壓力的你們,不妨來這邊大叫抒壓吧!若害怕十鼓糖廠的遊樂設施,也可規劃遊走台南的歷史古蹟,台南古蹟歷史悠久,因此也非常適合做為親子出遊寓教於樂的選擇喔!還不知道來台南要吃什麼玩什麼嗎?趕快點擊影片,跟著張嘴嘴一起出發台南!想知道更多美食旅遊資訊,記得訂閱關注女子漾!「女子漾」網站全新上線,陪你愛自己的每個樣子!最棒的美食旅遊、美妝穿搭、娛樂話題、運動健康、情慾愛情分享,都能在這裡看到!快點來加入成為創作者!https://woman.udn.com【延伸閱讀】火鍋吃到飽只要190! 超狂CP值 60種食材任君挑選【延伸閱讀】東京新宿噴泉意象吸睛新景點「東急歌舞伎町TO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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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30 養生.運動健身
在地人也狂推!台中美食TOP4 一路吃到宵夜 只怪肚子容量裝不下
來台中玩還不知道要吃什麼嗎?今天就跟著YT的德瑞克與阿肥貓,一起展開在地人推薦的美食之旅吧!首先來到影片中介紹的第一間,「大紅燈籠東北酸菜白肉鍋」,所有餐點的食材與製作過程全都是老闆親自處理,吃到美味更吃到滿滿的健康,以為要吃「酸菜白肉鍋」就要一大群朋友一起來吃嗎?這間也有推出不少個人可以享用的餐點,像是麵食、餃子或是其他家常小點,總體來說,很值得列為台中美食的口袋名單!第二間,「呷味亭專業滷味」,他們家的滷汁是純中藥熬煮,微帶點甜味。麻辣口味像是四川麻辣的感覺,可以聞到淡淡花椒香味。滷味種類多,晚餐不知道要吃什麼或是單純想吃個宵夜時,這家店是個不錯的選擇。第三間,「佐原拉麵」主打豚骨湯頭為基底並可客製化的拉麵店,豚骨湯頭濃郁,店家堅持湯頭每日新鮮熬煮,叉燒肉肥瘦相間的厚度及份量還很大器,還有叉燒飯也是必點!最後一間,「勳大牛肉麵」,喜歡吃牛肉麵的朋友有福了。原汁湯頭是每日用牛骨和蔬菜熬煮,牛香十足,又帶蔬菜本身的甘甜口感,還有些許辛香料的香氣,濃郁卻爽口,口味很有記憶點。牛肉的部分是選用牛腱肉,肉質細緻不乾柴,略帶點筋,嚼起來更有口感。番茄湯底是勳大牛肉麵的熱門湯底,番茄香氣飽滿,湯頭喝起來微酸甜,醇順又涮嘴。麵條可以選擇細麵或刀切麵,喜歡嚼嚼口感的朋友推薦可以點刀切麵。想看更多美食推薦嗎,趕快訂閱關注女子漾吧~「女子漾」網站全新上線,陪你愛自己的每個樣子!最棒的美食旅遊、美妝穿搭、娛樂話題、運動健康、情慾愛情分享,都能在這裡看到!快點來加入成為創作者!https://woman.udn.com【延伸閱讀】澳門文化遺產開走 - 美哉!大三巴!【延伸閱讀】❤新北-住宿❤夏天避暑聖地【白宮行館沙灘溫泉度假村】~專屬☆沙灘&溫泉★雙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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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9 醫聲.高齡社會
長照收支可能「死亡交叉」 學者籲思考加稅或收費
內政部統計去年平均家戶人口為2.56人,其中單人戶占34.8%,雙人戶占20%,合計過半數人口,當中不乏65歲以上老老同住。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秘書長陳景寧指出,台灣將進入「零家庭照顧者」時代,政策卻跟不上人口老化,中重度者無法從長照2.0得到完整服務,結果今年每個月都新增照顧悲劇。學者則示警,人口急速老化、景氣波動等因素,可能導致長照入不敷出的死亡交叉,呼籲國家負起責任,研議更具穩定性和公平性的財源。家總政策委員會召集人、北護長期照護系教授陳正芬說,德、日、韓分別在早在老年人口大約10%時開辦長照保險,平均投入GDP的1.7%在長照。反觀台灣,後年老年人口就要達到20%,長照2.0的預算連GDP的1%都不到。政府應儘速詳細檢討服務缺口,先討論人民需要怎樣的服務,再討論該怎麼收錢。陳正芬表示,沒有健保的年代,台灣經常上演「一人生病,全家破產」的慘況,這樣情況正在長照重演。世界衛生組織廿年前就將長期照顧定義為人類除了生老病死之外的「第5種無可迴避的風險」,世界各國認知到長照服務昂貴,不能靠剝削服務提供者來達成,紛紛提高公共支出,致力於降低民眾自行負擔比例。衛福部定義的長照涵蓋率高達7成,這數據卻有吃民眾豆腐之嫌。陳景寧指出,全國長照需求人口有一成在住宿機構,每月費用要4、5萬,政府每月補助5千、今年提高到一萬,卻把這些都算進長照服務涵蓋率。此外,長照需求人口僅4成使用居服、日照等長照2.0服務,大部分都是輕中度失能者,中重度失能者還是只能送機構,付不起機構費用者就請外籍看護或自己顧,大多數照顧悲劇多發生於此。若寄望民眾自行購買商業保險來補長照不足,恐不切實際。淡江大學會計系教授、台灣健康經濟學會副秘書長韓幸紋表示,近10年資料顯示,超過25歲才為自己購買首份商業保險的人數約有86萬人,平均年齡高達50歲,首份保單保費僅一萬多元,也不會是長照險。商業保險要獲利,還會拒保高風險者,若像健保採社會保險,有強制性,多方共同負擔保費,就能給所有人基本長照服務。陳正芬表示,台灣長照是「有多少錢做多少事」,如果稅收不夠再用公務預算補,但若未來經費限縮或有其他政策需求,長照系統能做的事就會更少,無法長期穩健運作。韓幸紋指出,目前長照財源很大部分靠房地合一稅,但這很容易受到景氣影響。老化速度這麼快,如果支出預算往上拉,收入卻往下掉,長照收支也「很可能要出現死亡交叉了」,現在正是開啟討論的時機。「錢不會從天上掉下來,要解決財務問題,就要思考,加稅還是加費?」韓幸紋表示,台灣老化的速度太快,很多政府做事的邏輯也還沒改。根據國際經驗,台灣也可考慮採取稅收和保險混合制,收取保費的方式則建議採取「家戶總所得制」,對於多眷口家庭比較公平。衛福部長照司副司長吳希文表示,按現行長照服務法規定,以稅制來作為長照財源,也就是菸稅、房地合一稅、遺產贈與稅、菸捐等,每年大約有600至700億,不曾出現需要公務預算補充的缺口,預估未來5到8年都是穩定的,今年及未來都尚未有推動長照保險的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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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7 焦點.元氣新聞
爺孫戀是真愛?李坤城兒轟林靖恩「醫院結婚只為搶房產」 控她偽造文書、神主牌險被摔爛
音樂人李坤城今年4月因大腸癌病逝,享壽67歲。他生前與小40歲老婆林靖恩的「爺孫戀」一度成話題,最近又因他病逝再被提起關注,而今(27日)李坤城兒子疑透過父親生前臉書帳號發文,控訴「林小姐」偽造文書,表示「在醫院結婚只是為了偽造生前夫妻贈與搶房產」,為了搶房產在醫院硬是拉爸爸的手去蓋印章結婚,把家裡搞得烏煙瘴氣:「這也叫真愛?這叫貪婪。」李坤城生前臉書今更新,表示「不知他人苦,莫勸人大度」。內容提到「我爸的後事都是我處理的,林小姐在醫院結婚只是為了偽造生前夫妻贈與搶房產。我的姑姑李坤城的妹妹也在一旁照顧就能簽所有醫療同意書文件了,不需要為此而結婚,而且結婚證書我爸根本沒有寫好給林小姐,林小姐自己寫好幾份預備拉我爸的手用蓋指紋的。」接著透露「當時我爸已經手沒辦法簽字了林小姐能還去偽造文書,把我爸的銀行戶頭裡的救命錢領光、車子賣光,生前完全拿到遺產過戶後就躲起來,霸佔著老家,遺產稅也不處理,房貸也不繳。」李坤城兒子還控訴「林小姐」整天在老家喝酒打電動,更會破壞東西摔東西,把從小長大的老家搞得烏煙瘴氣,甚至表示若他沒有去把神主牌搶救去來,可能也落得被摔爛的下場,直轟:「這也叫真愛?這叫貪婪,好笑至極。」不過李坤城兒透露爸爸也非等閒之輩,指出該房產早已貸款過四筆,負債滿滿,但林小姐沒有工作能力因此只等法拍。他酸「林小姐」用盡心機結果搶到負債還沾沾自喜,也繳不起,「只能說是弱智大愚 實在是有夠北七」。而目前林靖恩未對此做出回應。延伸閱讀:.「爺孫戀」李坤城病逝!出現7症狀當心大腸癌已上身:做對2件事可助預防.李坤城小40歲爺孫戀引關注 老少配是各取所需還是有真感情?.台灣一地區大腸癌盛行率第1名!高敏敏曝「8罹癌食物」你一定全吃過!責任編輯:陳學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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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4 養生.家庭婚姻
她離婚少做1動作!前婆婆狂call「來做家事」 過來人:千萬別忘
「婆媳相處之道」是許多人婚姻中難解的課題,就算離婚了,恐怕也不一定能徹底解決。近日一名網友透露,自己的朋友明明已經離婚,前婆婆卻因為「1個原因」,三不五時打給她,要求幫忙做事。她離婚少做1動作!被前婆婆狂call原PO在臉書社團《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發文替朋友抱不平,表示對方明明已經離婚了,卻還是常接到前婆婆的電話,要求她幫忙做事,「原來前婆婆認為朋友離婚前沒有向夫家祖先『辭祖』,所以還是有資格可以使喚朋友做事」。對此,底下網友也傻眼表示,「既然離婚了,前婆家也用不尊重態度對妳,就無須念舊情,直接封鎖啦」、「這…哇…好奇葩!緣分深吧!」、「把電話設定黑名單,就接不到電話」、「就算沒離婚,她也沒資格使喚妳朋友做事」、「沒問看看,離婚沒辭祖,可不可以分遺產」;也有不少過來人表示,如果不想被騷擾,花時間跟前夫家糾纏,最好還是別忘記做辭祖,免得搞到自己暴躁。「辭祖」是告別自家祖先事實上,所謂「辭祖」就是告別自家祖先。大多數的情況下,「辭祖」的人都是女性,通常在出嫁當天會有一次「辭祖」,新娘上香稟告娘家祖先,『今日我某某人要出嫁,嫁到何處哪戶人家』,接著新郎新娘再一起向女方父母拜別,感謝這段時間的養育之恩。延伸閱讀:.要媳婦包紅包,婆婆打開看到數字氣瘋!網友:金額寓意「長輩長命百歲」.曾被罵到撕破臉!多年後婆婆主動聯絡 5方法改善婆媳問題.擅自開房門、半夜坐床尾...婆婆詭異行徑讓媳婦崩潰!4方法緩解婆媳問題責任編輯:陳學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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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0 焦點.元氣新聞
18歲男剛繼承5億房產就墜樓亡!律師:「非常離奇」,婚姻與繼承留意5個法律面
媒體報導,台中市18歲賴姓男子今年5月初從10樓墜樓身亡,賴男母親出面指控,就讀高三的兒子與夏男登記結婚,未料2小時後兒子就墜樓,懷疑是謀財害命,讓賴母淚訴「無法接受」。律師分析指出,若能證明夏故意使賴死亡,則將喪失繼承權,或登記結婚證人無共見聞,也可能婚姻無效。被詐欺或脅迫,婚姻可不成立根據《聯合報》訪問律師陳清怡分析指出,若要讓凶嫌拿不到錢,可從以下幾招追查:1.同性婚姻中若因被詐欺或脅迫而結婚者,得撤銷其婚姻。(依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第10條第1項準用民法第997條規定)就本案,若賴男是遭夏男詐欺而成立同性婚姻,似可依法撤銷,但是賴男已成年且已經死亡,因此其母親不得代理賴男撤銷婚姻。2.同性婚姻中若故意致配偶死亡而受刑之宣告,將喪失繼承權。(依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第23條第2項準用民法第1145條規定)就本案,與賴男結婚之夏男,依法為其繼承人,若能證明其故意使賴男死亡,而後經法院判決有罪則夏男將絕對喪失繼承權。而若夏男並無喪失繼承權,則賴男之繼承人為其母親與夏男,依釋字748施行法第23條第2項準用民法第1138、1144條規定,賴男之繼承人應為其配偶夏男以及母親,並各取得遺產2分之1。婚姻與繼承 留意5個法律層面針對此案件,律師林智群也在臉書發文,指出有2件事讓他覺得「這個事情非常離奇。」1.該高中生之前還暗戀女同學,跟男代書助理見面兩次就一見鍾情跑去結婚?2.結婚之後不到兩個小時,高中生墜樓死亡。他並列出5個值得注意的法律面:1.現在滿18歲就成年,原本18歲就可以結婚,要結婚是沒問題的。2.結婚登記需要兩個證人,應該把證人找來確認雙方是否有結婚真意。3.如果結婚成立,因為結婚期間太短,沒有剩餘財產分配問題。4.不過婚姻如果成立,配偶還是有繼承權,跟高中生媽媽各分1/2。5.如果發現是配偶殺害高中生,依法不得繼承。【參考資料】.18歲兒擁5億不動產 登記結婚2小時後就墜樓亡 母控訴謀財害命.繼承5億房產遭謀財害命?律師分析幾招讓凶嫌拿不到錢.林智群律師(klaw)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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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2 失智.失智100問
失智者財務危機 1/3遭家屬剝削!輕、中、重度失智如何保住財產 律師提建議
高齡八十四歲的國民黨前副祕書長、救國團名譽召集人李鍾桂,已故丈夫為前司法院長施啟揚,夫婦權傾一時,兩人膝下無子女,四年前施逝世後,李的健康每況愈下,且罹患失智症,近日爆發親信搬空數千萬老本,包括轉移房產、變賣股票,李鍾桂家人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已獲准,並提起刑事告訴。【延伸閱讀】政壇女強人李鍾桂失智疑被搬空千萬?3道防火牆幫失智家人守住錢失智症早期財物損失 三分之一是被家屬剝削財務超高齡社會來臨,失智發生率與年齡成正比,台灣失智症協會二〇一九年首次失智者財物損失風險案例調查,共收集七十四個案例,高達卅四人被騙時尚未被診斷為失智症,且多達六十五人尚無輔助或監護宣告,顯示財物損失可能為失智症早期徵兆。當中有廿五人被家屬剝削財務,比例高達三分之一,案件數居冠,其次才是詐騙集團,其餘則包括朋友或同事、商家、陌生人、金融人員、看護、法律、社會福利人員等。財務剝削管道排名則為金融服務、買賣、借貸和理財等,導致五十名失智者損失動產、十六人損失不動產、六人身分被盜用,但僅有廿四人採取法律訴訟救濟。台灣失智症協會秘書長陳筠靜表示,根據監察院人權報告,失智者訴訟11年來增加17倍,包括監護宣告或財產、遺囑、指定扶養等訴訟,大多與近親剝削濫用、不當安排有關。金融剝削中除了財物剝削以外,「知情權剝削」也值得關注,意即子女自行濫用失智長輩的印鑑、進行投資,連銀行帳單都不讓失智者看,失智長輩對於自己的財務安排,完全不知情。「後面我會養你,你先分財產。」部分子女利用親情、話術,要長者提前進行財產分配。陳筠靜表示,也發生不少案例是,子女並未如當初承諾,提供長者該有的照顧安排,甚至部分長者財務狀況佳,原有生活水平高,但透過近親安排,反而失去原有生活水準。此外也有晚年嫁娶、形成親戚關係,也可能涉及不當目的性婚姻。一名90多歲陳奶奶罹患失智症,長期與小兒子同住,也是小兒子負擔照顧責任,大兒子則負責帶奶奶就醫。至今單身未婚的小兒子指控,大兒子私下申請為奶奶的輔助人,陸續挪移數百萬元財產,質疑是因為姪子打算出國唸書,哥哥利用親情操弄失智媽媽將財產轉移,因此主動提告,希望爭取自己擔任媽媽的輔助人,保住媽媽的財產。財產及早規畫 家屬介入常造成糾紛也有人晚年後想將不動產轉為資金活用,卻因為失智症受到阻礙。一對高齡夫妻共同持有房產,先生為失智症患者,太太則為照顧者,兩人做好規劃,希望將房產售出做財務信託,沒想到遭兒子反對,認為父母若售出房產,會影響到他未來繼承特留份,甚至威脅父母若敢賣房將提告,指控母親故意讓失智父親作出不當決定。台灣失智症協會理事長、長庚醫院學術組副教授級主治醫師徐文俊提醒,根據國內外調查,常見高齡者遭家人掠奪財物,若長者已經失智,即使回朔當時狀態,也難確認當下是否遭親人詐騙,使得案件處理上更加複雜。有晚輩不認同長輩的處理財務方式,並不一定與失智症相關,但建議民眾應該及早規畫,而非等到失智後才讓家屬介入處理。財產「身心障礙安養信託」 律師:提前規畫為上策【記者許政榆/台北即時報導】國民黨前副祕書長、救國團名譽召集人李鍾桂罹患重度失智症,引發親信與家屬爭產大戰。專家表示,民眾無論有無慢性病或罹患失智症,在不同時期應及早思考,做好未來的財務規畫,也提醒民眾做輔助宣告、監護宣告「並非萬靈丹」,因我國欠缺完整監督機制,也可以考慮使用身心障礙安養信託,花小錢保障辛苦一輩子的老本。台灣失智症協會理事、宇皓法律事務所律師鄭嘉欣表示,以李鍾桂案例,因財產已被移轉出去,家屬僅能進行刑民事提告,刑事包括準詐欺,民事則是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返還。不過法官除了按照病歷,也會根據在場公證人、見證人或錄音、錄影跡證一併考量,但失智者容易附和、順著照顧者的話,即使有錄影存證,也難證明是失智者本意,家屬若要指控失智者當下是遭詐騙,難度非常高。意定監護、信託契約 輕度失智前要完成鄭嘉欣建議,民眾尚未失智前,甚至邁入中年都應該提前思考、規畫,包括「意定監護」決定自己未來的監護人是誰,像是同志愛人、同袍好友等,不一定要選擇自己的親屬,此外亦可有多位監護人,分別管理自己的醫療、財務。不過意定監護只有監護權,若要保障財產,須透過保險、信託契約來規畫,以及醫療委任代理、臨終照護決定、過世後遺產處理,建議在輕度失智前都要做完。中度失智 考慮他益信託、遺囑信託若已是中度失智,仍留有些許判斷能力,鄭嘉欣表示,家屬可與失智症患者討論,是否做金融註記或不動產預告註記、預立第二聯絡人等,甚至身旁的家庭照顧者,擔心自己「走得更早」,未來沒有人可以照顧失智者,亦可以考慮做他益信託、遺囑信託,或將自己的保險金以分期方式、達到「類信託」效益,即使自己不在了,保險仍會定期撥錢給失智者使用。重度失智輔助宣告、監護宣告 欠缺監督機制重度失智患者會牽涉輔助宣告、監護宣告問題,鄭嘉欣強調,輔助與監護宣告「不是萬靈丹」,一旦做了監護宣告,等於輔助人想怎麼使用監護人的現金、股票、有價證券、車子、黃金「都可以」,只有在處分財產清冊上的不動產時,才需要經過法院許可,我國法官至今未在主文上宣告,要求輔助人按月做財產清冊報告、交付信託,我國的監護宣告欠缺監督機制。鄭嘉欣說,相較韓國有公設監護監督人,按時監督民眾的財產是否遭輔助人濫用,若沒有子女的長者,韓國也有公設監護人。但我國欠缺監護監督人、輔助監護人制度,也欠缺具有公信力的信託監察人。在我國制度尚未完善前,她也推薦民眾可使用「身心障礙安養信託」,費用約僅百分之一至二,比起千萬元資產遭人騙走,不如花小錢做好下半輩子金融保障。台灣失智症協會秘書長陳筠靜建議,高齡者可預先做不動產註記,並指定聯絡人,當未來不動產進行移轉、分割時,地政事務所也能同步向聯絡人確認。也呼籲民眾應及早進行財務規畫、醫療及照護決定,並與家人取得共識,提前做意定監護、信託契約及相關註記,信託契約中亦可載明信託關係不因委託人受監護或輔助宣告而消滅 ,保障自己未來失智或因病無法表達己意,法官仍可依照紀錄有脈絡可循。若有相關需求可撥打全國失智症關懷專線0800-474-580(失智時,我幫您)。(責任編輯:葉姿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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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8 焦點.長期照護
「跟家人圍餐桌吃飯,哪怕一輩子一次也好」73歲獨身癌末老人感謝照服員如女兒般照護,臨終贈與全部遺產
【本文重點】這是篇來自日本「女兒屋」的故事,述說著一位長照看護員的經歷,她求職四處碰壁,最後在懇求下才得到照護老人的試用機會,她如女兒般的用心照護獨居或病痛的老人成為金牌照護員,自己也從照護過程中得到快樂與自信。--by ChatGPT到家政服務介紹所找「陪護」的工作走出家政服務介紹所的玄關時,幸枝被一個素不相識的男人搭話:「能認識一下嗎…不會耽誤你太久的。」他五十來歲,比幸枝稍矮一些。儘管他其貌不揚,但幸枝作為女人來說體型又高又胖,容貌在常人之下,且長年忙於家務和打工,看上去比三十八歲的實際年齡更老,應該不會被陌生男人搭訕。「我想跟你談一下工作的事…」那個男人彬彬有禮,幸枝被他邀請去了附近的一家咖啡店。她剛從家政服務介紹所失意而出,聽到「工作」二字不可能無動於衷。她想在家政或陪護服務介紹所登記,可是走到哪裡都被問道:「已婚了吧?丈夫是做什麼的?孩子呢?家裡還有誰?」更氣人的是被理所當然地問道:「身分擔保人是你丈夫吧?」每到這時,幸枝便垂頭喪氣。既然抱著自立的決心離家,就不可再有絲毫依靠丈夫之意,況且她還必須盡量不留痕跡,不讓丈夫知道自己的消息。「你果真是這種情況呀…」那個男人喝了一口咖啡,滿含同情地點點頭。面對男人的提問,幸枝不得不把自己的窘境如實告訴他。她低頭看著手裡的名片,上面寫著「石山家政陪護服務介紹所有限公司所長石山六郎」。「我瞭解你的情況了。你就在我這裡登記吧…當然,本來是要有身分擔保人的,畢竟是到人家家裡去工作,所以馬虎不得。」石山所長一本正經地盯著幸枝看,「不過,像你這樣的情況就不必了,為了謹慎起見,你提供一個戶口本複印件就行了。另外,本介紹所有完備的住宿條件…我們這就去所裡吧。」幸枝起身深深鞠躬,寒酸的所長在她眼中突然變得高大起來。『女兒屋』為老人提供陪護服務 把對方當作親生父母盡孝介紹所在兩站路外站前商店街背面的一座五層公寓裡,兩張辦公桌和待客用的沙發局促地擠在一個單室套間裡。「你有陪護病人的經驗嗎?」剛在沙發上落座,石山所長便問。「有的。母親去世前,我在青森的醫院裡陪護了兩個來月…那是結婚前的事了。」「那就好。照看過自己的親生父母,那就沒話說了。」他在沙發上坐直,前傾著矮小的身體緩緩說道:「我們介紹所在業界有一個別稱叫『女兒屋』…主要為老人提供陪護服務,我們的員工堪稱他們的親生女兒。你明白嗎?」所長飽含熱情地強調了「親生女兒」這幾個字。「請你在陪護時把自己當成對方的親生女兒,把工作當成盡孝心,時時溫情脈脈地叫他們爸爸媽媽。老人無論說什麼,你都要認真地傾聽,時不時用手輕輕撫摸他們。可以嗎?」所長的眼睛不知不覺間紅了,幸枝抬眼看著石山所長頻頻點頭,眼睛也濕潤了。幸枝開始陪護工作-當老人的「親生女兒」「宿舍」就在辦公室隔壁,單室套間裡放著兩張雙層床,靠裡處只有帶鎖的衣櫃和一個小電視機。只隔了一天,她就立刻投入工作當中。「一位臥床在家的老人需要照顧三天,這段時間由你去當他的『女兒』吧。」所長把一張寫有地址的便條遞給幸枝,「另外,希望你千萬注意不要違反合同裡的條款。」前一天,在介紹所辦完登記手續後,她在一份印好的合同上簽名蓋章了。所有條款都是常規內容,只是在報酬那一條的末尾多了一句:「規定報酬之外的報酬─小費及其他從客戶處獲取的收入,無論金額大小,均須如實申報,並與本所對半分成。」◎83歲渴望被聆聽的「爸爸」第一份工作的對象是一位八十三歲的「爸爸」,他一個人躺在郊外新建住宅區的一座房子的最裡間。在約定的上午九點到他家時,老人的家人已經全都出去了,他用微弱的聲音回應道:「…哦,我在等著你呢,來這裡吧。」老人皮包骨頭,蒼白的身體躺在床上,敞著睡衣,露出了尿布。他眼珠向上看著幸枝說:「哎呀,不是以前那位了嗎…啊,無所謂啦,我腰疼得受不了了。」他的聲音好似哀求。幸枝奔上前說:「好的好的,我來看看,爸爸。是長褥瘡了…真遭罪呀。」她說得很自然,沒有絲毫膽怯或害羞,跪在床邊立刻開始工作。老人安心地吐了口氣。老人的話題源源不斷,包括少年時代的回憶、與亡妻新婚時的生活、在銀行工作時的事情等等。這些話他不知說過多少遍,身邊的人大概早已聽煩了,但幸枝卻覺得新鮮,聽得津津有味。這十多年來,幸枝在家都沒有認真聽過人說話。對幸枝來說,跟老人在一起的三天過得很安穩,有一種久違的平靜。她覺得自己能打心眼裡善待老人。或許正是這個原因,到了第三天,老人含著眼淚依依惜別:「你下次還要來呀。我跟你在一起就像跟女兒在一起一樣。謝謝你。」他從枕下拿出一個餐巾紙包著的東西悄悄塞到幸枝手中。幸枝打開一看,裡面是一張皺巴巴的一萬日元紙幣。她總算明白合同裡為什麼會有那項條款了。◎73歲獨身癌末的「爸爸」三天後又有了新工作。「這位老人已在醫院住了很久,現在醫院允許他回家一趟,可是家裡一個人也沒有,他想讓我們照顧兩天…你去當他的『女兒』吧。」所長囑咐後把地址交給幸枝。這是一位七十三歲的獨身老人,住在一室一廳的公建房裡。住院半年間,他沒回過家,加上平時疏於打掃,家裡積滿了灰塵。在老人回家前,幸枝提前過去把家裡打掃乾淨。「您回來啦…爸爸。」老人一到家,穿著圍裙的幸枝就到玄關迎接。老人睜圓了眼呆立在被水沖得乾乾淨淨的水泥地上。「爸爸,洗澡水燒好了。」身材瘦削的老人端坐在房間一隅,如同在別人家一樣拘謹。幸枝催他脫了外衣,就像催自己的父親一樣。「來,讓我幫您沖沖背吧。」老人像孩子似的縮著脖子,他泡在浴缸裡呆呆地看著幸枝,低聲嘀咕道:「啊,世上還有這種生活呀。」晚飯時餐桌上擺著一小罐啤酒,老人看著菜餚開心地說:「就像做夢一樣。我一直想這樣跟家人一起圍著餐桌吃飯…哪怕一輩子只有一次也好…」一點點啤酒就讓老人有了醉意,不等幸枝問,他就沒完沒了地回憶起自己長年的獨身生活。他三十歲復員回來就一直獨居,家裡人全死於空襲。兩個人隔著拉門而寢,半夜裡幸枝聽到輕輕的嗚咽聲。第二天早上,老人帶著開心的笑容,對送他到玄關的幸枝說:「謝謝你。你掃清了壓在我心頭四十三年的陰霾…我不會再回這個家了。」他用平靜的語氣告訴幸枝自己已是胰腺癌晚期,說完坐上了來接他的計程車。幸枝半天喘不過氣來,呆立在那裡,連一聲「再見」都沒能說出口。◎72歲想當好婆婆的「媽媽」離家出走已經超過三個月了,其間幸枝當過十二位老人的「女兒」,他們也並非全是病人,其中有幾位另類的「媽媽」。「兒媳回娘家了,就今天一天…你啥也不用做,坐在這裡就行。」幸枝剛到客戶家,這位七十二歲的老婦人就開講了。從上午九點到晚上七點,老婦人滔滔不絕地講了十個小時,一直在說兒媳的壞話。「啊,這下心裡痛快了…下半年我可以裝出個好婆婆的樣子來了。半年後你還得來喲。」幸枝一直坐著聽她說,最後起身時腿麻打了個趔趄。◎70歲渴望女兒關心的「媽媽」還有一位「媽媽」指定幸枝前去的地方很特別,既不是家裡也不是醫院。「是氡溫泉…電車站前有免費巴士接送,你馬上就能找到。」根據石山所長的指示,幸枝前往郊外「媽媽」所在的溫泉。溫泉療養中心裡,老人們在溫泉裡泡澡,在大通間裡吃著水果點心暢聊。這裡還設置了舞臺,老人們一個個登臺表演又唱又跳。「謝謝你來這兒…來,咱們一起泡澡。」一位七十歲的老婦人在前臺等著,興奮地牽著幸枝的手走進了大通間,對著裡面一群老人說:「各位,這是我的小女兒。」她介紹時的聲音非常歡快。大家鼓掌歡迎幸枝,幸枝也像女兒一樣把老婦人事先囑咐要帶來的香蕉和點心遞給了她。「傻閨女,不用帶東西來嘛。你呀,不管長多大都不開竅,這些東西店裡都能買到的嘛。」老婦人說這話時一副很意外的樣子,然後把東西分給各位老人。大家對幸枝交口稱讚,紛紛表示感謝。「我有三個女兒,可是個個都像陌生人一樣不理我。」泡在泛著泡沫的溫泉中,老婦人悄聲對幸枝說,在別人眼裡儼然母女倆親密地在說悄悄話。「我一直想要在這裡的夥伴們面前顯擺一次,讓他們看看我也有個好閨女…今天做到啦。」出了溫泉回大通間時,老婦人突然不耐煩似的趕幸枝走:「行了,你回去吧。閨女在這裡,我跟大家玩不開。」幸枝朝著老人們鞠躬說:「請各位多多關照我媽媽。」再三拜託後她才離去。73歲癌末「爸爸」臨終前立遺囑 把遺產留給幸枝回到離開十天的宿舍,石山所長便迫不及待地把幸枝叫到介紹所。「你還記得來這裡後照顧的第二位老人嗎?」被這麼一問,幸枝立刻想起那位長年獨居在公建房裡的「爸爸」。「他三天前去世了。」幸枝腦海裡浮現出老人說自己胰腺癌晚期時的表情。「離開後我還幾次寫信問候過他…去世了啊。」「他沒有親人,所以後事是政府按規定辦的…不過,遺物裡有一份遺囑。」那是一份正式的臨終遺言,由主治醫師和兩位護士作為證人,其中說到要把全部財產贈予幸枝。「說是全部財產,聽說也就是四十多萬日元的存款…還有留在公建房裡的家具。」所長的一對小眼睛微微發光,窺視著幸枝的表情,那目光似乎是在提醒幸枝別忘了合同的規定。「明白了。容我好好想一想…作為『親生女兒』,就必須考慮今後祭祀供奉的事情了。」幸枝想:作為唯一的「家屬」,必須想好如何把他留下的錢用於對他的供奉。本想照顧老人 反被老人的幫助和安慰「這個工作你好像已經得心應手了,今後還打算繼續幹下去嗎?」片刻後,所長像是要收復失地似的,表情嚴肅地問道,「怎麼樣,不想回家嗎?已經出來四個月了。」那種拐彎抹角的語氣無疑是要確認幸枝的真實想法。「所長,這四個月裡我本是想來照顧老人的,結果卻覺得恰恰相反…倒像自己受到了老人的幫助和安慰。」幸枝這話說得誠心誠意,石山所長聽得直點頭。「沒想到自己對素不相識的人能比對自己的家人還要好。這種事雖然奇怪,卻是真的。儘管有時確實感到空虛,可我還是繼續留在女兒屋吧。」「是嗎?也好…這個時代很快就不僅僅需要女兒屋了,一定還會需要母親屋、祖母屋的。」所長在沙發上探起身來,語氣變得像往常那樣富有激情,「所以,你可以作為本所的金牌員工一直幹下去…等你哪天老得幹不動了,本所會給你安排一個最出色的『親生女兒』。」(本文摘自《譯林》2023年第1期,《讀者》雜誌節選)延伸閱讀:.堅持留在家裡照顧,就是對她的愛嗎?母親一句話讓張曼娟恍然大悟.老伴、長女、么兒相繼離開…失智母卻不悲傷!有時候,忘了也很好!.照顧失智父母,「3個法律觀念」照顧者不可不知!責任編輯:陳學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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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7 焦點.長期照護
全職顧父至過世,50歲小姑沒工作被嫂轟「要我老公養一輩子?」辭職照顧前思考4個風險
台灣進入高齡化社會,一旦家中長輩生病需要照料,許多孝順的晚輩都會考慮辭職回家照顧。但選擇離開職場,還回得去嗎?中間沒有工作與收入的狀態下,又能撐多久?如果兄弟姐妹願意在經濟上支援,他們的另一半又能否體諒呢?近來網路論壇Dcard出現一篇的發文,引發兩方不同意見,起因正是原PO小姑為照顧行動不便的公公,多年沒有工作,但公公過世後,小姑仍未到外謀職,年近50歲仍由哥哥支付生活開銷,讓原PO怒喊:「老公要養他妹妹一輩子?」 這位人妻在Dcard上表示,自己跟老公相差13歲,對方是二婚,兩人交往6年終於步入婚姻殿堂,但婚後卻無法理解為何小姑不出去工作。她說,當初是公公行動不便、需要人照顧,小姑便自願負責照料、操持家務,並希望哥哥能提供經濟支援。 只是公公過世多年後,小姑還是不願出去工作,花著原PO老公賺的辛苦錢去網購、買包、買衣服…「整天只想怎麼拗我老公額外付錢吃大餐什麼的,然後常常挑我毛病找架吵。」 原PO說,老公只是小小公務員,家裡也不是有錢到可以不用擔心開銷,而他一份收入卻要負擔家裡全部開銷,還要額外拿錢給妹妹花用。雖然老公告訴原PO,她自己的薪水留下自用,家裡開銷不用她負擔,但原PO仍看不下去:「一個已經要50歲的小姑,好手好腳卻不出去工作!」 貼文一出,有網友表示原PO「婚前沒發現這個大坑,只能說妳失算大了」。也有人推測原PO應該是覺得公公過世後,小姑就會出去找工作,「明擺著的問題,是原PO自己避重就輕」,不肯面對。 不過原PO上網討拍,卻有更多網友選擇力挺小姑,「之前妹妹確實有照顧老父親,耗掉自己的青春年華,說起來也是犧牲很大。另外台灣職場的年齡歧視很嚴重,50歲以上非常難找工作。原PO老公如果利用妹妹照顧老父,然後再把妹妹一腳踢開,那才真的無情無義」、「人家兄妹這樣好好的幾十年了,妳一個外人之前交往的時候可以接受,一結婚就要指手畫腳,是覺得共同財產變少了在不爽?」 根據勞動部推估統計,台灣每年有逾13萬人因為照顧雙親而離職,但不少專家都認為這是「下下策」。諮商心理師陳乃綾說,姑且不論辭職照顧是不是最好的決定,選擇辭職至少可能有4個風險: 1、失去固定薪水 一旦失去每月固定的收入,只能靠積蓄度日,即使手足願意在經濟上支援,當伸手牌的心情也不好受,生活品質一定會受影響。何況這筆照顧費用也可能因種種因素中斷或減少,讓生活因此陷入窘境。 2、難以重回職場 國人平均不健康餘命約為8年,長照時間或短或長,卻都可能造成照顧者與就業市場距離越來越遠,甚至因為與職場脫節許久而打退堂鼓,或因年紀面臨生涯職業的轉換,更難重新開始。 3、失去人際社交 除了薪資之外,工作也提供自信心與穩定的人際社交互動,若保有工作,照顧上遭遇的難題與煩惱,仍可藉由朋友同事間的關心、打氣及資源連結,找到走下去的力量,不至於坐困愁城。 4、照顧技能不足 照顧是一門專業技能,不管是中風如何復健、如何從床上移位到輪椅上、如何拍痰或護理褥瘡等,若處理不當,反而可能讓長輩病情更嚴重,也可能導致自己受傷。 同樣有過照顧經驗的萬芳醫院神經內科主任宋家瑩曾形容,「就像搭飛機,一定要先把自己的安全帶扣好,再去扣孩子的;一定要把自己照顧好,再去照顧身邊的老人。」 她說,世上沒有最好的照顧,「不管你做任何決定,都是你深思熟慮做的最好決定,千萬不要後悔,或覺得早知道就怎樣…。」現在已有不同的長照資源與居服員可以分攤照護負擔,「先把自己穩定好,有穩定的情緒、穩定的經濟,才能好好照顧家人。」●原文刊載網址●延伸閱讀:.兄弟姐妹多達5個人都沒互動!母70多歲我也沒小孩,想把遺產只給對方、留做公益.到市集擺攤、讀博士…她55歲跟著先生退休,想脫離「忙」的狀態,意外活出「破框」第二人生.停經女性平均每2人就1人骨質疏鬆,死亡率相當於乳癌3期!多吃4類食物改善,更年期輕鬆自在 (責任編輯葉姿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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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4 養生.人生智慧
爸中風全癱都女兒照顧!立遺囑「只給留她一只錶」 理由曝光律師也嘆氣
【本文重點】一位女網友為了照顧爸爸,放棄了自己的生活,丈夫和孩子,甚至承擔起了照顧的責任。但爸爸的財產,包括土地、房子和股票,被分給了兩個哥哥和嫂嫂,只留下了一只手錶給女兒。女兒感到非常的心寒,她無法理解為什麼當她在需要時,自己變成了外人。許多網友為女兒打氣,鼓勵她回到自己的生活中,讓哥哥嫂嫂來負責照顧爸爸。--by Notion AI台灣人口快速老化,已於107年邁入高齡社會,長期照顧問題愈趨重要。一位已出嫁的女網表示,爸爸中風癱瘓後,她搬回娘家獨力全程照顧,一年多來爸爸由全癱已進步到能自理。近期爸爸做遺囑公證時,卻將所有財產分給兩位哥哥,自己只拿到一只手錶,理由曝光,連在場見證的律師都忍不住嘆氣。爸爸中風癱瘓 女兒搬回家照顧一位女網友在《匿名公社》以「反正我做再多還是不孝」為題發文寫道,爸爸中風癱瘓後,因大嫂說「自己的爸爸自己顧」,所以她就搬回娘家照顧爸爸,一年多來和丈夫、小孩分隔兩地,兩位哥哥和嫂嫂們平日不會回來分攤照顧責任,也不想出錢請看護,原PO只好所有工作一肩扛,幸好丈夫能體諒,假日會帶著孩子來陪她。原PO表示,爸爸是公務人員退休可領月退金,但存摺由大嫂掌控,因為大嫂認為「媽媽已過世,長嫂如母她最大」,所以每月帳戶扣除水電瓦斯及第四台費用後,大嫂才會視情況轉帳給她,一般大約是給7000元左右,但是全癱的爸爸照護花費並不低,光是用在尿布及吃用常只能勉強打平,超過7000元是常有的事,竟還被大嫂說自己佔盡好處,讓她很無言。遺囑公證 女兒只被分配「一只手錶」爸爸在原PO一年多來的照顧下,逐漸好轉,已可以自理,家人就打算趁著爸爸身體不錯時做遺囑公證。原PO表示,3月1日當天在律師複誦遺囑時,爸爸只分給了她一只手錶,那是媽媽以前送給他的,其他的土地、房子和股票全歸兩名哥哥兩家去分原PO坦言,爸爸會在此時做遺囑公證,原因是大哥大嫂想要有保障,遺囑也是他們擬好給爸爸看的,財產不分給她的理由不外乎就是女兒已外嫁,這理由連在場見證的律師都看不下去,對她說法律上女兒也是可以分遺產的,日後需要協助時可以找他幫忙。但原PO表示,這件事讓她徹底心寒,決定打包回家不再理會了,但真正讓她難過的是「要照顧爸爸時我是女兒,碰到利益我變成外人」,問爸爸「我到底做錯什麼了?」網友抱不平勸「別被道德綁架了,該爭就爭」故事曝光,網友紛紛留言打氣,「你很棒,至少你為父親做到了這些,以後就交給哥哥嫂嫂他們去打理了,你只要當個天邊孝女,偶爾電話偶爾回去這樣就好」、「可以體會妳的心情,回去把自己家顧好才是真的,以後生老病死都要靠妳老公跟兒子」、「可能爸爸不懂得法律,還存在著傳統的想法,所以才會如此分配吧!」、「該盡的義務已經做到,日後是哥哥們的責任了,不必心軟」、「加油。別被道德綁架了,該爭就爭」。延伸閱讀:.母親離世她秒領光存款,被怒告獨吞遺產!律師:處理長輩身後事一定要懂的事.家人有分產共識,少了這步驟卻翻盤!律師:應生前寫好「有法律效力的遺囑」.避免子女爭產想寫遺囑,卻被罵觸霉頭!律師:立遺囑≠觸霉頭,注意特留分責任編輯:陳學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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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7 焦點.元氣新聞
「真誠的告白──我最後的囑咐」星雲大師遺囑全文公開
【編註】佛光山開山宗長、國際佛光會創辦人星雲法師2月5日圓寂,佛光山也在今(6日)清晨發布公告證實。星雲法師多年前在《人間福報》寫的「真誠的告白──我最後的囑咐」一文,提及他一生信仰佛陀,「法界一切都是我的,但形相上的無常,一切都不是我的」,所留下的一切都將奉獻出去,被外界視為「遺囑」。以下為星雲法師《真誠的告白──我最後的囑咐》全文。各位朋友、各位徒眾:先和各位道別,下面做一個真誠的告白,跟大家告假,謝謝。我一生,人家都以為我很有錢,事實上我以貧窮為職志。我童年家貧如洗,但我不感到我是貧苦的孩子,我心中覺得富有。到了老年,人家以為我很富有,擁有多少學校、文化、出版、基金會,但我卻覺得自己空無一物,因為那都是十方大眾的,不是我的。在世界上,我雖然建設了多少寺院,但我不想為自己建一房一舍,為自己添一桌一椅,我上無片瓦,下無寸土,佛教僧伽物品都是十方共有,哪裡有個人的呢?但在我的內心可又覺得世界都是我的。我一生,不曾使用辦公桌,也沒有自己的櫥櫃,雖然徒眾用心幫我設置,但我從來沒有用過。我一生,沒有上過幾次街,買過東西;一生沒有存款,我的所有一切都是大眾的、都是佛光山的,一切都歸於常住、社會,所有徒眾也應該學習「將此身心奉給佛教」,做一個隨緣的人生。我一生,人家都以為我聚眾有方,事實上我的內心非常孤寂,我沒有最喜歡的人,也沒有最厭惡的人。別人認為我有多少弟子、信徒,但我沒有把他們認為是我的,我只希望大家在佛教裡各有所歸。我沒有什麼個人物質上的分配,說哪一塊錢分給你們,哪一塊房舍土地分給你們,也沒有哪一個人拿什麼紀念品。你要,那麼多的書,隨便在哪裡都可以取得一本做為紀念;你不要,我有什麼良言好話也沒有用。我只有人間佛教供你們學習,只有道場供你們護持。我對大家也沒有何好、何壞,在常住都有制度,升級都有一定的標準,但世間法上總難以平衡,升級的依據:事業、學業、道業、功業,這裡面大小、高低、有無,看的標準各有不同,都與福德因緣有關。所以大家升級與否,不是我個人所能左右,這是我對所有的徒眾深深抱歉,我不能為你們仗義直言,做到圓滿。不過,你們也應該學習受委屈,宗務委員會決議你們的功績升降,出家道行,自有佛法評量,不在世法上來論長道短。今後,我所掛念的是徒眾的調職,佛光山它不是政府,但是單位多,又有調職制度,傳燈會竭盡所能安排適能適任,對於個人所長、想法縱有所差,大家都要忍耐。世間難以論平等,我們要把它創造成和平、美滿的人生,但也要看在哪個角度來論平等。未來如有不同意見,大家要依循《佛光山清規》,可以更改,但要經過大眾的同意。我一生,人家都以為我創業艱難,事實上我覺得非常簡易;因為集體創作,我只是眾中之一,做時全力以赴,結果自然隨緣。許多人以為我善於管理,事實上我只是懂得「無為而治」。感謝大家互助合作,除了戒律與法制之外,我們都沒有權力去管理別人。對於世間的一切,來了,並沒有覺得歡喜,去了,也沒有覺得可惜。總想,人生應該任性逍遙,隨緣自在,能夠與道相應、與法相契,就是最富有的人生。我一生,服膺於「給」的哲學,總是給人讚歎、給人滿願;我立下佛光人工作信條:給人信心,給人歡喜,給人希望,給人方便。因為我深知結緣的重要,心裡只想到處結緣、到處散播佛法種子。我立志興辦各種教育,因為從小我沒有進過正規的學校讀書,明白教育才能提升自我,改變氣質。我也發心著書立說,因為從佛陀那裡一脈相承的法水流長,我不能不把心裡的泉源用來供應世間。我這一生奉行「以退為進、以眾為我、以無為有、以空為樂」的人生觀,凡我出家弟子,都應本諸出離心,以出世的思想做入世的事業,生活要求簡樸,不要積聚。過去三衣一具、頭陀十八物、衣單兩斤半,這許多優良傳統,都合乎戒律,都應該深思熟記。佛光弟子不私自募緣,不私自請託,不私置產業,不私造飲食,不私收徒眾,不私蓄金錢,不私建道場,不私交信者,大家都能這樣做到,佛光山的法脈會更加光耀永遠。所謂「光榮歸於佛陀,成就歸於大眾,利益歸於社會,功德歸於信徒」,大家應該好好奉行。須知「佛道遍滿虛空,真理充塞法界」,法界一切都是我的,但形相上的無常,一切都不是我的,不要對世俗有太多留戀。人間佛教雖然不捨世間,但是「猶如木人看花鳥」,不要太多留意、太多分別。時時以眾為我,以教為命,在佛道上安身立命。凡我徒眾,擁有佛法就好,金錢、物質,儘量與人結緣,因為那是人間共有的財富。對於財務經濟,點滴歸公,我們每個人一切都是常住供應,不需紛爭,不要占有,只要大家正信辦道,生活應該不足掛慮。也希望徒眾不要為世間這種衣食住行太多的分心掛礙,此實不足道也。我希望常住淨財要用於十方,不要保留,這才是佛光山未來的平安之道。除了道糧需要以外,如果還有淨財,一律都布施文化、教育、慈善。佛光山取之十方、施之十方,我們要濟助急難,關心鰥寡孤獨,或隨緣做些施捨予貧困民眾。因為災難、貧苦是人間的不幸,急難救助,這是理所當然要給予一些助緣。佛光山、佛陀紀念館等土地以及所有的別分院道場,都不是國有的,也不是租借的,都是常住陸續以淨資購買。所有一切全為佛光山常住所有,沒有與人合股共業。沒有牽連,也沒有借貸,常住開山以來,從未向外借貸。對於那許多別分院道場都要好好輔導、整修,給予信徒方便。如果實在不能維持,得到宗委會、信徒的同意,把它結束,淨財集中到教育、文化、公益基金,私人不可分配。和佛教界、道友都不共金錢來往,要有來往就是布施,沒有償還,不可借貸,免除日後紛爭。我這一生信仰佛陀,以佛陀為我的導師,為我的道路。未來,大家在佛道的修學上,佛陀、十大弟子都是我們的榜樣,佛教的宗門祖師都是我們的模範。在佛法的弘傳上,世界各地的道場,要儘量給予本土化,請當地徒眾住持;我對人間佛教的所有言教,都要能傳達到家家戶戶,為人所接受。我一生,以弘揚人間佛教為職志,佛說的、人要的、淨化的、善美的,凡有助於幸福人生增進的教法,都是人間佛教。苦,要視為我們增上緣的力量;無常,不是定型的,可以改變我們未來的一切,促進人生的美好。空,不是沒有,空是建設有的,要空了才有,我一生一無所有,不是真空生妙有嗎?我堅信人間佛教必然是未來人類世界的一道光明;說好話是真,做好事是善,存好心是美,讓三好運動的真善美要在社會裡生根。智就是般若,仁就是慈悲,勇就是菩提,要努力做到,讓戒定慧在我們的心裡成長,以實踐菩薩道做為我們人間的修行。人間佛教的本源發自於佛陀,現在已經成為普遍的氣候,所以佛光山、佛光會的發展,必定會成為佛教界一個正派的團體。但世間的人事各有所執,自古以來,在印度就有上座部、大眾部,傳到中國有八大宗派,在教義上實踐理念各有不同,無可厚非,但如果在人我是非上較量,那完全不能契合佛心。假如你們有心,為團結佛光僧信四眾,可以效法過去古德聖賢成立一個宗派;但所謂創宗立派,則是看後代行人的作為,如果後來的人對佛教有所貢獻,又眾望所歸,有個當代佛教的宗派來為佛教撐持,做擎天一柱,這也未嘗不可。對人間佛教弘法事業方法有所不滿意的,所謂「我執已除,法執難改」,要另立門戶,我們也要有雅量接受這種佛光的分燈法脈,只要對宗門沒有傷害,不要給予排擠,還是要給予包容。我們的理念不在於自我的成就,是在於佛法能夠傳承,不分男女老少。在「佛光大道」上,僧信四眾現在已有規模。佛光山的僧眾比丘、比丘尼要擔綱,佛光會的優婆塞、優婆夷也要出一些人才,有所發揮,彼此不容分散力量,凝聚共識,讓大家有團聚的向心力,使佛光會日日增上,俾使佛光普照、法水長流。對於佛光會會員在社會上合乎八正道精神意義的事業,都要鼓勵並且幫助他們發展。佛光會永遠為佛光山教團所屬,僧信和諧,不爭彼此,不必對立,等於空有是一體兩面。佛光山已經推行民主的制度,今後佛光山和佛光會的領導人,都按照常住的循序,不要有所爭論,要以大眾意見為歸。我倡導「平等」,深信男女、貧富都在平等之中,不可以有所歧視。眾生皆有佛性,情與無情,都能同圓種智,所以我從「人權的尊重」到「生權的提倡」,希望徹底落實「眾生平等」的精神。大家對山上的老樹、小花,要多多愛護,山下的村民、百姓,應該給予關懷;育幼院的兒童要多多鼓勵,精舍安養的老人要時常慰問,對開山的諸長老要給予尊重。我對兩岸視如一家,我對世界都如兄弟姐妹,我希望把美好的因緣留給人間,把佛法的情誼留給信者,把信心的種子留給自己,把無上的榮耀留給佛教大眾。但願普世大眾,都能信仰因緣果報,希望每位仁者,都能奉行慈悲喜捨,把一切的心意留在人間。人間佛教的事業:如辦大學、電台、報紙、編輯出版、雲水書車、養老育幼等,凡有利於社會公共事業的都應該交由教團擔當,給予支持,不可間斷;滴水坊要把「滴水之恩」做得更加美好。對於佛光祖庭宜興大覺寺,有緣分,要常去禮拜。我對社會的文教、公益數數尊重,所以有一個公益信託教育基金,現在已有十餘億元,除了少數由信眾發心捐贈,全由過去的稿費和一筆字義賣所得。今後,山上的長老可以護持,也希望佛教人士或熱心公益者的遺產都可以參與進來,讓公益基金壯大,更能造福全民,成為國家社會的一股清流。像真善美傳播貢獻獎、三好校園獎、全球華文文學星雲獎、星雲教育獎等,其他再有項目,只要經濟許可,將來都可以設立。我們對於社會總要增加養分,這是每一個佛教徒不可以推卻的責任。在教育上,開支最浩繁的,就是常住辦的幾所大學、中學等;若有緣分,無條件的贈予有緣人管理,不可買賣;如果賣學校,對那些募款辦學的人怎麼交代?這對佛光山的名譽不好,會給人批評。對於協助佛光山文化教育發展的社團,如有興辦,應該量力補助,以使其有心人更加團結。如有良言建議,甚至批評,只要是善意的,也不要排拒,要以聞過則喜的雅量接受,我們總要接受大家的意見,他人才會更加擁護。我時常看到園藝組的徒眾們在那裡除草修花,看到環保組的同道們在那裡做資源回收分類,看到工程組的修繕、都監院的服務、大寮裡的典座,以及殿堂裡的香燈、殿主等,那種投入,任勞任怨,實在是山上成功的動力,我只有感動、感激。沒有大家的發心,何能有今日的佛光山?今後,對於客堂的接待,對於信徒的招呼,對於義工的參與,要有種種教育訓練,以使我們的教團更增臻完美。所以,集體創作的精神,要永遠的、無怨無悔的堅持下去,這是我一生的志願。因為誰都不能單獨存在,大家要互助互敬、共存共榮,那才是懂得佛法的核心精神,寧可以個人犧牲忍耐,不要讓常住和大眾受到損失。我的鄉親前輩唐朝鑑真大師,經過多少磨難到達日本弘法傳播文化,在七十五高齡,自知歸鄉無望,他寫下遺偈:「山川異域,日月同天,寄諸佛子,共結來緣。」在人生的生命之流裡,如同大江東去,終會有再回來的一日,人的生命一期圓滿,還會有另一期生命的開始。人類不能獨居於世間,生活需要士農工商的供應,生存需要地水火風的助緣;大自然裡,日月星辰、山河大地,都是我們的生命,大家要愛惜我們所居住的地球,要幫助地球上的一切眾生,因為他們都是曾經給我、助我的人,對我們都有恩惠。我們大家都生活在因緣裡,要彼此相依相助。我們每一個人都是「生沒有帶來,死也沒有帶去」,回顧自己這一生,我不知道曾為人間帶來什麼?但我帶走了人間多少的歡喜、多少的善緣。我難以忘記多少信徒對我的喜捨、對我的護持、多少同門的祝福,我也難以忘記刻骨銘心的助緣。我這一生所受到的佛恩、友誼,真是無比浩蕩,我應該在人間活得很有價值。我願生生世世為佛陀奉獻,為大眾服務,以此上報四重恩。現在,我雖然帶走了你們對我的尊重,帶走了你們給我的緣分,帶走了你們對我的關懷,帶走了你們與我的情誼,未來我會加倍補償你們。我一生所發表過的言論,如:「集體創作、制度領導、非佛不作、唯法所依」,又如傳法說偈:「佛光菩提種,遍灑五大洲,開花結果時,光照寰宇周」,希望大家都能謹記、實踐。所謂「有佛法就有辦法」,凡我信者,要實踐慈悲、喜捨、結緣、報恩、和諧、正派、服務、正常、誠信、忍耐、公平、正義、發心、行佛……這些都是佛法,能夠實踐,你就會有辦法。我一生雖然遭逢大時代的種種考驗,但我感到人生非常幸福,我享受苦難、貧窮、奮鬥、空無;我體會「四大皆有」,我感覺人生「花開四季」,佛陀、信徒給我的太多了。雖然出家,注定要犧牲享受,但其實吾人也享受了犧牲的妙樂,我覺得在佛法裡的禪悅法喜,就已享受不盡了。對於人生的最後,我沒有舍利子,各種繁文縟節一概全免,只要寫上簡單幾個字,或是有心對我懷念者,可以唱誦「人間音緣」的佛曲。如果大家心中有人間佛教,時時奉行人間佛教,我想,這就是對我最好的懷念,也是我所衷心期盼。最後我所掛念的,除了信眾的幸福安樂,要重視世界各地辦的大學,這是我們的根本;山上的大眾,尤其叢林學院的師生,他們未來都是未來佛光山菩提種子,要他們健全、發心,人間佛教才能長久與天地同在,與大眾共存。法幢不容傾倒,慧燈不可熄滅,期願大家未來都能在人間佛教的大道上繼續精進,大家相互勉勵,共同為教珍重。心懷度眾慈悲願,身似法海不繫舟;問我一生何所求,平安幸福照五洲。於佛光山開山寮(本文於二○一三年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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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5 退休力.理財準備
母親離世,她秒領光存款,被姊妹怒告獨吞遺產!律師:處理長輩身後事一定要懂的事
許多人面對長輩離世,悲痛情緒尚未平復,帳單卻一筆筆來,有時候為了方便,就直接從往生者戶頭取錢支用。但要當心此舉已經觸法,更可能因侵犯其他家人遺產繼承的權益而吃上官司。 南投一名林姓女子遭家人指控,在母親過世5小時後竟拿著存摺、印章,領光亡母戶頭裡的26萬存款。事後被姊妹發現,認為她獨吞這筆錢,侵害其他姊妹的繼承權益,憤而報警提告。 林女表示,這筆錢是媽媽生前交代要留給她的補貼,還有部分用來辦理喪葬事宜,「其他姊姊都欠母親錢,母親說要補償我,因為她住院都是我照顧的」。 林女更指提款時,有告知行員母親剛過世,當時對方還回「領一點點錢沒關係」。而且她也不知道法律規定「領出相關存款須經全體繼承人同意」,所以才會逕行領走所有錢。 為釐清此事,法院傳喚相關證人,照顧林母的居家服務員表示,林母住院前很少看過林女出現,也沒聽死者說過比較寵愛哪個女兒,或是要把遺產留給誰。 行員則指出,林女領款時並未說明母親過世,以為只是個人存款領取,更沒有說出「領一點點沒關係」等語。法官認為林女說詞不足採信,但考量她最後將26萬存回,因此依偽造私文書罪判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 法律規定,被繼承人過世後,其名下財產均為遺產,在遺產分割前屬於全體繼承人共同共有,未經全體繼承人的同意,不得擅自提領、處分。如果想要臨櫃提領,就必須繳完遺產稅,並持死亡證明、戶籍謄本等相關證明文件,遵從銀行存款繼承作業處理的標準程序。 這些程序光是用想的就教人頭痛,那萬一是用提款ATM提款機領取呢?事實上這種行為也會構成《刑法》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物罪,民事上則可能涉及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不當得利返還責任。 律師吳挺絹過去曾撰文舉例,某小姐在父親離世後已墊付不少費用,由於弟弟耍賴不分攤相關支出,於是便用父親生前交給她保管的提款卡取出70萬元支付,事後卻被弟弟提告「侵佔遺產」。 「我不懂,我只是把錢領出來付父親的喪葬費用!為什麼我會被弟弟告呢?請問我該怎麼做?」 吳挺絹律師解釋,在父親過世的那一刻,父親存款就成為所有繼承人——也就是媽媽、弟弟及某小姐共有的財產,如果沒有經過「所有」繼承人同意,是不能動用的。 而某小姐冒用父親名義,提領帳戶款項的行為,已觸犯「偽造私文書罪」,通常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1日以1000元折算。另外,某小姐提領的70萬元若不只用於喪葬費,還拿來給付媽媽和自己的生活費,在法律上更有高度可能性,會成立刑法侵占罪。 律師提醒,喪葬費通常是繼承人共同負擔;或是由某個繼承人先代墊之後,留下收據,未來討論遺產分配時,可以從遺產中要求給付。 當然,若是長輩在世時就安排好身後事,如遺產如何分配?喪葬費從哪裡支出?照顧另一半或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費如何安排等,或許就能避免繼承人之間的紛爭,留下更多時間追憶兩代、手足間的快樂時光。●原文刊載網址●延伸閱讀:.疑心老伴外遇、偷東西?當心是「失智」徵兆!醫揭「這些症狀」可能比健忘、迷路更早出現.進入50後「冬季癢」年年報到?皮膚科醫師教3方法輕鬆緩解:每天「這時間」保養最好.她退休11年總花費只有314萬!居無定所走到哪、玩到哪、住到哪,壯遊世界把旅行當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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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5 養生.家庭婚姻
辭鐵飯碗當全職主婦,婆婆竟跪求成全外遇夫…律師教這方法「分走他一半財產」
「我們離婚吧!」當丈夫冷冷拋出這句話時,她噙著淚水不敢置信,原來這段25年的婚姻,竟能輕易被捨棄…他們結婚時正當事業起飛期,他任職上市公司,她則在國營企業上班,夫妻倆努力打拼,30歲已各自升上基層主管。但婆婆屢屢暗示她的肚皮沒動靜,醫師說也許是因為工作壓力大,才會遲遲無法受孕。她為此辭掉鐵飯碗,3年內接連生下2個女兒,想等孩子小學畢業就回職場,怎知公公罹癌久病,之後身為長子的丈夫堅持要接寡母同住,她就在照顧公公、伺奉婆婆、打理家務與接送孩子上下學中,錯失了重回職場的時機。老公升任高階主管後,為追求更好發展攻讀EMBA,聽說班上不乏年輕女同學,總用崇拜眼光聽他聊豐功偉業。某日深夜有人傳來訊息,對方說「不被愛的才是第三者」,說已經懷孕、而且還是男胎!她拿著手機逼問丈夫,他卻沉默不語。而對外總說媳婦像女兒的婆婆,一聽到外頭女人懷了男孩,竟老淚縱橫下跪,要她「成全」,讓夫家延續香火…。多年來她靠老公每月給的生活費打理家務,平常置辦私人衣物、逢年過節孝養娘家爸媽的紅包與禮品,也是老公買單;而她總想著夫妻同心,能省就不願多花,竟沒存下一毛私房錢。現在居所則是丈夫繼承的公公遺產,多年來老公的薪資、股票通通都在他個人名下,她什麼都沒有,難道她就得兩手空空離開這個家? 去年王力宏與妻子、大S與汪小菲等藝人的離婚風波都鬧得沸沸揚揚,大眾關注的焦點之一,即是離婚後到底房子、財產怎麼分配?女方可以分得男方財產的一半嗎? 許多人認為,女方婚後沒有工作,錢都是男方在外工作打拼來的,憑什麼女方可以分配到財產?但站在「家務有給」觀念來看,配偶一方打理家務、照顧孩子理應視為對婚姻的貢獻,當然應該要分到財產。那麼,在法律上究竟怎麼看? 資產都在先生名下,妻仍可請求分配剩餘財產 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魏妁瑩表示,在討論「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之前,得先解釋夫妻間的財產制度:一、法定財產制:將夫或妻之財產分為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由夫妻各自所有;不能證明為婚前或婚後財產者,推定為婚後財產;不能證明為夫或妻所有之財產,推定為夫妻共有。二、共同財產制:夫妻之財產及所得,除特有財產外,合併為共同財產,屬於夫妻公同共有。三、分別財產制:夫妻各保有其財產之所有權,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 國外常見未婚夫妻簽訂「婚前協議書」,但國內無此習俗,多數人都是回歸適用「法定財產制」。因此當夫妻一方死亡、婚姻消滅或改約定財產制的時候,夫或妻可以請求剩餘財產分配,由雙方當下的財產差額,取得其中的半數。 舉例來說,丈夫婚後財產2億元,負債1億元;妻子婚後財產1,000萬元,沒有負債。此時夫的剩餘財產是1億元,妻的剩餘財產是1,000萬元,差額9,000萬元,丈夫就應該分配4,500萬元給妻子。 魏妁瑩指出,並不是「錢多的人」就要分給「錢少的人」一半差額,而是看婚後增加的財產;而若無法明確證明是婚前就有的財產,都會被認定是婚後的財產。 譬如,先生婚前有100萬元存款,婚後存款則為1,000萬元,除非婚前的100萬元是存在特定帳戶,而那個帳戶都沒有領款紀錄,否則在法律上會被認為,婚前的100萬元已經花掉了,婚後財產就是現存的1,000萬元,而不是900萬元。 其他財產,例如股票、不動產等,也都是相同的道理。例如先生婚前有A房屋一棟,但結婚幾年後換屋,把A房屋賣掉,又買了B房屋,除非能夠證明是用賣A房屋的款項購入B房屋,否則B房屋就是婚後財產,不能再主張扣除A房屋的價值。 5年內惡意處分財產,離婚仍可追回計算 不過,在婚姻中增加的財產,如果屬於繼承、贈與等「無償取得」,另一方是不能主張分配的。像是上述案例中,先生繼承了公公遺產中的房子,這部分太太的確無法請求分配,但如果先生繼承的財產中包括現金,而這筆現金與婚後工作的薪資都存在同一帳戶,就有可能被視為婚後增加的資產。 那如果夫妻有一方在婚姻產生變化時,就預先惡意處分財產,「沒有婚後財產,就不用分了嗎?」對此,法律上也有防範機制,分配前5年內處分的財產,都必須追加回來計算。 像是上述的太太30歲即離開職場,雖然此後就沒有收入,但她25年來照顧孩子、伺奉婆婆,對婚姻仍有貢獻,所以離婚時可以向先生請求剩餘財產分配。假設先生資產有繼承來的1000萬,婚後共賺得5000萬元,婚後花費3000萬元,而太太資產則是0,那麼太太最多可以分得多少? 丈夫財產:1000萬(繼承財產)+5000萬(婚後賺得)-3000萬(婚後花費)=3000萬妻子資產:0夫妻財產差額:3000萬(3000萬-0) 此時,若先生無法證明1000萬屬於繼承或受贈財產時,妻子就有機會得主張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金額1500萬(3000萬÷2) 外遇不忠者,也可以要求分配財產 魏妁瑩說,家事法庭常出現許多怪奇答辯,好比「為了傳宗接代,不得不與第三者生小孩」等;有些案例甚至是妻子辛苦工作養家,先生卻好吃懶做又外遇。那麼,如果夫妻一方對於婚姻生活沒有貢獻或協力,又或者是對婚姻不忠,是不是就可以不用分財產?答案卻是未必。 在實務上,魏妁瑩就曾遇過人夫在妻子外遇後選擇分居,他料想太太理虧不敢提離婚,所以也未對財產做特別處置。想不到夫妻倆分居達6個月之後,出軌人妻竟向法院申請「分別財產制」,要求資產較多的先生必須要分配婚後財產。 「外遇的人怎麼可以來分我的財產?」先生對此忿忿不平。但魏妁瑩坦言:「法律沒規定外遇就不能分!」 而先生提出家中有外勞,太太在家中什麼事都不必做,因此對婚姻沒貢獻。但法院判決卻駁回:「太太雖然沒做事,但有陪婆婆聊天,這也是一件重要的事情,不能說她對家庭沒貢獻。」只能說,對於婚姻有沒有貢獻、公不公平?仍由法院認定,沒有絕對。 結婚時感情甜蜜,多數人不會對個人資產預作規劃,就算是父母有疑慮,也不好要子女在結婚前去做約定。對此,魏妁瑩只有一個建議:「結婚前的錢放在A帳戶,結婚後的錢放在B帳戶;A帳戶的錢不要動,要花就花B帳戶,千萬別融合在一起。」未來若真不幸走上分手,至少能保護婚前財產,減少分產爭議。●原文刊載網址●延伸閱讀:.急性白血病60歲後好發!三大快速索命特性,醫:不明發燒等4大病徵速就醫檢查 .台灣驚爆本土霍亂病例!她吃了「這兩樣東西」有5症狀…什麼是霍亂?一文看如何預防.私密處出狀況,是體內「濕氣」惹禍?解決婦科困擾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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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6 焦點.生死議題
外公過世4個舅舅想獨吞喪葬補助 連錢都不留給外婆,舅媽補刀一句遭批「吃相難看」
遺產分配有時會傷了家族之間的和氣,日前有位網友抱怨舅舅、舅媽,指出「平常外公的主要照顧者是外婆」,沒想到外公過世後的喪葬補助,二舅舅拿到後,既不分給阿姨,也沒有要分給外婆,而是4個舅舅想獨吞。一名網友在「爆料公社」發文指出,他媽媽有4個兄弟,外公近幾年身體欠佳,主要是外婆在照顧外公,而外公過世後有喪葬補助可以領,二舅領了補助後,直接把13萬的補助金放在外婆面前問「這個錢怎麼分?分給4個兄弟嗎?」這時外婆很傻眼,問二舅說「不用分你姐(原PO媽媽)嗎?你姐還為你著想,想說你繳的東西比較多,分你多一點,結果你直接不算姐姐的份?」沒想到二舅媽還在旁邊幫腔,指出「可是我們家都是分給男生,女生沒得分,因為男生是傳承香火的人」,外婆則回應「那是你們家,我們家不是這樣」。後來二舅妥協,指出「那就分成5份吧」,但5份又不分給外婆,讓原PO跟外婆都很生氣,原PO指出「這補助也是外公用命換來的,要給也是給主要照顧者外婆吧」。事後原PO媽媽得知有補助,直接跟外婆說「這費用給妳,我不要」,讓原PO大讚「果然是我媽媽做得好,反觀舅舅真的好爛,名下有兩棟房子、一台車,兩個兒子都當醫生,喪葬補助才13萬,分成5份還要貪。舅媽也超爛,自己重男輕女是妳家的事情,還來夫家作威作福,吃相難看!」對此,網友認為「我阿公剛過世,家人也是說阿公剩下的存款要留給阿嬤才對,到底是在分什麼意思,傻眼」、「13萬直接給外婆了,其他還想分什麼」、「乾脆走法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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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1 退休力.理財準備
繼承祖產房產,手足談不攏怎麼辦?專家:房產零碎持分問題多,2方式處理稅金、保險費
房屋資產之繼承,若持分擁有人過多,不僅難以靈活運用,也必須負擔稅金與保險費用,當其中一人財務狀況不佳時,更可能牽連所有持有人。在面對遺產繼承時,除了不將家庭財務計畫寄託於此,身為房屋、土地持有者,也儘可能以單一繼承人方式事先規劃遺產。Candy從長輩手中繼承了一間房子,雖然才二十多坪,但距離捷運站走路十分鐘以內就能到達,且老房子持有土地不少,看來不錯。但繼承此一資產增加了每月支出,反而讓她煩惱不已。原來媽媽過世前,只有口頭約定房產要過繼給兩位哥哥,但沒有留下任何書面資料,為了公平,兄弟姐妹將房子平分。由於持有人是五個人,房子由誰住都不公平,阿姨又堅持這間房是祖厝不准出租給外人,加上不是完整的產權,銀行也不太願意承做貸款,Candy想拿房貸當成預備的靈活運用資金也不行,現在還要繳納稅金與保險,明明是繼承財產,卻像是繼承負債一樣。房屋資產零碎持分難運用台灣人重視人情味,在處理財產時,多數人會以「心情」來做最終考量,而忽略實際運用面的現實問題,手中握有這樣的資產要活化,困難度的確很高,尤其這些持分再繼續往下一代繼承,就成了持分再分割。若其中一個持分擁有人的財務狀況不佳,欠債還不出來,債權人要求變價分割,資產被遠低於市價拍賣,雖然其他的持分所有人有優先購買權,但通常未有足夠的錢買回。這時,不動產就落入外人手中,雖然可平分價金,也就是房產被執行法拍後,再將拍賣所得的金額按照比例分給所有持有人,但實際居住者可能就得搬家了。我們經常看到許多精華地段有未開發的土地或荒廢多年的房子,許多都是因產權複雜、關係人多,難活用無法被開發,需要有意願蒐購持分的人逐一與持分者談條件後,將持分整合才有辦法運用。因此,雖然家庭資產負債表上表列這項資產,但無法讓閒置資產與土地變成現金流活用,我並不建議把這樣的資產作為未來的可動用資產來規劃,否則期待越高,失望越高,並且影響長遠的資金目標,非動用不可時,還會影響家族成員的感情。另外,零碎持分很難利用,要申請各項社會福利資源時,更可能因名下擁有財產而被排除資格,明明生活得很辛苦,卻因為繼承了持分,導致被排富而無法享有各項社會福利。家庭財務計畫勿寄託遺產繼承家庭財務的問題有很多無法從財務本身著手並完全用理性處理,所以通常除了財務與法律知識外,還需溝通能力、情緒控管力,在家族裡要有話語權才行。我個人在繼承財產上抱持淡然的態度,法律上雖然規定可繼承遺產,但那都是長輩努力賺來的,有繼承到算賺到,沒有是正常的,絕不能一開始在規劃家庭財務時,就將希望寄託在長輩的財產上,掌握度太低、變數太大,在財產繼承的當下可能紛爭不斷,亦會破壞家人感情。若需要溝通的人數太多,其中一定會有某幾個需要協調的關鍵人物,存在彼此的財務觀念差異極大的狀況,若不是家中最有發言權的人,建議管好自身財務就好,避免引來不必要的糾紛。不妨等有話語權的人發表意見後,確認定案的過程中,先想想各種可能的狀況該如何應對,待大家決策完畢,再調整自己家庭的財務計畫即可,因為我們本就不應將未來計畫寄託在遺產上。2方式處理稅金、保險費 資產建議採單一繼承至於已產生的稅金、保險等費用,我們可將每年支出金額計算一下,變成年度固定支出,如果不會讓財務受影響,就把它當成孝親費吧!房子的存在可能對許多人的意義是情感,而不是金錢,所以我們的固定支出是維持情感和諧,不要覺得委屈;如果會讓你的財務受影響就需要重新溝通,看看在共同能獲利的情況下可以怎麼做,例如:一起說服阿姨出租房子,五個房東都能得到租金收入,找到第三者用客觀或專家角色與其他成員溝通,讓大家願意共同活化資產,讓繼承來的財產運用得當,全家都能生活得更好。由於家庭理財問題從來就不是以絕對理性的客觀財務面來溝通,提醒大家,最重要的還是平時的理財規劃,做好自己能掌握的事情更為重要。如果自己本身是房屋、土地持有人,建議在生前立下遺囑,儘可能留給大家的資產都是單一繼承人,例如:誰繼承哪間房子、誰繼承股票,否則再小的資產也可能造成大問題,繼承了不能用的資產,除了讓大家產生糾紛之外,還可能失去被社會福利照顧的資格。※本文由【媽媽寶寶】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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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05 退休力.理財準備
避免子女爭產想寫遺囑,卻被罵觸霉頭!律師:立遺囑≠觸霉頭,注意特留分繼承
最近看到一位30年老友因為心肌梗塞,很突然地就走了,協助辦完身後事後,卻看到他的子女開始為了分財產而吵得不可開交,很感傷也很感慨。希望未來我的子女,在我走後不要因為錢反目成仇,我找了先生商量「寫遺囑 」一事,結果固執的他覺得我在觸霉頭,怎麼說都沒用,該如何讓他了解寫遺囑不是觸霉頭?(新竹蔣太太)過去的觀念,談「死」是很多人的忌諱,分財產、立遺囑更被認為是大忌,但隨著時代改變,愈來愈多人開始主動規畫身後事,讓家人和子女能夠減少煩惱與日後爭產的麻煩事。立遺囑≠觸霉頭但身後事財產規畫該從何開始呢?自己寫的遺囑有效嗎?該注意哪些事項?依法律規定,人離世後,若沒有在生前交代遺產分配,只能依法規由親人依序繼承,假若無繼承人,最後遺產將全數歸國庫所有,為避免日後的紛爭,立遺囑成為關鍵。律師指出,立遺囑不難,但實務上引發爭議的則是「立遺囑的過程」。臨終前想交代遺言、並透過自己的心願規畫分配遺產,恩典法律事務所律師張婷婷表示,透過「遺囑」是最好的方式。注意特留分繼承律師王耀緯也分析,不同於傳統觀念,近年生前規畫遺囑更加普遍。預想規畫遺囑的客戶,以資產500萬以上至千萬元不等居多,且擁有高價值不動產。此外,關於立遺囑,王耀緯特別提醒,許多人以為進行遺囑規畫後萬無一失,但卻往往遺漏法律上為保障繼承人得到一定比例遺產的「特留分」權利。民法中特留分的意思是,保障每位繼承人應該有「最少分配」的遺產比例,包括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等有權分配遺產。為了避免特留分的繼承與原有遺囑心意不合,建議在遺囑中特別交代侵害特留分時的處理方式,目前規避特留分方式,除了生前贈與之外,若子女未盡撫養之責,父母一毛都不想留,可主張「喪失繼承權」,來避免特留分的分產權益。意識清醒是關鍵律師強調,「遺囑必須清楚記載立遺囑人意願、必須在本人有辦法傳達意識情形下進行」,因此,立遺囑人「意識清醒與否」經常是實務訴訟上產生爭議,以及爭產時角力的攻防重點。張婷婷認為,生病不良於行但意識清醒,可以妥善完成委託他人處理財產或進行遺囑,又以「代筆遺囑」最常見。代筆遺囑規定嚴格,指的是立遺囑人說明遺囑內容,並指定三人以上見證人,必須全程在場,其中一人筆記、宣讀、講解,特別提醒見證人無法是繼承人;經立遺囑人確認,寫下明確的年月日,代筆人與立遺囑人和全體見證人一同簽名,若立遺囑人不能簽名,應按指印代替。及早規畫順心意張婷婷進一步解釋,反之,如果意識不清醒,則會被質疑是否能表達委託意願,或沒有處理生前贈與行為的能力,可能被認定遺囑無效。若立遺囑人在住院時期完成遺囑,爭執者可能會要求醫院提供,關於意識是否清醒的護理摘要或醫療紀錄記載;若立遺囑人並非住院期間完成遺囑,為確保日後被質疑,立遺囑人可在做成遺囑當日,前往醫療院所取得「意識清醒的診斷證明」。為避開以上繁瑣程序,建議還是在身體健康、意識清楚時,提前規畫遺囑,才能順心意、有餘裕的計畫財產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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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4 養生.家庭婚姻
獨子繼承家業卻早逝,單親媽控媳斷往來!律師揭傳承迷思:「這樣做」保障財產
傳統華人社會對於遺產、分產總有禁忌,許多人也以為自己家業不大、家產不多,有什麼好規劃?但其實台灣中小企業不在少數,有些名店一開始只是父子經營,但隨著家族開枝散葉,一旦創辦人離世,爭產、爭商標等狀況屢見不鮮,若未做好規劃,家族辛苦開創的事業,甚至可能轉手變成外人的…… 莉娟姐從來沒想過,自己年過60歲會落入這步田地。兒子還小時,前夫就出軌,當時他們共同經營一家川菜館,好不容易做出點成績,他竟然就愛上年輕女服務生,兩人還趁午休時明目張膽去約會。 她記得有一天午休,終於忍不住跟蹤前夫,看他們手牽手走進賓館,她竟怕人發覺而衝回店裡,躲在倉庫等待滾燙的眼淚冷卻時,是10歲的兒子走進陰暗中抱著她說:「媽媽不要怕,我會保護你!」 正是那一刻,給了莉娟姐離婚的勇氣,她在前夫離開後獨力經營餐廳,兒子高中起就利用假日來幫忙,大學更特意念了企業管理,希望退伍後就能接班。 退休享清福,獨子驟逝全變調 兒子接手後將小餐館生意做大,還去註冊了商標與品牌。她見兒子做得有聲有色,自己樂得退居幕後,商標和公司自然都是登記兒子名下,反正將來也是要留給他… 兒子30歲那年結婚了,不希望她再操勞,允諾每月給10萬元孝親費,讓她可以到處走走、享享清福。她不願干擾小倆口生活,在兒子結婚時就買了一戶房子給他,自己住在同社區,親子保持互動但仍有各自空間。 朋友們都說,莉娟姐真是好福氣,兒子孝順、媳婦乖巧,結婚沒兩年就讓她抱孫。但是沒想到,某個清晨兒子在高速公路遇上致命車禍,趕到醫院時,身軀已冰冷… 頭七、七七、百日…每一天對莉娟姐來說都是渾沌與黑暗,她打起精神想打理停業3個多月的餐廳,為5歲小孫子堅強下去,可是才走到店前,媳婦家人竟拉下鐵門阻止她進入,說媳婦繼承了兒子的財產,其中也包括這家店…。 名店創辦人離世,爭產、爭商標常見 傳統華人社會對於遺產、分產總有禁忌,許多人也以為自己家業不大、家產不多,有什麼好規劃?但其實台灣中小企業不在少數,有些名店一開始只是父子經營,但隨著家族開枝散葉,一旦創辦人離世,爭產、爭商標等狀況屢見不鮮。 像莉娟姐這樣的經營權之爭,就是一個案例。莉娟姐雖是餐館創辦人,但當初成立公司、申請商標時,都登記在兒子名下,也因為最初餐館營收並不大,並無劃分股權,母子之間都是簡單作帳,再取一部份營收做為開銷。 但兒子過世後,因為與太太有1子,因此名下餐館(股權)與房產皆由莉娟姐的媳婦跟孫子繼承,莉娟姐已無任何主張權利。也就是說,除非媳婦念在舊日情分奉養婆婆,否則莉娟姐再也拿不到何孝親費。 「這太不公平了!」莉娟姐想打官司,以「撤銷贈與」名義取回餐廳股權和當初送給兒子的房產,但實務上卻不容易… 依民法第412條第1項之規定,「贈與附有負擔者,如贈與人已為給付而受贈人不履行其負擔時,贈與人得請求受贈人履行其負擔,或撤銷贈與。」 若受贈人有下列情形,則贈與人亦可行始撤銷權:一、對於贈與人、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二親等內姻親,有故意侵害之行為,依刑法有處罰之明文者。二、對於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者。前項撤銷權,自贈與人知有撤銷原因之時起,1年內不行使而消滅。贈與人對於受贈人已為宥恕之表示者,亦同。 換言之,莉娟姐早在5~6年前就將房子贈與兒子,已超過行始撤銷權的1年時效,況且兒子生前也沒有任何「故意侵害之行為」以及「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於情於理,都沒有足以撤銷贈與的事由。 另根據民法第1114條規定,「夫妻之一方與他方之父母同居者,其相互間互負扶養之義務。」換句話說,如果公婆與媳婦/岳父母與女婿同住,彼此之間是有權利要求對方扶養自己的;而且姻親關係不會因為夫妻一方死亡而消滅,只有離婚或是婚姻關係撤銷才會解除。 莉娟姐當然可以向媳婦請求履行扶養義務,但她未與媳婦同住,自己名下也有資產,加上孫子未成年無法擔負扶養義務,身邊還有兄弟姊妹等「可以負扶養義務的親屬」,所以媳婦也不構成遺棄罪。 財富傳承工具多元,「直接送」爭議多 資誠家族及企業永續辦公室協同主持律師鄭策允指出,在這個案例中,股權由媳婦、孫子繼承並無爭議,就算阿嬤主張自己是品牌創辦人、想撤銷當初的股權贈與,也欠缺「撤銷贈與」的事由。 他舉例,如果第1代送房產給第2代,除非第2代對贈與人有「故意侵害之行為」,如不肖子對父母家暴,且傷害罪成立,法定可以撤銷;否則一般贈與若無正當事由,恐怕很難拿回來。 「股權是誰的,就是誰的;要救,從頭就要救了!」鄭策允坦言,企業無關規模大小,只要有人、有財產,就會遇上問題。他建議,家族企業在傳承時可透過信託,而非直接贈與,「股權為受託人(兒子)持有,受益人是小孩(孫子),那今天發生這狀況,股權的管理者可能還是阿嬤(委託人)。」 若是採用信託,公司有盈餘、可配發股利,受益人就是媳婦與孫子,仍可獲得相當保障。若阿嬤擔心孫子財產被媳婦花光,甚至也可選擇不配發,將盈餘保留到將來由孫子繼承。 鄭策允說,即便是中小企業,也要考量股權的管理、會不會被移轉等問題,「(股權)透過不同方式送,最終還是流到他身上去,但控制力是經過思考的。」 另外,不少長輩會在兒女新婚時贈送房子,可一旦受贈人發生不幸,而孫子年紀尚幼,小孩權益的確可能受損。其實父母可在贈與時要求兒女立遺囑信託,若一旦不幸發生,受益人仍為配偶與孫子,但信託財產交由阿公、阿嬤管理,這些都有工具可以事先規劃、運用。 ●原文刊載網址●延伸閱讀:.她50後學游泳、70歲拿七張法國菜證書當主廚、80後用法文寫作!「在剩餘日子,具有令人無法抗拒風韻」 .搭上計程車後,懷疑司機想繞遠路,出聲請司機聽我的!下車後察覺司機是對的.她罹精神病、善忘,卻60多歲看起來像30歲!擁有忘記智慧,活在自己快樂裡,好過活在別人眼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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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07 養生.家庭婚姻
夫妻吵架先開口就輸了?修杰楷、賈靜雯結婚7年曝「煲愛」保鮮法:不冷戰、不改變對方
女星賈靜雯擔任製作人兼女主角的影集《媽,別鬧了!》叫好叫座,劇中也透過母女3人呈現世代不同的感情觀。48歲的賈靜雯與修杰楷是演藝圈裡的「模範夫妻」,結婚7年依然甜甜蜜蜜,而修杰楷過去受訪坦言,夫妻倆也會有意見不合的時候,雖然當下都會有情緒,不過他透露吵架後都是誰先主動向對方開口。對於如何讓幸福「永遠保鮮」,賈靜雯也曾分享3個愛情逆轉勝秘訣。(原文刊登於2022/1/28, 更新時間為2022/10/2) 修杰楷與賈靜雯2015年登記結婚,育有咘咘、bo妞,他近日接受媒體專訪,分享結婚至今7年來的夫妻生活,他表示夫妻是共度一生的伴侶,所以相處也需要用心經營。 他認為,夫妻本來互相就是個體「你是你、我是我」,不可能強迫或者試圖改變彼此,「如果,我拚了命的想改變你,我會很痛苦,而遷就的你,到最後也會感到疲累。」 夫妻共組一個家庭,是因為我們彼此吸引、補足,兩人之間意見不合、爭吵難免,吵架當下每個人都會有情緒,不過修杰楷表示,自己是一個可以很快釐清、消化問題的人,所以在冷靜思考過後會主動去找老婆解釋,「我想清楚了,我剛剛不是這個意思,我們不要吵了,我們應該來討論。」 修杰楷說,夫妻睡在同張床,每天一睜開眼就是對方,即使吵架也從不冷戰,與老婆賈靜雯有無需言語的默契,生活在彼此的關係,不改變、不遷就,用心且珍惜每一刻。 相差9歲的愛情曾不被看好 賈靜雯:婚姻就像一場舞蹈 對於婚姻,賈靜雯也有自己維持幸福的秘訣,2015年當她與修杰楷進入了她第二次的婚姻,曾不被外界看好,認為兩人女大男小、女強男弱,但是賈靜雯認為「我們的感情像是跳舞,因為碰撞,因為進退,所以經營出我們要的關係。」因為過去面對了那許多困厄,「我的心也能夠拉回初衷,或許,可以用微笑與愛,來化解分歧。」 她認為,維持愛情幸福有3個祕訣,首先你要相信世界上有真愛,「要相信啊!沒有愛情,那人生就會沒那麼豐富,不管人生到了哪個階段,我覺得愛情都是蠻美的,不管它有沒有在你生命裡出現過。」 其次,與另一半間的感情再忙都要努力經營,「幸福是需要靠自己很努力去維持的,不去付出就可能從中溜走,人生嘛,經歷很多事情之後,幸福就會抓得很緊,知道要如何保存、保護、愛護它。」 最後,享受生命中的每一刻,一定要愛自己、覺得現在的自己就是最美的時候,不要亂想或擔心另一半會怎樣,「這些都是自找的!」●原文刊載網址●延伸閱讀:.才披婚紗走上紅毯,新婚女兒被逼簽遺產拋棄繼承…收爸爸百萬紅包頓悟:我要的是愛不是錢.搭上計程車後,懷疑司機想繞遠路,出聲請司機聽我的!下車後察覺司機是對的.認識死亡,有助了解人活在世上的意義!面對生命終站5大要點:不爭不奪、多施多捨,永保赤子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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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8 退休力.理財準備
單身妹罹癌財產不想給哥哥,該怎麼辦?律師傳授4招法律妙招,提前做好分配
一個人的老後生活,是每個人都可能面臨到的狀況,無論是終身未娶未嫁、離婚、喪偶、沒有小孩等情況,都可能在人生的最後階段,單獨與自己相伴。離開後財產如何處理,是多數人的擔憂,不想被充公,也不想留給不投緣的家人,到底該怎麼辦?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律師表示,有4種方式可以讓離開後的財產完美分配,最重要的是要提前規畫。突破特留分 錢花自己身上蘇家宏分享一個案例,55歲的珍珍生長在重男輕女的家庭,爸媽不疼、哥哥又常欺負她,只有姊姊對她最照顧。這幾年父母親相繼過世,自己也罹癌,她感受到哥哥有意覬覦她的千萬財產,因此求助律師幫忙。因為珍珍是單身,沒有小孩和伴侶,父母皆過世,因此根據法律規定,兄弟姊妹成為第一順位繼承人,就算提前寫好遺囑,不想分產給哥哥、要全部給姊姊,但根據「特留分」規定,哥哥無論如何都有權利可以分到她的財產,對此,她感到非常煩惱。蘇家宏說,雖然法律有特留分的規定,保障繼承人的權利,但珍珍可以轉個彎,把自己的遺產變少,讓哥哥能繼承的金額大大縮小,彌補自己的內心不平。用法律妙招 提前做好分配第一,生前處分,包括對自己好一點、環遊世界吃大餐,把錢用在自己身上,或是生前贈與姊姊,以及買保險指定受益人為姊姊。第二,增加債務、降低遺產總額,像是將房子拿去貸款,取得的現金用在自己身上。第三,喪失繼承權,若哥哥生前對她有重大的傷害、汙辱等情形,在有證據支持下,有機會讓他喪失繼承權。第四,收養子女,若有收養子女,遺產將由子女繼承,不會落入哥哥手中。●以上是透過合法管道,避免讓相處不睦的家人,繼承到自己的大筆財產。蘇家宏提醒,一定要提早規畫財產處理,不僅能減少可能的稅務支出,也能讓財產分配的掌控權握在自己手中。法律知識不說不懂,一了解就知道有多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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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3 退休力.理財準備
家人有分產共識,少了這步驟卻翻盤!律師:應在生前寫好「有法律效力的遺囑」,一圖詳解5種遺囑
75歲的王董事長,白手起家創辦了貿易公司,胼手胝足打拚了一輩子,給家人優渥的生活。年事已高的他,早就想好給家人的遺產分配,起家厝給老伴、公司給大兒子、不動產給二兒子、現金給小女兒,每年過年全家相聚都會提醒一次,全家人也欣然同意。想不到王董過世後,二兒子因想爭產,竟將全家人告上法院,只因王董少做了一件事。留手稿和影音 上法院不算數家族爭產時有所聞,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律師分享以上的實際案例。據了解,王董的遺產規畫早在幾年前就跟全家人耳提面命,家人也獲得共識,但二兒子卻在爸爸過世後主張「爸爸的遺產應該平均分配」,家人間產生矛盾,導致遺產無法順利分配。二兒子遂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分割遺產,使得繼承人們,包括媽媽、大哥、妹妹都要上法院。儘管王董生前對家人耳提面命分產計畫,留下了手稿和影音資料,但在法庭上,法官認為影音資料不屬於遺囑、手稿細節也未符合「自書遺囑」的條件,因此最後判決,所有遺產必須平分,全部分成四份、每人四分之一。蘇家宏認為,這樣的案子很可惜,雖然爸爸已經提前做好遺產分配,也取得家人共識,但卻因為不了解法律,少做了最重要的動作「寫遺囑」,最後不僅無法按照自己的心意分配,還讓家人們對簿公堂。常用自書遺囑 還有4種形式蘇家宏表示,想要維持家族秩序,又能依照自己的心意做遺產分配,最簡單的方式就是寫一份自書遺囑。首先要了解繼承人有誰,包括配偶和子女,若有特別想要照顧的家人也可在遺囑註明,例如把特定財產留給老媽媽。其中,多數人最容易忽略的細節在於「其餘財產」,指的是當事人可能在健康的時候規畫好遺囑,但同時還有持續增加的財產收入無法寫進遺囑,則可歸類在其餘財產,也可在遺囑中註明要給誰。最後,若遺囑中未交代到的未盡事宜,則可註明要交由「遺囑執行人」協助決定,最後在遺囑文尾簽名、寫上日期,即合法成立。除了上面的自書遺囑外,還有4種遺囑形式可參考,例如,想要有見證人參與,則可採「公證遺囑」;若想要保密、不想讓隱私提前被看到,則可採用「密封遺囑」;若年紀大、想找專業人士協助,則可用「代筆遺囑」;若有緊急狀況來不及寫遺囑,則可用「口授遺囑」。現代人寫遺囑不再是禁忌,多數人都想要提前規畫遺產分配,照顧到每一位家人,蘇家宏律師建議,應該在身體健康時及早寫好有法律效力的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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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7 養生.人生智慧
分不到遺產,能拒養父母嗎?律師:想免除或減輕扶養義務,須先負責舉證
子女負有扶養父母的義務,但若因「遺產分配不公」的理由,可以合法拒養雙親嗎?日前有名男網友在網上發文,抱怨父親打算將所有遺產都留給姊姊,讓他心理很不平衡,表示為此往後想拒養父母,詢問網友意見,卻獲得支持聲音。律師指出,實務上少有因遺產分配拒養案例,主要是「舉證有難度」。免除扶養 要符合情節重大恩典法律事務所王薏瑄律師表示,根據民法1114條、1115條規定,子女對父母有扶養義務,但也有規定當符合某些特殊情況時,得以「免除或減輕」子女的扶養義務。她解釋,減輕事由根據民法第1118條、1118條之1,內容提及「當小孩受父母為惡意遺棄、家庭暴力、性侵害等不法行為的受害人,或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可以向法院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父母的義務。」王薏瑄說,「具備減輕事由」加上「情節重大」,將可構成免除事由,例如爸爸離家多年沒照顧過小孩,可能構成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當事人就可向法院提起,要求減輕扶養義務;又如果爸爸離家多年,自小孩出生起從未看過或照顧小孩,則此時小孩可以進一步主張「構成情節重大」要求免除扶養義務。她解釋,減輕扶養最具體的例子是扶養費用的計算。在實務上常見過去對子女不聞不問的父母,年老時在安養院度過下半生,向子女要求負扶養義務,給付安養院費用,此時子女可請求不負擔安養院費用或酌減金額,但請求時必須先提起訴訟、向法院主張。而且要注意的是,判決確定前,法院仍規定子女要負責扶養義務,惟判決確定當天才能依照結果減輕扶養。口頭提及 子女舉證有難度若從網友「遺產分配不公」個案分析,最有可能是遺產分配不公是否對他造成精神上的不法侵害,所以當事人須負起舉證責任,首先須證明「遺產分配不公」,律師說,這部分證明會依爸爸行為有所不同。例如,爸爸口頭提及已立遺囑或已先把房子過戶給姊姊,若只是口頭提及,舉證較困難,接著再證明因這件事被爸爸在精神上有不法侵害,若可證明、說服法官,當然可免除或減輕扶養義務,但律師坦言,「證明中間的因果非常難。」另外常見案例,包括父親無故離家十幾二十年,之後出現要你照顧下半生;另一種是父親小時候對孩子家暴,現在年邁,回過頭來要求子女扶養。王薏瑄解釋,像這類扶養義務的免除或減輕,常見的爭議在於「界線在哪?該如何認定?」恐需靠個案判斷,法院會依照不同的案件去權衡是否可減輕,或構成免除扶養義務,或是兩者都不行。財富傳承 律師教超前部署處理財富傳承案件20年以上經驗的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律師,特別點出常見的4種內心糾結,鼓勵熟齡朋友提前做好財富規畫,畢竟家事萬千、人情難測,要讓財富傳承得當「沒那麼簡單」,關於分產你該知道的事,讓財富傳承律師群聯手出馬,幫你超前部署,做好晚年最佳的傳承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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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7 焦點.生死議題
人生走到最後一段路,怎樣的照顧是對病人最大的關懷?如何讓他走得安詳又有尊嚴?4點教打造有愛的人生終點站!
人生走到了最後一段路時,怎麼樣的照顧才是對病人最大的關懷,又如何讓病患走得安詳又有尊嚴?現代人很忙,E世代的人更忙,忙著看方盒子、看資訊、找尋賺錢的機會,週末則忙著玩、上網,或到PUB去瘋狂、參加派對去搖整夜的頭。現在的社會是為生活而活,活得很充實、很忙,什麼資訊都有,但是對老、對死卻置之不理。面對人生的終站,大多數人不太重視,隨便應付,更不用談如何處置。相較於現代年輕人對結婚的精心設計,實在是天壤之別──光拍結婚照或是辦喜宴,就要花費年輕人大部分的積蓄,為人生最美、最年輕的容貌做一個刻意妝扮的寫真,每個人看起來既像電影明星,又像王子與公主,一切都沉醉於童話故事中。現代人老後被送入安養院、護理之家已算不錯了,有誰關心臨終環境?老年人已沒有組織能力、行動力,只好任憑家屬安排。有的被通知接回,將死而未死的無意識老人回家後仍未斷氣,安放在大廳中央,不吃不喝等待死亡;有的住家公寓太小了無法安置,於是從急性病房轉慢性病房,三人一間或六人一間的普通病房,在嘈雜的環境中度過餘生,沒有隱私也沒有尊嚴,像赤裸裸被扔在菜市場。老人啦,沒有用了,幹麼還浪費銀子?年輕人總有他的盤算,甚至有的家人不到醫院照顧,也不接回家中,一星期見不到一次面,以某種角度來衡量,以高的道德標準來看,也算是一種精神上的棄養。中國古人說:「父母在,不遠遊,遊必有方。」至少父母病了、老了,子女應隨侍在側,方能回報養育之恩。至少我們應該提供臨終者一個比較好的環境,讓他們平靜安詳地辭世。【延伸閱讀:我們能為臨終病患做些什麼?醫:需要全體家庭成員的投入,尊重病人的意願、支持他的需要】家是最好的人生終點站有一位爺爺八十四歲,得到第三期的惡性淋巴瘤,起初病得嚴重,腹水、肋膜積水、裝著氧氣管,在醫院接受化學治療。他育有三男、三女,除了最小的兒子在美國外,其餘都在臺北。所以子女們成立照顧群,除了僱請看護工外,他們兒女與媳婦分成四組,白天夜晚輪流換班照顧。而且還有一本病房日誌,每隔二十分鐘登記爺爺的狀況,例如:何時打化療、何時輸血、三餐內容與健康食品為何,化療藥水、排便狀況等詳細記載,完全不亞於護理紀錄。因為二媳婦本身就是護理師,每次輪班的人都可以清楚爺爺目前的狀況,以及治療上的進度,包含何時檢查,又該注意什麼。我覺得這位爺爺福報真的很大,有這麼多孝順的子孫,真是令人羨慕,這輩子也值得了。銀耳燕窩也比不上孝順的子女圍在身邊。他們家人說話也很幽默,所以老先生的病情愈來愈好,腫瘤的消褪緩解也比一般人來得快。後來老先生說起自己的故事,道出他年輕時在農會、水利會的一些陳年舊事。每當老人說起他自己的往事,那種心頭的甜蜜全寫在臉上,蒙上一層健康的紅臉頰,想想他小時候一定也是這副可愛的模樣。《安寧會訊》曾有一篇報導:一位老阿公是做墓碑的,罹患胃癌,多次進出安寧病房,個性平和安分,對事無怨無悔,後來他變得面帶愁容,常夜裡驚恐地說夢話。在病情惡化進入彌留狀態時,他變得煩躁不安,口中喃喃自語,大吵大鬧著要回家,子女們未曾看過阿公有過這樣的反應而遲遲不敢做決定,而阿公變得更躁動,似乎符合精神科醫師譫妄的診斷。後來家屬決定將阿公帶回家,安寧居家護理師卻發現阿公精神奕奕地坐在舊式四合院大廳的椅子上,眼神亮亮地直視著大廳前方,家人在著手後事、聯絡其他的親友,忙成一團,有的家屬則在一旁哭泣,阿公卻獨自一人坐在大廳,看似落寞又與世隔絕般靜坐,沒有與任何人互動。安寧護理師前去探視阿公,阿公也沒有回應,直到她發現阿公在注視院子裡大小形狀不同的墓碑。原來老阿公是做墓碑的,那些是他的傑作,阿公開始奇蹟般地侃侃而談,述說每一個墓碑的故事,他變得多話起來,直到他耗盡體力睡著為止。當天晚上阿公起來,要交代子孫後事,並要求家人將他的床推到門口院子裡,看墓碑,看星星、月亮。安寧護理師竟也被通知趕到他們家見證一切,一大家族的人或坐或站或蹲地圍繞在阿公身旁,恬靜又溫暖地陪伴阿公,他們之間沒有言語互動,有的只是濃濃的親情,阿公就這樣安詳地走了。有時我們竭盡所能地呵護及照顧病人,但往往會忽略那些是不是他們真正需要的,還是只是滿足身為家屬那種不捨、不願接受的逃避與虧欠的感覺。當臨終者表示想回家安度最後的日子,我們是否應認真考慮,不要為了種種理由把他們綁在加護病房的床欄杆裡,那才是真正的沒有尊嚴。【延伸閱讀:「安樂死」真有那麼可怕?人有自由意志來決定結束自己的生命?如果安樂死立法該注意哪些原則?】臨終者自己的選擇最重要親屬往生是家族重大聚會與團結的時刻,每個家族成員應樂觀其成,以和為貴。宗教都是勸人為善,正信的宗教都是很好的,我們應尊重而不該有分別心才好。這個時刻最重要的是臨終者自己的選擇,自己若有決斷,請族長耆老出面協調幫忙,那麼事情就好辦多了。其他持不同意見的子女或親屬最好少批評,以免破壞家庭和諧。傾聽應包含立遺囑,由臨終者決定分遺產、遺物的方式,或有族長(如叔伯、長子)、法定代理人之陪同,或律師之出面來解決合理的分配方式。遺產愈多愈複雜,例如:土地、房子、公司動產、股票、存款、成立基金,或管理人代表等,上班族或農家子弟的問題就相對單純多了。中國人若西方人有預立遺囑的習慣,若父親先過世,則母親(未亡人)負責分遺產之大權,將來母親過世,則由子女共同協調。這些事情即所謂最重要的後事,攸關子女繼承的權利與義務,應事先說清楚、講明白才是上策。不明不白的做法,是家族的另一種黑箱作業,只會加深猜忌,造成家族之分裂,這點絕不是長輩樂意見到的。世界上沒有絕對公平的事,每個子女都退讓一些,就沒有解決不了的事。父母養育我們很辛苦,若稍有不公平之處也是一種緣分,做子女的應該歡喜接受。分得少的並非父母親比較疼惜,而是長輩有他們的考量;手心手背都是自己的骨肉,哪有不疼愛的道理?多半父母親會照顧相對弱勢者,希望最後再幫他們一把,這是天下父母心。每個子女都應在此時感恩,分多分少都一樣,而不是懷疑、猜忌,有不勞而獲的自私妄念。西方許多大企業家覺得孩子應接受考驗與奮鬥,生活富裕反而心志愈沉淪,所以他們大部分會將遺產捐獻給社會,蓋醫院、資助研究機構、慈善團體,這才是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的典範。錢,沒有人不愛的。錢雖非萬能,但沒有錢就無法生存於社會,所以萬萬不能。美國有不少頂尖癌症醫院是由企業家捐獻所蓋的。這些企業家有這麼高的遠見與氣度是很令人敬佩的,沒有他們的捐獻,這個世界的文明可能會落後好幾年。當我們傾聽長輩的時候,難道不是一個很祥和、充滿溫馨的畫面嗎?中國人所講的隨侍在側才是盡孝道,又怎麼可以忤逆父母呢?一旦家族有了共識,大家都應遵守,所謂家和萬事興。安排臨終環境一:學習傾聽安排臨終環境時,基本上應注意:放鬆、祥和與愛,以營造病人清明的觀見,如此方可體會本覺的見性,將可重生信心、滿足、空靈力量、幽默與篤定,也就是希望利用最清明的環境,以理性來面對並整理最後的人生。家屬可以靜靜地陪伴,讓臨終者順利轉化心境。我們應相信每個人都有智慧走過這一關,不需要強迫病人聽太多意見。病人需要的是我們的關心,所以我們應學習傾聽。一般來說,若病人能接受自己大限已到的事實,他們知道日子所剩無幾,心裡總有一些後事需要交代。包括:他們理想中的告別式方式是教會的、道教的,或是佛教的誦經;安葬的方式是火葬或土葬,或是希望進入家族的墓園與長輩或配偶葬在一起,或不希望合葬於同一個墓穴中。有的母親比較長壽,而希望葬在兒子旁邊。現代人多選擇安放在靈骨塔內,中國人也很相信風水,認為好的風水可以接近樂土又可以保佑子孫,所以好風水的靈骨塔或墓園很重要。然而不同宗教的墓園也有區隔,所以病人告訴子孫應選擇何種告別儀式也是很重要的。很多家庭成員的宗教信仰各有不同,這一點常常造成許多歧見與困擾,最重要的是家族中有沒有達成共識。例如:長子篤信佛教,女兒信奉基督教,次子沒有宗教信仰,而母親為民間信仰,但有一些基督徒的朋友。此時女兒的教會姊妹可能會勸女兒傳福音給母親,因為擔心母親沒有信基督、沒有受洗太可惜,將來會失去上天堂得永生的機會,所以女兒回家見到母親就積極說服母親受洗,並接受教會姊妹關心、代禱。當然,她會認為基督教的告別式比較好,然而父執輩都是純樸的農家子弟,以佛教或道教方式居多,家族的墓園也是宗族的,每年清明節整個家族一起掃墓,所以長輩們不贊成病人受洗信基督教。女兒很鬱卒,也很懊悔在母親健在的晚年,沒有辦法說服她受洗,以至於天人永隔之後無法召回天國,將來更無法在天國同主一起見到母親。女兒又慌又急,情急之下不免拉二弟勸大哥讓步。這種不同宗教信仰所造成的家庭問題時有所聞,其中又以兄弟姊妹眾多的家庭最嚴重。加上遺產的分配不容易公平,或雖公平但仍有自認為分得少的心理,埋下將來家庭分裂的潛在原因。安排臨終環境二:熟悉的環境病人需保持放鬆自在,最好能安置於他熟悉的環境裡。若病人處於一個陌生、冰冷、機械性的環境,例如加護病房,他們很難放鬆心情。任何人到了陌生又奇怪的環境都會變得焦慮不安、懷疑、易受刺激、不信任,許多病人在加護病房(ICU)會發生所謂的ICU症候群,甚至有譫妄、顫抖、歇斯底里、幻覺、頭痛、不明熱等現象發生。有些病人移到普通病房後藥而癒。偶爾接到類似的會診單,加護病房的醫師以為是病毒感染或細菌感染引起白血球數目降低、高燒不退,其實那些病人的病情尚穩定,只是在加護病房多待上一天,他們就吃不下睡不著,心情很難平靜。要判斷這些病人是否患有其他潛在的病或是精神狀態引發的身心症,或是急性精神病,則需要更多的臨床經驗。實不諱言,很多重症病人在這種情況下,身體狀況耗弱,每況愈下直到死亡。絕大多數是住在加護病房的時間過長,無法移除呼吸器(拔管),最後或多或少在多重藥物的使用下引發器官衰竭,院內細菌黴菌感染。其中黴菌感染大部分是伺機性感染,肇因於抗生素的濫用(過度使用)。很多家屬捨不得病人辭世,雖已知病情積重難返,仍不願將病人送往安寧病房而同意轉入加護病房。其實大多數病人不願意住加護病房,只是他們已虛弱到沒有自主的能力。或許有人會問,重病的人恍恍惚惚,會在意住在哪一個病房嗎?但若我們深入了解,病人其實最想回家,雖然回家代表放棄治療,也代表生命的結束。然而對現代人而言,尤其是健保時代,選擇住加護病房對家屬來講反而比較輕鬆省事,不必負擔繁重的看護工作,而醫療費用大部分是全民共同承擔。對重大傷病的健保病人而言,住加護病房不用負擔差額病房費用,又不用請外勞看顧,對精打細算的家屬是划算的,但他們忘了病人擁有他自己的選擇權。反過來思考,我們回到非健保時代,若病人罹患絕症,病重住入加護病房,一個月後逝世,醫療費用一百萬元新臺幣,請問多少家庭會覺得這樣很值得?節儉是人性,浪費資源同樣也是人性,只不過是往高或往低看而已。重點是我們有沒有同時尊重病人又衡量醫師的建議。不做急救、沒有機器監看,家人的關心才是最重要的。倘若因家庭因素、房子及環境因素無法將病人帶回家,而必須住在醫院裡,最好選擇單人床或安寧病房。單人(頭等)病房可以容納比較多的家人來探訪,放一些病人喜歡的照片、音樂(不擔心吵到隔壁床)、書籍、自己收集的收藏品。這樣才是有人性、有溫暖的人生終站。然而單人房是差額病房,非健保床,有些人經濟狀況並不允許。沒錢,生病是困難的。說實在,只要能看開,將病人帶回家是最好的選擇。有一些認識比較久的家屬會提出他們的要求,希望真的不行的時候,在生命終了前一星期,他們願意將病人帶回家。我們可以這樣嘗試,並聯絡居家護理配合定期到家訪視,做家庭照護(Home Care)。家,才是最好的人生終點站。家,永遠是最甜蜜、最熟悉的窩;金窩、銀窩都不如自己家裡的窩。在自己家裡,每人都比較自在,家屬更能發揮愛心、同理心,每個人當然都變得比較能幹。硬體上家當然比較好,但不要忘了軟體,那就是愛心、輕聲細語、一切從容。家裡必須凝聚向心力,這點很重要。安排臨終環境三:觸摸、表達無條件的愛每位老人雖然是寂寞的,但他們的內心其實和童稚的心靈一樣,需要被愛。有些人害怕接觸老人、病人,其實他們最需要家人觸摸他,嘗試了解他。我們醫護人員雖不是他們的親人,但每當我坐在病床邊,握起病人的手,眼睛看著他,跟他聊天,他們變得多開心、放心。因為他們是人,凡人都需要被親近、被疼愛的感覺。以手握手、以心傳心,心手相連,醫病關係中這一點不可或缺。當然,當病人變得封閉,這些良性的互動也就少了很多,雙方變得沒有什麼話,照章辦事,兩不相欠。有時醫護人員並非如此冰冷,而是有情緒、害怕、不信任、打不開心結。「先生緣,主人福。」醫病關係必須經營,它不是商品,更非單向的業務關係。雙方必須建立起信賴感,你放感情給人,對方同樣回報。有時候到加護病房會診,裡面都是一些重病、昏迷不醒或半昏迷的病人,我看到有愛心、會溝通的護理師們一面幫病人翻背,一面同病人說話,幫他們抽痰後又將臉擦拭乾淨,輕輕柔柔地。啊!她們是天使,假使我躺在病床上一定這麼認為。護理師們同半昏迷的病人說話,就好像病人聽得懂一樣,探訪時間到了,家屬詢問護理師,病人意識不清,同他講話到底能不能聽懂?其實病人的心靈可以因感動而淌下眼角的淚水,即使是在昏迷狀態下。所以,我們常鼓勵家屬利用訪視的時間多多跟病人講話,可以握著他們的手說話。就像慈母在孩子睡著的時候,繼續唱搖籃曲給娃娃聽一般,每個人都渴望被疼愛。許多人害怕死亡,就是因為害怕這種孤獨寂寞的感覺。在生病的過程中他們發現接近的親朋好友變得愈來愈少,病情愈重愈久,卻愈沒人前來關切,無形中他們被刻意遺忘了,孤立而無助。沒有愛,寧願死,這是憂鬱的溫床,是久病厭世最常見的原因之一。有愛才有鼓勵,才是在絕境而能活下去的理由。想想看,有許多高知識分子在人生的終站變得鬱鬱寡歡,得不到安息與解脫。其實臨終療護最需要的是愛心、同理心與慈悲心。道理不難但需有耐心的、長時間的奉獻,愛心或許比較難,但是許多家屬、醫護人員都做到了,見賢思齊,當我們看見別人做到了,一定要警醒,惕勵不懈怠。安排臨終環境四:允許道別允許病人過世,保證在他死後,其他人會過得好好的。他並不會孤獨,因為家人、親人會時刻想念他,他也會擁有一個完全的愛。神會照顧他,與他同在,神寬恕也赦免了所有的罪與罰。很多病人在辭世之前仍有牽掛。重病的中年人放不下年幼的小孩與妻子:誰來照顧他們的生活?誰能接下負責家計的經濟重擔?這一點我們可以諒解,而且的確是一個難題。雖然留下一些遺產,但未來的事情無法預料,那些未成年的子女能保證被妥善照顧嗎?配偶會再婚嗎?原來的家還會完整嗎?或許我們認為七、八十歲的老人會比較好走,其實他們愈老反而愈容易感傷,擔心子女的經濟、事業,煩惱未成家的那些孩子的幸福,甚至掛念孫子。總之他們是家族中的長者,卻有很多讓他們放心不下的地方。臨終的人最該學習的是放下、捨得下,不帶走任何財富,也不帶走任何煩惱;不帶走愛憐,也不帶走怨恨。我們平常關切很多事情,擔心不幸事件的發生,然而很多時候總會水到渠成,不用操心。一些不如意的事發生了也終將過去,烙在我們心靈的創傷卻幫助我們成長,變得更達觀。不經一事,不長一智,擺在我們眼前的功課,誰也無法為我們免去。沒有人能幫我們繳稅,也沒有人能替代我們服兵役,自己的事尚且很難圓滿解決,他人的命運自有他的因緣。陪伴的家人又怎能牽絆住臨終者呢?在病床前痛哭或許是人之常情,活著的人想到與親人永隔,誰不難過?但是這樣往往讓臨終者無法順利割捨親情,無法進入臨死中陰。就如同親人上了火車,我們送別時能拉著他的手不放嗎?有緣自然還會相見,所以我們應該珍惜在世的每一天,以最多的愛心跟親人、家人相處。接受與道別的智慧我發現,平常照顧病人的家屬可以很自然地接受病人的死亡,尤其是久病重症而又無法醫治的患者。平時他們付出了愛心、親情,也認識命運之不可違背。相對地平時未與患者接觸,或旅居國外者,當聞此噩耗,回國探親或只能奔喪者,他們的情緒、悔恨、不捨、百感交集,有時會有一些情緒化、理性的舉動,讓醫護人員很難應對。尤其是一些放洋的遊子,往往會詰難醫療的處置,如此也難掩他們內心的愧疚與虧欠。若能了解狀況,心平氣和,多感恩照顧病患的有關人員,把握時間與臨終者見面、談話,往好的方面去做,幫助病人多結善緣,這樣的臨終關懷才會圓滿。認識命運的不可違背,才能建構道別的基礎,從而把握時間、安排臨終者最後的人生行程。在此時刻認命、順命、逆來順受並非不積極,而是圓融豁達的表現。許多事情我們反過來反省,當病人往生以後,才驚覺沒有留下多少時間與所愛的親人相處,反而不顧病人的要求,硬是將他留在冰冷的加護病房接受呼吸器的急救,而沒有機會道別。臨終者最後的請求也未被完成,因為家屬們拒絕道別,不放棄最後一線的機會,只盼望奇蹟出現。這樣只會造成病人的痛苦、失望與無奈,最後苟延殘喘的心情,又有誰知呢?各式各樣思想的人都有,有些人害怕死亡,緊捉住家人、醫師的手,要求大家救他;有些人知道大限已到,一切努力皆枉然,他們決定接受命運,步下人生舞臺,然而梯子被家人拆掉,進退兩難,這又是何苦來哉?天下沒有不散的筵席,道別是一種智慧,也是一種藝術,不要強人所難,順勢而為的人才會放下心來感恩。在為病人營造臨終的環境裡,我們需要豁達的心態,以人生經驗與智慧來啟發內心的愛與疼惜。如果不先啟發自己,就無法啟發在我們面前的親人。祈禱眼前所愛的親人不再受苦,能夠找到安詳和解脫,家族內的每個人做好自己分內的事,同心協力,拋開種種不愉快的爭執,放下私心,把握最後相聚的機會。 ※本文摘自寶瓶文化《自己一個尊嚴的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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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3 焦點.生死議題
無痛無憾─「安樂死」真有那麼可怕?人有自由意志來決定結束自己的生命?如果安樂死立法該注意哪些原則?
安樂死一直是生死的重要議題,人究竟有沒有自由意志來決定結束自己的生命?如果安樂死立法,又該注意哪些原則?安樂死有它存在的道理,要看當事人的痛苦是否到了不可忍受的程度,最後還是要回歸到病人的意願。但換一個角度想,如果一個人有能力克服死前的煎熬,很好,這是他修得的功課。死前的痛苦是必要的,可以讓一個人進行自我反省,那個經驗很寶貴,不管是喜樂、悔恨、痛苦,都有宇宙自然神的旨意,在最痛苦的時候才能悟出最深的道理。人生愈走到盡頭愈重要,就好像表演單槓的體操選手,在下槓的那一刻,動作也要列入評分。安樂死真有那麼可怕嗎?很多學者及宗教家對安樂死(Euthanasia)提出不同的看法,有人認為唯有上帝可以創造人,決定人的生死,而人不具這種神聖的權力,人不可以越過神的權柄。其他關於基因複製人、複製器官、墮胎、代理孕母等議題,也是意見相當分歧。以生命倫理學來看,我們能不能刻意中止病人最後痛苦的餘生?安樂死是人逆天或不人道,但符合人性?是竄改上帝的旨意嗎?對於死刑,不同社會做法也不同。我們的社會依法可以判犯人死刑,然而有些西方國家主張廢除死刑,因為人不可殺害上帝創造的生命,尤其是人類,因為人與動物不同。其實我覺得,純粹講「依法」是可以害死很多人、傷害許多弱勢團體的。因為他們不懂法律,更不會曲解法律來鑽漏洞。在一堆惡法下,病人病得這麼痛苦,甚至痛不欲生,他還不可以尋求安樂死。一些法律學家、宗教家雖同情受盡癌症疼痛煎熬、折磨的病人,但卻主張安樂死於法難容,形同殺人罪,或也會曲解為蓄意、計謀、有計畫、有組織的殺人。很多人一輩子在玩法律,卻不見得救過人;幫助過良善的人,反而害了很多弱勢、不諳法律的人。為何安樂死那麼可怕?每天有成千上萬的病人痛苦地死於癌症、愛滋病,難道沒有人道的方式可以適度地開放安樂死嗎?依生命倫理學的四大原則來看,或許我們應重視這問題,適度開放、妥善管理,就如同腦死與器官捐贈的立法一樣。四大原則包括:一、尊重病人自主權。二、不傷害原則。三、行善原則。四、正義原則。【延伸閱讀:我們能為臨終病患做些什麼?醫:需要全體家庭成員的投入,尊重病人的意願、支持他的需要】病人的自主權vs.不傷害原則當然,所有的醫療行為最好是全部符合生命倫理學的四大原則。然而從病人的角度來看安樂死,與從醫界或法界人士的角度來看,就不相同了。若我們能採尊重病人自主權的原則,就等於與病人站在同一邊,不會坐視即將死亡的病人受盡痛苦的折磨。若從不傷害原則來思考,肉體的傷害與心靈的傷害,孰重?病人痛不欲生,依賴呼吸器維生,甚至無法言語,這種悲慘的餘生,比坐死牢不知痛苦多少。我們口口聲聲關懷人,卻繼續讓病魔折磨更久,醫學以種種科技延長病人的殘破生命,實在是加強、加深、加長傷害病人。衛道之士或許不同意這種看法,我們也不能說他頑固,但是美國西部電影中所謂的「人道精神」,是當場射殺一匹跛了腿的馬,因為那匹馬已廢了,或是中彈了,五、六天後才會死。為了縮短牠的痛苦,所以將牠射殺。為愛惜馬,憐憫那匹馬,美國人射殺牠,這難道不是「不傷害原則」?衛道之士或許會說看在上帝的分上,一匹馬好歹也是真實的生命,我們有什麼權力射殺一匹為我們賣命的馬,我們不是應讓馬住院,為馬打嗎啡,讓馬慢慢死才對嗎?假若那些反對安樂死的人,他們得到癌症也是痛不欲生,極端受盡折磨,你們猜猜看,那位仁兄會不會要求,甚至懇求讓他安樂死?什麼是行善原則?社會上大家都知道有偽君子,鄉愿的人滿口仁義道德,私底下盤算的盡是對自己有利的;正人君子反而很少發言。孔子說:「巧言令色,鮮矣仁。」漂亮話、得體的話,誰不會?有表演天分的人可以說得讓人雞皮疙瘩掉滿地。行善原則:從腦死與器官捐贈看安樂死我認為,對病人而言,行善原則是以病人的最大權益來考量。要注意的是,確定病人已快死了,延長生命並不能為他們帶來任何好處,反而早死早解脫,讓病人早日安樂死,安排妥當,病人無怨無悔,甚至感激不盡,才是為他們最大的權益著想。行善原則並非做給大眾知道,行善原則是專門為病人設想的。我們可以有條件地執行安樂死,並同時可以杜絕壞人利用這個法條來傷害人或謀財害命。我們的法律同意醫界判斷病人腦死,並捐贈器官,換另一個角度來看,也是違背上帝的旨意,人類自行作主,提早結束腦死病人的生命?更何況腦死後捐贈器官也全然病人本身有全程參與,有很多是家屬代簽,因為腦死的病人自己不可能簽字同意DNR(拒絕心肺復甦術,見67頁註1)。然而,安樂死卻必須由病人自己親自簽字同意。世界上有弊端的法條太多了,我們何必畫地自限,因噎廢食呢?正義原則:從墮胎議題看安樂死若以第四點的正義原則來看安樂死,以上帝的角度來看正義,以及從人的眼界來看正義:正義必須是善良又公平的才叫做正義,正義不一定得到益處。明辨是非善惡,以公平的方式來解決人的事情才叫做正義。安樂死當然也是符合正義原則的,神學家立場或許有微言,或許可稱之為批評。然而,若重新審視「墮胎」這個老問題,先不談未婚生子、受強暴後懷孕等等,而是談在子宮中的胎兒四個月大時,被診斷有嚴重腦缺損、先天性心臟病,可能出生後幾個月就會夭折,或到十歲前有中度智障的可能,或重型海洋性貧血、蒙古症……我們能為這位孕婦中止懷孕嗎?目前臺灣是全世界產前基因篩檢做最好的,尤其是SMA脊髓性肌肉萎縮症,若篩檢陽性,需中止懷孕。大家想想看,這名懷孕女子需要再懷孕五、六個月,或許會發生懷孕末期之妊娠毒血症,或許有產後大出血的危險;加上嬰兒出生後龐大的醫療費用、照顧的心血、受創的心靈……誰來關心?社會學家只會說:「大家多關心點。」心理師說:「你要堅強一點。」社工師說:「國家並未有經費援救你的小孩,自行負責醫藥費吧。」鄰居說:「真可憐啊!」你必須上網或到哪幾間醫學中心,或飛到國外去求救。嬰兒畢竟還是你親生的骨肉,我們能說嗎?我們可以把嬰兒送給宗教家養育嗎?如果他們堅稱生命是上帝的恩賜,畸形嬰兒也是恩賜。到底正義原則是上帝訂定的,或是人定的?或只是多數平凡人、正常人站在病人的立場,看整個事情長期的發展與正負面的影響?法律逼人自尋絕路?我們看到很多病人,久病厭世而自殺,甚至有些醫師本身罹患無法治療又極端疼痛的癌症時也選擇自殺,甚至是跳樓自殺。從社會報導的角度來看,或許我們只是認為又多了一位不幸的人,可憐他們的遭遇。然而在這悲慘事件的後面,有誰替這些病人思考:是誰逼他跳樓自殺的?難道不是我們的法律不允許安樂死,而逼他走上絕路嗎?我們知道基督教不允許教徒自殺,因為神父及牧師認為自殺者無法進入天堂。那麼一些受不了病魔的摧殘而自殺的,假若他們進不了天堂,我們是不是間接地背負了擋人入天堂的罪名,他們或許是非常傑出的人才、忠實良善的基督教友,甚至是我們身邊的親朋好友。我們聲稱尊重病人的自主權,但我們未曾給予病人對生命如何落幕的尊重。大多數的人懷著鄉愿的想法,不想惹是生非、遭受太多爭議與批評,於是這麼想:世界上法學人士那麼多,他們是上帝的代言人,我們只是平常人,哪有我們說話的餘地?一批人死了還有一批,每天都有這麼多癌症的病人含痛而死,天天都有,日子還不是一樣過去,為何需要立新法來允許安樂死?多做多錯,少做少錯,怎麼做都會有人不滿意的,又何必去背負離經叛道的罪名,與法界人士、神職人員作對?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就好了!……衛道人士的鄉愿行為世界上沒有公義的事太多了,麻木不仁者比比皆是,多數的看法才是正義。西方世界的實用主義與功利思想者認為沒有真正不變的真理,只要問能否變成有用的東西(物質),能否創造多數人的利益與幸福。多數人就是對的,不管對與錯,少數就要服從多數。誰叫這些少數人並未對安樂死請命,也無法說服多數人看清楚安樂死的本質,是對少數中受折磨而痛苦不堪的人的一個恩賜,允許他們無痛、平和地離開人世間。這些少數中的少數,他們求生不能,求死不得,有些病人還曾是社會菁英分子。他們的哀號早就被世人的口水淹沒了。自殺也算一種無言的抗議,至於上不上得了天堂,或許他們已經不在乎了。歷史會證實這一切的,倘若將來有一天某個大國將安樂死通過立法後,勢必有許多國家的輿論起而仿效。那麼回顧這一段歷史,這些衛道之士所做的鄉愿行為將被公斷,我們應勇敢地面對道德良心的挑戰。在此之前,相信很多人保持沉默,不敢面對強大衛道之士的壓力,但他們心知肚明,什麼才是真正的正義,只不過在等待時機,期待另一次改革與道德的重整。反過來思考,假若安樂死合法化,有條件地、有限度地開放,到底會發生什麼弊端,讓有心通過立法的人躊躇不前呢?因為很多法條都有漏洞,又有些人特別會鑽漏洞,可能假借安樂死來謀財害命,獲取龐大的遺產或公司經營權。但我們面對腦死而同意捐贈器官時,也是一樣嗎?我們卻不稱之為善意殺人。雖然腦死的病人可能可以再活上一星期,然而死屍的器官不如活著的器官保持完整的功能,畢竟腦死的病人不久將死亡,他捐贈器官、遺愛人間的美意,我們當然願意成全,他也希望器官移植能成功。那麼,有沒有人懷疑家屬及醫師謀殺病人,圖利等待器官的病人?並沒有。從來沒有人懷疑過,也從未發生過,捐器官的腦死者即將死亡是很確定的,只是死亡的日子被改成由人為來決定。有人懷疑過我們的大逆不道、不尊重上帝的決定權嗎?沒有。上帝把治理人間的事情交給人來處理,我們祈禱主的聖名來求;我們憑藉良心、道德與勇氣來處理人世間疑難之決定。我們的分辨、查驗種種決定,也是以神的大能及感應來求的。試擬安樂死立法的條件既然上帝讓人類自行決定自己的命運,那麼我們就不應該把安樂死的立法看成是剝奪病人的生存權;不應把這種立法的精神看成超越了神的能力。反而我們應以天使的角色,想辦法來幫助這些受苦受難、瀕死的重症病人。為了防微杜漸,安樂死的立法應採取很嚴格的門檻。.第一:應確定病人活不過二至三個月對於病人的存活期,雖偶有例外個案,但實務上仍有一般通則可依大數據遵循。許多化學治療的登錄條件是病人必須有存活三個月以上的餘生,因此訂立在三個月以內,表示病人已不適合接受最新的人體試驗。.第二:必須是病人遭受極大的痛苦,以此當作評估的指標由麻醉科專家、安寧療護專家,以及其主治醫師來評估病人所使用的疼痛控制、麻醉藥的用量,是否已達到病人無法忍受的程度,並訂定一個同儕有共識的判斷標準。這些都是可以努力達成的目標。所以病人殘餘生命有限,病情不斷惡化,癌細胞不停地轉移,而疼痛程度愈來愈厲害,這些都可以納入指標。.第三:由三至五人組成專家小組,來自兩家以上不同的國內知名醫學中心由專家來評估該病人是否無法藉由當代的最佳科技改善病情,並依國情加以調整判定。若病人尚可能接受新的科技,可以改善病情,延長三個月以上的生命,那麼我們理應排除在安樂死的條件以外,而且可以相隔一至二週再做另一次訪視及評估。若病情持續惡化,病人仍有相當嚴重的疼痛,而且病人及全數的家屬都同意安樂死,那麼專家小組可以做成符合安樂死之共同決議,再以具法律效力之安樂死同意書,由檢察官或律師同意背書、簽發後生效。其中應載明詳細理由及執行安樂死的方法與時間,然而病人或法定代理人有權利在執行安樂死之前提出覆議,中止安樂死之執行。綜上所述,癌末病人安樂死的條件是: 1.預估病人存活的時間不超過三個月。 2.病情持續惡化,心、肺、腦功能缺損,且身體活動能力降至ECOG量表≧三級,或卡氏量表三十分以下。 3.疼痛相當嚴重,難以有效控制而病人飽受身心折磨。 4.專家評估已屬末期重症或癌症,且無相對有效的治療方法。 5.病人、法定代理人及全數家屬同意。 6.簽署同意書並請律師背書。 7.在檢察官或相關單位監督下執行。 8.病人可以隨時反悔,並收回同意書。反彈聲大,需要的聲浪也很大對於安樂死,反彈的聲音很多,包括宗教界及法學界,而醫學界持贊成的意見比較多。當然,我們必須防止弊端的發生,我想將來有一天這些問題會被釐清,同時需要安樂死的聲浪必然會愈來愈大。因為癌症病人愈來愈多,在其他疾病得到控制之下,多數人最後的死因皆與癌症有關,到那時候,人們才會覺醒,意識到需要為安樂死立法。其實每個重症的病人也不應避談死亡。應在精神科醫師、心理師協商之下,對健康、生命、人生哲學做一個團體治療(Group Therapy),並給予協商、教育的課程,這才是先進國家應有的制度。放眼國內的醫療照顧、安寧療護、癌症中心、護理之家、安養中心,都缺乏相關人力、物力的投入。人生觀點不同、宗教信仰迥異,加上儒家避談生死,而道教神鬼之說深植民間,要如何整合、如何發展也未見有關權責機關或政府積極的支持。或許有人會說:「中國人五千多年的歷史也沒有學者談安樂死,為何我們需要這種制度呢?一切順其自然就好了。」那麼幾千年來,烈女之貞節牌坊仍立在城牆邊,又哪需要近代倡議男女平權、女男平等呢?幾千年來受苦的人那麼多,是靠近代少數人出來關心、提出對策,才改變了女子幾千年來不幸的宿命。我在此只是拋磚引玉,希望有一天社會賢達及大有為的政府,在物質生活隨著工業化提升後,能夠有效落實心靈改革、安寧療護的重大改革。或許如此才能真正杜絕醫療資源浪費、醫療糾紛之對立,讓病人可以無怨無悔、無痛無憾地走完人生全程。君不見多少癌症末期的病人輾轉治療,終年住在醫院,衛生福利部健保署付出了巨大的社會資源卻可能換不到民眾的體諒,這才是無形的浪費。至於非癌症的慢性失能性疾病患者,如心、肝、腦、肺部疾病,若因需要全天候依賴他人照護,身心靈受到極大煎熬,且持續惡化,但又未符合「生命不超過三個月」的條件,那麼在有專業意見可供諮詢下,或可選擇以斷食及自我減少維生支持,來達成安寧及善終之路。 ※本文摘自寶瓶文化《自己一個尊嚴的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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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7 退休力.理財準備
母親生前給錢,逝後兄弟翻臉?律師告訴你「防爭產」該有的法律知識
台灣高齡失智比率逐年攀升,藝人賈永婕的母親因為失智,遭到手足挪用財產,賈永婕的弟弟為了保護母親,將舅舅告上法院。家人間因為金錢鬧翻,在生活中屢見不鮮,若是發生在自己身上又該如何應對呢?恩典法律事務所律師翁嘉君表示,活用簡單的法律知識,可以在關鍵時刻,守護自己的財產權益。母親生前給錢 逝後兄弟翻臉家人間的感情,一旦面臨金錢考驗,往往容易出現裂痕,尤其是牽涉到金額龐大的遺產時,更是明顯。翁嘉君分享一個案例,王姓兄弟是感情親密的手足,由於哥哥工作忙碌,平時都是弟弟負責照顧爸媽,爸媽感念弟弟的付出,生前贈與200萬元現金給弟弟,哥哥也欣然同意。不料,當父母過世時,兄弟倆清算遺產分配,哥哥竟對弟弟提告刑事訴訟,主張母親生前已失智,不是自願贈與200萬元,認為弟弟是盜領母親的錢,並要求他拿出200萬元,兄弟倆應平均分配。經過法院判決,母親生前是親自解定存,且生前處分財產,因此不計入遺產計算,弟弟勝訴,但兩人親密的手足關係,也從此破裂。處理父母遺產 遺囑攸關保障父母離開,手足卻接著開始爭產,翁嘉君透露,這種案件相當多,因為子女們都希望獲得公平待遇,心中的那把尺,往往因人而異。身為子女,若是被手足提告,或是爸媽真的偏心,把所有財產都給特定子女時,該怎麼辦呢?翁嘉君表示,子女在處理父母遺產時,可從兩個情況來了解。第一種是「沒有遺囑」時,因為沒遺囑,大哥主張自己是長子應該分更多,弟弟則不同意,此時需透過法院判決來分割遺產。然而,當「有遺囑」,且遺囑也有效,當中載明哥哥可拿走全部遺產、弟弟則無,此時,弟弟則可透過法律中「特留分」的保障,提出特留分扣減的訴訟,拿回法律規定的遺產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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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6 退休力.理財準備
別讓遺產成撕裂情感利刃!律師:遺產爭議「預防勝於補救」,建議提早規畫財產、預立遺囑、生前贈與,避免爭產風波
父母打拚一輩子,最終總希望財富傳承、遺愛子女,但遺產是給摯愛留下的最後一份禮物,或是撕裂後代感情的利刃?現今手足爭產糾紛頻傳,法院訴訟案件也不少,但「清官難斷家務事」,白紙黑字的裁判修補不了家族感情的裂痕。民事法官指出,耳熟能詳的家族爭產糾紛,包括王永慶、張榮發家族、美福集團手足爭產釀槍擊命案,但不僅是豪門才有遺產糾紛,一塊地、一間房都可能成為爭奪標的。吳姓老翁和胞弟為了過世的母親留下的一間台北市房產爭執多年,他不滿法院將房產判給了胞弟,2017年雙方在地檢署開庭後,開車衝撞弟弟和弟媳;外雙溪何姓望族擁有大筆土地、釣蝦場、錦鯉養殖場等事業,父親過世後,兄弟爭產30年,連過年都在吵架,哥哥最終殺死弟弟,自己也走上絕路。預防勝於補救 鬧上公堂傷感情一名法官表示,遺產爭議「預防勝於補救」,建議提早規畫財產、預立遺囑、生前贈與,避免爭產風波,若一家人為錢「對簿公堂」,再多補救也為時已晚,但台灣長輩忌諱預立遺囑,擔心找外人協助規畫遺產,會遭覬覦,加上重男輕女、長孫多一份等傳統觀念,忽略法律規定,遺產爭議層出不窮。律師林富貴表示,遺產紛爭類別百百種,非婚生子女若經生父、生母撫育,視為已認領,得以參與遺產分配,例如王永慶四房羅文源等3姊弟,提出王永慶給付生活費、教育費,證明受王永慶撫育,官司最終和解收場。林富貴說,配偶和子女共同擁有繼承權,民法修正前採「儀式婚」,修正後採「登記婚」,實務上有女子與丈夫舉行結婚儀式後逃婚,丈夫日後另娶新妻登記結婚,事後不幸往生,逃婚女子依修正前民法認定為男方合法配偶,也產生繼承權爭奪戰。台灣離婚率居高不下,民眾大多不知道子女監護權歸屬與繼承權無關,小孩監護權歸妻子所有,丈夫身亡後子女仍可繼承遺產,若丈夫生前再婚生子,即發生爭產糾紛。社會重男輕女觀念濃厚,長輩常認為女兒不能分遺產,卻未注意民法特留分規定;父母過世後,常見家中男丁要求姊妹簽立繼承分離財產同意書,拋棄父母留下的不動產或企業商標,當有姊妹拒絕,雙方爭議、訴訟隨之而來。林富貴指出,鄉下地區常見為避免繼承造成土地細分,或長輩希望祖厝不能出售,要求房產繼承時「借名登記」在長子名下,其他兄弟姊妹迫於情誼同意,事後長子卻稱房產歸他一人,引發爭產官司。財產「定額」分配 減少子女爭執民事法官提醒長輩在有能力、意識清楚狀況下,提前預留遺囑、生前贈與、信託、保險等,讓遺產分配有所依據;另因遺囑得符合法定要件才生效力,財務規畫也可能產生額外稅款,仍建議找專業人士協助。他認為長輩將財產「定額」分配給子女,才能讓遺產成為真正的禮物,舉例每位子女均分拿300萬元,剩餘財產捐贈出來,讓子女不再爭執分多分少的問題。另名法官坦言,想要杜絕遺產糾紛,唯一辦法是「不要有遺產」,他認為「兒孫自有兒孫福」,父母輩辛苦賺來的錢應花在自己身上,即使預留遺囑也僅是「降低」糾紛機率,「只要有遺產,就有可能爭產」。林富貴說,相較於台灣,外國爭產案例非常少,原因是外國長輩倚靠社會福利政策,或將大部分錢財作為居住養生村的費用,無需靠子女扶養,剩餘不多的財產再由子女平分或捐贈,方式單純鮮少爭執。父母分次贈與 比遺囑有溫度律師林富貴說,台灣法律關於遺產規定非常清楚,若民眾分配遺產未與法定應繼分不同,不鼓勵另立遺囑;然而,每人「伸手五指都不一樣」,長輩想給子女分配不同遺產,才有立遺囑的需要,但手足拿的東西不一樣,遺囑再仔細也會有糾紛。他建議長輩與其立遺囑,不如逐年贈與子女財產,不必擔心子女「有了銀子沒了老子」,且父母贈與會比白紙黑字的遺囑更有溫度。林富貴指出,遺囑分口授、密封、代筆、公證及自書,較常見公證和代筆遺囑,若先後預立多份遺囑,法律認定「最後一份」為有效。口授遺囑不等於口頭交代,適用於緊急情況、須有見證人,但實務上很難成立,他執業以來尚未見過口授遺囑有效的案例;密封遺囑須遺囑人親自簽名,不得按指印代之,須寫明立遺囑日期、時間並密封,缺一不可。自書遺囑缺點是筆跡真實難辨,難以證明立遺囑人是否受脅迫、精神正常;公證遺囑由法院公證人核對繼承要件、立遺囑人有無識別能力;代筆遺囑通常委託律師代筆,及2位滿20歲、與立遺囑人無利害關係證人在場並錄音、錄影,避免爭議。聯合報提醒您:珍惜生命自殺防治專線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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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4 焦點.生死議題
有錢就有紛爭!處理爭產案件20年 律師蘇家宏:別讓最愛的家人為難
編按:你想過何時該預立遺囑嗎?處理遺產相關案件超過20年經驗的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律師認為,如同生老病死是人生必經之路,財產繼承也是每個人一輩子必定會遇到的課題。為避免因生前交代不清可能導致的紛爭,「預立遺囑」就像是預立醫療自主決定,絕對有其必要。「如果要說什麼時候該立好遺囑,我的答案是:現在!」專精於遺產繼承領域的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律師指出,很多人認為遺產問題是等到自己命不久矣時,或是有錢人才需要煩惱如何處理,事實上並非如此。「我們一輩子不一定有機會上法院,但每個人都有財產,也一定會面臨到贈與或是繼承的問題,無論金額大小,是一百萬還是一千萬,都必須要加以處理。有沒有事先規劃好,可能會決定我們在身後留給最親密家人的,是祝福、禮物還是爭端。」因此比起「分產」,蘇家宏更傾向於以「財富傳承」的概念處理遺產案件。「如果因為不了解法律,或是沒有正視它的重要性,等真正遇到法律層面問題,感到困擾時、往往已經錯失解決問題的最佳時機。」口頭遺言不具法律效力 更可能是爭端的導火線蘇家宏舉了一個極常見的例子:很多做父母、長輩的,到了臨終時在床前吩咐交代身後遺產要如何分配。「講完人生感言,他覺得自己責任已了,但從法律觀點來看,『口說無憑』,這段遺言其實不具任何法律效力。因此若兒女之間對於長輩的分配不滿意,爭論就發生了。」另一種情形,則可能發生在再婚夫妻和前任配偶所生子女身上:在過世之後,因為子女在法律上也都具有繼承權。「不少另一半過世的長輩,可能就因為這樣被迫必須搬出原本住了大半輩子的家。」蘇家宏提醒,在沒有訂立遺囑的狀況下,所有繼承者會依照法定的比例和順位分配遺產,但問題是:每個人對於物品的價值認定不同,或是遺產包含房地產、現金、有價物品等,大家繼承的意願不同,這些因素都可能造成爭議。「我們在處理遺產案件時,很少會有所謂的『船到橋頭自然直』,大多時候都是直接撞上岸邊。」蘇家宏說。預立遺囑有那些方式?常見迷思與錯誤因此,蘇家宏多年來都大力提倡「預立遺囑」的重要性。這個概念有點像是預立醫療自主決定書,先由自己做好決定,除了避免可能的爭議,也可以讓身邊的至親家人在處理身後事之餘,得以減輕身心的負擔。目前法律上遺囑主要可分為5種形式,其中最簡便的方法之一,就是只需滿足「親筆書寫、親筆簽名、註明訂立遺囑日期」3個條件即可生效的「自書遺囑」。其他也可以選擇有見證人的「見證遺囑」、「密封遺囑」,以及無法書寫狀況下的「代筆遺囑」和「口授遺囑」等形式。蘇家宏也提醒,由於遺囑在性質上需要明確證明為本人所訂立,所以不能用打字代替書寫,即使是列印出來之後再簽名也不行。另外,像是在臉書或是部落格留下影片,目前也不是法律認可的有效形式。蘇家宏認為,預先規劃自己身後遺產如何處理,既是權利、也是義務。例如,若自己晚年時的照顧責任大多落在某一位子女身上,那麼作為一個明事理的父母,是否應該在遺產分配上,給予相對應的回饋?相反地,若子女不肖、配偶有家暴情形,甚至有重大侮辱或虐待的情況發生,也可以透過預立遺囑,限縮對方所能獲得的繼承額度。「例如前陣子震驚社會的正義輪胎行縱火案,如果犯嫌的殺人罪成立,未來他在法律上就可能喪失遺產的繼承權。」沒有子女繼承也應規劃遺產 決定自己如何和世界告別除了為人父母者,應當及早思考規劃如何給予子女適當的財產分配,在現代社會型態的不斷發展變化之下,若是沒有子女可繼承遺產的單身者、頂客族,又該如何預做準備?蘇家宏分析,單身未婚者若父母親已經過世,第一順位的繼承者就會是兄弟姊妹;沒有孩子的夫妻,則依照法律規定,另一半和兄弟姊妹可以分得各一半的遺產。如果沒有兄弟姊妹,或是平時有其他交情較好的親戚、甚至是在中年後相互照應的好友,就可以透過預立遺囑,指定對方繼承自己的遺產,或是訂立意定監護契約,委託對方為自己的法定監護人,處理財產、生活照護等事務。而若擔心自己老後可能因為失智導致失去判斷能力、或財產可能被騙走,也可以採取部分財產信託、或是以房養老等模式,相當於多上了一道安全鎖,讓老後的財務運用更有保障。也可以指定財產捐給想幫助的公益團體,「如果生前擔心自己的錢不夠花,在身後再把財產捐出去,也是一種選擇。」遺囑也是一種人生整理 更是愛和心意的傳承蘇家宏認為,預立遺囑對個人層面而言,也像是一種重新思考人生的哲學命題。「這其實有助於你重新檢視:什麼人對你而言是最重要的,或是想表達對身邊所愛親友的心意,希望自己可以留下什麼給他們。這些思索都非常有意義,也是一種負責任的表現。」他舉了個真實發生過的案例:有個富二代的子女平時遊手好閒、揮霍愛玩,甚至有賭博、吸毒的壞習慣,「後來他的父母就透過預立遺囑信託,指定他在每個月只能領取一定額度的生活費,或許就避免了他因為繼承遺產,反而危害了他往後的人生,或是遭到有心人士覬覦。」「生前妥善規劃遺產,絕對比身後才引發其實可以避免的爭端來得好,更可以預防許多遺憾發生,也讓自己重視的對象得到應有的照顧!」原文:處理爭產案件20年,體悟人人都該預立遺囑!律師蘇家宏:有錢就有紛爭,別讓最愛的家人為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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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3 養生.人生智慧
房子如何公平分配?子女棄養可剝奪繼承權嗎?律師:財富傳承 ,破解4大糾結!
在過去的年代,提前做好財富傳承並不流行,隨時代演變,愈來愈多父母為了子女的將來和家庭和睦,願提前做財富規畫。處理財富傳承案件20年以上經驗的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律師,特別點出父母輩常見的4種內心糾結,提出專業解方,幫大家解決難題。3人2房 如何公平分配談到父母對傳承的糾結,以暖男律師著稱的蘇家宏有20年經驗累積,非常能夠同理父母輩的感受,統整出4種煩惱,包括:不知如何分配財富、恨鐵不成鋼的擔憂、對特定子女的偏愛,以及剝奪繼承的痛心處理。第一種糾結是,因財產有限,不知道如何分配才公平、不引起家人間紛爭,舉例來說,2棟房子要留給3子女,就會產生矛盾。蘇家宏指出,2棟房子由3人共有,未來運用不易,他建議用遺囑決定價值較低的1棟房子,由其中一人單獨擁有,另一棟房子給其他2人繼承,再用其餘財產分配,讓3人所繼承的總值差不多。財產信託 避免揮霍一空其次,有部分的父母會遇到恨鐵不成鋼的狀況,子女尚不成熟、行為不受控或有「敗家」傾向的子女,雖然父母愛他們,卻擔心太早留財產,會被揮霍一空,建議可採管制手段,將財產信託。港星沈殿霞離世前,因擔心女兒還不成熟,留大筆遺產怕被身邊朋友詐騙,因此採信託方式,規定女兒35歲才可正式繼承財產,也是一項不錯的做法。給特定子女 可生前贈與第三種父母常見的糾結是,對特定子女的偏愛。蘇家宏坦言,多年經驗下來,這種案例是最多的,父母想特別照顧某位子女、留較多財產給他,像是有智能障礙的兒子,父母擔憂離世後,小孩無法照顧自己,因此會特別提前規畫。建議可採生前贈與、信託、買人壽保險等方式綜合處理。子女棄養 可剝奪繼承權最後一種是,父母的痛心處理,遇到不肖子或棄養的狀況時,就可考慮剝奪子女的繼承權。蘇家宏分享一個真實案例,曾有一名富商娶了2房,大房生了3名子女、2房生了5名子女,某日富商中風後,2房的5個小孩多年對父親置之不理、也從未探望,傷心的父親於遺囑表明財產不讓2房子女繼承,經法院判決,成功剝奪2房子女繼承權。從以上的狀況可發現,父母要留錢給子女,心中會有多種考量和糾結,每種處理方式都不同,建議父母若想要根據自己的心意來分配財產,可以透過專業的諮詢和協助,解決心頭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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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3 退休力.理財準備
單身族如何把遺產給屬意的人?律師:生前贈與+保險指定受益人,2招避掉特留分
根據統計,去年台灣單身人口已超過698萬,加上離婚187.5萬人、喪偶140.03萬人,單身族總人數高達1025.6萬人。對單身族而言,想把遺產留給想要給的人,透過遺囑是方法之一,但不見得是最完善的方法,可考慮分年贈與、信託或保險等方式規畫財產,讓自己隨心所欲,避免徒生遺憾或不必要的家庭糾紛。怕被充公 要先確認繼承人談到財產的傳承,資誠家族及企業永續辦公室協同主持律師鄭策允說,首先要確認繼承人是誰,對單身族來說,當父母親已不在,又沒有兄弟姊妹,如果生前未寫好遺囑,身後留下的財產就會充公國庫。如果有繼承人,不同的財產處理的方式也不同。以不動產為例,鄭策允表示,繼承105年1月1日之前取得的房地,土地交易所得免稅,因此從節稅角度,生前贈與會產生土地交易所得,以繼承方式處理,繼承人未來賣掉,土地交易所得免稅。至於現金或股票等流動資產,想節稅可透過分年贈與,若擔心受贈人隨意動用,可透過信託模式控制;保險方面,壽險給付免稅,但若是巨額投保或高齡投保,可能會被國稅局以實質課稅原則課徵遺產稅。預立遺囑 單純直播不算數至於要把財產分給想要給的人,可以透過預立遺囑,民法規定,遺囑分為五類,分別為自書、公證、密封、代筆和口授,不管是哪一種遺囑都有其法律效力,前提是要遵守法律規定模式。鄭策允說, 以自書為例,一定要自己寫,不能用電腦打字再補簽名;至於公證遺囑則要有公證人,且有一筆公證費用,依規定遺囑財產價值愈高,費用愈貴。目前比較多人用的是代筆遺囑,依規定要指定三個見證人,其中一人負責做筆記,最後宣讀講解,確定後再共同簽名;較少使用的是口授遺囑,且根據現行法律相對比較難做,鄭策允舉例說,網紅館長之前被槍擊,透過現場直播分配財產,依法不見得有效,因為依規定要是生命危急,且要指定兩個見證人才開始口授,見證人要做筆記,最後共同簽名,光直播不能算數。遺囑信託 須找公證人公證實務運作上, 不少民眾會用遺囑信託的方式去規畫,也就是在遺囑設定信託條件,例如指定受託人,把財產移轉到受託人執行,或是訂定每年/月固定給多少錢、一定年紀後才把財產全部給繼承人等,香港藝人沈殿霞、英國黛安娜王妃都採用遺囑信託模式,但遺囑信託必須找公證人公證。不過,預立遺囑不見得能完全依照自己的意思傳承財產,主要是卡在應繼分、特留分等規定。鄭策允表示,單身者身故後若父母還在,父母可優先繼承財產,若父母已不在就是兄弟姊妹。若父母年紀很大,當未預立遺囑,父母親可拋棄繼承,遺產就分配給次順位的兄弟姊妹;若遺囑提到把財產給兄弟姊妹,父母親可不主張前順位的特留分,財產就會給指定繼承人。生前贈與、保險指定受益人 2招避掉特留分如果不想把遺產留給法定繼承人,而是捐作公益或留給想留的人,律師鄭策允建議,如果想把財產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思分配,可藉由生前贈與,目前每年贈與免稅額為244萬元,或透過保險指定受益人的方式,以保險金給付分配財產,就可閃掉應繼分或特留分的問題。另一種方法是透過收養的方式,讓養子女作為第一順位繼承人,但要注意收養者必須大於被收養者20歲。鄭策允也提醒,如果被繼承人有中國大陸的兄弟姊妹,根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規定,每人最高只能繼承200萬元,至於不動產則不能繼承,也就是說,被繼承人即使寫了遺囑,繼承人也沒辦法「有多少、拿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