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18 新聞.食安拉警報
素食店賣「鮮蝦捲」?未明顯標示素食違規
北市衛生局今年抽查市售豆製品97件、素食食品30件,其中豆製品6件因違規添加防腐劑苯甲酸或檢出殺菌劑過氧化氫陽性而不合格,素食食品品質都合格,但有1件抽自素食自助餐店、貨源來自基隆的「鮮蝦捲」因未明顯標示素食違規。衛生局抽查97件豆製品中,抽自自助餐店或小吃店、豆腐工坊的3件豆腐產品、1件豆干絲產品及2件豆干產品違規添加防腐劑苯甲酸或檢出殺菌劑過氧化氫;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可處製造業者或責任廠商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衛生局表示,已命抽驗地點下架不得販售,經追查違規產品來源皆屬外縣市者,已移請轄管衛生局辦理。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陳怡婷表示,苯甲酸是可合法使用的防腐劑,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苯甲酸可使用於「豆皮豆干類」產品,如傳統市場販售之豆干、豆干丁、豆干絲、豆皮、豆包、素雞等,其用量上限為每公斤0.6公克,但「不得使用於豆腐類產品」,包含板豆腐、凍豆腐、油豆腐、臭豆腐等及豆漿;而食入的苯甲酸可從尿中排出。陳怡婷說,過氧化氫俗稱雙氧水,可做為食品殺菌劑,具有漂白、防腐效果等用途,常使用於魚肉煉製品如魚丸、魚板、甜不辣及花枝丸,及豆類製品如豆腐、豆干、干絲、麵腸的加工過程,但依標準,最終食品中不得殘留,也不得使用於麵粉及相關製品;若食入過氧化氫過多,可能會引起頭痛、嘔吐等症狀,濃度與量過高還可能造成皮膚、眼睛及腸胃道的腐蝕性傷害。至於標示違規的素食食品「鮮蝦捲」,陳怡婷表示,鮮蝦捲未明顯標示素食字樣,檢驗後內容物沒有鮮蝦成分也與產品名本質不符,因此涉及標示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可依食安法,處分製造業者4萬到400萬元罰鍰;因來自基隆,已移請基隆市府追查。素食業者則表示,進貨時廠商就說明「鮮蝦捲」確實是素食,但未料標示不夠清楚違規,之後都會請廠商提供標示明確的食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