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衛生局抽驗日本進口食品輻射殘留情況,今天結果出爐,包含蔬菜、水果、水產品、包裝食品如醬料、零食、泡麵等共50件產品,結果都合格;而其中40件包裝產品也進行標示查核,僅有1件「廣島牡蠣」原產地、有效日期標示不合格,最後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開罰進口業者3萬元。
衛生局這次輻射殘留檢驗委由清華大學原子科學技術發展中心放射性核種分析實驗室分析50件日本進口食品的碘-131、銫-134及銫-137等3項輻射殘留量,結果都合格;衛生局也針對其中40件包裝食品檢查標示,發現有1件高洪有限公司進口的「廣島牡蠣」外包裝標示原產國為日本,未標明「都、道、府、縣」,且外包裝標示有效日期以黏貼方式呈現,都不符規定。
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陳怡婷指出,依據食安法與施行細則,食品外包裝應標示有效日期,有效日期標示則應印刷於容器或外包裝之上,並依習慣能辨明的方式標明年月日,已要求高洪有限公司全數回收改正,並依法開罰3萬元。
另外,「廣島牡蠣」未標明產地日本哪個都、道、府、縣一事;依照中央規定,目前日本福島、茨城、櫪木、群馬、千葉等5縣生產製造的任何食品仍維持暫停受理輸入報驗;而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也規定日本食品應以中文明顯標示原產地的都、道、府、縣名,違規業者依消費者保護法,若被主管機關通知改正而不改正者,可開罰2萬元到20萬元罰鍰。
對此,高洪有限公司表示,有效日期以黏貼方式呈現是擔心原標示不清或冷凍後潮濕磨損,包含有效期限、原產地標示都會依衛生局要求與法規來清楚標示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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