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勒令停工還繼續偷生產!興昭宏液蛋工廠未辦理工廠登記,且未通過衛生稽查,被屢次要求停止生產後仍擅自作業。食藥署日前公告「液蛋製造業稽查專案」結果,這次專案除了揪出這家違法工廠並勒令拆除外,並揪出中一件液蛋檢出沙門氏桿菌和一件原料蛋檢出動物用藥不符規定,分別裁處新台幣6萬元和3萬元罰鍰。
食藥署自6月1日至9月15日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針對53液蛋製造業者進行稽查。其中興昭宏蛋品公司2018年便因無工廠登記,遭新北市經發局勒令停業,本次稽查時發現竟仍違法生產液蛋。除遭新北市衛生局依食安法裁罰6萬,並於今年8月時已遭新北市府公安小組拆除工廠。
本次稽查也發現「啟信實業」檢出原料蛋動物用藥超出標準,720公斤蛋品已當場全數銷毀,並遭農政單位開罰3萬。另外,「福商勝蛋品」也因檢出沙門氏菌陽性,遭裁處6萬元,然而該批生產的40包液蛋,約200公斤皆已全數售出,民眾恐已下肚。
食藥署中區管理中心簡任秘書林炎英表示,稽查重點主要針對業者是否登錄及遵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為重點,資本額3000萬以上業者則加強食品安全管制系統(HACCP)的查核。大部份工廠主要是未落實病媒防治措施、物品未離地放置等食品良好作業規範準則缺失,經限期改善後皆複查合格。
林炎英表示,明年液蛋稽查專案將持續進行,除了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為稽查重點外,「液蛋衛生標準」及「液蛋產品標示規定」也將作為稽查重點。
食藥署11月7日已公告「液蛋衛生標準」及「液蛋產品標示規定」等相關規定,明訂破殼蛋不得作為液蛋原料蛋,以及殺菌液蛋與未殺菌液蛋的微生物限量,規定將自明年元旦上路,違者最重罰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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