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19 醫聲.Podcast
🎧|不想把遺產留給家人可以嗎?確保遺願被執行,代筆、口授遺囑「雷區」大公開
「我希望可以剝奪父親的繼承權!」35歲的陳小姐語帶苦澀道出,從小被父親虐待的經歷。目前已與同志伴侶結婚的她,就怕自己出意外,遺產還要分給直系親屬,所以決定預立遺囑,把遺產給自己的愛人。台灣遺囑協會劉韋德理事長提到,法律上可透過剝奪繼承權來避開特留分,但要有重大虐待或侮辱的證據,他建議可透過遺囑、保險和生前贈與,將遺產留給所愛的人。🎧立即收聽 按右下角播放鍵↓想將遺產留給所愛的人,三步驟讓你避開「特留分」隨著2025年台灣正式邁入超高齡社會,人口老化、不婚不生的族群增多,遺囑糾紛頻傳,特留分問題困擾了許多人。劉韋德指出,雖然可以透過剝奪繼承權來避開特留分,但這需要有重大虐待或侮辱的證據,若有此類需求,應在遺囑中詳細描述對方的具體行為、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證據支持,以便日後發生訴訟時能有效舉證。因實務上操作困難,他建議透過三種方式,能有效避開特留分,第一是寫明遺囑的安排,來降低特留分的影響;第二是利用保險,將資產轉做保險金,當被保險人過世的時候,保險金因不計入遺產,就不會有特留分問題;第三是生前贈與,但這也存在風險,因可能出現贈與完後,雙方關係發生變化,或是受贈者提前過世的變數,這都需要慎重考慮。代筆遺囑、口授遺囑爭議多,避免「雷區」確保遺囑有效性這些所謂的遺囑紛爭,不僅在名人家庭中屢見不鮮,也逐漸成為社會中的常見問題。從王永慶到張榮發,再到近期的邱瓈寬事件,更凸顯了超高齡社會來臨後,因為老年人口增加,而代筆遺囑或是口授遺囑的需求也逐步增加,而邱瓈寬捲入恩師裴祥泉的遺囑糾紛案例,選擇將財產分配給弟子和公司員工,而非家人,特別是遺囑是使用代筆遺囑方式,所以遭受質疑遺囑的合法性,加上見證人的公正性問題,一審被判邱瓈寬方敗訴。劉韋德解釋,問題的核心在於《民法》第1198條,該條款規定遺囑見證人必須公正無私,不能有任何利益關係。在此案例,公司的員工既是見證人又是受益人,違反了這一原則,導致遺囑最初被判無效。然而,經上訴後,法院認為這些員工在見證前已正式放棄了繼承權,從而恢復了遺囑的有效性。劉韋德也提醒,代筆遺囑的見證人,必須是公正無私的第三方,不能是遺囑受益人或與受益人有利益關係的人;對於老年或失能人士,代理或口授遺囑越來越普遍,但必須嚴格遵守相關程序要求,如:預立遺囑人需清楚口述意願,並詳細記錄口授過程,避免遭遇「雷區」,確保預立了有效的遺囑。「遺囑記得要收好!」才能有效執行遺願其實預立遺囑後,劉韋德提到,許多人更困擾的是「該將遺囑收在哪」?他曾遇過大女兒帶著媽媽來台灣遺囑協會預立遺囑,但因未保存好遺囑文件,而被其他親人看見,因為繼承人未能滿足每個人意願,後續造成極大的家庭紛爭。劉韋德提到,不管是預立遺囑,或是規劃好遺囑的保管與執行都是同樣重要。他也建議,每個人都可以定期一年檢視一次遺囑,好應對生活狀況的變化,尤其可以將檢視日定為生日當天,不僅好記也有生死同源的浪漫象徵。劉韋德小檔案現職:台灣遺囑協會理事長信義房屋資深法務主管經歷:勳業法律事務所實習律師、中道法律事務所律師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台灣高等法院刑事義務辯護指定律師學歷: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畢業/86年律師高考及格Podcast工作人員聯合報健康事業部製作人:韋麗文主持人:許凱婷音訊剪輯:許凱婷腳本撰寫:許凱婷音訊錄製:滾宬瑋特別感謝:台灣遺囑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