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19 焦點.器官捐贈移植
《臥虎藏龍》一代女俠鄭佩佩離世,捐大腦供醫學研究!大體及器官捐贈需要哪些手續及流程?
《臥虎藏龍》一代女俠鄭佩佩驚傳離世,享壽78歲。根據鄭佩佩生前受訪的影片表明,離世後她希望將遺體捐出,讓更多人得到重生。鄭佩佩曾主演過《臥虎藏龍》碧眼狐狸、《唐伯虎點秋香》華夫人等角色而聞名,其過世的消息傳出後震驚所有華人圈,經紀公司已證實此事,但只表示鄭佩佩近年確實身體抱恙,只是選擇不將消息公開。然而根據外媒《Variety》報導,鄭佩佩長期患有腦部神經退化性疾病,並將自己的大腦捐獻給醫學研究。鄭佩佩早在2019年被診斷出患有罕見的神經退化性非典型帕金森綜合症,皮質基底節退化症(corticobasal degeneration ,CBD),症狀與帕金森氏症類似,目前的治療都無法延緩病症發展。【延伸資訊】台大醫院巴金森症暨動作障礙中心其實鄭佩佩之前就曾公開談過遺體捐贈的理念,根據微博影片她生前受訪表明離世後希望將遺體捐出,「我雖然老了,但我還有眼角(膜)、還有遺體,呼籲大家一定要有愛,讓愛活下去,才能得到更多重生。」器官及大體捐贈的觀念在近幾年已被愈來愈多人接受,但器捐並非想捐就能捐,也得視遺體情況,並有其手續及流程。《元氣網》整理大體及器官捐贈的相關問題供大家參考。器官捐贈的相關流程及QA器捐流程確定患者無腦幹神經反射在急診室、加護病房最容易遇到意外導致腦死的患者,有些是家屬主動提出,或醫療成員能敏感於此類個案,經由主治醫師的同意,再會同社工人員或護理人員向家屬提出。此時要給家屬一段時間去了解面對—腦死等於死亡的概念。【延伸閱讀】器捐中心:生命教育不只有嚴肅談生與死 換位思考體會「遺愛分享」關懷與輔導家屬提供病患及其家屬身、心、靈的全人、全家和全程照顧是醫療成員謹守的職責。醫療人員給予家屬關懷與支持,佈置安靜的空間讓家屬紓解悲痛的情緒,在適當的時機將器官捐贈的機會告知家屬,尊重家屬有選擇捐贈或不捐贈器官的權力。 維持腦死患者器官功能捐贈者的血壓、排尿量、水份、及體溫應維持在適當的範圍,以確保器官的適用性及移植後的成功率。 同意器官捐贈當獲得初步的同意後,及找關鍵的家屬出面以便詳細說明及辦理手續, 由社工員先請家屬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 同時通知院內移植團隊或院外移植小組待命。家屬同意捐贈器官後, 醫師仍會持續救治病人直到腦死判定完成,確認病人無法回復生命。 如係意外事故,請家屬先至意外事故發生轄區派出所報案; 社工人員會協助請檢察官及法醫到醫院驗屍及核發死亡證明書。 (※報案宜盡早以便採足證據,作為萬一有訴訟程序時有力證據)。聯絡移植團隊病人入院的醫院若是移植醫院,則所有捐贈過程會由該院的移植小組人員,包括:醫師、護理及社工人員等協助處理。然而有可能該移植醫院在當時某些器官沒有合適的等待者,此情形下,則徵求家屬同意,將部份器官轉往其他移植醫院給合適的等待者,以便器官發揮最大的功效。聯絡移植醫院之移植小組若病人住進的醫院無法進行移植時,則在家屬的同意下,將病人轉往其他移植醫院。接受轉介之移植醫院的移植小組代表,包括:醫師、社工人員或護理人員,會事先前往評估病人的狀況,若適合捐贈,則安排運送,社工人員會與家屬再次確認意願,說明細節,並請家屬陪同到移植醫院完成住院手續。兩次腦死判定腦死判定依法有明確嚴謹的規定。 進行腦死判定之前應至少觀察12小時以上,確定病人(1)確實陷入深度昏迷,不能自主呼吸且須依賴人工呼吸器維持呼吸。(2)導致昏迷的原因已經確定。(3)病人係遭受無法復原之腦部結構損壞。 為避免誤判,應確定病人不是因為新陳代謝障礙、藥物中毒與低體溫所導致之昏迷。腦死判定之進行應由具有腦死判定資格之醫師兩名,及病人之原診治醫師,在具人工呼吸器及測定血液氣體等腦死判定所需設備之醫院內,依嚴謹的腦判步驟進行兩次測試。第一次腦幹功能測試通過之後,間隔至少四小時以上,再依第一次測試之規定程序再進行一次。經兩次腦幹功能測試,如果病患完全符合無腦幹反射與不能自行呼吸之條件,即宣布病患「腦死」。摘取器官或組織捐贈者若是因病腦死,則只能摘取器官捐贈同意書上填寫之器官或組織;若是因意外導致腦死,則只能摘取檢察官同意書上所填寫的器官或組織。 由於人體組織細胞須不停地利用氧氣,進行代謝作用以維持正常功能。而人體器官在缺血的情況之狀態下很容易受損,在正常體溫下,器官缺血數分鐘後就因功能受損而不適合移植,維持捐贈者之器官於正常血液循環,可避免溫缺血(warm ischemia)和減少器官功能受傷害之機會,而心、肺、肝、胰尤其不宜於摘取之後保存太久。因此,捐贈者一經腦死判定確定之後,各種器官移植團隊會盡速整合,於最短的時間內在手術室內進行摘取器官,取出之後以無菌方式暫時保存在低溫之保存液,以減少細胞之代謝速率,使細胞對氧氣及養份之需求降低,如此,可以延長器官保存時間,並配合院際間長途運送,以利移植手術之進行。 器官或組織摘取之後,醫生會在捐贈者四肢放入支撐物,並仔細縫合傷口,讓捐贈者保持完整的外觀。器官捐贈者的條件是:1.符合腦死條件而器官功能正常2.無惡性腫瘤病史3.無愛滋病病史4.無明顯敗血症5.無長時間(15分鐘以上)低血壓、休克或無心跳(asystol)6.無明顯肝病史或肝損傷(非絕對)7.無長期控制不良的心臟血管疾病、高血壓或糖尿病、無心臟畸型之病史(非絕對)8.肺臟捐贈者必須胸部X光清晰;無明顯胸部外傷、胸腔手術之病史9.年齡六十歲以下者(非絕對)(資料來源/中華民國器捐協會)大體捐贈的相關流程及QAQ:民眾如果想要捐贈大體,應該完成哪些前置手續?A:民眾如果想要往生後捐贈大體供醫學研究,可至各大醫學中心簽署大體捐贈同意書,除本人意願外,大體捐贈同意書還需要「受任人」(家屬)簽署同意。擔任受任人的優先順序依序為配偶、子女、父母或兄弟姊妹等。捐贈者如果沒有家屬,生前簽署大體捐贈同意書後,還要到法院辦理公證,符合相關法規,以利日後往生後,受贈單位能順利取得大體,協助處理身後事。Q:大體捐贈可能會遇到的障礙?A:民眾能否如願捐贈大體,關鍵在於家屬是否願意配合,捐贈者就算生前簽署大體捐贈同意書,往生後,受贈單位仍須仰賴家屬通知,並由家屬協助辦理死亡證明書、申請病歷等文件,如果家屬未出面協助辦理,在法令約束下,受贈單位仍無權取得大體。Q:哪種情況下的大體不能捐贈?A:基於解剖教材完整性、大體防腐處理的考量和保護處理人員的健康等因素下,下列情況的大體不能捐贈:1.生前曾罹患法定傳染病。2.受過嚴重創傷和做過重大器官摘除或移植手術者(視個別狀況而定)。3.溺斃或嚴重水腫。4.太胖或太瘦不適合捐贈。超過或低於標準體重百分之三十者不適合捐贈。標準體重參考公式:男性:(身高減80)X0.7, 女性:(身高減70)X0.65.大體做過死亡病理檢驗手術或器官捐贈。但器官捐贈僅作眼角膜者,仍可捐贈大體。6.自殺身亡者。7.嚴重褥瘡。8.未滿16歲者。Q:民眾是否能同時簽署大體捐贈同意書與器官捐贈同意書?往生後應該先器官捐贈,還是大體捐贈?器官捐贈後,其餘身體是否還可以做大體捐贈?A:民眾可以同時簽署大體捐贈與器官捐贈的同意書,日後往生後,建議第一優先選擇應該是器官捐贈,因為可以立刻幫助病重之人。不過器官摘除後,剩餘身體無法再做醫學研究,因此無法捐贈,不過只捐贈眼角膜的遺體,仍可作為大體老師。Q:如果身體動過手術,是否就不能捐大體?如果意外死亡導致身體支離破碎,或是突然死亡,卻無重大疾病就診紀錄,是否還能捐大體?A:民眾身體進行手術治療,只要傷口癒合完全,仍可進行大體捐贈;但如果發生車禍等意外,導致肢體破碎,就不適合當大體老師,難以判定,可由負責的受贈單位派人評估;突然猝死,生前沒有就醫紀錄,仍可捐大體;但基於尊重生命,自殺者不能捐贈大體。Q:癌症患者需要進行化學治療或放射性治療,日後往生能否捐大體?A:癌症病患進行化學治療療與放射性治療,並不會妨礙日後的大體捐贈。大體捐贈流程生前需要簽捐贈大體同意書1.往生後,由家屬通知醫院等受贈單位出面評估大體是否堪用。2.往生後,由檢察官或醫師開具死亡證明書,並由家屬協助受贈單位取得大體。3.受贈單位接回大體,妥善保存,等待進行醫學解剖研究。4.大體完成解剖研究後,由家屬接回安葬或由受贈單位妥善安葬。註:如果沒有家屬,生前除簽署大體捐贈同意書後,還要到法院進行公證,以利往生後,受贈單位能順利取得大體。往生後需要由家屬決定1.往生後,家屬同意捐大體,由醫學中心等受贈單位評估大體是否堪用,並簽署同意書。2.由檢察官或醫師開具死亡證明書,並由家屬協助受贈單位取得大體。3.受贈單位接回大體,妥善保存,等待進行醫學解剖研究。4.大體完成解剖研究後,由家屬接回安葬或由受贈單位妥善安葬。(資料來源:基隆長庚醫院、臺大醫院、慈濟大學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