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01 醫聲.Podcast
🎧|上海網紅赴歐安樂死,它和協助自殺哪裡不一樣?專家告訴你台灣可以做得更好
日前有上海網紅赴歐洲進行安樂死,幾年前體育主播傅達仁也是如此。安樂死、協助自殺及台灣正在推動的《病人自主權利法》到底哪裡不一樣?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及病人自主中心副執行長柯彤文指出,這三種方式最大差別在於病主法強調的是自然死,安樂死或協助自殺都屬加工死亡,「我們強調的是安樂活、自然死,這也是安寧緩和醫療及病人自主的核心,不要去加工結束生命,也不會去縮短病人應該有的生命長度。」🎧立即收聽 按右下角播放鍵↓柯彤文指出,安樂死是醫師藉由藥物幫病人結束生命,合法國家如:荷蘭、盧森堡等;協助自殺則是醫師開立處方,由病人自己投藥,合法國家例如:瑞士,傅達仁就是協助自殺的案例,但這兩種都屬於加工、加速死亡,並非自然死。而目前台灣正在推動的《病人自主權利法》,則是病人對於維持生命醫療或人工營養等醫療處置,可以選擇拒絕也可以接受,柯彤文表示,《病人自主權利法》的核心,就是可以預立書面文件,也就是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AD)」,一旦簽定後,在臨終前醫師不會違背病人的意願給予藥物或強加治療,回歸最終的自然死亡。預立醫療決定書可以讓民眾拒絕(或接受)特殊醫療的決定,包括維持生命醫療,例如插氣管內管急救,使用呼吸器等;另外,包括人工營養、流體餵養,像是管灌餵食、鼻胃管、胃造廔、點滴等,只要不是自然的由口進食,都可以事先在預立醫療決定書上表明拒絕或接受。但實際上執行時,也不是所有疾病都適用,《病人自主權利法》規定末期病人、不可逆轉昏迷、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及政府公告的十二項重症及罕病皆無法適用。不過要預立醫療決定書之前,須與醫療團隊及家人共同溝通與討論,這種過程稱之為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柯彤文指出,從討論的過程中,讓家屬真正了解病人的意願,也讓自己決定最後的醫療權利,不再發生在病床前吵鬧不休,讓做決定的家屬為難及內疚。而為了因應家庭關係的改變,法規也設置醫療委任代理人,由親朋好友來幫你執行自己曾簽署的醫療決定書,醫療委任代理人的責任就是在須要醫療決定時,聽取病情、簽署各種同意書,是代理你表達意願,且不得違反意願人的意願。因此,柯彤文指出,意願簽署者都可以委託醫療委任代理人,除了因你的死亡得到利益者,不能擔任醫療委任代理人外,其他成年、有行為能力的人都可以擔任;但這人的特質一定是要了解你的,也因為要幫忙執行醫療決定,所以也不能距離你太遠,更重要是必須有能力捍衛你的醫療權利,尤其現今天邊孝子很多,不能因為他人的吵鬧就違背意願人的醫療決定。而近年天災不斷,也讓國人開始了解預立醫療決定書的重要性。日前花蓮大地震就有一名九十歲的老爺爺,打電話詢問如何預立醫療決定,柯彤文說,老先生決定在經歷這麼多的天災意外後,開始關心未來應該如何「好走」;表示在社區據點常接觸一些長者,他們對於死亡並不避諱,反而是子女們不願談、不想面對,但善終本來就不是僅有點狀的一瞬間,而是由持續的溝通累積而來,家人在這期間互相討論、尊重,讓留下來的人也可以得到安慰。不過,法規上仍有些無法涵蓋的部份。日前一名太太打電話到中心,告知自己照顧昏迷的先生十餘年了,已經精疲力盡,現在很後悔當初的決定;另外一位女士則是急迫的想知道,對於已經臥床3年且失去意識的先生,是否能代簽意願書以幫他拔去身上的鼻胃管…言談之間,有對於沒在親人仍有行為能力前,就預先簽署意願書而感到遺憾,也有看到法規上路,就如同看到浮木一般希望能讓彼此解脫的。柯彤文表示,這就是法規上的限制,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必須要在個人清醒的情形下簽署,若植物人之前並未簽署及表達意願,親友是無法幫忙執行的,這也就是希望民眾可以事先決定好,最後一哩路想要的醫療決定,不要留下為難與遺憾給自己的親人。目前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約8萬人,以目前全台灣成年以上人口來看,簽署率偏低,原因之一在於進行ACP須要自費3,000多元,在沒有急迫性的狀況之下,仍會考量避免增加家庭的負擔。今年7月起健保署給付四大族群,包括65歲以上有重大傷病的安寧收案者、輕度失智者、病主法的五項疾病、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的收案對象,每人有一次ACP免費諮詢,針對一般民眾,目前也不少醫院推出優惠方案,讓民眾減輕負擔。柯彤文小檔案現職: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及病人自主推廣中心副執行長經歷:振興醫院院長室 管理師國泰醫院品管部 管理師萬芳醫院品管部 組員學歷:銘傳大學國企所Podcast工作人員聯合報健康事業部製作人:韋麗文主持人:蔡怡真、許凱婷音訊剪輯:擎天信使音樂製作有限公司腳本撰寫:許凱婷音訊錄製:擎天信使音樂製作有限公司特別感謝: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及病人自主推廣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