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食誠現
內容提供合作、相關採訪活動,或是投稿邀約,歡迎來信:
真食誠現
隨著食品安全意識日漸高漲,食品包裝上的成分越標越多,但到底哪些資訊才是應該仔細注意的,哪些又是可以忽略的?包裝必備十項標示以及營養成分八項標示說分明。
臺灣大學食科所孫璐西教授指出,根據國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對包裝食品標示的規定,關於食品及食品原料之容器或外包裝,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明顯標示,包括:品名、成分(內容物名稱)、廠商資訊、有效日期、淨重容量或數量、原產地(國)、營養標示、有效日期、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事項等十項。此外,第二十二條第三項也對市售包裝食品的「營養宣稱」有嚴格規定,對營養素含量高低的形容詞與描述,應以「需適當攝取」、「可補充攝取」來宣稱。
食安事件頻傳的今日,政府為了保障民眾食的安全,在法規上也日益嚴謹,幾乎年年修訂新的法規,最新的食品標示新制於106年7月1日上路,其中規範了五項重點內容,凡於此日期製售的產品需依新制標示,否則將依法開罰。
每個國家制訂的食品標示不盡相同,國外食品進口到國內後,必須按照本國的食品標示規定,除了把外文翻譯成中文之外,若有不足的標示,進口廠商須自行將資料補足。「原則上只能多、不能少!」孫璐西教授說,有些食品標示上出現膳食纖維、維生素、礦物質等,那就是適用在第三項的「需適當攝取」、「可補充攝取」規範裡,原則上允許,但不可有宣稱療效的誇張廣告用詞。
那些一定要標示?「營養標示」是每件包裝食品都非標不可的標示,包括熱量、蛋白質、脂肪、飽和脂肪、反式脂肪、碳水化合物、糖、鈉等八項。「標示這些都是為了健康上的考量,以及疾病的預防!」孫教授說,大體上食品標示得愈清楚、項目愈多,表示這個國家對食品安全的管控愈在意,臺灣目前在食品標示方面算是相當完整且嚴謹。
民眾在看食品標示時,常發現成分標示落落長一串,看得讓人霧煞煞。「那是因為內容物與添加物必須完全展開的緣故!」孫教授說,成分標示的含量必須由高(多)至低(少)照順序排列,最好的標示是將「內容物」與「添加物」分開,讓民眾可以更清楚判別與辨識。
至於那些看不懂霧煞煞的標示,臺灣國際生命科學會秘書長張月櫻指出,我們不可能讀懂所有標示,尤其添加物的命名又是化學名稱,但至少可以知道這項食品由這些標示品組成。
那麼標示是不是愈短愈好呢?張月櫻說:「標示長短並不能代表什麼,如果民眾真的在意標示,真正該看的是營養標示。」以她個人來說,她會先看卡路里與糖指標,再來看纖維成分,也就是去在意這份食品可以提供身體哪些養分。至於添加物,因為有其技術需求與法規規範,她反而不是太擔心。
如果消費者還是想了解所有標示,孫璐西教授建議,食品標示的內容十分複雜,詳細內容可至衛福部食藥署網站的「食品專區」搜尋。
(本篇審稿顧問 臺灣大學食科所孫璐西教授)
這篇文章對你有幫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