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術後戒不掉 我止痛藥成癮嗎?

元氣周報

【聯合報/駐站記者/張嘉芳,諮詢醫師/三總整合疼痛治療中心主任 葉春長】

Q 我曾動過一次頸椎和兩次腰椎大手術,還好都不是很失敗,因為我還活著。不過,手術之後疼痛依然存在,且從三年前第二次手術後,我就吃一種叫「及通安」﹝ULTRACET Tablets﹞的止痛藥,現已成癮。我好幾次嘗試戒掉,但痛得更厲害,而且有非常難過的副作用。

因此,我一天到晚都在禱告,藥物研究者趕快發明可以吃了就可戒掉的藥。但在此之前,請問「元氣」的專家,我該怎麼辦?(看了六十年聯合報的童鴻儒)

A 根據症狀研判,讀者屬於慢性難治性疼痛,來信提到過去曾動過頸椎及腰椎手術,但未說明是上半身或下半身疼痛,無法判斷是否為術後沾黏,或神經病變、疼痛等其他原因,加上讀者沒提到醫師曾給過哪些止痛藥,不能認定已經成癮。

疼痛治療,通常會先以消炎止痛藥配合復健,一旦效果不好,才會使用第二線的非類固醇抗發炎止痛藥。如果前述藥物及復健效果差,屬於中重度疼痛者,才會考慮第三線藥物,例如及通安。

及通安為弱效嗎啡類藥物,讀者提到藥物成癮,基本上,身體如果沒有病痛卻使用止痛藥,「不應用藥卻用」,才稱為上癮;讀者有醫療需求止痛,並非不當使用上癮,且目前無法脫離這個藥物,研判應是「頑固型疼痛」。

在國內,管制藥物可分四級,第一級最嚴格,如嗎啡、鴉片等;第二級如吩坦尼(Fentanyl)、美沙冬(Methadone)、配西汀(Demerol);第三級有納洛芬(Nalorphine);第四級及通安、使蒂諾斯等。

第一級至第三級管制藥物使用,需經過醫院管制藥品委員會審查,患者若連續使用超過14天,或3個月內累計用藥超過28天,疼痛科與精神科醫師如果發現不符用藥條件,就會通報衛生署,未來患者用藥須被列管在某家醫院。至於第四級藥物,除需登記外,醫師與衛生署也會抽查。

讀者數次嘗試戒藥,卻痛得更厲害,其實,單靠藥物調整想戒除用藥並不容易,建議找精神科醫師鑑定,討論病史及過去用藥情形。若想戒除及通安,可試著先減少劑量,並混合其他藥效較低的藥物,另外,讀者亦可配合打針、熱療、針灸、復健等介入性治療,透過其他替代性療法,逐漸降低對弱效類嗎啡類藥物依賴。

止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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