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媒體報導,包括乾燥麵條、罐頭食品、雞蛋、麥片、麵包、餅乾六種食物,若經過正確及妥善的保存,在外觀、氣味、質地、顏色上無出現異常,即使超過了有效期限還是可以吃,真的是這樣嗎?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發文查證並訪問專家,中山醫藥大學營養系葉姝蘭教授指出,食物在完全乾燥的環境下,是有可能過了保存期限還能吃,不過各商品製作和保存狀態都不同,無法絕對說可以或不可以。而臺大醫院柳宗文營養師表示,乾燥麵條、未開封麥片、餅乾等在保存期限較長,食物在有效期限內做過科學實驗確保安全,但過期的食物沒有專業驗證,存在食安風險。
文中指出要檢驗雞蛋新鮮度,放入水中若下沉就可吃,葉姝蘭教授表示,新鮮的蛋氣體少因此會下沉,反之因水分流失易浮起,這個測試法的前提是蛋殼完整無破損。柳宗文營養師也表示,雞蛋下沉和上浮無法作為是否能吃的唯一指標。
文中還稱麵包冷凍保存,過期仍可以吃,葉姝蘭教授表示冷凍確實延長保存期,但冷藏環境和每家的冰箱狀況不同,不代表長時間冷凍保存食品一定是安全的;柳宗文營養師也說,食物在冷凍前可能已經長出細菌或是肉眼看不到的黴菌絲,低溫保存只能將低活性無法殺菌,如果解凍加熱就能活化這些微生物,因此並非食物拿去冷凍,過多久都可以吃。
總歸來說,判斷食物能不能吃,除了看有效期限,保存環境也很重要,上述提到的乾燥麵條、餅乾、罐頭、未開封麥片等由於水活性較低,適當保存還是可以吃,但仍存在食安風險。由於每項產品的差異,沒辦法歸類哪一項食品超過保存期限後一定可以吃或不能吃。
而麵包冷凍保存雖可延長期限,但微生物一旦經加熱就會重新活化,所以也並非絕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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