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氣周報/記者沈旭凱/報導】基於解剖教材完整性、大體防腐處理的考量及處理人員的健康等因素,下列情況的大體不能捐贈:1.生前曾罹患法定傳染病。2.受過嚴重創傷以及曾做過重大器官摘除或移植手術者(視個別狀況而定)。3.溺斃或嚴重水腫。4.過份肥胖或消瘦。5.大體做過死亡病理檢驗手術或器官捐贈。6.自殺身亡者。7.嚴重褥瘡。8.未滿16歲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