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詹建富/台北報導】
癌症已連續廿八年高居國人十大死因首位,健保局統計去年給付抗癌藥物的前十大排行榜,其中就有五種是標靶用藥,尤其是治療乳癌、胃癌的賀癌平異軍突起,高居第一名,單一藥物去年就花費十四億元。
健保局表示,為了解國內癌症患者使用抗癌藥物的情形,統計針對去年各醫院申請癌症用藥給付,總計全年共有廿九萬多名癌症患者,使用至少一種癌症用藥,全年花費高達一百三十五億三千多萬元。
前十大抗癌用藥的分布,可發現它與國人罹患癌症種類有密切關聯性。這十項癌症用藥,依次是賀癌平(乳癌、胃癌)、基利克(白血病)、愛寧達(肺癌)、艾瑞沙(肺癌)、得舒緩(肺癌)、抗癌妥(大腸直腸癌)、莫須瘤(白血病)、克癌易(乳癌、肺癌、前列腺癌)、健擇(肺癌、胰臟癌、卵巢癌)和爾必得舒(大腸直腸癌)。
健保局指出,十大抗癌用藥去年花了七十四億元,總利用人數只有三萬五千多人,等於平均每個癌症患者使用抗癌藥物花廿萬七千元。
乳癌防治基金會董事長張金堅表示,健保陸續把國外許多先進的抗癌藥物納入給付,因此多數癌患都可以有效控制病情;但他不免憂心,隨著癌症有可能變成「慢性病」,國內癌症用藥所耗用的金額,勢必會越來越多,直逼高血壓、糖尿病和高血脂症等「三高」疾病的用藥花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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