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疫情快速變化,指揮中心不斷滾動俢正居家隔離政策。從一開始和確診者有所接觸,不管密不密切都要隔離,後來密切接觸者範圍也愈縮愈小,到4四月中下旬為「10(居家隔離)+7(自主管理)」,4月26日宣布「3(居家隔離)+4(自主管理)」,再到目前最新的「0(得免居隔)+7(天自主防疫)」,這除了關乎是否得足不出戶,更關乎保險理賠及防疫補償金的申請。
指揮中心宣布5/17日零時起實施「三劑快篩陰性免隔」居家隔離新措施,擴及適用一般民眾。新制內容對象包括:
.針對確診個案同住家人,讓施打三劑疫苗者得免進行居家隔離措施,改為進行7天自主防疫,簡稱為「0(得免居隔)+7(自主防疫)」。
.未完成3劑疫苗接種者及只打兩劑的國高中生,仍維持「3天居家隔離+4天自主防疫」。
0+7、3+4,可以自己選擇嗎?
許多民眾最大的疑問是,那0+7、3+4,是可以自己選擇的嗎?指揮中心指出,「確診個案自主回報疫調系統」新選項「已完成COVID-19疫苗追加劑且採自主防疫」,確診者可自行勾選。
.確診者填寫密切接觸同住家人時,如勾選該選項「已完成COVID-19疫苗追加劑且採自主防疫(勾選此項目將採自主防疫,不開立居家隔離通知書)」,同住家人將被系統自動列為7天自主防疫對象,不會開立及收到居家隔離通知書。
.若同住家人如果是已接種追加劑但仍想要採居家隔離「3+4」者,確診者則不要勾選該欄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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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隔離新制會開居家隔離通知書嗎?
A:3+4者仍會開立居家隔離通知書、0+7則不會收到了。
Q:防疫補償金還可領嗎?
A:防疫補償金申請規定仍沒有改變,是針對限制人身自由的補償措施,基本上仍以有收到居家個別隔離通知書者可申請;自主防疫、自主健康管理、預防性停課,皆不可申請防疫補償。詳細資格如下述:
●本人需符合資格:
1.接獲個案接觸者居家個別隔離通知書
2.隔離期間未領有薪水
3.未違反隔離規定(無年齡限制、不論原本有沒有工作)
●照顧者防疫補償需符合的資格:
1.照顧生活無法自理之受匡列隔離對象
2.受照顧者接獲個案接觸者居家個別隔離通知書
3.受照顧者未違反隔離規定
4.照顧者需原有工作,為照顧而向公司請假或自營作業無法工作而未領有薪資
(受照顧者若是學生,需生活無法自理,有年齡限制,如未滿12歲或就讀國小,就讀國中、高中、五專前三年之身心障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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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防疫險還可理賠嗎
A:
.新制的「0+7」:並非是隔離處置,而是自主防疫,在此前提下民眾無法拿到隔離通知書,因此屬於「0+7」新制的民眾,保險公司不予理賠。
.新制的「3+4」:由於這類對象確實有三天的居家隔離事實,亦會收到隔離通知書,因此仍會啟動理賠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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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以上為多數適用情況,防疫保單確切理賠與否及細節,仍依各保險公司規定而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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