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31 新冠肺炎.COVID-19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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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7 新聞.杏林.診間
醫病平台/「病人的需求究竟為何?」 請病人固定的回診,才能時刻看到病人的需求
【編者按】醫學教育大師奧斯勒教授曾說「學醫不看書就像沒有航海圖在茫茫大海上漂流,然而只看書不看病人就像卻從未出海航行。」(He who studies medicine without books sails an uncharted sea, but he who studies medicine without patients does not go to sea at all.)台灣醫學教育的困境是社會大眾對於醫學生參與自己或家人的照護還是有些心理上的障礙。「醫病平台」本週就以「年輕醫師與醫學生照護病人的學習心得」為主題,讓我們聆聽一位剛畢業的醫師與兩位五年級醫學生參與照護病人時想到些什麼,學到些什麼,了解這些經驗對他們將來的行醫會產生怎麼樣的影響。我們衷心希望作者的努力可以產生共鳴,導致更多社會大眾的積極參與醫學教育。唯有臨床醫護人員的投入以及病人、家屬的幫忙,我們才能培育更多更好的年輕醫師與醫學生,將來我們的子女生病時才能有更好的醫療照護。在癌症醫院實習的幾個月以來,見過一些新診斷癌症的病人。面對「癌症」這個如此具有衝擊性的診斷,有全力拚鬥、積極治療,也有產生猶豫、轉向另類療法的病人;這位病人便屬於後者。病人是一位丈夫、一位父親,也是七十來歲的晚期膀胱癌病人。他帶了幾份其他醫院的病歷過來,病歷上壓著的日期讓我隱隱感到不妙。原來病人一年多前就確診膀胱癌了。依照他當時的狀況,腫瘤侵犯肌肉層但還沒出現轉移,標準的治療是膀胱切除。那為什麼一年多前就發現的癌症,期間卻沒有接受任何治療,導致他現在嚴重血尿、血塊卡住尿道完全解不出尿液,而且腫瘤已經從原本的2公分大長到整個吃穿膀胱,無法再接受根除性治療,只能進行緩和性的腫瘤切除減輕症狀呢?學姊鼓勵我們去跟病人聊聊,聽聽他的想法。走進病房,病人自在的躺在病床上,沒有什麼焦慮的神情。「您好,我們是實習醫學生,這次住院期間會跟團隊一起照顧您。」這句自我介紹我們已經說過無數次了,這次開口卻有些緊張,不知道詢問病人他面對疾病的這些心路歷程,會不會影響到他的心情。我們先關心病人現在的狀況,詢問血尿的情形、平常吃、睡、排便的狀況,病人聲音宏亮、腦袋清晰,仔仔細細和我們描述了他的身體狀況。接著我們詢問病人一開始疾病是怎麼發現的、當時醫師提出什麼建議。「當時說要切掉膀胱。」病人很直接回答了我們,我們也順勢問了病人他的想法。「我不想切掉膀胱。」原來病人對於切除膀胱後的生活品質有疑慮,認為自己年紀也大了,活得很充實了,沒必要為了多活幾年在身上掛一個尿袋。但病人其實還是很在意自己的身體的,也並非就放任疾病不管,過去一年多,他持續接受自然治法。病人認為自然療法是有效果的,「做完會全身發熱,很舒暢的感覺。」「但血尿跟尿不出來的問題,他們就沒辦法解決了,我朋友說你們醫院很好,所以我就來這邊了。」可惜的是,腫瘤依舊持續長大,造成了這些病人描述的症狀,最後病人還是回到了西醫進行治療。描述生病的過程時,病人其實很平靜,依然用他宏亮的聲音清楚回答著我們的問題,女兒則靜靜坐在窗邊做著事情。接著幾天,主治醫師和病人討論後續的治療計劃。現在腫瘤已經吃穿膀胱了,切除膀胱也很難將腫瘤完全清乾淨,治療重點轉向了放射治療和化療。病人很快就同意進行後續這些治療,轉由內科團隊繼續照護。原來病人並不排斥西醫治療,那這一年多來,為什麼我們沒辦法讓病人早些開始治療呢?「病人的生活是什麼樣子?他覺得移除膀胱後生活品質不好在哪裡呢?」和同學與老師討論病人時,身心科王醫師的提問讓我愣住了。這麼重要的問題,我怎麼從沒想到要去問呢?原來我聽到病人描述擔心移除膀胱後生活品質不好,就以為我了解病人的想法了,卻沒意識到,我只不過是主觀上覺得身上掛著尿袋生活比較不方便,就將我自己的價值觀帶到病人的話中,而沒有去進一步了解病人更仔細的想法。跟病人討論治療計畫時,所有的選擇跟目標應該要圍繞著病人的需求。看見病人的需求,我們才可能跟病人進行有效的溝通;看見病人的需求,病人才可能了解他想要的人生。對於不接受醫師建議的病人,我們常常不知道怎麼跟病人溝通。這根本的原因或許是病人的需求跟我們以為的不同,或是病人本人也沒有很了解自己的需求,因此病人會猶豫、害怕,懷疑我們的治療能否帶來他想要的結果。當病人講出不想接受治療的原因時,若我們能慢下腳步,釐清他的意思,不只是醫療團隊能夠提出更適合病人的治療計畫,病人本身也有機會更清楚自己內心的想法。王醫師提醒我們,可以由談話中把病人的話重整,先表達出對病人說的話的贊同、鼓勵病人繼續表達,再更詳細釐清病人說的話是什麼意思,最後請病人回去想一下,寫下問題,再回來跟我們繼續討論,由過程中讓病人有機會「重新架構(reframe)」自己的想法,更清楚看到和表達出自己的需求。溝通的過程中,不可或缺的是對於病人價值觀的尊重,畢竟身體跟人生都是病人的,我們的工作並不是要告訴病人怎麼樣決定才是好的,只是要協助病人,依據他的需要提出適合的治療方案。面對這位病人想要維持生活品質因此不願意切除膀胱的想法,同樣是實習醫學生的林同學覺得可以請其他已經切除膀胱的病人現身說法。或許當病人進一步了解切除膀胱後的生活樣貌時,他會覺得其實這樣的生活也是符合他的期待的,而發現帶著尿袋的日子與他所嚮往的生活品質並不違背。即便病人在我們了解他的需求和給予足夠的資訊後,認為我們提出的治療不符合他的期待,老師也提醒我們仍然要請病人回來回診,除了讓我們了解疾病的進展、可以持續與病人溝通外,也是傳遞給病人我們都在為他著想、無論他選擇什麼都會持續關心他的態度。畢竟人的想法會隨時間改變,也只有固定的回診,才能時刻看到病人的需求,讓病人有機會在與疾病共處的日子中,持續實踐自己在意的價值。病人對治療產生猶豫時,我們必須問自己的是:「病人的需求究竟為何?」身為醫學生,我們不見得在現階段有能力剖析出病人的想法,但至少要謹記這樣的原則,才能在未來需要獨當一面時,真正看見病人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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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2 癌症.肺癌
肺有小腫瘤未治 拖成3期
51歲男性5年前檢查發現,左下肺有2公分的腫瘤,但他以工作忙碌為由,遲遲未就醫治療,直到3年前因咳嗽等症狀嚴重,才再度就醫,未料,肺部腫瘤已由第一期惡化成第三期末,所幸經過化療、開刀和光子刀放射治療等接續治療,才讓他順利控制癌症。目前追蹤超過1年,腫瘤未再復發。台中市長安醫院胸腔內科主治醫師許人文指出,當初檢查發現這名患者左下肺已有2公分腫瘤時,患者一再說要出國工作而未繼續就醫治療,他還特別在病歷上註記,已提醒患者注意應立即接受治療。患者卻過了兩年才回來看診,原本的2公分腫瘤已變成7、8公分大,並且轉移,演變成第三期末的肺癌,無法開刀治療,於是先採行10次化療讓腫瘤縮小,再把左下肺葉切除,將腫瘤與縱膈腔淋巴腺清除乾淨。但因患者又面臨左上肺葉腫瘤轉移,因此再用光子刀將癌細胞殺死,之後以標靶藥物治療,最後終於順利控制癌症。許人文表示,患者未把握第一時間治療,讓治療療程變得更為複雜,所幸隨著醫療科技的進步,目前治療肺癌的手段也因而增多,因此可以針對患者的個人特殊情況量身訂做最適合的治療計畫,目前這名患者已重返職場,並出國工作。許人文提醒,肺癌一直是國人十大癌症死因榜首,抽菸是罹患肺癌的最大主因,萬一咳嗽超過2周,或有胸悶,甚至咳血、胸痛的現象,千萬不要等,一定要趕快就醫檢查,及早發現、及早治療,以免延誤治療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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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1 癌症.肺癌
肺部2公分腫瘤拖成3期癌末 醫師用3種治療讓他戰勝癌症
台中市1名51歲男子5年前即檢查發現左下肺有兩公分的腫瘤,醫師要他就醫,他卻以工作忙碌,經常要出國為由而拖了下來,直到3年前因咳嗽等症狀嚴重了,才再找上當初為曾提醒他應及即治療的胸腔內科醫師許人文;許人文發現該男子的肺部腫瘤已由第一期惡化成第三期末,所幸經過化療、開刀和光子刀放射治療等3種治療方式接續治療,才讓這名男子終於順利控制癌症;目前已追蹤超過1年,腫瘤未再復發。長安醫院胸腔內科醫師許人文指出,一般人若發現肺部有陰影,就會十分緊張,當初發現這名患者左下肺已有兩公分腫瘤時,患者卻仍說還要出國工作而顯得似乎仍以工作為重,他為此還特別在病歷上註記,表示自己的確曾醒患者注意應趕緊治療。但是,患者過了兩年才又回來,原本的兩公分腫瘤已變成7、8公分大,且還有轉移,已演變成第三期末的肺癌,無法開刀治療,於是他先用了10次化療讓腫瘤縮小,接著再把左下肺葉切除,將腫瘤與縱膈腔淋巴腺清除乾淨。但是,因患者後來又面臨左上肺葉腫瘤轉移,於是再用光子刀將癌細胞殺死,1年前替患者申請標靶藥物治療,最後終於順利控制癌症。許人文說,患者未把握第一時間治療,讓他頗傷腦筋,也讓療程變得更為複雜,所幸隨著醫療科技的進步,目前治療肺癌的手段也因而增多,因此他可以針對患者的個人特殊情況量身訂做最適合的治療計畫,很高興見到這名患者又重返職場,並出國工作。他提醒,肺癌一直是國內十大死因榜首,抽菸並是罹患肺癌的最大主因,萬一咳嗽超過2個禮拜,或是有胸悶,甚至咳血、胸痛的現象,千萬不要等,一定要趕快就醫檢查,及早發現、及早治療,以免延誤治療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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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2 新冠肺炎.COVID-19疫苗
疫苗接種不良反應死亡事件新增8例 37歲男曾開顱
國內接種不良反應死亡事件新增219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表示,其中8例死亡、95例為嚴重不良事件。其中最年輕者為37歲男性,疑似接種莫德納疫苗後死亡。莊人祥表示,該案去年11月曾因為車禍進行頭部損傷雙側開顱手術,沒有其他慢性病史,七月中接種疫苗,六天後於在房間內沒有反應,發現後四肢僵硬,呈現到院前呼吸心跳停止,還需根據病歷進一步調查死因。莊人祥表示,7月30日到8月1日間接種AZ後發生死亡事件共四例,為一女三男,年齡為59歲至80歲,接種疫苗後9日至35日間發生。另外,接種莫德納疫苗後發生死亡也新增四例,為一女三男,年齡為37歲至91歲,接種疫苗後2日至14日發生。目前累計543例接種疫苗後死亡事件,其中370人為75歲以上長者。至於7月30日到8月1日,疑似接種AZ疫苗後發生其他嚴重不良事件則新增72例,為50女22男。年齡為23歲至94歲,接種疫苗後當日至47日間發生,包含疑似腦中風、視網膜動脈阻塞、心肌梗塞、下肢深部靜脈栓塞、血小板低下、急性發炎性脫鞘性多發神經病變、三叉神經病變、視神經發炎、顏面神經麻痺、癲癇、帶狀疱疹等。同期間疑似接種莫德納疫苗發生嚴重不良事件有23例,為12女11男,年齡為46歲至95歲,接種疫苗後當日至18日間發生,包含疑似菌血症、全血球減少、腦中風、心肌梗塞與急性肺水腫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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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30 新冠肺炎.防疫懶人包
新冠疫苗懶人包/莫德納、AZ該怎麼選?副作用有哪些?我有這些症狀可以打疫苗嗎?
你打疫苗了嗎?究竟莫德納、AZ疫苗我該怎麼選擇?莫德納、AZ、BNT疫苗適合接種在哪一個年齡層?常見副作用是哪些?打完疫苗前後吃什麼比較好?副作用發生時如何處理?打完疫苗引發的血栓會有什麼症狀?出現什麼狀況應該去看醫生?我身體有些症狀我可以打疫苗嗎?新冠疫苗懶人包,解答你有關疫苗的大小問題。各家疫苗比一比AZ、莫德納疫苗 哪些情況不能打?新冠疫苗接種注意事項打莫德納、AZ疫苗前,醫建議「3種食物」先別吃打疫苗前比較不建議的其實是炸物、精緻蛋糕和餅乾等精製澱粉類,以清淡飲食為佳。>>詳全文去打疫苗前應該怎麼做?前幾天:早睡、不熬夜、飲食清淡、不喝酒當天:不要空腹也別吃太飽、小口慢慢喝1500cc的水,並多休息>>延伸閱讀:打疫苗擔心副作用 中醫師教你按壓穴道舒緩疼痛去打疫苗前要準備什麼證件?醫事人員:健保卡、身分證、執業執照正本,請自行複印影本,正本查驗交還,影本繳交於本院病歷存查。未帶執業執照正本,一律拒絕施打。非醫事人員:健保卡、身分證、勞保證明正本、在職證明正本等缺一不可,請自行複印影本,正本查驗交還,影本繳交於本院病歷存查。未帶勞保證明正本、在職證明正本,一律拒絕施打。其他類別人員:健保卡、身分證、在職證明(或工作證)等缺一不可,請自行複印影本,正本查驗交還,影本繳交於本院病歷存查。長者、原住民:健保卡、身分證。孕婦:國民健康署核發的「孕婦健康手冊」(內頁基本資料、產檢看診紀錄均需填妥)、健保卡,請自行複印影本,正本查驗交還,影本繳交於本院病歷存查。新北市列冊的社區、居家式及身障機構服務照服員:健保卡、身分證、工作證(或長照人員證),請自行複印影本,正本查驗交還,影本繳交於本院病歷存查。AZ疫苗、莫德納疫苗副作用有哪些?打完疫苗後,吃什麼比較好?打完疫苗後注射的手臂很痛,我該怎麼辦?打完疫苗可以做的運動示範如果打完疫苗引發的血栓會有什麼症狀?>>更詳細內容,請見新冠疫苗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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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3 新聞.杏林.診間
醫病平台/新冠疫情下醫學生的臨床學習
【編者按】本週的主題是「新冠疫情為醫學教育帶來的省思」,精選三位關心醫學教育的師生分別說出他們的看法。一位在國外行醫教學多年後回國的資深內科教授,發表他個人對疫情當前之醫學教育與醫學生的期待;一位醫學生時代以雙主修畢業,之後在國內、外獲得雙重非臨床醫學碩士學位,目前正在國內接受住院醫師訓練的中生代醫師,以身兼「教」醫學生的老師與「學」臨床醫學的住院醫師身分,說出他精闢的看法;一位已擁有博士學位、即將畢業的醫學生,直言目前台灣的教學醫院環境還需要更多的改善,才有可能化疫情的「危機」為醫學教育的「轉機」。衷心希望這三篇發人深省的好文章可以引起更多的醫學院與教學醫院的反思,更歡迎在「醫病平台」會有更多探討這重要議題的後續文章。全世界疫情肆虐之時,台灣渡過了相對安穩的一年,因為靈活及有效率的防疫措施,各行各業的生活沒有太大的影響,在醫院見實習的醫護學生除了被叮囑要加強感控之外,生活亦沒有顯著改變。然而自五月中起短短數周內社區感染個案大量增加,擔綱教學重任的醫學中心及教學醫院瞬間需要騰出醫療量以照顧不斷增加的病人,同時還要小心伺機而動的院內破口。在醫院高層一陣忙亂調配人力資源、制定對策戰略時,許多見實習醫師突然無所適從。不是疫苗的優先順位,不是醫院的常規人力,又不是一般的學生,在全國各級學校停課之時,許多實習醫師連明天要不要繼續去上班都無從知曉。負責醫學教育的高層呼籲著疫情之時是學習的最好時機,學生不應輕易退卻,但真正負擔教學重任的年輕主治醫師、住院醫師卻因人力的壓縮無暇從事教學,又要擔心手無寸鐵的學生可能因此受到波及,反而會私底下請學生不要出現在醫院。在還沒公布明確的實習指引之前,許多實習醫師跟一般民眾一樣,每日下午焦心地看著記者會,一邊忖度要不要繼續去醫院。台灣於2013年將醫學系由七年制改為六年制,過去醫學制第七年實習醫師(intern)改為類似美國醫學教育制的「畢業後」(postgraduate year,PGY),這樣的新制下,PGY都是已經考上執照的醫師,也因此有些教學醫院將醫學系五、六年級定位成「見習」(clerk),因為這階段學生還沒有執照,政策明訂在醫學院尚未畢業之前,學生是不得在沒有老師指導之下,實際參與醫療行為的。就算有許多老師強調大六的醫學生應該負起像舊制的實習醫師類似的照護責任(亦即某些醫院所稱之sub-intern),筆者實習過的數間醫院實務上仍將大五、大六的學生都定義為以觀摩為主的見習生。這樣實務上模糊的定位在平時並沒有太大的影響,學生的義務與可以做的事務有很大的彈性,取決於教學的臨床醫師,但這樣的模糊在疫情時間就會造成教學者與學生都不知道如何面對彼此。如果定位是純然觀摩的學生,疫情期間可能真的沒有餘裕騰出空間與人力去教學,沒有人照料的學生在醫院四處「自主學習」可能也只會增加疫情擴散的風險。那如果真的將疫情視為戰爭,需要徵召學生上前線一同作戰的話,也應該明確定義好醫學生的角色,並且予以相對應的保護措施。也許醫學生實際上能做的事情不多,但是臨床上的瑣碎事務,例如寫病歷、處理輕症病人事務或執行簡單的醫療操作,都是可以交由醫學生來協助的。筆者並不認為醫學系的同儕們都只仗著學生的身分逃避風險,問題的癥結是我們沒有明確地被定位,被清楚的指引說我們在這段非常時間就是真正的實習醫師,請一起協助維持醫療量能,並且醫院會給予安全的配套措施,就像給予正式員工一樣。這波疫情就像是對醫療系統的壓力測試,從各個角度檢驗了醫療的量能,醫學教育也不例外。但是令人遺憾的,身為一位醫學生,我第一手地感受到了醫學教育的量能不足,大多數的課程沒有線上版本,科部內沒有完備的線上會議硬體,負責教學的住院醫師或主治醫師因人力短缺騰不出時間,許多科別甚至根本沒有病人。看著辛苦的學長姐及老師們,我們想幫忙卻不知從何著手,又擔心會弄巧成拙。所謂的「量能」其實就是「冗餘(redundancy)」的概念,亦即為了提升一個系統的可靠度,刻意配置重複或是高於平時需求的零件或機能,以應對危急時刻或系統失靈。在醫院不斷進行醫療器材的軍備競賽,力求降低成本時,任何redundancy都只會被認為是效率不足,更何況是不會產生立即回饋的醫學教育了。有了這次經驗,也許待此次疫情緩解之後,醫學教育中的學生與老師可以一齊思考與檢討,在下一次的危機來臨之前,我們應該如何組織所有可以利用的人力資源,將不同層級的醫學生安排好不同強度的工作,並將教學資源做好清楚的盤點,和訂定各類疫情嚴重情況明確的見實習指引,十年樹木,百年樹人,臨床教育是培養未來醫學人才最重要的基石,我們更應該超前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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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8 新冠肺炎.COVID-19疫苗
3姊妹接種同時出現「白袍症候群」 血壓飆升險些打不成
苗栗縣16日起展開第二輪疫苗平台登記施打,首日完成4823人接種,報到率高達98%,但少數預約民眾因故無法趕到場而「爽約」,也有人因身體狀況而未接種,苗栗市一家3姊妹連袂預約到同家醫院接種,但到場卻同時出現「白袍症候群」,血壓都飆升超過150,險些未能打成;苗栗縣衛生局表示,疫苗平台接種開始後,民眾如果因故無法按預約時間完成接種,可與承辦醫院協調補打,如果仍無法打成,系統會保留接種資格,下一輪可再預約。苗栗市一家年約50歲上下的3個姊妹,都預約到16日下午在市內一家醫院接種新冠疫苗,但這家醫院接種前需先通過血壓量測 ,收縮壓超過150就不能進入填卡施打程序,3人平常都沒有高血壓,但到了醫院習慣性會緊張,血壓過不了關更是著急不已,擔心會打不到針,量了幾次都血壓都降不來,一直拖到半個多小時,才終於「過關」,當天下午也有一名婦人情況相同,等到血壓過關後,已是最後一名未施打者,因不足開瓶人數,醫院安排她改日再補接種。縣內衛生所、合約診所醫院及大型接種站施打前的醫師問診流程不盡相同,有的衛生所並未量測血壓,但醫師會依據健保病歷、用藥詢問,了解是否適合施打疫苗,3姊妹卡在血壓擔心打不到疫苗,四處詢問能不能改到衛生所施打。苗栗縣衛生局疾管科指出,少數民眾未能按預約施打,可與承辦醫院協調補接種, 照南大型接種站首日施打時,有一名婦人因故未趕上,焦急詢問,當天接種站是由竹南慈佑醫院承辦接種,因此建議對方與醫院洽詢,協調這一輪施打期間內到醫院補打,如果無法配合,疫苗接種資格會保存,下一輪仍會接到簡訊,可再預約施打日期和地點;至於血壓並非施打疫苗必要的條件,主要是醫師問診的參考依據,各接種單位作法可能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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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6 新冠肺炎.COVID-19疫苗
打疫苗後死亡 台中:莫德納疫苗4例、AZ疫苗58例
台中市衛生局長曾梓展今天下午三時在防疫記者會說,統計到昨天,台中市有4例接種莫德納疫苗後死亡案例,其中一例為多重慢性病患,家屬無意提出申請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台中累計有58例接種AZ疫苗後死亡,已全數通報中央。曾梓展說明,台中市對於疑因接種新冠肺炎疫苗死亡個案,除通報中央釐清死亡與疫苗的相關性外,並啟動關懷專案,提供2萬元慰問金,並協助家屬申請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及收集相關病歷資料,提中央審議,如確定是預防接種致死,最高給付600萬元救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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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5 癌症.頭頸癌
頭頸癌疫中斷就醫 腫瘤速變大
新冠肺炎讓全台醫護人力拉警報,醫療量能紛紛降載,許多癌症病人也擔心染疫,而出現自行中斷就醫。國內權威醫師們提出警訊,約一成癌症病患中斷就醫,而發現近來開刀的癌症腫瘤較以往更大,或原先因治療成效而縮小的腫瘤,因中斷治療而變大。醫師提醒,頭頸癌細胞成長快速,務必持續治療。而為了銜接想回居住地治療的患者能順暢就醫,病友團體也呼籲,醫院應協助患者申請接續治療。台灣每年因癌症消逝五萬條生命,其中名列台灣第六大癌症的頭頸癌,發生率遠高於全球平均三倍,是全球第一,根據國內最新癌症登記報告指出,國內每年因頭頸癌死亡人數約三千多人,遠高過台灣目前因covid-19死亡人數。彰化基督教醫院放射腫瘤部主任林進清表示,疫情期間,約一成的頭頸癌患者未回診。他擔憂地表示,頭頸癌是成長快速的癌細胞,在實驗室中,頭頸癌細胞三到五天就會成長一倍,一旦中斷治療,對病情相當不利。陽明交通大學副校長、台北榮總腫瘤醫學部藥物治療科主任楊慕華也指出,外科系發現,近來開刀的癌症腫瘤特別大,而內科系也發現,原本因為治療成效而縮小的腫瘤,又長回來,使醫師必須重新制訂治療策略,讓治療更為棘手。他強調,有症狀、新診斷、疑似復發、化放療中的頭頸癌病患,務必按時回診,尤其治療結束後的一年到一年半期間,是復發高風險期,不可放鬆。癌症希望基金會董事長王正旭說,頭頸癌患者因病況較複雜,常需到醫學中心治療;但爆發疫情後,病患不得不減少移動,「回居住地醫院治療,如何銜接用藥就很重要。」因應疫情,醫療院所可依法令許可,做藥物或治療的緊急調處,王正旭指出,部分患者在原開刀醫學中心使用免疫療法,卻遇到了疫情而中斷,而需選擇回到居住地醫院治療,除了建議病患可申請含診斷、治療及用藥的病歷摘要攜帶至轉換的醫院,原醫院也應該及時將病歷摘要上傳到健保署雲端APP以利後續接續居住地能夠繼續替患者申請接續的治療,而負責審核醫院申請治療的單位也很重要,雖然在防疫忙碌之餘,希望健保署各分區也能幫助患者確保申請順暢,能夠順利持續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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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0 醫聲.領袖開講
敏盛醫院院長劉宜亷/改變公共衛生政策 可以拯救幾百萬人
敏盛綜合醫院院長劉宜亷是家醫科醫師,也擁有法學及公衛博士學位,在公衛界打滾十多年,曾在宜蘭、桃園、苗栗等縣市擔任衛生局長,兼具醫療、公衛領域實務經驗。面對新冠疫情延燒,看到各縣市衛生局人員、醫院、醫師、護理師等,全員動起來守護國門,深深體會,「一個人雖然可以走得很快,但是一群人走才能走得長遠。」鼓勵年輕人 加入公衛行列劉宜亷坦言,從事公共衛生要面對民意代表、民眾等高度期許,要扛起一定的壓力,但這沒有耗損他對公共衛生的熱情,「就讀專業醫科一次只能救一個人,但改變公共衛生政策卻能拯救幾百萬人。」他鼓勵年輕人多加入公衛的行列,一同打拚。容許醫護犯錯 凝聚向心力從公部門轉到醫院體系,劉宜亷認為,管理者要有凝聚力,讓院內醫護同心做好醫療工作,也要容許同仁犯錯誤,才會有人願意通報及改善服務流程,若採取嚴厲管制,同仁一犯錯就面臨嚴厲斥責,便會畏懼隱匿事態狀況,醫院就無法持續進步。近期新冠疫情持續延燒,曾有患者及其家屬因等待時間久而不耐煩,與第一線醫護有言語衝突;劉宜亷說,患者到醫院多半會因疾病而焦慮,他會提醒醫護要多點包容,也呼籲民眾體諒醫護辛勞,「院內感控同仁經常忙到凌晨1點多,早上8點又要開會,若醫護承受不住,誰能幫國人守護健康?」醫療產業面臨後疫情時代,劉宜亷認為,開始要考慮到若患者無法到醫院就醫該怎麼辦?以往醫師會到患者家中看診,但現在疫情嚴峻,患者也會擔心醫師是高風險人員,是否會有傳染的風險?因此,醫院積極發展遠距醫療、智慧醫療。建置5G系統 發展遠距醫療目前敏盛醫院和中華電信合作建置5G系統,在部分病房內測試病歷傳輸、影像傳輸,達成無紙化、資訊的整合。劉宜亷說,很多中年人會忽略心血管問題,醫院主動出擊與附近公寓大廈合作,針對40歲以上慢性病患者進行血壓、心跳及體溫的監控,已有20多位民眾參與即時生理數據偵測計畫,若成效良好,也可推展到其他領域。劉宜亷小檔案專長:減重治療、戒菸治療、感冒治療、消化道治療、慢性病治療、居家醫療、安寧照護現職:敏盛綜合醫院院長、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副秘書長學歷:台大醫學系、台大公衛所碩士、台大法律系學士、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醫療政策與管理博士經歷:龍潭敏盛醫院院長、苗栗縣衛生局局長、桃園縣衛生局局長、宜蘭縣衛生局局長、台大醫院家醫部兼任主治醫師給病人的一句話多花時間照顧自己、多鼓勵第一線醫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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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5 名人.李伯璋
李伯璋/健康存摺將增民眾表達意願同意書
2012年,台灣人權促進會與民間團體提出行政訴訟,質疑政府在沒有取得人民同意且沒有法律明確授權下,逕自將健保資料提供給研究單位。雖然健保署以公共利益為訴求而勝訴,目前該案仍在大法官釋憲審查中。全民健保26年來累積了660億筆就醫數據,自107年起,電腦斷層掃描(CT)與核磁造影(MRI)為主的醫療影像收集與利用、健保大數據的分析與加值,是台灣推動精準醫療及生技產業發展的重要基石。個資去識別化 還有努力空間無可否認,健保資料的二次利用與個資法爭議,必須務實面對,中研院副研究員何之行提醒我們,檢視健保資料釋出是否具適法性基礎,更重要的是區分個資的去識別化屬於假名化或去連結(匿名化)。我們一直是將個人資料的假名化當作匿名化操作,美國HIPAA(Health Insurance Portability and Accountability Act)法案要求,去除18項個人識別碼(identifier)即達成去識別化,與之相較,我們依然有努力空間。歐盟個人資料保護規則(GDPR),直接說明假名化的個資仍然是個人資料。目前,民眾就醫資料及投保資料上傳至健保署,身分證號欄位加密儲存,加密後金鑰長度為32位,雖完全移除個人資料或可避免再識別問題,但在這駭客時代,依然有個資洩密的想像空間,事實上、刪除愈多個資,也可能無法達到學術研究或資料加值應用。個資法第六條第一項規定,有關病歷、醫療、基因、健康檢查的個人資料,不得蒐集、處理或利用。但同條項第四款指出,公務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基於醫療、衛生或犯罪預防之目的,為統計或學術研究而有必要,且資料經過處理後,依其揭露方式無從識別特定當事人,不在此限。健保署為便利民眾共享及應用開放資料,運用健保資料庫發展「健康存摺」及「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已有580多萬人登錄使用健康存摺。多與民眾溝通 實為根本之計雖然我們一再強調在於法有據與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推動健保資料二次利用的理念。實務上、若是能對民眾善盡告知說明,並取得其同意,實為根本之計。我們規畫於「健康存摺」內新增以「健保資訊運用及共享」為主題,提供民眾表達意願及簽署個人資料利用告知同意書。首先、請民眾提供對健保資料再利用的看法,再於詢問民眾,未來若可選擇,是否會要求將其個人資料停止提供學術研究利用?或願意開放提供產業申請利用。健保珍貴資產 使用得細思量個人42年臨床醫學生涯,可感受到醫療行為風險過高時,某些醫師會選擇「防禦性醫療」保護自己,此非病人之福。台灣健保是單一保險人制度,26年來收集的健保申報資料是國家珍貴資產,在人權議題下、如何在開創與保守的政策規畫中尋求平衡點,創造台灣善用健保資料,更是身為健保署長的職責。醫學的進步除了個人經驗累積,更重要的是運用大數據分析。醫療大數據的運用屬於公共利益,不是侷限個人利益,商業運用亦應回饋健保基金。開放健保大數據運用,將有利於創造下一代福祉,如何兼顧資料安全與強化適法性基礎,值得全民共同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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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6 新冠肺炎.預防自保
國軍桃醫院14天停診病友怎麼辦?官網冷 網友醫師熱答
國軍桃園總醫院今天凌晨公告即日起門診、急診、住院和注射疫苗服務暫停14天,沒有進一步說明原本排定這14天要回診、檢查、抽血的病友要怎麼辦,醫院一早電話接不完,粉團官網上面還是只有1張冷冷的公告,底下病友家屬留話醫院也沒回,全靠其他有經驗的人幫忙解答。一位醫師把公告分享到「龍潭人鄉親交流廣場」大型粉團,結果提問和回答的留話將近150則,醫師很熱心的回答民眾的問題,不清楚的還說會問醫院,而且真的有回覆說問醫院得到的答案是什麼,獲得網友們支持和肯定,對照醫院的官網粉團,到中午還是只有一張公告,仍然沒有針對民眾的問題有條理答覆和說明。網友根據自己的經驗提醒要拿藥的病友,可以帶藥單先到其他診所或醫院,若藥單遺失就請醫師參考雲端藥歷。到衛生所也一樣,帶健保卡請衛生所的醫師看雲端病歷開藥,「我婆婆昨天就是這樣,我也是打電話去804問他們告訴我可以這樣做」。醫師也提供最新詢問的消息,說醫院會讓醫院綠區的人員負責開立慢性處方簽,「但是要衛生局核准,詳細情形屆時再分享」。網友們繼續會國軍桃園總醫院的醫護人員加油打氣,不過也有網友質疑為什麼沒有先部署視訊看診,和一些像領慢性處方簽藥可以做到的事情,先前部立桃園醫院局部關閉醫療服務時,一樣可以領處方箋藥。上面提到的熱心醫師在龍潭人粉團表示:人生常會面臨許多抉擇,選擇一條正確的道路還是簡單的道路?事後諸葛很容易,但是當下的決定則考驗做事情的態度。醫師說很抱歉造成鄉親們的不便,「如果這段時間您有術後的問題或骨科相關的問題,麻煩至我的臉書粉絲團或社團專頁留言,本人一定知無不言,盡力做到這段期間能做得到的服務,謝謝大家關心、也請鄉親們體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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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5 新冠肺炎.COVID-19疫苗
台中打疫苗後死亡今晚+1累計35死 90歲獨居婦倒臥廁所亡
全台自6月15日起,開放85歲以上長輩接種AZ疫苗以來,各地陸續出現接種不良反應。台中市衛生局長曾梓展說,今晚再增加一例打疫苗後死亡案例,為沙鹿區90歲獨居婦人,有糖尿病、高血壓、中風病史,6月17日接種疫苗後無異樣,今天中午照服員中午送餐時,發現倒臥廁所無生命跡象。台中累計共35例,除一例經由醫師醫師判定與打疫苗無關外,其餘34例都已通報中央。曾梓展說明,台中市對於疑因接種新冠肺炎疫苗死亡個案,除通報中央釐清死亡與疫苗的相關性外,並啟動關懷專案,提供2萬元慰問金,並協助家屬申請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及收集相關病歷資料,提中央審議,如確定是預防接種致死,最高給付600萬元救濟金。曾梓展說明,台中市到昨天已通報30例死亡案,今天下午三時台中市防疫記者會宣布新增3例,晚間再加1例。第31例為新社區一名85歲女性,有失智症、高血壓病史,6月16日接種疫苗後,家人發現個案健康狀況較為虛弱,持續至22日因劇烈嘔吐送急診後住院,23日因低血壓及胃腸道出血急救無效。第32例為南區一名63歲男性,有洗腎、三高、曾因心肌梗塞心臟有裝支架病史,6月17日接種疫苗後出現身體不適及抽筋現象,23日家屬下班回家發現個案已過世,通報119及警察,因個案已明顯死亡,故未送醫救治。第33例為龍井區一名61歲男性,為護理之家住民,有糖尿病、失智症病史,6月16日接種疫苗,相隔八天,在24日機構人員發現個案吃早餐時失去知覺緊急送醫,PCR檢驗為陰性,急救插管時發現口腔有食物殘留,急救無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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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9 新冠肺炎.COVID-19疫苗
台中打完疫苗死亡今增3死累積10死!42歲男打完3天猝死
全台自6月15日起,開放85歲以上長輩接種AZ疫苗,各地陸續出現長輩接種後不適情形。台中市衛生局長曾梓展說,今天台中再增4人在接種AZ疫苗後過世,其中烏日區42歲男子打完三天猝死,累計共11人。除一例醫師判定死因與接種疫苗無關外,其餘10例死亡案已通報中央,盼中央儘速釐清接種AZ疫苗與死亡間的關聯性,讓民眾早日安心。曾梓展說明,台中市昨天通報六例,今天通報四例,第七例為新社區80歲女性,有高血壓、中風、糖尿病、精神疾病、智能障礙等病史,長期臥床,6月16日接種疫苗,18日17時餐後於大廳休息,約半小時後由護理師發現頭忽然低下、臉色蒼白、血氧降至78至87,進行CPR後於18時緊急送到東勢農民醫院,18時06分宣告死亡。第八例為西區71歲女性,有三高、糖尿病、心臟病、腎臟病(洗腎)等病史,6月17日接種疫苗,返家後表示有頭痛、腹瀉、接種部位疼痛及全身異樣感,無發燒;19日上午家屬發現時,已無呼吸心跳,由於今年3月因病急救時曾簽署DNR(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因此未送院急救。第九例為烏日區42歲男性,有小兒麻痹、脊髓損傷、良性前列腺肥大等病史,長期臥床,社會局安置於護理之家,6月16日接種疫苗後食慾不振,19日送往賢德醫院,6時50分到院,但到院前心肺功能已停止(OHCA),急救無效後宣告死亡。第十例為大里區84歲男性,有慢性阻塞性肺病、糖尿病、失智症等病史,6月15日接種疫苗,16日約19時開始出現呼吸喘、血氧下降情形,急診處置後入院治療,17日凌晨失去生命徵象、量測不到血壓,並於1時9分死亡,經診斷為肺炎合併呼吸衰竭。曾梓展說明,另有一名60歲西屯區護理之家男住民,有腎臟癌(已轉移)、糖尿病等病史、左眼失明,15日接種疫苗後於凌晨出現不適,送醫急救無效,現場醫師判定死因與疫苗無關,故此案未提報中央。曾梓展指出,除了60歲西屯區護理之家男住民經醫師判定與疫苗無關外,其餘10例死亡案為釐清死亡與疫苗的相關性,都已通報中央,將由衛生局協助家屬提出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申請,協助收集相關病歷資料,提送中央審議,如確定因預防接種致死,最高將給付600萬元救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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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8 新冠肺炎.COVID-19疫苗
懶人包/一針難求!長者接種AZ疫苗「3大重點」一次看
日本捐台124萬劑AZ疫苗,全台各縣市已於6月15日開打,然3天來已有13起長者接種AZ疫苗後猝死的案例,令民眾憂心是否要讓家種長者接種疫苗。據初步已知資訊,哪些長者較不適合打疫苗?長者打疫苗前可做那些準備?打疫苗後需留意什麼?本報特別諮詢感染科醫師,整理成「留意長者接種AZ疫苗兩三事」懶人包。今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說,死亡個案絕大多數均為高齡長者且有慢性疾病,2例個案死亡有明確死因,大部分個案則需藉回顧病歷資料或解剖,才能釐清死因,調查是否與疫苗相關。●哪些條件下,長者應暫緩接種疫苗?A:有在打荷爾蒙者、發燒不適者、罹患急性傳染病者、接種第1劑後出現嚴重過敏反應者、14天內接種不活化疫苗、28天接種活性減毒疫苗應暫緩施打疫苗。專家諮詢小組成員、中國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感染管制中心副院長黃高彬指出,有打荷爾蒙者應先暫緩施打疫苗;新光醫院感染科主治醫師張藏能指出,有發燒不適、罹患急性傳染病的長者請先暫緩施打疫苗。高雄市立小港醫院感染內科主治醫師張科指出,接種第1劑後,出現嚴重過敏反應,應暫緩施打疫苗。若近期有打過不活化疫苗,要等14天後再接種;若是施打過活性減毒疫苗,要隔至少28天。●長者接種疫苗前的準備/事先詢問能否施打疫苗,減少長者的疑慮許多民眾對家中長者能否接種疫苗倍感疑問,張科指出,至接種場所後,現場工作人員通常沒有時間一一回應能否接種疫苗的各式疑問,到場的長者基本上都確定要接種疫苗。若希望詳細評估病歷資料,以決定是否接種疫苗,張科建議,接種前可由家屬事先協助致電給防疫專線1922、相關衛生單位,或是尋求平常就診之家醫科醫師的協助。/出門前先量測體溫接種當日可以注意什麼?張科表示,出門前事先自行量測體溫相當重要,如果體溫過高,當日便不建議接種疫苗,可以避免到現場才發現無法接種,白跑一趟。/準備普拿疼、乾洗手並戴好口罩此外,可以準備普拿疼,若接種後出現發燒反應,便可直接服用、舒緩,且因接種場所聚集數百人,染疫風險高,張科提醒,離家前,務必記得攜帶乾洗手,並配戴口罩,尤其雙北屬疫情熱區,風險最高,特別要注意。/行進途中要當心張科說,「長者出門一趟風險高,建議有人陪同前往」,避免路途中不小心跌傷、發生意外,張分享,許多長者行動不便,近日就有長者在前往接種疫苗的途中失神,不小心跌傷,導致骨折,還來不及打到疫苗,就先住院治療。/到場後稍作休息、保持心情愉悅此外,近日天氣炎熱,許多長者在前往接種疫苗的途中早就大汗淋灕、氣喘吁吁,黃高彬提醒,一旦抵達接種場所,請先讓長者稍作休息、降低體溫,並讓呼吸循環恢復正常;他並補充,無論接種疫苗前或後,保持長者心情愉悅也很重要。●長者接種疫苗後的注意事項/多喝開水除接種後應於現場休息觀察至少15分鐘外,黃高彬表示,接種後要多喝開水,除促進身體循環與代謝,近期天氣炎熱,血管易擴張,導致水分流失,也可預防「脫水」現象的發生。/特別留意接種AZ疫苗後5至16天有無血栓反應因應AZ疫苗可能有極低風險造成血栓,黃高彬指出,血栓反應時間點目前以接種AZ疫苗後5至16天為數最多,建議家屬多加留意這段區間。/留意接種後症狀張科進一步提醒,接種疫苗2日後,若仍有發燒、畏寒、發抖、睡不著、疲倦等症狀,建議就醫檢查;接種4日後,若施打處仍疼痛、紅腫,也建議就診,以釐清是否與疫苗接種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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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8 名人.陳光超
陳光超/飛舞的火鍋蝴蝶
「上次的死亡病例討論會,有一位食道癌症末期,合併多處轉移的年輕女性,我查了一下病歷,」院長放下手中的公文,抬頭看著我。「在她過世的兩個禮拜兩個月前,怎麼會有你耳鼻喉科開刀的紀錄?」「而且主刀者是你?」院長的臉上滿滿的???這下子嚴重了,院長是在指控我開不必要的刀,違反醫學倫理?==========火鍋,我們大家都這樣叫她。 34歲的她,留著很短的頭髮,配上略為消瘦的臉龐。她不是我們科的病人,但我不得不注意她。因為她老是穿著寬鬆的病人服,罩在她可以當作衣架子的身上。自己推著點滴架, 搭配爽朗的笑聲,在病房走廊飛奔,像蝴蝶似的到處飛舞,看到人就熱情的打招呼。 我就是在病房經過幾個照面,迎來幾個燦爛的招呼之後,知道她叫做火鍋,就這樣跟著叫了。是不是她老是帶來歡樂,所以大家叫她火鍋,我就不得而知了。只是很好奇,是哪個人給她取了這麼不相稱的綽號? 因為她長得非常像一個混血兒,尤其是鼻子跟眼睛,跟西方人沒什麼兩樣。除了她為什麼叫火鍋,讓我覺得好奇之外, 還有另外一個讓我好奇之處,那就是她看起來明明就是一個OL上班族,怎麼有那麼長的時間,可以一直住在醫院呢?因為從第一次她從我身邊飛奔而過,到現在至少超過兩個月了。「主任,過來! 過來!」病房的護理師琳琳,看到我路過,趕緊叫我。「這裡有好康的!你真會選時間來查房。」「主任,這是我們米總叫我特別去買的排隊吐司,你也有一份。」一位我從來沒有見過的O L,把一包白吐司送到我手上。「這個可是要排隊很久才買得到的喔。」「蛤?米總?」這個吐司我吃過,不是很好奇,但「誰是米總?」「哎呀! 主任,米總就是火鍋呀!」琳琳很驚訝的說。「你到現在還不知道喔!」「什麼!你們叫我們米總...火鍋?」這位OL比護理師更驚訝的說! 她那一副不可置信的表情,表明你們好大膽,怎麼可以這樣叫我老闆!「你們公司是做什麼的?」「我們是專門做重機維護服務的。」「米總愛騎重機?」我一邊問,一邊心裡想,就像「火鍋」跟「米總」不搭一樣,她的嗜好還真跟她的外型差很遠。「不是啦,重機是指重機械,像怪手‚吊車‚起重機等等。」OL 回答。「我看過病歷的記載,妳們總經理是出生於公務員家庭。她是繼承夫家的事業嗎?」原來好奇心不是只有我一個人有,這次換琳琳護理師在問。「怎麼會去做這個像是黑手的事情呢?」「不是喔,我們老闆是先創業,成功之後才結婚的。」「我在公司這麼久了,從來沒有看過她的先生,今天可是我第一次見到,好帥呀。」OL有一點小興奮!「他現在就在病房裡,探視我們老闆。」「我照顧火鍋兩個月來,從來沒有看過他的老公。」琳琳也被撩地有一點小興奮,「主任,我們一起去跟火鍋說謝謝,順便看一下她老公嘛。」顯然說謝謝是假,看帥哥才是真。火鍋看到我們進來,坐在病床上雙手在空中,向著我們奮力地揮舞著,手臂上打著針的點滴線,不時撞擊著點滴架,發出叮叮叮的聲音。「主任,你們來啦。」露出紅唇下整齊又潔白的牙齒,很興奮的招呼我們。「我們主任是特別來謝謝你的。」護理師說,我注意到她的眼神,是瞄向了火鍋的老公。「小東西,我覺得很好吃,想跟大家分享,不要見笑了。」雖然外面天氣不好,但是火鍋的表情卻是充滿了陽光。「來來來,我跟你們介紹一下,這是我老公。」火鍋講的有一點得意的樣子。「主任你好,我是Douglas,叫我Doug就好。」道格從沙發站起來,伸出右手跟我握手,但是並沒有要跟我交換名片的意思。「好高呀!」兩個小女生在旁邊驚呼。道格一頭梳理整齊的頭髮,濃密的眉毛,擁有象徵有錢的鼻頭,穿著質地上等的白襯衫,袖子捲到靠近手肘,配上燙的線條分明的西裝褲,看起來氣場十足,不用問也知道是一個成功的企業家。「還有還有,這位是我的小妹妹。」火鍋拉著妹妹的手,向我們熱情地介紹。「我叫Casey!」凱西側坐在火鍋的床沿,長髮披肩,穿著黑色窄裙,蹬著長筒馬靴。「你們好!」語氣超冷超敷衍,不僅頭沒抬起來,還把手從火鍋的手中縮回去,擺明不想握手,超跩的!場面有一點尷尬,琳琳趕快說「沒想到米總還有一個這麼漂亮的妹妹啊!」「是呀,我們這個妹妹是最漂亮的。」火鍋用讚美的眼神,看著Casey說。「那我們還有其他的病人要忙,你們慢慢聊,我們先走。」我帶頭走出病房。「好羨慕火鍋呀,老公高富帥,他們是這麼的登對。」琳琳有一點嫉妒的下結論。根據琳琳的說法,火鍋是因為食道癌,手術切除了腫瘤,並用大腸做過重建。由於不是早期發現,又加做了電療及化療。不幸的是,手術不到半年,就因為局部復發,住到醫院來,這就是為什麼她這兩個月,一直在病房出現的關係。「這樣看起來不太樂觀喔,怎麼她還這麼陽光?」我問琳琳,「火鍋自己不知道自己的情形很嚴重嗎?」「她一定知道,但她應該是一個生命鬥士吧。」琳琳的語氣有一點點的不敢肯定。「我看她電療化療兩個月來,這麼痛苦的過程,從來也沒有吭過一聲。」這時,我腦海裡浮現出的是,她那短髮俏麗陽光笑容的模樣。唯一可以跟她的狀況連結的是,她那漸漸消瘦的臉龐。==========「主任,你出國的時候,有一個指定會診,已經超過時間了,要趕快去看。」一回國,總醫師馬上給我一個溫馨的提醒。我看了一下會診單,病人姓名「米 xx,...」。「這個不是火鍋嗎?」看到姓,我就開始起疑問。「怎麼還沒有出院?」會診單上殘酷的寫著,這兩三個月來的電療化療,完全沒有效果,腫瘤不僅在胸腔內繼續蔓延,而且頸部的淋巴結也已經轉移。火鍋的生命已經沒有希望了,開刀化療等等都是枉然的。「關於米小姐,你為什麼要會診我?」我問火鍋的主治醫師。「她要求要開刀,」主治醫師很無奈地回答,「是強烈的要求喔!」又補充了一句。「開什麼刀?」我不了解,「要開刀也是胸腔外科的事啊,難道你沒有跟她說開刀沒有意義了嗎?」「當然說了啊,但是她怎麼也不放棄。」「那為什麼要會診我?」「因為她說她要把頸部的淋巴結拿掉。」「什麼?她要開脖子?」我更震驚了!她的問題是食道,不是我們耳鼻喉科的問題。「我全部解釋過了,我沒辦法,你自己去問她。」電話被掛斷了,我直接去火鍋的病房,一樣的夕陽,直接透入窗戶,照在火鍋笑盈盈的臉上。「嗨嗨,主任,你回國啦!」火鍋什麼都沒變,只是臉形更清瘦些。態度是一樣的熱情,一樣的陽光,但從她的笑容中,可以看到一股硬硬地倔強。「火鍋,我們開門見山,有話直說可以嗎?」我當著她的面,把手機關機,代表我是以很嚴肅的態度,要跟她溝通。「嗯嗯,OK 呀!」她還是笑笑地。「脖子的淋巴結是標,食道的問題才是本。」「你要切除脖子的淋巴結,是一個所謂鋸劍法的治療方式。」「這是白白受苦的,沒有意義。」「我懂,但是女孩子們總是愛漂亮愛乾淨,這一點你們男生不懂啦。」她竟然一點都不恐懼,還有一點撒嬌的跟我說。「主任,你看,」火鍋掀開她的衣領,「這些壞壞的淋巴結,若是爛出來了,多麼難看,味道也多麼的難聞。」火鍋是說的沒錯,這個的確會發生。「但.....」我還沒有講完,火鍋立刻插嘴,態度突然強硬起來。「沒有什麼但是,主任,我跟你保證,我的求生意志比誰都堅強,只要有那麼一點點的機會,我都會把握。」「要期待奇蹟的方式也有好幾種,不一定非得手術不可。」我覺得我還蠻殘酷的,「可以試試中藥,氣功,或是其他偏方。」「手術反而是最痛苦的一種方式!」「就算是我的最後請求,請主任幫我這個忙,把脖子的淋巴結清掉,」米總放軟音調,「要爛就讓它爛在我身體裡面,不要爛在外頭,讓外人看的到,聞的到。」她還是很重視形象的。對她這個要求,我一時無法反駁。於是我想換一個方式,「這麼重大的事情,我希望妳先跟妳的家人商量一下,取得共識之後,我再來跟你討論。」使出一招緩兵之計,希望時間可以讓她改變心意。「我自己可以決定一切,不需要跟家人商量。」火鍋真的是個女強人。「至少你可以先跟你老公商量一下呀。」我的回答,多麼的合情合理。「老公?」火鍋突然青筋暴露,「老公?」尖聲對著我高吼起來,「陳醫師,你在說誰?你在說什麼?你再說一遍?」我嚇一大跳,突然結巴起來,「我我我...說先跟你老..」「那個吃軟飯的傢伙,從結婚之後,就沒有做過一天的事情,沒上過一天的班,」她氣瘋了,就像其他的正宮夫人一樣。「只會用我的錢,在外面拈花惹草,他能幫我什麼事情?」「我第一次住院的時候,他就把外面的女人帶回家住了。」火鍋崩潰了,「我出院回家,那個女人竟然毫不避諱地,繼續住著。」- 她- - 用盡力氣的哭訴著,說那女人的態度就是「反正你快走了,我只是提早來接收而已。」「我不想死,我不能死,我不願死啊,主任。」她的雙手不斷地槌著病床, 「我要參加我女兒的畢業典禮,」「我要參加,主任我一定要參加....」絕望的哭聲,碰碰碰的捶床聲,夾著點滴線不時撞擊著點滴架的叮叮聲。這一幕我從來沒看過,因此吐不出什麼話來,全部梗在喉嚨,唯一能做的就是靜靜的等她平靜下來。看到火蝸這隻蝴蝶不再飛舞之前,我真還以為我已經看盡人間悲喜劇。風暴過去了,看到火鍋哭花了臉,不免同仇敵愾起來。想到這個女生這麼可惡,「哼, 這女的....」糟糕,哪壺不提提哪壺,我怎麼可以脫口而出,可是已經吞不回去了,會不會火上加油?「那個女的,你看過啊,主任。」火鍋情緒恢復不少,並沒有想像中再崩潰一次。「我看過???」「就是那個坐在我床沿的Casey 啊!」「坐在床沿的人通常是最親密的人呀,怎麼會是她在坐?」我想起來了,是Casey坐在床沿沒錯,火鍋的老公是坐在沙發上。「因為在你們進來之前,她要我把銀行的帳號印鑑全部交出來,我們起了爭執,怕你們聽到,所以Casey她就坐到我床沿。」火鍋已經沒有什麼火氣了,「造成你們誤會,抱歉抱歉。」「奇怪,妳道甚麼歉?」我心裡面想,「我還以為她是妳妹妹呢,」我說,「看你們兩個當天的相處,還蠻熱絡的。」「我這樣做,是希望將來Casey能夠善待我的女兒。」理智的米總又出現了,「超前部署嘛,超前部署!」虧她還輕鬆地說的出來。「要爛就讓它爛在我身體裡面,不要爛在外頭,讓外人看的到,聞的到。這樣我才能美美香香的去參加我女兒的畢業典禮。主任,要幫我開刀齁!」她認真地瞪著我,重申了一次她的訴求。==========「所以,院長,我也不知道這個刀開的對或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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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7 新冠肺炎.COVID-19疫苗
8例75歲以上長者接種AZ死亡 指揮中心:大多有慢性病
日本捐台124萬劑AZ疫苗,全台各縣市已於6月15日開打,有鑑於各地陸續傳出長者打完AZ疫苗後返家猝死的案例,且3天來已有13起。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說,目前已收到11例接種AZ疫苗後死亡之報告,其中8例發生在75歲以上長者,死亡個案絕大多數均為高齡長者且有慢性疾病,兩例個案死亡有明確死因。針對兩例個案明確死因,莊人祥說,其中一案記者會說過是動脈阻塞性心血管疾病加上急性心肌梗塞,另一個南部的昨天解剖後,結果是動脈硬化心血管疾病,三條動脈堵塞,這是11案中的兩案,可說明與潛在的病史較相關。莊人祥說,在大規模疫苗接種初期,大部分的接種對象均為年長者,並可能有潛在慢性疾病,使得這類疫苗接種後通報死亡的案件數量增加。因此,需藉由回顧病歷資料或解剖釐清死因,調查這些事件是否可能與疫苗相關。莊人祥說,目前各國施打新冠疫苗都有發生類似的問題,主要是因為剛開始針對高齡長者疫苗施打,不論哪一種疫苗,結果都可能類似這樣,主要是因為高齡長者他們在一年中,每天平均可能死亡的人數是有一定比例的,所以要注意的是疫苗接種過程,如何請醫師評估身體情形再作進一步接種。AZ疫苗接種狀況,副指揮官陳宗彥在記者會上表示,這兩天大家對於疫苗接種,大多數縣市都是以85歲以上做分年齡優先施打,只有五個縣市是七十五歲以上開始,大多數接種者都是85歲以上長輩,疫情開始到現在75歲以上長輩死亡比例占22.7%。此外,亦可藉由持續性自然死亡率的評估,觀察是否有疫苗安全性的疑慮。如根據109年度我國人口統計資料,75歲以上年中人口為1,433,286人,同年度75歲以上死亡人數為95,367人;故可得知,即便在未接種COVID-19疫苗的情形之下,預期平均每日都會有200多名75歲以上長者死亡。指揮中心統計,截至6月16日為止,國內共計1,133,515位民眾接種AZ疫苗,其中174,098名為75歲以上長者。根據疫苗不良事件通報系統顯示,目前已收到11例接種AstraZeneca COVID-19疫苗後死亡之報告,其中8例發生在75歲以上長者,死亡個案絕大多數均為高齡長者且有慢性疾病,部分個案經解剖後已可確認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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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6 新冠肺炎.COVID-19疫苗
影/台中2長者打完AZ疫苗猝死 衛生局:協助受害救濟
台中市昨起85歲以上老人優先接種日本AZ疫苗,驚傳2名老人在接種第一劑AZ疫苗後死亡案件。台中市衛生局說明,為釐清死亡原因與疫苗相關性,衛生局將協助家屬提出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申請,協助收集相關病歷資料,提送中央審議,如確定因預防接種致死,最高將給付600萬元救濟金。台中市消防局說,昨晚受理南屯區一名90歲老婦人緊急救護案,民眾報案表示老婦人昨天至崇倫國中施打AZ疫苗後,出現意識模糊、發燒,經消防局派遣中港消防分隊救護車前往救護,到場後回報患者沒有呼吸心跳,經AED電擊一次後送往大慶中山醫院急救,老婦人在昨晚10時7分在大慶中山醫院宣告不治。台中市消防局在今天清晨7時8分獲報,西區一名年94歲老翁昨天到忠信國小施打AZ疫苗第一劑後,今天早上發現已無生命跡象,消防隊獲報到場後,發現老翁已明顯死亡,家屬拒絕送醫後,救護人員依規定通知警方報請檢察官相驗,釐清死因。台中市衛生局說,南屯區90歲阿嬤有阿茲海默症病史,近年都在醫學中心就診追蹤,近三個月先後因泌尿道感染及胸椎骨折就醫住院,昨天上午接種AZ疫苗後,出現發燒、口渴,補充水分後失去意識,晚間送急診,抽血檢驗初步顯示心肌有極度缺氧的狀況,搶救無效。個案有進行新冠肺炎快篩,結果為陰性,急診醫師已向陪同就醫的家人說明;西區94歲阿公有阿茲海默症、糖尿病、高血壓等病史,昨天上午接種返家,今早家人發現已無生命跡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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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5 新冠肺炎.COVID-19疫苗
打AZ血栓 男子自費70萬保命
AZ疫苗在國內累計接種超過六十二萬人次,國內首例接種AZ疫苗後併發血栓不良反應事件,患者為卅多歲男子,自費七十多萬元打免疫蛋白才保住性命。林口長庚昨天證實此事,目前已經出院。桃園市長鄭文燦昨天允諾,會替當事人爭取最大權益。據了解,該男子除健保給付,親友苦籌措七十多萬元,自費施打免疫蛋白,狀況才緩解;林口長庚醫院昨天證實有此案,男子恢復情況良好,五月廿七日從加護病房轉到一般病房,本月一日出院。林口長庚表示會全力協助他申請預防接種受害救濟補助,桃園市衛生局說,病患已填寫藥害救濟申請文件,後續會向醫院調病歷,連同申請書一起送衛福部審查。指揮官陳時中昨表示,患者可申請預防接種受害救濟,但需要花上一段時間,已先請健保署墊付這筆費用,未來再代位求償,希望個案勿因經濟形成就醫障礙,「一定全力協助」。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昨天也說,新增三例疑似疫苗接種後嚴重不良事件,其中又有一例疑似AZ特殊血栓,患者為廿多歲女性,接種後兩天出現相關症狀,仍在釐清、持續追蹤中。截至六月三日,累計接種不良反應共八八○○例,其中較嚴重者七十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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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4 新冠肺炎.COVID-19疫苗
30多歲男打AZ血栓首例親友籌70萬自費保命 林口長庚證實
有網友在PTT (批踢踢實業坊)爆料,指身邊有人打AZ疫苗引起血栓,到林口長庚醫院花了70多萬元打免疫蛋白才保住性命,結果文章引發議論,甚至遭人質疑造假,最後PO出診斷證明書止住質疑聲浪;林口長庚今天證實確有病患是打疫苗引起血栓,除了健保給付項目,另有自費款項70萬餘元,但該病患不是在長庚打疫苗,病例也是前2天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公布的個案,並非有新增案例。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在6月2日的記者會中指出,我國首例因接種AstraZeneca COVID-19疫苗後,引發血栓併血小板低下症候群案例;案為30多歲男性,於5月12日接種第一劑AZ疫苗後,曾出現發燒等身體不適症狀,於三日後逐漸緩解。有網友在PTT八卦板上發文表示「這是我朋友的親弟弟」,表示在治療過程中,友人弟弟一度病危,便「自費花了70萬打免疫球蛋白」,現在才保住一命。他更補充道,雖然新聞上僅有清描淡寫的提到血栓反應個案的病情逐漸好轉,但沒人知道他家人為了湊那70萬元,把家當都賣光光,就連PS4都賣了。林口長庚指出,該名病患是在其他地方接種AZ疫苗,5月22日中午自覺身體不適,自行到醫院急診就診,急診人員第一時間發現病患是施打疫苗後有血栓症狀,就隨即通報並組醫療團隊搶救。因為急診人員即早發現,加上醫療團努力,病患治療後恢復良好,27日即從加護病房轉到一般病房,本月1日出院,後續仍有持續追蹤。林口長庚表示,該病患除了健保給付項目,另有自費款項70萬餘元。由於病患有反映自身經濟狀況,院方也全力協助其申請預防接種受害救濟補助;桃園市衛生局表示,該病患昨天已填寫藥害救濟申請文件,後續會向醫院調病歷,連同申請書一起送衛福部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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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8 新聞.杏林.診間
醫病平台/「病人的隱私權」之醫師保密義務及其例外
【編者按】本週的主題是「病人的隱私權」,我們邀請與這主題有關的宗教、法律、倫理以及醫學背景的專家執筆。陳景松牧師長年關懷「醫病關係」也是我們「醫病平台」發起人之一,寫出牧靈人員對這主題的看法是:「提醒自己不是權威,而是助人者,要遵守一切法令,謹遵信仰和倫理規範,以及愛人如己的信條。」陳聰富教授長年參與台大醫學系教學,他特別闡述醫師可能面臨「保密義務」與「警告義務」衝突的可能,而提出「健康權的保護,應該優先於隱私權的保護」;巧合的是當編者與多年致力於醫學倫理教育,且本身是醫師的蔡甫昌教授邀稿時,才知道他與其他兩位也有醫學背景的作者,剛以「醫師保密義務及其例外」為題即將發表論文,其中有一部分正好與我們的主題息息相關。在看過他寄來的文稿以後,我們也破例轉載這即將出版的部分論文。為病人守密是基本的醫學倫理原則,也是醫病間信賴關係的基礎。然而不管在倫理或法律上都承認在某些情境下,醫師必須違背守密原則揭露病人的病情資訊。以下經授權轉載作者已發表論文之部分:醫師保密義務我國《憲法》本文雖未直接將隱私列為憲法保障之權利,但藉由大法官解釋第585號闡明:「隱私權雖非憲法明文列舉之權利,惟基於人性尊嚴與個人主體性之維護及人格發展之完整,並為保障個人生活秘密空間,免於他人侵擾及個人資料之自主控制,隱私權乃為不可或缺之基本權利,而受憲法第22條所保障。」可知隱私權的保障在我國屬於憲法層次。在普通法層次,《刑法》第316條洩漏業務上知悉他人秘密罪規定:「醫師、藥師、藥商、助產士、心理師、宗教師、律師、辯護人、公證人、會計師或其業務上佐理人,或曾任此等職務之人,無故洩漏因業務知悉或持有之他人秘密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萬元以下罰金。」《民法》亦有第195條第1項針對侵犯隱私權之條文:「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民事責任上,醫師違反保密義務,除了民法184條的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外,醫療契約成立後,保密可視為醫療契約之附隨義務,因此也同時會構成契約的債務不履行致損害賠償責任。在特別法層次,《醫師法》第23條規定,醫師除受有關機關詢問或委託鑑定,對於因業務知悉或持有他人病情或健康資訊,不得無故洩露;《醫療法》第72條等亦載明,「醫療機構及其人員因業務知悉或持有病人病情或健康資訊,不得無故洩露」。在傳染病防治亦有類似規範,《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規定:「政府機關、醫事機構、醫事人員及其他因業務知悉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之姓名、病歷及病史等有關資料者,不得洩漏」;《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14條亦有類似規定,但設有「依法律規定或基於防治需要」時得揭露之例外條款。《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10-1條第3項亦規定,因業務而知悉之表示捐贈器官意願者、待移植者及受移植者之姓名及相關資料,不得無故洩漏。在專業指引層次,我國醫師公會全聯會《醫師倫理規範》第11條指出:「醫師應尊重病人隱私權,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醫師不無故洩漏因業務知悉之病人秘密。」醫師保密義務之例外以我國《醫師倫理規範》而言,醫師違反保密義務之例外情況,必須是法律另有規定;此種規範方式是相對限縮的,因為只要法律上未有相關規定,醫師似乎皆不被允許違反保密義務。以下乃現行法律明訂醫師可揭露病人隱私之情況:(一)病人同意時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6 條第1項第6款,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等皆屬特種個資,原則上不得蒐集、處理與利用,若經當事人「書面同意」,則可例外進行(如醫療院所予病人簽署之雲端病歷授權同意書)。(二)醫療場域之病情告知1.病情資訊雖屬於病人隱私,但實務上一般預設可將病情、診斷、治療方案、預後、可能不良反應等資訊告知陪病者(通常為家屬),如《醫療法》第81條與《醫師法》第12-1條,皆課予醫療機構與醫師告知病情相關資訊之義務,可對病人「或」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為之。2.《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中有關末期病人之病情、安寧緩和醫療治療方針,及維生醫療抉擇之告知,第8條但書規定「病人有明確意思表示欲知病情及各種醫療選項時,應予告知」,可推知實務上通常是僅告知家屬,甚至可能面臨家屬要求,不告知本人等情況。3.2019年實施之《病人自主權利法》第5條第1項則規定,醫療機構或醫師應將病人之病情、診斷、治療方案等資訊「告知本人」;病人未明示反對時,亦得告知其關係人(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醫療委任代理人或與病人有特別密切關係之人)。(三)以專家證人或鑑定人身分提供意見時依據《醫師法》第22條,醫師受有關機關詢問或委託鑑定時,不得為虛偽之陳述或報告;而所謂「有關機關」,根據《醫師法施行細則》第6條意旨衛生、司法或司法警察機關。(四)依法具有通報義務縱使隱私權為我國憲法保障之權利,但其並非絕對權利,釋字第603號有清楚闡述:「…憲法對個人資訊隱私權之保護亦非絕對,國家基於公益之必要,自得於不違反憲法第23條之範圍內,以法律明確規定強制取得所必要之個人資訊。」因此,主管機關與立法者可能基於其他公益目的之考量,透過法律對人民隱私權加以限制;醫師等醫事人員因依其業務可取得或獲知與特定公益目的相關之資訊,國家為達成該目的,因而課予醫師有將病人特定資訊進行通報給主管機關之義務,如以下規範:1.基於防疫目的:《傳染病防治法》第39條、《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11、13、17條。2.基於保護目的:《精神衛生法》第29、42條、《老人福利法》第43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4、32、53條。3.基於保護被害人與犯罪防治目的:《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8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50條。上述規範大多設有罰則,若醫事人員未依法於時限內通報,可能會面臨行政罰鍰。以我國現行有關醫師保密義務之法規架構而論,常見產生倫理與法律衝突者,有以下兩種情況:(1)法律要求醫師違反保密義務(如通報),但醫師經倫理考量後認為該個案應予以保密;(2)法律未明訂醫師可違反保密義務,但醫師依倫理考量認有揭露特定資訊之道德義務(如警告或保護)。篇幅所限,對於進一步分析有興趣的讀者可參考完整版論文[陳怡伶、莊宇真、蔡甫昌:醫師保密義務之例外,台灣醫學2021;25:385-93],本文為該論文前1/4部分,作者感謝期刊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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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6 新聞.杏林.診間
醫病平台/ 「保密義務」與「警告義務」的衝突? 醫師該如何對病人的隱私權保護
【編者按】本週的主題是「病人的隱私權」,我們邀請與這主題有關的宗教、法律、倫理以及醫學背景的專家執筆。陳景松牧師長年關懷「醫病關係」也是我們「醫病平台」發起人之一,寫出牧靈人員對這主題的看法是:「提醒自己不是權威,而是助人者,要遵守一切法令,謹遵信仰和倫理規範,以及愛人如己的信條。」陳聰富教授長年參與台大醫學系教學,他特別闡述醫師可能面臨「保密義務」與「警告義務」衝突的可能,而提出「健康權的保護,應該優先於隱私權的保護」;巧合的是當編者與多年致力於醫學倫理教育,且本身是醫師的蔡甫昌教授邀稿時,才知道他與其他兩位也有醫學背景的作者,剛以「醫師保密義務及其例外」為題即將發表論文,其中有一部分正好與我們的主題息息相關。在看過他寄來的文稿以後,我們也破例轉載這即將出版的部分論文。醫病關係須以信賴關係為基礎,否則病人不信任醫師,無法完全描述病情,不但醫師無法做出正確診斷以治療疾病,更可能因無法掌握病情而傷害病人的身體健康。但病人告知醫師病情,涉及病人自身的健康資訊,屬於病人的隱私內容,為保障病人隱私權,醫療人員不得無故侵害病人的健康資訊。醫療法第72條乃規定:「醫療機構及其人員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病人病情或健康資訊,不得無故洩漏。」此即醫療人員對病人的保密義務。醫療法第72條規定的醫療人員保密範圍,限於病人的病情與健康資訊。然而,在法律上,所謂隱私權,指關於私人生活的事項,具有不被他人公開的權利。現代法律的隱私權保障範圍,已經自「個人生活私密領域免於他人侵擾」的隱私,擴大至「個人資料自主控制」的資訊隱私權。此項權利,指個人對其資訊隱私,可以決定在何種範圍內、於何時、以何種方式、向何人揭露的權利。因此,病人如於診療期間,向醫療人員透露許多個人家庭私人事務、或個人交往情況等,此等隱私內容,屬於隱私權保護的範圍,醫療人員不得無故洩漏於他人,否則會侵害病人「個人生活私密領域」的隱私權。至於病人的病情及健康資訊,以及病人的生日、住址、電話號碼等,均屬於個人資料保護法保護的對象,如醫療人員無故洩漏,也會構成「資訊隱私權」的侵害。在醫療人員侵害病人的隱私權時,在民事責任方面,須要負擔損害賠償責任,同時可能觸犯刑事責任。醫療人員對於病人隱私權的保護,有時會發生誤用的情形。例如,甲醫院的病人轉院至乙醫院繼續治療,乙醫院護理人員請甲醫院傳遞病人在該院的X光等影像資料,以供乙醫院醫師參考。但甲醫院之醫師以保護病人隱私權為由,拒絕傳遞影像資料,可以嗎?在此案例,病人到乙醫院繼續治療時,對於甲醫院的病歷文件等資料,具有閱覽權。此時,病人委由乙醫院調閱病歷資料,並無不可。甲醫院交付病歷資料給乙醫院,並無侵害病人隱私權之問題。此時,並非醫療法第72條的「無故」洩漏。因此,醫療法第74條規定:「醫院、診所診治病人時,得依需要,並經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之同意,商洽病人原診治之醫院、診所,提供病歷複製本或病歷摘要及各種檢查報告資料。原診治之醫院、診所不得拒絕;其所需費用,由病人負擔。」醫療人員對於病人固然負有廣泛的保密義務,但此項保密義務,並非絕對。如揭露病人的健康資訊,是為保護第三人或公共利益所必要時,仍得揭露,以求病人隱私權保護,與他人權利或公共利益之間的平衡。例如,病人被診斷罹患肺結核病時,醫療人員具有通報衛生主管機關的義務。此項通報義務,就是為保護公共衛生所必要,凌駕於醫療人員的保密義務。醫療人員雖然侵害病人的隱私權,仍然合法,無須負任何法律責任。再如,林先生,30歲,因發燒及咳嗽多日被送到急診,急診醫師安排抽血及胸部X光檢查後,懷疑病人感染愛滋病。醫師和病人溝通後,病人承認已經知道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HIV),但要求醫師不能告訴陪同來就醫的女朋友。醫師應為其保密嗎?如果醫師告知病患的女友,會侵害病人的隱私權嗎?病人感染HIV病毒,是屬於病人的健康資訊,也是隱私權保護的範圍,原則上醫事人員對此項健康資訊,具有「保密義務」,不得無故洩漏。但由於HIV病毒對於他人具有傳染性,如果醫師知悉,病人的女友有可能被病人傳染病毒,而向該女友告知病人感染HIV病毒,請其注意。此時,醫師告知病人之女友關於病人的病情,避免該女友被病毒感染,法律上稱之為「警告義務」。在此案例,醫師面臨「保密義務」與「警告義務」的衝突。如果醫師告知病人之女友,關於病人的病情,將違反其對病人的「保密義務」。反之,如醫師不告知此項病情,病人女友可能因而染病,而違反「警告義務」。由於保密義務是保護病人的隱私權,而警告義務是保護病人女友的身體健康權,基於二者的利益衡量,健康權的保護,應該優先於隱私權的保護。因此如果醫師告知病人女友,關於病人感染HIV病毒之事,醫師可以免除侵害病人隱私權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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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8 醫療.新陳代謝
為何餐後血糖總是高?醫師提醒幾點原因要注意
「醫師,我今天要看抽血報告。」四十多歲的王先生說。「你的空腹血糖有達標,」醫師翻開病歷說,「可是糖化血色素8.2%,比較高喔。」「什麼?糖化血色素又超標了!」王先生有點訝異,「怎麼會這樣?我在家驗的空腹血糖都很標準,為什麼糖化血色素降不下來。」檢視王先生的紀錄,空腹血糖的確都有達標。台中榮民總醫院新陳代謝科傅家保醫師解釋,「如果飯前血糖正常,但是糖化血色素超標,問題大概就出在飯後血糖。」不只顧餐前,餐後血糖同樣重要為了降低糖尿病造成的慢性併發症,目前會把空腹血糖的目標訂在80-130 mg/dL,飯後血糖在180mg/dL以下,飯前與飯後的血糖差異最好小於60mg/dL,而糖化血色素建議小於7%。我們的血糖會跟紅血球裡的血紅素結合在一起,稱為「糖化血色素(Glycated Hemoglobin,簡稱HbA1c)」,傅家保醫師指出,由於紅血球的半衰期大概是120天,所以糖化血色素可以反應最近3個月的平均血糖值。飯前血糖與飯後血糖都會對糖化血色素造成影響,也就是說控制血糖不能只看空腹及餐前血糖,餐後血糖也同樣重要。「用個簡單的比喻來解釋,我們可以把血糖波動想像成海浪,假設餐前血糖很平穩,但餐後血糖很高,或是餐前跟餐後差距越大,超過60mg/dL以上,血糖波動就像是海浪,會破壞血管的內壁,較容易出現破損或動脈粥狀硬化。」傅家保醫師說明,「血糖越平穩越好,餐前跟餐後的差異最好不要波動太大。」餐後血糖高,這些原因要注意導致餐後血糖超標,常見的原因有幾個,包括食物的種類、烹調的方式、攝取的速度等。在食物種類方面,建議選擇原型的食物,因為越精緻的食物,越容易造成飯後血糖高,傅家保醫師說,例如吃乾飯比吃稀飯好、吃水果比喝果汁好。在烹調方式方面,越少烹調的食物,比較不會導致飯後血糖超標,採用蒸、煮會比煎、炸、烤來的好。進食的時候建議細嚼慢嚥,因為吃得越快,越容易吃下太多東西。傅家保醫師提醒,「飯後運動也要注意,例如快走有助於改善飯後血糖,但是激烈運動反而可能導致血糖升高。」想要穩定餐後血糖,首先必須找到導致餐後血糖高的原因有哪些,然後針對個別狀況做調整。再來就是調整藥物,目前有針對飯前或飯後血糖的血糖藥或胰島素,可以跟醫師詳細討論。傅家保醫師表示,「我們自己有做過研究,假設患者的糖化血色素在8.5%以上,甚至更高的糖化血色素,這時候的首要目標是控制飯前血糖,因為這類患者的飯前血糖對糖化血色素的貢獻可以到七成以上。可是,當糖化血色素大概在7至8%時,飯後血糖對糖化血色素的貢獻可以達到七成以上,所以會鼓勵患者驗飯後血糖,並積極控制飯後血糖。」控糖小技巧,配對血糖量測法為了瞭解血糖的狀況,糖友平時除了驗餐前血糖,也要記得驗餐後血糖。「最完整驗血糖的方式是每天三餐的餐前及餐後(開始用餐後的兩個小時),再加上睡前。但是,多數糖友大概不容易一天驗七次血糖。」傅家保醫師說,「所以會推出『配對血糖量測』。」「配對血糖量測」就是量週一早餐的餐前跟餐後,週二的午餐的餐前跟餐後,週三的晚餐的餐前跟餐後,然後週四、週五、週六,同樣分別量測早餐、午餐、晚餐的餐前跟餐後,週日再量早餐的餐前跟餐後。利用配對血糖量測就可以知道,一個禮拜中所有三餐的餐前跟餐後血糖,以及餐前、餐後的血糖的差異,方便調整飲食與藥物。善用胰島素,幫助血糖達標飲食控制、規律運動、按時服藥是控糖的幾項重點,面對起起伏伏的血糖,胰島素亦是幫助血糖達標的得力助手。人體本來就有胰島素的需求,控制飯前血糖的叫做「基礎胰島素」,因為不管有沒有吃飯,我們的胰臟都會持續分泌一定量的胰島素,傅家保醫師分析,進食之後,血糖上升,所以胰臟會大量分泌胰島素,讓血糖回復到正常的狀況,回復血糖的能力,就是取決於胰島素分泌的量。隨著患者胰臟功能慢慢退化,退化到無法分泌足夠的胰島素時,就需要補充胰島素。人類運用胰島素來治療糖尿病的歷史已經將近一百年,是相當有效的控糖工具,除了傳統胰島素外,目前還有「速效型胰島素」、「長效型胰島素」、「預混型胰島素」等新型胰島素。「長效型胰島素是當作基礎胰島素使用,有助穩定空腹血糖;速效型胰島素是當作餐後胰島素使用,可控制餐後血糖。為了滿足一整天的胰島素需求,可能需要打一次長效型胰島素穩定空腹血糖,然後再三餐後各打一次速效型胰島素控制餐後血糖。」傅家保醫師說,「為了提升便利性,也可以考慮使用預混型胰島素,預混型胰島素中包含長效型胰島素與速效型胰島素,有助減少施打次數,可一天打一至二次,且能彈性施打,幫助血糖及糖化血色素達標。」相較於傳統胰島素,新型胰島素藥效較穩定,出現低血糖的機會也較低。貼心小提醒「血糖達標沒?」是越來越多人重視的課題,為了減少糖尿病造成的各種併發症,務必做好飲食控制、規律運動、按時服藥、補充胰島素,且定期量血糖。除了關心餐前血糖,也要留意餐後血糖。避免血糖波動幅度過大,可減少心血管受到傷害,降低併發症發生的機會!原文:乖乖測血糖,為何控糖還是不達標?醫師圖文詳解搜尋附近的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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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5 癌症.其他癌症
男腹部隆起如懷胎 開刀取出竟是4公斤巨瘤
33歲陳姓男子因胃部不適四處就醫,今年3月下旬確診胃與胰臟中間長一顆20餘公分的腫瘤,但因腫瘤太大,醫師認為無法手術切除,希望先化療縮小腫瘤。陳男轉來台中慈濟醫院外科部主任余政展門診詢問第二意見,經比較病歷與檢查,發現短短10多天,壓迫男子胃部的腫瘤已致腹部隆起,宛如將臨盆的孕婦,決定切除重達4公斤的腫瘤。陳男術後1周出院,直說感覺「撿回一條命!」余政展表示,陳男的腫瘤可能會隨時破裂導致出血,甚至有擴散風險,且腫瘤已經壓迫肺部與腸胃,造成呼吸費力、舉步維艱、胃口不佳並日漸消瘦,影響生活品質。由於陳男年輕,還有兩名幼兒在牙牙學語,儘管動刀難免有高風險,後續照顧也須更用心,但若能切除腫瘤,符合病人最大利益,願意與病人共同面對。陳男太太回憶,家人面對惡疾求神問卜決定日期,余主任擔心拖到時間,會有災難性的後果,雙方在手術時間拉鋸,看得出來余主任比病人還要急,要爭取一線生機。余政展與大腸直腸科醫師方佳偉合作花了3個多小時,合併切除部份胰臟跟一段大腸,順利切下近30公分、重達4公斤的腫瘤。陳男太太看見切除的腫瘤,雙腳忍不住發抖,她說「腫瘤厚度、重量等同老公也生了一個小孩,來勢洶洶的病情,想來都覺得太誇張。」余政展表示,陳男曾於2016年3月罹患少見且惡性度高的「軟組織肉瘤」惡性腫瘤,經切除並接受放射治療,這種腫瘤1年遇不到1個,也不知道會轉移到那裡,追蹤過程中,2017、2018連續兩年發現肺部小腫瘤都馬上切除。由於罹病機轉複雜,除此次腫瘤原發部位須再藉病理報告確認,還要將檢體送美國做基因檢測,真正分析病因再用藥治療,希望幫助病人「除病務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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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1 醫聲.院長講堂
中山附醫總院長蔡明哲/ 在美國接受外傷訓練 返台投入急診醫療,推動緊急救護
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總院長蔡明哲,是急診醫學與外傷醫學權威醫師,30年來大力推動國內緊急醫療救護系統、建立消防體系救護制度等,打造中山附醫成為重視「急、重、難、罕」醫療的醫學中心。被派赴美接受外傷訓練 去年八月升任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總院長的蔡明哲,是國內第一批出國接受急診醫學與外傷醫學訓練的種子醫師,返國後即投入急診醫療、外傷教育的導入,積極推動緊急醫療救護系統。蔡明哲先在衛福部桃園醫院接受一般外科訓練,有感於急診醫學與外傷醫學有很大的進步空間,所以在成大醫院擔任主治醫師時,被派往美國接受外傷訓練,特別是到院前緊急醫療救護。到消防隊教急救技術回國後,他開始推動緊急醫療救護系統,自1993年起十多年來,擔任種子教官的他到各消防隊教急救技術,分享美國經驗,建立消防體系救護制度,培育很多消防緊急救護人才,讓台灣的救護技術與歐美並駕齊驅。蔡明哲舉例,像新冠肺炎確診者或陽性個案都是藉由緊急醫療系統送到醫院,這讓台灣醫院、民眾免受病毒攻擊,靠的就是台灣有這套系統建立,結合衛生、消防單位、防疫計程車等,才有這樣的成績。2010年蔡明哲從成大退休,回到母校中山醫學院服務,除了急診醫學臨床工作,也擔任醫學系系主任、醫學院院長,他把過去30多年行醫的經驗和預防醫學的體會與學弟妹分享。建立到院前救護制度他在去年八月升任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的總院長,仍不忘情於繼續從事醫學教育跟醫療管理工作。「培養人才、醫療管理、醫學教育與傳承」是他目前重要的工作。「急、重、難、罕」是醫學中心在健保制度中的核心角色、分級醫療的任務,與基層醫療為夥伴關係。蔡明哲在中山附醫不僅從事急診、到院前救護制度建立,也引進肺癌團隊、兒童癌症與血友病團隊等進駐,顯示醫院對於急診、重症、癌症與罕病的治療非常重視。引進AI建置醫療大數據目前中山附醫結合人工智慧、醫療研究與臨床服務,引進國內外AI系統,建置醫療大數據。蔡明哲說,可在0.1秒內運算出院內電子化病歷初步結果,醫師有這樣的利器,容易找到研究方向,AI的導入讓研究與臨床獲益,並且與國際一流醫院醫療資料比較,提升醫療水準。蔡明哲小檔案年齡:62歲專長:消化外科、急診醫學、創傷、公共衛生、災難醫學、流行病學、國際人道援助現職: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總院長、中山醫學大學副校長學歷:中山醫學院醫學士、哈佛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公衛碩士、中山醫學大學醫學博士給病人的一句話健康是每個人的權利,保健是每一個人義務。如何讓自己保持健康,把寶貴醫療資源留給生病、特別是重症病患,這樣台灣的健保、醫療才能走得長、走得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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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30 該看哪科.牙科
不洗牙沒事,洗牙後牙齒反而酸軟!是牙醫把牙洗壞了嗎?
案例病人花小姐,因為最近感覺刷完牙後都會流血,這情況持續了快一個月,於是決定到公司附近的「好習慣牙醫診所」先檢查看看。掛完號,由郝醫師負責幫花小姐看診,郝醫師聽完主訴並拍攝X 光檢查後,告訴花小姐牙齦流血的最主要原因是牙周清潔狀況不佳,導致牙菌斑堆積造成牙結石嚴重沉積,因此產生急性齒齦炎的現象,但還好有早點就診,否則很可能變成嚴重牙周病。郝醫師又再詢問花小姐上次洗牙是什麼時候,花小姐說應該有快三年了,郝醫師回覆:「如果可以最好是半年要洗一次牙,那今天我就先幫你洗牙,一星期後再回診,觀察看看牙齦發炎狀況是否有改善。」花小姐想說也許真的是沒定期洗牙的緣故,於是同意郝醫師的建議。洗完牙後,花小姐晚上買了一杯正常冰、半糖的珍珠奶茶,正享受大口喝下時,沒想到瞬間不是快感,而是酸感,所有牙齒如針鑽似的,根本不用等到三天,隔天一早花小姐就衝到診所找郝醫師告訴他這狀況,沒想到郝醫師不疾不徐地說:「本來很久沒洗牙就有可能洗完會酸啊,過幾天應該就會比較好了,別擔心。」沒想到,過幾天後不但沒好反而更慘,花小姐本來是喝冷熱才會敏感,結果現在是連不吃東西牙齒都會酸軟無力,於是又再衝回去找郝醫師,滿臉怒氣的對著郝醫師說:「哪來的過幾天會更好,現在是酸到完全連呼吸就會酸,根本無法吃東西!」此時郝醫師臉也露不耐地說接著說:「那是因為你的牙結石太厚,洗完牙後牙根露出所以才會這麼敏感,一般人根本不會有妳這情況。」此時花小姐更火了,大聲咆哮說:「如果你早告訴我洗完會這樣,我就絕對不會洗的,本來只是牙齦流血,結果洗完後連吃東西都不能吃,我要你賠償我這幾天痛苦的損失!」郝醫師這時火也上來了:「如果每個人都像你這樣,自己口腔沒有好好照顧還怪別人,那誰還敢幫病人洗牙?」花小姐更暴怒的說:「好,如果你不賠償我,再來我每天都來診所坐著等,等到牙齒不酸了,等到你願意賠償我。」結果再來花小姐真的每天都來診所坐,而且是默默的坐著,兩眼直瞪櫃檯,診所受不了叫警察,但警察說病人又沒吵鬧,愛莫能助,診所再詢問律師,律師說:「不用擔心,她告不成,更不用賠償她。」但……花小姐還是每天都來坐在診所一整天,診所更困擾了,那到底要怎麼辦?做對三件事,不怕醫療糾紛一、告知《醫師法》、《醫療法》及《病人自主權利法》都有規定,「診治病人時,應向病人告知病情及醫療選項,而且病人有權知道預後情形、可能之不良反應及選項之可能成效與風險預後。」對於洗牙,因為實在太日常、也太平常,幾乎是每個病人來就診都會做的處置,也是醫師每天至少會做好幾次,甚至十幾次的處置,因此牙醫師真的都不太習慣告知病人洗完牙的預後,也就是洗完牙可能會酸軟敏感的症狀,本來洗完後的牙齒敏感或多或少每個人都會有,但隔太久才洗或者牙周不太好的病人,洗完後出現較嚴重敏感現象的比例會比較高。但不管比例高低,法律就偏偏有規定,牙醫師照理說應該告知處置的預後,「洗完後可能會有酸軟敏感的現象」這件事,但真的很少看到牙醫師有這事先告知的習慣。面對牙結石累積很厚、很久沒洗牙或者牙周狀況很不好的病人,其實洗牙前不僅該告知洗完可能會酸,甚至會很酸這件事,依法還應該告知病人處置的選項,也就是「洗完牙後可能會酸,你可以考慮一下要不要接受洗牙這個處置」。二、病歷《醫師法》第12 條第2 項第6 款是「其他應記載事項」,而老鄧一直強調所謂「法律上病歷」的記載重點就在這「其他應記載事項」,包括了「inform」、「mistake」、「yes」、「no」這四大要項。(1)inform就是把你有告知病人的,你認為的或者你建議的內容記載在病歷中,以本例來說,你告知病人你認為病人的牙周狀況、建議該如何處置及可以處置的選項,例如洗、不洗等,這些都該記載在病歷上。(2)mistake當你即將進行的處置,可能會出現的預後或風險,或者你已進行的處置,但病人似乎覺得不滿意或者認為你沒做好,這時你的處置過程或內容絕對是記載的重點,因為有記載,至少表示你有注意,因為有記載,甚至表示你有積極處理。例如不洗可能會有怎樣的結果,或者洗了以後有機會出現的狀況,甚至洗完之後病人覺得不舒服時你處理的方式及說明,這些更要記載,因為病人心中開始有一絲絲懷疑你的處置或者結果有問題時,通常就是醫糾的起點,所以這時候的病歷記載更重要。(3)yes就是在病歷上記載病人同意你所建議的治療、處置或者用藥等。例如病人同意你建議的洗牙處置選項,或者同意其他選項,這些記載就是證明病人自己選擇及同意最好的證明,但別忘記,除了記載病人同意,還要記載病人同意的內容。(4)no這是四項重點中的重點,因為此時病人拒絕牙醫師建議的項目或者處置,往往就是日後造成醫糾的種子,因此當下記載病人拒絕你告知的建議或者選項,絕對是超級無敵重要,例如病人怕洗完可能會敏感或酸痛而不願洗牙,但如果日後真的因為沒洗牙造成牙周更糟,甚至變成需要被拔牙時,有些病人會反咬說牙醫師沒跟他講要洗,才害他的牙齒變成這樣,要是這時病歷沒記載病人當初自己拒絕洗牙的內容時,大多數牙醫師能拿得出的證據,大概又只能說「自己真的有講,是病人自己不要洗」的空口白話。也許牙醫師講的是真的,但沒有證據來證明你的話,才是真的問題。因此雖然多寫這些內容,健保不會多給付,雖然沒寫這些應記載內容,還是符合醫療法規上病歷記載的規範,但多花幾分鐘多寫幾個字、幾句話,卻是能讓自己在醫糾及訴訟上,省掉好幾十倍麻煩及時間的好習慣。三、錄音萬一你真的有講,但你的病歷又真的忘了記載,這時只能指望自己沒忘了要錄(影)音,還記得「能得同意是最好,只錄彼此沒煩惱,錄音隱私爭議少,醫病關係是王道」,因為有錄不知誰死誰手,沒錄只能死於病人之口。老鄧給個說法因為實在太日常、也太平常,對於牙醫師而言,只要幾乎是每個病人都可能會做的處置,甚至是每天至少會做好幾次或者十幾次的處置,例如洗牙、補蛀牙或者簡單性拔牙,牙醫師真的都會忘記還有「告知」這件事。特別是告知病人處置的預後或者預後的處置,例如洗完牙可能會酸、補完牙可能會痛,拔完牙可能會感染,及萬一真的酸、痛、感染,可能的處理方式,牙醫師常會因為這類處置量多而忘記這習慣,但這些地方往往就容易產生醫糾,也許不見得會出大紕漏,但絕對可以耗掉牙醫師的歲月,所以真的提醒大家,不要因為這處置簡單而覺得不需告知;不要因為這些處置很頻繁而覺得不必告知;不要因為這處置健保給付低而覺得不用告知,因為法律規定你就是要告知,千萬不要被告才知道要告知。對於洗牙前需特別注意的狀況,老鄧的建議是從沒洗過牙的病人、很少洗牙的病人、牙結石很厚的病人、對於酸很敏感的病人(有時洗下去的第一時間就可以感覺到)、牙齒搖動很厲害的病人、有感染但自己沒感覺的病人,在洗牙前,最好告知洗牙完後可能的狀況,要不然洗牙這種簡單、健保給付不高的處置,若是產生麻煩,可一點也不簡單,有時得花好幾十倍的時間跟金錢來解決。有人會說這個案例病人一定告不成,所以不用搭理,老鄧也這麼認為,病人真要告可能告不成,只不過怎麼證明病人告不成?當然是病人已經告,你也被告,最後檢察官不起訴,或者歷經民、刑事法院一、二審,甚至三審定讞後,才知道病人告不成。而且老鄧更認為就算病人告不成,絕對不等於不用理病人,因為病人告不成,不代表病人不會去告;病人告不成,也不代表病人不會硬凹到底。但萬一被告或產生糾紛,只要牙醫師的日常病歷真的有記載了上述內容,就能有助自己盡快脫身、脫困、脫離,而且這也才真正是面對醫糾的重點。這個案例,牙醫師最後花了寫病歷數十倍的時間及健保給付數十倍的金錢消災解厄。※ 本文摘自《為自己而戰:預防牙科醫糾,你應該做對的三件事》。《為自己而戰:預防牙科醫糾,你應該做對的三件事》作者:鄧政雄出版社:商周出版 出版日期:2021/03/13《為自己而戰:預防牙科醫糾,你應該做對的三件事》書封。圖/商周出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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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2 該看哪科.牙科
以為補牙只補1顆,就醫紀錄卻是3顆!是牙醫浮濫申報嗎?
案例病人張先生,因為感覺這一星期來右邊上面牙齒吃東西的時候會酸酸的,於是決定先到公司附近的「好習慣牙醫診所」找醫生檢查看看。掛完號後,由郝醫師負責幫張先生診治,郝醫師聽完張先生主訴並詳細檢查後,告訴張先生右上有蛀牙,張先生直覺反射的發出了一聲「嗯」,接著經過一連串磨來磨去的聲音,及一陣一陣酸痛感覺後,郝醫師跟張先生說:「好,你的牙齒補好了。」張先生帶著一臉茫然離去,回去越想越不對,為何只跟他說有蛀牙,但沒跟他說可以有哪些處理方式、處理完後可能會怎樣、該注意什麼,更沒讓他自己選擇想要如何處理,而且補牙也沒得到他同意,就直接補下去。更誇張的是,回家透過手機上「全民健保行動快易通」app 一查,以為只被補了一顆牙,沒想到竟然一次被補了三顆牙,越想越氣於是除了打算向衛生局投訴醫師未告知外,還要再向健保署投訴診所有虛報之嫌。做對三件事,不怕醫療糾紛一、告知《醫師法》跟《醫療法》都有規定,「診治病人時,應向病人或其家屬告知其病情、治療方針、處置、用藥、預後情形及可能之不良反應。」法律上的這個「應」就是醫師有義務,必須主動告訴病人,換句話說,只要當醫師被病人告的時候,法院一定會要求醫師自己先證明自己有告知。2019 年1 年6 日通過的《病人自主權利法》第4 條第1 項更規定,「病人對於病情、醫療選項及各選項之可能成效與風險預後,有知情之權利。對於醫師提供之醫療選項有選擇與決定之權利。」條文中已明確指出,病人對於病情、醫療選項有知情的權利,還有選擇與決定的權利,其中必須注意的是,以往只有在簽手術同意書需給病人手術及治療的選項,但現在則是不限手術,包括門診看診治療或處置,也都要給病人選項。以本例來說,只建議補蛀牙不叫給選項,因為病人沒其他選擇,因此至少要給病人「補」或「不補」兩個建議,才叫有給病人選項,而病人對這些選項有選擇與決定的權利。也就是說告知選項是一回事,病人自己決定要不要同意是另一回事,醫師有告知不代表病人就一定得同意,因為告知是醫師的義務,決定是病人的權利。如何才可以有效告知,老鄧接下來的內容會用「四四如意」來跟大家說明。首先,「四四如意」中的第一個四,也就是「四不一要」,病人有「嗯」≠有「好」,有「好」≠有「要」,有「要」≠有「懂」,有「懂」≠有「效」,不要聽到病人「嗯」一聲,或者聽到「好」就直覺反射病人同意,或者代表他同意,一定要「確認、確認、再確認」。二、病歷其實大部分的牙醫師在看診時,發現病人真的有蛀牙,都會告訴病人有蛀牙及蛀在哪裡,但被要求拿出證據來證明自己真的有講時,卻很少可以拿的出證據來,而平常補牙所寫的病歷,很多都是用以下方式來記載,cc: upper R't teeth sensitive for many days15 CRF 2 surface for MO caires這種病歷的記載方式,乍看之下真的有符合《醫師法》及《醫療法》的規定,因為有包含主訴、診斷及處置等,可以算是「醫療上病歷」,再加上這樣寫也符合健保規定,當然最重要的是可以申領到健保費用,因此這種記載方式的病歷,也可稱為「健保上病歷」。問題來了,當衛生局或法院需要醫師證明自己有告知時,絕不是口中唸唸有詞的一再重申「自己真的有講」,衛生局或法官就會相信你有講,因為那並不算證據。更慘的是,從這份大多數牙醫師會寫的「醫療上病歷」或「健保上病歷」來看,似乎只看到醫師有寫診斷及處置的證明,卻無法得到有告知病人的證明,因此老鄧常說我們最不會寫、最不常寫及最需要學會寫的,就是一份「法律上病歷」,也就是如何寫出一份能證明自己真的有講、有做的病歷,這包括了「為什麼」、「給選項」、「提證明」這三個要素。(1)為什麼包括「為何會下這診斷?」、「為何會建議做這處置?」。(2)給選項醫師下了診斷後所建議的處置,依《病人自主權利法》的規定,必須要給病人選項,而提供醫療選項是為了讓病人有選擇與決定之權利。請記住,超過一個以上的建議才叫選項,做與不做是選項,做A 或B 或C 三種處置方式叫選項,而且你必須告知病人每個選項的可能成效與風險預後,因為這會影響病人選擇與決定的結果。(3)提證明當醫師真的有告知病人「為什麼」及有「給選項」,可是面對醫療糾紛或訴訟,你怎麼證明自己真的有說及有給選項,反而更是重點,而這也是最多牙醫師面臨的難處,因為都習慣口頭說,很少會記載入病歷中,而這「提證明」所需的記載內容就是《醫師法》第12 條第二項第6 款的「其他應記載事項」。《醫師法》第12 條是有關病歷記載的規定,其中第二項第6款是「其他應記載事項」,而老鄧一直強調所謂「法律上病歷」三要素中的記載重點,就在這「其他應記載事項」,包括了「inform」、「mistake」、「yes」、「no」這四大要項。(1)inform就是把你有跟病人說的,你認為或者你建議的重點,都記載在病歷中,以本例來說,你認為及你有告知的病人蛀牙狀況、建議該如何處置的選項,例如補、不補,或者願意先補,但如果會痛就可能需要治療神經等選項。(2)mistake當你即將進行的處置,可能會出現的預後或風險,或者你已進行的處置,但病人似乎覺得不滿意或者你沒做好,這時候就該有警覺,這些過程絕對是記載的重點。因為有記載,至少表示你有注意;因為有記載,甚至表示你有積極處理,例如不補可能有怎樣的結果,或者補了以後可能會出現的狀況,或者當補完可能會敏感(這一定要在做處置前先說,千萬不要等病人會敏感,才跟病人說補完蛀牙本來就可能會這樣),甚至病人覺得不舒服時,你會處理的方式。(3)yes就是在病歷上記載病人同意你所建議的治療、處置或者用藥等。例如病人同意你所建議的蛀牙處置方式,或者選擇你所建議的選項中的哪一項,這些記載就是病人自己選擇及同意最好的證明。(4)no這是四項重點中的重點,由於此時病人所拒絕的建議、項目或者處置,往往就是日後醫糾的種子,因此記載病人所拒絕有關你告知的內容、建議或者選項,就超級無敵重要。例如病人怕補完可能會痛或甚至需要根管治療,而不願填補蛀牙,如果日後真的因為沒補,時間久了越蛀越深,最後蛀到神經會痛,萬一病人如果反咬說牙醫師沒跟他講要補,這時你除了說「你真的有講,是病人自己不要補的」之外,你還能拿出什麼證據,證明真的是病人自己拒絕不要補的。因此雖然多寫這些內容,健保不會多給付,雖然沒寫這些內容,還是符合醫療法規上病歷記載的規範,但多花幾分鐘多寫幾個字、幾句話,卻是能讓自己在醫糾及訴訟上,省掉好幾十倍麻煩及時間的好習慣。三、錄音萬一你真的有講,但你的病歷又真的忘了記載,這時只能指望自己沒忘了要錄(影)音,還記得「能得同意是最好,只錄彼此沒煩惱,錄音隱私爭議少,醫病關係是王道」嗎?因為有錄不知誰死誰手,沒錄只能死於病人之口。老鄧給個說法健保或醫療上的病歷,絕對是現今險峻醫療環境下醫師的頭號殺手,但許多醫師似乎都還沒發現它的嚴重性。舉例來說,當牙醫師發現病人有蛀牙時,以往最多只跟病人講有蛀牙需要填補後,就習慣直接補,老實說這是個很不好的習慣,特別是現在醫療糾紛頻繁的時代,也許牙醫師都很忙,但是不要忙到沒有空花幾分鐘去跟病人說明他的牙齒狀況,現在省下解說的幾分鐘,很可能日後要花幾天、幾個月,甚至幾年的時間去跟法官說,而且法官還不見得相信。因此依法跟病人先告知牙齒狀況及蛀牙位置,得到病人同意或者病人自己選擇後才做處置,這是牙醫師依法該做的事,也才不會因未告知病人病情而有可能被衛生局罰鍰2 萬元。病人前來就診,有時到底被補了幾顆牙,就算醫師有講,病人其實大多不太清楚,或者根本搞不清楚,最多可能知道有被補了牙。也許這些狀況在以往不見得會有什麼問題。但是各位可能沒注意,現在「全民健保行動快易通」app 因為疫情期間可以用來購買口罩的關係,民眾下載的非常踴躍,這個app 除了可以購買口罩外,還可以查詢自己就醫的資訊及被處理的狀況。今天也許你好心幫病人一次補了三顆牙,卻忘了告訴他,更沒問他同不同意,而病人心裡可能最多只認為被填補了有狀況的那顆牙,但是當病人一查app,發現竟然被你申報了三顆蛀牙填補,當下你便很容易被病人誤認沒填補及故意虛報詐領健保。要是病人向健保署檢舉,你知道自己得多花更多、更多、更多的時間向健保署說明,才可能有一絲絲的機會證明自己的清白,萬一剛好又沒有足夠證據證明自己時,說不定還會因未能證明自己真的有補,而被健保署處分,甚至被以詐欺罪移送法辦。因此依法告知病人,依法給選項,依法給病人選擇、依法確認並得其同意、依法誠實申報健保、依法記載「法律上病歷」,才是安心行醫不煩惱的正道。※ 本文摘自《為自己而戰:預防牙科醫糾,你應該做對的三件事》。《為自己而戰:預防牙科醫糾,你應該做對的三件事》作者:鄧政雄出版社:商周出版 出版日期:2021/03/13《為自己而戰:預防牙科醫糾,你應該做對的三件事》書封。圖/商周出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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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2 新冠肺炎.COVID-19疫苗
新冠疫苗受害救濟 指揮中心:目前2件申請中
AZ疫苗昨新增一例疑重不良事件,為30多歲男性,因接種後出現顏面麻痺情形。而AZ疫苗至今接種3萬6731劑,目前出現不良事件達200多例。而針對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給付的條件和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表示,收到申請之後還要等完整病歷、病程等診斷資料,才會送到委員會審查,平均費時六個月。莊人祥表示,目前雖然有200多件通報不良事件,但是真正有申請接種受害救濟的部分只有兩件。而收到申請之後,因為有些病患還在住院中,病程還未走完,因此需要了解最後診斷和後續檢驗,資料完整才會送到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委員會審查。委員會有醫學專家、社會法律倫理等團體選出的代表,由委員回顧資料後再到大會討論,平均過程約六個月。一旦審定就會判定不良事件是不是與疫苗接種相關,還是一個耦合事件,通常會有排除、不確定、確定等相關性。以日前發生血管炎事件為例,目前專家列為不能排除愈疫苗相關,尤其像新冠肺炎疫苗是很新的疫苗,所以在文獻上還有各國施打的紀錄上,都會用來參考到底哪些相關。而昨天新增的顏面神經麻痺的事件,英國的部分因為打了上千萬人,有看到類似現象,但與背景值類似。至於目前已申請救濟的兩件案例,莊人祥說,最後是否會得到補助,則要看最後審議的決定,會分無關、無法確定、確定,來給予,無關可能不會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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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2 新冠肺炎.COVID-19疫苗
新冠肺炎疫苗受害救濟 指揮中心:半年內發放
國內新冠肺炎疫苗開放接種滿月,截至20日累積3萬4197人施打,其中通報接種後不良事件達422例,但尚未有任何一人拿到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給付,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表示最快半年內發放。新冠肺炎疫苗3月22日起開始接種,據指揮中心統計,截至4月20日疫苗接種後不良事件共211例、疫苗接種後非嚴重不良事件192例,疑似疫苗接種後嚴重不良事件則有19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告訴中央社記者,以過去接種受害救濟經驗,申請救濟至審查通過起碼要好幾個月,國內接種新冠肺炎疫苗後出現不良事件者都還沒取得救濟給付,審議到核發審定結果時間約需6個月,拿到審定結果,家屬或病人可立即來請領。為何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給付要等這麼久?莊人祥解釋,疫苗與不良反應是否有因果關係,以病歷或國內外相關醫學文獻為判斷依據,待病歷、檢查結果等資料齊全,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委員才會開會評斷補償資格及給付金額範圍。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VICP)委員、台大醫院兒童感染科主治醫師呂俊毅表示,審議小組還沒正式針對新冠肺炎疫苗受害救濟開會。預防接種受害救濟透過衛生局初步調查,申請資料送至委員會,啟動病史、不良事件症狀及病程等調查。呂俊毅說,不良事件需要觀察傷害程度、持續性及是否可恢復,資料備齊後,小組會議才會開會討論,委員取得給付金額範圍共識,交給主管機關完成行政流程。相較國際預防接種受害救濟都會拖到好多年,台灣審議約需數月完成,已算快速。新冠肺炎疫苗接種後發生嚴重不良反應比照其他常規接種疫苗預防接種受害救濟機制,經由專家審議評估後,如與接種相關,死亡給付及極重度障礙給付最高為新台幣600萬元;無法確定與預防接種關聯性時,死亡及極重度障礙給付金額範圍最高為350萬元。根據相關性的重度、中度、輕度障礙,給付最高分別為500萬、400萬元及250萬元;如無法確定與預防接種關聯性,給付金額最高分別為300萬元、250萬元及200萬。其他未達嚴重疾病程度不良反應情形,但是常見、輕微等可預期接種後不良反應,則不予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