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疫情時代各國逐漸放寬邊境措施,擬用疫苗憑證作通行證明。歐盟7月率先啟用疫苗護照,我正規畫中,衛福部資訊處長龐一鳴表示,國內各醫療院所、行政部門資訊交換架構不一,導致資訊維護負荷量大,盼建立疫苗護照的契機,讓未來相關單位交換資料時,統一透過FHIR架構執行。
衛福部電子病歷交換中心(EEC),最早以HL7國際醫療資料交換標準為主要架構來開發,但國內醫院資料互通沒有統一交換標準,只能仰賴IT人員一一客製化應用程式介面(API),串聯不同軟體互動。疫情導致資訊量大增,疾管署、健保署請醫院開了許多API交換資料。
不過,管理API變成IT部門一大考驗,不僅增加負擔,也隱藏資安疑慮,因此思考用HL7 FHIR簡化交換架構,降低醫院成本和負擔。衛福部也研擬放寬電子病歷存取權,允許醫療機構上雲代管,目前正修改法規,預計十月公開草案、徵詢外部意見。
龐一鳴今出席2021年國際醫學資訊聯合研討會指出,國際疫苗護照採用FHIR架構,正好藉這機會,我也可用FHIR建立疫苗護照,讓國內醫療平台轉用FHIR架構進行資訊交換。
發展數位疫苗護照碰到不少問題,龐一鳴舉例,國內醫療院所規模不同,資源也不同。歐盟、世界衛生組織(WHO)主張用FHIR做入口引導,當時以「離線版」概念規畫,卻發現QR code技術限制,涵蓋資料有限,無法用FHIR架構,得改成另一系統。
龐一鳴表示,我國法規相對保守,包括醫療法、個資法等,導致病歷被侷限在醫院內「高度監管」。他舉例,美國在疫情期間,資訊及醫療業者若洩漏個資,所負責任相同,但在台灣,衛福部可約束醫院,卻難以約束資訊業者。他建議,借鏡國外經驗,我國應打造健全環境,評定績優業者,並訂定業者與醫院契約,落實管制查核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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