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06 退休力.來測你的退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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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退休力.理財準備
55歲男存2400萬從容退休 因三個失算「連滾帶爬找前部下」淪打工仔
日本一名55歲帶著約1.2億日圓(約2400萬元新台幣)從容退休的上班族,原以為已經財務自由,沒想到短短一年內便因物價上升、支出失控與投資震盪而陷入焦慮,甚至不得不向前部下低頭找打工,狼狽回到職場。日媒報導,住在東京的58歲男子小山和廣(化名)在一家一部上市企業工作超過30年,最後3年擔任部長級職務,在2022年選擇於55歲時提前退休。小山領取退職金約3000萬日圓(約600萬元新台幣),加上持有的股票、投資信託等,資產約9000萬日圓(約1800萬元新台幣),總資產達到約1.2億日圓(約2400萬元新台幣),他想這樣足夠支撐年金開始發放前的10年生活。原以為從社畜生活解放,這份自由不到一年便急轉直下。以前在公司上班時,家庭開支自然受到控制,但一有時間,他就到處外食、旅行、購物都變多。本來打算每月花20萬日圓(約4萬元新台幣)生活,結果有時甚至要花到30萬日圓(約6萬元新台幣)。更糟的是,2023年至2024年間物價與能源費用上漲,對家計造成衝擊。食品、電費等接連調漲,加上政府於2024年終止電費與瓦斯補助,支出以遠超預期的速度攀升。小山看著自己投資的美國股票與投信,只要稍微下跌,心理壓力就增大。而其中最大的失算其實是公定年金的起領年齡:「我以為60歲開始可以領年金,結果依我的出生年份,『報酬比例部分』必須到65歲才能領,這是退休後才知道。」從職場解放夢碎 最後淪為當打工仔當生活費入不敷出,小山不得不開始動用資產,越看證券帳戶餘額越心慌,甚至緊張到心悸。退休一年後,在萬般無奈下,他只好打電話給前公司曾經的部下詢問:「有什麼工作嗎?短時間也行、打工也行」,當下感到相當丟臉。最後,他以非正式「雜務兼職」回到舊公司,每周工作3天,時薪約1300日圓(約260元新台幣),月收入勉強落在10萬日圓(約2萬元新台幣)。他無奈地說:「原以為自己邁向第二人生,沒想到最終還要靠打工支撐。」「靠提領資產養老」的退休模式,容易受到大環境不振與物價上升直接衝擊,導致正式開始領取年金前,出現資金中斷的風險。目前,小山一邊部分解約投資信託,一邊重新為65歲前做一份資金規劃與再就業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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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退休力.理財準備
病妻不想8千萬資產落入出軌夫手上!專家教4招讓遺產多留給孩子
小芳與志祥結婚 35 年,育有一子一女,目前兩個孩子都尚未結婚。表面上,這是個穩定的家庭;然而,人生有時就在最平凡的瞬間,悄悄出現裂縫。最近,志祥每天固定時間回訊息,往往久久不讀小芳的 LINE。某天,他的電腦未關,小芳無意間看到未登出的 LINE 畫面,才發現他與另一名女子有親密對話。那一刻,小芳形容自己的心情像被冰水澆醒。她沉澱了 1、2 個月,綜合考量雙方社會地位、親友的眼光與孩子的感受,最終決定不揭穿、不離婚——至少目前不。但她真正擔心的,是另一件事。小芳本身有慢性病,自認可能會比志祥早離開。更重要的是,她名下的資產比志祥多很多。她說得直接而心酸:「人我已經失去了,但我不想讓孩子連錢都失去。」於是,她來找我討論:如果自己先走了,要如何盡可能把資產留給孩子,而不是全落到丈夫手上?先看夫妻資產概況經整理,小芳夫妻名下資產如下:(註:小芳的兩間房屋為婚後購買,不屬於娘家贈與或繼承。)若不做規劃,小芳過世後的分配會如何?1.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依《民法第 1030-1 條》規定,若婚姻關係因死亡而消滅,夫妻婚後剩餘財產需比一比、平均分配。小芳婚後財產:8,000 萬志祥婚後財產:1,000 萬差額:7,000 萬 → 除以 2 = 3,500 萬也就是說:志祥可向小芳的遺產主張 3,500 萬的差額分配請求權2.小芳的遺產再進行法定繼承小芳剩下遺產:8,000 萬 − 3,500 萬 = 4,500 萬此時依《民法1138條》,配偶與二名子女均分。所以:三人各得 1,500 萬若完全不規劃,資產會變成怎樣?也就是說:.小芳留給孩子兩人加起來只有 3,000 萬. 志祥一人取得 5,000 萬對小芳而言,這絕不是她想看到的結果。為何不建議現在直接把房子送給孩子?小芳一度想把兩間房先贈與給孩子,避免未來資產被丈夫主張。但我們討論後,她改變了想法,原因包括:1.贈與稅與房地合一稅負過重房屋購於 105 年前,若改採贈與:.贈與稅要現在繳.土地增值稅要現在繳.未來孩子若賣房,取得成本按公告現值計算 → 房地合一稅非常高→這會造成不必要的稅負浪費。2.小芳會失去控制權孩子還沒結婚,未來伴侶如何、小家庭如何,誰都無法預知。若房屋提前轉名,小芳可能連居住權都保障不了。她聽到我說的一句話後沉默很久:「如果提前贈與,最壞的情況是——房子不再屬於你,你還可能被掃地出門。」她點點頭:「我不能把自己逼到絕境。」小芳的核心願望她最在意的一件事非常清楚:希望兩個孩子未來都有自己的房子,不需要背沉重貸款。於是,我提出以下規劃方向。最符合她人生階段的資產規劃1. 公證遺囑.指定兩間房子分別留給兒子、女兒.其他現金、股票採三人均分2. 遺囑執行人小芳原想選擇好友,但考量:.遺產稅納稅義務人即為遺囑執行人.死亡後處理流程繁雜,需要能信任且成熟的人最後決定由「兒子」擔任遺囑執行人。3. 保單受益人調整小芳將所有保險的受益人:.由「法定繼承人」.改為「兒子第一順位」這麼做的原因:保險金能快速到位 → 兒子能立即繳遺產稅 → 取得完稅證明 → 儘速辦理房屋過戶。(避免陷入「有遺產,但沒現金繳稅」的困境)4. 持續增加保護工具若未來資產增加,小芳可以:.設立「安養信託」.再增加受益人指定的保單.定期修改遺囑或更新受益人,讓規劃保持彈性。那志祥的權利能完全避免嗎?不能。因法律賦予:.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權.特留分 1/2這些權利無法完全排除。但小芳認為夫妻仍有基本情份,加上父子關係良好,志祥未必會堅持主張所有權利。她說:「我做的不是對抗,而是保護。」每個家庭都是一個獨特的個案小芳的故事提醒我們,婚姻可能有裂縫,但財務不應因此留下漏洞。有社會地位、有顧忌、不想離婚,也能做出保護自己的選擇。人生沒有標準答案,但透過專業分析、了解法律與稅務規則,每個人都能找到最適合自己的道路。作者/景肇梅CFP® 認證國際理財規劃顧問台灣理財規劃產業發展促進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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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退休力.理財準備
為何繳了遺產稅卻無法拿到相對應財產?從兩個真實案例看常見稅務陷阱
在遺產規劃中,許多人以為只要透過贈與、保險或拋棄繼承等方式,就能有效達到節稅或財產分配的目的。然而,若未充分掌握相關稅法規定、法院見解與行政實務,反而可能造成「未得財產卻須繳稅」或「繳了稅卻領不到財產」的困境。本文以兩個具代表性的案例切入,解析常見的稅務風險,並提出可行的規畫建議。案例一:僅分得少數遺產卻須負擔高額遺產稅案情簡述:陳先生生前將名下價值逾3億元的股票贈與配偶,並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6款(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 免徵贈與稅。不料陳先生於贈與後兩年內過世,其配偶與三名婚生子女均拋棄繼承,唯一繼承人為6歲的非婚生女。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第1項規定,被繼承人於死亡前兩年內對配偶之贈與,仍須併入遺產總額課稅。結果該女童雖僅繼承約1,000多萬元的其他財產,卻須負擔高達5,735萬元的遺產稅;反之,取得 3 億元股票的配偶因拋棄繼承,完全免於負擔該部分遺產稅。本案引發爭議,經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11號」判決認定該條文部分違憲,理由是擬制遺產的規定已背離「量能課稅原則」。114年7月,財政部發布「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贈與配偶之財產併計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稽徵作業處理原則」,在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法前,作為過渡性規範。依前項「處理原則」,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贈與配偶之財產,計入遺產總額後應由配偶負納稅義務,換言之,受贈財產由配偶單獨負納稅義務。但配偶拋棄繼承,擬制遺產不得向配偶課稅,也不得轉由其他繼承人負擔。此舉避免了「未得財產卻被迫繳稅」的不公平情形。案例二:繳納遺產稅後卻無法領取保險金案情簡述:洪小姐生前投保94張投資型保單,身故後國稅局依「實質課稅原則」認定其為遺產,核定其弟、妹為繼承人,應繳納2,179萬元遺產稅。兩人繳清稅款後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卻因非保單指定受益人而遭拒,導致「繳了稅卻領不到1.6億保險金」的窘境。(《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保險上字第36號》判決)本案例的關鍵問題是,國稅局的課稅是行政機關基於租稅課徵目的所為之判斷,而保險公司履行保險契約將保險金給付保單受益人,二者之間並無關係。換言之,「要繳稅的可能是繼承人,但能領錢的卻是受益人」並不矛盾,也是保險契約特色。稅務風險經常來自繼承權與課稅義務的錯位許多人以為「繳了遺產稅,就能拿到相對應的財產」,但這常是誤解。.遺產稅屬公法義務:以遺產總額計算,範圍可能包含繼承人無法主張權利的財產。.財產取得屬私法權利:依民法繼承規定或契約(如保險契約)決定,兩者彼此獨立。此即稅務風險常見的「權利義務錯位」現象。3建議避免掉入稅務陷阱從以上兩個案例可看出,遺產稅負往往與財產的實際取得權並不一致。若缺乏事前規畫,不但無法達成節稅目的,甚至可能造成繼承人承擔不相稱的稅務風險。以下建議將風險降至最低。1.提前規畫贈與,降低遺產稅暴露風險若預計進行大額財產移轉,應盡量提早規畫,同時善用每年244萬元贈與免稅額,逐年移轉財產,降低遺產總額。同時要注意「兩年內贈與併入遺產」規定。2.善用壽險進行財產分配與預留稅源壽險具有將保險給付與遺產隔離的效果,可確保由被繼承人指定之特定人取得財產,不用受民法繼承有關特留分的限制,而繼承人無法就該保險給付主張繼承的權利。另外,保險金可作為遺產稅的「即時稅源」,避免繼承人因繳稅而陷入資金壓力。3.先評估稅務風險再決定是否拋棄繼承有些遺產帳面價值高,但計算後負債、稅負高於可取得的財產。若「繳出去比拿到的多」,應及早評估是否辦理「拋棄繼承」的聲請。同時,建議與會計師或律師討論,以免遺漏可能的稅務義務。遺產規畫不僅僅是「節稅」而已有效的遺產規畫不應僅以「節稅」為導向,而應兼顧財產配置、權利歸屬與家庭成員間的利益平衡。透過專業且完善的規劃,可避免陷入上述案例中的稅務陷阱,使財富真正達到順利、安心的傳承。若涉及較為複雜的財產結構,建議諮詢專業會計師、律師或財務顧問,以確保方案完整且符合法規。作者/劉憶娥經歷:大學講師、保經公司簽署人、信託公會副組長、科技公司管理部經理、證券公司承銷部經理專業證照:考試院稅務記帳士、人身及財產保險經紀人、人身及財產保險代理人考試及格、勞動部就業服務乙級、台灣及中國認證理財規劃顧問(CFP®)、美國管理會計師(CMA, CFM)、美國及台灣內部稽核師(CIA)、台灣證券投資分析人員(C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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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退休力.來測你的退休力
安穩退休 提早規畫更需跨代溝通
根據聯合報退休力大調查,理財是退休準備的起手式。在高通膨與長壽風險下,如何打造退休財務韌性?中信銀行個人金融執行長楊淑惠指出,關鍵在於讓退休後仍能維持生活品質、應對醫療與長照開銷,並在市場波動中保持安全感。中信銀行與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發布的「二○二五家庭理財暨樂齡金融白皮書」指出,退休準備不只是個人課題,更牽動家庭資源與照護責任,不同世代在理財目標與挑戰上各異。楊淑惠分析,中壯世代肩負照顧長輩、扶養子女與自身退休三重壓力,理財常被迫延後;而高齡族群雖有資產,卻可能忽略醫療與照護支出,或因避談資產安排導致家庭壓力與風險。她強調,各世代理財行為反映風險認知差異。唯有提早規畫、跨代溝通與紀律執行,才能在長壽時代安穩退休。建議以「退休三本」為策略—老本、病本、保本。「老本」是退休基本生活資金,應依退休年齡與生活開支提早累積;「病本」針對高齡社會的醫療與長照支出,應及早配置醫療險與長照險;「保本」則防範詐騙與資產剝削,可透過安養信託等方式。楊淑惠提醒,照顧者應建立「優先顧好自己,才有力氣扶助家人」的理財心態。定期定額投入具抗通膨能力的金融工具,並以基礎醫療險打好風險的防護基底。同時,無論是退休前或退休後,民眾都應選擇合適的資產配置策略。退休前可運用平衡/成長型基金或投資型保單,並搭配保守型的還本型商品或養老險;退休後應將重點放在打造穩定現金流與資產安全,可選擇固定收益型產品或即期還本險,並透過設立信託機制,達到資產保全與醫療風險管理。更重要的是,鼓勵長者主動與家人開啟照護與傳承的對話,並善用數位工具,如理財健診服務,清楚掌握財務缺口,並持續追蹤目標達成率,提升財務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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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 退休力.理財準備
財產怎麼分,才能讓家更團結?公平分配3原則,「共有」看似公平卻潛藏風險!
許多人覺得「遺產規畫」是只有「高資產族群」或「高齡者」才需要面對的課題。一位阿金父親,用他溫厚的智慧,讓我們見識真正的遺產規畫,其實是一種「愛的延伸」,對家人負責的遠見。一個讓他下定決心的故事阿金有位多年好友,意外離世後留下不少不動產與存款,卻沒有留下任何遺囑。結果短短半年內,孩子們因為分配問題鬧上法院,兄妹情誼徹底決裂。這一幕深深震撼了他。「我不希望我的孩子們,為了錢傷感情。」阿金說。於是,他選擇在還健康、頭腦清楚的時候,就開始和專業顧問討論,該怎麼安排百年之後的財產分配。對他來說,這不是多想一步,而是少留一個遺憾。法律無法顧及每個家庭的情感與實際需求多數人以為:「遺產自然會依法律分,就照法走就好。」但阿金明白,法律雖保障「應繼分」與「特留分」,卻無法顧及每個家庭的情感與實際需求。法律可以分財產,卻分不出公平與和諧。他看得更深一層:1.法律只是底線,規畫才是智慧法律的「應繼分」確保人人有份,但比例固定,不一定符合每個孩子的狀況。2.家人之間的情感無法量化若只依法律,難免出現「誰拿得多、誰覺得不公平」的比較心理。3.生前規畫讓愛具體化不同孩子有不同需求,若能提前安排,不僅能照顧需要幫助的一方,也能避免不必要的爭執。阿金的智慧,不是多富有,而是懂得用制度守護感情。「客製化分配」平衡每個子女的未來阿金有三個孩子:•長女小英單身,在外地工作,打算退休後回老家生活;•次子小忠長年在老家經營生意,需要空間放生財器具;•小兒子小華雖在外地,但經常回家探望父母。阿金深思熟慮後,決定這樣安排:•土地給小英:讓她能在老家安心蓋房,照顧父母,也當作日後的生活基地。•房子給三人共有:小忠可使用工作空間,小英與小華也各有權益。他希望這樣的安排既兼顧公平,又不讓任何一位孩子感覺被忽視。在民法上,這樣的分配完全可行。透過遺囑明定「土地歸小英、房屋三人共有」,能確保分配依法執行,也避免未來爭議。「共有」兼顧公平,卻潛藏3風險阿金的顧問提醒他:共有雖能兼顧公平,但也潛藏風險。例如:•處分困難:任何買賣、出租、改建都需全體共有人同意。•意見不合:若未來其中一人想出售、另一人想保留,容易爭執。•管理麻煩:共有房屋的維修、租金分配、稅務申報,往往讓家人意見分歧。「智慧共有」更能防止誤解因此,顧問建議阿金採取「智慧共有」策略:1.事先立書面協議:明確各自的權利與管理責任,例如誰負責維護、誰可使用、若出售如何分配。2.預留分割機制:若未來想分開持有,可事先約定「原物分割」或「變價分割」方式。3.明訂特留分保障:確保每位子女都獲得法律保障的最低份額,避免任何不滿。這樣的安排,不僅是法律文件,更是一種防止誤解的家庭契約。財產分配的公平原則:三大關鍵思維阿金的團隊以三個核心原則,協助他打造公平與和諧並重的分配架構:1.依法保障每位繼承人依法享有應繼分,這是基本權益,不可侵害。2.尊重特留分即便遺囑有特殊指定,也需保留各繼承人最低保障額,避免失衡。3.遺囑優先若阿金生前明訂遺囑,法律將依遺囑內容優先執行,使分配更具彈性與依據。這三原則,讓「公平」不再只是感覺,而是可被法律驗證的結構。早一點規畫,才能多留一份和平給所有父母的一句話:早一點規劃,就是多留一份和平阿金的故事提醒我們:財產傳承,不只是「錢的事」,而是「家的事」。越早開始規劃,就越能用理性守護感情;越願意面對未來,就越能讓家庭穩定而幸福。每一份遺產規劃,其實都是一封寫給家人的「愛之信」。後記作為CFP國際認證理財規劃顧問、RFA退休理財顧問及金融高齡規劃師,我常看到家庭在「沒說清楚」中誤會、在「沒規劃」中遺憾。阿金的案例讓我們看到:真正的智慧,不是留下多少財產,而是留下多少和平。願每位父母都能像阿金一樣,讓愛有形、讓家無爭,讓財富真正成為幸福的延續。經歷:富邦人壽行銷經理2024-2025台灣理財促進會理事2023-2024台灣理財促進會教育訓練召委2025MDRT總會全球會議主場會議/特別會議隊長2024MDRT總會財富管理專案委員2023MDRT總會全球會議交流區普通話會議隊長2021MDRT台灣分會區域主席暨講師組召集人專業證照:CFP®國際認證高級理財規劃顧問RFA退休理財規劃顧問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信託執照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資格測驗合格證書壽險業務員資格合格證書財產保險業務員資格合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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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退休力.理財準備
獨居老人忘了7條35兩黃金...找到家人帶回了 苗縣府建議可以這樣做
一名獨居老人今天在苗栗市貓裏山公園遺留35兩金條等財物,警方循線找到人領回,縣府說明列冊獨居老人相關服務,還可以輔導協助聲請監護,或信託金融機構,減少錢財露白風險。67歲獨居老人家中的鑰匙遺失,騎機車昨晚到貓裏山公園過夜,今天一早把隨身攜帶的5兩金塊7條,新台幣6萬9000多元、1萬多人民幣,忘在公園花圃,市公所人員報案,警方根據銀樓證明,中午循線找到失主,警方查證他一清而楚掉的錢財,身上還有10幾萬元現金,及幾百萬元定存單,通知他的胞妹帶回,並注意錢財。縣府社會處指出,一些獨居老人沒有經濟的問題,卻幾乎沒有親友可以支持照顧,社會處服務過程中如發現長者有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不能與他人溝通或不瞭解他人表達的意思,即民法第14條第1項明定,致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效果者,縣府亦會評估並協助長者向地方法院聲請監護(輔助)之宣告。另外,類似個案可以選擇信託方式,與金融機構簽訂契約,由親屬或社福團體擔任監察人,按契約給予生活、醫藥等費用,不用一直擔心金塊、現金被偷,或遭侵占等。社會處說,戶政資料全縣65歲以上單一生活戶2萬1397戶,列冊獨居長者1494人,海線委由孝親關懷協會、山線委由雙福慈善事業基金會,辦理強化獨居老人關懷方案,專業社工與社區志工提供電話問安、定期關懷訪視、生活協助、陪同就醫、資源轉介,及緊急通報處遇等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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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退休力.理財準備
房子送了卻被趕出門,父母能撤銷贈與嗎?專家教贈與人如何保護自身權益
在華人社會的傳統觀念中,長輩常基於愛與傳承,生前將房屋等不動產提早過戶給子孫,但卻常在社會新聞裏看到,長輩將房產過戶給晚輩後,態度丕變,不僅未履行扶養義務,甚至有將其趕出老家的案例,讓長輩憤而告上法院,撤銷贈與。案例概述近日一則新聞,妻子5年前過世,留下一筆位於市區的房屋及土地,由丈夫、兒子及女兒共同繼承。後來,女兒將持分移轉給父親與哥哥。父親本來就希望日後由兒子繼承不動產,因此在3年將自己名下的持分贈與給兒子。不料,兒子取得房產持分後,不僅未給扶養費,還更換門鎖,迫使父親搬離老家,只能外租小屋居住。而父親僅靠開計程車的微薄收入維生,兒子卻長年旅居大陸,未盡子女的基本責任,讓父親獨自在外辛苦生活。經法官調查結果,兒子未履行法定扶養義務,必須將原受贈持分返還給父親。「贈與」的法律性質依據民法第406條,贈與是一方「無償」將財產給與他方,他方允受之契約。贈與契約一旦成立,原則上就具有拘束力,尤其當贈與標的已經交付或完成登記時,受贈人就取得完全的所有權。但法律為防止受贈人恩將仇報,或是在父母年老無力自保時,受贈人不履行基本義務,因此設計一套撤銷贈與的制度。依民法第408條規定,贈與物權利未移轉前,贈與人得撤銷贈與;但一旦移轉完成,若要將財產要回來,就必須符合民法第412條或第416條的要件。第412條是針對「附負擔贈與」,例如父母在贈與房產給子女時,明確約定子女需按月支付生活費,或同住並照顧父母,或定期要探視父母…等條件。若子女未履行這些負擔,贈與人即可依412條撤銷贈與,要求返還贈與財產。第416條則是另一種撤銷贈與方法,當受贈人對贈與人或其配偶、直系血親等有故意侵害行為(須屬於刑法處罰範圍),或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未履行時,贈與人得撤銷贈與。第416條又稱「防不孝條款」,立法目的在於避免不孝子女享有財產卻拒盡義務。例如,若子女以暴力或辱罵方式對待父母,已觸犯刑法傷害、恐嚇、公然侮辱等罪名,父母就可依416條請求撤銷贈與。又或者,子女本應對年邁父母負有扶養義務,但卻拒絕給付生活費,甚至將父母逐出家門,這樣的情況同樣符合撤銷事由。不過要注意的是,依第416條撤銷贈與必須在贈與人知悉撤銷原因後一年內行使,若超過期間未行使,撤銷權即消滅。此外,如果贈與人曾明示或默示原諒受贈人,日後也不得再行使撤銷權。曾經有一個案例,父親將位於一戶20多坪公寓贈與兒子,兒子未給付扶養費用,引起父親不滿,他在101年4月間寫存證信函給兒子,但兒子在收到存證信函後也不理會,父親在103年到法院對兒子提起撤銷贈與之訴。法官審理後,認為該父親早在101年4月就寄出存證信函給兒子,顯然已知兒子不願給付扶養費,但卻到103年才提起訴訟,此已逾撤銷權時效,因此判決他敗訴。如何認定受贈人有無扶養義務?實務上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時,對「扶養義務」是否未履行,是依照民法第1117條的規定判斷。也就是說,贈與人以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為限,若贈與人仍有足夠財力自給自足,即使受贈人沒有提供扶養,也未必構成撤銷原因。另外,扶養義務人是有順位的,例如祖父母贈與孫子女房產,但祖父母還有子女等排序在前面的扶養義務人,則即使取得財產的孫子女沒有扶養,贈與人也沒有辦法撤銷贈與。已申報繳納的「贈與稅」是否可以退還?原則上贈與的財產已辦理移轉過戶後,除有法定撤銷原因經法院調查判決確定,納稅義務人是不可以任意撤回贈與稅申報的。前述案例,兒子不履行扶養義務,撤銷贈與事實如經法院調查判決確定,據以回復所有權者,就可以申請撤回贈與稅申報並退回已繳納稅款。贈與人如何保護自身權益?如果父母擔心未來可能會面臨子女不履行扶養義務的問題,建議可採取如信託或附條件贈與等方式來確保權益。1.成立信託:父母可以設立一個信託,將房產轉移到信託名下,並在契約約定若受贈資產的子女不履行扶養義務,可以變更受益人,或終止信託。這樣,父母既能實現贈與,又能確保自身的生活需求得到保障。2.附條件贈與:父母可以選擇在贈與契約中加入條件,明確規定子女需要履行的扶養義務。例如,父母可以要求子女提供定期的生活費或承擔父母的醫療費用,若子女未能履行這些條件,父母則有權撤銷贈與或追討相應的經濟賠償。這種做法不僅保障了父母的日常生活需求,也減少將來因為子女不履行義務而產生的法律糾紛。重大財產贈與前 針對未來先規畫討論贈與房產給子女,本是父母出於愛心與信任的表現,期望能為子女提供更好的生活基礎,同時也為自己的晚年生活尋求一份保障。然而,當子女未能善盡扶養義務,甚至出現不孝行為時,可以透過《民法》中關於撤銷贈與的相關規定,拿回已贈與的財產,保障自身的基本生活與尊嚴。然而,撤銷贈與的過程往往耗時費力,因此,最根本的解決之道,是父母在進行重大財產贈與前,先將自己晚年生活照顧好,與子女進行開誠布公的討論,明確表達自己的期望和要求,並了解子女的想法與態度。同時,善用法律工具,例如訂立附負擔贈與契約、成立信託等方式,將潛在風險降至最低。家庭成員間的良好溝通與協商,是維繫家庭和諧、避免未來糾紛的關鍵。唯有如此,贈與才能真正達到其目的,既保護父母的生活需求,也維護家庭關係的穩定與和諧。作者/劉憶娥經歷:大學講師、保經公司簽署人、信託公會副組長、科技公司管理部經理、證券公司承銷部經理專業證照:考試院稅務記帳士、人身及財產保險經紀人、人身及財產保險代理人考試及格、勞動部就業服務乙級、台灣及中國認證理財規劃顧問(CFP®)、美國管理會計師(CMA, CFM)、美國及台灣內部稽核師(CIA)、台灣證券投資分析人員(C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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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8 退休力.理財準備
父母為子買房卻讓關係破裂?牽涉金錢、情感、法律面的複雜問題,專家教4招避爭議
近期,一位知名網紅律師在節目中分享了一則案例,內容描述父母為就讀研究所的兒子購置房產,最終卻導致親子關係破裂。在華人社會,父母為子女買房是很常見的現象,這體現了父母對子女的愛與支持。然而,這份善意背後,卻潛藏著諸多可能引發家庭衝突的複雜問題。父母為子買房 竟讓親子關係破裂!?案例中,父母為其就讀研究所的兒子支付新台幣500萬元的預售屋頭期款,並擔任銀行貸款的保證人。然而,兒子的女友在未徵詢男方父母意見的情況下,便開始規劃房屋裝潢。交屋後,兒子與女友竟計畫出售該房產,並將售屋所得用於前往日本定居或留學。此舉讓父母感到震驚與憤怒,他們認為自己多年辛勤積累的500萬元積蓄,竟被兒子以不符其期望的方式使用。但兒子卻反駁父母「只會給壓力」,使得親子關係破裂。父母為子女購屋衍生3面向問題父母為子女購屋所衍生的問題,可從金錢財務、心理情感及法律產權三個主要面向進行探討。金錢與財務問題1.誰來買房? 許多時候,父母可能會動用自己的退休金或儲蓄為子女買房,這會影響他們晚年的生活品質。此外,若家中有多名子女,如何公平分配財務支援,也可能成為家庭衝突的導火線。2.財務依賴與控制若子女過度依賴父母的財務支持,可能會影響他們的獨立性。有些父母可能會因為出錢而對子女的生活或房屋裝潢有較多的干涉,這會讓子女感到壓力或不被信任。3.子女的還款能力即使父母僅幫忙支付頭期款,也需評估子女是否具備負擔每月房貸的能力。若子女的經濟狀況不穩定,後續的還款壓力可能令其難以承受,甚至需要父母持續提供金錢援助。心理與情感問題1.誰要買房?是子女真的需要,還是父母單方面想為子女買房?若子女不是真的需要,給予可能被視為理所當然。當父母的付出被子女視為理所當然時,父母可能會感到不被尊重。子女若未能體會父母的犧牲,便可能導致親子關係出現裂痕。2.價值觀與期待的衝突父母在買房時,可能會考量地點、價格、面積等因素,但這些未必符合子女的需求。例如,父母希望子女住得近一些,但子女可能更想擁有自己的生活圈,這種價值觀的差異可能引發爭執。3.獨立性的影響為子女購房雖是出於善意,但若子女未參與整個購屋過程,可能會剝奪其學習獨立與承擔責任的機會,進而影響其未來面對生活挑戰時的應變能力。法律與產權問題1.產權歸屬房產登記在誰的名下?如果登記在子女名下,但父母出資佔大部分,未來若子女婚姻關係生變,房產可能會被視為共同財產。若登記在父母名下,日後過戶給子女時,則可能涉及贈與稅或遺產稅等問題。2.未來的處置如果未來家庭需要資金,房產能否隨意買賣?誰擁有最終的決定權?這些問題都可能成為家庭成員之間的爭議焦點。4招避免親子購屋爭議1.釐清父母的贈與目的與子女的真實需求父母首先應思考,是自己希望為子女買房,還是子女確實有迫切需求。案例中,父母為讀研究所的兒子支付500萬元頭期款買房,兒子卻計劃賣房赴日,顯示父母的「愛心」與子女的需求存在根本差異,最終導致親子關係破裂。此外,依據民法第406條,贈與是一方「無償」將財產給與他方,他方允受之契約。若是無償贈與,受贈人(案例中的兒子)如何處置資產,贈與人(父母)是無權干涉的。若父母希望設定條件,可依民法第412條「附負擔之贈與」規定,明確約定贈與條件。2.建立明確條件與書面約定 無論是贈與還是借貸,父母都應在事前與子女明確溝通所有條件,並將這些條件「白紙黑字地寫清楚」,使其具有法律效力。例如,父母可以設定條件,要求子女不得出售房屋、或每月支付一筆費用等。如果子女不同意這些條件,父母應考慮不予資助,以避免未來因期望落差而引發爭執,保護親子關係。3.嚴謹處理法律與稅務細節贈與和借貸在法律與稅務方面有不同影響。若選擇贈與,需考慮贈與稅;若為借貸,則務必簽訂借款契約,並確保借還款金流清晰,以避免被國稅局認定為贈與。4.利用信託機制與預告登記若不希望房子贈與給子女後被出售,父母卻完全不知情,可透過自益信託方式,由父或母親做信託受託人;或是辦理不動產的預告登記,防止不動產的所有權人出售或設定抵押借款的登記。父母子女應開誠布公溝通父母為子女買房是一個涉及金錢、情感與法律層面的複雜決定。在付出之前,別忘了保護好自己的晚年生活,同時家庭成員應開誠布公地進行溝通,並考慮到所有可能的風險,以確保這份愛與支持能夠真正地幫助子女,而不是成為未來家庭關係的負擔。作者/劉憶娥經歷:大學講師、保經公司簽署人、信託公會副組長、科技公司管理部經理、證券公司承銷部經理專業證照:考試院稅務記帳士、人身及財產保險經紀人、人身及財產保險代理人考試及格、勞動部就業服務乙級、台灣及中國認證理財規劃顧問(CFP®)、美國管理會計師(CMA, CFM)、美國及台灣內部稽核師(CIA)、台灣證券投資分析人員(C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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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5 活動.精彩回顧
迎接超高齡元年 7大關鍵政策建言
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老盟)與NPO領袖從台灣高齡化的現況出發,透過「世界咖啡館共識工作坊」方式,集思廣益並投票選出七大關鍵政策建言,完整內容如下。1.國家應有綜合性承諾,健全法律與政策框架。● 政府應成立行政院等級超高齡辦公室,提高位階整體規畫高齡政策。● 政府舉辦超高齡國是論壇,聽取民間及各界意見,進行跨部會前瞻性思考。● 應以平等觀點建立高齡權益保障法。● 應以發展觀點為主、照顧支持為輔的多年期高齡整合性國家級計畫。● 定期跟全民公告高齡相關計畫(高齡健康/高齡醫療/長期照顧/高齡福利等)成效資訊數據並提出修正策略。2.賦能高齡者,重新想像老化。● 全面檢修各類法案並立法禁止年齡歧視與廢除年齡限制/建立反歧視專法與救濟管道。取消就業、教育等領域的年齡上限規範。● 跨部門協作建立反歧視框架:整合勞動、教育、衛福、交通等部門,建立「反年齡歧視框架」。● 提升自我價值與實現:尊重長者文化價值與貢獻,推動技能競賽活動,讓長者成為導師;鼓勵高齡者參與老幼共學,透過生命故事展現價值,減少高齡者的自我歧視。● 幫助高齡者規劃自己人生,強化健康自主與終身學習規劃。● 消除媒體偏見與文化改造:媒體應評比榮耀友善、鼓勵多元創意報導,融入課綱與社群故事。制定媒體守則,規範新聞與廣告避免將老化僅描繪為「退化、負擔」。推動國家級宣傳運動,翻轉社會對老化的負面想像。(重陽節政府辦理敬老活動應以活力創意高齡者正向形象為主)3.促進高齡者社會參與及經濟賦權。● 保障高齡就業權益與提升參與度:廢除或修改就業領域的年齡上限規範。鼓勵經濟產業延緩老化。增加再就業機會。儘速推動《高齡就業保險》增加雇主聘僱誘因。● 高齡志工保險:取消年齡上限,改採風險與能力評等,簡化投保與理賠流程。● 推動技能再培訓與職務再設計:補助高齡者數位學習與再就業技能,推動高齡人力職務再設計,例如鼓勵退休人員投入社區活動或相關福利參與事項,如親子館照護工作。● 建立再就業網絡與職場體驗:創辦高齡者職場體驗營隊,增進對真實職場的認識與理解。活化產業,建立「銀創社群」與再就業網絡。與ESG結合,聘用高齡者適用的永續企業。● 重視健康高齡化之性別落差,提升高齡者性別平權。● 促進跨世代共創與資源配置轉型:推動大學與社區的「混齡課程」、USR計畫,建立世代共學平台,開放公共舞台,讓高齡者參與。鼓勵高齡與青年共創,將高齡者視為投資者與生產者,而非單純的福利接受者。4.打造高齡友善環境,保障長者健康人權。物理環境● 支持高齡住宅與友善社區:減免高齡同住稅賦,推動高齡包租代管。倡導社區友善居住,推動社區高齡金窩獎項。政府應支持民間建設老人住宅,整合長照與社區力量,建立友善社區。社會住宅可開放給高齡者加權優先補助。●公共設施通用設計與驗收:建議公共設施融入全齡通用設計概念,並落實使用者角度的驗收制度。● 居家安全檢視與輔具推廣:協助獨居長者進行居家安全檢視及改善,可運用民間企業、基金會、慈善團體、志工及國軍等資源。推廣預防性輔具,包含床邊扶手、床邊馬桶、止滑設施、遠端智慧移控及感應燈。● 提供需求反應式交通服務,保障長者自由移動權:提供社區巴士,依高齡者需求安排接送服務(DRT)。● 高齡駕駛:改以功能性檢測替代單純年齡限制,開發適合高齡運具並提供交通轉乘補貼。● 高齡旅遊與用餐:建立高齡友善評級,導覽資訊提供大字版與語音版。社會環境● 提升財務自主與安全:建構雙軌並行機制,包括高齡者專區(第三方驗證)及培養長者金融基本理解與行為技能(存款、提款、轉帳、行動支付)。積極防堵高齡者財務剝削及高齡婦女貧窮議題,提供理財學習/信託管理。● 推廣世代共融與共生社區:推廣世代共融活動,降低代間隔閡。共生社區可結合在地文化及多元文化,原住民在地知識或資源,形成友善高齡特色社區。● 強化社會參與與移動權:建立媒合平台,鼓勵長輩發揮才能。提升機構或據點管理主事者對人基本價值的重視,並強化移動權。● 活化社區關懷據點,建立獨居長輩長期陪伴關懷志工機制:需政府支持與投入資源,建立跨專業團隊,陪伴高齡者就醫或用藥。5.縮小數位落差,防詐又防暴。● 減少科技認知落差:減少高齡者在科技方面的認知落差。● 高齡者數位學習與技能再培訓:補助高齡者數位學習與再就業技能。提供分層課程設計(尤其針對初學者),依生活需求設計。● 友善網頁設計與雙軌通道:研發階段納入不同高齡者的需求,例如文字採高對比、大字版、白話說明;提供真人客服與代辦機制;推動數位與實體並行雙軌通道,避免高齡者被排除。● 納入防詐騙與防暴的意識及教育。6.提供以長者為中心的整合醫療與照護。● 建立以人為中心的高齡者醫療照顧整合模式,建立資源共享平台與跨專業協作:超過75歲高風險群,政府應主動納入全人個管服務體系,建構資源共享平台,串聯醫療與長照的個案資料,深化社區據點ICOPE評估後的轉介(尤其視力與聽力障礙者),應加強社會處方箋/適性運動結合與運用措施,加強經營者觀念並考量適度補助專業人員介入,促進醫療與長照資源整合。推動跨專業的出院準備服務、銜接與完整的醫療及服務。● 提升高齡者健康自主管理意識:將健康自主管理納入社區據點或高齡者相關據點或教育體系為長者必修課程,加強長輩主動自我照護的責任,以減少人力負擔、補足服務缺口,除運動外提供更多元課程,落實行為改變於日常生活。● 強化照服員人力與職業發展:鼓勵年輕、中壯年家庭照顧者投入照服員工作,其照顧經驗應給予年資及照顧能力認證,鼓勵輔具使用並提供職業傷害防護。● 高齡整合照顧系統強化復能與自立,降低無效醫療與長期照顧的需求。7.建立社區安全獨居支持網絡系統。● 預防孤獨強化高齡者社區生活安全性:科技智慧工具導入,全民獨居安排教育。● 加強各級政府針對氣候變遷下因應的高齡對應服務,以提高高齡者適應韌力。● 社區在地醫療/長照/據點服務整合運用協助獨居高齡者:社區照護據點資源應整合,據點經費補助應依品質、服務人數進行分級。推動偏鄉在宅醫療、社會處方箋的運用。● 協助各社區建立時間銀行互助陪伴體系:協助各級政府結合在地公私協力資源網絡,建立社區互助,在地陪伴與預警系統。(如孤獨處方箋與社區共生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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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4 焦點.元氣新聞
【公設監護人】公設監護制度 日韓先行
日本和南韓也有類似台灣意定監護人的制度。南韓二○一八年設立相關制度最初是為了協助低收入戶長者,日本則在一九九九年通過「有關意定監護契約之法律」,以有國家監督的意定代理制度為基礎,調和「自我決定權的尊重」與「本人保護」,依個人不同判斷能力及其必要保護程度,實現靈活且彈性的成人監護制度。南韓二○一八年九月廿日起實施失智症公共監護制度,主要支持低收入戶。失智症長者因認知功能衰退無法自行申請監護人,或其家屬確定無法擔任監護人,且存在權益受損的高度風險時,可由長者所在地的「失智症中心」協助啟動公共監護程序。該程序由地方首長向法院提出監護審判申請,法院審理後將指派受過培訓的「公共監護人」,協助失智者處理醫療同意、日常財務收支與重要財產處分等事務。公共監護人需定期接受監督,並每月提交服務報告。自二○一九年至二○二三年,南韓共培訓超過一千三百名公共監護人,實際經法院指派並執行監護任務者僅約一成五至一成七。公共監護人每月津貼為廿萬韓元(約台幣四千四百元),目前來說報酬偏低,仍有改善空間。日本成人監護制度,也是為幫助因失智症等對本身決策能力感到憂心的人。該制度協助他們簽訂各種合約和辦理各種手續,及代為管理財產等,分為法律監護和自願監護。法律監護指決策能力受損時,本人、配偶或四親等以內親屬,向家事法院申請指定監護人。若無親屬,可由居住地市長、町長和村長提出申請。自願監護則由當事人在自願監護合約中自行指定監護人,監護人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法人,也能指定多名監護人。目前,自願監護案例尚不普遍,也曾出現監護人管理不善和侵吞財產問題。日本二○一二年起實施「監護制度支援信託」,是成年監護制度的補充措施。家事法院為失智症長者選任監護人時,若長者持有超出日常所需資產,法院可將該筆資金委託給信託銀行保管,監護人只管理日常支出所需金額,必要時須再經法院核准才能動用信託本金。 數位版看這裡 監護制度保障晚年 你相信孩子、配偶,還是朋友?當我們失去自理能力,誰有權利做決定?目前的法律制度看似有解方,現實卻是很多人「難以找到人託付」。本文探討現行監護制度,並借鏡國際經驗,思考「公設監護人」如何填補缺口,讓晚年依照自己意願安排,活得有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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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4 焦點.元氣新聞
【公設監護人】把高齡者財務權益 帶到醫療現場
「一輩子努力賺錢之後,這些錢可能不會花在我們身上。」這是老年醫學專家陳乃菁在臨床現場的體悟。她指出,許多長者即使有積蓄,卻因財務掌握在他人手中,導致無法自主決定醫療或生活照護。這樣的經歷,促使她與律師鄭嘉欣共同倡議「公設監護人制度」,希望在高齡社會裡,財務自主權能真正落到長者自己身上。陳乃菁長期關注高齡者的財務權益,不僅在診所張貼衛教海報,也透過個人臉書粉絲頁提醒民眾及早規畫財產管理,把財務議題帶進醫療現場第一線。她更進一步安排護理師參與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舉辦的「高齡者財務權益保護暨信託監察人培訓課程」,讓醫療團隊具備跨域專業,也能在病患或家屬詢問海報內容時提供正確觀念。「高齡者財務權益保護暨信託監察人培訓課程」設計理念著重預防性規畫,協助長者在意思能力健全時,預先安排財產管理方式。取得進階結訓證明,且資格能力審核後,得以個人身分列入老盟信託監察人專業人才資料庫。「生命的意外不會等到八九十歲才發生,提早規畫,才能真正守護自己的尊嚴與生活品質。」陳乃菁強調。 數位版看這裡 監護制度保障晚年 你相信孩子、配偶,還是朋友?當我們失去自理能力,誰有權利做決定?目前的法律制度看似有解方,現實卻是很多人「難以找到人託付」。本文探討現行監護制度,並借鏡國際經驗,思考「公設監護人」如何填補缺口,讓晚年依照自己意願安排,活得有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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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1 退休力.理財準備
遺囑立了,就一定能被執行嗎?4大風險恐讓你的規畫功虧一簣
前幾天與剛從職場退休的朋友敏敏聚餐,她談到公婆早早立了遺囑,想把大部分的財產──尤其是土地──分配給兒子,小姑們分得比較少。代書也看過遺囑,說「沒問題」。但敏敏仍然疑惑:真的能照他們的意思執行嗎?遺囑要能真正被執行,至少要跨過四道關卡1.遺囑是否有效? 許多人以為只要寫下來就是遺囑,其實不然。法律上對不同型態的遺囑有嚴格規範:自書遺囑:最常見,也最容易出問題。例如有人用電腦打字、沒填完整日期或簽名,法院就可能判定無效。代筆遺囑:必須有代筆人和兩位見證人全程在場,且見證人不得與繼承人有利害關係。如果中途有人離席抽菸、上廁所,甚至身分不合格,都可能使遺囑失效。公證遺囑:最具法律效力,也最不容易被推翻。特別是年滿65歲以上的人士,公證處通常會要求先做「精神鑑定」,確認沒有失智或認知障礙,才願意受理。雖然公證費用不高(依規定,一億元資產的公證費也僅約兩萬元),但一旦發生爭議,公證人往往得多次出庭說明。2.稅務有解決嗎?錢從哪裡來? 遺產除了分配,還要面對「誰繳稅」的問題。台灣的遺產稅在超過免稅額後,最高稅率達20%。如果留下的幾乎都是不動產,繼承人就可能必須繳出高額稅金,卻沒有足夠現金可用。更麻煩的是,如果兄弟姊妹中只有一人先墊付,其他人不一定願意攤還,這往往成為訴訟導火線。因此,立遺囑的同時,也必須考慮稅源規劃。例如是否應搭配壽險、信託,或事先準備流動資金,才能避免子女陷入「有房卻繳不起稅」的窘境。3.誰來執行?遺囑執行人的角色 即使遺囑有效、稅金計算清楚,還需要有人「執行」。依規定,若有遺囑執行人,他就是第一順位的納稅義務人;沒有執行人,才由繼承人共同承擔;若連繼承人都沒有,才會由法院指定的管理人負責。問題在於:遺囑執行人會不會盡責?會不會願意先代墊稅款?如果找的是專業律師或地政士,雖然中立,但也涉及費用;若找的是家族成員,則考驗的是人性與信任。4.會不會違反特留分? 父母往往希望按照心意分配財產,例如傳子不傳女,或認為某個孩子已經「生前給得夠多了」,死後就少分一些。但這樣的安排,可能觸犯「特留分」規定。法律明定,每個法定繼承人都有一定比例的最低保障份額,即使遺囑另有安排,也不能剝奪。換句話說,若繼承人選擇主張特留分,法院仍會保障。很多長輩以為「孩子都聽話」,事實上,活著時或許聽話,但人在世後,牽涉到金錢與積怨,兄弟姊妹很可能翻臉。到頭來,遺囑反而成為爭執的起點。真實案例的提醒 幾年前,東門鴨莊創辦人把資產與營業登記都放在獨子名下,兒子承諾會照顧她一輩子。沒想到兒子騎重機意外身亡,之後竟與親家對簿公堂。孫子女認為奶奶要「搶爸爸的遺產」,導致她66歲才被迫重啟事業。這個故事告訴我們:規劃不是為了眼前的方便,而是要能承受「萬一」。棺材裝的是死人,不一定是老人,世事往往難以預料。有周全的規畫才能有「被執行」的遺囑 遺囑不是單純的法律文件,而是父母留給家人的最後一份心意。唯有兼顧法律效力、稅務來源、執行人責任,以及繼承人公平感,這份心意才能完整被實現。人生無法避免意外,但透過周全的規劃,我們能保護自己,也守住孩子之間的情感。對父母而言,最重要的不是財產怎麼分,而是子女能否在自己離世後仍然互助照應。 別讓一份「不能被執行的遺囑」,成為家族決裂的開端。作者/景肇梅CFP® 認證國際理財規劃顧問台灣理財規劃產業發展促進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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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退休力.理財準備
3個孝順女兒常帶孫返鄉探親 退休夫妻「開心又沈重」忍耐十年後編謊回絕
許多退休長輩面臨著一種矛盾心情:一方面渴望與子女、孫輩相聚,共享天倫之樂;另一方面,卻伴隨著沈重的經濟壓力。一對退休夫妻即使有相對充裕的退休金與存款,卻長期背負家庭聚會支出,讓他們陷入老後資金焦慮,最後甚至忍痛說謊拒絕兒孫來訪。日媒報導,69歲的太田康介(化名)剛結束與女兒的電話,心裡湧起複雜的感受。表面上是喜悅,因為3個女兒都在外縣市成家立業,並帶來8個可愛的孫子,每逢長假太田家便熱鬧非凡。但他想起上個月的信用卡帳單——壽司外帶、全家去溫泉的住宿費、伴手禮……支出比平常多出8萬日圓(約1萬6000元新台幣)。夫妻兩人如今僅靠每月22萬日圓(約4萬4000元新台幣)的年金維生,雖然還能硬撐著繼續款待子孫,但這樣的無形壓力,正逐漸讓康介的喜悅掺雜著不安。退休時,康介擁有約4000萬日圓(約800萬元新台幣)的存款,加上退休年金,每月收入足以維持生活。持有自宅與2輛汽車,原本的老後生活看似無虞。隨著孫輩長大,返鄉聚會的花費逐年增加。孩子們也習慣了「由父母買單」的默契,不論是餐飲或旅遊,康介與妻子始終負擔全額。這樣的狀況已持續近10年,他也早已難以開口要求各自分攤。隨著存款逐漸減少,焦慮感日益加深。9月初的連假,女兒又傳來訊息即將返鄉,康介卻遲疑了。他既開心又感到沉重,最後只好回覆:「我們夫妻剛好要去旅行,這次可能不方便。」事實上,他們並沒有任何旅行計畫。對財務感到焦慮的真正原因康介的情況其實仍屬資金充裕,但問題在於他沒有掌握實際的收支。每月雖有22萬日圓收入,但遇上孫輩返鄉就會暴增支出。這種「帳戶餘額持續減少卻不知原因」的狀態,容易導致心理壓力。專家建議,應先將收支「可視化」,例如將食費、交際費、娛樂費、返鄉接待費分項記錄,並為「返鄉特別支出」訂定年度預算。如此一來,不僅能明確知道「這個月能安心花多少」,也能減少焦慮。如果超出範圍,向孩子坦誠說明即可,絕大多數子女都能理解。其實,孫輩頻繁返鄉的時期並不會太長,隨著年紀增長,聚會次數自然會減少。若因為過度擔憂金錢而失去享受當下的機會,才是最大的遺憾。關鍵在於設定無壓力的招待範圍,如此,才能在維繫自身生活品質的同時,也盡情享受與子孫共處的時光。老後生活得算上通膨 總資產須妥善規劃 根據主計總處2022年家庭收支調查,主要收入來源為六十五歲以上老人的銀髮家戶,平均每月消費支出約為4.86萬元,再以主計總處於2024年公布的「高齡家庭消費者物價指數」高齡家庭通膨率為2.8%計算,退休夫妻要維持十五年間的基本開銷,大約得準備1500萬左右;若還有房貸、租金的壓力,或是希望有休閒旅遊的安排,每年得加上10-20萬不等的花費,就得再多備足150-300萬支應。理財專家建議,退休後最好劃分兩大帳戶:一是「日常開銷帳戶」,專門負責食衣住行、交通、水電、雜支等;二是「醫療/健康/長照帳戶」,專款用於未來醫療或看護需求。如此一來,就算有突發狀況也較不會影響日常生活。若擔心存款快速流失或子孫過度依賴,也有人主張利用信託與安養信託機制,將資產設為專款專用。例如可設立每月撥款給付、醫療急難金等用途,以保障資金不被過度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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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退休力.理財準備
父母想守住老屋,子女盼賣掉支出照護!理財規畫顧問給解方:問題不單純在「賣」或「留」
林爸媽七、八十歲了,記憶退化、身體狀況也大不如前。住在台中的他們,最近一心想把老房子整修:「那是我們的根,是我們一輩子的心血。」然而在台北打拚的三個女兒卻直搖頭:「爸媽北上比較好,房子賣掉拿來養老,我們才能照顧到你們。不然,我們2地奔波,要上班又要照顧您們,我怕我們會先累倒!」家的依戀與現實負擔的拉扯這場對話,像不像你家裡也曾上演?一邊是父母對「家」的依戀與安全感,一邊是子女對「現實負擔」的焦慮。兩代人站在不同的軌道上,彼此都沒有錯,但卻難以交集。為什麼會有這樣的代溝?父母眼中,房子不只是房子,是記憶和根,是無形的安全感。子女眼中,老屋是負擔,裝修費用龐大,異地居住難照料。再加上長輩醫療與長照支出不斷攀升,還有房產涉及的稅務與繼承問題,矛盾自然愈演愈烈。當情感遇上財務,該怎麼解?作為財務顧問,我會提醒家庭:不要只討論「要不要留房子?」,而要思考「怎麼讓生活品質不被犧牲?」。若父母堅持留在老家翻修應以安全為核心:防滑地板、浴室無障礙設計、緊急呼叫系統。能保命的改造優先,避免陷入無底洞式的花費。若父母選擇北上同住則要考慮:•居住安排:租賃或購買鄰近子女的獨立單位,保有自主性。•照護規劃:聘請看護,搭配台北完善的醫療資源。•成本估算:租金約2–4萬元/月,看護2–4萬元/月,日常與醫療支出另計。無論如何,提早做好制度化財務安排•家庭信託、繼承協議,避免未來爭產。•預留稅金與長照費用,別讓子女陷入臨時拋售資產的困境。•善用政府補助,像舊屋整修、長照2.0,都能減輕壓力。問題不單純是「賣」或「留」…真正的關鍵在溝通 父母需要被尊重,子女需要被理解。如果只是在「情感」與「理性」之間拔河,永遠沒有答案。我常建議客戶召開家庭會議及同理對方立場,用財務數據取代情緒拉扯。當大家一起看到「裝修要花多少錢?看護每月多少錢?醫療又要多少錢?」,選擇就不再是誰說得大聲,而是「怎麼走才可行」。父母真正想留下的,不是磚瓦,而是歸屬感;子女真正想減輕的,不是親情,而是負擔。因此,問題的答案不是「賣」或「留」,而是:•如何在有限資源下,保障父母安全與尊嚴?•如何在長期規劃中,降低子女的壓力?•如何讓「愛」在雙方之間延續?資產不是用來糾結的,而是用來支持生活的。房子不是問題,沒有對話與規劃才是問題。當親情遇上財務,提早規劃,才是真正留給家人的「愛」。經歷:富邦人壽行銷經理2024-2025台灣理財促進會理事2023-2024台灣理財促進會教育訓練召委2025MDRT總會全球會議主場會議/特別會議隊長2024MDRT總會財富管理專案委員2023MDRT總會全球會議交流區普通話會議隊長2021MDRT台灣分會區域主席暨講師組召集人專業證照:CFP®國際認證高級理財規劃顧問RFA退休理財規劃顧問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信託執照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資格測驗合格證書壽險業務員資格合格證書財產保險業務員資格合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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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退休力.理財準備
有錢人才需要「信託」?70歲獨居阿姨實例看「安養信託」的必要!
70歲的陳阿姨一向身體硬朗,獨居多年,習慣自己料理生活,閒暇時還會到社區大學上課,學著使用網路。沒想到前陣子一次意外跌倒骨折,必須請看護和朋友輪流照顧,讓她第一次真切感受到:「年紀大了,不能再只靠自己。」 這次經驗,讓陳阿姨開始思考如何為未來做好準備。她聽過銀行推廣「安養信託」,上網查資料後覺得自己應該適合,但不太清楚該如何開始。「信託」不僅是財務工具 更能守護老後生活 信託的概念很簡單:委託人(財產所有人)把財產交給受託人(通常是銀行)代為管理,依照事先約定的方式使用,最後由受益人享有。像陳阿姨這樣的情況,委託人與受益人都是自己,就是「自益信託」。 信託財產可以是現金、股票、基金,甚至是不動產或保險。更重要的是,它能依需求設計彈性條件,例如:當需要支付醫療費、看護費,或入住養護中心時啟動支付。 為了避免爭議,有些人還會設立「信託監察人」,定期關心契約是否落實,甚至探視委託人的生活狀況。這些安排讓信託不僅是財務工具,更是守護老後生活的安全網。陳阿姨的安養藍圖 我陪陳阿姨盤點資產:她有自住房子、現金、股票、基金,以及年金與保險。她目前的生活費,靠勞保年金、退休金和早年買的儲蓄險,其實綽綽有餘。 於是,我建議她:•預留半年的生活費作為緊急預備金•其餘現金交付銀行,設立「安養信託」專戶•在信託契約中,約定特殊狀況(例如醫療費、看護費或入住養護機構)時,啟動給付 同時,我提醒陳阿姨,最好在神智清楚時,事先簽好「意定監護契約」,選定自己信任的人作為未來可能的監護人。至於剩餘財產的分配,也能透過遺囑事先安排,避免日後爭議。信託合約隨時能修改 財產不怕被詐騙 一個下午,我和陳阿姨把各種工具的優缺點梳理清楚。她才發現,原來信託合約並不是一成不變,若未來有不同需求,還能修改。更重要的是,這樣的安排也能防止詐騙,避免在年紀大時失去一輩子的積蓄。 走出會談時,陳阿姨笑著說,心裡好像卸下了一塊大石頭。因為她終於明白,自己不用再擔心未來會拖累別人,也不用害怕孤單無助。 對她來說,一份「安養信託」不只是契約,而是老後生活的一份保障與安心。 「我們都會慢慢變老,差別只是,有人準備好了,有人還在擔心。提早規劃信託,不是為了財產,而是為了自己能安心過生活。」作者/徐采蘩經歷:統一保險經紀人公司總經理、簽署人大學講師專業證照:高齡金融規劃師家族信託規劃師台灣CFP國際認證高級理財規劃顧問大陸CFP金融理財師大陸CPB私人銀行家考試院人身保險經紀人國家考試合格考試院人身保險代理人國家考試合格考試院財產保險經紀人國家考試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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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退休力.理財準備
單身姐妹同父異母手足多 3步驟不讓遺產被迫分給不熟的親人
在台北市大安區一棟老公寓裡,婷婷與姐姐盈盈已共同生活多年。她們同母所生,感情深厚,母親兩年前過世後,更是彼此唯一的家人。然而,她們的家庭結構並不單純。婷婷的母親是在父親前妻過世後,經長輩介紹成為續弦。由於父親工作與生活重心都在南部,僅偶爾北上探望妻子與女兒們。除了同母的姐姐盈盈外,婷婷還有 4 位同父異母的兄姊,彼此幾乎沒有往來,甚至十多年前父親喪禮上才第一次見到。同母異父子女多 遺產繼承複雜直到最近,因為看到新聞中關於遺產爭奪的案例,婷婷才意識到一個令人不安的現實:自己與姐姐都未婚、沒有子女,父母皆已過世,祖父母也不在,一旦其中一人先離世,依民法規定,另一人將不得不與那些疏遠的兄姊共同繼承遺產。更讓人難以接受的是,這筆遺產包含了母親留給她們、原本來自外公家的大安區公寓,以及多年努力累積的積蓄。若姐妹一方過世,這間公寓就會與4位兄姐一同繼承共有。根據《土地法》第 34 條之 1,若共有人的人數過半且持分過半,或持分超過三分之二,就可以決議出售整棟房屋。也就是說,若兄姊聯合起來,盈盈可能在毫無選擇的情況下,被迫賣掉自己多年的家,只能拿到1/5的出售金額,依現在台北市的房價,根本無能力再買一間房屋來自住。她們面臨的風險包括:.資產被迫分割——不動產共同繼承後,若達到土地法規定的出售門檻,就可能被迫處分房屋。.情感與溝通障礙——疏遠的繼承人不一定願意配合協商,容易引發爭議。.失能時照護真空——法定繼承只處理「身後資產」,卻無法解決失能時由誰照顧、誰管理財務的問題。這些現實讓姐妹倆決定,必須在健康時就提前規劃,主動掌握資產與生活的安排。專屬姐妹的3步驟防護網 盈盈主動來找我討論解決方案。在分析了她們的情況與需求後,我為她們設計了三道防線,確保「失能有人照顧、房屋不被迫賣掉、資產按意願傳承」。1、不動產自益信託——保障終身居住權 在深入分析後,我建議她們將共同持有的公寓,以「自益信託」方式處理。姐妹各自將持有的1/2不動產所有權信託給對方,互為委託人與受託人,並明訂信託期間與受益權歸屬。這樣一來,即使日後其中一人離世,另一人仍是信託契約的受託人,享有管理與處分權。透過信託架構,可以有效避開《土地法》第34條之1的「過半數決定出售」風險,因為信託財產的管理與處分權不在繼承人手中,而是依信託契約由存活的姐妹持續掌握。這不僅保障了居住安全,也保留了財產運用的彈性。2、公證遺囑——指定動產與信託受益權歸對方 除了房屋,姐妹倆還有現金、存款、投資與保險等動產資產。雖然法律保障兄弟姊妹仍享有特留分,但透過遺囑,可以讓資產的管理、運用與處分權牢牢掌握在自己或姐妹手中,避免外人主導。3、意定監護——失能時彼此照顧 為避免失能時由法院指派陌生人擔任監護人,姐妹倆互為對方的意定監護人,並在契約中明確約定,一旦失能,名下財產可由對方管理與支配,用於醫療與生活照護。這不僅保障了生活品質,也確保資產能按自己意願使用。及早規劃,才是最好的保護 經過這套規劃,婷婷與盈盈不僅化解了「遺產被迫分給不熟親人」的風險,也在失能照護與生活保障上建立了完整的防護網。對於單身、沒有子女,或家庭結構複雜的人來說,不動產信託、遺囑與意定監護並不是遙不可及的專業名詞,而是可以落地執行的生活保障工具。唯有提前規劃,才能真正決定自己與資產的未來。作者/景肇梅CFP® 認證國際理財規劃顧問台灣理財規劃產業發展促進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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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失智.名人專家
失智照護論壇/防長輩遭詐 房地產設預告登記
「當詐騙集團想偷偷過戶財產,卻在戶籍謄本上看到土地、房屋設有預告登記,通常就不會自找麻煩!」在「不怕失智,共向未來」二○二五失智照護永續論壇中,富邦人壽法律事務部律師陳明賢建議,長輩、民眾若想守護名下房地產、土地等不動產,可向地政機關申請「預告登記」,避免詐騙集團、外人暗中行事。陳明賢解釋,預告登記屬於限制登記,主要針對房屋、土地所有權,當土地、房屋設有預告登記,而所有權人想買賣、贈與名下土地、房屋,或借款時想為土地、房屋設定抵押,便須經預定人同意。只要預告登記未塗銷,預告登記紀錄就會存在。不過,若遭遇徵收、法院判決或強制執行等情況,即使有預告登記,流程還是持續進行。目前台灣詐騙盛行,近年來出現不少不動產詐騙手法,令民眾憂心忡忡。陳明賢表示,有上述憂慮的民眾可考慮運用政府提供的「地籍異動即時通」與「稅籍異動即時通」等「即時通」服務,守護名下不動產,一旦有人嘗試私下移轉、買賣長輩不動產,即可發揮警示效果,以免後續處理更棘手。陳明賢指出,地籍異動即時通的申請單位為地政機關,出現不動產買賣、拍賣、信託、贈與、查封、假扣押與抵押權設定等情況時,只要有申請此服務,地政機關會在「收件時」與「異動完成時」以簡訊或電子郵件主動通知民眾。至於稅籍異動即時通,則須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當出現縣市土地增值稅申請案件,或有人嘗試申請縣市契稅申報移轉,只要申請這項服務,稅捐稽徵機關在收件時,便會以簡訊或電子郵件主動通知土地、建物原所有人,這時,只要家人、土地或建物所有人就有機會即時阻止流程繼續執行,以免不動產遭私下過戶。陳明賢也建議,可向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申請「金融註記」,促使金融機構加強審查,避免長輩因授信或信用卡、現金卡衍生金融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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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退休力.理財準備
存到千萬才能退?專家破常見退休3迷思,具體建議教你應對長壽風險
在邁入高齡化社會,關於退休的討論,似乎總圍繞著一個核心焦慮:「我到底要存多少錢才能退休?」新聞媒體、理財講座中,不時可見「退休要存三千萬」、「資產2千萬提早退休」、「退休金要存1億才夠花」……這些聳動的標題與公式化的建議,常讓人陷入對數字的追逐與對未來的恐懼之中。 但事實是:退休不是一場只看數字的比賽,而是一場生活選擇的練習。退休常見3迷思以下是三個常見的退休迷思,結合真實案例與實務建議,協助你擺脫焦慮與誤解,重新掌握屬於你自己的退休藍圖,活出一個更自由、更精彩的選擇。迷思一:退休金一定要存到xxx萬才夠退休金需求因人而異,重點是生活方式與支出規劃。坊間流傳的「千萬退休金」數字,往往是基於籠統的假設,忽略了個體差異。每個人的生活習慣、醫療需求、興趣愛好、居住地區乃至於對退休生活的想像都截然不同,因此,一個放諸四海皆準的退休金數字,本身就是一個誤區。真正的關鍵在於,你希望退休後的生活樣貌,以及這種生活所需的每月支出是多少。建議:1.釐清退休生活樣貌:與其執著於一個龐大的總金額,不如先描繪出你理想中的退休生活。不同的生活模式,對應著不同的開銷。仔細估算退休後每月的必要花費項目(如食、衣、住、行、醫療)與非必要支出(如旅遊、娛樂、學習),這將是你計算退休金需求最實際的基礎。例如,若預計退休後每月開銷5萬元,一年就是60萬元。如果預計退休後還有20年的壽命,就需要1200萬元,這還不考慮通膨和投資收益。2.善用「4%法則」:「4%法則」是一種退休金提領策略,意思是退休後每年從退休金總額中提領不超過4%,以確保退休金在長期內不會耗盡。例如,如果預計每年需要60萬元生活費,那麼根據4%法則,所需的退休金總額約為1500萬元(60萬 ÷ 0.04 = 1500萬)。但這個法則並非絕對,它基於美國股市過去的表現,且未充分考慮通膨與市場波動的影響。在低利率、高通膨的環境下,4%法則可能需要適度調整,例如下修至3%或3.5%。3.提早規劃,定期檢視:退休規劃是一個動態的過程,越早開始規劃,你將擁有越多的時間來累積資產,並利用複利效應的力量。同時,隨著人生階段的變化(如結婚、生子、健康狀況改變),你的退休目標與需求也可能隨之調整。因此,建議每年至少一次定期檢視你的退休規劃,評估進度,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這包括重新評估預期開支、投資組合表現以及對退休生活的想像。迷思二:退休了不再工作,不再創造收入電影《高年級實習生》中的70歲主角Ben,在經歷退休、喪偶後,因為害怕寂寞,他嘗試做許多事情,包括環遊世界,學中文、烹飪…等去填補這個空缺,但卻徒勞無功。直到他看到某間新創電商公司招募高年級實習生,他決定主動學習並應徵,開啟了自己的銀髮族實習計畫,透過工作幫助自己找回了對生命的熱忱,也提供年輕的老闆在公司管理的建議。這部電影雖然是2015年上映,在2025年的今天,高齡者再就業已是普遍現象。同時政府也已頒布「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給予企業諸多補助去聘僱中高齡工作者。這正體現現代退休的新樣貌:你可以選擇再投入一份有意義、有彈性的工作。建議:1.探索第二人生:退休是一個重新探索自我、實現未竟夢想的絕佳時機。你可以利用這段時間,培養過去因工作繁忙而無暇顧及的興趣,例如學習繪畫、樂器、烹飪,或是投入志工服務。這些活動不僅能豐富你的生活,也可能意外開啟你的第二職涯。許多人在退休後,將興趣發展成事業,例如退休教師成為旅遊部落客,退休工程師投入手工藝創作,都證明了退休後的人生充滿無限可能。2.彈性工作模式:退休後的工作模式可以非常彈性,可以選擇兼職、顧問、自由工作者,甚至成為志工。例如,你可以利用過去的專業知識,擔任企業顧問,提供諮詢服務;或是加入非營利組織,貢獻你的時間與經驗。這些彈性工作不僅能為你帶來額外收入,也能讓你保持與社會的連結,避免退休後可能出現的失落感。3.保持學習與社交:保持學習與社交是維持退休生活品質的關鍵。退休不是「什麼都不做」,而是有選擇地「做想做的事」。迷思三:長壽是風險,老的時間太長,錢不夠用「壽命延長、錢不夠用」是許多人的焦慮來源。尤其面對醫療與長照費用攀升,活得久彷彿變成「拖累下一代」。在《100歲的人生戰略》一書指出,現代人可能活到100歲以上,傳統的人生三階段:求學→就業→退休,未來將不復存在。取而代之的是多階段、多轉換的流動人生。2017年蘋果公司的開發者大會,當時82歲的若宮正子是全球年紀最大的程式開發者,以及蘋果執行長庫克口中「為大家帶來勇氣」的人。40多年的銀行員生涯,62歲退休後負起照顧年邁母親責任。在58歲快退休前,為避免自己日後與社會脫節,買一台電腦,學習軟體應用設計,從此開啟了她的數位世界。現年已90歲的若宮正子,仍精神奕奕地受邀到世界各地演講,展現了活到老學到老的精神。台灣現在也有「熟齡網紅」的培訓課程,讓人生下半場,活得精采。建議:1.建立多元現金流來源:為了應對長壽風險,單一的退休金來源可能不足。建議在退休前或退休後,積極建立多元化的收入來源。包括:年金、被動收入(如房租收入、現金/股票股利、債券利息…等)、斜槓收入。2.資產配置多元化:透過多元化的資產配置,將資金分散投資於不同類型的資產,如ETF、股票、債券、房地產…等,可以有效降低整體投資組合的風險,同時仍能參與市場成長。不要過於保守只放在定存,或追求高報酬投資工具,而是以「穩健增值」為目標。3.重視健康投資:沒有健康的身體,再多的退休金也無法享受。因此,在退休規劃中,務必將健康投資納入考量。包括:醫療保險、規律運動與健康飲食、及定期健康檢查。退休規畫不僅止於金錢的累積退休,不是一場被迫的終點,而是一個充滿無限可能的全新起點。透過打破「存夠錢才能退休」的迷思,重新審視你對退休的定義,你會發現,退休規劃遠不止於金錢的累積,更關乎你對未來生活的想像、對自我價值的實現,以及與家人、社會的連結。作者/劉憶娥經歷:大學講師、保經公司簽署人、信託公會副組長、科技公司管理部經理、證券公司承銷部經理專業證照:考試院稅務記帳士、人身及財產保險經紀人、人身及財產保險代理人考試及格、勞動部就業服務乙級、台灣及中國認證理財規劃顧問(CFP®)、美國管理會計師(CMA, CFM)、美國及台灣內部稽核師(CIA)、台灣證券投資分析人員(C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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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退休力.理財準備
70歲營建業老闆退休交棒兒子 短短兩年後硬著頭皮懇求:拜託讓我回公司
退休後若要確保經濟無虞,必定得重新調整生活規劃。日本一名前老闆由於退休後沒改掉奢侈習性,加上投資失利賠掉大筆儲蓄,最終只能硬著頭皮拜託已接管他公司的兒子,讓他回去工作賺錢填補財務漏洞。《THE GOLD ONLINE》報導,日本70歲的誠一(化名)長年經營建設業,68歲退休時擁有高達8000萬日圓(約新台幣1600萬元)的存款,引退後讓45歲的兒子亮太(化名)接棒繼承公司。退休後,他依舊與同業及生意伙伴保持密切往來,經常參加高爾夫與聚餐,每月花費動輒數十萬日圓(約新台幣7萬~10萬元);相對地,他的收入每月僅約7萬日圓(約新台幣1.5萬元)的基礎年金,生活全仰賴動用存款支撐。另一方面,他5年前購入的高級進口車也成為財務負擔,維修保養費用驚人。最近一次引擎故障維修費用竟高達120萬日圓(約新台幣26萬元)。即便如此,他仍因不想影響兒子繼承的公司聲譽,以及難以放下身段換開便宜車的心態,而選擇繼續維持。當存款大幅減少時,誠一開始感到不安,於是向銀行諮詢如何讓錢增值,理專便向他推薦「每月分配型投資信託」。誠一過去與投資毫無淵源,不太理解其中的運作機制,但他心想既然是銀行推薦的產品,應該不會有問題,於是從當時約7000萬日圓的存款中,拿出3000萬日圓(約新台幣600萬元)投資。在銀行員的話術影響下,誠一感到非常放心,於是繼續原本的花費習慣。不僅如此,他甚至得意忘形,又花費上百萬元添購了一輛新車。銀行的一通電話 讓他厚著臉皮回去求兒子某天,銀行資產運用的負責人打來電話,語氣緊張地告知誠一持有的投資信託淨值大幅下跌,原來受到股價下跌影響,投資表現遠低於預期,加上每月的分配金有部分來自本金支出,導致資產正不斷縮水。誠一聽到自己帳面上已出現約500萬日圓(約新台幣100萬元)的損失,簡直氣炸了,但銀行只是不斷跳針說明投資信託並非保本商品,事實已經無法改變。陷入茫然的誠一情急之下聯絡2年前接手公司的兒子亮太,低聲下氣地懇求:「不好意思,能不能再讓我回去公司工作……」。亮太嚴厲地斥責了父親一頓:「爸,你要回來幫忙沒問題。但如果不檢討生活方式,總有一天還是會破產。工作之前,先改掉花錢的習慣吧。」縮減開支+再工作增加收入 穩定老後經濟基礎 年金是老後的一項重要收入,如果生活費超過年金金額,就必須依靠儲蓄或資產的提領來維持。讓現有資金透過投資發揮效用並非壞事,但投資商品並無本金保證,若未能充分理解其機制就貿然投入,往往會落得沒賺到錢反賠上老本的下場。幸運的是,誠一還有兒子經營的公司作為工作場所。他必須同時建立「年金+薪資」的雙重收入來源,並重新檢視生活方式。在兒子的一番嚴厲提醒後,誠一痛下決心,首先賣掉了高級車,接著也逐步減少了以往頻繁參與的高爾夫與應酬聚餐,意識到若維持過去的生活模式,遲早會破產。幸好70歲的誠一身體還算健康,沒有重大疾病,他決定再次投入工作。兒子也接受了他回公司幫忙。另一方面,他也開始學習投資知識,了解到每月分配型投資信託的分配金分為「普通分配金」與「特別分配金」。其中,特別分配金其實是從本金中支付的,比例越高本金就會越來越少。不過,他也明白這筆定期分配金仍能在一定程度上補貼生活費,因此暫時選擇繼續持有。如今,誠一透過「縮減生活開支+重新工作增加收入」的方式,已經不再像以前那樣焦慮。他也開始規劃長遠的理財藍圖,打算有計畫地運用剩餘資金,過一個穩健的退休人生。 面臨通膨時代,您的退休計畫還安全嗎?|金錢性格專業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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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 焦點.元氣新聞
【老後財務自主】看太多悲劇 醫籲「留房養老」
長期致力於失智症照護的醫師陳乃菁,有陣子在粉專發文,呼籲民眾善用「留房養老」信託為自己做好準備,留一份保障。一個神經內科醫師,為何要倡議用房產保障老後?「我遇到很多悲慘案例啊!」採訪前幾天,她才聽到何媽媽的故事。何媽媽用心栽培兒子去美國唸書拿到博士,畢業後在當地就業。不久前,兒子要喪偶的媽媽賣房變現、一起去美國,「妳也老了快八十歲了,來美國,我照顧妳。」何媽媽賣掉房子、把錢給了兒子,拉著行李跟兒子到機場,然後兒子說要上廁所就再也找不到人。她現在靠低收補助過活。另一位藍奶奶,她年老時把資產逐漸分給孩子,想著日後讓孩子照顧。大女兒拿到兩間加油站;二女兒分到一排五間房子,但心有不平,她覺得姊姊的加油站比較值錢;小兒子拿走了所有的錢和股票後消失不見。藍奶奶目前名下沒有任何資產,住在高檔安養院,三個孩子不會來看她,卻常為了要分攤多少安養院費用吵架,還因為財產分配反目成仇訴訟。陳乃菁感嘆,相仿故事一再發生,這些長輩雖有豐厚資產,卻因為理所當然認為老後生活及病後照顧交給孩子就好,沒有自主思考、妥善規畫,導致老年失去自主權與照護品質。她認為,親子的關係應獨立於金錢之外,最好的關係是彼此支持、各自安好,宛如朋友般的互動。孩子不要覺得父母的資產就是我的,期待繼承遺產;父母也別理所當然認為自己的老後是兒女的責任。她呼籲每個人都要及早思考,「什麼是我舒服的生活方式、偏好的老年生活,我要如何用自己及公共的資源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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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 焦點.元氣新聞
【老後財務自主】善用以房養老 付新家貸款
老後的不幸常常不是沒有資源,而是沒有規畫及善用資源,把自主權交給了他人。多數嬰兒潮世代幾乎都擁有房產,而且超過一半擁有不只一棟房,有房產者如何善用房養老?四十歲的立明住在新北市,他的父母年輕時打拚,沒有存下多少現金,反而將賺到的錢都拿去買房子,目前名下共有兩棟公寓,一間自住、一間出租。父母多年來一直住在四樓的公寓,不想搬家,直到九年前,母親因心臟病不能再爬樓梯,家人討論是否要搬進有電梯的大樓?但是,錢從哪裡來?這時,立明的姊姊想到公股銀行推出的「以房養老」政策,找銀行詢問如何透過父母手上不動產,幫他們活化金流換房,尤其前提是,立明家不想賣房。經過銀行建議,立明的父母在不用賣房的前提下,買下一棟總價一千兩百萬的新大樓,順利從老公寓搬到有電梯的大樓。作法是將原有的兩棟公寓,分別作設定抵押的周轉金貸款,還有以房養老的貸款。姊弟倆先將其中一棟房子設定五百萬元的周轉金貸款,由於父母都年老,因此由兒子立明作為房貸借款人。他們從中拿兩百四十萬元當頭期款,剩下的八成則透過銀行的房貸來取得。房貸還款來源,則是將父母當時居住的四樓公寓抵押給銀行進行「以房養老」。根據銀行的規畫,一千多萬總價的房屋,以約房屋價值的五成來抵押,分三十年撥款,每個月大約可拿三萬兩千元,這筆錢正好來還房貸。清償撥款後 非「遺產」將來父母離世,以房養老的房子必須要先清償撥款的金額,才能取回房子,否則立明就得賣掉房子,把錢還給銀行,貸款還完之後剩餘的款項才歸立明所有。姊弟倆有共識,父母辛苦賺來錢就該用在他們身上,就算立明最後沒有足夠的錢清還貸款把老公寓拿回,但老人家能以此安養天年,也值得了。此外,銀行業者指出,以房養老還有一個「外溢效果」,以房養老的房子是銀行的債權抵押擔保品,已不能視同「遺產」,當立明把銀行的錢還完之後再取回這棟房子,沒有遺產稅的問題。立明父母面臨的換屋需求,也是很多長者的難題,以房養老透過逆向抵押把不動產變現、活化金流,解決金流不足困境。「包租代管」領養老金除了以房養老,還有另一種「留房養老」,後者為安養信託的一環,最大的差異在於,前者是「抵押房子」給銀行,以「貸款」作為現金流的來源,後者則是透過在銀行開立信託帳戶,來委託銀行以「包租代管」來取得現金流,通常能用留房養老的,較適合手上不只一棟房子的長者,由於房子並非抵押給銀行,長者往生之後,產權不會受到影響,目前最常見的,是長者入住安養機構,財源則由留房養老的租金來支付。還有「賣房養老」,則適合「多屋族」。銀行業者指出,通常多屋族長者,除了自住之外,也會把房子出租,靠租金作為固定收益來源之一,有一種情況是當這類長者退休,房貸卻還沒繳完,通常會先賣掉其中一棟房子,還完手中房貸,剩餘的錢拿去作理財,一部分會作優利定存,一部分則作其他收益更高的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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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退休力.理財準備
70歲單身姐贈予房卻讓妹苦惱!理財專家教「最強資產傳承組合」,10個最適規畫時機曝
前幾天,一位老客戶小梅打電話給我,語氣中帶著糾結。她說自己有個七十多歲的單身姐姐,最近主動談起「身後事的規劃」。姐姐的名下有一間房子,想在百年之後將它留給小梅,但附帶一個條件——若將來處理掉這間房子,要將一半款項捐給公益慈善團體,另一半才留給小梅使用。小梅很為難,她擔心如果這間房子提前過戶到自己名下,將來自己過世時,先生或孩子不一定會依照姐姐的遺願去做。她還想知道,房子若在姐姐生前就過戶,或是等到姐姐身後繼承,會不會有稅務、法律、兄弟姐妹分配上的問題?畢竟他們家總共有五個兄弟姐妹,如果等到姐姐百年後才處理,很可能她只能拿到四分之一,根本無法完成姐姐的心願。這個案例,正好是我常在生活中遇到的現象:很多人在做房產安排時,只想到法律與產權問題,卻忽略了背後的資金運用、稅務負擔、家人執行力,甚至是遺願落實的保障機制。而這,正是地政與保險專業交集的黃金時刻。為什麼「地政+保險」是最強的資產傳承組合?在我的經驗中,地政專業負責「有形資產」的過戶與登記,保險則能處理「無形保障」與資金安排。很多人以為兩者毫無關聯,但其實在許多重要時刻,它們是可以互補、甚至缺一不可的。地政與保險的黃金交集 10個常被忽略的規劃時機 以下是10個生活中常被忽略的「地政+保險」交叉機會。如果你在這些情況中只找地政士,卻沒同時做保險與資產規劃,小心會留下後患。1. 不動產贈與 • 情況:父母在生前把房子過戶給子女,想節省遺產稅或避免爭產。 • 風險:(1)贈與時的一次性稅賦負擔大(2)父母如果資產大部分都轉給小孩了,未必有足夠現金流來支持自己的退休生活。 • 保險應用:用壽險做稅源準備,或以人壽保單保障父母未來的生活費。2. 繼承/遺產分割 • 情況:長輩過世,房產由多位繼承人共同持有。 • 風險:分割協議談不成、有人想變賣有人想保留,容易引發糾紛。 • 保險應用:提前準備身故保險金,讓想保留房產的繼承人可以補償其他人,避免被迫賣屋。3. 首購或換屋貸款 • 情況:買房需要長期房貸。 • 風險:貸款人若發生意外或失能,家人無力償還。 • 保險應用:房貸壽險或足夠的保障保險,讓風險發生時能得到足額理賠,確保家人不被迫賣房。4. 離婚財產分配 • 情況:婚姻結束後,房產與其他資產重新分配。 • 風險:子女未來的生活保障與受益人設定被忽略,可能影響生活與教育金。 • 保險應用:重新規劃保單受益人、用年金險確保孩子的長期生活費。5. 企業名下不動產移轉 • 情況:企業主退休、轉讓資產或規劃接班。 • 風險:一次性稅負沉重,影響公司資金流。 • 保險應用:高額壽險作為企業傳承與稅務資金來源。6. 土地重劃、都更、合建分屋 • 情況:原地主因都更或合建,持有多間新房或現金。 • 風險:突然增加的資產若缺乏配置,可能稅負高或資金閒置。 • 保險應用:透過保單分散資產、壽險做遺產稅準備。7. 移民或外籍配偶涉及不動產持有 • 情況:跨國婚姻或家庭成員移民。 • 風險:跨國財產轉移涉外匯、稅務與法律差異。 • 保險應用:美元計價保單或外幣保單作為資產避險工具。8. 高齡屋主處理不動產 • 情況:長輩年紀大,想在生前安排好資產。 • 風險:長照需求、醫療費用、身後稅務規劃不足。 • 保險應用:長照險、年金險、壽險做資金與稅務準備。9. 有未成年繼承人 • 情況:父母過世時子女尚未成年。 • 風險:未成年人無法直接管理遺產,資產可能被監護人動用。 • 保險應用:規劃保險金信託,確保資金專款專用於孩子教育與生活。10. 特殊案件(凶宅、無人繼承、公益遺贈) • 情況:屋主想把資產留給公益,或處理無人繼承的財產。 • 風險:遺願無法落實、財產流向與本意不符。 • 保險應用:透過保險金信託指定用途,確保資金依照遺願執行。 延伸到小梅的案例:姐姐可以透過「人壽保險+保險金信託」指定受益比例與用途,讓捐贈與留存比例完全依照原意落實,避免因產權與繼承法分配而被稀釋或改變。小梅案例的啟示如果只從地政角度處理,小梅和姐姐需要考量的是: • 贈與 vs. 繼承的稅負差異 • 兄弟姐妹間的繼承順位與比例 • 是否需要設定使用權或附條件的贈與但若結合保險與信託工具,就能: 1. 用保單的受益人比例設定,確保資金分配依姐姐意願進行。 2. 透過保險金信託,讓捐款與自用款項有明確執行機制,避免後代或配偶更動。 3. 配合地政上的產權安排,確保整個流程在法律與情感上都圓滿。這也是為什麼我常說:「地政解決的是產權問題,保險解決的是執行與保障問題。」人生重要資產 不只有形的房子及現金人生的重要資產,往往不只是房子或現金,而是我們對家人、對社會的心意與責任。如果能在地政專業與保險規劃之間搭起橋樑,就能讓這份心意被完整、確實地傳遞下去。下次處理房地產時,不妨多思考一下:「除了產權過戶,還有沒有需要搭配的資產保障安排?」也許這份規劃,能為未來省下不少金錢、衝突與遺憾。作者:楊馥瑄經歷:TFPA台灣理財規劃產業發展促進會理事樂學網[理財觀念實務班]講師理財周刊線上直播課程講師Smart智富月刊保單評選委員政治大學壽險經營管理碩士學分班台灣大學高階財富管理研究班壽險公會表揚全國最佳績優外勤人員(2006)專業證照:CFP®國際認證高級理財規劃顧問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合格投信投顧相關法規乙科測驗合格人身保險業務員銷售外幣收付非投資型保險商品測驗合格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資格測驗合格財產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合格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合格 面臨通膨時代,您的退休計畫還安全嗎?|金錢性格專業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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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6 焦點.元氣新聞
【老後財務自主】熟齡理財證照夯 高齡金融顧問保健到傳承全包
因應台灣步入超高齡社會,「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是金融體系最新竄起的證照,根據信託公會統計,截至一一三年底,累計共有一○七三八人參與,其中考上證照的人數有五○七三人。信託公會秘書長呂蕙容指出,錄取率不到百分之五十,有很多人考好幾次才上,並不好考,而且每三年得換證,倘若被客訴就不能換證,除此之外,在報考前就得先上七十二小時的課,三年換證之前,也得再回訓十二個小時,以保持規劃師的與時俱進,各方面要求都很嚴格。雖然這張證照非金融業也能來考,但水準卻不下於理專。呂蕙容說明,應試者資格包括了卅五類高考合格者,像醫師、護理師、律師、會計師這些專業人士,還有社工、長照人員、大專老師。目前取得證照的五千多名規劃師,九成以上都為金融業人員,非金融專業取得者占比約近百分之十,將近五百人,雖然不見得因此去銀行服務,但卻因為取得該證照,使其服務的能量更廣。呂蕙容也指出,信託2.0之後,就要求分行都要設信託專員,再加上已有約五千名銀行人員,其中包括很多信託專員及理專取得該證照,因此,若客戶向銀行指定要由高齡規劃師來服務,銀行應可配合。對於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和一般理專的差異,呂蕙容分析,理專是從銷售的角度來推薦商品,著重於理財,而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則是針對客戶邁入高齡的需求提供全方位服務,除了理財,還包括未來終生的財務安養和傳承的全方位需求。考前訓練七十二小時的課程內容非常廣泛,包括高齡者的身心相關知識,與涉及法律、社福相關制度,和哪些商品適合高齡者,因此,並非從追求高報酬的理財角度出發,也有關於生活、安養、保健的跨業結盟需求。數位版看這裡通膨致使同樣的錢買不到以前能買的東西、股災讓靠投資收益生活的退休族現金流不足、房地產或其他投資工具也變得不穩定。風險環境帶來財務焦慮,我們該如何做資產配置,重建日常的穩定感?退休族5個財務行動國內,年金制度、稅制等政策的變動、通貨膨脹;國際上,中美貿易戰讓全球經濟不穩定。整體環境使得「頤養天年」的生活變得困難。當退休族的「預期可支配所得」不再穩定,支出卻持續上升,專家提出五個財務行動,讓你重新打造多一點彈性與自主權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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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6 焦點.元氣新聞
【老後財務自主】資產配置避險思維升級 留1成投資黃金
在國際局勢動盪的現況,金價已高,未來是否還值得投資?台北富邦銀行資深副總吳傳文分析,黃金價格受地緣政治和經濟不確定性加劇,以及投資用途及科技用金需求加速,這兩大影響之下持續創新高,另外川普政策的不確定性,關稅、移民政策都將加速通膨,因此,黃金仍為投資人考慮配置的一環。至於要買實體黃金還是黃金存摺,吳傳文分析,實體黃金單次買賣成本高,通路費用率約百分之三至十,且有保管風險,建議透過黃金存摺買賣成本較低,費率約百分之一至一點四五,不過,黃金存摺要兌換實體黃金,得另付手續費。除了這兩種選項,若有投資避險需求,他建議可透過黃金ETF配置,買賣價差低、流動性佳、較適合長期持有。玉山銀行則分析,黃金購買意願及金價迄今深具韌性,應與市場對美債赤字及川普任期不確定性的擔憂有關,後續央行及投資人還是會將部分美元資產配置轉向黃金以利保值,建議投資人除購入實體黃金及黃金存摺外,亦可考慮部分配置黃金相關基金或ETF。中信銀財富管理產品處副總武于程則認為,風險分散的概念應要更進化。他指出,以往資產配置就是股債搭配,股票是動力引擎,債券像是股災時的救生圈,如今通膨率加上財政擔憂,債券避險效果下降,過去是股市跌、債券漲,現在則趨向股債同漲跌,因此,在避險上的功能定位也應作調整,過去是採取股六債四配置,但現在可能要調整為六十、三十、十,多出來的百分之十建議去作黃金、REITs(不動產投資信託)、基礎建設等實質資產的配置,另外他建議,像避險基金這類產品的風險分散效果也會較好。數位版看這裡通膨致使同樣的錢買不到以前能買的東西、股災讓靠投資收益生活的退休族現金流不足、房地產或其他投資工具也變得不穩定。風險環境帶來財務焦慮,我們該如何做資產配置,重建日常的穩定感?退休族5個財務行動國內,年金制度、稅制等政策的變動、通貨膨脹;國際上,中美貿易戰讓全球經濟不穩定。整體環境使得「頤養天年」的生活變得困難。當退休族的「預期可支配所得」不再穩定,支出卻持續上升,專家提出五個財務行動,讓你重新打造多一點彈性與自主權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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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6 焦點.元氣新聞
【老後財務自主】關稅亂流 退休理財8心法
二○二五年的經濟局勢讓退休族深感不安,通貨膨脹使得原有的退休金縮水,川普關稅貿易談判帶來一波股災,而且不知道會到何時。到底關稅戰還會持續多久?對於已退休或將要退休的人士又會產生哪些影響?在資產配置上要如何調整才能降低財務上的焦慮?台北富邦銀行資深副總吳傳文分析,若以二○一八年美中貿易戰的經驗來看,當時約十八個月才達成初步協議。考量到這次範圍遍及全球,不再限於美中,因此推估全體貿易談判可能至川普卸任都無法完全完成。他進而指出,以目前局勢,只要各國積極與美國協商,美國大致不會再次採取強硬手段。對於熟齡族因應貿易戰的布局,吳傳文認為,由於談判曠日廢時,中間仍可能有衝突發生,引發市場動盪,他建議熟齡人士應做好風險控管,並相對降低高波動資產的比率。吳傳文認為,「股災+通膨」的雙重壓力的確帶給退休族群財務焦慮。整體而言,他認為已經沒有固定收入的退休族,應採取分層配置、穩中求利、提高彈性的策略,同時調整心態、建立現金流保障。有月退者 預留12月緊急預備金倘若把退休族群分成二類,一是有領月退、有一些股票和存款,但未特別做退休理財規畫者,這類退休族群,往往目前夠用,但也會有面對股災及通膨而生的焦慮。針對此類他提醒,安全感不是來自帳上金額,而是規畫與分配的智慧。他的四個建議包括:一、建立現金流保障:建議預留約六到十二個月生活支出為「緊急預備金」,放置在高流動性的工具,例如活存、短期債券型基金等。二、降低波動風險:檢視現有高風險高波動配置,逐步調整為低波動高股息股票ETF,或多重資產平衡型基金。三、通膨抗壓對策:可評估通膨連結ETF、優質美元債券或投資級公司債等抗通膨工具。四、多元幣別配置:降低台幣升值的匯率風險。無月退者 活化資產保留居住權另一類是退休金不足,靠投資理財,例如美債、債券型基金、高股息股票等累積退休金,但因關稅戰及股災,現金流不如以往,擔心入不敷出,甚至有解約保單與賣房壓力者。吳傳文認為,此時在資產配置的心法以「保留居住權,活化資產價值,讓退休生活不失尊嚴也不失彈性」為原則。他建議四個方向:一、保守但不悲觀,市場波動可透過策略性資產配置具現金流功能的配息產品穩定生活。二、彈性面對變化,定期檢視資產規畫目的並調整資產結構。三、尋求專業理財顧問、信託服務與風險控管工具協助,減少情緒性決策。四、與家人開誠布公,對於財務狀況與未來需求有一些共識。數位版看這裡通膨致使同樣的錢買不到以前能買的東西、股災讓靠投資收益生活的退休族現金流不足、房地產或其他投資工具也變得不穩定。風險環境帶來財務焦慮,我們該如何做資產配置,重建日常的穩定感?退休族5個財務行動國內,年金制度、稅制等政策的變動、通貨膨脹;國際上,中美貿易戰讓全球經濟不穩定。整體環境使得「頤養天年」的生活變得困難。當退休族的「預期可支配所得」不再穩定,支出卻持續上升,專家提出五個財務行動,讓你重新打造多一點彈性與自主權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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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退休力.理財準備
退休金第3支柱!理財專家解析如何利用TISA儲備老後開銷與醫療需求
面對高齡化社會帶來的退休挑戰,金管會在今年7月力推「台灣個人投資儲蓄帳戶」(Taiwan Individual Savings Account)制度,簡稱TISA,希望鼓勵國人及早儲蓄與穩健投資,為未來的退休生活做好準備。目前TISA制度是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負責建置交易平台,預計成為第三支柱退休金的重要工具。採「連續扣款24個月」 TISA鼓勵長期、紀律性投資TISA全名是「台灣個人投資儲蓄帳戶」,核心理念在於鼓勵民眾透過長期、紀律性的投資,為自己的退休生活累積財富,並緩解國家在未來高齡化社會下的財政壓力。金管會推動TISA制度,目的在提升民眾投資理財知識與資產管理意識,鼓勵民眾及早進行中長期穩健投資,逐步累積生活儲備,強化財務自主能力。同時TISA也肩負著提升全民金融素養的重任。透過鼓勵年輕族群及早接觸理財與資產管理概念,同時也能有效降低遭遇投資詐騙的風險,保護民眾的財產安全。由於TISA制度核心精神在於長期、紀律性的投資,所以採取「連續扣款24個月」的設計。這項規定旨在鼓勵投資人進行長期且穩定的定期定額投資,而非短期的投機行為。透過長時間的投入,投資人更能有效分散市場波動風險,並充分發揮複利效應的潛力。同時,投資門檻僅1,000元,可以讓更多的民眾參與。另外,TISA帳戶基金享有零手續費的優惠,基金的管理費遠低於市場上一般基金的費用。這些費用的減免,將直接提升投資人的實質報酬率,讓投資成果更具吸引力。TISA適格基金標準能夠成為TISA帳戶的上架基金,都是經過TISA基金委員會的篩選,目前公告的TISA級別基金須滿足以下條件:1.基金類別:僅限股票型、債券型及資產配置型(股債混合)基金型。2.基金規模:基金成立需滿3年,且規模達新台幣5億元以上。3.機構評等:取得國際評等(例如晨星或理柏)達一定標準,例如三星以上。4.基金指標:基金風險與報酬需穩定,例如Sharpe ratio或Sortino ratio須達標準值。這些條件,都是為了確保投資標的穩健,讓民眾投資更安心。為何金管會要推動TISA?台灣社會已在今年度邁入「超高齡社會」(即65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比率超過20%),這不僅意味著平均壽命的延長,更預示退休生活與長期照護所將面臨的前所未有的挑戰。根據2025「台灣高齡社會退休生態觀察指標」的調查結果顯示,國人對於退休信心指數僅有55分,退休充裕指數更是跌破60分,雙雙創下歷史新低。實際開始準備退休金的年齡也延後至平均45歲,與理想中的39歲相差甚遠,這反映出民眾在退休規劃上存在嚴重的時間落差與準備不足的現象。這樣的準備落差,將讓未來的生活品質面臨更大的壓力。退休金制度3大支柱目前台灣的退休金制度主要由三大支柱構成: 1.第一支柱:政府主導的強制型年金。包括勞工保險(勞保)、國民年金(國保)、公教人員保險、軍人保險等。這些制度旨在提供基礎的生活保障。2.第二支柱:職業年金制度。由雇主和受雇者共同提撥,例如新制勞工退休金(勞退)、軍公教人員退撫基金。這些制度通常與個人的工作經歷和薪資水平掛鉤,為受僱者提供額外的退休保障。3.第三支柱:個人退休理財。透過個人主動儲蓄和投資,彌補退休金缺口。涵蓋銀行存款、基金投資、保險規劃等多元化的理財行為。目標是彌補前兩支柱的不足,讓個人能夠更充裕地支應退休生活。但現實情況是,僅憑前二個支柱往往難以支應退休後日益增長的生活開銷與醫療照護需求。儘管台灣民眾普遍擁有較高的儲蓄率,且具備一定的理財意識,但缺乏一個有效且具誘因的機制來引導這些儲蓄轉化為長期穩健的退休投資。因此,建立一個健全且具吸引力的第三支柱,已成為當前政府與金融主管機關的當務之急,也是推動「具台灣特色之個人投資儲蓄帳戶(TISA)」的核心動機。國外經驗借鏡1.日本NISA (Nippon Individual Savings Account)日本是2014年推出NISA制度,藉由提供股息和資本利得免稅,年投資上限設定等機制,引導家庭資金回流資本市場。截至2025年3月底,NISA帳戶數已突破2,646萬戶,且投資者年輕化、女性化。2.英國ISA (Individual Savings Account)ISA制度是1999年開始推動,投資者可將年度20,000英鎊的免稅額度自由分配在五種ISA帳戶,其中Stocks and Shares ISA,可投資股票、債券、基金等,追求資本增值。目前約有2,000萬人持有ISA帳戶,佔成年人口的1/4。TISA稅賦優惠 是擴大民眾參與與否關鍵TISA制度的推出,是台灣針對高齡化所做出的重要制度創新,透過費用誘因與紀律機制,鼓勵民眾提早為退休儲蓄準備。觀諸國外類似制度的發展,稅賦優惠是擴大民眾參與的重要關鍵,這也是金管會推動的第二階段目標。伴隨完善教育與更多投資標的選項,TISA有望成為扭轉國人退休準備不足、強化個人財務安全的重要關鍵。作者/劉憶娥經歷:大學講師、保經公司簽署人、信託公會副組長、科技公司管理部經理、證券公司承銷部經理專業證照:考試院稅務記帳士、人身及財產保險經紀人、人身及財產保險代理人考試及格、勞動部就業服務乙級、台灣及中國認證理財規劃顧問(CFP®)、美國管理會計師(CMA, CFM)、美國及台灣內部稽核師(CIA)、台灣證券投資分析人員(C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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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0 失智.名人專家
2025失智論壇/陳明賢:守護長輩不動產 善用兩項「即時通」防詐
有民眾擔心長輩不動產、財產遭詐騙或遭他人擅自移轉。聯合報健康事業部主辦、富邦人壽贊助的「不怕失智,共向未來」2025失智照護永續論壇今天舉行,富邦人壽法律事務部律師陳明賢建議,可善用政府機關提供的「地籍異動即時通」與「稅籍異動即時通」等「即時通」服務,一旦有人私下移轉、買賣長輩不動產,可發揮警示效果。申請地籍、稅籍異動即時通,可盡速掌握訊息陳明賢表示,地籍異動即時通的申請單位為地政機關,當出現不動產買賣、拍賣、信託、贈與、查封、假扣押與抵押權設定等情況時,只要有申請這項服務,地政機關會在「收件時」與「異動完成時」以簡訊或電子郵件主動通知民眾。至於稅籍異動即時通,則須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當出現縣市土地增值稅申請案件,或有人嘗試申請縣市契稅申報移轉,只要有申請稅籍異動即時通服務,稅捐稽徵機關在收件時,便會以簡訊或電子郵件主動通知土地、建物原所有人,這時,只要家人、土地或建物所有人即時趕到稅捐稽徵機關,就有機會即時阻止流程繼續執行,以免不動產遭過戶,便需要花更多心力、時間處理。不動產預告登記,避免詐騙集團暗中行事「當詐騙集團想偷偷過戶財產,卻在戶籍謄本上看到土地、房屋設有預告登記,通常就不會自找麻煩!」在守護長輩不動產部分,陳明賢也建議,民眾可向地政機關申請「預告登記」,避免詐騙集團、外人暗中行事。陳明賢解釋,預告登記屬於一種限制登記,主要針對的是土地、房屋「所有權」,這意味著土地、房屋所有權人若要買賣、贈與名下土地、房屋,或借款時想為土地、房屋設定抵押權,須經過預定人同意,且只要預告登記未塗銷,預告登記紀錄就會一直存在。不過,如果遭遇徵收、法院判決或強制執行等情況,即使有預告登記,流程還是會持續進行。在長輩金融財產的保護上,民眾也可與長輩商量,向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申請「金融註記」,主要目的是促使金融機構加強審查,以避免長輩因授信,或因持有信用卡、現金卡而遭利用,進而衍生一連串金融交易風險。另外,向法院申請監護宣告、輔助宣告等策略,也可納入考慮。未來,金管會將推保單聯絡人機制此外,未來金管會也將參考日本保險業所推出的高齡友善服務措施,鼓勵壽險業者以家族聯絡網為基礎,建立「保險契約指定聯絡人」機制。陳明賢認為,透過這樣的保單聯絡人機制,長輩在投保等方面,也將有更多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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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 退休力.理財準備
繳了一輩子的保費,年老時卻被扣押還債?3個救濟途徑保障保險權益
人生真的好難!你以為買了保險,以後必須用時就能用得到嗎?以下從實例來看,保單強制執行的現況。【實例】林先生是一家小工廠的老闆,因疫情後訂單銳減,工廠資金週轉出現困難,向銀行申請500萬元貸款卻無力償還。銀行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法院查詢發現林先生名下有多份保險,隨即發出扣押命令凍結其保單權利。林先生收到通知時,才驚覺家人未來的保障可能因債務問題而失去。保單真的會被扣押嗎?保單強制執行合理嗎?保單強制執行的法律依據,主要來自於《強制執行法》及最高法院的相關裁定。2022年底,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作出108年度台抗大字第897號裁定,明確指出「執行法院於必要時,得核發執行命令終止債務人為要保人之人壽保險契約,命第三人保險公司償付解約金」。這項裁定確立了保單可作為強制執行標的的法律原則,並成為法院執行保單的依據。該裁定主要理由包括:1.保單價值準備金為要保人財產:要保人繳交保險費累積形成的保單價值準備金,屬於要保人所有的財產權。2.非一身專屬權利:保單權利可隨要保人地位變更而移轉或繼承,並非僅限於要保人個人。3.終止契約為必要行為:為使保單價值轉化為解約金,法院可代位終止契約。如何執行保單強制執行?保單強制執行的程序大致可分為以下幾個階段:1. 債權人聲請債權人(如銀行、資產管理公司或自然人)向法院或行政執行署聲請扣押債務人財產。聲請依據包括民事債務不清償(如貸款違約)、公法債務未履行(如欠稅、健保費、罰款)等。2. 法院核發執行命令法院審查後,向保險公司發送扣押命令,內容明確要求禁止債務人處分保單相關權利,凍結保單現金價值與給付請求權。3. 保險公司配合執行保險公司收到命令後,依法辦理扣押,立即凍結保單處分權(如變更要保人、解約等),並回報法院扣押狀況。4. 通知債務人債務人通常在保單被扣押後才收到執行命令,實務中通知時間常落後於執行命令生效日,導致債務人權利已被凍結才知情。扣押後的保單有影響嗎?保單遭強制執行後,債務人面臨很多的權益限制:1. 處分權全面凍結•身份變更禁止:無法變更要保人或受益人。•資金運用禁止:禁止辦理解約領取解約金,同時凍結保單借款權利。•價值處分禁止:任何可能減少保單價值的行為均被禁止,包括保單質借或部分解約。2. 保障功能受損•理賠金扣押風險:若債務人為受益人,醫療理賠金可能被扣押。•契約終止危機:法院可代位終止契約,以解約金清償債務,導致保障中斷。•附約連帶影響:主約終止時,健康險/傷害險等附約可能連帶失效。收到執行命令後如何救濟?債務人面對保單強制執行時,可採取以下救濟途徑:1. 聲明異議債務人可依《強制執行法》第12條規定,於收到通知後10日內提出異議狀,向執行法院聲明異議,常見理由包括:•否認債務存在或已清償•保單屬維持生活所必需•保單價值遠低於所失保障,不符比例原則•已聲請更生、清算或破產程序2. 與債權人協商債務人可主動與債權人協商,尋求分期償還或替代清償方案,避免保單被強制執行。3. 申請律師協助債務人可諮詢律師協助,維護自身權益。保險法修正後還會扣押保單嗎?2025年6月,立法院三讀通過《保險法》修正案,並且在20日生效,主要修法重點包括:豁免強制執行範圍:以下保險不得作為扣押或強制執行之標的1.要保人為債務人的人壽保險契約解約金未超過每月最低生活費1.2倍計算6個月金額者(目前為14萬6730元)。2.要保人為債務人的健康保險契約及傷害保險契約解約金債權。3.主管機關為推動提升基本保險保障政策,公告之人壽保險契約(目前為小額終老保險契約)。介入權制度允許對被保險人有保險利益者、要保人具名指定之受益人、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一定範圍內的親屬,在支付保險契約終止後預計可償付的解約金後,得以變更為新要保人以延續保單效力。新法施行後,預期約74%健康險和傷害險附約可免於執行,總計可排除近9成、逾百萬張保單,大幅減輕法院執行案量,並維護基本保險保障功能。《保險法》修正 平衡債權人權益保護與債務人生活保障保單強制執行制度在債權人權益保護與債務人基本生活保障之間需要取得平衡。隨著《保險法》修正案的通過,預期將大幅減少不當的保單扣押案件,同時保護債務人的基本保險保障。對於一般民眾而言,了解保單強制執行的相關規定,做好適當的保險規劃與債務管理,是保護自身權益的重要課題。同時,在面臨相關法律問題時,應積極尋求專業協助,維護自身合法權利作者/孫國城CFP®國際認證高級理財規劃顧問RFA退休理財規劃顧問保險管理學會理賠人員資格壽險公司處經理 從業30年壽險公會人身保險業優秀從業人員現代保險基金會信望愛最佳專業顧問天下雜誌709期專訪專長:保險/退休/傳承/信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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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退休力.理財準備
退休夫妻存800萬+月領5萬 和兒子討論「遺產分配」後悔:早知就不存錢了
日本一對67歲的夫妻在結束長年職場生涯與育兒責任後,迎來悠閒的退休生活。當他們向兒子透露資產與未來安排的想法時,竟引來一連串金錢上的索討,不僅讓原本穩定的財務出現危機,也動搖了家庭關係的平衡。《THE GOLD ONLINE》報導,日本的橋本(化名)65歲時從工作崗位退休,妻子也辭去兼職工作,兩個兒子也已長大並成家,他們準備過下半場的第二人生。橋本夫妻的老後資產約為3800萬日圓(約新台幣760萬元),房貸早已還清,兩人合計的年金收入每月約26萬日圓(約新台幣5.2萬元),足以支應日常所需。退休後,他們積極參加銀髮族專屬的優惠旅遊行程,走訪歷史遺跡名勝,仿佛是要彌補過去被工作與家庭壓縮的時光。除了旅遊,他們最期待的便是每年兩次、兒子一家返鄉團聚的日子,孫子們的笑容讓家中充滿生氣。隨著正式進入退休生活,橋本夫妻開始思考未來的生活規劃與最終的身後安排。於是他們在新年團聚時,與兒子們進行一次家庭會議,向兒子們說明:「我們的生活費可由年金支應,不會造成你們負擔」、「3800萬日圓的資產預計能留下約一半」、「房子日後賣掉也無妨,兄弟平均分配就好」,並進一步表達希望他們日後能公開和平地處理遺產分配事宜。兒子們聽後也表示同意。討論晚年資產分配 迎來意外的經濟求援沒想到會議的尾聲,次子開口說:「雖然說能留下資產的一半,但能不能提早先給我一部分?」橋本詢問原因,次子表示自新冠疫情以來,收入大減,再加上物價上漲、房貸負擔及孩子教育費,三重壓力讓家庭財務陷入困境,於是他懇求父母在這段艱困時期伸出援手。但當時還有長男在場,橋本夫妻一時難以給予回應。正當他們猶豫時,長男也表示:「如果你們真的有餘裕,能提前贈與一些給我,那將非常有幫助。」夾在親情與穩定老後之間的抉擇橋本夫妻也知道未來若出現失能或疾病,將面臨不可預測的醫療與照護支出,他們難免憂心老後資產是否足夠。然而,長男40歲、次子37歲,正是經濟壓力最沉重的階段,橋本夫妻深知這點,也無法對眼前困境視而不見。最後,他們決定援助孫子的教育費用,條件是若夫妻任何一方未來需照護,兒子們須攜手負擔責任。無止盡的金錢請求 逐漸吞噬老後資金起初,橋本夫妻認為僅是幫助孫子的學費,不會對生活造成太大衝擊。然而現實遠比預期殘酷。孫子總共有4人,若全數就讀四年制大學,夫妻負擔其學費的一半,就需支出約1000萬日圓(約新台幣200萬元)。去年團聚時,兒子們要求提高給孫子的紅包金額;最近甚至頻繁返鄉,直接當面索求資金。從原本的年節探望,變成了頻繁上門「要錢」。起初夫妻還能咬牙應對,但隨著援助擴及生活費補貼,夫妻心中響起警鐘,也開始後悔:「當初把資產狀況告訴孩子們,是不是錯誤的一步?」。夫妻倆開始身心俱疲。甚至傳來長媳與次媳之間因援助分配不均而產生嫌隙的消息,讓人不禁感嘆出於善意的坦誠,反成家庭紛爭的引爆點。生前贈與成為親情的考驗根據某信託銀行的「相續與贈與意識調查」,有近半數家庭認為自己未與家人充分溝通資產繼承問題。而過早進行生前贈與,若缺乏公平機制與共識,反而容易引發兄弟姊妹間的不滿與衝突。橋本夫妻原以為,主動溝通可以預防將來的糾紛,沒想到卻導致另一種形式的家庭崩壞。他們無奈地苦笑:「或許當初根本不該那麼努力地存退休金……到最後花光了,他們自然也不會再來找我們要錢了吧。」 面臨通膨時代,您的退休計畫還安全嗎?|金錢性格專業檢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