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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退休力.理財準備
節稅紅包變大,卻看得到吃不到?長照扣除額有3大排富陷阱 專家教解方
五月報稅季即將到來,對於家中有失能長輩或重度照護需求的家庭而言,長照開銷往往是沉重的經濟壓力。好消息是,在115年5月申報114年度綜合所得稅時,「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已從原本的 12 萬元,正式大幅調高至 18 萬元。然而,實務上常見許多家庭滿懷期望申報,最後卻因不熟悉稅法細節,誤觸「排富條款」而資格全失,「資訊落差」讓權益受損。「長照」與「身障」扣除額可以同時適用嗎?許多民眾在申報時常有迷思,以為「長照特別扣除額」和「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只能擇一申報。事實上,只要符合資格,這兩者是可以「同時適用、雙重疊加」的。這兩項扣除額的本質並不衝突:身障扣除額(21.8萬元)是針對「個人身心狀況」的補貼,而長照扣除額(18萬元)則是體恤家庭為「長期照顧」付出的勞心勞力。以王先生為例,其 80 歲的父親因失智領有中度身心障礙證明,並聘僱外籍看護在家照顧。申報時,王先生除了父親的一般免稅額(14.55萬),還能同時申報「長照 18 萬加上身障 21.8 萬」,共計享有 54.35 萬的扣除額。若以12% 的所得稅率計算,直接省下約 6.5 萬元的稅金,這筆資金便能實質補貼父親一整年的營養品與耗材費用。3大「排富地雷」恐讓權益歸零要避免看得到吃不到,必須先理解長照扣除額設有嚴格的「排富條款」。一旦誤觸以下任一地雷,18 萬元的額度將直接歸零:1.綜合所得稅率在 20%(含)以上:這是實務上最常見的門檻。家中若有長照需求的長輩,若由適用稅率 20% 的親屬申報扶養,將無法適用18萬元的扣除額;若能協調由適用稅率較低(如5%或12%)的親屬申報扶養,則可順利適用。2.股利選擇「28% 單一稅率分開計稅」:近年存股風氣盛行,若報稅時選擇將股利所得採「28% 分開計稅」,將自動喪失長照扣除額資格。例如退休的林伯伯為了節省 5,000 元的股利稅負選擇分開計稅,卻意外喪失了 18 萬長照扣除額(約可節省 21,600 元稅金),反而因小失大。3.基本所得額超過 750 萬元(最低稅負制):此條款針對有大額海外所得、特定保險給付或非現金捐贈的家庭。例如陳阿姨去年為了支付先生醫療費而贖回大筆海外基金,導致基本所得額超過 114年度標準(750 萬元),即使符合長照資格,該項扣除額亦無法適用。實務解法:如何妥善規畫並確保權益?面對環環相扣的稅務規範,預先規畫與試算是最為務實的做法:.證明文件提前備齊:不論是聘僱外籍看護的許可函、機構繳費單,或巴氏量表、身心障礙證明,務必在報稅季前確認時效。醫院重新評估往往需要數週,切莫拖到五月底才處理。.家族成員事前試算:對於持有股利所得的存股族群,建議針對「合併計稅」與「分開計稅」兩種方式進行雙向試算比較;處分大額資產前,亦可諮詢稅務專業人士,評估分年度處理的可能性。最重要的是,家庭成員間若能事先協調,將受扶養長輩交由適用稅率較低(12%或5%)的成員申報,將有助於整體效益的發揮。稅務規畫應由家庭共同支撐與理解長照是一場漫長的馬拉松。114年度長照扣除額的調升,體現了政府對於照護家庭的支持之意。在實務上,若協調由稅率較低的手足申報扶養,建議將「省下的稅金」透明化,存入父母專屬的醫療照護預備金帳戶中。 報稅不應僅是年度例行公事,更無須因分配問題而引發家人間的芥蒂。透過透明的資訊與理性的溝通,讀懂稅法規範、守護應有權益,讓這份節稅利益成為家庭關係的潤滑劑,共同為長輩構築更安穩的照護後盾。作者/劉憶娥經歷:大學講師、保經公司簽署人、信託公會副組長、科技公司管理部經理、證券公司承銷部經理專業證照:考試院稅務記帳士、人身及財產保險經紀人、人身及財產保險代理人考試及格、勞動部就業服務乙級、台灣及中國認證理財規劃顧問(CFP®)、美國管理會計師(CMA, CFM)、美國及台灣內部稽核師(CIA)、台灣證券投資分析人員(C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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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養生.家庭婚姻
退休夫突吐「出軌告白」58歲婦捨百萬賠償不選離婚:日子過得更舒心
日本一名五旬家庭主婦接到退休丈夫突如其來的出軌懺悔告白,她並沒選擇離婚或分割財產,最終的決定使婚姻權力關係徹底翻轉,讓她能過著兼顧經濟和家庭地位的理想生活。《THE GOLD ONLINE》報導,60歲的哲也(化名)在東京某中型製造公司擔任業務部長直到退休,可領2100萬日圓(約新台幣420萬元)的退休金。58歲的妻子由紀與他結婚30年,一直是專職家庭主婦,負責家務與育兒。在退休慶祝晚餐後,哲也突然正襟危坐、神情嚴肅地開口向妻子坦白一件錯事並向她道歉。原來哲也五年前去外地出差,晚上和和客戶公司的女性發生了一次性關係。哲也強調只有那一次,之後就結束了,但一直被罪惡感折磨,終於這天晚上向妻子告白。看著低頭道歉的丈夫,由紀感到全身血液瞬間冰冷。五年前正是丈夫承受工作壓力、情緒緊繃的時期,而她則全心照顧他的健康。沒想到在那段期間,丈夫竟與其他女性發生關係。「離婚」兩個字立刻浮現在由紀腦中。若離婚,她可以分得退休金的一半1050萬日圓(約新台幣210萬元),加上自住房產出售收益、丈夫年金的一半,甚至還能請求精神賠償。她壓抑著情緒冷靜思考:「現在離婚,我真的會幸福嗎?」雖然能拿到一筆資金,但快60歲的家庭主婦要獨自生活,這筆錢仍顯不足。即使去打工,也會面臨體力上的不安。讓她最終沒有選擇離婚的原因不只是金錢,丈夫在坦白後露出一絲如釋重負的神情,沉浸在自我滿足的懺悔中。這位30年來幾乎不做家事、回家只會吃飯睡覺的男人,此刻因罪惡感而畏畏縮縮。由紀突然意識到,這段告白將成為她未來生活中「最強籌碼」。妻子選擇不離婚 夫妻地位逆轉長時間沉默後,由紀明確地說:「你的背叛我一輩子都不會忘,也無法真心原諒,但我可以不離婚。」並向鬆了一口氣而落淚的丈夫提出以下條件:家裡財務全由妻子管理,家事以丈夫為主。妻子可以自由和朋友旅行、發展興趣,丈夫不能有怨言。就這樣,由紀取得了「寬宏大量的妻子」這個心理優勢地位。如今,哲也每天早上倒垃圾,由紀外出時負責打掃與洗衣;由紀則每月與朋友享受高級午餐與溫泉旅行,毫無罪惡感地享受自由生活。她笑著說:「比起離婚後過拮据生活,現在有一個帶著虧欠的『家政夫』,加上充足資金,反而更舒服。」熟齡離婚要考量的面向雖然中年離婚的比例日漸增高,但對家庭主婦而言,熟年離婚風險極高;即使資產對半分,若缺乏就業經驗或收入來源,仍難以應對長壽帶來的經濟壓力,甚至可能面臨老年破產。現實上,夫妻共同持有並使用資產,才能維持生活品質。在熟年階段,如何處理過去的錯誤,每對夫妻都有不同選擇。不選擇離婚,而是取得心理上的絕對優勢,或許正是妻子多年壓抑情緒的一種有效反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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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退休力.理財準備
通膨時代,「100減去年齡」投資法則還適用嗎?退休規畫專家點出關鍵觀念
針對傳統「100減去歲數」的投資準則,退休規劃專家提出不同見解,強調在長壽與通膨壓力下,過度保守的資產配置恐侵蝕退休金,甚至無法支撐長期財務需求。根據24/7 WALL ST.網站報導,「100減去歲數」的概念相當簡單,用100減去你的年齡,所得數字即為投資組合中應配置於股票的比例。例如,一名85歲長者,理論上只應持有15%的股票,不過,在2026年的今日,這項過往被奉為圭臬的公式已受到嚴峻挑戰。亞特蘭大退休規劃專家、Podcast節目「請教顧問」(Ask An Advisor)主持人摩斯(Wes Moss)直言,這是一項「非常陳舊且過於粗略」的準則,他完全不予認同。這項公式失效的主因在於現代人壽命延長與通膨侵蝕。摩斯指出,該準則建立在退休生活僅10至15年的時代,如今一位85歲的女性很有可能再活十年以上。若投資組合中有高達85%配置於債券,15%為股票,長期將面臨嚴重的通膨侵蝕風險。儘管通膨在疫情期間曾達7%高點,目前則回落至3%以下,但仍呈現緩步上升趨勢,持續削弱購買力,造成原本足以支應當下長照費用的固定收益,數年後可能出現不足。另外,摩斯認為,退休規劃中常用的「4%提領率」原則仍具參考價值。該法則建議退休者第一年提領資產的4%,之後依通膨調整。但這套模型的前提是投資組合至少需持有50%至75%股票配置,因此,僅持有15%的股票不僅過於保守,更在數學結構上無法支撐可持續的退休支出規劃,就連先鋒集團(Vanguard)創辦人鮑格(John Bogle)晚年也放棄這項觀點。摩斯進一步提出一個關鍵觀念,投資期限不應只看個人壽命,而是整個家庭。他指出,「很多時候,家族或父母的投資組合,其實應該以整個家族的時間軸來看。」若父母的資產預計將傳承給子女,其投資眼光就不應局限於當下的年齡,而應結合後輩更長的生命周期,「於是讓持有50%、60%甚至70%的股票變得更為合理,因為你考慮的是兩個時間軸,而不是僅有一個。」因此,對於財產足以支撐至百歲的85歲長者而言,也未必需要採取極度保守策略,反而可能更接近55歲投資人的配置邏輯,維持50%至70%的股票比重,兼顧資產成長與傳承需求。(本文經《世界新聞網》授權刊登,原文刊載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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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6 退休力.理財準備
5千萬房產為何只分到750萬?遺產分配有數字陷阱! 現值、市價搞錯權益縮水
在親人離世後,許多家庭面臨的往往不是平靜的哀悼,而是現實的利益拉扯。近日某網紅律師分享了一則案例:母親過世後留下一間房子,由兄妹共同繼承。有一天,哥哥拿著國稅局的遺產稅單告訴妹妹,房屋和土地的「現值」合計約 1500 萬元,並提出由他單獨繼承房屋,再補償妹妹750萬元。妹妹隱約覺得不合理,私下詢問房仲後才發現,該房屋市價約可達5,000萬元。這讓她陷入兩難:遺產分配,究竟應該依1,500萬,還是5,000萬計算才公平?別讓「資訊落差」成為家庭爭產的引爆點實務上,遺產糾紛的核心,往往不是感情破裂,而是「資訊不對稱」。當繼承人不了解法律與稅務規則時,容易誤將「課稅基準」當成「實際價值」,進而做出不利自身權益的決定。以前述案例而言,哥哥利用不動產價格的「資訊落差」,以國家課稅使用的「現值」取代市場真實價格,可能導致妹妹在不知情下低估自身應有權益,進而影響遺產分配的公平性,甚至埋下家庭衝突的種子。這也是過去十年間遺產糾紛案件持續攀升,每年約有3000件因遺產爭奪而對簿公堂的原因之一。法律小提醒:什麼是「公同共有」?民法第 1151 條規定,「繼承人有數人時,在分割遺產前,各繼承人對於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公同共有」的特性是,任何財產的處分(出售、出租、設定抵押)都需要全體共有人同意,容易造成資產無法靈活運用。因此實務上,常見做法是由一人取得完整產權,再以金錢補償其他繼承人。數字的陷阱:不動產為何有「多種價格」?要避免被誤導,必須先理解:同一不動產,在不同制度下會出現不同價格。土地常見的四種價格1.公告地價:地方政府二年重新評定一次並公告,用於課徵地價稅,通常明顯低於市價。2.申報地價:由土地所有權人在公告地價 80%~120%範圍內自行申報,用於地價稅計算。3.公告土地現值:地方政府每年1月1日公告,用於遺產稅、贈與稅、土地增值稅計算依據。4.市場交易價格(市價):也就是實價登錄上的價格,反映的實際成交行情。房屋常見的兩種價格1.房屋稅課稅現值(評定標準價格):政府用來計算房屋稅、契稅、遺產稅、贈與稅的基準。會依照房屋結構、屋齡等條件計算,因為會折舊,所以價值通常遠低於市價。一棟屋齡四十年的老公寓,課稅現值可能只剩下十幾萬,但市場行情卻可能高達上千萬。2.房屋市價:房屋實際的交易金額。課稅用的「現值」≠ 市場上的「真實價值」遺產稅看「現值」,遺產分配看「市價」為什麼同樣一棟房子,會有兩種標準?回到這位妹妹的困擾。在法律實務上,處理遺產有兩個完全不同的階段,計價標準也截然不同:第一階段:對國家繳稅繳交遺產稅時,國家看的是房屋「課稅現值」與土地「公告現值」,以國家認定的金額為準。這是因為政府為了稅務行政的便利與統一,必須採用標準化的計算方式。所以遺產稅單上的房子的課稅價格是1500萬。第二階段:對家人分產然而,在遺產分配上,看的是「市場價值」。既然房子在市場上有 5000 萬的價值,妹妹應得的合理補償就該是 2500 萬,而不是 750 萬。實務解法:如何客觀認定「市價」?當繼承人對價格無共識時,最公平且具公信力的做法,就是請專業的鑑價機構協助鑑定價格,或是直接聲請法院調解,再來公平分配遺產。實務上,有三種常見的方式可以客觀評估市價:1.參考內政部實價登錄:查詢同社區、同地段、相近坪數與屋齡的近期成交紀錄,這是最快速免費的參考基準。2.委託多家房仲估價:請三家不同的知名房仲品牌進行估價,取其平均值降低偏誤。3.聘請不動產估價師:由具國家證照的專業人士出具正式估價報告,此報告具法律與實務參考價值,亦常被法院作為判斷依據,適用於爭議較大的案件。必要時,也可透過法院調解或訴訟程序,由第三方機制確保分配公平。比起數字,更重要的是「分配的正義」由單一繼承人取得不動產,再補償其他人,確實是實務上常見且有效率的安排。但若建立在錯誤的價格基礎上,就容易讓「分割」變成「剝奪」。長輩留下的資產,本意是照顧下一代,而不是製造對立。在遺產分配過程中,除了法律與稅務知識,更需要透明資訊與理性溝通。看懂價格、守住權益,才能讓財富傳承回到它原本的意義--延續,而非分裂。作者/劉憶娥經歷:大學講師、保經公司簽署人、信託公會副組長、科技公司管理部經理、證券公司承銷部經理專業證照:考試院稅務記帳士、人身及財產保險經紀人、人身及財產保險代理人考試及格、勞動部就業服務乙級、台灣及中國認證理財規劃顧問(CFP®)、美國管理會計師(CMA, CFM)、美國及台灣內部稽核師(CIA)、台灣證券投資分析人員(C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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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退休力.理財準備
「什麼都不做」是最貴的決定!千萬資產在失智後恐成廢紙 理財顧問3規畫建議
這是一個在台灣高齡化社會中,極具代表性且令人揪心的真實縮影。作為一名財務顧問,我見過無數原本和睦的家庭,因為「傳承」二字的誤解,最終在病榻前或靈堂後撕裂。林媽媽的故事,不只是關於錢,更是關於「愛與擔心」。隱形的家暴與財富的枷鎖:林媽媽的晚年困局75歲的林媽媽,原本應該是含飴弄孫、頤養天年的年紀。她辛苦栽培子女,送大女兒出國,供兒子和小女兒讀到碩博士,這在早年是多麼令人稱羨的成就。然而,大女兒的一句「不公平、自生自滅」,像是一把利刃,刺穿了林媽媽的心,更引發了短暫生理上的「譫妄」或早期失智傾向。這就是高齡者最深層的擔憂:我付出一輩子,為何換來的是責備?我名下的資產,究竟是我的依靠,還是禍根?身為財務顧問,我要告訴大家,林媽媽目前的資產狀況看似優渥(千萬資產加上月退休金),但若「什麼都不做」,等待她的將是三大災難:1. 法律的死結:大姊不簽名,誰也拿不到錢依照台灣法律,遺產繼承採「全體繼承人同意制」。林媽媽名下的銀行存款、基金,在過世後會立刻凍結。就算林媽媽氣到說「財產不給大女兒」,但在法律上,大女兒仍有「特留分」。最現實的困境是,只要大姊遠在美國不回來簽字,或是故意刁難不辦理繼承,兒子和小女兒就算想繳遺產稅,也動不了那八百多萬的資產。這筆錢將會鎖在銀行裡,成為「看得到、吃不到」的數字。2. 生理的風險:失智後的資產淪陷林媽媽已經出現短期失憶。萬一病情惡化,進入法律上的「受輔助宣告」或「受監護宣告」狀態,所有的資產動支都需經過法律程序。屆時,如果大女兒主張自己也有監護權,家中的衝突將從客廳延燒到法庭。更糟的是,林媽媽可能成為詐騙集團眼中的肥羊,一通電話就可能讓千萬退休金化為烏有。3. 稅務與通膨的侵蝕林媽媽預估95歲時資產達863萬,試算的42萬遺產稅雖然看似不多,但別忘了,這20年間的「通貨膨脹」會縮減購買力。若只是放在銀行領1.71%的利率,實際上是越存越薄。財務顧問的處方箋:如何讓愛留下來,讓怨消散?面對林媽媽的案例,我們不能只談冷冰冰的數字,要談的是「主導權」。我們建議透過以下三合一的規畫,達成防詐、節稅與精準傳承。方案一:高齡安養信託(預防詐騙與守護主導權)我們建議林媽媽將600萬資產交付「自益信託」。怎麼做: 林媽媽是委託人也是受益人。由信託銀行依據契約,每個月固定撥款5萬元支付她的生活與看護費。優點:1. 防詐騙: 錢在信託專戶裡,就算林媽媽被騙,沒有信託監察人(可由兒子或公正第三方擔任)同意,錢領不出來。2. 專款專用: 確保這筆錢是用在林媽媽自己身上。就算大女兒回來吵,也動不了這筆已經進入信託的錢。3. 無縫接軌: 可設定「身故後信託剩餘財產」直接分配給兒子與小女兒,繞過繁瑣的繼承手續。方案二:分年贈與(降低遺產稅負擔)目前每人每年有244萬的免稅贈與額度。怎麼做: 林媽媽可每年從存款中撥出部分金額,贈與給陪在身邊的兒子與小女兒。注意事項:很多長輩怕「錢給了,小孩就不孝」。因此,贈與應配合信託或保險執行,保留部分現金在身邊,這叫「掌握主導權」。方案三:保險規畫(精準傳承與抗通膨)這是解決「大姊不簽名」最有效的方法。怎麼做: 林媽媽作為投保人與被保險人,將部分資產轉為分紅保單或利變型壽險。優點: 1. 身故受益人指定: 這是保險最強大的功能。林媽媽可以直接在受益人欄位填寫「兒子」與「小女兒」。當林媽媽百年後,保險公司會直接撥款給受益人,這筆錢不屬於遺產,不需要大姊簽名。2. 抗通膨:透過保單的宣告利率或分紅機制,能有效對抗通膨,讓資產穩定增值。3. 生存金自己領: 在林媽媽活著時,保單產生的生存金可以給林媽媽當零用錢,真正做到「好好花自己的錢」。什麼都不做 是對母親最大的不孝林媽媽的兒子曾擔心:「如果我現在幫媽媽規畫,會不會被大姊說我在謀產?」我想告訴所有像林媽媽兒子一樣的孝順子女:「適度的財務規畫,是對長輩最後的體貼。」如果不做規畫,等到林媽媽真的失智或離世,屆時手足間為了簽名與否吵得不可開交,那才是對母親最大的不孝。現在進行規畫,是為了:1.讓媽媽安心: 告訴媽媽,這筆錢會保護她一輩子,誰也拿不走。2.讓子女寬心: 子女不需要再額外倒貼錢(因為媽媽的錢已經被妥善管理),且未來傳承時沒有法律糾紛。3.讓遺憾減少: 既然大女兒已經產生怨懟,我們更要用法律與財務工具,保護剩下的親情不要再被爭產毀滅。財務規畫最珍貴的價值是換得「心安」林媽媽的案例告訴我們,「傳承」不只是把錢交給下一代,而是「確保我的意志在我不清醒或不在時,依然能被執行」。透過信託守住現在的尊嚴,透過保險確保未來的和諧,透過贈與減輕稅務的負擔。這不只是數字的挪移,更是家庭情感的修復。如果您家中也有類似的狀況,或是您正為如何「分得公平」而苦惱,請不要等到衝突發生。財務規畫最珍貴的價值,不在於幫你省下多少稅金,而是在於換來一份「心安」。經歷:富邦人壽行銷經理2024-2025台灣理財促進會理事2023-2024台灣理財促進會教育訓練召委2025MDRT總會全球會議主場會議/特別會議隊長2024MDRT總會財富管理專案委員2023MDRT總會全球會議交流區普通話會議隊長2021MDRT台灣分會區域主席暨講師組召集人專業證照:CFP®國際認證高級理財規劃顧問RFA退休理財規劃顧問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信託執照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資格測驗合格證書壽險業務員資格合格證書財產保險業務員資格合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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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 養生.保健食品瘋
專利不是療效認證!β-葡聚醣真的能改善失智嗎?
我在2026-1-21發表阿茲海默症研究造假?陳藥師才是以假亂真,讀者william480113隔天回應:林教授,您好!以下這款保健品,是台大陳秀男教授團隊開發出來的產品,我的一位朋友母親患輕中度阿茲海默症,服用1年多,朋友認為有改善,朋友說前年申請專利。供參考,謝謝您!上面的連結打開的是「思憶康EX長智配方」的廣告。這個廣告有非常多的聲稱,例如「獲全球多國製程&功效雙專利認證」、「超過16篇相關國際醫學期刊發表」、「通過人體臨床試驗實證」,等等。有關「功效雙專利認證」,任何申請過專利的人都應該知道,專利只是在保護發明人的「智慧財產」,而不是在給產品做「認證」。事實上,專利局根本就不會管申請人是否有製作出產品,更不用說是給產品做認證了。有關「超過16篇相關國際醫學期刊發表」,廣告裡有一張顯示16篇論文的圖片,但由於字體過小,根本就看不出這些所謂的論文是否真的跟這個保健品「相關」。所以,我只好去找產品發明人的著作。我找到陳秀男教授的資料:他是台灣大學漁業科學研究所的名譽教授,而研究主題是水產繁殖學、魚病學、動物組織培養學、寄生蟲學。他的研究室簡介是「我們成功地利用從菇蕈中所萃取的葡聚多醣體來調控不同生物的免疫能力,利用養殖生物自身免疫能力與生理機能的改善成功提高抗病能力」。陳秀男教授的著作欄裡共列出24篇論文,但裡面卻沒有任何一篇是跟這個產品相關的。事實上,他從沒做過與認知功能相關的研究。當然,這是可以理解的,因為魚病學裡不會有認知功能障礙。那,既然沒有任何與認知功能相關的研究,廣告所說的「通過人體臨床試驗實證」,當然也就不攻自破。不管如何,廣告有說這個產品的有效成分是菇蕈的β-(1,3)/(1,6)D-glucan,所以我就用glucan(葡聚醣)、mushroom(菇蕈)、cognitive(認知功能)搜索公共醫學圖書館PubMed。結果出現5篇論文:2019:A Maitake (Grifola frondosa) polysaccharide ameliorates Alzheimer’s disease-like pathology and cognitive impairments by enhancing microglial amyloid-β clearance【舞茸(Grifola frondosa)多醣體透過增強小膠質細胞清除β-澱粉樣蛋白來改善阿茲海默症樣病理和認知障礙】2021:β-Glucan from Lentinula edodes prevents cognitive impairments in high-fat diet-induced obese mice: involvement of colon-brain axis(香菇β-葡聚醣可預防高脂飲食誘導的肥胖小鼠的認知障礙:結腸-腦軸的參與)2022:Three Different Types of β-Glucans Enhance Cognition: The Role of the Gut-Brain Axis(三種不同類型的β-葡聚醣增強認知能力:腸腦軸的作用)2023:β-Glucan alleviates goal-directed behavioral deficits in mice infected with Toxoplasma gondii(β-葡聚醣可減輕感染弓形蟲的小鼠的目標導向行為缺陷)2025:Effects of three different dietary β-gulcans supplementation on the microbiota composition and short-chain fatty acid production in mice(三種不同膳食β-葡聚醣補充劑對小鼠腸道菌叢組成及短鏈脂肪酸生成的影響)這5篇論文全是出自中國,而它們都是用老鼠模型做出來的研究。所以,這又再次證明,廣告所說的「通過人體臨床試驗實證」,並非事實。不管如何,既然用老鼠模型做出來的研究是有支持認知功能改善的證據,那我們就姑且相信這個保健品在人體也是會有這個作用。但是,請注意,讀者留言所說的「朋友認為有改善」,有可能只是安慰劑效應。我在6年前發表的明明有效,你為什麼說沒效有這麼一個結尾:「當我說某一產品無效,我所指的是它沒有通過臨床試驗來證實具有療效。至於患者或醫生信誓旦旦說某某保健品有效,那都只能算是『傳言』(即道聽途說),而非『證實』。當然,我知道有人寧可相信『傳言』(即自己或親戚朋友的經驗,或是醫生告訴他的成功案例),而不願意相信『證實』(即正規的醫學報告)。這,我就只能說,予以尊重。」原文:靈芝葡聚醣能改善失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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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退休力.理財準備
月領還是一次領?2026退休規定一次看懂 理財專家教怎麼領才不吃虧
時序進入2026年,台灣正式邁入「超高齡社會」,意味著每五個人中就有一位是65歲以上的長者。隨著人口結構的劇烈變遷,攸關每位勞工「老本」的勞保與勞退制度,今年也迎來了關鍵調整。 一般來說,勞工退休後最少可領取兩筆退休金:「勞保老年給付」與「勞工退休金(新/舊制)」。多數人常將兩者混淆,甚至誤以為只能擇一領取。事實上,這是兩套完全不同的制度。勞保老年年金是一種社會保險給付,活到老領到老,而勞工退休金則是依法強制雇主應給付勞工的法定責任。目前勞退新制是雇主按月提撥退休金到勞工專屬的個人「退休金專戶」,帳戶累積的資金(含本金及收益),只要年滿60歲就可以提領,可以一次領出或按月領,領完為止。本文整理2026年最新退休規定,協助讀者做好退休規劃,確保辛勤累積的資產獲得最大保障。勞保法定請領年齡正式調升至 65 歲為因應高齡化趨勢,勞動部在2009年開辦勞保老年年金時,已明定逐年提高法定請領年齡,2026年起統一為65歲,相關規定在《勞工保險條例》第58條。1.誰被影響了?如果您是民國51年次(1962年) 以後出生的屆退族,法定退休請領年齡就是65歲。以民國51年次為例,須等到民國116年滿65歲時,才能領取全額的勞保年金。2.可以提前請領嗎?雖然法規訂在65歲,但制度仍保有彈性,允許勞工提前或延後請領,即所謂的「減額」與「增額」機制。→提前領(減額):最多可提前5年(滿60歲)。每提早一年金額打96折(減給 4%)。若提早5年,則僅能領到80%的年金,且比例終身固定。→延後領(增額):每延後一年金額增加4%,最高可增領20%。3.關鍵的「黃金交叉點」:何時領最划算?根據試算,提前領(減給比例80%~96%)與準時領(全額)的總領取金額,大約會在勞工78~ 80歲左右出現「黃金交叉」。也就是,若能活超過80歲,準時領總金額會勝出;若活不到80歲,提早領反而能拿到更多錢。如果預期自己健康長壽,準時領或延後領,活得越久,領到的總額會顯著超越提前領;如果有資金缺口或健康疑慮,提前領雖然金額打折,但好處是「先入袋為安」,且在80歲前累積的總額反而較多。勞退新制—新增30天的「猶豫期」在現行制度下,勞工請領退休金時,必須在「月領」與「一次領」中二選一,且一旦選定便不得更改。然而,有不少勞工將勞退的月退休金誤以為是勞保老年年金,導致月退休金撥付入帳後,才發現金額與申請時有落差,或部分勞工的勞退專戶內累積金額不多,請領月退後發現每月僅可獲得1,000至2,000元,但在現行制度下已無法改成一次領取。為此,勞動部修改《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新增第33條之1,若選擇月領,勞工在首筆款項入帳後 30 天內,可改為一次領取,降低誤選造成的長期影響。我該選「月領」還是「一次領」?這是一個沒有標準答案,只有適合自己的選擇。可以從以下角度來評估:1.健康狀況與家族長壽史如果家族有長壽基因、身體健康者,選擇月領能提供穩定的現金流,對抗「活太久」的財務風險。【勞保】勞保老年年金是以下兩式計算,擇優發給:A式:加保期間的最高60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 × 年資× 0.775% + 3,000元B式:加保期間的最高60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 × 年資× 1.55按月給付,活到老領到老,活越久領越多。【勞退】勞退個人帳戶所累積的資金是領完為止。月退休金領取及計算,是以個人專戶所累積的本金及收益,依據年金生命表、平均餘命及利率(現行為1.1473%)等計算每月金額,按季發給至平均餘命止。前述平均餘命、利率及金額之計算,勞動部每3年會檢討調整一次並公告。2.抗詐騙與理財能力對於不擅理財或擔心老後被詐騙、被挪借資金的退休族,月領就像「每月發薪水」,是最好的資產防護網。另外,勞保老年年金有通貨膨脹調整機制,只要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累計漲幅達5%時,就會調整年金給付。3.遺產傳承考量【勞保】領取年金期間身故,遺屬可領取「遺屬年金」,但須注意要符合請領條件。【勞退】這是屬於個人財產。若在月領期間身故,個人退休金帳戶餘額由其遺屬或遺囑指定的請領人領回,相對單純。進階策略—創造「勞保年金+薪水」雙現金流追求退休金最大化,不應只看帳面數字,更要考量「投保狀態」與「生活需求」。1.依加保狀態決定請領時機(1)持續加保者(上班族):如果仍在職場打拼,就算薪資不調升,但可持續累積勞退年資,不建議在60歲領減額年金。通常試算62、63 歲是「黃金交叉點」,此時領取的總額通常會最高。(2)已退保者(退休族):如果已經離開職場不再繳保費,勞退年資已固定,建議60歲就開始請領「減額年金」。雖然金額打8 折,但約在80歲前,總領取金額會高於等到65歲才領。2.進階性退休:創造雙現金流可考慮在60歲先請領勞保年金(例如2萬元),同時投入一份壓力較小的兼職工作(月薪約 3~4 萬元)。優點是每月總收入(2萬+ 3萬= 5萬)可能略低於原職,但壓力降低。同時兼職期間雇主仍須提撥薪資的6%累積至個人勞退帳戶,讓第二筆退休金持續累積並享有投資分紅。超高齡社會的退休新思維面對 2026 年的變革,退休規劃不再是單向的「等領錢」,而是一場與時間、健康及通膨的賽跑。無論是勞保請領年齡調升,還是勞退的猶豫期,其核心精神都是為了給予勞工更多彈性。建議定期利用勞保局試算系統,掌握個人的黃金交叉點。最好的退休規劃,不是領到「帳面最高」,而是「活得最安心」。作者/劉憶娥經歷:大學講師、保經公司簽署人、信託公會副組長、科技公司管理部經理、證券公司承銷部經理專業證照:考試院稅務記帳士、人身及財產保險經紀人、人身及財產保險代理人考試及格、勞動部就業服務乙級、台灣及中國認證理財規劃顧問(CFP®)、美國管理會計師(CMA, CFM)、美國及台灣內部稽核師(CIA)、台灣證券投資分析人員(C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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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9 失智.像極了失智
78歲獨居男瘋狂網購「門口包裹堆成山」女兒驚現比購物成癮更可怕的事
網路購物為高齡者的獨居生活帶來便利,卻也可能在不知不覺中成為風險來源。一名自認身體和精神都健康而拒絕住養老院的獨居七旬老翁,卻因網購大失控,才被女兒發現罹患失智症,已失去獨自生活的能力。日媒報導,住在東京的50歲上班族長谷川美佐子(化名),其78歲的父親修一(化名)獨自在老家生活。修一曾任大型企業的管理職,每月領取年金20萬日圓(約新台幣4萬元),資產超過4000萬日圓(約新台幣800萬元)。他常自豪地說自己「有錢、腦袋清楚」,當女兒對高齡父親獨居表達擔憂時,他總斬釘截鐵地回:「現在食物都能網購送到家,根本不用擔心,我才不要住什麼養老院。」修一幾乎每天都在網購,每次美佐子打電話回家,父親總是開心地分享自己買的東西,包括按摩椅、北海道訂的螃蟹等等。美佐子正面看待父親的消費行為,認為能花錢促進經濟、又能動腦操作網路,或許對預防失智也有幫助,因此未多加干涉。宅配到府無人收 女兒才驚覺父親的失控某天美佐子接到一通宅配業者的電話,表示送貨到父親家,但已經沒有地方可以放貨了,包裹堆到玄關,按門鈴也沒人應門。美佐子急忙趕回老家,眼前景象令人震驚。大門只能打開一半,她勉強從縫隙鑽進屋內,只見走廊一路到深處,堆滿直達天花板的網購紙箱,宛如一道道牆。那些紙箱不是垃圾,全是全新的商品,包括最新型空氣清淨機、掃地機器人、高級羽絨被,還有大量罐頭與即食食品。美佐子穿過紙箱迷宮後,在客廳僅剩的狹小空間裡,看見父親蜷縮坐著,動也不動。修一並不是網購成癮,而是罹患了失智症,隨著病情惡化,雖仍然能「按下訂購鍵」,卻失去了「開箱、閱讀說明書、安裝、收納」等一連串執行能力,才會家裡堆滿一箱箱全新的網購物品。乍看像是購物成癮 其實可能是失智為何失智者會不斷下單?關鍵在於病症引起的「執行功能障礙」。當依序完成事情的能力下降時,即使能操作手機或電腦完成購買,卻難以進行後續的開箱、安裝與使用流程。結果就是,違背本人原本的生活意圖,家中堆滿未拆封的紙箱。此外,也有不少人因「用完會很不安」的強迫心理,或是對過去在職時期的購物行為產生依賴,藉此獲得安心感;特別是曾經社會地位較高的人,往往不願承認能力退化,也更抗拒家人介入,使問題更容易惡化。面對這種情況,家人不應責罵,而是要調整環境。實際作法包括,將購物型錄與促銷DM從生活空間中移除,或與信用卡公司合作,限制消費金額與使用方式。更重要的是,為了守住資產,必須及早考慮「監護輔助制度」。當判斷能力不足時,由監護人協助撤銷不當契約、管理財產,才能避免多年累積的資產,在無聲無息中變成一箱箱無法使用的廢物。在尊重父母自尊的同時,及早進行法律層面的準備,才是真正的風險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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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7 焦點.元氣新聞
名下2億資產已轉移…百歲人瑞與68歲看護登記結婚 證婚人身分曝光
102歲王姓人瑞上月和照顧至少16年、68歲的賴姓看護登記結婚,王的子女疑不滿父親婚後被「霸佔」,長期難以接觸,只好出動下下策,策畫「搶人行動」,本月3日王男3名兒子、3名媳婦、4名孫子分工行動,有人負責開車接應、有人推輪椅、有人刻意阻擋賴女視線,趁王男回診步出大門時,將人帶離現場。搶人畫面經媒體曝光引發熱議,中山警方表示,3日接獲馬偕醫院有糾紛報案後趕抵現場,到場稍微詢問,立刻知悉原來是之前就曾獲報過的人瑞家屬糾紛。警方指出,最早一次報案為1月8日下午2點多,當時接獲通報指新生北路二段某住宅發生家庭糾紛,員警到場了解,報案人表示,他的父親的親戚前往老家探訪,希望帶父親外出會面,但同住的賴女認為老人年事已高、行動不便,且天氣寒冷,擔心舟車勞頓影響健康,因而不同意外出,雙方爆發口角。警方見雙方僅止於言語爭執,未發生肢體衝突,當場向雙方說明相關民事權益,雙方均表示無須警方介入,報案人隨即自行離去。事發畫面也曝光,當時子女向警方指稱父親疑遭限制行動時,賴女脫口而出說「我跟他有登記結婚,我是他太太」,並出示身分證配偶欄證明,眾人才驚訝得知兩人已在1月5日完成結婚登記。警方表示,經確認王姓人瑞人身安全無虞,相關監護及家庭爭議屬民事範圍,警方未再介入,家屬也隨之離去。王男家屬3日成功接走父親後,帶回自家住處安置,外界關心當時結婚情況?證婚人是誰?根據民視新聞報導,家屬受訪稱結婚證人一位是看護賴女的兒子,另一位則疑是賴女的朋友。據了解,王姓人瑞早年從事土地代書,活了超過一百歲累積可觀資產,名下房產及土地市值約8億元。家屬稱,賴女自2009年起開始照顧父親,期間父親陸續將名下7間房屋及7筆土地等財產移轉給賴女及其兩名子女,資產價值約有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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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失智.名人專家
百歲人瑞娶看護引爆億元爭產戰!防範長者遭騙婚奪產,法律專家曝防身機制
台北市日前發生「搶人大戰」,一名102歲王姓人瑞在68歲台籍賴姓看護的陪同下回診,結束正要步出大門,卻在醫院外遭王姓人瑞子女、孫子等10人等連人帶輪椅推離,雙方爆發拉扯。事後查出,王姓人瑞早年從事土地代書,名下持有多筆土地及房產,資產估計上億元,今年初與照顧近20年的賴姓看護登記結婚,但王姓人瑞的子女事前全然不知情,他們質疑賴姓看護是覬覦名下上億元的財產才搶著結婚。隨著台灣正式邁入超高齡社會,類似爭議不再是個案。失智症、高齡衰弱、判斷能力下降,使部分長者在婚姻、贈與、財產處分上,容易成為爭議核心。現行法律雖設有監護、輔助宣告制度,卻往往在衝突爆發後才被啟動,事前預防機制不足,也讓照顧關係與財產關係高度交織,風險倍增。高齡社會不僅是醫療、長照問題,更衍生出犯罪問題,連身旁至親、貼身照顧者,也成家屬對簿公堂的侵產掠奪者,財產都還沒變遺產,爭奪戰就已開打的社會案例更是時有所聞。鄭智陽律師表示「金融剝削」跟一般詐欺案的最大差異在於,一般詐欺是針對不特定對象詐騙;但「金融剝削」的加害人,多數是認識的人,例如,照顧者、看護、照顧機構、親友、理專,甚或是自己的子女等。相關報導:預防人老財散!守護失智者免受金融剝削趁著意識清楚 先做兩個動作註銷登記:避免成為詐騙集團申辦信用卡及貸款的人頭,聯徵中心可在當事人請求下,於個人信用資料檔,登記他自己表達與金融機構往來的一些說明。如金融機構向聯徵中心查詢登記資訊時,看到不要申請貸款、信用卡,即可瞭解當事人已有表明意見,而不予以核發信用卡及辦理貸款。自益信託:實現失智者理想的用錢模式,到有辦理信託業務的銀行設定「自益信託」,將財產或不動產委託管理,雙方可依契約規定投資理財商品,如定存、債券型基金、公債等,並將產生的孳息,依約定作為生活費、安養費等。自益信託的優點是「專款專用」並由法院指定監察人,除可杜絕詐騙、親友借貸,還可事先指定財產繼承人。依失智者行為能力 聲請宣告比起監護或輔助宣告,「禁治產宣告」較耳熟能詳,但禁治產宣告會將非重度的失智者同樣視為無行為能力,對其本身與家屬都不公平,因此我國民法已於97年修正規定,以「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取代「禁治產宣告」,並依照無行為能力人、類似限制行為能力人兩種不同狀況選用監護或輔助人。聲請人身分須為本人、配偶、四親等內之親屬、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實之其他親屬、檢察官、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監護宣告:當失智者進入重度階段,已無法清楚表達或理解他人意思,視為無行為能力人,可依民法第14條規定,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避免財產被侵吞。經獲得監護裁定後,法院即會指定一人擔任監護人,另指定一人為「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人」清點財產,以有效監督監護人財產清冊內所列各項財產及內容真實存在。然而擔任監護人後,若要處置失智者財產,需經法院許可同意,否則不可移轉失智者(受監護宣告人)的不動產。輔助宣告:失智者認知功能雖已退化,但未進入重度階段,尚可表達與理解他人意思,類似限制行為能力,可依民法第15條第1項規定,聲請輔助宣告,預防在似懂非懂的情況下,誤觸法律、形成財務受損。經裁定輔助宣告後,法院將同時選任輔助人,協助失智者(受輔助宣告人)作財產管理。舉凡開戶、借貸、買賣不動產等重大法律行為,若未經輔助人同意,皆不具法律效力。各種聲請 須配合醫院鑑定欲聲請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聲請人需具備失智症診斷證明到院聲請,還需依法院要求協同失智者至指定醫療院所進行鑑定。由於程序複雜、過程冗長,期間若遇受監護人或受輔助人,有必要醫療費用需支出時,還可向法院聲請「暫時處分」,於法院裁定前,代領其銀行帳戶存款來支付。父母失智了,各式各樣的問題接踵而至,除了最常見的照顧問題外,還有潛藏的金錢風暴,由於失智者會漸漸失去判斷力與行為能力,建議家屬及早防患未然,做好財產保全機制,才能維護失智者與自身的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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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退休力.理財準備
寵物不能繼承,我死了誰照顧他們?台灣「寵物信託」2模式讓毛孩後半輩子有依靠
不知從何時開始,台灣街道推著寵物推車的身影,往往比推著嬰兒車的還多。根據農業部112年調查,台灣家貓、家犬數量已近280萬隻,短短兩年內成長超過五成;反觀同一期間,台灣生育率卻連續十年下滑,114年度出生人口僅10.7萬人,為10年前的一半。在少子高齡化的浪潮下,越來越多家庭選擇以「毛小孩」作為情感寄託,牠們不再只是寵物,而是實質上的家人。對許多步入中高齡的毛爸媽而言,毛孩不只是陪伴,更是減輕孤獨、焦慮與不安的重要精神支柱。然而,同時也會擔心「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了,毛孩誰來照顧?」這樣的焦慮並非少數,目前已有律師開設「寵物託孤」課程,協助飼主透過遺囑或信託,預先安排毛孩的生活與照護費用,讓愛不會因人生終點而中斷。寵物的法律定位:介於「物」與「人」之間但在現行法律架構下,寵物仍被視為「動產」(財產)。過去常見的作法,是飼主將一筆現金交給親友並口頭交代照顧,但在法律上這僅被視為單純的「贈與」。一旦錢交出去,原飼主即失去控制權;若受贈人日後未善盡照顧責任,甚至棄養,法律上往往難以強制其履行當初的承諾。這也是許多毛爸媽們內心最深層的不安來源。在《民法》體系下,寵物仍被歸類為「動產」(財產);但《動物保護法》已明確要求尊重生命,禁止虐待,並課予飼主照護義務。隨著動保意識抬頭,近年法院判決中,也愈來愈多開始傾向將寵物視為「介於物與人之間的獨立生命體」,肯定寵物與人之間的情感連結,認為其地位已接近家人間的伴侶關係。 然而,在現行法制下,寵物仍非權利主體,無法直接成為遺產繼承人,也不能擔任信託受益人。這正是規劃寵物安養信託時,必須面對的法律現實。國外怎麼做?看美國與日本的實務經驗1.美國:部分州已承認寵物可作為受益主體美國有些州承認寵物直接可以為受益主體,例如華盛頓州信託法直接明文承認寵物可以當信託受益人,但要注意各州規定不同。常見作法是,由飼主作為委託人,將未來照護所需資金作為信託財產,由受託人管理,並在飼主身故或失能後,依約定撥款給實際照顧毛孩的人(受益人)。同時,也可以設置「信託監察人」,負責監督,確保資金用於寵物照護。 2.日本:跨業整合,讓照顧更落實案例 A:「わんにゃお信託」結合「NPO 組織、信託公司、通知人」的三方架構。飼主先與 NPO「寵物生活網」簽訂終身照護合約,並在信託公司開戶存入預估照護費。飼主會指定一名「通知人」,當飼主失能或過世時,通知人通報後,由NPO介入接管,銀行審核單據後撥款,杜絕挪用風險 。案例 B:三井住友信託銀行的「寵物安心特約」銀行提供遺囑信託結合「寵物手冊」(包含年齡、性格、健康狀況…)。如果飼主身故且無人接手,由專業法人代為尋找新主人。台灣現行方案:兩大寵物信託架構因應台灣法制現況,信託公會已規畫兩種主要模式:1.飼主轉換型寵物信託飼主在仍具照顧能力時即可設立信託,由自己同時擔任委託人與受益人,並結合寵物旅館、醫療、美容、食品配送等跨業服務。當飼主因出國、住院等短期因素無法照顧時,可即時啟動;未來若完全無法照料,再將受益人變更為新飼主,確保照顧不中斷。2.身後照顧型寵物信託專為飼主身故或完全失能後設計。可在生前設立他益信託,或於遺囑中指定成立信託,由新飼主擔任受益人,承接照護責任,同樣可搭配跨業照護服務。目前國內已有銀行推出結合「身後事安排」與「寵物照護」的圓滿信託,讓民眾在規劃自己晚年的同時,也能確保寵物在未來獲得完善的照護。不只是金錢安排,寵物信託把愛變成制度寵物信託,不只是金錢安排,更是一種把愛制度化、把責任延續化的選擇。即使在台灣,寵物不得為信託的受益人,但透過妥善設計的信託架構與監督機制,仍能有效確保毛孩在飼主身後,獲得穩定、尊嚴且被善待的生活。在少子高齡的時代,毛孩早已不只是陪伴,而是家人。提前規畫,讓這份陪伴,在人生轉身之後,依然能被妥善承接。作者/劉憶娥經歷:大學講師、保經公司簽署人、信託公會副組長、科技公司管理部經理、證券公司承銷部經理專業證照:考試院稅務記帳士、人身及財產保險經紀人、人身及財產保險代理人考試及格、勞動部就業服務乙級、台灣及中國認證理財規劃顧問(CFP®)、美國管理會計師(CMA, CFM)、美國及台灣內部稽核師(CIA)、台灣證券投資分析人員(C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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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焦點.元氣新聞
身價數億人瑞和看護閃婚羅生門…律師列疑點:子女若有做1事 婚姻恐無效
一名身價數億元的人瑞和看護閃婚,子女卻不知情,日前在醫院上演搶人大戰。律師王至德在「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臉書粉專表示,如果人瑞名下無財產的話,肯定是一段佳話,讓人質疑的是人瑞什麼狀況想要跟看護結婚?為什麼不讓子女知道?其實如果子女常探望,多半會察覺到父親可能開始失智,在這個時候去聲請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的話,就不怕被用各種方式移轉財產,或是可以拿來證明人瑞已經失智,婚姻很可能因而無效,可惜本事件沒有人幫人瑞聲請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102歲王姓人瑞與長期照顧他的賴姓女看護登記結婚,但人瑞的子女不知情,日前趁賴婦陪同父親去醫院回診,在醫院大門外「連人帶輪椅」推走老父。賴婦事後提告傷害、強制、公然侮辱並聲請保護令,家屬則委請律師主張婚姻無效。王至德表示,新聞指名下有7、8億財產的百歲人瑞,被子女發現已經跟68歲女看護登記結婚,且已送不少房子給女看護及女看護的子女,據說總價值約2億。而且人瑞的子女想要探視卻被看護百般阻撓,只好在醫院上演搶人大戰,一部分的人去擋住看護,一部分的人將坐輪椅的父親成功帶回家。這起結婚疑雲,王至德表示,事件中比較詭異的是,人瑞在已高齡102歲的時候跟女看護結婚,如果是真愛,兩人差距34歲的戀情也是很感人,如果人瑞名下無財產的話,肯定是一段佳話,很可能也沒人在意這個婚姻是不是人瑞自己想結的。「不過就壞在他名下有高達7、8億的財產」,王至德表示,而且人瑞的年事已長,也可能有神智不清的情形,不禁讓人懷疑女看護是不是為了錢而把神智不清的人瑞推去登記結婚。也因此有家屬質疑,為什麼戶政事務所的人看到兩人年齡差這麼多,還沒有起疑心?不過戶政事務所的人員表示去登記的時候,人瑞都能應答,才會讓他們登記。不過,王至德表示,讓人質疑的是,人瑞是在什麼狀況之下會想要跟看護結婚的?是為了把財產過戶給女方嗎?不然真心相愛的兩人,也不太可能再生小孩,「剩下的可能就只有純純的愛情與純粹的財產」,為什麼還會想要結婚,也是很值得了解。而且還是在瞞著子女的狀況之下結婚,王至德納悶,是因為人瑞跟子女的感情不好嗎?如果是兩情相悅,為什麼不讓子女們知道呢?再來是子女表示看護不讓他們看爸爸,如果是真的的話,不是更奇怪了嗎?是什麼原因讓看護不讓子女們看爸爸?就算一次、兩次剛好遇到回診等事情,人瑞有這麼多事情要忙嗎?忙到沒機會讓子女來探視?整件事情怎麼想都很詭異。另外,王至德說,102歲還有體力去戶政事務所登記,「我都不知道該佩服他的毅力,還是佩服那2億元的魔力」。目前真相不明,王至德表示,一邊是說人瑞不可能有跟看護結婚的動機,一邊是說戶政人員都能作證人瑞登記結婚時還能正常應答,整個就是羅生門。說真的,法律也沒規定結婚要子女同意,也沒規定要通知子女,而且自己的財產要給誰,自然是自己可以決定,也不用子女的同意。只是整件事怎麼看怎麼可疑,網路上一堆人在罵看護也不是無風起浪。王至德表示,其實如果子女常去看父親,多半會察覺到老父親可能開始失智,在這個時候去聲請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的話,就不怕被用各種方式移轉財產,或是可以拿來證明人瑞已經失智,婚姻很可能因而無效,可惜,本事件沒有人幫人瑞聲請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不過,他說,他大膽猜測這事件進法院的話,法官很可能會傳戶政人員去作證,如果戶政人員能具結後說登記時人瑞神智清楚的話,看護雖然分不到婚後剩餘財產分配(因為錢大多是人瑞婚前就有的),但看護具備「配偶」身分,依法可以與子女平分遺產,這才是這樁婚姻背後的金錢核心。王至德表示,雖然大眾都覺得事情不單純,但是法官依法論法,「判決結果可能會跟我們想的不一樣」,不過真相如何,說真的,只有當事人知道了。其他網友表示,「問題是監護宣告跟輔助宣告的申請難如登天,沒出過事申請不下來,再加上本人無病識又抗拒的話,在現行的法律中根本無解」、「一模一樣的情節發生在我親人小輩的祖父身上, 神智清醒, 看護甜言蜜語陷入愛情陷阱, 突然就說他要跟看護結婚, 不顧一切反對, 婚後莫名其妙的將房產現金股票都給了老婆跟老婆兒子,過世時, 名下沒有任何財產」、「讓我想起5億高中生的案子,不是還有見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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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 焦點.元氣新聞
【跨越70歲高牆──自立老年】自立老年 從容準備單程路
自由的老年不是「船到橋頭自然直」的無為,而是為自己做足準備的修行。即便兒孫滿堂,老年的規畫仍是一場無法迴避的功課。七十八歲的曹愛蘭將老年主權握回手中,尋得生命的自由。A是位經濟無虞的八十歲男性,栽培了三個女兒都在美國定居,擔任醫師、律師、銀行家等高成就職業,每年回國一次。不久前,A跌倒,不良於行,申請居服員來照顧、物理師療師做復健,在差不多的時間點,太太開始失智了。A心中充滿怨,他花這麼多心力栽培孩子,在生命最潦倒困頓時,卻沒有一個女兒在身邊。子女無法照顧 帶著怨恨離開人世B是位大學退休教授,太太過世後,在美國當教授的兒子無法放棄美國的生活及家庭回台定居,便將需要照顧的B送進機構。他對此非常憤怒,每次兒子回國探望,他都轉過身去面對牆壁,拒絕與兒子說話,直到過世都帶著恨。這些是曹愛蘭身邊發生的故事。長期致力於婦女權益及老年福利的前政務官曹愛蘭,和先生養育了一個兒子,兒子在大學畢業第二年去了美國,念完碩博士之後就在美定居。「他出國的時我就想,當我八十歲可能需要人照顧時,他五十歲,我不認為他回台灣是好的選擇,我意識到我必須照顧自己。」她很早就為自己的「自立老年」做準備,包括打造好自己的財物後盾,也包括她在「病人自主權利法」上路後一周就去簽署了預立醫療決定書,並且在好幾年前就辦理了「意定監護」(在清醒時指定未來的監護人,確保失智後財產與生活能依意願管理)。老後怎被照顧 不能到時候才打算到了坐七望八的歲數,曹愛蘭聽過太多與A、B相仿的故事,盡是孤單與悔恨,「那個心情我完全可以體會,身體非常不舒服、心裡非常孤單,他期待一輩子引以為榮的兒女會回來解救他。」期待與現實的落差帶來了生命末期的怨恨。「關於老了要怎麼被照顧,不能等到了要被照顧時才來想,這時是無法理性思考的。」曹愛蘭呼籲,從六十五歲起,身體健康且頭腦清楚時,就應該開始思考老後的照顧問題。她建議從四個面向準備:心理上,調整對子女的期待。預先想像自己七、八十歲需要照顧時,子女正值人生事業與發展的巔峰,就會意識到,子女很難為了照顧父母而放棄正在發展的人生,父母也捨不得讓子女做出這樣的犧牲。在思考老年時先將親子生命狀態想過,就比較容易建立「自主老年」的意識。經濟上,建立穩固的財務後盾。曹愛蘭舉自己為例,她因為當過多年政務官,退休後的勞保月退每個月只有一萬多元,不足以支應生活,於是她用名下兩間房創造被動收入補足退休生活所需—新店的房子賣掉買債券領息,淡水的房產委託「崔媽媽基金會」包租代管,確保每個月有足夠的生活費,支應老後的生活及照顧需求。想要怎樣醫療 先預先簽署決定書第三,透過法律工具決定老年的尊嚴與自主。「每個人都希望倒下去就死,不要多折磨,但是如此幸運的很少,所以要先想好你想要怎麼樣的醫療。」她提醒,每個人都必須意識到自己一定會老、會糊塗、會有身處病痛卻無法替自己決定的時刻,她建議大家預先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明確拒絕無效醫療。另外,雖然先生是她的法定監護人,但是兩個老人家,誰先走都不一定,於是曹愛蘭也辦理了「意定監護」,未來失智後,監護人第一順位是先生,若連先生都不在或是沒能力代為處理,指定了第二監護人。最後是實質的生活準備。她會和先生討論要如何被照顧,也關注養老宅,商量當行動不便時要住哪裡。除此之外,她也準備了「單程行李箱」,放入預先寫好遺書、財產清單,並將珍貴物品如絲巾、戒指等放入,並附一張字條表明離世後想要贈送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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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養生.抗老養生
人生的幸福高峰其實是82歲!老人最需捨棄一個心態「重置後獲得晚年幸福」
在高齡者步入人生終點之際,回顧一生最感到後悔的事是什麼?擔任高齡者專門精神科醫師近40年,與超過6000名患者面對面交流的和田秀樹,在新書《只有醫師才知道 臨終前的後悔》(医師しか知らない 死の直前の後悔),聚焦高齡者到晚年能真正快樂的關鍵,必須放下和他人比較,才能獲得真正的幸福和平靜。老後不快樂的根源之一是「過去的榮光」退休之後,總是顯得心情不佳的人並不少見,許多都是現役時期曾經身居高位、擁有亮眼頭銜的人。他們對過去的地位與頭銜過度執著,將其視為自尊的支柱。一旦不再像過去那樣受到周遭敬重,便會產生「自己是否已經沒有存在價值了」的不安。為了填補這份不安,他們往往對家人或身邊的人多了嘮叨與批評。然而對他人態度強硬,結果自然是被周圍的人疏遠。於是孤獨感與無力感愈發加深,「是不是已經沒有人需要我了」的不安與煩躁,再度反映在表情與態度上,最終陷入惡性循環。美國行為經濟學者康納曼(Daniel Kahneman)曾提出「參照點」概念。這個理論指出,人並不是以絕對量來感受得失,而是透過與基準點相比,判斷自己是處於高於或低於的位置。即使擁有100億,只要財產比昨天減少,也會感到不幸;反之,生活困頓的人,僅僅撿到100元,也可能感到幸福。換言之,將基準點設在何處,會大幅左右一個人對幸福的感受。歸根究柢,內心的參照點設得越高,就越容易對現狀不滿,也越容易在臨終時充滿後悔。最不好的情況是,拿現在的自己與過去最輝煌的時期相比。只要對照人生中最耀眼的高峰,如今的自己顯得不足、甚至淒涼,幾乎是理所當然的結果。最不該做的是「比較」無論是和他人或自己的過去此外,也最好避免與他人比較。即使過了70歲,仍保有社會地位、看起來過得幸福的人一定存在;相比那些境遇不佳的同齡人,這樣的人往往更容易被看見。一旦將這些人設為自己的參照點,等於是自行抬高標準,結果更難感受到滿足與幸福。幸福其實是取決於「自己怎麼感受」的主觀狀態,所謂「客觀的幸福」並不存在。也許你曾想過「那個人因為有某某條件,一定比我幸福」,但多半只是自己的想像。即使在旁人眼中極其富裕、地位顯赫,只要內心充滿不滿與孤獨,那也談不上幸福。反過來,即便沒有高收入或亮眼頭銜,只要覺得「身邊有好的伴侶」、「身體健康、能做喜歡的事」、「有值得信賴的夥伴」,那個人就已經是幸福的。也就是說,幸福終究取決於此刻的自己如何看待自己的生活。正因如此,比起與他人比較或迎合世俗的標準,把目光放在自己已經擁有的事物與正在做到的事情上,更容易提升幸福感。隨著年齡增長 人反而更容易感到幸福談到幸福,許多人可能會認為年紀越大就越不幸,但事實恰恰相反。人其實是隨著年齡增長,反而更容易感到幸福。美國達特茅斯學院經濟學者布蘭奇弗勞爾(David Blanchflower)的研究針對全球145個國家,調查年齡與幸福感的關係,結果顯示,幸福感最高的年齡層是82歲以上。這項研究被稱為「幸福的U字曲線」。如果將幸福感繪成圖表,會發現從18歲開始逐漸下降,在48.3歲達到最低點,之後便轉為上升,並在82歲以上達到高峰。一般認為,隨著年齡增長,體力下降、行動不便,與家人朋友的離別增多,在社會中發揮作用的機會也變少,因此容易以為老後一定不幸福。然而實際上,幸福感卻是逐漸上升的。這種看似矛盾的現象,被稱為「老化悖論」。隨著年歲增長,剩餘的時間與選項變少,人反而更能滿足於當下的生活。而且有趣的是,這個趨勢在全球皆然,無論是先進國家或開發中國家,人種或文化差異,都不影響結果。原因在於,直到50多歲之前,許多人仍將工作的成就、社會地位或家庭關係的期待設得很高,當現實無法追上這些參照點時,便容易感到不滿與壓力。年紀增長 本身就是一種重置然而,年紀越大,參照點也會逐漸降低。進入80多歲後,行走困難、身體不適、喪偶的情況增加,甚至身邊的人陸續離世。在這樣的情況下,能每天走路、能好好吃一頓飯,這些「眼前的幸福」便更容易被珍惜。同時,對過去失敗的看法,也會在生命最後階段出現轉變。許多人會開始覺得「雖然發生過很多事,但自己也算努力走到今天了」。例如,曾經因年輕時的失誤而一輩子停留在基層職位、感到懊悔的人,到了退休時,這些評價也就一筆勾銷了。某種意義上,年老本身就像是一種重置。當然,65歲左右時,仍有不少人無法正面看待過去的失敗,情感上難以釋懷。但到了80多歲,能將過往的辛苦視為重要經驗,或看著周遭的人感嘆「其實大家也都差不多」的人,明顯增加。至少,隨著年齡增長,對自我的評價會改變,知道這一點,或許能讓人心情輕鬆一些。老後的生活方式,會大幅左右一個人對整段人生的整體印象。即使年輕時取得再耀眼的成功,若晚年過得不如意,也很難真心覺得自己的人生是幸福的。相反地,即便年輕時沒有特別的成就,只要老後能享受生活、做自己想做的事,許多人仍能坦然地接受「這樣的人生,其實也不壞」。也正因如此,如何度過晚年,將成為決定一個人為自己人生畫下什麼樣句點的重要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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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退休力.理財準備
想省遺產稅,但房地合一稅卻可能十倍奉還!熟齡族必學資產配置6重點
上週有位陳阿姨帶著女兒來諮詢,陳阿姨提到先生3個多月前突然身故,日前已完成遺產稅申報,遺產稅繳了200多萬,這讓陳阿姨覺得自己應該針對未來的遺產稅提早規畫。陳阿姨詢問以她目前的資產應該如何規畫?中高資產族群如何做資產規畫?陳阿姨今年70歲,有1個兒子,2個女兒,目前的資產狀況如下:1.一間公寓目前陳阿姨自住2.一間公寓目前兒子全家住在裡面3.存款約5000萬4.沒有購買任何醫療及長照保險經過跟陳阿姨的對談,整理出陳阿姨有兩個財務規畫的目標:1.降低未來的遺產稅:如果可以將遺產稅降到0最好。2.購買新屋:目前住的是4樓沒有電梯的公寓,爬樓梯進出是很大的負擔,擔心未來年紀越來越大,爬樓梯會越辛苦。想要新買一間有電梯的大樓房子,可以讓自己住得舒服一點。而且在先生的遺產稅申報時,陳阿姨發現買房子未來還可以降低遺產稅,只是房子應該用自己還是兒女的名義買?中高資產族群在談到資產規畫時,往往都會期望可以做遺產稅的節稅規畫,如果規畫的時間夠長,節稅規畫是可以有很多不同的規畫方式,每種方式都有個別的優缺點,至於合適用哪些方式規畫,需要做整體的評估及考量,其中以購屋的方式節遺產稅確實是一種方式。買房為何可節遺產稅?國人身故後遺產稅申報時,名下各種資產在計算遺產價值時,有各自的認定標準,例如:上市櫃股票價值以身故當日收盤價計算;擔任要保人但非被保險人的保單,以身故當日的保單價值準備金計算;房屋則是以身故時的房屋評定現值加上土地公告現值計算。因為房屋評定現值及土地公告現值的價值約是市價的3~5成,因此市價3000萬的房屋在計算遺產時的價值認定約只有900~1500萬(每一間房屋計入遺產計算的價值還是須以個別實際估算為準),所以若將現金購入房屋確實可以節省遺產稅。「房地合一稅」十倍奉還繼承人繼承房屋後,未來出售房屋時,需要繳納房地合一稅,房地合一稅的計算方式為: 成交價額-取得成本-相關費用-土地漲價總數額=課稅所得 課稅所得x稅率=房地合一所得稅房地合一稅視持有時間長短需課45%~15%的稅賦,符合自用住宅也需繳納10%的稅賦。因繼承取得的房屋,其取得成本的計算,是以繼承時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按政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後的價值為準。假設先忽略物價指數調整的因子及相關費用(如仲介費等)不計,舉例:房屋目前市價3000萬,繼承時遺產估價以1000萬計算,未來繼承人售屋時若房價已漲到3500萬,粗估房地合一稅視持有時間長短,約需繳納1000多萬~300多萬,即使符合房地合一自用住宅稅率的資格,也約需繳納200萬的房地合一稅。如果是為了降低遺產稅而將手中的現金拿去購屋,表面上雖然可以節省遺產稅,卻可能在未來繼承人售屋時以房地合一稅十倍奉還,因此若以整體的節稅考量,購屋不一定是最好的選擇。買房先專注在自己的需求財產應該是讓自己可以自由分配使用的,而遺產是自己花不完留給繼承人的,如果陳阿姨買房子是為了讓自己住得舒服一點,並非只以節稅為考量,那思考的面向就不同了。雖然未來繼承人出售房屋時,需要繳交房地合一稅,但繼承人可以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或延長持有期間的方式來降低房地合一稅,而且售屋時有現金收入,繳稅的能力一定不會有問題。因此未來售屋的稅負就交由繼承人未來自行規畫處理,建議陳阿姨目前就專注在自己的需求上就好。購屋、獨居生活都要做全面安排!老後生活的6點建議針對陳阿姨的購屋規畫,建議以陳阿姨自己的名義購入新屋,保留資產的控制權,另外有幾點建議如下:1.購屋預算控制:因為新屋只有陳阿姨一人居住,坪數不需太大,新屋的購屋款及裝潢等相關支出最好控制在3000萬以內。2.建立現金流收入:購屋後剩餘的存款2000萬,其中300萬做定存,做為緊急預備金及醫療準備金;1700萬以股3債7的配置,購買集中市場發行的ETF,目標年報酬率5%。這樣陳阿姨每年約有85萬收入,每月生活費約有7萬。3.增加被動收入:陳阿姨搬進新屋後,可以將舊公寓出租,每個月預計有租金收入2~3萬。為了預防之後租客不繳房租的紛爭,建議租約要經過公證,這樣未來房客若欠繳房租,經過催繳仍無效時,陳阿姨就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節省要求遷讓房屋的民事訴訟處理的時間。一般人不喜歡租約做公證是怕被國稅局課稅,陳阿姨已經70歲了,萬一遇到不好的房客,因為租約有公證,就可以減少很多跑法院的精神與時間,避免老人家受折騰。建議每年繳一些所得稅,換得以防萬一的安心,還可以縮短租期中斷的空窗期風險,盡快出租給下一個房客,縮短沒有租金收入的期間。4.安全的獨居生活:因為陳阿姨是獨居,建議陳阿姨跟3個小孩建立一個連絡群組,每日陳阿姨主動報平安或生活訊息,子女也可以關心媽媽的狀況。另外建議陳阿姨跟鄰居及大樓保全多多交往,建立鄰里互助關係,子女的緊急連絡電話若可以留給常接觸又放心的人更好,這樣陳阿姨平時若身體有狀況才能及時送醫治療。5.成立意定監護:陳阿姨先指定好未來若符合監護宣告時,由誰來管理財務照顧自己,以避免屆時有子女想藉照顧媽媽之名,行侵占財務之實,那時候不僅自己沒辦法得到良好的照顧,還可能會造成子女間的紛爭。6.成立遺囑:若沒有寫遺囑,陳阿姨身故時所有的遺產,包含房屋、股票等都是由3個小孩公同共有。但是其中一間房子目前是兒子全家在居住,若屆時屋主變成是3個人共有,在繼承後若兄弟姊妹彼此間有嫌隙,無法理性溝通,很容易會爭吵不休。如果最後鬧上法院申請將3間房子變價分割,把3間房子法拍變現,恐怕之後兄弟姐妹就不會再往來了。若事先成立遺囑,就可以將兒子住的房子指定由兒子單獨繼承,另外兩間房子則由2個女兒個別單獨繼承,若有房屋價值差異的情形,可以以陳阿姨的存款及ETF補足,只要沒有違反特留分,遺囑的指定分配就都有效。陳阿姨的資產如此規畫後,若陳阿姨每年的生活費及醫療支出與每年的現金流收入打平,未來陳阿姨過世時,估計遺產稅約莫200多萬,若子女當時無能力支付,可以申請將陳阿姨銀行定存300萬的現金抵繳遺產稅,這樣也不會因為無法繳稅而造成遺產無法移轉登記的問題。不管是資產、遺產 都應先顧好自己、剩下的才留給後代大部分高資產族群,在做資產或遺產規畫時都會著重在遺產稅節稅規畫,事實上遺產稅節稅雖然重要,但是因為每個人的資產規模、型態、年齡、家庭成員、家人間的關係……等等皆有不同,自己是否有想達成的財務目標也不相同,因此建議高資產族群的資產規畫,並非只著眼在資產傳承或節稅規畫,而是應該通盤考量本身的需求,將財產先用在滿足自己的需求上,再思考身故時遺留下的財產是否會造成後代的紛爭;或因繼承人無能力繳稅,造成無法順利繼承的窘境。即使是遺產規畫,王道也是先照顧好自己,剩下的才留給後代,千萬不要本末倒置,為了節稅,提前做資產移轉,到最後財產都不在自己名下,萬一到時候子女不照顧而被棄養,變成孤獨老人時,就真的是欲哭無淚了。作者:陳瑀莘CFP®國際認證理財規劃顧問大專盃財富管理競賽輔導顧問暨專案講師榮獲2013保險信望愛獎優選最佳專業顧問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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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退休力.理財準備
有錢有房卻生病也沒人陪說話 他一番話道出退休規畫的遺憾
大約五年前,一位科技業的高階主管張總來找我規畫退休。他的財務報表堪稱完美:勞保年資滿檔、勞退自提做滿、名下有三間無貸款的房產,還有為數不少的股票資產。以財務角度來看,他是典型的「滿分考生」。三年後,我再次去拜訪他,幫他做資產檢視。那天下午,我走進他位於大安區的房子,客廳很大,裝潢很氣派,果真是適合退休的好宅。張總坐在沙發上,身形消瘦了不少。他跟我說,退休第一年很開心,到處旅遊。但第二年,太太因為癌症走了;第三年,他中風輕微行動不便。雖然請了最好的外籍看護,但看護語言不通,兒子又遠在竹科工作,一個月難得回來一次。他指著桌上那堆厚厚的存摺和權狀,苦笑著對我說:「以前我覺得這些數字就是我的安全感。現在我才發現,我有錢請最好的看護,卻沒人能陪我好好說說話;我有錢買最好的藥,卻買不回健康的身體。這張財務報表是滿分,但我的人生報表,好像不及格啊。」張總的這番話,令我沉思許久。作為一個專業顧問,想跟大家分享:退休規畫,絕對不僅僅是「錢」的問題。 錢只是底氣,但撐起你老後生活品質的,是四本缺一不可的「存摺」。今天,我們不談複雜的財務報表,我們來盤點這四本攸關你後半輩子幸福的存摺。第一本:人際存摺這是你的「心理資產配置」在財務學上,我們講究資產配置要分散風險。在人生學上,你的情感依靠也不能只有單一來源。很多職場菁英退休後迅速衰老,原因通常不是身體問題,而是「社會性死亡」。以前你是「處長」、「總監」,每天電話響不停;退休後電話一停,那種巨大的失落感會讓人產生自我懷疑,甚至引發憂鬱症。這本「人際存摺」,我們要存的是「連結」。1.老伴是「核心持股」,要長期持有、用心經營:很多男性客戶跟我抱怨,退休後在家被老婆嫌棄。我常跟他們說:「以前你賺錢養家是大爺,現在回歸家庭,要懂得轉換角色。」老伴是你老後唯一的「合夥人」。夫妻關係好的,晚年生活滿意度通常都在80分以上。這部分的投資報酬率最高,多說句好話、多幫忙做點家事,這叫「情感複利」。2.老友是「分散風險」,避免雞蛋放同個籃子:不要把所有的情感需求都壓在老伴或子女身上,那樣壓力太大。你需要建立自己的朋友圈。我常建議客戶,退休前五年就要開始「暖身」,參加社團、志工隊、或者老同事的聚會。這不是去玩,這是去建立「支援系統」。當你心裡有苦說不出的時候,這些老友就是你的情緒避風港。3.與社會的連結是「抗通膨」,保持價值感:不要與社會脫節。我遇過很多長輩,退休後還去考導遊證照、去偏鄉教書。他們不是為了賺錢,而是為了證明「我還很有用」。這種心理上的滿足感,是用錢買不到的頂級資產。第二本:健康存摺醫療通膨的唯一對沖工具身為財務顧問,我必須很現實地告訴各位:「醫療通膨」遠比「物價通膨」可怕。隨著醫療科技進步,壽命延長了,但「帶病存活」的時間也變長了。我幫客戶試算過,如果不幸臥床,長照費用加上醫療耗材,平均一年要燒掉 60 到 80 萬。如果你沒有健康的身體,你的退休金再多,也只是過路財神,最後都進了醫院的帳戶。這本「健康存摺」,重點在於「預防性維護」:1.肌肉量就是你的「實體黃金」:別只盯著黃金存摺看,看看你的大腿肌肉吧!老年人最怕摔,一摔就臥床,一臥床各項機能就崩盤。醫學上叫「肌少症」,財務上我稱之為「資產快速折舊」。趁現在還能動,去重訓、去爬山,存下你的肌肉量,這比存什麼定存都實在。2.定期檢修,不要省小錢花大錢:很多長輩為了省幾千塊的健檢費,或是牙齒痛忍著不看,結果小病拖成大病。這在財務管理上叫「因小失大」。該做的健檢、該裝的假牙、該換的水晶體,請把它列為「必要之資本支出」。把身體這台機器維護好,它才能陪你走得遠。第三本:保險存摺資產保全的最後一道防線很多客戶問我:「我都六十歲了,還要買保險嗎?」我的回答是:保險不是為了賺錢,是為了「守財」。到了這個年紀,我們規劃保險的思維要改變。年輕時是為了保障家人的生活(壽險),老了則是為了保障自己的尊嚴(醫療與長照)。這本存摺的關鍵在於「轉嫁不可控風險」。1.實支實付醫療險(檢視條款年齡上限):現在的醫療趨勢是「住院天數少、自費項目多」。傳統的日額型醫療險(住院一天賠1000那種)已經不夠用了。你需要的是能夠涵蓋達文西手術、標靶藥物等高額雜費的「實支實付」。請注意,很多舊保單只保到 65 歲或 75 歲,務必拿出來檢視,是否有續保到 80 歲甚至 85 歲的條款。2.長照險或失能險(避免長壽風險):我常說,「走得快是福氣,走不了是拖累」。如果真的發生失能狀況,一個月四、五萬的支出,十年就是五、六百萬。這筆錢如果從你的退休金裡扣,你的生活品質會瞬間從商務艙降到貨艙。如果有保險理賠來支付看護費,你的老本才能真正用在自己身上。3.小額終老保險(身後事的安排):這是政府推動的政策型保險,保費便宜,門檻低。用來處理最後的喪葬費用,留愛不留債,也是一種負責任的態度。第四本:財務存摺從「資產累積」轉向「現金流管理」很多人退休理財的最大盲點,就是「死守資產,卻沒有現金流」。我有個客戶住在市價五千萬的房子裡,但連換台冷氣都要猶豫好久,因為他手上沒現金。退休後的財務存摺,核心戰略只有一個字:「穩」。我們要將資產轉化為源源不絕的流水。1.打造退休金的「三層蛋糕」:.第一層(底層):社會保險(勞保/國保)。 這是政府給的基本保障。至於要用舊制領一次整筆的還是用新制的領勞保年金,取決於個人的財務目標規劃,請領錢可以試算各種領法的優缺點。.第二層(中層):職業退休金(勞退)。 這是你年輕時累積的個人帳戶。善用這筆錢,可以選擇月領或一次領後投入穩健的配息商品。.第三層(上層):個人理財。 這是決定你是否有更好生活品質的重要關鍵。2.現金流為王(Cash is King):退休後,請降低高風險的成長股比例,增加能夠產生固定收益的資產,例如高股息 ETF、投資級債券,或是類全委保單。目標是建立一個「自動化現金流系統」,確保每個月流入戶頭的錢,大於你的基本生活開銷。3.善用「安養信託」鎖住老本:這是最語重心長的建議。現在詐騙集團手段高明,專挑有錢長輩下手;或者不幸失智後,資產被他人挪用。透過「安養信託」,你可以把錢交給銀行管理,約定好每個月固定匯款給你當生活費,若有大額醫療支出需經監察人同意。這等於給你的財產加了一道「防盜鎖」,確保這筆錢專款專用,真正花在你身上。好的規畫,是為了優雅地老去財務規畫,不僅僅是讓數字變大,更是要讓生活變好。這四本存摺—人際的溫暖、健康的體魄、保險的防護、財務的現金流,就像桌子的四隻腳。哪一隻腳短了,桌子都不穩。我希望大家在盤點資產時,不要只盯著銀行存摺看。試著問問自己:我有沒有幾個能隨時說話的老友?我的大腿還有沒有力氣帶我去旅行?我的保單能不能應付未來的醫療科技?我的現金流能不能讓我安心睡覺?退休,不是人生的謝幕,而是另一場精彩劇碼的開場。只要把這四本存摺存好、存滿,我相信,各位都能擁有一個自在、尊嚴、且豐盛的晚美人生。作者/孫國城CFP®國際認證高級理財規劃顧問RFA退休理財規劃顧問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保險管理學會理賠人員資格壽險公司處經理 從業30年壽險公會人身保險業優秀從業人員現代保險基金會信望愛最佳專業顧問天下雜誌709期專訪專長:保險/退休/傳承/信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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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退休力.理財準備
平常就沒往來,死後也不想給遺產!專家教如何應對民法繼承的「兄弟姊妹特留分」
台灣遺囑協會今年8月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廢除民法第1223條『兄弟姊妹特留分』,回歸遺囑自由,終結家庭紛爭」,迅速累積7712人附議。提議內容為「兄弟姊妹特留分」制度源於舊時代大家族觀念,已不符現代社會需求。不僅限制逝者遺囑自由,更常引發家庭矛盾與訴訟糾紛。因此建議修正民法第1223條、刪除第4款「兄弟姊妹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現代家庭以小家庭居多,部分國人的兄弟姊妹間的情感連結可能不多,甚至父母離世後兄弟姊妹不往來的也大有人在。對某些與兄弟姊妹感情不深厚的人而言,如果被限制遺產一定要分給兄弟姊妹,不能依照自己的意願分配,會覺得非常不公平,所以才會有數千人連署提案修法。但是修法能通過嗎?需要多久時間才會通過?通過的法案是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還是下降特留分比例?這些目前都還是未知數。如果想要保障自己的權益,就要先清楚在法案未修改前對自己會有什麼影響?目前有什麼方法因應?才能降低事情發生時對自己的影響。兄弟姊妹特留分影響什麼?王太太在某次跟朋友的聚會中,聽到朋友提到先生去世後竟然遺產要跟先生的兄弟姊妹分,連唯一的自住房屋,妻子也不能保有全部的產權。王太太非常緊張地詢問怎麼會這樣?自己以後該怎麼辦?目前民法規定若有配偶,且有子女或父母,則遺產兄弟姊妹不會有繼承權,但身故時若無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孫子女…),也無父母,但有兄弟姊妹,則遺產是由配偶繼承1/2,兄弟姊妹共繼承1/2。若想留給配偶多一點遺產,兄弟姊妹繼承的遺產也不能低於特留分1/3的規定,須要留給兄弟姊妹繼承的,最少為遺產的1/2*1/3=1/6,因此遺產並無法由配偶全部繼承。有些人平常與兄弟姊妹幾乎沒來往,甚至交惡的大有人在,如上述王太太的擔心,若老公去世後自用住宅要跟不太往來的老公的兄弟姊妹共有,之後的紛爭可想而知。因此才會有人在網路上發起聯署,修改民法繼承的規定,刪除兄弟姐妹特留分。修法前能做什麼?修法雖是方向,但能否如聯署民眾所願的結果?多久後才能實施?都還是變數。對這個議題會擔心的族群,是否可以先做一些預防措施來降低民法繼承規定對自身的影響?在目前的法規下民眾可以做的預防措施有:1.降低遺產總額既然遺產有特留分的規定,那將財產事先安排就可以下降遺產金額,進而達到降低特留分金額的目的。民眾可以在生前做:a.贈與:例如先將自用住宅贈與給配偶,但要注意,贈與出去的財產就不是自己的財產,未來就沒有掌控權,贈與後,日後若夫妻關係生變,贈與出去的財產恐怕會要不回來。而且誰先身故也無法確定,若房產贈與給配偶後,反而是配偶先身故,房子就會變成自己跟配偶的兄弟姐妹共同持有,所以是否做生前贈與、如何做?需要慎重考慮。b.他益信託:他益信託也是一種贈與,既然是贈與,須考量的問題就與贈與相同。只是信託可以用信託合約與監察人的機制來決定受益人如何享有信託財產,若將房屋信託也可以限制多久時間內不得出售。c.購買保險:透過指定身故保險金受益人的方式,將身故保險金指定給想照顧的人。保險金指定受益人不受民法特留分的拘束,但是要在身體狀況還健康時就要事先購買保險,若體況不佳時就有可能無法投保。2.事先成立遺囑遺囑可以將兄弟姊妹繼承的比例由應繼份下降為特留分,但要注意符合民法規定的形式要件才是有效遺囑。另外遺囑只能將兄弟姊妹的繼承權降低為特留分,無法剝奪兄弟姊妹的繼承權,除非兄弟姊妹有符合民法1145條喪失繼承權的事由。若有符合的情況,要明確將事由寫入遺囑中,並寫明這個人不得繼承遺產,才能將這個兄弟姊妹排除在外不得繼承,只是一般要主張幾乎不往來的兄弟姊妹有重大虐待或侮辱情事的具體事項可能不太容易。若有自用住宅想讓配偶單獨繼承的考量,可以在不違反特留分的額度內,寫明房子給配偶,兄弟姊妹繼承現金或股票。若房子單獨給配偶會侵害特留分,可以在遺囑內寫明侵犯特留分的部分,配偶可以用現金彌補,這樣至少可以解決房屋產權共有的擾人問題。單身族的遺產會由誰繼承?另外還有一個族群要特別注意,現代人不婚或失婚比例一直上升,生育率卻持續下降,若有人身故時沒有配偶,沒有子女,父母、祖父母已身故,又沒有兄弟姊妹或兄弟姊妹早於自己身故,那這個人的遺產會由誰繼承?答案是歸國庫,所以如果這個族群對自己的遺產分配有想法,不想一生的努力最後歸公,更是要事先準備:1.成立遺囑除了要注意符合民法規定的形式要件才是有效遺囑外,遺囑內要指定遺囑執行人,未來才有人能處理遺產稅申報及分配遺產的事宜。2.生前贈與單身族群一般不建議做生前贈與,因為國人壽命雖然一直在延長,但延長的卻不一定是健康壽命。單身族的醫藥費用要靠自己,若老年時需要他人照顧更是大筆花費。所以除非財產多到確定自己用不完,多的部分才可以考慮事先贈與出去。對平日互相照顧的人,可以考慮附有負擔贈與,比如說平日是由同居人A照顧生活起居,如果財產確定夠用,可以成立一個贈與契約,將部分現金或房屋贈與給A,但是條件是A日後要繼續照顧贈與人至身故為止,若A日後違反贈與時約定的條件,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3.確認以前購買的保險指定的身故受益人大部分民眾在年輕時購買保險,填寫身故受益人時,因為尚無家累,也沒有特別想法,多數會先指定父母或法定繼承人,之後可能不會想起受益人需要更改,更遑論不婚族因為家庭成員沒有變動,更是遺忘了保險金受益人填了誰的這件事。若當初寫父母,而父母比自己早身故,那等自己身故時保險金受益人就會是法定繼承人,與原本投保時就寫法定繼承人的結果是一樣的。這個族群的人若身故受益人是法定繼承人,因為身故時已無民法1138條所列繼承順序內的繼承人,這張保單理賠金就會屬無人繼承的遺產,理賠金就會歸國庫。所以如果生前有相互陪伴照顧的人、或與侄子外甥等親戚感情融洽、或者想捐給善機構,都記得要去變更保單的身故保險金受益人。自己的權益自己守護法條的成立及修改是由歷史背景及社會演變而形成的,但是一般大眾也會有自身的立場、考量及需求,所以如何在當時的法律架構下,以合法的方式來達到自己想要的結果,是大家平時要思考的議題。你若關心聯署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的議題,是否要思考,在民法尚未修正前,可以自行先做哪些事情來因應?以降低法令對自己的限制,達成自身想要的結果。相同的,未來若法令修改了,是否要關心對自身有何影響?又該如何因應?這些都是關心自身權益的你所要在意的事,大家都說人不理財,財不理你,相同的,自己不理自己,又有誰來理你?作者:陳瑀莘CFP®國際認證理財規劃顧問大專盃財富管理競賽輔導顧問暨專案講師榮獲2013保險信望愛獎優選最佳專業顧問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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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4 名人.林靜芸
林靜芸/接受失敗是人生最重要的一堂課
小倩是獨生女,很會念書,從小是父母的驕傲。自醫學院畢業在醫學中心當住院醫師時,小倩戀上大企業的小開,很快就嫁入豪門。婚後生下兒子,小倩忙得不可開交。丈夫竟然外遇,小倩要求離婚,公婆怪她小題大作。小倩訴訟情願放棄夫家財產,只要求兒子的監護權,沒想到法院最後判決兒子歸丈夫撫養。羞愧憤怒交加,她竟選擇結束性命。親友無不痛惜扼腕,她的父母悲痛欲絕無法接受。小倩工作的醫院為此還開了檢討會,結論是主任沒有善盡關懷,主任還被拔官。類似小倩的案例不少,臉皮薄,能享受成功,無法接受失敗。人生路漫長,成功往往被包裝成一種終點。真相是成功並非完成式,而是進行式。成功之後,還有一連串挑戰,婚姻就是最鮮明的例子。所謂的「失敗」可能是離婚、生病、破產、裁員、失戀或輸掉比賽,這些變故讓人痛苦憂鬱,也讓人成長。哈佛大學商學院領導力專家愛德蒙生教授說:「失敗」可概分為三大類。一是人為失敗:指的是人為失誤。二是系統失敗:指的是制度失誤。其他失敗應該稱為「智慧型失敗」,多半發生在以下領域的行動中:1)已知有風險,2)測試假說,3)未知領域,4)設有目標。愛德蒙生教授認為,這些領域的行動即使失敗告終,但值得稱為智慧型失敗,因讓我們離成功更近。根據這個定義,人生當中許多失敗都可歸屬智慧型失敗。例如,漢來集團擁有旅館、餐廳、百貨、建設等事業,負責人侯西峰在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事業崩盤,背債500億元,甚至被關押72天;應可歸屬未知領域失敗。面對人生低谷,侯西峰沒有放棄,而是擬定償債計畫,歷經18年還清所有負債。旗下漢來美食成功上櫃,成為台灣商界傳奇。至於美國蘋果公司創辦人史蒂夫賈伯斯,1985年被自己創立的公司解雇,應可算設有目標的失敗。但他沒有一蹶不振,不久創立NeXT公司並收購動畫公司皮克斯。1997年蘋果併購NeXT,賈伯斯重回蘋果,推動iMac、iPad及iPhone等使蘋果公司成為全球最有實力的公司。人生在世,沒有人能逃過失敗。侯西峰與賈伯斯的共同點,在於不讓「失敗」成為結束,而是把它當成重新開始的契機。他們的經驗證實,人生最大的失敗不是跌倒,而是跌倒之後不再爬起來。我如今更欣賞從失敗中找到力量的人,那才是真正強大的人。要重新站起來,得直面自己,戰勝心中的恐懼與懷疑。遠見哈佛論壇長期關心政經趨勢與領導力,鼓勵讀者從低谷中復原,除了彰顯成功,也激勵自認是魯蛇的敗將。遠見社長楊瑪莉給的建議,在我看來非常關鍵:1.先給自己休息與緩衝的空間(同理自己或是饒過自己);2.誠實面對目前處境,承認失敗才能看清原因;3.轉換焦點(不要整天聚焦在失敗);4.以身體支持心理復原,例如良好睡眠、旅行及社會連結;5.謙卑面對新的起點,善用用失敗經驗作好風險管理。人類壽命變長,社會、環境、科技、文化等挑戰加劇,失敗是往後的常態,一心想成功的人不一定能成功。願意承認失敗,面對失敗,從失敗中汲取教訓,不管結果如何,都是人生的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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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退休力.理財準備
照顧一輩子卻被排除?三重爭產命案引爆傳承地雷 5件事最易讓手足反目
11月初,新北市三重發生的一起家庭悲劇震驚社會。依據媒體報導,一位長年隨侍在側照顧年邁母親的60歲男子,因不滿長年旅居國外的姊姊主導將母親名下千萬存款設立信託,且受益人名單排除自己,僅列入姊姊與另一位妹妹。男子在情緒失控下持刀攻擊,造成姊姊身亡、妹妹與試圖勸架的妻子受傷的悲劇。 沒有一筆財產,值得賭上親情與人生正如恩典法律事務所蘇家宏律師在評論此案時感嘆:「沒有一筆財產,值得你賭上人生。」這起案件不僅是社會新聞,更是一面鏡子,映照出許多台灣家庭在財產傳承中面臨的問題。根據司法院統計,過去十年間遺產糾紛案件持續攀升,每年約有3000件因遺產爭奪而對簿公堂。為何父母原本是為了「愛」而留下的資產,最後卻演變成子女間的戰場?爭產導火線 5大常見的傳承陷阱許多家庭誤以為只要立了遺囑或做了信託就萬無一失,殊不知若缺乏溝通與法律常識,這些工具反而可能激化原有的情感矛盾。常見的引爆點主要源於以下幾種情境:1.照顧責任與回報的失衡:這是最常見的心結。長期承擔照護責任的子女,若在財產分配中未獲得相應的實質肯定,心理極易產生「有功無賞」的委屈與剝奪感。2.生前贈與引發的猜忌(法律上的「歸扣」問題):父母生前若對特定子女有大額贈與(如買房頭期款、創業基金),若未說明原因,其他子女常解讀為偏心。在法律上,這些因結婚、分居或營業而獲得的贈與,未來可能面臨《民法》第1173條的「歸扣」爭議,即被視為遺產的預付。3.信託與遺囑的「黑箱作業」:如上述三重案例,若信託內容或遺囑是在部分子女不知情的情況下設立,且排除了特定繼承人,極易被質疑是趁父母意識不清或受人操弄下所為。4.資產界定不明:除了不動產,家中的貴重動產(如珠寶、字畫、現金)若無清冊,身後極易發生「誰拿走了什麼」的羅生門。5.不動產處置僵局:繼承人之間對於老家是要「變賣換現」、「共同出租」還是「一人收購」常有歧見,導致資產凍結,甚至因無法分割而鬧上法院。傳承應及早規畫 父母傳承掌握5原則傳承不應等到健康亮紅燈才開始,建議熟齡父母掌握以下五大原則:1.及早規劃,避免倉促決策:在身心健康時與子女討論,並諮詢律師或財務顧問。切勿等到病重或失智邊緣才簽署文件,這常是日後遺囑無效訴訟的源頭。2.透明溝通,打破黑箱:許多悲劇源於「猜疑」。建議適度向子女說明分配原則,例如:「因為大哥家境較困難多給一點」、「因為妹妹照顧我十年,這間房留給她」。公開的理由能大幅降低被解讀為偏心的機率。3.善用法律工具,但需注意「特留分」:信託、遺囑的安排仍有特留分的規定。依據《民法》第1223條,繼承人有最低繼承比例(特留分)。若父母因個人好惡,透過遺囑或信託完全剝奪某位子女的繼承權,極可能日後引發手足間「特留分扣減權」的法律訴訟。4.公平不等於均分,肯定照顧者的付出:長期照顧是難以用金錢量化的勞動與情感消耗。父母可在遺囑中透過「遺贈」方式給予照顧者額外補貼,這不僅是金錢補償,更是對其孝心的公開認可。5.定期檢視,隨家庭動態調整:子女的婚姻、經濟狀況會變,法律也可能修訂。建議每3-5年檢視一次遺囑或保險受益人的設定。子女面對傳承 應學會放下與協商身為子女,面對傳承議題時,心態的健康尤為重要:1.尊重父母的自主權:法律上,父母對自己的財產有絕對處分權。子女應理解,繼承並非與生俱來的權利,而是父母最後的贈與。2.尋求專業調解,避免情緒對立:若對分配有疑慮,可依《家事事件法》申請調解,讓律師或公正第三方協助釐清法律權益(如特留分),避免直接在親人間劍拔弩張。3.照顧者應適時表達需求:不要等到父母過世才爆發委屈。在照顧過程中,可召開家庭會議,理性討論照顧分工或金錢補貼,尋求共識。4.轉念與放下:財產繼承不應成為人生目標。與其糾結於分配多寡,不如專注於經營自己的事業、家庭與健康,創造屬於自己的人生價值。財產不應成為遺憾與仇恨真正的家族傳承,在於平衡「嗣(後代)、祀(家族精神)、業(資源)」。對於父母而言,財產不該是控制子女的籌碼,也不該是埋藏的炸彈;對於子女而言,理解父母的愛與難處,將親情置於物質之上,才是最大的孝順。透過提早規劃、合法安排與透明溝通,我們可以讓財產成為祝福的延續,讓愛遺留在人間,而不是遺憾與仇恨。作者/劉憶娥經歷:大學講師、保經公司簽署人、信託公會副組長、科技公司管理部經理、證券公司承銷部經理專業證照:考試院稅務記帳士、人身及財產保險經紀人、人身及財產保險代理人考試及格、勞動部就業服務乙級、台灣及中國認證理財規劃顧問(CFP®)、美國管理會計師(CMA, CFM)、美國及台灣內部稽核師(CIA)、台灣證券投資分析人員(C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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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退休力.理財準備
77歲男存1600萬仍沒安全感 退休後「牛排都嚥不下去」懊悔錢來不及花
不少老人一生節儉,把存夠錢視為安心晚年的唯一保證,卻在真正走到人生後段時,才發現時間、健康與使用金錢的能力早已悄然流失。日本一名77歲男子錢很多卻不敢花,最後無緣和最愛的人享受,自己健康也不允許,感到深深懊悔。日媒報導,住在東京的77歲佐藤健二(化名)曾是大型企業的業務人員,60歲屆齡退休時,他領到近3,000萬日圓(約新台幣600萬元)的退休金,目前光是股票等金融資產的存款就約有5,000萬日圓(約新台幣1,000萬元),過著人人稱羨的「人生勝利組」老後生活。佐籐為了將來拚命存錢,存摺上的數字增加是唯一的精神支柱。臨近退休時,存款已多到即使放眼老後也綽綽有餘。就在那個時間點發生了雷曼兄弟事件。對未來的不安驟然放大,他放棄60歲退休,選擇再雇用繼續工作,等到65歲才終於下定決心離開職場。即便如此,他對未來的焦慮仍未消失,生活依舊極度節制。佐籐的年金每月大約有20萬日圓(約新台幣4萬元),遠高於平均水準,但誰也不知道會不會再發生像泡沫崩潰那樣的事,他的想法裡錢能多留一點就多留一點。妻子罹癌猝逝 他後悔錢來不及花就在退休兩年後,與他結縭43年的64歲妻子因胰臟癌過世,從被告知病情到離開非常地倉促,這讓佐籐完全沒做好心理準備,他回想夫妻還約好等到70多歲要多花點錢,去做想做的事、到處走走看看,如今已不可能實現。因妻子的猝逝,佐籐一輩子對財產如履薄冰、謹慎再謹慎的人生,最近常因「早知道就多花點錢」而落淚。他上周難得想吃點好吃的,去了電視節目介紹的知名牛排店。但才吃幾口就嚥不下去了,最後幾乎整盤都剩下。他感嘆年輕時沒錢吃,現在有錢了,身體卻不接受,頓時感到相當悲哀。高齡者有錢 卻因長壽身陷焦慮即使相關調查數據顯示,高齡者是社會中最有錢的一群,他們對未來的不安仍然強烈,面對「目前的存款是否足以支應今後生活」的提問,有超過一半的受訪者回答「不夠」,老後焦慮可見一斑。對錢沒安全感的其中一大原因正是壽命延長,現代人平均壽命高達80歲,若從65歲開始領年金,還有15~20年的時間,自然會想方設法延長「資產壽命」。但若過度執著於延長資產壽命,反而會被健康壽命的落差所折磨。體力、意志力與好奇心,隨著年齡增長必然衰退。即使理解「以防萬一」的焦慮,但到了七八十歲,能進行高額消費的機會本身就大幅減少。再多的錢也可能失去意義。高齡者「怕錢不夠而焦慮」以及「有錢卻沒機會用而後悔」,這之間的平衡是每個上了年紀者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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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焦點.長期照護
長照悲歌不只是社會支持不足的問題 預做2安排讓善終成為可能
近年來,「照顧者殺害被照顧者」的長照悲歌,以及「老年獨居孤獨死」的社會新聞層出不窮,每一次都像警鐘般敲響社會對高齡化、少子化衝擊下,家庭功能與社會安全網崩解的深切憂慮,不僅突顯社會支持系統的不足,也提醒我們重視社會財產安全與人身安全的保障。這些悲劇的背後,除了是龐大且無止境的照護壓力、缺乏社會支持,更隱藏著當事人對自身財產與生活安排失控的焦慮。面對這樣的社會困境,我們不能僅僅寄望於政府的長照政策,個人更應提早運用法律工具,如財產信託與意定監護,為自己和家人建立一道「善終的防線」,確保無論身心狀況如何變化,個人的意願都能被尊重,財產都能被妥善管理,生命能獲得有尊嚴的照顧。長照悲歌 源於被壓垮的照顧者與失控的財產在「照顧者殺人」的案件中,常見的場景是年邁的父母長期照顧重度身心障礙的子女亦或是另一半,最終因身心俱疲、經濟壓力,加上對「自己走後,誰來照顧他?」的深切恐懼,選擇同歸於盡或先送走被照顧者。問題的核心是財產與照顧連結的斷裂,許多家庭可能擁有房產或積蓄,但這些資產卻無法有效轉化為「持續且穩定的高品質照護」。被照顧者未來的生活費用、醫療開銷、甚至是照顧者因照顧而衍生的收入損失,都成為巨大的黑洞。若主要照顧者倒下或選擇結束生命,財產的繼承、管理與使用,往往會陷入混亂,無法即時用於被照顧者的生活。「財產信託」介入2作用財產信託可以將資產(如房產、存款)交付給專業機構(如銀行)或信任的親友、專業人士來管理:1.確保專款專用與穩定給付:設定信託目的為「被照顧者的生活照護與醫療費用」,由受託人定期撥款給照護機構或指定專戶。即使未來繼承發生糾紛,這筆錢也不會被凍結或瓜分,確保被照顧者的生命所需。2.分散照顧者壓力:透過信託契約,可將繁瑣的財務管理和監督責任轉移給受託人,減輕照顧者的經濟焦慮和行政負擔,讓他們能更專注於情感支持與日常照護。孤獨死之慟 意願無法表達、財產無人管理老年獨居孤獨死的案例,往往反映了長者個性孤僻、不願與家人往來,或逐漸失智後,連最基本的自我保護和求救能力都喪失。這些長者可能擁有不錯的經濟基礎,但卻因為失智、失能,或缺乏主動的社會連結,最終黯然離世。問題的核心是意願失能與無人管理,當長者因失智或重病失去判斷能力,其財產會因無人合法代理而被凍結,無法支付醫療或照護費用。若長者生前已與家人疏離,或因不願麻煩他人而拒絕安排,一旦失能或死亡,不僅生活無人聞問,後續的遺體處理、房產清理、甚至寵物安置等問題,都將成為社會與地方政府的沉重負擔。「意定監護」介入2作用意定監護允許當事人(未來受監護宣告者)在自己精神狀態還健全時,預先與他信任且有意願的受任人(未來的意定監護人)簽訂契約,約定當未來他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原因被法院裁定監護時,由法院優先指派這位意定監護人來擔任其監護人。1.確保個人意願被實現:長者可以指定最信任且有意願的人來管理自己的財產、決定醫療照護方式。這比等到失能後才經由利害關係人聲請由法院選任「法定監護人」(往往是陌生的律師、社工或意圖覬覦其財產的家人)更能貼近長者生前意願。2.連結財產信託與意定監護:意定監護人也可以擔任信託契約的信託監察人或協助啟動信託指示權人。意定監護人負責判斷長者的身心狀況,確保信託與監護這兩道防線能無縫接軌,讓財產管理與人身照護能同步到位。避免長照悲歌 社會與個人都該有所準備無論是「照顧者殺人」的絕望,還是「孤獨死」的寂寥,都揭示了現代人對高齡失能風險的準備不足。長照悲歌,或許是政府社會支持網絡的不足;但財產信託與意定監護,卻是我們為自己和摯愛建立的最後一道個人防線。作者/廖一聰現職:立峰理財規劃顧問公司 執行董事經歷:台灣理財規劃產業發展促進會 理事長社團法人臺灣理財顧問認證協會 常務監事公益信託笁樂種子基金 信託監察人南山人壽保險(股)公司 業務區經理專業證照:第一屆 信託公會 家族信託規劃師第一屆 信託公會 高齡金融規劃師第一屆 台灣CFP ®國際認證高級理財規劃顧問第一屆 大陸跨區CFP ® 金融理財師第一屆 香港跨區CFP ® 財務策畫師第一屆 大陸跨區CPB 私人銀行家第一屆 跨證RFA 退休理財規劃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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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焦點.元氣新聞
台中巨擘級市立醫療園區誕生!醫療、長照、公益服務一次到位
「在過去,台灣醫院多半只做到『醫』,病人康復或健保給付到期,就必須出院,但現在這座園區能提供完整的照護鏈。」在台中市立老人復健綜合醫院的開幕日當天,台中市政府衛生局局長曾梓展表示,這座醫院歷經三年的規畫、整合,成為全台第一家真正落實「醫養合一」理念的公立醫療園區,且將兼顧公益、社區健康促進服務,期待幫助民眾增加健康餘命,讓台中市民生活得更健康、更充滿活力。談到台中市立老人復健綜合醫院的成立,曾梓展娓娓道來,他說,在民國108年,當時台中市北屯區太原路的兩側,分別有一座老人醫院與復健醫院,為不同醫院各自經營,規模都不到百床,且建築十分老舊,由於當時合約採九年一簽,多數醫院不願投入大筆資金改建,因此醫療品質難以提升。後來經過審慎評估後,台中市政府團隊決定採用BOT方式經營,將兩塊地全部打掉、重建。為了讓園區腹地更完整,市府團隊花費三年時間整合國產署財產、民間零星地塊等,並處理容積轉移與地目變更等複雜程序,最終打造出近五公頃的完整醫療園區,並經投標,委託中國醫藥大學團隊負責營運。從醫養合一到社區服務,助延長健康餘命所謂「醫養合一」是指結合醫療、長照等服務,這種一條龍式的照護模式,讓病人與家屬不必為了尋找後續照護機構而奔波,所有醫療、照護需求都能在同一園區內獲得滿足。除了醫療與長照服務,台中市立老人復健綜合醫院更重視與社區的結合,曾梓展強調,衛福部長石崇良特別提到,民眾健康餘命的延長,是重中之重,因此醫院未來將積極推動社區健康活動,讓民眾在生病前就能獲得一系列健康促進服務。醫院公益責任,遍及偏鄉、弱勢族群曾梓展表示,該院作為市立醫院,也肩負重要公益責任,在長照大樓中,規劃了30床公費床位,專門提供給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使用。同時,醫院也將承接石岡、新社、東勢、和平、梨山等偏鄉地區的醫療服務,以及精神疾病處理等,或進行「在家或在非就醫途中因病辭世或壽終正寢者」的行政相驗等公共衛生任務,並將公益服務的觸角進一步延伸至台中市各角落。另外,台中市立老人復健綜合醫院也成立了愛心專戶,提供三億元額度,主要針對貧困、弱勢家庭、病患提供醫療補助、急難救助與喪葬補助等協助,醫療上,收費方面也比照公立醫院標準,掛號費僅100元,大幅減輕民眾就醫負擔。曾梓展強調,未來,這座園區將持續深化與社區的連結,從健康促進、急性醫療、復健照護到長期照顧,建構出完整的醫療照護網絡,讓北屯地區民眾享有更優質、更便利的醫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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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焦點.生死議題
人生親自編寫的最後一個劇本!遺囑4妙用 透過法律力量避免「來不及說再見」的遺憾
在華人的傳統觀念裡,「死亡」往往是一個被忌諱的話題。連帶著,與死亡緊密相關的「遺囑」,也常被視為不吉利觸霉頭的事。許多人認為,自己身體健康、或者資產沒多到像新聞裡的豪門爭產,何必費心立遺囑?「來不及說再見」的遺憾然而,身為在金融與傳承領域深耕多年的從業人員,我看過太多「來不及說再見」的遺憾。當一個人驟然離世卻沒有留下隻字片語,留給家人的,往往不僅是悲傷,更多的是對財產分配的茫然、對未來生活的恐懼,甚至是親屬間為了利益而撕破臉的醜陋劇碼。其實,我們應該換個角度看待遺囑。它不是死亡通知書,而是您人生舞台謝幕前,親自編寫的最後一個劇本。它是法律賦予您的一項強大工具,讓您的意志得以延伸到身後,確保您愛的人得到照顧,您在乎的事得到安排。具法律效力的遺囑4大作用一份具備法律效力的遺囑,究竟有哪些妙用?我們得從幾條關鍵的法律條文說起。妙用1:打破「法定繼承」的框架,落實真正的分配自由如果沒有立遺囑,人走後,所有的財產就會自動進入「法定繼承」的程序。這意味著,誰能分?分多少?全部都由冷冰冰的《民法》條文幫您決定(例如配偶與子女平均分配)。但法律的預設值,不一定符合您的心意。也許您想多留一點給長期照顧您的孝順女兒,少給一點那個長年不聞不問的兒子;也許您想捐贈一部分資產給慈善機構。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這些想法都只是空談。這就是遺囑的第一大妙用:取回資產分配的主導權。依據 《民法》第 1187 條 規定:「遺囑人於不違反關於特留分規定之範圍內,得以遺囑自由處分遺產。」這條法律確立了「遺囑自由原則」。這意味著,您可以透過遺囑,指定把哪棟房子給誰、哪筆股票給誰,甚至可以指定繼承的比例。【專業提醒】注意「特留分」的限制請注意條文中的關鍵字:「不違反關於特留分規定之範圍內」。為了保障繼承人最低限度的生活權益,法律規定了「特留分」。即使您立了遺囑,也不能完全剝奪法定繼承人(如配偶、子女、父母)最基本的應繼份額(通常是應繼分的一半或三分之一)。因此,一份完美的遺囑,必須是在尊重特留分的前提下,最大化地實現您的分配意志。妙用2:意想不到的功能,連保險受益人都能改!許多人以為,保險單的受益人,只能在生前透過向保險公司填寫「契約變更申請書」來更改。但事實上,遺囑也具備這項功能,這是許多人不知道的冷知識。依據 《保險法》第 111 條 第一項規定:「受益人經指定後,要保人對其保險利益,除聲明放棄處分權者外,仍得以契約或遺囑處分之。」這條法律賦予了要保人極大的彈性。如果您在臨終前,不方便聯繫保險業務員,或者不想驚動家人,您可以透過立遺囑的方式,重新指定身故保險金的受益人。【關鍵實務】必須「通知」保險公司然而,這裡藏著一個巨大的實務陷阱,稍有不慎就會引發糾紛。請務必詳讀同條文第二項的規定:「要保人行使前項處分權,非經通知,不得對抗保險人。」白話來說,如果您用遺囑改了受益人(例如從配偶改成兒子),但這份遺囑在您過世後才被發現,而保險公司在不知道有遺囑的情況下,已經把理賠金發給了原本的受益人(配偶)。這時候,新的受益人(兒子)是不能要求保險公司重新理賠的,因為保險公司已經善盡義務了。因此,雖然遺囑可以改受益人,但實務上操作難度較高,必須確保這份遺囑能及時「通知」到保險公司,才能發揮效力。妙用3:父母最深的牽掛,指定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對於家中有未成年子女的父母來說,最大的恐懼莫過於:「萬一我們夫妻倆同時發生意外,誰來照顧年幼的孩子?」如果沒有事先安排,法院會依法定順序(通常是祖父母、外祖父母、伯叔姨舅等)來指定監護人。但法律指定的親屬,不一定是您心中最信任、或最適合教養孩子的人選。這時,遺囑就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依據 《民法》第 1093 條 第一項規定:「最後行使、負擔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之父或母,得以遺囑指定監護人。」這條法律賦予了最後離世的那位父或母,一項神聖的權利:透過遺囑,親自為孩子挑選最合適的守護者。您可以指定值得信賴的摯友、或某位特定親屬來擔任監護人,避免家族內部為了爭奪孩子監護權(及其背後的財產管理權)而爆發衝突,確保孩子能在您期望的環境中成長。妙用4:啟動「遺囑信託」,讓愛延續到遙遠的未來有時候,直接把一大筆遺產交給繼承人,反而是一種風險。例如繼承人年紀太小、身心障礙無法理財,或是生性揮霍。您擔心錢一到手就被敗光,或是被有心人士詐騙。這時,您需要的是一個能長期管理資產的機制,而遺囑正是啟動這個機制的鑰匙。依據 《信託法》第 2 條 規定:「信託,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以契約或遺囑為之。」這條法律明確指出,「遺囑」是成立信託的兩大合法方式之一。這就是所謂的「遺囑信託」。透過在遺囑中設立信託條款,您可以將遺產交付給受託人(如信託銀行),並詳細約定管理方式。例如:「這筆遺產的本金不能動用,每年產生的投資收益,分月撥付給我的孩子作為生活費,直到他年滿 30 歲,或是結婚、創業時,才能領取部分本金。」透過遺囑信託,您的資產不再是一次性的贈與,而是一條細水長流的愛之河,依照您設定的規則,長期照顧您想守護的人。面對死亡,是為了更好地活著遺囑,絕非觸霉頭,而是一種負責任的人生態度。它融合了 《民法》第 1187 條 的財產自主權、《保險法》第 111 條 的保險金掌控權、《民法》第 1093 條 的子女守護權,以及 《信託法》第 2 條 的長遠規劃權。正視人生的終點,提早做好安排,我們才能無後顧之憂地活在當下。請記得,一份有效的遺囑有嚴格的法定形式要求(如自書遺囑、公證遺囑等),建議諮詢專業人士協助規劃,確保您人生最後的劇本,能完美演繹出您對家人的愛與責任。作者/孫國城CFP®國際認證高級理財規劃顧問RFA退休理財規劃顧問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保險管理學會理賠人員資格壽險公司處經理 從業30年壽險公會人身保險業優秀從業人員現代保險基金會信望愛最佳專業顧問天下雜誌709期專訪專長:保險/退休/傳承/信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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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 焦點.元氣新聞
得知罹癌重做遺囑規劃!立威廉攜妻女飛日本度假
本報昨獨家報導曾演偶像劇「天國的嫁衣」、「綠光森林」走紅的男神立威廉罹患甲狀腺癌二期,他透露世界如同崩塌,但身為一家支柱,他一得知立刻重新做新的財產遺囑規劃,還好現在恢復得很不錯,可能跟平時他持續運動有關係,昨天已帶老婆女兒到日本度假。立威廉發文內容如下:有時候你會覺得,有些事情永遠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那只是發生在別人身上的事,我們只是聽聽別人的故事罷了。但事實是:我們都只是被命運牽著走的人,任憑下一件事情在我們不知道的時候降臨。而且,這些事大多都不在我們的掌控之中。我們能夠掌控的,是我們如何面對。你可以選擇消極地放棄,也可以選擇即使痛苦也要尋找最積極的方式走下去。幾個月前,我被診斷出甲狀腺癌,那幾天的不確定讓我的整個世界崩塌。但在接受了這個現實之後,我決定正面面對,走過康復的每一步。我對醫療科技的進步充滿感激。經歷了兩次手術、一些放射治療,和一條當作紀念的有趣疤痕,一切逐漸好轉——這場戰鬥目前我贏了,但與癌症的戰爭還沒結束。每月回診抽血,以及每天必須吃藥,成了我新的日常。我還在慢慢習慣,但我很感激摯愛們的支持。家人真的非常重要。若沒有我妻子、母親、女兒和哥哥的支持,我不可能如此正面地度過這幾個月。還有對所有關心我、給予我同情與鼓勵的朋友們,也一併致謝。當人面對逆境時,很多事情會變得非常清晰。現在大家看到我活動自如,可能很難想像我曾經有一段時間無法做日常的事情。我要提醒大家,那幾個月並不容易。除了身體上的挑戰,我的心理狀態也並不好。想到可能無法看著女兒長大,是我最大的恐懼。我也很不希望讓我85歲的母親擔心,這個年紀的她,本不應該再為任何事情操心。此外,對於一個習慣經常運動的人來說,無法活動也是一大挑戰。但只要下定決心,人體的適應能力真的是驚人的。這句話雖然老套,卻是真理:健康是你最需要的東西。照顧好自己的身體,其它一切自然就會到位。當一個人健康時,可能會有上百個煩惱;但當一個人生病時,只有一個煩惱。我不是說你應該放縱地過每一天,因為「明天可能不會到來」,而是建議你試著這樣問自己:如果你只剩下十年可活,你的優先順序會是什麼?誠實地回答自己,你可能會對自己的答案感到驚訝。就我自己而言,那些原本認為非做不可的「人生清單」全都拋諸腦後了。我不再渴望環遊世界、導演或製作電影、賺更多錢、買更大的房子或更華麗的車等等。令人驚訝的是,我只想回到平凡的日常生活,和我愛的人們一起吃頓飯、一起大笑、一起相處。最後,我想說的是:我不知道未來會如何,但我正在細細品味自己所擁有的每一天,我只是很開心自己仍然能「在場」。別擔心,我現在一切安好。愛你們大家,很快再見!編輯推薦.獨/「天國的嫁衣」立威廉驚爆罹癌二期!2次急動刀切腫瘤續命.大咖男星四度罹癌拒治療 妻鬆口洩心聲.癌症復發竟是第四期!女星洩抗癌心聲:一度在家等死.《順風婦產科》女星抗乳癌三度剃髮!一句話暖哭病友.網紅病痛拖10年突罹癌!1年內病逝 「帳戶存800萬捨不得花」遺言惹哭全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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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養生.生活智慧王
專家提醒電水壺燒開水必遵守的一個原則 大多數人都忽略了
台灣許多人家裡習慣用電熱水壺、快煮壺燒開水,尤其冬天到了使用頻率是越來越高,不過任何電器都應該注意安全,專家就建議民眾在用完熱水壺後「務必」記得做一件事。燒完熱水記得做這件事確保安全英國安全用電組織(Electrical Safety First)表示,電熱水壺是最常見的電器之一,因此民眾更需要了解其使用知識與潛在風險,網站上就指出,每次用電水壺煮好開水後,即使電器已經自動停止加熱,仍務必要確認關閉電源並將插頭拔下,藉以防止水壺過熱和起火風險。在家使用電水壺的注意事項1.如果水壺有電源線,一定要放在兒童或寵物接觸不到的地方,以防拉扯發生危險。2.確保水壺具有「防乾燒」保護功能,若水量不足或過熱會自動關閉。3.如果水壺出現裂縫或損傷應該立即停止使用,如果在使用時發現損壞,當下請勿觸摸水壺外側,因為它很可能非常燙。4.如果聞到燒焦的氣味或聽到任何異音,應立即拔掉水壺的電源插頭,並聯絡供應商處理。5.民眾應定期檢查住屋的插頭和插座狀態,看是否出現過熱、燒焦痕跡,或是會發出嗡嗡聲、劈啪聲等聲音。另外也建議民眾安裝「漏電保護斷路器(RCD)」,當使用中的電器發生漏電現象時,插座端就能直接切斷電源以防止觸電及起火風險,煙霧警報器和偵熱探測器也能在關鍵時刻發出警報,保障財產與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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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退休力.理財準備
病妻不想8千萬資產落入出軌夫手上!專家教4招讓遺產多留給孩子
小芳與志祥結婚 35 年,育有一子一女,目前兩個孩子都尚未結婚。表面上,這是個穩定的家庭;然而,人生有時就在最平凡的瞬間,悄悄出現裂縫。最近,志祥每天固定時間回訊息,往往久久不讀小芳的 LINE。某天,他的電腦未關,小芳無意間看到未登出的 LINE 畫面,才發現他與另一名女子有親密對話。那一刻,小芳形容自己的心情像被冰水澆醒。她沉澱了 1、2 個月,綜合考量雙方社會地位、親友的眼光與孩子的感受,最終決定不揭穿、不離婚——至少目前不。但她真正擔心的,是另一件事。小芳本身有慢性病,自認可能會比志祥早離開。更重要的是,她名下的資產比志祥多很多。她說得直接而心酸:「人我已經失去了,但我不想讓孩子連錢都失去。」於是,她來找我討論:如果自己先走了,要如何盡可能把資產留給孩子,而不是全落到丈夫手上?先看夫妻資產概況經整理,小芳夫妻名下資產如下:(註:小芳的兩間房屋為婚後購買,不屬於娘家贈與或繼承。)若不做規劃,小芳過世後的分配會如何?1.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依《民法第 1030-1 條》規定,若婚姻關係因死亡而消滅,夫妻婚後剩餘財產需比一比、平均分配。小芳婚後財產:8,000 萬志祥婚後財產:1,000 萬差額:7,000 萬 → 除以 2 = 3,500 萬也就是說:志祥可向小芳的遺產主張 3,500 萬的差額分配請求權2.小芳的遺產再進行法定繼承小芳剩下遺產:8,000 萬 − 3,500 萬 = 4,500 萬此時依《民法1138條》,配偶與二名子女均分。所以:三人各得 1,500 萬若完全不規劃,資產會變成怎樣?也就是說:.小芳留給孩子兩人加起來只有 3,000 萬. 志祥一人取得 5,000 萬對小芳而言,這絕不是她想看到的結果。為何不建議現在直接把房子送給孩子?小芳一度想把兩間房先贈與給孩子,避免未來資產被丈夫主張。但我們討論後,她改變了想法,原因包括:1.贈與稅與房地合一稅負過重房屋購於 105 年前,若改採贈與:.贈與稅要現在繳.土地增值稅要現在繳.未來孩子若賣房,取得成本按公告現值計算 → 房地合一稅非常高→這會造成不必要的稅負浪費。2.小芳會失去控制權孩子還沒結婚,未來伴侶如何、小家庭如何,誰都無法預知。若房屋提前轉名,小芳可能連居住權都保障不了。她聽到我說的一句話後沉默很久:「如果提前贈與,最壞的情況是——房子不再屬於你,你還可能被掃地出門。」她點點頭:「我不能把自己逼到絕境。」小芳的核心願望她最在意的一件事非常清楚:希望兩個孩子未來都有自己的房子,不需要背沉重貸款。於是,我提出以下規劃方向。最符合她人生階段的資產規劃1. 公證遺囑.指定兩間房子分別留給兒子、女兒.其他現金、股票採三人均分2. 遺囑執行人小芳原想選擇好友,但考量:.遺產稅納稅義務人即為遺囑執行人.死亡後處理流程繁雜,需要能信任且成熟的人最後決定由「兒子」擔任遺囑執行人。3. 保單受益人調整小芳將所有保險的受益人:.由「法定繼承人」.改為「兒子第一順位」這麼做的原因:保險金能快速到位 → 兒子能立即繳遺產稅 → 取得完稅證明 → 儘速辦理房屋過戶。(避免陷入「有遺產,但沒現金繳稅」的困境)4. 持續增加保護工具若未來資產增加,小芳可以:.設立「安養信託」.再增加受益人指定的保單.定期修改遺囑或更新受益人,讓規劃保持彈性。那志祥的權利能完全避免嗎?不能。因法律賦予:.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權.特留分 1/2這些權利無法完全排除。但小芳認為夫妻仍有基本情份,加上父子關係良好,志祥未必會堅持主張所有權利。她說:「我做的不是對抗,而是保護。」每個家庭都是一個獨特的個案小芳的故事提醒我們,婚姻可能有裂縫,但財務不應因此留下漏洞。有社會地位、有顧忌、不想離婚,也能做出保護自己的選擇。人生沒有標準答案,但透過專業分析、了解法律與稅務規則,每個人都能找到最適合自己的道路。作者/景肇梅CFP® 認證國際理財規劃顧問台灣理財規劃產業發展促進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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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焦點.元氣新聞
布魯斯威利罹失智症3年!健康急速下滑 後事安排曝「死後捐贈大腦」
70歲的好萊塢動作巨星布魯斯威利(Bruce Willis)因2022年罹患額顳葉失智症與失語症,健康狀況近年急速下滑,已全面息影,由妻子艾瑪(Emma Heming Willis)與家人共同照護。近期,艾瑪在新書與受訪中透露布魯斯的「後事安排」與最新近況,引發外界關注。艾瑪於出版新書「陪伴的力量:走在照護路上的發現與療癒」(The Unexpected Journey),記錄她在照護丈夫與家人時的心路歷程,希望成為照顧者的支撐力量。書中也曝光布魯斯的家族已共同做出重大決定,布魯斯離世後,將把大腦捐給研究機構,用於失智症相關研究。此舉是由艾瑪、布魯斯的前妻黛咪摩爾(Demi Moore)及其他家人共同商議,希望布魯斯能在生命最後仍為醫療研究做出貢獻。日前艾瑪接受「時人」專訪,談到布魯斯對節慶向來充滿熱情,尤其喜歡與家人一起度過聖誕節。她透露每逢佳節,全家仍會播放布魯斯的代表作「終極警探」,因為「它是一部聖誕電影」,也能讓布魯斯露出難得的笑容。艾瑪坦言:「快樂依然存在,只是形式不一樣了。但如果這是個本應充滿歡笑與連結的節日,心情確實會變得更艱難。」然而,面對疾病,艾瑪選擇堅強並保持生活步調,她表示:「生活還是會繼續,我們必須適應、學習,一邊創造新的回憶,一邊保留過去的傳統。」她強調,即使失智症帶來巨大挑戰,她仍努力從日常中尋找快樂,更希望外界不要對失智症抱持過度負面的想像,「這一點非常重要。」編輯推薦財產超過數十億!69歲男星宣告「不讓小孩繼承」:全捐給國家網紅病痛拖10年突罹癌!1年內病逝 「帳戶存800萬捨不得花」遺言惹哭全網從天而降鉅額遺產怎麼花?葉全真超務實「買100張台積電股票」大S早交代遺言!昔與妹約定「小S哭著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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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9 焦點.元氣新聞
【悲傷療癒─死亡的學習課】父母遺物 不要急著斷捨離
母親離世逾二十年,父親也離開快要三年了,作家郭強生至今仍在整理遺物。他每周至少回爸媽生前的屋子一次,翻翻看看父母留下的物品,想念他們。父母的身體離開了,但精神的陪伴一直在,郭強生會在「老家」和爸媽說說話、慢慢整理,遺物不會全丟,例如他就留了幾件他記憶中媽媽穿過很美的衣服。郭強生曾經在抽屜翻出母親大學一年級的成績單,當場落淚。母親成績最好的是國文、英文及法學概論。他覺得自己似乎又更認識媽媽,了解她為何能流離失所地來到台灣,在那個什麼都沒有的年代持起一個家,十九歲的少女一定有著夢想,但她後來進入婚姻,工作養家、操持家務,放棄了當律師的想望,但是沒有放棄寫作,也出版了三本小說。爸爸則留下很多畫,每張畫都是人生某個階段的創作。有些畫很熟悉,在郭強生成長階段掛在家裡,有些完全沒有見過;畫作畫出父子相處的時間座標,串接他與父親共同生活的片段。記錄父母在世時的生活軌跡的物品,讓郭強生有機會在父母往生後,得以認識與拼湊父母生命故事。對他來說,遺物整理不是「清空父母的家」的動作,而是與父母建立「新的關係」並持續「想念」的過程,相較於悲傷,他感受到更多的是溫暖。因此,他也批判近年流行倡議的「斷捨離」觀念。他認為每個物品都藏有逝者生前的故事、每個生者都有屬於自己的告別節奏,效率導向的教條,忽略了其中的情感價值。而且,社會將「斷捨離」簡化為清空物品,「環境都清空了,心裡頭還是一堆糾結,有什麼用!」他認為,如果心靈仍被身後事、財產或對父母的遺憾所困,環境再清爽都無助於解決問題。父母離去之後,郭強生透過遺物整理,為親子展開了新的關係,他認識了以前不熟悉的父母,感受到雙親精神上的陪伴,於是死亡不是一種「切斷」,而是「開啟新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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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退休力.理財準備
為何繳了遺產稅卻無法拿到相對應財產?從兩個真實案例看常見稅務陷阱
在遺產規劃中,許多人以為只要透過贈與、保險或拋棄繼承等方式,就能有效達到節稅或財產分配的目的。然而,若未充分掌握相關稅法規定、法院見解與行政實務,反而可能造成「未得財產卻須繳稅」或「繳了稅卻領不到財產」的困境。本文以兩個具代表性的案例切入,解析常見的稅務風險,並提出可行的規畫建議。案例一:僅分得少數遺產卻須負擔高額遺產稅案情簡述:陳先生生前將名下價值逾3億元的股票贈與配偶,並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6款(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 免徵贈與稅。不料陳先生於贈與後兩年內過世,其配偶與三名婚生子女均拋棄繼承,唯一繼承人為6歲的非婚生女。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第1項規定,被繼承人於死亡前兩年內對配偶之贈與,仍須併入遺產總額課稅。結果該女童雖僅繼承約1,000多萬元的其他財產,卻須負擔高達5,735萬元的遺產稅;反之,取得 3 億元股票的配偶因拋棄繼承,完全免於負擔該部分遺產稅。本案引發爭議,經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11號」判決認定該條文部分違憲,理由是擬制遺產的規定已背離「量能課稅原則」。114年7月,財政部發布「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贈與配偶之財產併計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稽徵作業處理原則」,在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法前,作為過渡性規範。依前項「處理原則」,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贈與配偶之財產,計入遺產總額後應由配偶負納稅義務,換言之,受贈財產由配偶單獨負納稅義務。但配偶拋棄繼承,擬制遺產不得向配偶課稅,也不得轉由其他繼承人負擔。此舉避免了「未得財產卻被迫繳稅」的不公平情形。案例二:繳納遺產稅後卻無法領取保險金案情簡述:洪小姐生前投保94張投資型保單,身故後國稅局依「實質課稅原則」認定其為遺產,核定其弟、妹為繼承人,應繳納2,179萬元遺產稅。兩人繳清稅款後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卻因非保單指定受益人而遭拒,導致「繳了稅卻領不到1.6億保險金」的窘境。(《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保險上字第36號》判決)本案例的關鍵問題是,國稅局的課稅是行政機關基於租稅課徵目的所為之判斷,而保險公司履行保險契約將保險金給付保單受益人,二者之間並無關係。換言之,「要繳稅的可能是繼承人,但能領錢的卻是受益人」並不矛盾,也是保險契約特色。稅務風險經常來自繼承權與課稅義務的錯位許多人以為「繳了遺產稅,就能拿到相對應的財產」,但這常是誤解。.遺產稅屬公法義務:以遺產總額計算,範圍可能包含繼承人無法主張權利的財產。.財產取得屬私法權利:依民法繼承規定或契約(如保險契約)決定,兩者彼此獨立。此即稅務風險常見的「權利義務錯位」現象。3建議避免掉入稅務陷阱從以上兩個案例可看出,遺產稅負往往與財產的實際取得權並不一致。若缺乏事前規畫,不但無法達成節稅目的,甚至可能造成繼承人承擔不相稱的稅務風險。以下建議將風險降至最低。1.提前規畫贈與,降低遺產稅暴露風險若預計進行大額財產移轉,應盡量提早規畫,同時善用每年244萬元贈與免稅額,逐年移轉財產,降低遺產總額。同時要注意「兩年內贈與併入遺產」規定。2.善用壽險進行財產分配與預留稅源壽險具有將保險給付與遺產隔離的效果,可確保由被繼承人指定之特定人取得財產,不用受民法繼承有關特留分的限制,而繼承人無法就該保險給付主張繼承的權利。另外,保險金可作為遺產稅的「即時稅源」,避免繼承人因繳稅而陷入資金壓力。3.先評估稅務風險再決定是否拋棄繼承有些遺產帳面價值高,但計算後負債、稅負高於可取得的財產。若「繳出去比拿到的多」,應及早評估是否辦理「拋棄繼承」的聲請。同時,建議與會計師或律師討論,以免遺漏可能的稅務義務。遺產規畫不僅僅是「節稅」而已有效的遺產規畫不應僅以「節稅」為導向,而應兼顧財產配置、權利歸屬與家庭成員間的利益平衡。透過專業且完善的規劃,可避免陷入上述案例中的稅務陷阱,使財富真正達到順利、安心的傳承。若涉及較為複雜的財產結構,建議諮詢專業會計師、律師或財務顧問,以確保方案完整且符合法規。作者/劉憶娥經歷:大學講師、保經公司簽署人、信託公會副組長、科技公司管理部經理、證券公司承銷部經理專業證照:考試院稅務記帳士、人身及財產保險經紀人、人身及財產保險代理人考試及格、勞動部就業服務乙級、台灣及中國認證理財規劃顧問(CFP®)、美國管理會計師(CMA, CFM)、美國及台灣內部稽核師(CIA)、台灣證券投資分析人員(CS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