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4 養生.抗老養生
賈伯斯對食物相當挑剔!為什麼健康狂熱者還是死了?
【文、圖/選自左岸文化《老到可以死》,作者芭芭拉‧艾倫瑞克】很多染上二十世紀晚期健康「狂熱」的人,即便他們運動、注意飲食、不抽菸而且飲酒有節制,還是死了。引領我接受健身文化的女性連鎖健身房老闆露西兒.羅伯茲(Lucille Roberts),五十九歲時,很沒道理地死於肺癌,儘管她「自稱是個運動狂」,而且《紐約時報雜誌》報導說她「連一根炸薯條都不碰,更別說抽一根菸了」。魯賓晚年致力於嘗試所有據稱有益健康的飲食風尚、治療和冥想系統,五十六歲違規穿越洛杉磯的威爾希爾大道(Wilshire Boulevard),兩個禮拜後傷重不治。要是這趨勢繼續下去,每個參與健身文化的人──還有每個不那麼做的人──總有一天都會死。這些死亡案例有的著實令人震驚。《預防》(Prevention)雜誌創辦人,也是有機食品的早期提倡者傑羅姆.羅德爾(Jerome Rodale),在錄《迪克.卡維特脫口秀》(The Dick Cavett Show)時,因心臟病發作享年七十二──羅德爾的死令人更加難忘,因為他曾在鏡頭之外宣稱「決定要活到一百歲」。暢銷書《路跑全集》作者費克斯相信他可以靠著每天跑步十英里,以及克制自己基本上只吃義大利麵、沙拉和水果構成的飲食,智勝當初讓他父親英年早逝的心臟問題。但他在一九八四年被發現死在佛蒙特州的路旁,死時年僅五十二。暢銷書《抗衰老,更年輕》(Younger Next Year: Live Strong, Fit, and Sexy──Until You’re 80 and Beyond)作者之一亨利.S.洛奇(Henry S. Lodge)二○一七年以仍算年輕的五十八歲死於胰臟癌。他的共同作者克里斯.克羅利(Chris Crowley)在一篇訃聞中寫道:我想人們會質疑:他的早逝難道不會削弱書中的假設?不會,一點也不會。我們總是說,我們提倡的生活方式──也是亨利嚴格遵守的生活方式──在種種好處之外,還會降低死於癌症和心臟疾病的五成風險,但並非徹底消滅。你可能運氣不佳,「滑雪撞上樹」或「腦袋瓜裡長了顆橘子」,誠如(我們的)書所說的。讓知情者更惶恐的是洛克斐勒基金會主席諾爾斯的英年早逝,他就是後來被稱為健康「個人責任說」宣言的頒布者。多數疾病都是自找的,他主張疾病是「貪吃、酗酒、疏忽駕駛、濫交和吸菸」,以及其他不良選擇的後果。「健康是一種『權利』的觀念,」他寫道,「應該被個人有道德義務維持自身健康的觀念取代。」但他在五十二歲死於胰臟癌,導致一名醫師評論家說「顯然健康出問題,不總是我們的錯」。即便如此,我們認定任何早逝者都該接受某種生物道德解剖:她抽菸嗎?酗酒嗎?吃太多脂肪、太少纖維嗎?換句話說,她的死是不是自己造成的?當兩位英國藝人大衛.鮑伊(David Bowie)和艾倫.瑞克曼(Alan Rickman)雙雙在二○一六年年初因美國主要報紙報導的「癌症」而過世,部分讀者抱怨訃聞有責任透露他們死於何種癌症。表面上,這些資訊有助於促進對相關癌症的「疾病意識」,就像福特夫人坦承確診罹患乳癌,幫助乳癌去汙名化。這麼做毫無疑問也會引發對死者「生活方式」的指指點點。大衛.鮑伊在世時若沒抽菸,還會死嗎?──但我們也該指出,六十九歲已經算是還不錯的壽命了。蘋果共同創辦人賈伯斯二○一一年死於胰臟癌一事持續引發熱議。他對食物相當挑剔,只吃裸食純素的食物,特別是水果,即便醫生建議他吃高蛋白和脂肪的飲食幫助補償胰臟功能衰竭,他也拒絕偏離裸食純素的路線。他的辦公室冰箱擺滿了Odwalla即飲果昔;他試圖對非純素的同事傳教還因此惹惱他們,傳記作家華特.艾薩克森(Walter Isaacson)指出:有一次和蓮花軟體(Lotus Software)的董事長米奇.卡普爾(Mitch Kapor)用餐時,賈伯斯震驚地看著卡普爾在他的麵包上塗奶油,然後問說,「你難道沒聽過血清膽固醇嗎?」卡普爾回覆,「我和你做個交易。你不要來評論我的飲食習慣,我也不談論你的個性。」純素主義的捍衛者辯稱,他的癌症可能源自偶爾會吃蛋白質(有人說他吃過一次鰻魚壽司),或年輕時修電腦接觸到了有毒金屬。然而,我們可以說,殺死他的是果食主義的飲食:從新陳代謝的角度來說,水果組成的飲食等同糖果組成的飲食,只不過他吃下肚的是果糖而不是葡萄糖,導致胰腺被迫持續產生更多胰島素。至於個性問題──近乎躁狂抑鬱的情緒波動──若說是頻繁的低血糖導致也不過分。附帶一提,六十七歲的卡普爾在我寫作此書時仍舊健在。同樣地,只要發揮點創意(或不良意圖),幾乎任何死亡都可以怪罪於逝者的某些失敗或過錯。費克斯跑步首次感到胸痛和緊繃的時候,肯定沒有「聽他身體的話」;要是魯賓不那麼自顧自的,他也許會在過馬路前看看左右來車。人類的腦袋大概就是會這樣運作,總之每當有壞事發生或有人去世,我們就想尋求解釋,而且偏好一個包含有意識行動者的解釋,譬如神明或精靈、惡人或忌妒的泛泛之交,甚至是死者本人。我們看偵探小說不是想看清宇宙毫無意義,而是想知道,只要有充分資訊,一切都有它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