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19 焦點.生死議題
在醫院被照護走向生命的終點就一定幸福嗎?看法醫眼中「幸福的屍體」
癌症引起的自然死亡希望最終能安然死去,是作為人類理所當然的本能願望。應該不會有人期望本書中提及的非自然死亡吧。不過,日常接觸各式各樣的死者後,我覺得大家對「幸福的死亡」的定義有著不一樣的見解。就算是一個人默默死去的獨居者,可能本人對這種人生的終結方式並沒有不滿。相反地,在醫院中被別人照護著走向生命的終點,這個人就一定幸福嗎?我認為這是個複雜的問題。我曾經在日本中國地區的某醫院內科研修過。有一位被診斷為「胃癌」的老年女性患者,十分抗拒後續的癌症治療。這位八十歲左右的女性在鄉下的偏僻地方,一個人過著悠然自得的生活。沒有家人,去鎮上的醫院單程需要一個小時左右。主治醫生多次勸說:「做切除手術吧。現在動手術的話,還有治癒的可能。」但她最終還是沒有同意。作為醫生,只要眼前的患者還有治癒的可能,就不可能放手不管。所以醫生只好讓她至少一年來一次醫院進行複檢,以便繼續追蹤她的病情。由於完全沒有治療,癌症當然是繼續惡化了。但是比起接受手術,她寧願和以前一樣過著悠閒的生活。法醫學現場經常會遇到「被置之不理的癌症」──不及時積極治療癌症而自然死去的案例,但是這類情況在臨床現場應該很少見。在我研修期間,這位女性最終還是由於身體原因住了院。沒過多久我的研修就結束了,所以也不知道她最終病情如何。但這件事情的發生,為我這個剛踏上醫學道路的年輕人提供了寶貴的經驗,讓我不由得思考人類自然死亡的理想狀態。對「幸福的死亡」的考察前面已經提過,在法醫學現場,經常會碰到與酒精相關的死亡案例。我曾經解剖一名死者,他喝了酒,跌進路邊的排水溝淹死了。大概是酒醉後搖搖晃晃地走在回家路上時,發生了意外。他是在水深只有十公分的排水溝裡溺水身亡的。「這麼淺的水怎麼會淹死呢?」不少人可能有這樣的疑惑。但是人處於爛醉狀態時,就可能醉倒在路邊,或是在大馬路上睡過去。如果那裡正好有水窪,也許就會溺死。類似的情況還有酒醉後在道路施工現場死亡的案例。也許是被什麼東西絆倒了,也許是被提示禁止通行的告示牌間的繩子勒住了脖子,死者因窒息而亡。這只能怪地點和時機不好,但是突然的死亡往往就是這些偶然因素所造成的。除此以外,飲酒引起的死亡事故也很多,比如從車站月台墜落身亡。這樣的事故容易發生在週五晚上。週末前一天,和同事朋友結束愉快的酒席後,回家的途中突然從月台上墜落,頭部被撞擊,或者被電車輾壓,在此類事故中意外喪命的人出乎意料的多。此外,喝醉的人中,還有凜冬在樹叢裡睡覺凍死的,後仰倒下撞擊到頭部而死的,在路邊睡著被車輾壓而死的。從警察那裡得知,還有人頭骨骨折後,留下走了一段路的痕跡。也就是說,這人在頭骨骨折的狀態下走路。通常因為劇痛,人是無法走動的,但可能是酒精作用,他已經感覺不到疼痛。我每次在解剖台前面對這樣的遺體,都會為他們惋惜:「也許不喝酒的話,就不會死了。」但是從另一方面考慮──這樣說也許有些輕率──我有時覺得「這可能也算是幸福的死亡吧」。大多數人喝了自己喜歡的酒以後都會心情很好,然後就這樣還沒明白過來發生了什麼事就死去了。這對於死者家屬來說肯定是不幸的,但對死者本人來說會是什麼樣的感受呢?如果站在他們的角度考慮,我想這應該不算是什麼不好的死法吧。當然,如果你問我:「你也想這麼了結生命嗎?」我肯定不會主動選擇這樣的死法。但是人必有一死,不管是長時間對抗病魔最終死亡,還是心肌梗塞導致突然死亡,都是死。在法醫學現場,還會碰到被謀殺的無辜孩子和被迫一同自殺的親子,等等。我作為一名醫生,以及作為一個人,不由得對死亡的幸福與不幸進行深思。(本文摘自寶瓶文化出版《不平等的屍體》)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責任編輯:葉姿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