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亮恭
台北市立關渡醫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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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亮恭
台北市立關渡醫院院長
長照2.0試辦計畫敲鑼打鼓推動至今已數個月,各項問題如雨後春筍般冒出,雖說試辦計畫本質上就是在建立模式與發現問題,但由於試辦計畫製造更多的問題,反而憑添困擾而折損推動效能。長照服務法將於今年六月正式上路,也就是說,全國的長照服務將在這部法的架構下運作,而現階段推動的長照2.0試辦計畫與長照服務法之間有不少適法性的疑慮。
以大家朗朗上口的長照ABC服務單位為例,翻遍了長照服務法也沒有相關規範,因為長照服務法只將服務提供者區分為「社區型」、「居家型」、「住宿型」與「混合型」的長照機構,而設立標準未如長照2.0的設計而變成特許行業。以目前衛福部推動的長照2.0架構,要成為A級的服務提供者必須是基金會,所以,由基金會出面的嘉義基督教醫院與屏東基督教醫院便可以成為地區的A級服務單位,而其他依法設立的財團法人或醫療法人醫院都無法申請,更誇張的是,傳統未被認為是營利機構的公家醫院也因為不是由基金會設立而無法申請。
所以,長照的A級單位是一門特許由基金會設立的組織。當然,衛福部說醫院可以成為B或C的服務單位,並未排除醫院參與長照,而現況上也有部分醫院成為這樣的長照服務單位。但,為何要把A級單位變成基金會的特許行業?目前聽不到一個好理由。
依法論法,檢視長照服務法對於長照機構設立,並未要求以特許的形式讓何種組織成立。即便是在最擔心營利化的住宿型機構,雖然要求成立法人來設立,但公立機構可以不必另行設立法人,因為公立機構並未被視為營利單位,而在長照2.0架構下,這些公立機構全部被排除成為A級服務單位。當服務提供者不足的情況下,試辦計畫竟排除公家機關,完全使用民間基金會來整合政府機關與資源,也是公共政策上令人匪夷所思的作法。
今年以來,許多醫療院所都在評估設立日照中心的可能。對於強化日照中心設立,醫院願意挪撥出可創造更多營收的醫療空間來配合政策,甚至不申請政府補助而自行編列經費修繕,卻遇到政府的刁難!各縣市醫院或多或少都遭遇法規的障礙,不是接受申請的單位說不清楚,就是社政部門明確拒絕醫院設立日照中心,還有部分承辦人員以醫院設立的日照中心會搶走其他單位個案為由,不准設立。
難道,政府想要推動可以普遍落實長照服務的承諾是假?不是說日照資源不足?不是說日照是長照2.0下最重要的樞紐?站在醫院經營立場,設立日照中心不是賺錢的業務,除了配合國家政策設立外,也不過希望替高齡病患創造一個持續性的服務,如果社區沒有充足的日照資源讓醫院轉介,又不願讓醫院辦理日照,最後受害者仍是無法接受照顧的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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