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朱澤民】
每年5千餘億元的健保費用,藥費約占了25%,此金額與比率加上所謂的「藥價黑洞」,往往是國人重視與討論的問題。
藥費比率偏高 藥價差控制訂價
歐美先進國家,民眾花費的藥品費用占總醫療費用比率約15%;我國由於診療費用相對較低,而藥品屬於「貿易財」,與國際市場價格接近,故我國藥品費用占總醫療費用比率相對較高,並非藥界「拿」走了較高比率的健保資源。
一般而言,健保局每兩年做一次藥價調查,藥品供給者(藥廠、藥商)與藥品購買者(醫院),必須將買賣資料提供予健保局,健保局以此資料再依據藥價計算公式,公告藥價調整情形。亦即在此兩年內,每一品項健保用藥,不論醫院的購買價格為何,健保局會依此藥價基準支付給醫療院所,若醫院努力議價,其購買價格低於藥價基準,則醫院賺取了「藥價差」(俗稱藥價黑洞)。
但上述醫院之「好康」,最多只能延續兩年,因為兩年後,健保局又會重新依據醫院、藥廠(商)之買賣資料,再訂出新的藥價基準,亦即健保局利用藥商與醫院的議價,坐收了鷸蚌相爭的漁人之利,健保給付費用亦可降低!
所以,藥價差是價格機能制度下的市場競爭結果,除非是已接近完全競爭的「老藥」,否則藥價差會一直存在而不會消除,藥價也會逐年下降,沒有藥價差,不見得是低藥價,總藥費支出可能不降反高。這是我國標靶用藥、新藥一再引進,人口老化之重大傷病、慢性病用藥一再成長,而總藥費支出占醫療費用一直維持25%的主因。
健保藥費成長 慢性病占近一半
健保藥費成長情形(見表),可看出近四年來(2008至2011年),健保藥品費用分別為1235億元、1300億元、1312億元與1424億元,門診慢性病用藥占了近一半(四年平均為49.1%),次為重大傷病用藥約占了27.8%(領有重大傷病證明人數約80萬人),其他約23.1%,重大傷病與慢性病用藥占了逾70%,此為健保藥品管理政策最應注意重點。
又由健保局近10年藥費成長資料分析,由於重大傷病與門診慢性病就醫人數年平均成長率分別達6.2%與3.3%,加上人口老化與就醫次數成長率緣由,致使重大傷病藥費年平均成長率達13%;而門診慢性病藥費年平均成長率亦有7.3%;其他用藥年平均成長率反為-2%,此為藥品費用年平均成長率5%的另一分析。
若再以藥品品項分析,可發現抗癌藥品、免疫調節劑(移植抗排斥)、罕見疾病藥、抗精神病藥、凝血製劑(血友病)等重大傷病用藥增加,造成藥費成長緣由的36.2%;而高血壓、糖尿病、降血脂等三高藥品的增加,也造成藥費成長緣由的41.3%,亦即此些藥品的增加就造成藥費成長率緣由的77.5%。
藥品部分負擔 免費不應變浪費
依現行藥品部分負擔政策,門診藥品部分負擔為藥費的20%,至200元上限為止(醫療缺乏地區之藥品部分負擔費用,可再減免20%);另對重大傷病、具有「榮」字註記之榮民、榮眷,及「福」字註記的低收入戶,3歲以下兒童、百歲人瑞、分娩,於山地離島地區就醫及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調劑者,皆可免除藥品部分負擔。
由於造成藥品費用成長主因的重大傷病與門診慢性病用藥,其藥品部分負擔皆可被豁免,使我國整體醫療費用中,部分負擔所占比率下降至僅約7%;相較於原則上對藥品費用不給付之澳洲及加拿大的健保政策,我國藥品部分負擔,大部分近乎免費享用,如何再妥為設計、規畫,俾便對拿了一堆免部分負擔藥品,最後丟入垃圾筒之部分國民,有所抑制,以節健保資源。
(作者為健保局前總經理、景文科技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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