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豐偉
快樂心靈診所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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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豐偉
快樂心靈診所醫師
【元氣周報/陳豐偉】
性侵害累犯出獄不久再犯殺人的案件,讓「化學去勢」成為熱門議題,網路上已經有超過萬人的粉絲團推動立法對性侵累犯施行化學去勢。精神科業務範圍包山包海,「性侵害防治」與「化學去勢」也就成為精神科醫師必須面對的問題。
對一些「變態行為」的矯治,社會對精神科醫師寄予厚望,往往需負責最後一道防線——治療與治療成效的評估。但兒童、青少年性侵犯的再犯率高,「刑後治療」成效如何,可否解除管制?專家醫師下決定時很難不戰戰兢兢,若再犯又有少男少女受害,媒體、輿論也會抓著治療與審查醫師鞭打。
由於再犯率高,對孩童性侵害累犯「化學去勢」——施打女性荷爾蒙或抑制男性荷爾蒙,就成為無奈中的選項,網路串連的主題。但早期的化學去勢,是由犯人自願接受,原本就有改善動機,所以成效不錯。若全面實施,是否會引起犯罪者代償性地以更暴力的方式傷害無辜孩童?
我們無法以化學去勢來做「雙盲隨機對照研究」,這違反醫學倫理,所以很難確定若全面實施的成效。化學去勢一旦停止,原先的療效可能就會消失,短期再犯率會升高,所以化學去勢一旦開始,就很難結束。長期實施化學去勢,可能會增加施用者得到中風、心肌梗塞、肺栓塞、靜脈栓塞與乳癌機率,因為以女性荷爾蒙做更年期治療的女性就是如此。如果三十年後,我們發現化學去勢讓犯罪者平均少活了五到十年,這「懲罰」是否合理?
前陣子「恐龍法官」的爭議來源之一,就是孩童性侵害案件裡的證據力糢糊,常得一再確認、反覆鑑定。受害孩童有蠻高比例會受其他人影響撤回指控,但撤回後多數又會表示原先指控為真。
而孩童性侵案的詢問與鑑定需要高深技巧,沒經驗的人若用直接問句引導,反而會讓刑案偵辦陷入麻煩。孩童性侵未必能留下身體受傷的證據。如果沒有足夠的證據,孩童性侵案的判決恐怕還比「鹹豬手事件簿」裡的性騷擾更令法官天人交戰。
發動連署立法實施化學去勢的網友熱血沸騰,但代表專家意見的衛生署長並不贊同。這期「精神醫學通訊」專題對化學去勢有深刻討論,包括醫師扮演的角色。二次世界大戰納粹德國與日本濫用醫學侵害人類,產生了「日內瓦宣言」,陳述「即使在威脅之下,我將不運用我的醫學知識去違反人道」。為累犯實施化學去勢是否違反人道?這是醫學會倫理學分,與各級學校辯論賽的好題目。
【2011/06/19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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