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志良
前衛生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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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志良
前衛生署長
【聯合報╱楊志良】
日前衛生署公告取消醫學中心家數上限,凡能通過醫學中心評鑑者,均得為醫學中心。暫且不論這是否為外界風言風語所說的「因人設事」,僅從民眾就醫權益及醫療體系的合理發展而言,我認為萬萬不可。
醫學中心愈多 基層醫療愈傷
首先,各醫院努力升格為醫學中心,無非希望獲得更高的健保給付,然而健保大餅是固定的,多付給了醫學中心,只能犧牲基層醫療;醫學中心愈多,對基層醫療的傷害愈大。
其次,目前最有機會「升格」為醫學中心者,莫不在都會區,都會區的醫療資源本來就極為充分,根本不在乎是否多一家醫學中心,而醫院一旦擴充為醫學中心,必然要增加不少醫師護士,那麼東港、關山、台東、金山、埔里、恆春、竹山、旗山等等地區醫院及更偏鄉地區,就更請不到各類醫事人員了。這兩點都與均衡城鄉醫療資源的國家政策,完全背道而馳。
衛生署遭逢阻力,撤下原公告,改口說因若干縣市沒有醫學中心(五都均已有多家醫學中心),而縣市長一再要求,所以3個月內召開專家研議放寬醫學中心家數事宜。因若干縣市沒有醫學中心,所以需要放寬,好像比原先不限地區要好一些。
但是,真的每個縣市都需要設一家醫學中心嗎?這個問題我們已經有一個慘痛的前車之鑑,就是當年的教改,不顧國家資源有限,一味普設國立大學及放寬大學家數,結果是不論國立私立,整體水準一起沉淪,禍國殃民,殘害多少家長及青年學子,弱化台灣競爭力。當年決策的行政院長、教育部長、倡導的立委及學者專家,真是罪孽深重。
分散高端醫療 品質反易下降
如果每個縣市都設一所台灣大學,那台灣大學就不是台灣大學了;同樣的,每個縣市都設醫學中心,那醫學中心也就不成醫學中心了。
國內外相關文獻早已證實,醫院及醫師一年要執行相當數量的醫療,才能確保品質,而普設醫學中心,只會分散高端醫療的案例數量,結果是醫療支出增加,醫療品質反而下降。
以骨髓移植為例,目前台灣的醫學中心有十家設有骨髓移植中心(小組),然而其中過半數,一年只有1、2例,甚至零個案,這幾家骨髓移植的失敗率及併發症比率必然很高。
因此,台灣北、中、南各有一個醫學中心能實施骨髓移植也就夠了,其他的皆屬浪費,甚至有可能危害到病患。
所以連強調自由市場的美國,1964年從紐約州開始,到1972年通過聯邦法律,規定增設醫療院所及設施,必需評估其需要,避免過多及重複投資,造成因醫療資訊不對等,供應誘導需求,而使得醫療浪費、費用過度上漲及品質降低。
其他各先進國家也都有類似的醫療計畫,我國則自1975年開始,實施醫療網計畫,希望提升及均衡醫療資源。
我在擔任衛生署長期間,亞東醫院朱院長,也是我在台大醫學院及醫院的同事,三度到署拜訪,因該院一床難求,所以要求擴建5百床。增加5百床就要增加至少70至80名醫師、150名以上護理及各類醫事人員。
要求擴建病床 先照護急重症
如此,板橋的醫療資源就更加豐富了,有什麼不好呢?誰會想到偏遠地區將更加請不到醫護人員?且擴增人力又不是一天到位,等影響到偏鄉時,我早已不在位了,不須為此負責,雙方皆大歡喜有何不好?但是,對這個及其他類似案子,我一律依醫療網計畫不予同意。
我建議朱院長考慮將5百床容額,在還沒有區域醫院的五股或三重新設一家醫院,或可符合醫療網規定。
若一床難求就可擴建醫院,那恐怕還輪不到亞東醫院,台大、台北長庚、榮總不是更加一床難求?台大不早就該有2萬床而不是2千床;台北長庚只有6百床,難道不想成為6千床嗎?
不少縣長要求設立醫學中心以為政績,雖無可厚非,但台灣現在更迫切的問題是基層醫療投入不足,不少縣市的衛生所、衛生局,建築老舊、人力短缺,被縣市長視為樁腳,或是安插人事的籌碼。然而衛生所、局提供的公共衛生服務,卻是成本低、效益高,才是政府應率先重視者。
此外,目前各縣市最少都有一家以上的區域醫院,當務之急應在於強化其五大科及急重症的照護能力,如此可以照顧到99.9%以上的病患。
衛生署又說,開放家數上限的同時,評鑑標準會更加嚴格,說不定原本的醫學中心反而過不了,家數不增反減。
但事實是,衛生署從未評降醫學中心,因為哪個醫學中心不是底子厚、後台硬,屆時一定是容許申覆,再度過關。
昂貴設備人力 增加社會負擔
衛生署長不過是臨時工,任期一年半載者比比皆是,政治上不過是個小媳婦,何能抗衡各大「諸侯」(醫學中心的頭頭)?何況若干署長下台後還要回任「諸侯」,更需與人為善。因此一日醫學中心,萬年醫學中心,其昂貴的設備及人力,則是透過健保由社會整體負擔。如此的醫學中心,我們豈能坐視他們不斷增加?
(本文作者楊志良為衛生署前署長、現為亞洲大學講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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