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黃達夫】
半世紀以前,從世界各地前來台灣的宣教士所設立的慈善(charity)醫院在台灣現代醫學的發展史上,占了極重要的地位。這些醫院的財源主要來自所屬教會募來的捐款。除了雇用本地的醫護行政人員外,宣教士醫師們則完全以犧牲奉獻的精神照護台灣醫療匱乏地區的病人,其中不少宣教士還選擇在台灣終老,成為道道地地的台灣人,他們的事蹟受到台灣社會的尊敬與愛戴。
但是,時代變遷,經濟起飛,如今靠著宣教士募款經營的慈善醫院已不復存在。自從公、勞保、全民健保陸續開辦以後,台灣所有公私立醫院的財源主要來自國家的健康保險。台灣的病人也不期待醫師犧牲奉獻,醫師只要謹守專業責任,滿足病人的需求,就能得到病人的敬重。
公益事業 不在追求利潤
做為一位醫院的經營者,我一向認同管理大師彼得杜拉克所說,醫療、教育、社福等工作是公益事業,而公益事業的經營目標是改變生命,而不是追求利潤,但必須藉著企業經營的方法來做好財務管理。
那麼,我的任務就是要為病人營造確保病人安全、維護醫療品質的就醫環境,同時,也要為醫護人員營造能夠充分發揮專業的執業環境。在這個前提下,我還須兼顧財務的健全,以確保醫院的永續經營。
前些年,跟隨世界潮流,台灣企業界紛紛響應「企業社會責任」的公司治理理念。開始從專注企業自身擴展到企業與環境、社區及群眾的互動關係,將利害關係人(stakeholders)由股東擴大到對員工、客戶、供應商、當地社區及整個社會群體,形成企業與社會的共存共榮。
近年,更進一步的,「社會企業」的理念,也引起不少的共鳴。而社會企業的定義是以滿足某個層次的社會需求為使命,雖然它是一種有金錢交易的商業行為,但是它的利潤須回饋到本業來延續它的使命,而不回饋給股東。
社企初衷 熱情與使命感
因此,其所累積的資產是公共財,其經營模式要民主化、透明化,它必須是一個對其主要利害關係人及相關社群負責(accountable)的獨立單位。
顯見,經營社會企業的初衷是熱情與使命感,這一切跟我25年來每天努力的目標不謀而合。心想,醫療事業不就是名副其實的社會企業嗎?
然而,台灣多數醫療機構經過30年誤將企業化管理解讀為商業化經營的結果,逐漸失去了理想性。
在一味降低成本、擴大巿場規模的經營策略與不當的支薪制度的影響下,造成六大皆空與血汗醫院,導致醫護人員士氣低落。
當醫護人員失去熱情與使命感,每天帶著負面情緒面對病人時,他們的工作表現就打了折扣,最終的受害者就是病人。如此,數十年的惡性循環,只見問題愈陷愈深,怎不令人焦慮。
因此,在此呼籲醫療機構的董事會及管理者能夠以經營台灣最重要的社會企業為己任,重新調整醫療機構的經營策略,以照護台灣人民身心健康,肯定醫療專業人員的生命價值為經營目標,讓台灣的醫療體系成為真正的台灣之光。
(本文作者黃達夫為和信治癌中心醫院院長)
【2014/10/07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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