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個人、政府 負擔比4:3:3
行政院會上午通過長照保險法草案,爭議最大的雇主負擔保費比例,政院釋出善意,將雇主、個人及政府三方分攤比例,由6:3:1調整為4:3:3,政府每年法定支出約400億元。依行政部門規劃,立法院若能在本會期完成立法,經過兩年準備,最快可望民國107年推出。
衛福部照護司司長鄧素文指出,總統府昨天6月3日正式公告長照服務法,預定兩年後106年上路,長照保險法則希望在108年實施。
依政院草案,長照保險費率為薪資所得的1.19%,以每月收入新台幣3萬元民眾推估,每月保費108元;若是月收入5萬元,每月約繳納180元保險費。衛福部指出,民眾每月平均保費約140元,所得最高一級的民眾每月需繳納近650元;至於長照資源匱乏的偏遠地區居民,則可減免自行負擔費用。
健保署代收 只多付兩個便當錢
衛福部保險司司長曲同光表示,長照保險運作比照健保費繳納方式,委託健保署收費,約是健保費的五分之一,費率不到薪資所得的2%,平均每人每月需多支付140元約兩個便當錢。衛福部民調發現,七成受訪者為了長期照顧,願意個月多付250元,目前草案每月平均付140元,相信民眾接受度會更高。
負責審查的政務委員馮燕指出,長照保險強調的是社會連帶責任,需要長照者除了自身痛苦,家人更辛苦,企業也有隱形成本。
長照保險法實施後,只要經評估有長照需求,即可獲得保險給付。長照保險將失能分為四級,若未來有需求經評估為重度失能者,且需要全日住宿服務,每個月將可獲得2萬1300元的服務。
原來審查過程中,傾向雇主分攤50%、政府分攤20%、個人30%,最後草案調整為雇主40%、政府30%、個人30%,以長照保險1100億規模推估,政府每年要編列逾400億元。
政府可籌措財源包括財政健全方案增加稅收,如菸捐、公務預算編列等。政院也希望立法院審查時,將長照保險與房地合一稅、菸捐合併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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