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智症照顧並不容易,照顧者容易將自己的小病拖成急症。台灣大學分析超過萬名照顧者的醫療利用情形發現,在被照顧對象輕度失能時,照顧失智者的照顧者比其他照顧者更傾向利用急診,急診費用高於其他照顧者三成;當被照顧對象走到重度失能,許多照顧者自己一就醫就得住院了。
台灣大學公衛學院健康政策與管理研究所團隊利用衛福部照顧服務管理資訊平台資料與全民健保資料庫資料,抓出2008年至2013年間10771位長照資源使用者的照顧者,其中5610人照顧失智者、5161人照顧非失智者,接著比較這兩群人初次被核定長照資源後,一年內的門診、急診、住院與醫療費用。
台灣大學健康政策與管理研究所碩士詹書媛說明,研究發現,若未區分被照顧對象的失能程度,兩組人的醫療利用情形差異不大。舉例來說,失智者照顧者與其他照顧者的門診使用率分別為92.3%、92.87%,急診使用率為19.38%、19.74%,住院使用率為9.71%、9.55%。
若區分被照顧對象的失能程度,就能發現失智者照顧者傾向忽略自身健康、小病拖成疾症。當被照顧對象在輕度失能階段,失智症患者的照顧者的門診、急診、住院次數都比其他非失智症患者的照顧者來得高,急診費用更具顯著性差異,單次急診費用高出21%、累計急診費用高32%。
當被照顧對象走到重度失能階段,失智者照顧者使用門診的次數比其他照顧者少,但急診與住院次數較高,其中住院次數更具顯著性差異,比起其他照顧者多了0.23次。另外,失智者照顧者一年內累計住院天數多出2.32天、累計住院費用高出約9%。
上述數據已校正過兩組人的性別、年齡、就業與否、與被照顧對象關係、與被照顧對象同住與否、有無共病、身心照顧負荷、每天照顧時間長短、有他人協助照顧,以及被照顧對象的身分別、有無共病、聽力損傷、行為問題等。簡言之,兩組人的比較基礎相當。
台灣大學健康政策與管理研究所副教授陳雅美說,一般而言,照顧失智症患者需要花費的心力更重,這份研究就顯示,失智患者的照顧者平均每天花15.17小時在照顧工作上,高於一般照顧者的13.6小時,照管中心的評估資料也顯示這群人的照顧負荷較重。照顧壓力大加上難抽身外出就醫,照顧者容易忽略健康、小病一拖再拖,直到必須就醫時,已到了需要進到急診或住院的地步,連帶增加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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