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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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摘自《不愛為何不早說?》,作者密絲飄,時報出版】
俗話說的好,人非聖賢,孰能無過,而且只要知錯能改,還是善莫大焉。
可是有些人做錯事以後的第一反應,不是補償、不是認錯,而是哭哭啼啼、裝得比誰都可憐的說:「我不是故意要傷害你的,你可不可以原諒我?」
噢拜託,什麼叫不是故意?
開車撞到人有可能是意外而不是故意,因為誰也不知為何有人突然衝出來。
在摩肩擦踵的士林夜市上踩到人的腳可能是意外不是故意,因為後面的人推了妳一把。
愛上不該愛的人可能是意外,但外遇卻不是,因為妳是有選擇的!
「感情在天雷地火之間發生」只是一種譬喻,並不是真的就在那一秒就什麼都發生了吧?就算是一見鍾情立刻決定獻身,總也要花點時間去找賓館,就算是遇到一個早洩男,從脫褲拔槍到子彈發射也得花個十來秒鐘,妳明明有很多機會可以抽身,但妳卻「選擇」讓事情發生,妳明明有很多時間可以叫停,但妳卻「選擇」讓事情繼續,換言之,外遇是一種選擇,而不是一種意外,既然如此,怎麼能說「不是故意」?
我曾經聽過一個聽過一個第三者這麼形容自己的道歉,她說「我也知道她不會原諒我,甚至根本不想看到我,但我還是要跟她說聲對不起,要不然連我自己都不能原諒自己」,她說這話時臉上一副擇善固執的神情,旁邊還有人說她就是太善良才會這樣折磨自己,聽得我幾乎要將臉塞進義大利麵裡,才沒噴出髒話來,明知道別人不想聽妳還硬要講,為了自己的心安理得不惜強暴別人耳朵,這種行為如果叫善良,那我都可以當證嚴法師了,這篇髒話滿頁的文章,乾脆取名叫靜思語算了。
我相信第三者是會愧疚的,畢竟她不是窮凶惡極的壞人。
我也相信外遇的男人是會愧疚的,畢竟他不是惡盡惡絕的王八。
我相信他們偷情……好吧,換個詞兒,他們的結合,是因為受了愛情的吸引,目的是追求幸福,而不是傷害另一個人。傷害或許不是惡意的,可是在傷了人之後、卻要被傷害的人非得原諒釋懷,卻是絕對惡意的勒索。
當我們遇到男友劈腿、背叛、好友橫刀奪愛……這樣的慘事,到底該不該原諒?
我的答案是:當然要。
可是,我原諒是因為不想讓自己活在恨裡。
可是,我原諒是因為想讓自己更開心。
我原諒有一千一百萬種理由,但,絕對不會有一種理由,是為了讓傷害我的人心安理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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