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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氣周報/記者施靜茹/報導;諮詢對象/台北榮民總醫院胸腔腫瘤科主任蔡俊明】
肺癌化療多用在兩類病患:一是已無法接受手術者,如局部晚期患者得接受放射線治療併加化療;若腫瘤已經擴散,就得以化療為標準治療,這部分健保都有給付。二是針對可手術治療的病患,手術切除後,第二期B以上的病患可再輔以化療。另外也可在手術前先予化療(或再加上放療),讓腫瘤縮小再切除,降低擴散的機會。
根據研究,第一期A(腫瘤小於3公分)並不需要術後化療。第一期B(腫瘤大於3公分),手術切除後的化療是否有益,仍有爭議。但日本研究顯示,第一期A病患若腫瘤大於2公分或第一期B腺癌患者,使用特定化療藥物能降低復發率。
【2010/01/24 元氣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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