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含致癌成分胃藥風暴,食藥署於9月20日通知各藥廠,要求我國販售之含「雷尼替定」(ranitidine)的38款胃藥,全數於今(23)日完成預防性下架;並表示檢驗合格並提供食藥署確認後,始可恢復上架。
食藥署藥品組科長洪國登表示,回收期限至今晚午夜12時止,尚無法掌握下架藥品的總量。目前食藥署僅掌握期限內的藥品總生產量,處方藥約3億2000萬顆,指示用藥約1000多萬顆。
洪國登表示,目前檢驗標準比照降血壓藥,NDMA檢出不得超過0.3ppm,業者須於108年10月18日前回報檢驗結果;及早檢驗合格並經食藥署確認,即可重新上架。
另外,與「雷尼替定」同屬H2阻斷劑的成分,「啡莫替定」(famotidine)和「西咪替丁」(cimetidine),目前國際尚未傳出含不純物。但洪國登表示,為保險起見,仍派員針對含此兩種成分的藥物進行抽查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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