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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心存僥倖!私帶肉品入台 最重罰百萬

為了防堵非洲豬瘟,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未經申請檢疫私自帶肉製品回台,最低罰1萬元,最高可重罰100萬元。
為了防堵非洲豬瘟,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未經申請檢疫私自帶肉製品回台,最低罰1萬元,最高可重罰100萬元。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防堵非洲豬瘟 別踩紅線

為了防堵非洲豬瘟,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入境旅客或車船航空器服務人員,若沒有事先申請檢疫,私自帶肉製品回台,最低裁罰1萬元,最高100萬元。經濟委員會召委蘇震清表示,修正草案有時效性、各黨都支持,周五送立法院院會通過後實施。

由於各黨團原先提出許多版本,行政院提出開罰最重30萬元,其他黨團有不同想法,有的擬提高罰則到50萬元,也有黨團認為基礎罰則降為3000元。目前私帶肉製品回台台灣,根據現行的動傳條例,一律開罰1萬5000元。

蘇震清表示,應該要考慮調百姓會有誤帶的情況,畢竟這是10多年前定的法律,主張最低從原本的3000元調整到5000或1萬元,但最高可提高到50萬到100萬元;立委蘇治芬則希望最高調到100萬元,宣示意義應該大於實質,達成嚇阻作用,否則養豬業者都快嚇死了。

機場已多次查獲民眾攜帶大陸肉製品入台。<br />圖/防檢局提供
機場已多次查獲民眾攜帶大陸肉製品入台。
圖/防檢局提供

民眾對疫情毫無概念

農委會副主委黃金城表示,現在已經有最低裁罰底線,若從私自帶肉進來,最低從3000元起跳,實際上疫情升溫,都已1.5萬元開罰。最後協商通過,最低1萬元、最高100萬元,希望能夠遏止民眾從中國大陸帶肉回台,對國內畜牧產業造成威脅;立委也要求政府應該善用公益時段做廣告,做好防堵非洲豬瘟的宣導,讓民眾提高警覺。

黃金城表示,希望民眾真的不要從帶肉製品回來,特別是外籍配偶,他推測這些人意圖闖關,主要是不了解。

不能帶「家鄉味」 外配被抓大鬧機場

黃金城日前受訪時表示,之前在桃園、小港都被截獲有陸配、越配帶肉製品回台灣,被查獲後在機場哭哭啼啼。其中一個個案,甚至在機場大哭2、3個小時,但哭泣耍賴並不能免罰。黃金城表示,防疫宣導先從外配的家庭著手,各縣市的民政系統,甚至地方的外配協會、聯誼會等,會有各種語言的宣導單,避免外籍配偶把帶肉製品回台灣。

豬肉 食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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