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蛋問題屢傳,衛福部食藥署近日終於預告「液蛋製品製造業者良好衛生作業指引」草案,明定不准使用 「破殼蛋」, 一直有爭議的「裂殼蛋」也加註條件,須經洗淨,且不得殘留微生物或洗劑,一旦殘留將被認定違規;同時要求全面使用「洗選蛋」,下料前要完成「原料蛋驗收」。
台北市蛋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高傳謨指出,樂見食藥署對液蛋使用原料訂出規範,但「雞蛋不是石頭」,破蛋難以避免;至於「裂殼蛋」不得殘留微生物或洗劑,業界將尋求合適的清洗技巧,如何配合,仍有待討論,把關也需要衛生單位稽查。
萇記泰安、元山蛋品接連爆發回收逾期蛋、發霉、發臭的破蛋,製成液蛋提供給國內食品大廠或烘焙業者等,引發國人關注。
食藥署、農委會、環保署八月舉行蛋品管理會議,會後定調蛋殼破裂、蛋液流出的蛋品不得當液蛋原料;而蛋殼有裂、但蛋液沒有流出的蛋品,意指「裂殼蛋」仍可作為食品原料。
據食藥署預告「液蛋製品製造業者良好衛生作業指引」草案,原料蛋須符合三大條件,「蛋殼完整,無破裂致蛋液流出」、「表面無異物、無顯著汙斑、汙點或變色者」、「蛋體外型呈固有蛋形,殼面平整緊密,而無薄弱與畸形等現象」;簡而言之,破殼蛋與格外蛋不得進入液蛋市場。
另外,配合農委會一○九年起全面推動洗選蛋政策,指引要求液蛋的原料蛋都得使用洗選蛋,洗淨過程中須防堵洗潔劑或微生物等進入蛋殼孔隙。食藥署食品組科長傅映先說,業者若使用「裂殼蛋」得通過洗淨這一關,一旦殘留微生物,也會視為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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