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農曆過年,僅剩下一個多月,網購年菜更夯,食藥署上午公告修正「食品或餐飲服務等通訊交易」定型化契約名稱,要求網購業者在販售食品時,須詳載淨重、容量,以及提供查詢管道,例如,佛跳牆的淨重、製造廠商訊息等,保障消費者權益。
食藥署食品組組長潘志寬表示,越來越多的消費者在網路下單購買食品,大都是參考圖片或宣傳文字、售價,作為購買參考依據,之前衛福部訂有「食品或餐飲服務等郵購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從今天起「郵購買賣」一詞修訂成「通訊交易」。
此外,應記載事項部分規定內容也予以修正,在通訊交易定型化契約中,必須載明企業經營者資訊,包括名稱、代表人、營業所及電話或電子郵件等,以及受理消費者申訴方式。
第二為,以法定度量衡單位或其代號標示的內容物淨重、容量。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所訂立契約,應依契約內容履行,且制訂消費者訂購程序,應提供確認機制。
舉例來說,在網路購賣佛跳牆,產品上必須註明製作廠商的相關訊息、產品淨重,以及投訴等聯絡電話。潘志寬提醒民眾,下訂單前應審慎審閱定型化契約內容,如有消費爭議,可撥打「1919」全國食品安全專線,或向各縣市政府消保官或衛生局洽詢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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