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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大數據/領有重大傷病證明 癌友近49萬人居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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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重大傷病患者性別    製表/元氣周報  圖/123RF
113年重大傷病患者性別 製表/元氣周報 圖/123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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罹患癌症、罕見疾病或職業傷害等疾病者,可經醫師評估,申請重大傷病證明,日後因該疾病就醫時,可免部分負擔。衛福部健保署統計,近五年曾領有重大傷病證明的人數逐年上升,113年有近168萬人,年齡層以61至70歲為最多。健保署長石崇良說,重大傷病設計目的,是希望落實健保可近性(accessible)、可負擔性(affordable)、可歸責(accountable)的3A精神。

患者就醫免部分負擔,依疾病特性決定效期。

石崇良表示,領有重大傷病證明的民眾分為兩類,一類是單次就醫費用不特別高,但必須長期就醫,累計就醫費用高昂者,例如血液透析(洗腎)病人;另一類則是單次治療費用很高,例如器官移植患者。為免除這類病人治療經濟負荷,增加醫療資源可負擔性,因此透過重大傷病證明,讓這類病人就醫時不必繳交部分負擔費用。

近五年領有重大傷病的民眾,最大宗疾病類別為癌症,113年人數達48萬9,470人。石崇良表示,癌症重大傷病並非一核發就是永久有效,而是依照疾病特性區分,例如,乳房惡性腫瘤第一期的重大傷病卡效期為三年、子宮頸癌惡性腫瘤第一期也是三年。癌症重大傷病最長效期可達五年,屆期後經醫師評估,決定是否可繼續持有重大傷病證明。

113年領有重大傷病證明人數  製表/元氣周報  圖/123RF
113年領有重大傷病證明人數 製表/元氣周報 圖/123RF

早期癌症可治癒,不屬於重大傷病對象。

隨癌症治療進展,許多癌症若早期發現,有機會痊癒。石崇良表示,如罹患肺癌第0期,經微創手術切除病灶後痊癒之患者,則不屬重大傷病身分。其他癌別如大腸癌、乳癌等,民眾若透過篩檢及早發現原位癌,以手術切除後,五年存活率可達九成以上,多數病人只要在門診規律追蹤即可,因此不在重大傷病名單中。

重大傷病需由醫療人員提供病歷摘要、檢查報告等,代病人向健保署各分區業務組申請;民眾也可自己提供30天內診斷書與病歷資料申請。據統計,重大傷病申請案件最多者為林口長庚醫院,其次為台北榮總、高雄長庚、台中榮總。石崇良表示,多數民眾是請醫院協助送件申請,此分布情況與醫院特性有關,看愈多癌症、自體免疫疾病的醫院,自然申請量較大。

醫學中心申請件數最多,分級醫療的成效。

「申請重大傷病件數最高的醫院,都是醫學中心,可見國內分級醫療做得好。」石崇良表示,醫學中心設立目標即是診治重大傷病患者,有些國家醫學中心少,民眾罹患重大傷病卻得不到服務,醫療可近性不足;台灣醫學中心林立,雖然常被詬病,「但從重大傷病者角度來看,這是福音。」重病民眾不需要再往少數大醫院擠,就醫路程也能減短。

免部分負擔為重大傷病病人省下醫藥費用,石崇良表示,健保署統計,近五年重大傷病身分就醫病人醫療費用逐年上升,113年共花費2,629億點,每人花費健保24萬點。癌症是花費最高的疾病別,許多癌症標靶藥物、微創手術、化學治療均在門診執行,其次則是洗腎病人及呼吸照護病房(RCW)患者。

核發重大傷病目的:避免高昂醫療費用壓垮病人。

「健保除保費設計考量民眾經濟能否負擔,部分負擔也要考慮可負擔性。」石崇良表示,國內部分負擔成效已到必須檢討程度,目前門診部分負擔以次數計費,並收取藥費部份負擔,但檢驗檢查等項目尚未納入,各級醫院部分負擔比率,也遠低於法定20%上限,其中,醫學中心部分負擔比率僅16%。

石崇良說,重大傷病患者罹病非自己所願,因此免除與該疾病相關部分負擔,避免巨大的經濟壓力讓病人面臨「毀滅性傷害」,但與疾病無關的治療,例如因感冒就醫等,病人仍要自行負擔費用。未來部分負擔設計,應朝向「人人負擔」方向推進,在下一波健保改革中一併討論,綜合考量民眾經濟能力,調升部分負擔,落實健保互助精神。

109-113年領有重大傷病人數變化   製表/元氣周報  圖/123RF
109-113年領有重大傷病人數變化 製表/元氣周報 圖/123RF

衛福部健保署統計,近5年全台領有重大傷病證明的民眾逐年攀升,從109年149萬人,至113年已達到近168萬人。若以疾病別區分,領有重大傷病的民眾,以癌症病友最多。台灣癌症基金會社工顧問指出,重大傷病卡領卡人數增加,與高齡化趨勢有關,民眾餘命延長,中年以後罹患癌症等疾病機率增加,但各疾病人數增長原因各有不同,只能推論而得。

中年後罹癌率增,存活期拉長,領證者也會增多。

若以年齡區分,10歲以下領有重大傷病人數,近5年間未增反減,從109年1萬9,802人逐年遞減至113年為1萬7,674人;41歲至50歲領有重大傷病人數則呈現增加趨勢,109年16萬3,048人,113年人數已達17萬817人。台癌社工顧問分析,雖整體重大傷病人數增加,但各年齡層增減各有不同,中年以後至約60歲,重大傷病領證人數急遽增加,表示民眾多到中年後身體開始出狀況,罹患疾病。

以疾病別區分,領有重大傷病患者,多數屬需積極或長期治療之癌症患者,連續五年人數排名第一,且逐年增長,從109年41萬8,640人,成長至113年為48萬9,470人。台癌社工顧問分析,癌症可能發生在任何器官,與洗腎等重大傷病相比,罹病率自然較高,且多數病人都在40歲以後確診,並開始接受治療,隨癌症存活期拉長,領有重大傷病人數也會增加。

烏腳病、職業病等無新增案例,因此年齡偏高。

若依照年齡排序,所有重大傷病疾病類別中,癌症排名第八,排名順位較前者,包括烏腳病(砷中毒)、職業病、漢生病、庫賈氏病等。衛福部健保署指出,職業病是指未具勞保身分之塵肺症、石綿沉積症等,與其他前三名疾病烏腳病、漢生病,因疾病防治有成,石綿已被禁用等原因,近期並無新增個案,故平均年齡偏高。

領有重大傷病卡的癌症病人,平均年齡則落在66歲。台癌社工顧問指出,這表示陸續有年輕病人領取重大傷病卡,與較年長病人平均計算後,平均年齡才會落在此數字區間,而癌症病人在較年輕時確診的原因,包括防癌知識推廣,愈來愈多人對癌症症狀有警覺,以及政府推動防癌篩檢,病人透過各項檢查及早發現癌症,及早開始治療。

113年核發重大傷病之疾病排名  製表/元氣周報
113年核發重大傷病之疾病排名 製表/元氣周報

醫院申請量與門診量、病床數、科別強項有關。

統計顯示,113年全台醫院,依新申請且經核可重大傷病案件數量排名,申請案件最多者為林口長庚,其次是台北榮總、高雄長庚、台中榮總,名次較前者均為醫學中心。台癌社工顧問指出,重大傷病通常是診斷時直接由醫師以系統送出申請,醫院申請量排名可能與該院門診量、病床數有關,也與醫院科別強項有關,例如以癌症治療為人熟知的醫院,申請重大傷病案件數就會較多。

健保署指出,除醫師協助送件外,民眾也可自行送件申請重大傷病。台癌社工顧問指出,有些民眾忌諱申請身障手冊,這與社會對身障人士的汙名化有關,民眾擔心遭受歧視而不願申請,但多數民眾不會特別介意獲得重大傷病卡,因為重大傷病「其實就是一種診斷」,即使不特別申請,醫師開立的診斷書上也已確認民眾罹患的疾病類別。

重大傷病不同於身障手冊,患者可能兼有兩種身分。

許多民眾會把重大傷病卡與身障手冊搞混。台癌社工顧問指出,領有重大傷病卡民眾可免繳因該疾病就醫時的部分負擔,但沒有額外現金給付的社會福利;領有身障手冊的民眾,則可申請社福津貼,停車時也可停放身障車位。兩者定義不同,病人可能單獨領有重大傷病卡、身障手冊,也可能同時具有兩種身分。

舉例來說,乳癌病人符合重大傷病資格,但疾病不影響生活功能,因此無法領到身障手冊;因車禍截肢的病人,生活功能嚴重受影響,屬身障手冊發放對象,但不屬於重大傷病身份。罹患直腸癌且裝設胃造口維持營養病人,則同時符合重大傷病及身障手冊身分。台癌社工顧問指出,這兩種身分分別屬於衛政、社政機關管理。

重大傷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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