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排名No.1
林口長庚/治癌成效名列前茅 院內儀器不斷精進
健保署統計,113年全國各醫院申請重大傷病核定的新件數,林口長庚拔得頭籌,多達1萬2,225件,該院教學副院長林永昌表示,在癌症、自體免疫疾病、器官移植等急重症方面,醫院收治人數占比均位居全國之冠,因此,在新申請重大傷病件數上,也會多於其他醫院。
林永昌指出,在全國癌症治療人數上,林口長庚醫院始終保持第一,在整體癌友占比超過8%,等於每10名治療中的癌友,就有將近1人是在林口長庚就醫,主要原因在於醫院擁有堅強團隊,提供完善的抗癌治療。
這也表現在治癌成效,國健署統計各大醫院收治乳癌、肺癌、口腔癌、大腸直腸癌、攝護腺癌、胃癌等患者的五年存活率,林口長庚表現傑出,癌友存活率明顯高於整體醫學中心的平均值。
林永昌說,除了癌症,自體免疫疾病、器官移植等急重症領域,林口長庚同樣表現傑出,而這些患者幾乎都會申請重大傷病證明。林口長庚多年來持續添購新進儀器,例如,續命的葉克膜,以及提高手術精準度的達文西機器手臂等台數均高於其他醫院。再者,加護病房達299床亦為全國之冠。
全國排名No.2
台北榮總/去年新收癌患9千多人 肩負照顧急重難罕大任
衛福部健保署統計,去年新申請重大傷病核定件數,台北榮總達8,067件,全國排名第二。台北榮總副院長李偉強說,北榮受理重大傷病核定件數多,「可見來到醫院就醫的患者,病情都是嚴重的」,代表醫院確實落實分級醫療,著重收治重症患者,達到一定的成效,這是最大的意義。
李偉強說,無論是新申請或展延重大傷病核定,這是病人的權益,且行之多年。台北榮總身為國家級醫學中心,肩負照顧「急重難罕」患者的重責大任,據統計,北榮去年新收治癌症患者高達9,400多人,收治住院患者中高達四成是屬於重大傷病的病人。
「重大傷病核定件數多,反映出醫院收治重症病人的比例。」李偉強指出,重大傷病常見為罹患癌症、罕病、兒童先天性重大疾病、自體免疫疾病,甚至洗腎,或嚴重中風、肝硬化、全身癱瘓等患者,核定過程嚴格。
李偉強說,領有重大傷病的病人,病情都十分嚴重,北榮盡力協助需要幫忙的病人,申請通過後,健保署就會將其重大傷病資格註記在健保IC卡內,往後病人無論到那一家醫療院所就醫,可以免部份負擔,讓病人省下大筆的醫療費用。
全國排名No.3
高雄長庚/癌症照護體系完善 南台灣重症照護據點
根據健保署最新統計,高雄長庚紀念醫院在113年新申請重大傷病證明核定件數中總計7,791件,名列全台第三,反映在重大疾病診療領域,高雄長庚具備高度專業實力,並以完善癌症照護體系與前瞻醫療技術,穩居重大傷病病人的重要依靠,成為南台灣的重症照護據點。
高雄長庚癌症中心副主任暨血液腫瘤科副教授陳彥豪指出,癌症照護「多癌別整合」與「跨團隊合作」是癌症中心的醫療特色。該中心設有多專科整合團隊,由腫瘤內科、外科、放射腫瘤科、影像診斷與病理科等不同專業組成跨領域醫療團隊,透過每周召開病例討論會,共同擬定個人化治療計畫,提升治療成效與就醫品質。
治療創新上,高雄長庚積極導入精準醫療與全球性臨床試驗,針對特定癌別進行基因檢測,搭配標靶藥物與免疫療法,有效提高治療成效,並改善患者生活品質。
陳彥豪說,其中肝癌肝臟移植推展釔90降階治療,大大提升存活率,同時推動「癌後整合照護」服務,提供癌症病患心理諮詢、營養評估及社工支持,協助病患回歸正常社會生活。
全國排名No.4
台中榮總/致力提升醫療品質 拚重大傷病患者存活率
健保署統計,113年新申請重大傷病核定件數,台中榮總以7,307件居全國第四名。
台中榮總門診部暨血液腫瘤科主任滕傑林說,台中榮總在前院長陳適安、現任院長傅雲慶的帶領下,積極發展智慧醫療、精準醫療,躍升全國唯一全球百大智慧醫院。台中榮總除了守護一般民眾健康外,更進一步致力於「急、重、難、罕」的疾病治療。
其中,癌症新診斷個案從一年5,500人次躍升到6,500人次,增幅高達17%,癌症病患為重大傷病申請之大宗。新診斷癌症病患的增加,必然也會帶動重大傷病核定件數的增加。另外,台中榮總也是全台免疫風濕疾病與器官移植的重鎮。這些病患也都符合重大傷病身分,增加了重大傷病申請的數量。
台中榮總並積極參與各項國際性的臨床試驗,包括了各式標靶治療與細胞治療。讓病患在現有標準治療之外,亦能有其他治療的選擇。
良好的醫療品質增加了重大傷病病患的存活,在第一次重大傷病身分到期後,許多病患也有機會能第二度、甚至第三度重新申請重大傷病,這也是重大傷病核定件數上升原因之一。
113年核發重大傷病人數10大疾病
| 排名 | 重大傷病名稱 | 人數 |
|---|---|---|
| 1 | 需積極或長期治療之癌症 | 489,470 |
| 2 | 慢性精神病 | 191,320 |
| 3 | 需終身治療之全身性自體免疫症候群 | 142,464 |
| 4 | 慢性腎衰竭(尿毒症),必須接受定期透析治療者 | 89,919 |
| 5 | 心、肺、胃腸、腎臟、神經、骨骼系統等之先天性畸形及染色體異常 | 38,625 |
| 6 | 接受器官移植 | 19,044 |
| 7 | 先天性新陳代謝異常疾病 | 18,557 |
| 8 | 罕見疾病 | 15,398 |
| 9 | 小兒麻痺、腦性麻痺所引起之神經、肌肉、骨骼、肺臟等併發症者(身心障礙等級在中度以上) | 13,052 |
| 10 | 重大創傷且創傷嚴重程度分數達16分以上者 | 12,680 |
資料來源/健保署
113年新申請重大傷病核定通過案件20大醫院
| 排名 | 醫院簡稱 | 院所位置 | 申請重大傷病件數 |
|---|---|---|---|
| 1 | 林口長庚 | 桃園市龜山區 | 12,225 |
| 2 | 台北榮總 | 台北市北投區 | 8,067 |
| 3 | 高雄長庚 | 高雄市鳥松區 | 7,791 |
| 4 | 台中榮總 | 台中市西屯區 | 7,307 |
| 5 | 中國附醫 | 台中市北區 | 7,292 |
| 6 | 台大醫院 | 台北市中正區 | 7,134 |
| 7 | 彰基醫院 | 彰化縣彰化市 | 5,536 |
| 8 | 成大醫院 | 台南市東區 | 5,531 |
| 9 | 高醫附院 | 高雄市三民區 | 5,198 |
| 10 | 高雄榮總 | 高雄市左營區 | 4,326 |
| 11 | 奇美醫院 | 台南市永康區 | 3,910 |
| 12 | 亞東醫院 | 新北市板橋區 | 3,796 |
| 13 | 三軍總醫院 | 台北市內湖區 | 3,715 |
| 14 | 中山附醫 | 台中市南區 | 3,178 |
| 15 | 台北馬偕 | 台北市中山區 | 3,072 |
| 16 | 嘉義長庚 | 嘉義縣朴子市 | 2,741 |
| 17 | 雙和醫院 | 新北市中和區 | 2,692 |
| 18 | 台大癌醫 | 台北市大安區 | 2,593 |
| 19 | 部立桃園 | 桃園市桃園區 | 2,491 |
| 20 | 台北市聯醫 | 台北市(多院區,無單一地址) | 2,363 |
| 所有申請案件合計 | 198,065 | ||
資料來源/健保署
113年核發重大傷病平均年齡10大排名
| 排名 | 重大傷病名稱 | 平均年齡 |
|---|---|---|
| 1 | 砷及其化合物之毒性作用(烏腳病) | 89歲 |
| 2 | 職業病 | 89歲 |
| 3 | 漢生病 | 86歲 |
| 4 | 庫賈氏病 | 75歲 |
| 5 | 慢性腎衰竭(尿毒症),必須接受定期透析治療者 | 74歲 |
| 6 | 運動神經元疾病,其身心障礙等級在中度以上或須使用呼吸器者 | 72歲 |
| 7 | 因呼吸衰竭需長期使用呼吸器者 | 68歲 |
| 8 | 需積極或長期治療之癌症 | 66歲 |
| 9 | 脊髓損傷或病變所引起之神經、肌肉、皮膚、骨骼、心肺、泌尿及腸胃等併發症者(身心障礙等級在中度以上) | 66歲 |
| 10 | 慢性精神病 | 64歲 |
註:排名前三的烏腳病、職業病(未具勞保身分之塵肺症、石綿沉著症)及漢生病,近年幾乎已無新申請個案,因此平均年齡偏高。
資料來源/健保署
113年核發重大傷病男性占率最高5大疾病
| 排名 | 重大傷病名稱 | 男性占比 |
|---|---|---|
| 1 | 因潛水或減壓不當引起之嚴重型減壓病或空氣栓塞症,伴有呼吸、循環或神經系統併發症且需長期治療者 | 100% |
| 2 | 職業病 | 92% |
| 3 | 遺傳性凝血因子缺乏 | 78% |
| 4 | 脊髓損傷或病變所引起之神經、肌肉、皮膚、骨骼、心肺、泌尿及腸胃等併發症者(身心障礙等級在中度以上) | 73% |
| 5 | 肝硬化症 | 72% |
資料來源/健保署
113年核發重大傷病女性占率最高5大疾病
| 排名 | 重大傷病名稱 | 女性占比 |
|---|---|---|
| 1 | 需終身治療之全身性自體免疫症候群 | 79% |
| 2 | 多發性硬化症 | 78% |
| 3 | 早產兒所引起之神經、肌肉、骨骼、心臟、肺臟等併發症 | 58% |
| 4 | 砷及其化合物之毒性作用(烏腳病) | 57% |
| 5 | 重症肌無力症 | 54% |
資料來源/健保署
109年至113年重大傷病身分就醫醫療費用
| 年度 | 醫療費用(百萬點) |
|---|---|
| 109年 | 227,446 |
| 110年 | 236,939 |
| 111年 | 241,715 |
| 112年 | 252,409 |
| 113年 | 262,917 |
註:109年至113年因重大傷病身分就醫病人的醫療費用逐年上升,113年總醫療費用約2,629億點,較109年的2,274億點成長約15.6%。
資料來源/健保署
全民健保30項重大傷病項目
| 項次 | 重大傷病項目 |
|---|---|
| 1 | 需積極或長期治療之癌症 |
| 2 | 遺傳性凝血因子缺乏(血友病) |
| 3 | 嚴重溶血性及再生不良性貧血 |
| 4 | 慢性腎衰竭(尿毒症),必須接受定期透析治療者 |
| 5 | 需終身治療之全身性自體免疫症候群 |
| 6 | 慢性精神病 |
| 7 | 先天性新陳代謝異常疾病 |
| 8 | 心、肺、胃腸、腎臟、神經、骨骼系統等之先天性畸形及染色體異常 |
| 9 | 燒燙傷面積達全身20%以上;或顏面燒燙傷合併五官功能障礙者 |
| 10 | 接受器官移植 |
| 11 | 小兒麻痺、腦性麻痺所引起之神經、肌肉、骨骼、肺臟等併發症者(身心障礙等級在中度以上) |
| 12 | 重大創傷且創傷嚴重程度分數達16分以上者 |
| 13 | 因呼吸衰竭需長期使用呼吸器者 |
| 14 | 因腸道大量切除或失去功能,或其他慢性疾病引起嚴重營養不良者,給予全靜脈營養已超過30天,口攝飲食仍無法提供足量營養者 |
| 15 | 因潛水或減壓不當引起之嚴重型減壓病或空氣栓塞症,伴有呼吸、循環或神經系統併發症且需長期治療者 |
| 16 | 重症肌無力症 |
| 17 | 先天性免疫不全症 |
| 18 | 脊髓損傷或病變所引起之神經、肌肉、皮膚、骨骼、心肺、泌尿及腸胃等併發症者(身心障礙等級在中度以上) |
| 19 | 職業病 |
| 20 | 急性腦血管疾病(限急性發作後一個月內) |
| 21 | 多發性硬化症 |
| 22 | 先天性肌肉萎縮症 |
| 23 | 外皮之先天畸形 |
| 24 | 漢生病 |
| 25 | 肝硬化症 |
| 26 | 早產兒所引起之神經、肌肉、骨骼、心臟、肺臟等併發症 |
| 27 | 砷及其化合物之毒性作用(烏腳病) |
| 28 | 運動神經元疾病,其身心障礙等級在中度以上或須使用呼吸器者 |
| 29 | 庫賈氏病 |
| 30 | 罕見疾病 |
資料來源/健保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