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度曝曬陽光,除了傷害皮膚,嚴重更可能導致皮膚癌。」這些專家或醫師的警告,大家都知道。但,如果你自認自己防曬做得周全,不妨看看以下照片。
最近舉行的英國皮膚科醫師協會年會上公布了一份調查報告,利物浦大學研究人員讓受試者自行塗上防曬乳,然後使用紫外線感光相機拍攝受試者臉部,有防曬乳覆蓋的區域會呈現黑色。結果發現,這些人臉上有十分之一的部位沒有塗上防曬乳,而那些部位是皮膚癌常見區域。
照片顯示,許多人沒把防曬乳塗在眼皮區域,而這問題可能出在防曬乳瓶身通常會標示——塗抹時避開眼周區域,避免刺激眼睛。但眼皮未防曬,除了導致老化皺紋加速,專家更警告,英國常見的基底細胞癌,90%發生在頭頸部,而所有的皮膚癌中,5%-10%發生在眼皮上。
在這項研究中,來自利物浦大學的研究小組,要求57位受試者在臉部塗上防曬乳,但未給予進一步的訊息。再使用紫外線感光相機拍攝使用前後的照片。
平均來說,受試者臉上有9.5%區域未塗上防曬乳,最常見的區域是眼皮(13.5%)及內眼角和鼻梁間的區域(77%)。即使受試者第二次接受測試時,事先被告知眼皮會罹患皮膚癌的訊息,依然有近八成的人未保護這些區域。
專家因此提醒,除了防曬乳,人們應該採取額外防曬措施,例如戴太陽眼鏡。研究員表示,要人們將防曬乳完整覆蓋全臉,似乎不容易,這使得的部分區域嚴重暴露在皮膚癌的風險中。也許這研究帶出最重要的訊息是——戴太陽眼鏡的重要性。多數人認為戴太陽眼鏡是為了保護眼睛,尤其是角膜,遠紫外線傷害,並在明艷太陽下能看得清楚。但它還有一個很重要的用途,保護高度癌症易發的眼皮。資料來源╱英國每日郵報
■你該懂的防曬語言
UVA
傷害力強 深層侵害
紫外線UVA可穿透玻璃、塑膠,更能直達皮膚真皮層,易曬黑、老化長皺紋。
UVB
傷害力低 表層侵害
紫外線UVB易被玻璃吸收,夏季、午後特別多,過量會曬黑、脫皮、致癌。
UVC
傷害力低 表層侵害
無法穿透玻璃、塑膠,臭氧層就被吸收,長時間曝曬才可能致癌,常作殺菌光源。
SPF(Sun Protection Factor)
指可以防護紫外線B(UVB)的能量。
係數愈高,防曬功能愈高,不過SPF30就能阻擋97%以上的紫外線B(UVB),台灣規定最多僅能標示SPF50的防曬產品。
PA(Protection Grade of UVA)
指可以防護紫外線A(UVA)的能量。
PA值為日本訂出的防護紫外線A的數值,並分為三個等級:
PA+ (可延緩曬黑二到四倍)
PA++ (可延緩曬黑時間四到八倍)
PA+++ (可延緩曬黑時間八倍以上)
PFA(Protection Factor of UVA)
可以防護紫外線A(UVA)的能量,特別是紫外線A-Ⅱ(UVA-Ⅱ)。
PFA2到4(輕度防護)→有效防護時間為2到4倍
PFA4到8(中度防護)→有效防護時間為4到8倍
PFA大於8(高度防護)→有效防護時間為8倍以上
資料來源╱聯合知識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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