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自主權利法今年1月施行,台大醫院雲林分院3月設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已有6人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院方表示,未來可依當事人事先表達的自主意願,決定自己的醫療照護方式,家屬及醫療人員不得干預與違背。
安寧緩和病房主任黃建勳表示,許多民眾都曾簽署「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同意書」(DNR),但只能保障在生命末期時,不會被施予心肺復甦術或延長瀕死過程的維生醫療,若預立醫療決定書,除末期病人,處於不可逆轉的昏迷狀況、永久植物人狀態、極重度失智及符合其它經公告的臨床條件時,都可以依照自己事先表達的意願,決定醫療照護方式。
台大醫院雲林分院安寧病房志工周裕耀、陳金雪在家人陪同經醫療團隊諮商,今天在院長黃瑞仁、立委劉建國等人的見證下,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要做自己生命的主人。
周裕耀說,父親生命垂危時,他為其下了搶救到底的決定,離世時完全腫脹變形的身軀,成了他最大的慟,後來母親臨終前,他為其選擇安寧緩和醫療,終於換得母親安詳的遺容,他早已為自己預立遺囑,如今再簽預立醫療決定,除了讓自己的選擇有法律保障,也希望讓親人不留下遺憾。
在立法院大力推動病人自主權利法的立委劉建國說,每個人都無法逃離生老病死,當人生走到最後一哩路,可以自己選擇治療方式,不讓家屬面臨兩難抉擇,才能好好畫下句點。
副院長劉宏輝說,醫療照護諮商門診是自費門診,一人收費3500元,陪同家屬2500元,民眾若有意願諮商,可向院內醫療事務室社會工作組或家庭醫學部總醫師辦公室諮詢,將有專人協助掛號及完成諮商前的準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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