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在健康時選擇善終方式,病人自主權利法規範,簽署前須進行醫療機構提供的「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但諮商需要人也花時間,費用應為民眾自費或國家補助?醫改團體建議考慮將ACP納入健保給付,不過衛福部健保署認為,初期推廣應由國家編列公務預算,未來視成效再議是否納健保。
健保署醫管組專門委員谷祖棣表示,依據病主法選擇善終方式,有必要經過專業的諮詢,讓簽署人知道簽下去代表什麼意義,但諮詢費用從哪裏來,仍值得商榷。
谷祖棣表示,諮詢費用高,加上不確定會有多少人參與等,唐突納健保給付恐排擠其他給付項目。他說,推廣初期應該由國家編列公務預算支應,不能一下子跳到健保給付,應待病主法施行一段時間後,根據成效再研議是否納健保給付。
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表示,所有的事情,免費的就是最浪費,還是應該要有使用者付費的概念。但為提升民眾參與意願,開辦初期會使用醫發基金獎勵醫院開設相關的諮商門診,而民眾端則須酌收費用,但費用額度還須由地方衛生局核定,應該不致太高。台灣安寧緩和醫學學會秘書長邱世哲表示,病主法規範的預立醫療照護流程較國際許多國家複雜,加上諮商可能需要付費的機制,有可能降低民眾瞭解與簽署的意願。病主法實際上路施行一段時間、待多數民眾都有概念後,應該簡化預立的流程,如此能解決收費問題,也能提升民眾參與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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