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移植登錄中心昨天邀請專家研擬無心跳器捐準則,對於捐贈者心臟停止的等待時間、是否可用葉克膜並給予鎮靜用藥等,認為仍有爭議,直言:「推動無心跳器捐真的是十分困難」。
無心跳器官捐贈在選前引發軒然大波,器捐中心允諾兩個月內提案,作為衛福部制訂無心跳器捐指引的參考依據。但昨天專家會議無法達成共識,宣告國內的無心跳器捐準則可能難產。
台大事件後 醫界更謹慎
器捐中心執行長、林口長庚醫院一般泌尿及腎臟移植科主任江仰仁表示,自台大事件後,醫界對無心跳器捐的態度反而更保守、謹慎,擔心影響捐贈者權益。
器捐中心董事長李伯璋說,會議中法界認為應更清楚定義心臟死,包含心跳停止時間,可否在死亡前給與藥物,以及葉克膜的使用等。振興醫院心臟醫學中心主任魏崢說,這次會議共識,就是應尊重器捐者權益,以此前提訂定無心跳器捐指引。
江仰仁認為,心臟死定義困難,各國判定心跳停止後的等待時間,短至兩分鐘,長至廿分鐘,「台灣很難有所本。」他舉例,根據英國文獻回顧,心臟停止逾六十五秒就不會再跳動,但英國判定心臟死卻在心跳停止後十五分鐘,顯示六十五秒就可判定心臟死的說法,很難當成標準。
反對的立委 也參與討論
值得注意的是,日前質疑台大有違法疑慮的國民黨立委、醫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蘇清泉昨天也參與討論。蘇清泉說,腦死判定後捐贈器官有明確準則,無心跳器捐爭議較大,實際推動面臨許多困難。
蘇清泉表示,過去大多會在器捐者死亡前,使用鎮定藥物或抗凝血藥物幫助器官保存,但近年已慢慢傾向讓器捐者自然死亡,美國過去有廿多個州同意在器捐者死亡前給藥,現在僅有一個州如此進行。
會中有人建議,應在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四條中,增加心臟死判定準則。蘇清泉說,過去腦死判定由神經專科醫師執行,心臟死也應由心臟專科醫師做超然裁定,並嚴格區分勸募與移植的團隊,避免角色錯亂。
台大陳益祥 仍盼有進展
台大心臟外科主任陳益祥說,各界對無心跳器捐的討論,他樂見其成,雖然目前仍無共識,他希望不可因此延宕,反而應集思廣益找出大眾都可接受的作法,讓國內器捐發展更進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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