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黃捷/基隆報導】
曾擔任羅時豐前經紀人的女子林庭蕷人生起落,看透生死,因此簽了器捐同意書。她上周出車禍不幸腦死,醫院建議器捐,她的哥哥起初猶豫不決,3天後突然在她的皮包內發現器官捐贈卡,決定完成她的遺願同意器捐,遺愛人間。
林庭蕷1日清晨騎機車上班行經基金一路時,與1輛並行小轎車擦撞不慎跌倒,頭部著地重創,被送往基隆長庚醫院急救,但情況不樂觀。醫院建議林女的哥哥同意器捐,但他認為自己無權幫妹妹決定。
背負沉重壓力的林姓哥哥心煩意亂,不斷翻找、檢視妹妹的物品, 4日突然在其中1只皮包內發現妹妹的器捐卡,便決定遵照妹妹意思,擇期讓她離開人世,捐出心、肝、腎及角膜,遺愛人間。
林姓男子回憶,小他9歲的妹妹雖是姑丈託養的,但從出生就登記在他們家,兩人感情猶如親生兄妹。因家境並不富裕,妹妹國中畢業後就到桃園的紡織廠半工半讀,期間有幸接觸演藝圈的人,隨即被引薦至經紀公司工作。
「妹妹曾經也很風光」,他說,妹妹年輕時穿梭在演藝圈,認識許多知名藝人,她曾在羅時豐剛出道時擔任他的經紀人。他23年前發生車禍後,妹妹經常丟下工作回基隆照顧他,可惜兩邊難以兼顧,換了幾分工作仍不順利,2年多前毅然返回基隆工作。
他表示,妹妹未曾透露過器捐的想法,推測她歷經了大風大浪,早已看透。他很高興能完成妹妹的遺願,雖然失去一個妹妹,但換個角度想,捐贈器官救了他人,「彷彿有了更多的妹妹」。
台灣移植醫學會統計數據指出,全台共有8359名患者在等待移植,但每年僅有百餘名腦死患者或其家屬簽下放棄急救同意書,基隆長庚醫院院長程文俊鼓勵民眾預先為自己的生命做決定,若真發生不幸,也能減輕家屬心理負擔。
程文俊表示,2004年11月後簽署的紀錄都會加註在健保IC卡內,但之前的僅有給予器捐卡,若遺失或未被親友找到,院方無法查出,建議重簽。
【2014/08/07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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