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人(陳建州)昨(5月31日)在社群分享揹妹妹上樓影片,透露住院24天的妹妹終於能出院,但由於肺功能問題不能太喘,所以揹她上樓。現在就是要等待器官移植。范范也在IG發文「妹,每日每夜為妳禱告,希望能等到適合移植的肺,也感謝妳那麼勇敢堅強的努力讓自己能繼續陪伴著兩個寶貝」。
由於器官捐贈的來源有限,法律對於器官分配順序也有嚴謹的規範,因此器官移植通常需要等待一段時間。《元氣網》帶大家了解肺臟移植及器官捐贈移植流程,盼更多人一起支持來器官捐贈。
肺臟移植 最困難的移植手術
肺移植在所有器官移植中堪稱「最困難的手術」,主要是捐贈者少;再來是即使有捐贈者,但實際可用的肺臟不多;及術後感染率高。之前罹患血癌的不孕症名醫林禹宏同樣等待了一年多才等到肺移植。那什麼病況會需要肺臟移植?
當肺部不健康或肺功能有明顯受損時,可能會讓病人難以獲得生存所需的氧氣。有可能需要進行肺臟移植的常見病因有:
4種情況可能需要進行肺臟移植
1.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主因是呼吸道長期發炎,導致呼吸的氣流嚴重受阻。其中最常見是吸菸引起的「肺氣腫」,破壞肺泡之間氣體的流通性。
2.肺纖維化:病人的肺臟產生大量異常纖維組織進行修復,海綿一樣的肺部變成如同菜瓜布一樣沒有彈性,影響肺功能的正常運作,所以也稱為菜瓜布肺。
3.肺部高血壓(肺高壓):就是由於肺動脈壓力過高,心臟必須更努力的工作才能送出血液,也會對肺臟的血管功能產生嚴重的影響。
4.囊狀纖維化:一種遺傳疾病,病人天生生成過多黏液,這些黏液容易累積在肺部,引發嚴重的感染,對肺臟造成嚴重的傷害。
上述疾病一般通過藥物和輔助的呼吸裝置來進行治療,如果病人的肺功能仍持續下降到危及生命的程度時,醫務人員會建議病人進行肺臟移植。
器捐流程
確定患者無腦幹神經反射
在急診室、加護病房最容易遇到意外導致腦死的患者,有些是家屬主動提出,或醫療成員能敏感於此類個案,經由主治醫師的同意,再會同社工人員或護理人員向家屬提出。此時要給家屬一段時間去了解面對—腦死等於死亡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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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懷與輔導家屬
提供病患及其家屬身、心、靈的全人、全家和全程照顧是醫療成員謹守的職責。醫療人員給予家屬關懷與支持,佈置安靜的空間讓家屬紓解悲痛的情緒,在適當的時機將器官捐贈的機會告知家屬,尊重家屬有選擇捐贈或不捐贈器官的權力。
維持腦死患者器官功能
捐贈者的血壓、排尿量、水份、及體溫應維持在適當的範圍,以確保器官的適用性及移植後的成功率。
同意器官捐贈
當獲得初步的同意後,及找關鍵的家屬出面以便詳細說明及辦理手續, 由社工員先請家屬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 同時通知院內移植團隊或院外移植小組待命。家屬同意捐贈器官後, 醫師仍會持續救治病人直到腦死判定完成,確認病人無法回復生命。
如係意外事故,請家屬先至意外事故發生轄區派出所報案; 社工人員會協助請檢察官及法醫到醫院驗屍及核發死亡證明書。 (※報案宜盡早以便採足證據,作為萬一有訴訟程序時有力證據)。
聯絡移植團隊
病人入院的醫院若是移植醫院,則所有捐贈過程會由該院的移植小組人員,包括:醫師、護理及社工人員等協助處理。然而有可能該移植醫院在當時某些器官沒有合適的等待者,此情形下,則徵求家屬同意,將部份器官轉往其他移植醫院給合適的等待者,以便器官發揮最大的功效。
聯絡移植醫院之移植小組
若病人住進的醫院無法進行移植時,則在家屬的同意下,將病人轉往其他移植醫院。接受轉介之移植醫院的移植小組代表,包括:醫師、社工人員或護理人員,會事先前往評估病人的狀況,若適合捐贈,則安排運送,社工人員會與家屬再次確認意願,說明細節,並請家屬陪同到移植醫院完成住院手續。
兩次腦死判定
腦死判定依法有明確嚴謹的規定。
進行腦死判定之前應至少觀察12小時以上,確定病人(1)確實陷入深度昏迷,不能自主呼吸且須依賴人工呼吸器維持呼吸。(2)導致昏迷的原因已經確定。(3)病人係遭受無法復原之腦部結構損壞。
為避免誤判,應確定病人不是因為新陳代謝障礙、藥物中毒與低體溫所導致之昏迷。腦死判定之進行應由具有腦死判定資格之醫師兩名,及病人之原診治醫師,在具人工呼吸器及測定血液氣體等腦死判定所需設備之醫院內,依嚴謹的腦判步驟進行兩次測試。第一次腦幹功能測試通過之後,間隔至少四小時以上,再依第一次測試之規定程序再進行一次。經兩次腦幹功能測試,如果病患完全符合無腦幹反射與不能自行呼吸之條件,即宣布病患「腦死」。
摘取器官或組織
捐贈者若是因病腦死,則只能摘取器官捐贈同意書上填寫之器官或組織;若是因意外導致腦死,則只能摘取檢察官同意書上所填寫的器官或組織。
由於人體組織細胞須不停地利用氧氣,進行代謝作用以維持正常功能。而人體器官在缺血的情況之狀態下很容易受損,在正常體溫下,器官缺血數分鐘後就因功能受損而不適合移植,維持捐贈者之器官於正常血液循環,可避免溫缺血(warm ischemia)和減少器官功能受傷害之機會,而心、肺、肝、胰尤其不宜於摘取之後保存太久。因此,捐贈者一經腦死判定確定之後,各種器官移植團隊會盡速整合,於最短的時間內在手術室內進行摘取器官,取出之後以無菌方式暫時保存在低溫之保存液,以減少細胞之代謝速率,使細胞對氧氣及養份之需求降低,如此,可以延長器官保存時間,並配合院際間長途運送,以利移植手術之進行。
器官或組織摘取之後,醫生會在捐贈者四肢放入支撐物,並仔細縫合傷口,讓捐贈者保持完整的外觀。
協助出院及善後
料理後事: 完成器官或組織摘取手術之後,捐贈之遺體由院方交給家屬,依個別意願辦理喪葬儀式,醫院在能力範圍內盡量協助。
出院手續: 領取親人遺體之同時,社工員會協助家屬辦理出院手續。
費用: 器官捐贈為無條件且無償之捐贈。與捐贈器官相關之醫療及住院費用由全民健保給付,捐贈者家屬不需要額外負擔費用。為表達對捐贈者之感念,摘取器官之後,目前醫院會提供定額之喪葬補助費給捐贈者家屬。但是,家屬同意器官捐贈後到摘取器官之前,若捐贈者心跳停止,無法摘取器官時,仍可捐贈組織,另有不同之喪葬補助費之額度。各家醫院給付標準不一,但是相差不多。
捐贈與受贈雙方之關係: 捐贈與受贈雙方資料必須保密,以避免當事人不必要的困擾。除非家屬同意,醫院不會將該項捐贈的消息主動發佈給新聞媒體。如有需要,社工人員擔任「捐」與「受」雙方的聯繫,傳遞關懷。
家屬的悲傷輔導與聯誼
遭遇親人遽逝,經歷悲傷是一種自然的過程,悲傷反應及經歷悲傷時間長短因人而異。經歷悲傷時家屬需要親友或專業人員的關懷與支持,必要時,可尋求下列單位的協助:
醫院的社工人員
中華民國器官捐贈協會,TEL:(02)27025150
精神科醫師
器官捐贈者的條件是:
1.符合腦死條件而器官功能正常
2.無惡性腫瘤病史
3.無愛滋病病史
4.無明顯敗血症
5.無長時間(15分鐘以上)低血壓、休克或無心跳(asystol)
6.無明顯肝病史或肝損傷(非絕對)
7.無長期控制不良的心臟血管疾病、高血壓或糖尿病、無心臟畸型之病史(非絕對)
8.肺臟捐贈者必須胸部X光清晰;無明顯胸部外傷、胸腔手術之病史
9.年齡六十歲以下者(非絕對)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器捐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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